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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胡苏甦:《资本论》的历史局限 [打印本页]

作者: jssh365    时间: 2014-7-12 14:19
标题: 胡苏甦:《资本论》的历史局限
胡苏甦:《资本论》的历史局限

作者:胡苏甦

  摘要:《资本论》将资本家定义为人格化的资本,认为资本家的劳动是完成剥削的劳动,这个认识针对特定时代是正确的,但明显受到历史局限,带有片面性。纵观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史,在马克思主义的冲击下,资本主义制度确有自我修复能力。我国理论界过去一直视资本家为剥削者,而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要将超前的社会主义经济向后退,退到新民主主义社会。党内不少人转不过弯,提出改革开放“姓资还是姓社”?中国经济取得巨大成就,但什么是社会主义搞不清了。现在已经到了用马克思主义解决“姓资姓社”理论问题的时候了。

  《资本论》是马克思没来得及完成的给予世界深远影响的巨著,同其它科学理论一样,不可能没有历史局限性,因而包含不够成熟的论述。澄清这类理论问题,对我们今天坚持马克思主义是有现实意义的。

  一

  《资本论》的批判者说:马克思尽管不得不承认资本家的管理也是社会劳动的一种职能,但却并不认为这种职能具有积极劳动从而创造社会价值的意义。马克思所强调的,只是资本家对工人的支配从而剥削。马克思说:产业“资本家作为资本家所要完成的,恰好是使他同工人相区别、相对立的特殊职能,被表现为单纯的劳动职能。他创造剩余价值,不是因为他作为资本家进行劳动,而是因为除了他作为资本家的性质之外,他也进行劳动。因此,剩余价值的这一部分也就不再是剩余价值,而是一种和剩余价值相反的东西,是所完成的劳动的等价物。因为资本的异化性质,它同劳动的对立,转移到现实剥削过程之外,即转移到生息资本上,所以这个剥削过程本身也就表现为单纯的劳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与工人相比,不过是在进行着另外一种劳动。因此,剥削的劳动和被剥削的劳动,二者作为劳动成了同一的东西。剥削的劳动,象被剥削的劳动一样,是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30页)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资本论》批判者的上述言论并非空穴来风,马克思的确认为产业资本家创造的剩余价值应视为资本家所完成的劳动的等价物,是一种和剩余价值相反的东西。

  那么马克思为什么认为剩余价值中资本家创造的“这一部分也就不再是剩余价值,而是一种和剩余价值相反的东西”,计算时可忽略?根本原因在于马克思认为资本家的劳动是完成剥削的劳动。以山西黑砖窑为例,黑砖窑主及打手也在劳动,他们的劳动是将工人变成奴隶,是吸干工人的血。他们劳动的目的和结果就是把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占为己有。诚然在成品砖块的价值增殖中有黑窑主一份,但这一份“黑窑主劳动的等价物”与他们追逐的不劳而获财富相比,在性质上不是相反的吗?这一份与其说是为社会创造财富,不如说是为社会制造罪恶。

  剥削的劳动与被剥削的劳动都表现为劳动,但在本质上相区别,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是马克思的伟大之处。我们不仅从中感受到马克思对剥夺者的愤怒,也看到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憧憬,看到科学社会主义最初是怎样萌生的。在马克思眼中,财富不是堆集如山的商品价值总额,商品价值中的大半是原料及劳动资料的价值转移,真正的财富是剩余价值。企业创造的剩余价值应回归社会,使所有生产者受益。根本的解决办法当然是生产资料公有,经营指挥者与工人的劳动都本着造福社会的目的,这样,经营者与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就没有本质区别了。

  也许《资本论》批判者会说:“黑砖窑即使在马克思时代的德国和英国也是不允许的,要治罪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工人的人身自由为前提的。你为什么不拿一个合法经营的私营企业家为例?”我不得不说,要证明合法私营企业家的劳动是完成剥削的劳动很困难。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是先将资本家定义为人格化的资本,以占有全部剩余价值为劳动目的,那么,资本家的劳动是完成剥削的劳动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而真实存在的私营业主,即使他想占有全部剩余价值,他办得到吗?他必须拿出近三分之一的剩余价值交税,返还社会。自己不断增大的资本又不可能被自己全部消费,只能消费很小的比例,其余扩大再生产,再多交税。他死后,三分之一的资本作为子女的遗产继承税交国家(日本要交的继承税超过原资产的50%)。假如他想通过增加工人劳动时间来增加剩余价值,那是犯法,他是个守法公民,只有不守法的老板才存在对工人的剥削。现在的中国不缺工人,缺老板。

  然而在马克思当年,对工人的剥削是普遍的,《资本论》记录了大量的工人受剥削的调查。特别在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贩卖黑奴的罪恶决不亚于山西黑砖窑,用战争敲开中国市场,还让中国一次赔款4亿两白银。所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资本家定义为人格化的资本,剥削的代名词是不奇怪的。

  当马克思例举了一系列资本家残酷剥削工人的事实后,愤怒地指出:“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人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24页)此时,他已不自觉地在他定义的概念化的资本家与社会上绝大多数资本家之间划上了等号,一度认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不可调合,资本主义世界已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前夜。这个等号是有些问题的,除非两大阶级的矛盾真的不可调合,将爆发足以摧毁资本主义国家机器的大规模暴力革命。而事实上这样的革命并没有出现,只有局部的,很快失败的巴黎公社起义,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两个月,就象黑暗的夜空划过闪亮的流星。

  现实的或真正的资本家不象概念的资本家那么单纯,他们除了马克思说的那一面还有另一面:他们要交税(我注意到马克思计算剩余价值的公式没有扣除税收),问题是交的税没能使工人阶级受益;他们也为工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和生存条件。纵观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史,在工人阶级和社会民主党的抗争下,或者用郎咸平教授的话说,在马克思主义的冲击下,资本主义制度确有自我修复能力。今天的欧洲,实现了从生到死的社会福利制度,工人每周工作时间从过去60多小时缩减到48小时后,再缩减到今天的35小时以内。欧洲一家大企业,甚至认为车间使用传送带对工人的人权不够尊重,改用送货车替代,每个大车间还设置洗浴室,工人吹着口哨上班。而我们的“文革”知青在山沟沟里啃着窝窝头,还喊着要解放世界三分之二受苦的人。

  随着研究的深入,马克思改变了原来的认识,这一改变在历时40年的三卷《资本论》中留下了历史的痕迹。《资本论》第三卷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职能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股份公司,消除剥削是可能的(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94页)。《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前,马克思已经发现了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历史唯物主义),这个规律告诉我们:生产关系不能超越生产力的发展,“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83页)。正是基于这个规律,马克思的最后结论是——公有制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社会不能在一国取得胜利,它必须在全球资本主义高度发展后同时进入。在共和制完善的国家,有可能不使用暴力,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然而《资本论》将资本家定义为人格化的资本,认为资本家的劳动是完成剥削的劳动,从第一卷到第三卷是连贯的。这个认识针对特定时代是正确的,但明显受到历史局限,带有片面性,与马克思晚期持有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有可能调合,有可能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相矛盾。

  二

  《资本论》中资本家是人格化的资本,允许资本家雇用工人的资本主义制度是剥削制度,这样的认识在我国理论界和党内一直以来都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看待的。而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要将超前的社会主义经济向后退,退到新民主主义社会。毛泽东同志说:“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中国也只有进到社会主义时代才是真正幸福的时代。但是现在还不是实行社会主义的时候。”(《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671、677页

  允许资本主义在中国发展,党内不少人转不过弯,提出改革开放“姓资还是姓社”?面对阻力,邓小平一是将“姓资姓社”问题搁置起来,不争论,以后再说,二是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实践证明邓小平是对的。“姓资姓社”的争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抓住时机求发展,让事实说话才是上策。一位外国学者说得好,他说邓小平对中国的最大贡献不是经济发展,而是“转变了中国人的观念”。 回首当年,中国除了邓小平,又有谁能启动改革开放的巨大车轮?

  改革开放的车轮启动了,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位对旧社会有深仇大恨的解放军老干部,对允许私人办厂,雇用工人,颇有微词。他年青时反抗剥削,参加革命,被国民党特务用钢丝制作的鞭子抽打得皮开肉绽。在他去世后,子女整理遗物时见到了这根鞭子,才知道父亲跟着共产党南征北战一直将这根鞭子带在身旁。他临终前对我说了一句臆想不到的话,他说:“看来资本主义历史阶段不能跨越。”他所以会有这样的转变,因为他亲眼看见十多年里发生的巨大变化。

  为什么借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能快速发展经济?我们从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的讲话中可以找到答案。他说:“计划经济下,国家总是在不停地找动力,找精神动力,但作用不大。改革开放后,我们打开国门一看,发现自己又比别人落后了几十年,怎么办?——重新找动力,终于找到了改革开放。事实证明,改革开放的强劲动力是前所未有的,因为它的动力机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还人以利益——承认人对利益的追求是人的本性,‘既不姓社,也不姓资’,只是人的本性而已。利用人的本性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就有了最原始的动力。”王长江为什么不直言:中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是因为我们借助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公有制社会允许为个人利益生产吗?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能如此快速发展吗?那个还人利益的生产方式明明“姓资”,不“姓社”,如果说过去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或者说出于顾全大局,那么到了今天,改革开放近30年了,为什么还不敢公开承认?不仅应该公开承认,而且应该看到是邓小平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经济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才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

  “姓资姓社”问题被搁置,另一个必然要发生的问题逐渐显现——什么是社会主义搞不清了。必须承认,邓小平初级阶段理论在逻辑上挑不出毛病,因为他在社会主义前面加了“中国特色”四个字。他很清楚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新民主主义,就象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不等于共产主义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等于社会主义。但是到了下面,“中国特色”四个字就被忽略了。当我看到报纸上说:“是不是社会主义与是不是计划经济无关,而且与所有制无关”,着实吃了一惊。

  社会主义是外来词汇,它有两个含义。一个是它的原始含义,即照顾穷人,同舟共济。按照这个含义,中国可以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一词还有另一个经济学的含义,是指一种社会制度。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社会最主要特征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的一段时间里,美国和英国的国有企业比重较大,一度被经济学界称为半社会主义。特别是英国工党执政,对高收入者课以重税,支持国有企业建设。而当时德国采取了和英国相反的经济政策,没多少年,德国经济大幅度超过英国,导致工党下台,保守党上台。社会主义作为经济学的概念,怎么会与所有制无关呢?书店偶尔看到经济学家吴敬琏的新书,其中一篇文章的题目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文章的结论:“社会主义就是发展生产力”,也不提所有制了。

  不久前,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李德顺教授撰文说:“近年来,常有人问起:‘现在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吗?’他们这样问,实际上自己内心里多半是否定的。而我回答则是:问题在于你怎么看待社会主义?如果你认为社会主义只能是苏联或我们改革开放以前的那个样子,那么我可以明确地说:不是!但我要问:社会主义为什么非得是那个样子,而不是现在和将来这个样子呢?有谁这样说过?是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毛泽东?——都没有!”

  请问李教授:毛泽东真没说过吗?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不是社会主义。如果毛泽东也认为社会主义可以这样搞,就不会有“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了。再请问:马克思真没说过吗?那么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从何而来?从天上掉下来的吗?社会主义是有不同理论,但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只能以马克思为准,以科学为准。正因为当时理论界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学生们没办法将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称为社会主义,才有了“姓资姓社”之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时代已经过去,对人民要将真话!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说不是政治经济学讲义,不是西方所理解的打左灯向右拐的韬略,而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它向世界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决不是为了实现资本主义,而是要实现社会主义。尽管路途非常遥远,但共产党人永远不会熄灭社会主义的理想,将永远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带领人民继续新的长征。

  而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是科学,其商品、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等范畴是搭建理论的基石,不能随意解释,不能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说成没有“姓资姓社”之分,否则理论就被搞乱了。根据马克思的最后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母体中自然分娩,这个历史进程离我们还很遥远。今天,中国来自非公企业的税收早已超过公有企业,我们应正视今天的中国社会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正视我国社会在经济学上的资本主义性质,有助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来研究和指导改革,不防碍我国继续称自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在经济上借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生产力,在政治上坚持共产党领导,在文化上高扬马克思主义旗帜。只要马克思主义红旗不倒,中国就不会迷失社会主义方向。

  小平同志教导我们,“姓资姓社”以后再说。现在已经到了“再说”的时候了。再不说,任凭假大空的政治说教泛滥,我们还有信仰吗?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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