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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和余秋雨“过不去”? [打印本页]

作者: jssh365    时间: 2015-2-22 13:45
标题: 和余秋雨“过不去”?
和余秋雨“过不去”?
若木

最近,余秋雨先生和金文明先生就余《文化苦旅》等著作中的一些“文史差错”有一番“论战”,激起了一定反响。日前读到刘正山先生发表的《干吗总和余秋雨过不去?》一文,我有些不同的想法,特与刘先生商榷。

刘先生文中说:金文明对余秋雨的批评“根本算不上大错误,因为,这些问题基本上是史实错误或错漏,是余秋雨‘散文’中细小的失误,而这些失误并不损害文章的原意,余秋雨要表达的思想跟这些史实没有根本的联系。”什么样的错误才算是“大错误”呢?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李白、王安石都与天柱山(古称潜山)有缘,余先生将以待罪之身筑室司空山栖息的李白“请”到邻近的天柱山“静静读书”;为让王安石加入归老天柱山一派,余先生又地将某诗中的“庐山”改为“潜山”,等等。这些错误还“不算大”吗?还能说“这些失误并不损害文章的原意”吗?

类似的“差错”,在《文化苦旅》、《山居笔记》中还有不少。《石破天惊逗秋雨》作者金先生认为这种“随意涂抹历史”的做法“是一种刻意的窜改,-------而且贻害后人”。当然,作为一种学术论争,金给余指出的“差错”以及相关议论并非定论。但刘正山先生在假设承认余秋雨先生错误的前提下,表现出上述态度,就有刻意为“贤者”讳的味道了。

关于“历史文学”中史实与文学虚构二者的关系问题,复旦大学郜元宝先生曾说过:“历史记忆、历史叙事,不同于文学虚构,它有一定的历史供参考,而这些有一定历史供参考的历史记忆与历史叙事又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不是任何人的私有物,任何人都无权因为自己的方便而随意涂抹历史。”我认为这种看法是比较科学的。

刘先生认为,“余秋雨写作十余年,上百万字的作品,有这样一些疏漏,是不足为怪的。再说了,每个有创见的学者或作家,都有可能出现类似的错漏,甚至出现观点矛盾的现象。这是很正常的。”这话是不错的。正如金文明先生对媒体所言:“中国的文史典籍,秦汉以来浩如烟海,其伪讹衍脱、附会误读之处更是恒河沙数,传抄、坊刻或仅凭记忆的援引、误改,鲁鱼亥豕,在所难免……人脑不是电脑(电脑都要出错),远的不说,就拿章太炎、鲁迅、陈寅恪、钱钟书那样的大学问家来说,行文错讹之处也不是没有,------”问题在于,这一次“批余”的缘起,并不是突然发现他的历史散文中出现的一些错漏,而是因为余秋雨先生日前在媒体上表露出的对待批评的态度。这一点,用自称“生平最恶是拒谏”的金文明先生的话来说:“------问题是,从古到今,你能找到一个像余秋雨这样拒谏的吗?!”

而刘先生“金文明的批判,又掀起了‘批余’新‘高潮’”;“这是和余秋雨‘过不去’------”的看法就似乎尤为不妥了。前句容易让人回忆起某种不甚佳的“陈年故味”,不拟多说。后句“过不去”之说,失于粗率。原因很简单,批评,尤其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物的批评,即便该批评未必全然正确,对社会,对被批评者也是不无裨益的。而学术本为公器,其间的批评争论更属正常,怎么能简单地一概目为私人化的“过不去”呢?如此,一切的批评都成为不可能了。

余秋雨先生的“历史散文”自然写得很不错,喜爱他的读者不少,其价值也不会因为被指出的“差错”而消灭。也正因如此,为读者、为文化着想,如金先生等人的批评都是很有意义的。这对余先生来说也应该是好事。像刘先生那样曲意回护,起意或者虽好,效果反而未必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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