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借鉴英国学者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D. Smith)对“国族”(nation)和“族群”(ethnic group)所做的区分来理解“官话”和“国语”的关系。史密斯认为,族群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群体。它“通常没有政治目标,并且在很多情况下没有公共文化”——只拥有“某些共同的文化因素”。但“共同的公共文化”却是国族的一个“关键特征”。某些族群“为了立志成为国族并被承认为国族”,必须要发展一套“公共文化”。显然,“官话”乃是族群的“共同的文化因素”之一,但既谈不上“标准化”,也不针对“所有成员”;“国语”则是一群人“立志成为”并“被承认”为“国族”而自觉建设的“公共文化”的一部分,为全体成员所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