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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熊光清: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特征与前景 [打印本页]

作者: jssh365    时间: 2014-5-22 16:16
标题: 熊光清: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特征与前景
熊光清: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特征与前景


  [关键词]公共领域;网络舆论;网络公共领域;网络政治

  [摘要]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为公共领域的重构提供了重要的契机。随着中国网络媒介的发展、网民数量的激增和网络舆论空间的生成,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开始兴起并成长起来。当前,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已经初步形成,但尚未完全发育成熟;表现出强烈的现实关怀感,与现实政治过程的互动性较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国家的主导作用明显。从发展前景看,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独立性会增强,并会不断走向理性和成熟,同时,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会对中国政治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一、公共领域与网络公共领域

  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这一概念是当代西方学者在对政治哲学问题进行系统思考的过程中提出来的。德裔美国学者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在分析人的条件、极权主义的起源和现代宪政困境等问题的过程中最早对公共领域进行了研究,并由此拉开了公共领域理论研究的序幕。1961年,德国著名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出版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对公共领域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20世纪90年代,世界范围内形成了研究公共领域理论的热潮,加拿大学者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和美国学者托马斯·雅诺斯基(Thomas Janoski)等都对这一主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尽管有不少学者致力于公共领域理论的研究,但是,他们对公共领域的理解不尽相同。汉娜·阿伦特认为,人不仅是一种社会动物,也是一种政治动物。随着社会的兴起,公共领域也开始出现。她认为:“‘公共’一词意味着两个联系密切但又不完全同一的现象。”[1](P50)“其一,任何展现于公共领域的现象都能被每个人看到和听到,并且具有最大可能的公共性。”[1](P50)“其二,‘公共’一词意味着世界本身,这一点对我们所有人而言都是相同的,但又区别于我们在其中的私人领域。”[1](P52)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研究最为系统和细致,他详细研究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兴衰演变,把公共领域理解为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中间地带。[2](P35)他认为:“所谓公共领域,首先是指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在这里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得以形成。公共领域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源自于形成公共团体的私人聚会的每一次交谈中。”[3](P102)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是一个居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和参与政治活动的公共空间。后来,查尔斯·泰勒和托马斯·雅诺斯基对公共领域概念的理解受哈贝马斯的影响很深,但他们又有一定的新发展。查尔斯·泰勒认为:“公共领域是一种公共空间,在这里,社会成员必定通过各种各样的媒介相遇,通过印刷品、电子技术产品,也包括面对面的会见;并就有关共同利益的事务进行讨论;从而能够就这些问题形成共识”。[4](P83)托马斯·雅诺斯基把社会划分为四个互动的组成部分,即:国家领域、公共领域、市场领域和私人领域。这四个领域相互交叉,而不是彼此分离。[5](P12-14)他认为:“公共领域是最重要的,但是它难以与其他领域完全区分开,因为它包含了一系列的组织形式。”[5](P14)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公共领域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中间地带,是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和批判,并对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的公共空间。应当说明的是,公共领域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与社会组织,不具有象政治国家与社会组织那样严密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制度,但是,公共领域中讨论的问题与公共事务相关,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同时,公共领域是公众交往的一种开放性公共空间,并且在这一空间中,公众交往的形式主要是对话、商讨、辩论等话语形式,也就是说,公众交往主要是以话语交往的形式展开的。

  公共领域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一定的分离,并且在国家与社会之间能够形成一个既不依附于国家也不依附于社会的由公众组成的对公共事务进行话语交往的领域。具体而言,公共领域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他们具有独立人格和批判精神,能够在理性基础上就公共利益问题展开讨论。(2)拥有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单向的非沟通的媒介可能导致信息的匮乏和沟通的欠缺,在此基础上私人的“独立”与“理性”难以体现出来,从而不能形成公共领域。自由交流和充分沟通的媒介对于公共领域十分重要。(3)能够形成共识和公共舆论。在公共领域中,公众能够就公共事务自由讨论、充分交流,并在理性批判基础上达成共识,形成公共舆论,从而影响公共事务的处理和解决。

  哈贝马斯认为,19世纪末期以来,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开始消失。他认为:(1)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出现了融合的趋势,“社会的国家化与国家的社会化是同步进行的,正是这一辩证关系逐步破坏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础,亦即,国家和社会的分离。”[2](P171)(2)社会领域与内心领域出现两极分化,“随着私人领域自身失去了私人特征,内心领域便退到了私人领域的边缘地带”,[2](P179)公共领域的基础进一步坍塌。(3)随着大众传媒日益商业化、娱乐化并被国家控制,“文化批判的公众”不断转变为“文化消费的公众”,[2](P187)具有批判意识的私人所组成的相对同质的公众这一基础也被动摇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共领域的独立性被严重削弱,公共领域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面临被瓦解的危险,公众重新面临和担负着重建公共领域的任务。

  互联网这一新媒介的产生和信息通讯技术的广泛使用,为人类的交往和交流提供了不少新的方式,例如:BBS、网络论坛、博客、推特、聊天室、网络报刊等。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扩展和人们对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部分转向虚拟空间,人类的公共空间得到了极大的延伸,这为批判精神的产生和公众舆论的生成提供了新的重要的空间和环境,从而为塑造一个全新的公共领域形态--网络公共领域创造了重要条件。当前,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为公共领域的重构提供了重要的契机。

  网络公共领域一定程度上是传统公共领域的延伸,网络公共领域与传统公共领域一样具有一定的空间范围,并由人们的社会互动关系所构成。但是,网络公共领域除了具备传统公共领域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其他一些特征:

  (1)虚拟性。网络公共领域的虚拟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网络行为的虚拟性和网络行为者身份的虚拟性。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是指网络空间是人为设计和构建的信息世界,不同于人类凭借感性和理性认知的现实世界。网络行为的虚拟性是指网络上的一些场境只是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但并不是真实存在的。网络行为者身份的虚拟性是指网络交往主体的身份是虚拟的,行为者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设计自己的网络身份。但是,网络公共领域的虚拟性并不意味着网络公共领域就完全是非真实的、虚幻的和不存在的,实际上,在网络公共领域中,参与者、参与者的活动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都具有真实性,网络舆论和网络民意都是现实世界中大众对公共事务意见和观点在网络世界的反映,又会对现实世界中的公共事务产生重要影响。网络的这种虚拟性使网络公共空间中聚集了大量的网络行为者,他们敢于直接坦率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为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2)互动性。在互联网所拥有的各种优势中,互动性被认为是最为显著的特征。可以说,每个网站都是一个社区,人们可以在这里发布信息、结识朋友、交流思想、阐述观点或者进行评论。网络媒体颠覆了传统媒体中传播者与受众的严格界限,网络传播中二者可以意义互换,受众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信息的传播者也可以成为受众。网络媒介的互动性是其他传统媒介无法比拟的,从BBS、QQ、博客、播客、秀客、换客到各种交友网站等等,不管其名称是什么,需要什么技术支持,有什么具体功能,网站的互动性都是至关重要的,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让每一个用户成为网站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即便承认传统公共领域存在一定的互动性,但是网络公共领域的互动性也与传统公共领域的互动性不可同日而语。

  (3)开放性。开放性是互联网最根本的特性,整个互联网就是建立在自由开放的基础之上的。开放性意味着任何人都能够得到发表在网络上的任何信息,意味着任何个人、任何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都不能完全控制互联网。这也使得网络公共领域的开放性极强,成为人人得以参与并自由表达观点和意见的公共空间,任何进入这个空间参与讨论的个人不存在地位的卑贱和等级的高低,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在这里自由辩论、深入讨论。网络公共领域的这种开放性为不同意见和观点的沟通与交流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也为形成自由、平等和宽容的网络讨论机制创造了条件。

  二、中国网络舆论空间的生成与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公共领域极有可能成为信息时代公共领域的主流形态。互联网最大限度地扩大了参与者的来源,调动了参与者的积极性,并在沟通、交流与讨论过程中体现了最大限度的公平、公开、平等原则,成为网络民意和公共舆论的聚集地。不少国家和地区的调查表明,互联网只是人们获取信息和进行交流的一种工具。但是,中国网民具有一些与其他国家不同的特点,这就是,互联网是中国网民的一种重要生活方式。很多中国网民一天不上论坛看看帖子、灌灌水,不与其他网民交流沟通就会觉得难受,中国网民更乐意在网上就公共事务发表意见、交流看法。这样,网络就成为汇聚中国网民意见和思想、形成公共舆论的重要阵地,从而也使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在信息时代来临之际成为中国网络政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特色。

  随着中国互联网用户的增长和网民对公共事务关注度的提高,网络民意在中国社会中开始迅速形成,并发挥着重要影响和作用。网络民意就是网民借助网络信息手段,以网络为平台,通过网上论坛、网络社区和博客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和进行评论,聚合某种愿望与诉求而形成的公开的民意表达,是网民对某一公共事务或观点思想的看法、意见和建议的反映。由于网络民意的生成和传播依托于互联网,网络民意的生成和传播非常迅速,短时间可能产生很大的影响力和冲击力。

  随着网络民意的形成和产生,网络舆论开始发挥重要影响。网络舆论是公众对于公共事务通过网络公开表达的具有影响力的意见。[6]网络舆论的主要阵地是网络论坛中的主贴与跟贴、新闻及其跟帖、博文及其跟帖,以及其他一些网络言论表达方式,等等。由于网络传播的开放性、交互性和即时性,网络舆论的形成、传播及其影响呈现出与传统大众传媒不同的特点。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网民群体的持续快速成长,中国网络舆论的影响力日渐扩大,涉及的议题非常广泛,网络舆论作为独立舆论力量的强势地位正在显现。网络舆论空间的生成为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空间基础。

  如前所述,公共领域的构成要素主要是: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拥有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能够形成共识和公共舆论。中国网络空间中,这些构成要素已经基本具备,由此推论,现阶段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已经初步形成。

  (1)在中国网络空间中,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批判和反思精神的公众。公共领域的精髓就在于它的批判性,能在讨论、批判、论辩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在网络空间中,网络行为主体的匿名性使得讨论者能够放弃现实世界中的种种顾虑,大胆地就自己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自由的、批判性的讨论和评论,从而有利于形成批判和反思精神。在中国网络公共领域里,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接受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监督,自由、平等和公开的讨论构成了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同时,网络公共领域使大量公共事务进入公众的批判视野,公众对公共权威、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进行批判,由此伸展了个人的权利和能力,并消解了传统的金字塔模式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和体制。网络空间中较少受束缚的虚拟表达形式钝化了话语责任机制的效力,也为理性的批判甚至非理性的批判提供了表现场所。这样,网络公共领域塑造了一种更为开放、更加自由、更能呈现真实意见的批判机制。在网络公共空间中,批判越来越成为展现自主意识和自由精神的思想模式。[7]

  (2)在中国网络空间中,网民已经拥有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以用户参与为本质的Web2.0,包括:博客(BLOG)、RSS、百科全书(Wiki)、网摘、社会网络(SNS)、P2P、即时信息(IM)等,以其开放性、真实性、自组织性、聚合性等特征为网络表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Web2.0通过上述革命性的传播方式为网络沟通与交流建立了以开放个人为主体的意见表达机制、以开放动态互联网为技术平台的意见组织机制、以自组织的弱联结为主要联结方式的意见传播机制,从而使得网络表达变得更加开放多元、成熟理性和集中有序。当网络虚拟社群开始以公共意见表达的形式涉及公共事务,并具备引导政治实践的可能条件时,网络空间便随之而产生了。同时,在网络空间中,网络论坛和网络“虚拟社团”组织起来更方便,地域几乎不受限制,成员也大多没有身份限制,从而极大地拓展了网民的交往空间。这些新的媒介都为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基础。

  (3)在中国网络空间中,能够形成一定的共识和公共舆论。哈贝马斯认为:“有些时候,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2](P2)网络中那些踊跃发表观点、议论的网民被称为灌水者,他们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总有独到的见解,并试图通过一些特殊的语言来影响其他参与者。他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扮演或者事实上成为“网络意见领袖”,能够影响更大范围的网民,形成二级传播,进而形成网络舆论。在2003年以来的不少重要网络事件中,例如:孙志刚事件、重庆钉子户事件、华南虎事件、瓮安事件、邓玉娇案、杭州飙车案、罗彩霞事件、磕头门事件等等,网络舆论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特别可贵的是,在这些事件中,形成了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良性互动局面,网络舆论对公共决策和政治过程形成了一定的压力,从而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和处理,由此所折射出的网络公共舆论对公共事务的影响已经十分强大。

  这表明,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已经初步形成,并在一定程度上开始与现实公共领域和政治过程密切联系,从而为推动社会进步与政治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特征与发展前景

  当前,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已经初步形成,但尚未完全发育成熟;表现出强烈的现实关怀感,与现实政治过程的互动性较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国家的主导作用明显。具体而言,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作者: jssh365    时间: 2014-5-22 16:16


  (1)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已经初步形成,但尚未完全发育成熟。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领先于传统公共领域的发展状态,主要是由于在现实政治过程中,中国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途径较为缺乏,政治关注难以有效体现出来,而网络空间的相对开放和相对自由状态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重要的渠道。但是,中国传统公共领域发展的相对滞后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加上信息通讯技术也是一种新的技术,其成熟和发展还需要更多的时间,这样,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空间仍然很大,其发育成熟有待时日。

  (2)中国网络公共领域表现出强烈的现实关怀感,与现实政治过程的互动性较强。互联网与传统媒体有很大的不同,它为公众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交流和通讯方式。互联网中的虚拟世界把人类互动提高到了一个全新高度,但它不是取代现实生活,而是提升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并与现实生活表现出明显的互动性。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展现了由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形成的大众参与的民主形式,为中国政治参与提供了崭新的渠道,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公众通过网络公共领域表现出强烈的现实关怀感。可以说,网络公共领域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现实问题的关怀,特别是通过对社会敏感问题的关怀而获得发展的,一旦脱离现实问题必然难以获得发展。正是由于网络公共领域对现实政治过程造成的实际影响,推动了广大网络参与者的参与热情和关怀热情。中国网民这种强烈的现实关怀感、中国网络空间与现实政治过程的强烈互动,构成了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显著特征。

  (3)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国家的主导作用明显。中国网络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中间地带,它并不完全受制于国家或者社会,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是,也应当注意到,国家主导性是中国公共领域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公共领域有别于其他国家公共领域发展的重要特征,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同样如此。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凭借各种形式的运动将中央政府的经济、社会、文化改造目标嵌入基层社会,把基层社会改造成民族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作为一个独立领域几乎不存在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开始发生一定的变化,突出表现为国家已经不能完全垄断各种社会资源,特别是经济资源开始向社会其他层面扩散,民间组织也获得了较大发展。但是,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结构的不平衡性仍然存在,国家的力量过于强大,国家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主导作用并没有削弱。在这种局面下,虽然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建设会表现出较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但是国家的主导作用仍然明显,并在一定程度上会约束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

  从发展前景看,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独立性会增强,并会不断走向理性和成熟,同时,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会对中国政治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1)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独立性会不断增强。美国学者泰自学(Tai Zixue)认为:“从互联网产生之时起,它就被视为改变现存社会关系和培育全新社会关系的一种革命性动力。互联网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和交互性的人类交流平台,把握其本质需要从全新的视角认识网络空间的新功能。[8](P205)从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状况看,它已经开始打破原先舆论一律、党和政府话语一统天下的局面,而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并在许多问题上会对党和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批评。如果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看,公共领域已经开始呈现出与国家的对应关系,即改变其原先绑缚在国家一方的身份,初步具有与国家对话的能力,开始建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公共领域。

  (2)中国网络公共领域会不断走向理性和成熟。当前,中国网络空间中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制约、伦理规范和道德约束,网络空间中容易产生群体极化,网络舆论形成过程中会出现”沉默的螺旋“现象,现阶段中国网民的非理性和不成熟,以及数字鸿沟的存在,致使中国网络空间中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和网络多数暴政现象经常表现出来,例如网络上出现的”虐猫事件“、”陈易卖身救母事件“、”铜须事件“等等,都是这一方面的典型案例。公共领域的生命力在于它可以作为一个具有理性和批判性的公共话语空间。印度学者尼拉·甘德霍克(Neera Chandhoke)认为:“只要参与者满意于让理性作为主宰,并且只要参与者不认为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形式的暴力手段达到目的,公共领域就能够作为理性交流和协商的场所。”[9](P328)中国网络公共领域能够通过充分的讨论和严肃的批判,树立起理性、宽容、开放、自由的精神。杨晓娟认为:“网络批判经过初期的发育之后,目前正日渐趋于理性。但网络本身的无中心、分散的结构限制了网络公共领域向纵深方向发展。”[10]在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发展过程中,应采取一定的针对措施和政策,例如:加强网络自我监督,增强网民责任意识;加强多元化网络建设,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网络立法、政府引导,培养网民的理性精神。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必然不断走向理性和成熟。

  (3)中国网络公共领域有望在中国政治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杨仁忠认为:“公共领域最核心的含义,是独立于国家政治权力并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它既监督制约国家政治权力,同时又为政治权威提供合法性基础。”[11](P341)政治发展是发展中国家政治领域发生的正向的政治变迁,是政治体系由不完善、不稳定向趋于完善和稳定变化的过程。当前,中国政治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增强和增多,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必然促进中国政治发展。郑永年(Zheng Yongnian)在论及互联网与中国政治的关系时,认为:“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对国家与社会都是有效的工具。对社会团体,它是组织集体行动的手段;对国家,它是限制和控制部分社会网络行为的工具。基于网络公共领域的国家与社会的互动使国家与社会两者都发生了变化,并提供了中国政治变革的动力。”[12](P16)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十分便捷和廉价的重要渠道,提升了广大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提高了中国公民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培养了广大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并有利于促进中国政治文化由传统的非参与性政治文化向现代参与型政治文化的转型。同时,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和发展对于塑造中国公民的政治信仰和政治意识,平衡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增强中国政府管理与公共政策决策过程的透明度,都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Hannah Arendt. The Human Condition()[M]. second edition.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8.
[2]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3] Jürgen Habermas.The Public Sphere: An Encyclopedia Article[A]. In Meenakshi Gigi Durham, Douglas M. Kellner (eds.). Media and Cultural Studies[C].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Ltd, 2001.
[4] Charles Taylor. Modern social imaginaries[M].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4.
[5] Thomas Janoski.Citizenship and civil society : a framework 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in liberal, traditional, and social democratic regime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6] 邓新民.网络舆论与网络舆论的引导[J].探索,2003,(5).
[7] 刘良.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与政府治理模式变迁[J].长白学刊,2009,(1).
[8] Tai Zixue. The Internet in China: Cyberspace and Civil Society[M]. New York: Routledge, 2006.
[9] Neera Chandhoke.Exploring Mythology of the Public Sphere[A].In Rajeev Bhargava, Helmut Reifeld(eds.). Civil society, public sphere and citizenship : dialogues and perceptions[C].


作者: jssh365    时间: 2014-5-22 16:16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2005.
[10] 杨晓娟.略论网络公共领域的重构[J].东南传播,2009,(6).
[11] 杨仁忠.公共领域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2] Zheng Yongnian. Technological empowerment: the Internet, state, and society in China[M].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作者赐稿,本文发表于《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1期)


作者: jssh365    时间: 2014-5-22 17:16
丁柏铨:别将意见领袖视为 “异见领袖”



  舆论即众议,是由数量众多的人就特定话题发表意见。舆论表现为表述某些意见的相应的“论”,就某些人与事而“论”,或褒或贬,或向或背;将意见发表出来与他人互“论”、共“论”。舆论既然是众议,那就不是个别人的窃窃私语,而应当是群体之议、之论。

  网络舆论的六大特点

  现实环境中的舆论,主要借助于口耳相传的人际传播方式和一对多的大众传播方式形成。网络舆论则是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形成和存在的舆论。网络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空间,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使每一个拥有相应条件的人,都具备了作为信息披露者和意见表达者使信息及意见广为传播的现实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无法从管控严格的传统媒体那里获得。公众在网上发表意见、参与众议相对自由,较之在现实世界中更放心、更大胆、更便捷。一般而言,网民在网上发表的意见,大致是其真态度、真性情、真见解、真心声的流露。正因为如此,领导者、管理者要想了解人民群众真实的心声,上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与存在于现实环境中的舆论相比,处于虚拟环境中的网络舆论具有如下鲜明特点:

  一是在“众声喧哗”方面表现尤甚。甘惜分先生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将舆论界定为:“舆论是社会或社会群体中对近期发生的、为人们普遍关心的某一争议的社会问题的共同意见”。定义舆论,着眼于“共同意见”自有其道理。但依笔者之见,即便是在现实环境中,舆论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形态:一种形态是众多的人参与议论,并且形成了共同意见;另一种形态则是公众议论纷纷,甚至是莫衷一是。“众声喧哗”属于后一种舆论形态,而且往往是常态。而在网络环境中,由于网民人人手中都握有“麦克风”,舆论的“众声喧哗”情形显得尤其突出。对“众声喧哗”宜作两面观:一方面,它是政治民主、社会昌明的重要表征;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信息和意见将变得更加芜杂。

  二是网民作为草根,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设置议程、形成舆论和把握舆论运行方向的主动权。在一些事件中出现的、现实环境中鲜见的“舆论倒逼”现象,是这种主动权的体现,充分彰显了网络舆论的力量。在此情势下,一部分主流媒体和政府有关部门则显得相对被动。

  三是传播快捷,覆盖宽广,影响力大。一个帖子、一条微博,经反复转帖、众人附议和多人“围观”,便能迅速发酵、急遽膨胀和大幅蔓延,从而形成舆论狂潮。一些地区性的小事端,瞬间便能引发舆论海啸并成为举世瞩目的大事件。

  四是以历时性和共时性的方式同时并存于虚拟空间中,这种景观也是网络舆论所特有的。人们调取不同时段的舆论素材与调取同一时段的舆论素材,都只是举手之劳。

  五是更容易被“推手”们利用。从以往和目前的情况来看,网上存在着一批专事炒作的职业“推手”。有资料说:“网上炒作总的说来就是利用网络媒体,通过推手或者幕后人,发动网络推手对某个人物或者公司、或者机构进行两个方面的评论,一个方面是正面效应,另一方面是负面效应。这些评论会引起网友的关注增加人气,当人气达到一定程度,这个人或者公司、或者机构就会被网络关注,从而把这个人或者公司机构“炒红”。“推手”们的炒作,在现实中不可能做到,在网上却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实施。更应引起注意的是:“推手”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从“捧”和“压”两个不同的方向,形成或有利于或不利于特定对象的网络舆论。

  六是为意见领袖提供了发挥作用的宽广舞台。意见领袖的情况虽然并不整齐划一,但从总体来说,他们不同于有着某种图谋的职业网络“推手”。他们多有思想、有担当、有勇气,能说出为众人所赞同或高人一筹的意见,因而在网民中具有很大号召力和影响力。当然,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意见也会有偏激和偏颇之处,他们有一个用好手中“核按钮”的问题。政府处理与公众舆论的关系,经常性的重要课题之一是要妥善处理与公众中的意见领袖的关系。不宜将意见领袖视为“异见领袖”,虚心听取意见领袖的意见并择善而从,这才是上策。

  主流舆论的几个基本条件

  网络舆论能不能代表主流舆论?对此似乎不宜一概而论,应作具体分析。

  在回答这一问题前,有必要先对主流舆论作一番探讨。主流,原意是水之干流,与之相对的是支流。主流常被用来喻指占主要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人、事、物。主流舆论则是指占据主流地位与社会发展方向相一致的舆论。主流舆论不是一个“数量”概念,也不是一个“音量”概念,它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首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吻合。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作这样的理解:“三个倡导”的十二个方面,也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存有海量信息和众多意见的网络环境中,网络舆论所涉广泛,只有符合上述要求的,方才称得上主流舆论;与以上要求相背离的舆论,即使一时之间影响很大,也是不配叫作主流舆论的。

  其次,舆论赖以形成的信息或事实必须真实可靠,据此所作的判断评价必须恰当准确。真实地披露事实和信息,是网络舆论体现正能量和成为主流舆论的基础。凭借被歪曲的事实或杜撰的事情形成的舆论,即使风起云涌、山呼海啸,也难成主流舆论且不可能持久。对真实事件有意无意地进行错误的解读,并作出不准确、不恰当的判断,这样形成的舆论也不可能是主流舆论。有人曾经利用网络的力量,制造过“史上最恶毒后妈毒打女儿丁香小慧”的舆论。铺天盖地的网络舆论,似乎是在仗义执言、伸张正义,然而实际上是众议受到虚假信息的严重误导,网络舆论构成了对无辜后妈的极大伤害。它怎么可能是主流舆论呢?这一案例提醒人们:公众使用自媒体发布信息和发表意见,须加强自律,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社会、对他人负责,决不可任性而为、随意而行。

  最后,有利于发现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并依靠众人的智慧推动问题解决。相当一部分网络舆论,真实地反映了民意、民声,汇聚了公众的智慧和才能,体现了公众有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热情,其中包含了不少真知灼见,是难能可贵的。这部分网络舆论体现出一种向上的和向前的力量,堪称主流舆论。若干年前,围绕“华南虎事件”,网上形成了“打虎派”和“护虎派”两大阵营,最后是“打虎派”的舆论成为占主导地位的舆论,成为主流舆论。这种舆论讲求科学、体现真理、令人信服。诚如《东方早报》评论《“华南虎事件”见证网民力量》所说:这次“纸老虎事件”,有三个特点值得注意,依赖民间的努力和民间的能力解决全部疑难问题,未经政府权力和智力的裁决;主流网民表现得相当理性与成熟,他们用冷静的话语摆事实讲道理,技术性地证明真假善恶;无组织、无指挥的网上互动自发形成“热情和智慧的增长点”,最终“功到自然成”。应当说,公众舆论包括网络舆论中包含着巨大的正能量。“华南虎事件”给各级政府官员很好地上了一课,提示他们不可无视网络主流舆论。但愿各级政府官员能从此类案例中汲取丰富营养,善待公众舆论包括网络舆论,切实提升自己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

  (作者为南京大学新闻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来源: 人民论坛杂志(总第40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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