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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友情提示:在孝南区,称教研员为‘某老师’,不到位!要叫‘主任’才肉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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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7 00:1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称谓不过是马甲
            鄢烈山
广东媒体15日都有报道,广东省纪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之间称呼纪律。对此,我当然赞成。

通知说,有的党政机关称领导为“老板”、“老大”,有的称下属为“哥们”、“兄弟”等,破坏党内民主,损害公仆形象,与党的宗旨和人民政府的性质极不相称。

的确是这样。我虽非官场中人,也听到过这种称呼,非常地不适应。诚如周俊生先生在一篇随笔所说,我对“屌丝”一词很反感,却阻挡不了它成为大众流行语,堂而皇之上了大众媒体,乃至出现了什么电视剧《屌丝男士》、《屌丝女士》。我们的社会整体在粗鄙化,许由洗耳变得太“奇葩”,何况哪里找得到一掬洗耳的清水?
省纪委的通知指出,之所以会把同事、同志间的称呼庸俗化,是因为“当前我省党政机关部分党员干部受官僚主义、宗派主义、‘江湖习气’等不良风气的影响”,这是讲外部大环境。通知又表示,“称呼问题反映了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道德修养”,则主要是从干部本人品行的角度(内因)看问题。两方面说得都对。

可是,如果接下来追问,这样的大环境是如何形成的?从个人道德修养角度能说明多少问题?

孔夫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如果说“君子”指身居高位者,他们的行为可以影响众庶(“小人”),所谓“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这点我同意。如果说“君子”是指道德情操高尚、出污泥而不染的人,这世上能有几人?扪心自问,我就是一个与时俯仰的“小人”。

1982年大学毕业,我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区机关大楼三层,东头是区长们与区政府办,西头是区委书记们和区委办。我与领导们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从来没有恭敬地喊过一声“书记”和“区长”,大多是“狭路相逢”时点个头,最多相视一笑,领导们并不以为忤,也没影响区委魏书记主持常委会通过组织部对我这个非党干部的提拔任命。

1987年到了长江日报社评论部,对老主任叫老黄,对年纪相近的分管副总编真呼其名——这只是从俗,评论部另几个与他年纪相近的同事就是直呼其名嘛。有时与领导为一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大家觉得很自然。甚至当专职评论员的那位女士,有一回在争论中急了,脱口而出说分管副总“你书读少了”,这样狂妄的话也没有影响上下级关系。

1995年我到了南方周末,直到2001年5月,与左方、江艺平和钱钢同志同事,对“左方”大家都喊“老左”,我也喊“老左”,感觉有点不好意思,真心想喊“左老师”,因为南周同事喜欢戏谑地互称“老师”(大概是跟实习生学的,见人喊“老师”);对江艺平和钱钢则直呼其名;这期间,社会风气已经开始变了,不喊江、钱老总,已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有倚老卖老之嫌。

忆旧恍如隔世。如今再年轻的领导,不喊官衔,不称老总,就太另类了,自己先觉得别扭。虽然我不想也不必讨好谁,但我愿意给人敬称,与人为善是一种修养。恰如细究词源,“相公”、“小姐”(大家闺秀)、“SIR”(爵士)这些后世普通的称呼,不都是抬高人身分的敬称吗?

称谓总是越来越尊贵,具体叫法取决于当时的社会价值观,尊崇什么样的人。“老板”若在毛泽东时代,等于“资本家”,是个贬义词,如今则是雇主、当家人的意思,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角色。“老大”是江湖用语,指帮派首领,对属下有生杀之权;从前指电影里的黑帮头子,后来在武侠作品中是中性人物,现在代称领导人当然取的是“您一言九鼎、我愿效犬马之劳”的意思。

称谓是表,权力是里。“书记”本是“记录员”之意,够谦虚吧?当书记成了“拿摩温”(NO.1,一号、老大)之时,它当然就是敬称了,只有不懂当下中国政制的人读汉语才把它当卑微的“记录员”理解。

不得不正视的问题是,邓小平早在1980年8月18日就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指出,我国的政治体制弊端之一就是“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

这个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上下级之间特别是对“一把手”的人身依附关系愈演愈烈,这才会有“买官卖官”罪案不断发生,这才是官场流行“老板”、“老大”之类称谓的真实背景。

如果不治本,上下级人身依附关系依旧,如何称呼不过是换个马甲的问题。



官场“称呼学”:市长以上称老板 基层领导叫老大
发布时间:2014-04-25
作者:鞠靖、孙甜甜、杨翘楚



  “在一些部委,如果党组书记和部长不是同一个人,有时下属们也会叫党组书记‘部长’。”

  “别人叫他院长,他马上就回答,尤其是大庭广众之下。如果是叫老师,他就好像没听见一样。”

  一些地方为了规范称呼,甚至制作党内互称同志提示牌,摆放在党委(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等场所的醒目位置。

  某个晚上,一名中年男人叩开了郭振华家的门。“有个姓池的人找你。”女主人高声招呼郭振华。“是池、池厅长?”郭问。“啊呀啊呀,池厅长您、您来看我们?”意识到来者的身份后,女主人恭敬地赔笑道。

  这是官场小说《沧浪之水》的一个桥段,刻画的正是官场中人对“称呼”的娴熟运用。

  2001年,痛恨官场中丑恶风气的阎真写下了这本小说。尽管如此,这位北大毕业之后拒绝机关身份而选择乐守象牙塔的文学教授,在现实中也不得不屈服于无处不在的官场“称呼学”。

  “一个科长一个小主任,官位叫出来他就高兴一点。”阎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我这么大年龄了,我叫我们单位的人,尤其是机关的科长、副科长和办公室主任,我就叫他某某主任,尽量把这个位置叫出来。因为有些事要找他帮忙。”

  类似阎真这样的体会,某县财政局的小丁也有。不久前她参加一次接待活动,直到见到《××调研组来县接待手册》,小丁才知道,她一直称为“王处”的这位省财政厅领导,原来只是一个主任科员。

  但她依然恭恭敬敬地继续称呼“王处”,因为她的局长也这样叫。“局长说,当‘王处’还只是从下属事业单位借调到省厅的科员时,他就开始喊‘王处’了!”

  按中国的行政级别,这位局长和“王处”都是主任科员,相当于人们熟知的“科长”。正如人们从官场小说中所看到的那样,在那些见诸文件的称呼之外,官员之间还有另一套“称呼”的学问,有许多难以言传的细微讲究。

  “逢长必叫,叫大不叫小”

  对于基层的许多官员来说,“逢长必叫,叫大不叫小”是相互称呼时的惯例。阎真说,“在县里,一个科级干部就很大了。一个局长其实是科级,但是我要叫他局长。股长比科长还要小,可在县里也已经好大了,也是一个长嘛,也要叫出来。”

  “叫大不叫小”的惯例不仅仅是基层的专利。一位资深媒体人对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在一些部委,如果党组书记和部长不是同一个人,有时下属们也会叫党组书记‘部长’。正部级机构的领导叫主任或者局长的,他们的下属会习惯于叫部长。”这不是为了追求虚荣,而是害怕与低级别的职务混淆。“部长级别高,而办公厅主任也是主任。”

  除去上述最基本的称呼规则外,官员之间的称呼还有许多微妙之处。

  “上级对下级常常以‘姓名+同志’相称,但下级对上级当面一般却只用‘姓+职务’或‘职务’。”华东师范大学的胡范铸教授在他2000年发表的论文中指出。他的研究方向是应用语言学。

  然而,有些时候这条规律并不适用。例如,一个机关的正副书记中有好几位姓王时,“叫某某书记是惯例”上述媒体人说,名字+职务的选择很多时候“就是为了有一个很明确的区分”。

  区分不同称呼的,除了职务外,还有资历与感情。一般来讲,官员之间互称官衔是较为客套和安全的,但一些职务不高的“老机关”却常享有“豁免权”,可以将别人眼中的“王书记”省去姓氏,直呼其名。上述媒体人说:“在机关里称名字,本身并不是冒犯,当然你要估量一下自己的地位,以及你和那个人到底有多熟。”

  在官员中间,流行着种种特殊情况下的称呼办法。例如,对于姓付的书记,往往不能称付书记,而要用名字称“××书记”;当两个书记同姓时,也要叫名+书记……熟练掌握着一套规则,几乎是公务员的入门程序。

  任中南大学文学院副院长的阎真发现,高校中的干部并没有免俗于官场“称呼学”。阎真说:“我认识的一个某学校年轻老师,新提了副院长,相当于副处级。他一天到晚说我们‘处干’(处级干部)如何如何”,“别人不说(叫)就不高兴”。这位年轻的副院长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别人叫他院长,他马上就回答,尤其是大庭广众之下。如果是叫老师,他就好像没听见一样。”

  “老大”与“老板”

  除了大庭广众下的繁多称呼,一些官员在酒酣耳热、窃窃私语时的叫法也各不相同。

  上述那位媒体人曾在县乡一级基层政府的饭局上见识过,一名干部起身敬酒,朗声说道“我们老大……”。当面叫一声“老大”,除了几分亲昵,更展现出明确的权力排序。与之相对的,所谓“老二”不仅不用做面称,甚至不能公开排出来。

  “一个省里面省委书记是老大,但是你也不能说省长是二把手,因为在政府口,他也是老大;你也不能说副书记就是二把手,因为按照惯例,在党内,兼省长的书记(才)是。”这位媒体人说。

  然而到了市级干部,这种江湖气的“老大”、“老二”便有时被透着商业气息的“老板”所取代。

  一位官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称“老大”在基层会比较多,更江湖气一些。一般称“老板”的,至少是市长、市委书记这个级别的。如果称一个县委书记为“老板”,会显得特别可笑,因为县委书记就是个处级官员,所以往往会称“老大”;如果称呼一个乡长“老板”也不行,因为级别同样不够。

  真正难以处理的是如何称呼那些因为种种原因被降职的官员。江苏省级机关一位工作人员,曾经在南京的颐和路上遇到过当年的无锡市长毛小平,这位工作人员竟然一时语塞不知如何称呼。“喊他毛市长、毛主任都不合适,喊小平吧,你不觉得‘小平’是特指的吗?所以后来我只好说‘哎——哎——你好’。”2012年毛因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他一度被认为在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担任副主任,后又传出降为处长。

  江苏省委办公厅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现在县里也常常称省城去的领导为“首长”,不分级别。“之前,只有中央来视察的领导,不方便提前透露姓名或者不适合直呼其名的,我们才在制作席卡和称呼时称‘首长’。当面这样称呼时,级别差距至少要有3级。但现在,称‘首长’已经没有这么严格了。”

  他回忆,自己第一次被县里称“首长”时,感到很不习惯,有一种“僭越”的感觉,但后来发现叫的人和被叫的人都心安理得,也就顺其自然了。

  但那些真正的“首长”们,却似乎对职务称呼极其超脱。

  2013年6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到深圳调研,当TCL董事长李东生汇报工作称呼“委员长”时,就被他打断,“叫‘老书记’就行,叫张德江我就更高兴了。”

  2012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一位专家发言刚提到“尊敬的王书记”,话没说完,就被王岐山打断,要求在场专家少说客套话,言简意赅。

  “同志”不够亲切?

  在胡范铸教授看来,“称呼学”的流行和称呼的变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社会风气“变坏”了,更反映着社会心理的变化。

  改革开放前独步天下的“同志”,起初是有着共同理想与信仰的政党成员之间的共勉。孙中山在1918年发表《告海内外同志书》和《致南洋同志书》,其遗嘱常被总结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的党纲正式写道:“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这时的“同志”,还只在社会精英间流行。

  1949年后,“同志”迅速成为正确甚至唯一正确的政治称呼。毛泽东早在1959年就要求互称同志。1965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党内同志之间的称呼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后对担任党内职务的所有人员,一律互称同志”。

  然而在社会秩序混乱的“文革”时期,即使同志这个称呼也显得不合时宜。胡范铸说:“那时同志都不能随便叫,叫什么都觉得不对,说错了就会闯祸。”

  尽管如此,出于表明立场、提防异己的原因,“同志”在民间成为了最保险的尊称。在上世纪末的一些港台剧中,剧中人物一旦踏上大陆土地,逢人即称“同志”。在他们看来,“同志”似乎成了大陆文化的符号,否则就会被视作另类而引起麻烦。

  今天的人已很难想象“同志”之称所引起的重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曾经明确,“党内一律互称同志,不要叫官衔;任何负责党员包括中央领导同志的个人意见,不要叫‘指示’”。

  1984年,“同志”有一次不同寻常的亮相。当时的《武汉晚报》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小平同志:我这样的称呼,似乎不太礼貌,若有不妥之处,请给予责备。”这是1984年4月武汉一职工向邓小平写的申冤信。邓小平在信上圈阅道,“头一次看到这样的称呼,我很喜欢,酌重处理!”

  在经历了极度混乱的社会秩序后,党内又能互称同志,成了当时具有标志性的思想解放事件。

  时间进入21世纪,“同志”有了更丰富的含义,使用起来也显得很突兀。“每个人都在重新寻求自己的角色定位,个人的自主意识提升。当今社会是称谓语最丰富的时代。”胡范铸说道。

  2003年,全国各地党委都曾专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党内互称同志优良传统的通知》,要求“对担任党内职务的所有人员一律称同志,不称职务”。

  例如,甘肃省的文件就要求,“对担任党内职务的所有人员一律称为同志,党内刊物、文件和其它书面材料也要按此办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做党内互称同志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党内互称同志的有效机制……”

  但种种迹象表明,重视并未使互称同志重回流行。2013年10月,《人民日报》转载了题为“党内称谓容不得江湖气”的评论,说“不知从何时起,互称‘同志’的人越来越少,甚至一些脱胎于江湖绿林,裹挟着浓厚封建陋习的‘老板’、‘总管’、‘大哥’等庸俗化的称呼,在某些部门或单位已渗透到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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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7 00:11:07 | 只看该作者
一些地方为了规范称呼,甚至“制作党内互称同志提示牌,摆放在党委(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等场所醒目位置”,以“营造民主平等、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形成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的工作作风”。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永刚教授说,现在“同志”作为一种社会主义传统保留下来,成为正式场合的庄重称呼。但在现实官场中,在对称呼进行“推敲”后,官员私下里往往不会互称同志。在一位官员看来,现在如果见面还称“同志”,不仅显得怪异,还意味着拒人于千里之外,“下面的事都无法进行了”。

  尽管存在着所谓的称呼规则,但因地域、风俗及人情的巨大差别,官场称呼并无放之四海皆准的规则。例如在湖南,一些称呼就很独特,官员们背后往往称呼高级官员为“张嗲”、“李嗲”(“嗲”在长沙话中意为老者),同僚之间则会互称“张哥”、“李哥”。

  现在在一些地方,某些介于正式和非正式之间的称呼如某局、某厅等,很流行。在一位观察者看来,新世纪以来,官员群体的社会评价有所降低,经济、社会地位、个人成就感、荣誉感都不可同日而语。张局、李局这种称谓,一方面保有官场认同,同时也可以避免因为过于强调身份而引起他人反感。


来源: 南方周末 | 来源日期:20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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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1 23:27:57 | 只看该作者
林卡:中国官本位深层肌理解析


  中国社会发展在各方面所取得的变化为我们打破官本位制提供了新的条件和基础。它使我们可以对官本位体制下所蕴含的种种理念和假设进行批判,并思考如何通过采取新的政策理念和社会政策的手段来破除人们的仇富和仇官心理,缓解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并通过服务型政府的发展来强化以人为本的导向。

  官本位制与中国社会发展

  在今天,我们经常听到人们批评权势阶层作为既得利益者常常公权私用,或者作为社会优势群体恃强凌弱,甚至肆无忌惮地侵害普通公民的人权。这些现象一方面强化了人们对于社会公正、社会平等的渴求,另一方面也招致了人们对权力本位和官本位制的批判。作为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人们常把官僚主义、腐败和特权问题与官本位制联系起来,甚至把官本位制看成是各种社会病态和社会问题的根源。这一体制对于中国社会发展所具有的负面影响已为人们所诟病,包括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制约,促使民营企业家的外流,维护社会强势群体的特权,以及公权私用问题。正如一些学者所强调的,不论经济体制改革还是司法体制改革,其根本点都会触及到“官本位”问题。这种状况反映出官本位体制所形成的社会问题正在日益严重,而且正在成为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阻碍因素。

  社会舆情是社会发展状况的温度计和晴雨表。从大众舆情的反映来看,民众对于目前官本位制的盛行给予诸多批评。根据“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于2012年11月份进行的一场关于“国家级难题”的调查显示,78.99%的回答者把“如何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作为社会发展的“国家级难题”。 在2011年人民网进行的有2227人次参与的调查中,67.5%的网友表示“自古‘官本位’难消除 ”。在2012年10月人民论坛杂志进行的关于“中国‘官迷’有多少?国人官瘾有多大?”的相关调查(有6403人参与投票,以0-10区间来描述官本位的程度),有84.7%的网友认为中国官本位的程度是10级(只有2.1%的网友认为是5级及以下)。在回答“为什么存在着这么多的官迷”和“您身边的‘官迷’最迷什么?”时,有53.3%的人选择“灰色收入多,正所谓‘当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

  由此,在民众的眼里官本位现象不仅仅与中国文化传统相关,更与现实利益相关。为此,在推进社会改革和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型时,政府提出对于权力进行制约的目标,甚至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口号。这些主张和政策导向与中国社会发展现阶段所面临的问题相适应。由此,我们要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对官本位制展开深入的理论分析。

  金钱本位制、官本位制、社会本位制和公民本位制四种社会体制模式的比较

  要探索“官本位”体制的特点,我们可以通过四种本位制的比较来展开。这四种本位体制模式可以被表述为金钱本位制、官本位制、社会本位制和公民本位制。在这四种本位制中,以往对于金钱(资本)本位制的研究很多,并且与对资本主义体系的分析相关联。在这一本位制中,资本成为支配社会的力量,社会以资本为基础,围绕着市场体系组织和运作。在马克思的笔下,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高度异化的社会:人成为金钱(资本)的奴隶,而金钱(资本)则成为主人,从而阻碍了人的全面发展;而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要克服这种异化,通过非商品化的进程使社会回归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上来。

  官本位制则是一种把社会按照身份等级和官阶组织起来的社会制度模式。这一制度与封建体制有一定的联系。特别是在东亚社会中,官本位制在历史上十分流行。作为社会体制,官本位制的特点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体制设置和制度安排以官位为核心,民众被分成三六九等,官重民轻。在全社会形成严格的上下层级制度,形成了民众畏官、敬官和追求官职的心理趋向和行为导向。这种体制培育了一种官尊民贱的文化传统,把是否当官、官位高低作为判断一个人价值大小、地位高低的主要标准。这些特征反映了一种集政治秩序、经济利益、价值观念、思想文化于一体的社会体制模式,即官本位制模式。

  对于这一体系,中国古代的智者贤人和仁人志士都提出了种种批评。从孟子的“民贵君轻”到黄宗羲的“天下为主,君为客”的表述都反映了以民为本的理念。在近代,孙中山的民主主义革命对封建主义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而中国共产党推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则高举反封建的旗帜推进社会民主的建设。然而在中国,尽管对于官本位制的批判具有很长的历史渊源,但由于中国封建基础根深蒂固以及东亚威权主义的背景,因而对于官本位的批判从未彻底,对于官本位的分析也常常停留在文化批判的水平上,缺乏对其社会基础的理论分析。

  社会本位制的体制模式则强调市民社会的自我运作。其社会运作的基础在于具有强大的自我运行的市民社会组织,并影响到政府管理的方式和政策决策过程。在这一体制中,社会呈现出强大的自组织性和自治能力,而政府对于社会生活的干预程度较低。正如我们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看到的,社区组织、社会网络、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起着强大的作用,并且成为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在这类社会中,其社会发展的理念并不在于政府的直接干预或对市民社会的直接影响,存在着“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然而,在理论形态中,有关社会本位的研究目前仍然缺乏。

  以公民为本的制度理念则超越了金钱本位、官本位和社会本位的理念,把其社会理念落实到人的发展上。这一理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最高目标。这种理念也是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克服各种异化回归人性的要求。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在未来社会中,国家职能将逐步消亡,社会将依靠自由人实现自治,成为“自由人联合体”。这种“自由人联合体”的实质是公民自治的社会。当然,作为社会体系,以公民为本的体系迄今为止尚未出现而仅仅是种社会理想模式。

  要实现以公民为本的理念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为此,一些学者倡导可以通过不断拓宽社会自治范围、提高社会自治程度的途径,有步骤、分阶段地探索建立“自治社会体制”,通过由“国家管控体制”向“强国家——弱社会体制”,并进而向“强国家——强社会体制”发展,并最终走向“自治社会体制”。在此进程中我们要进行许多工作。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可以看到官本位制在历史文化基础和价值导向上与其他社会模式具有明显区别。与金钱本位制相比,官本位制常常会表现出对于人的生存权利的侵害和野蛮剥夺,体现出非经济的强制特点。在资本主义社会,金钱本位制一方面导致了人的异化,但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经济遵循的等价交换原则摧毁了人与人之间在身份等级上的不平等性,使人开始具有生而平等的普遍价值。与官本位制下的人对人的屈从和依附相比,自由市场经济体系中人对资本的依赖具有历史进步性。

  社会本位和公民本位的体制模式是比金钱本位制更为优越的制度模式。在社会本位制下,市民社会能够与官僚特权相抗衡,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市民社会给政府权力设定边界,要求政府与市民社会组织相互合作。社会本位制反对政府把整个社会管控起来,批评由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方式所造成的低效率。它也要求强化来之于社会底层的社会创新活力,倡导以服务型政府为导向的管理模式。

  官本位制以权力至上、官员至上、唯上是从理念为其基本内容

  官本位制在中国已经延续上千年,难以一下子根除。特别是在中国,近现代以来,资本主义体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土壤上从来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过,而封建主义的遗产也从来没有彻底地清除过。因此,官本位体制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其得以存在的社会土壤。例如前段时间社会热议的“五道杠”一事,反映出官本位观念在小学生中也有流行的土壤;而媒体对一个县44名正副县长这种社会怪现象的讨论也折射出,现体制所具有的浓厚的官本位文化的现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反映官本位制 “症候”。

  在观念层面上看,官本位制以三大理念为其基本内容:一是权力至上的理念,认为权力可以支配一切,谁拥有了权力就可以号令天下。在对权力的崇拜中,法制和理性显得十分苍白。权大于法,官员意志可以凌驾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上,而且谁的权力大谁就是对的,即“权力真理论”。这种信念容易导致权力滥用,或者把权力作为营私工具。基于这种理解,权力被看成是一种可以与其他价值(金钱或名誉)进行交换的价值,从而促使一些人把追求官位看作是获得社会资源分配和享有特权的基本途径。

  二是官员至上的理念。在官本位制下,整个社会以官位高低来评价个人价值、身份和社会地位。官员在社会中高人一等,“万般皆下品,惟有做官高”。正如,一些人评论说,“官本位抹去了一切其他职业的灵光”。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与政客与官僚相比,科学家和艺术家从来就没有成为社会尊崇的榜样和追求的人生理想,对许多乡绅阶级来说当官才是正途。这种“官贵民轻”、“官尊民卑”的意识,摧残人们的精神自主和人格独立,培育依附性格和奴性心态,并习惯于将自己的待遇和地位等与官员相比来确定自己的社会地位和价值。同时,在官本位制下,人们把官员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是“父母官”、掌握人们的生死祸福,因而对他们心怀敬畏,而且“子民”对“官老爷”要感恩戴德,即便这些“官老爷”未必是清官。

  三是惟上是从的理念。由于在官本位制下官员只需要对上级负责,因而迎合上级的偏好和遵从上级命令就成为其行为导向。由此,官本位制形成了官僚体系内惟上是从,惟官是从,自上而下的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这种专制体制的特征和人治的价值理念都会助长腐败现象,正如阿克顿所指出的那样“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官本位体制下,对于权力的有效监督常常是缺失的。而且,在官僚阶层内部,通过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来自己监督,自己的愿望常常也会落空。由于官本位制抑制了市民社会的发展,因而市民社会的力量难以对官员进行有效监督。

  当然,讨论官本位制,就要讨论这一体制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问题。在中国,封建主义社会为官本位制的产生和存在提供了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在封建集权的体制下,专制主义和家长制治理模式造成了严格的身份等级和官民界限,也维护了封建官僚的社会地位和绝对权威。封建宗法制度和以血亲宗族为根基的权力结构为官本位制提供政治制度保障。而且,封建官僚政治与土地所有制相互依存,为官本位的发展提供了经济条件:官僚体系依靠地主阶级提供的赋税来维持官僚体系的运转,地主阶级依赖官僚体系提供支持和保护。然而,在现代社会,这一体系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必须被打破。

  只有打破官本位症结才能够使中国社会走上新的发展轨道

  在中国发展的现阶段所面临的各种矛盾中,官本位是阻碍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之一。只有打破这一症结才能够使中国社会走上新的发展轨道,而不是在几千年来所留下的历史怪圈内循环。特别是在今天,这一体制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官僚体系本身,而且也涉及到市场、企业、非政府组织和民众的行为模式和价值导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因而,这一体制对整个社会发生全面的和基本的影响。

  在中国,这一体制模式历时几千年并流传到今天。近代以来,人们对于这一体制模式进行了革命性的批判。但是,由于当时公民权、社会公正和社会保障这些概念尚未流行,人们缺乏新的立脚点、视角和经济基础来深入地分析官本位,这些状况阻碍了人们对于官本位的深刻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使我国市民社会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政府也注重对市民社会的培育,并且在各地的地方治理中出现了诸如杭州市政府提出的“社会复合主体”的理念来进行城市治理,这些实践有助于推进民间组织发展和公民参与。在社会发展战略的讨论中,学者和媒体已经把其关注点放在生活质量的提升、社会质量的增进、人们幸福感的诉求等问题上,反映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和思想观念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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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1 23:29:09 | 只看该作者
就公民本位的分析而言,它弱化了以权为本的思想,而将关注点由社会地位和权力金钱等外在的评价标准转向生活方式和人的价值等内在的标准上来。它促使人们对权力的屈从现象日益淡化,而公民权的理念和法治精神逐渐成长起来。由此,中国社会发展在各方面所取得的变化为我们打破官本位制提供了新的条件和基础,使人们能够积极参与社会改造进程,形成充满活力的社会体系。同时,它也使我们可以在新的条件下对官本位体制下所蕴含的种种理念和假设进行批判,并思考如何通过采取新的政策理念和社会政策的手段来破除人们的仇富和仇官心理,缓解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并通过服务型政府的发展来强化以人为本的导向。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来源: 人民论坛10月下(总第4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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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1 23:52:45 | 只看该作者
不谄媚不叫官场张鸣

官场是等级服从,下级服从上级,从来如此。但下级服从上级,不见得非得谄媚上级。除非下级的命运由上级来决定。清代的多数时候,地方官由吏部直接派遣,升迁也由吏部考核,上司只有弹劾之权。对地方官命运的影响力不够大。省一级,总督巡抚和布政使、按察使之间,虽然官阶高下不同,但却非上下级关系。严格地说,排在后面的官,也可以弹劾前面的官,虽然说这种情况不多见,但督抚绝不大可能摆太大的威风。

太平天国以后,平叛有功的领兵官纷纷化为督抚,过于强势,布政使和按察使就只好听喝。如果他们曾经受过督抚的保举,那么恭顺程度就要翻倍。吏部当然还是可以派知县来,但能不能补上缺儿,却得看督抚的意思。这样一来,下级的命运要看上级的意思,下级就逐渐变成了恭顺的小媳妇。原来只有科举考试时的阅卷官和主考副主考,才是士子的老师。阅卷者为房师,主考副主考为座师。省试(举人)如此,会试(进士)如是。这样的习气已经不怎么样了,因为真正给士子授业的,其实不是这些人,他们仅仅是录取工作的经手人。只因为这么一经手,看上这份或者那份卷子,这个人的命运从此改变,所以就变成了士子法定的老师。而在那个时代门生和老师的关系,是一种伦理关系,走到天边,门生都不能背叛的。门生多了,老师自然错不了。不过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机会主持或者参与科举考试,是没有机会做这种意义的老师的。除非你学问特大,有人自愿列入门墙。在清代,做老师的机会,只有做了翰林才会有,这也是为何翰林这样的冷清官,却大家挤着要做的原因。
但是,到了晚清,这个局面变了。在地方,凡是下级获得上级保举的,一律拜上司为师。连一向看重风骨的京官,也不能免俗。凡是被上级看上,获得京察上等之人,也要拜所属部的堂官为师。最早外派做公使,大家都视为畏途,后来发现出去以后没什么事,而且待遇优厚,所以外务部成立之后,凡是获得外派机会的人,都拜外务部堂官(尚书和侍郎)为师。反正官只要做大了,又有实权,就不愁没有门生。看好些晚清高官的自述笔记,没做过翰林,都张口闭口门生如何如何。
原本官场礼节,下属拜上司,作揖即可。后来有人引进兵营里的打千,即单腿下跪。如果行此大礼,按道理上司也得回礼,可下属打千打得神速,不及上司反应,已经礼毕复原,上司也就免了。时间一久,就只见下属打千,不见上司还礼了。整个衙门,所有属官,只要上司在,就得站班请安,地方如此,京官也如此。礼节进化,礼节背后的动作,也得跟上。嘴上的谄媚,手上的礼金和礼物,跟着就来了。官场就这样变成了一个一级一级向上逢迎谄媚的所在,谁要是不这样,在里面就混不好。
这样的场景,晚清几十年,人人见怪不怪。到了新政时期,被报人捅了出来,官员多少感觉到了不好意思。但是,官员命运被上级决定的格局没有变,所以,尽管不好意思,谄媚却依旧。只是,偶尔有不肯谄媚的狂狷分子,顶撞或者揶揄一下上司,虽不会因此而贾祸上身,但提拔也就没戏了。
官场也是江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晚清时节,士子尚有风骨的讲究,进了官场,不对上司这厢有礼,都行不大通,何况今天。只要体制上,无论有多大才干,如果上司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那么,不恭恭敬敬,势所难能。不过,人就是这样的一种动物,只要谄媚惯了,品性也就坏了。谄媚没有真话,假话说多了,办假事,缺德事,也无妨了。就算是弟子门生,只要时机到了,背叛老师也无所谓了。道理很简单,谄媚的下级,就成了奴才,让奴才讲道德,怎么可能?
人独立,有尊严,才能讲道德,官场也好,社会也罢,有道德的人,人人尊敬,在关键时刻,可靠,踏实。但在结构上,人们往往喜欢建构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官做大了,没人依附,就浑身难受。因为依附,就必然伴随着谄媚,被人奉承着,浑身同泰。在上者,也只有到了关键时刻,要命的时候,才呼唤道德,所以,谄媚就成了官场的风,天天刮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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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1:46:50 | 只看该作者
张大春:权谋


  今天的政坛常有人指称对手“权谋”,被指称权谋的通常认为自己所展现的是政治智慧、是治术。权谋这个词儿最早见于《荀子·王霸》:“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

  在这个词里的“权”字之取义不是“权力”或“权利”之权,而是“权衡”之权,意思就是估量、算计、较测得失轻重。权谋有一个背信忘义的性质,它与尊重伦理性质的政治论述有一个基本的差异,那就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是不要以为仅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样一个“理念”就算权谋了,真正的权谋讲究的不是那“目的”如何正确,而是“手段”如何隐晦。手段必须让人在事前看不出来,事后想不明白,留下来的疑惑令当局之人以及旁观之人、后世之人都争议不休,无从定夺,这才配称权谋。

  如果权谋的难度真有这么高,它就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理解、甚至实践的技术。倘若如此,那么这个词儿反而不会家喻户晓、众所周知,乃至动不动就拿来数落自己不喜欢的政治人物。换言之:权谋一定有其浅易的一面,一般不搞政治的人也能操作,使些小奸小坏小手段,得些小便宜,以之为“高明的骗术”,还能够慨叹自己不是台面上呼风唤雨的当权人物,也颇能有一点踌躇满志之态。

  先说小老百姓搞权谋。

  《阅微草堂笔记》卷三上有这么个小故事,说淮镇东献县东边五十五里,也就是《金史》里所记载的槐家镇。镇上有户马姓人家,园林雅致,台榭琳琅,称得上是豪宅了。忽然有一阵,家里经常发生各式各样的怪事。夜半院落里不时传来抛掷砖瓦的声响,有时候还可以清楚地听见啾啾鬼鸣,要不,就是在人迹较少的房舍里突然烧起一把无名火,搅扰了一年多,马家终于受不了,另外买房子搬家。

  嗣后承租这房子的住户也一样不得安宁,通常待不了多久,便给鬼祟跑了。从此,这宅邸就荒废了,落得个贱价求售而仍然卖不出去的局面。有个老儒生不信邪,把宅子买了下来,挑选吉日迁入,居然平安无事。人们都称道这老儒生学问道德高尚,能镇妖伏魔,毕竟还是念过诸子百家书的人有福泽。日久方知:人家念过的书不应于福泽,却应在权谋上。有那么一天,邻居们看见有个在乡里间素行不良的流氓来了,登门同那老儒生吵闹不休,言语间似是分赃不均之故,这一闹,镇上的人才明白:当初马家闹鬼祟,都是老儒生伙串这流氓干的。分赃不均导致权谋露馅,这是小老百姓的权谋列为下等者。

  《世说新语·假谲》里的故事说的通通是权谋,有三则跟曹操有关。包括望梅止渴、梦中杀人这两个一般人熟悉的掌故,还有一个不适合放在中小学课本里的段子——曹操常说如果有人要加害于他,他是感应得出来的,一旦感应着了,就会心跳加剧,谓之“心动”。之后便私下跟他所亲近的仆从说:“汝怀刀密来我侧,我必说心动,执汝使行刑,汝但勿言,其使无他,当厚相报。”那仆从不知道这是曹操设计来“以儆效尤”的,果真奉命怀刀而来,以致枉送了一条性命。赔上一条奴命似乎不足为奇,可是不要忘记:曹操还是暴露了权谋者的一个重要的特点:不择手段到一个地步,对人命就会产生轻贱之心。

  此外,邹忌与城北徐公比美的故事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了,不过在那个故事里的邹忌似乎是有智慧的、有宽容性格的良相。靠着他的进谏,齐威王才领悟到不可偏听,且偏听必出于谄佞,或导致谄佞;不只要“察纳雅言”,还要“察纳异己”。也从这样的一段谏言之中,齐威王悟出了招引四方贤士的道理,使齐国政府“门庭若市”。邹忌果真是这样一个人吗?也许是,但是我们还是有他展现权谋、排逐异己的证据。

  《战国策》卷八和《史记》卷四十六里都记载了邹忌如何除去政敌大将田忌的故事。邹、田之不和当时尽人皆知,于是给了一个叫公孙闬\(音“翰”)的小臣绝佳的机会。

  公孙闬\向邹忌献计说:应该建议国王派田忌去打魏国,如果胜了,是出谋划策有功;如果败了,田忌就算没给魏国人打死,也会因为军事上的失利而获罪,恐怕还是难逃一死。邹忌觉得这计策不错,有赚无赔,就依言行事。不料田忌三战三胜,立了大功,遂使“出谋划策”者大为失色。公孙闬\一计不成、还生二计,指使心腹人拿了许多钱,冒充田忌的属下到市集上去问卜,说:“我们田将军打魏国,三战三胜,声震天下,要是趁此时机推翻齐王自立,未知是吉是凶?”这话传开来,田忌百口莫辩,只好大胆西进,叛逃到楚国去了。

  邹忌和公孙闬\的故事提醒我们:权谋并非尽如《三国演义》里赤壁鏖兵的诸葛孔明那样,机关算绝,使人尽入彀中,而是于布局实施之际,还能面对种种意料之外的挫逆,甚至带些随机应变的转折,我心目中的首选有二,一是苏秦,一是王阳明。

  要是和老同学张仪比起来,苏秦“合纵”的事业是功败垂成,六国相印看来还是兜不拢一个高峰会。但是在苏秦政治生涯的末期,他设计了一桩轰轰烈烈的大权谋。

  《史记》卷六十九记载:苏秦说服燕王让他到齐国去取得齐王的信任,从而削弱其势力。到了齐国之后,苏秦果然赢得了齐王的尊敬和信任,封为客卿,极其倚重。这就引起了齐国的大夫的嫉妒,派遣刺客暗杀苏秦,可一杀没杀透,苏秦负伤逃跑,还与齐王见了面。齐王当然是要派人捉拿刺客的,但是苏秦阻止了齐王,说:“我死之后,请大王将我的尸体抬出去车裂,就说我是替燕国来做间谍的,如今终于正法。这么一来,那刺客一定会现身表功,大王就能够替我报仇了。”齐王依计而行,暗杀苏秦的政敌果然入局现身,教齐王给杀了。此事传回燕国,燕国人举国欢庆:苏秦替自己报了仇、也替燕国除去了大患。

  还有一个人们不太想得到的权谋的范例:王阳明。

  王阳明于正德十四年时在南赣巡抚任内攻克南昌,把起兵谋反的宁王朱宸濠捉拿归案,却忽然听说皇上亲征了,御驾即将抵达南京。这事极不寻常,表示皇帝对他的信任有了变化。恰巧在这个时节,有宦官钱宁等二人来到浙江,王阳明便在镇海楼为他们设宴洗尘。筵席间,王阳明忽然叫人撤去楼梯,拿出两箧书信来——正是从朱宸濠那儿搜出来的物证,足以证明这两个宦官曾经长时间与宁王有勾结。王阳明却把那些信通通还给了两个宦官,明明白白是“市恩”。

  之后不久,果然有权臣借着宁王造反的事要扳倒王阳明,而那两个宦官却在此刻发挥了作用——他们必须竭力为王阳明撇清,一则用以答报,再则王阳明若是吃上了官司,不定还会又掀出什么旁的证据来,把他们也罗织进去。

  不过,把这么些人鸡兔同笼装进一个权谋的抽屉里,会不会抬举错了某甲、又糟践坏了某乙呢?我想不至于。曹操、邹忌、苏秦、王阳明从来不曾被人等量齐观过,然而,唯有经由一个语词,我们才有机会带着具有纵深的角度看看这些已经被“历史巨轮”碾压得扁平的人物。


来源: 文汇报 | 来源日期:2012-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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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1:48:13 | 只看该作者
李成言:中国“官瘾症”根源拷问


  在中国历史上,为了皇权政治核心价值观的实现,不论是采取激励的方式,还是制定科举制考试的规则,都大大提升了官本位的地位。在当时,只有实行官本位,才能实现对整个社会强有力的管理。只有强调官的权力,才能提升社会管理的强度。所以官本位作为传统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延续几千年,直至今日依然存在。这在历史上曾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在今天,则带来了巨大的负面效应,严重阻碍了社会进步、政治开明和经济发展。

  官本位的存在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

  官本位的存在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历史上,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很有限,农耕时代的经济发展水平严重制约了社会进步,而官本位思想则恰恰适应了这种经济发展水平。而在如今西方发达国家,则是有本事的人走向社会,没本事的人才进政府。在政府工作,只要循规蹈矩,就可以胜任。所以政府始终处在社会管理的被动局面,很难有积极主动的改革创新。因为它平稳地掌握着治理社会的法律、制度、规则。

  为什么中国的官本位思想如此严重?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一,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局限。越是在经济水平较差的地区,官本位思想越严重。作为处在后工业化时代的发展中国家,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也正因此,导致官本位思想久居不散。二,集权化的政治体制是官本位思想存在的根本原因。三,传统政治文化是官本位思想存在的土壤。官文化的核心即官本位文化。四,思想观念还比较落后。至今我们还不能从儒家学说中摆脱出来,依然称之为“国学”,被奉为我们国家的核心主体文化。

  政治文化的改造,前提是必须放弃儒家的官本位思想

  第一,进行制度改革。中国官本位思想之所以依然存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我们的制度包袱沉重。在集权化政府体制下,我们总是强调政府是万能的,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这种管法是催生官本位现象的强劲动力。只有从制度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这个角度入手,才能真正破解官本位难题。

  首先,政府的很多权力要回归社会,退到守夜人的身份,使我们的政府成为“有限的政府”,该管的要管,不该管的千万别管。但是这种改革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直接触及了政府官员的利益。利益问题是政府放权的最根本障碍。

  其次,最严重的问题在于,政府官员谁进谁上,是由政府说了算。这是官本位的核心问题。现在大家为什么挤破头要进政府,就是因为政府权力无限大。政府人事改革、干部的任命问题,尤其是主要官员的上与下、进与退,没有形成严格的制度化、法制化,没有规范这种权力。这就造成了社会上的一种想法:我只有进政府当官员,才能获得最多的权力。

  第二,发展经济是破解官本位的重要举措。经济发展水平上不去,政治开明程度就会受影响,社会进步就会受到局限。比如我国东部省份特别是沿海地区的人,身处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官本位思想就比较淡化,很多有能力的人不是把进政府做官当做实现人生价值的首选,而是选择到社会上去打拼,创一番自己的事业,取得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多元化的个人发展,是社会进步的一大标志。相反一些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大家首选进政府。甚至有些理科博士,毕业后也要去政府做官,对教育资源来说是极大的浪费。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曾经说过:“现在很多人都想进政府工作,说明政府是腐败的。”我觉得我们应从这句话中得到启示,有所反思。

  第三,在政治文化中,我们对儒家文化崇拜有加,但是没有批评性地继承和扬弃式地发展。可以说,官本位思想是儒家文化中“礼制”和“人治”的思想体现。“学而优则仕”是儒家文化的名言,倡导优秀的人只有进政府为官,才能实现人生价值,获得社会尊敬。鲁迅在《学界的三魂》中曾经说过:“中国人的官瘾实在深……总而言之:那魂灵就在做官,行官势,摆官腔,打官话。”而“做官”就成为“中国学界”三魂中的第一魂。我们必须面对一个事实,儒家文化适应的是两千年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政治背景,在那个时代,儒家文化起到了辉煌的作用。但是今天来看,我们的社会发展如此迅速,又正面临着国际化的冲击,面对儒家文化,必须做出客观理性的选择,既要批判,又要继承。政治文化的改造,前提是必须放弃儒家思想中的官本位思想。

  文化改造如何实施?首先,应对传统政治文化进行梳理,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其次,文化一定是一个人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最关键的是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官本位核心的文化基础。我们应该从改变制度文化着手,推动人的思想观念的变化。

  (作者为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来源: 人民论坛杂志 | 来源日期:2012年10月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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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1:53:40 | 只看该作者
吴钩:潜规则与正规则



  “潜规则”作为一种古老的历史现象,是吴思先生发现的;作为一个新鲜的历史学概念,是吴思先生发明的。吴思在检阅史志时敏感地观察到,在传统中国,支配着社会运转的并不完全是那些公开宣称的冠冕堂皇的道德法令,即所谓“正规则”,而是存在另一套不便明说的、隐匿在正式法规下面的规则系统,吴思称之为“潜规则”。那么,潜规则与正规则,这两套大相径庭而又共生并行的规则系统在运作过程中究竟构成了什么关系?对这个问题,吴思似乎只在部分文章中有所述及,而未见其作过深入的探讨,不免让读者生出兴犹未尽之憾。我想就此谈些感想,供与大家讨论。

  潜规则是正规则的代偿品

  如果要对历朝历代的正规则做一些勾勒,我们不能不想到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自序中所言:“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传统中国对意识形态的重视远胜于对技术安排的探索,规则系统的建设只是立足于古老的道德原则,而匮于对制度技术的创新。历代开国之后,均不能创立一套严密、发达而平实的制度来引导和规范行政,只能沿袭传统,往往情势已经沧海桑田,国家的正规则却是陈陈相因,“法律的解释和执行离不开传统的伦理,组织上也没有对付复杂的因素和多元关系的能力”。正规则在技术上的缺陷通常有赖于道德因素的补救,尽管这种道德上的补救通常被证明是无济于事的。

  以低微的薪俸供养大量的官僚,并要求官员们克己奉公,大致是各个朝代一以贯之的正规则。明朝官员的俸禄是历史上最低的,按黄仁宇的考据,当时各部尚书全年的俸银只有一百五十二两;按吴思的计算,七品知县的年薪为九十石大米,折合月薪一千八百四十元人民币甚至更少。一方面,这种低水平的工资远不足以满足官员们的生活与交际之需;另一方面,朝廷的财政又无力为官僚集团提供足够的薪水。传统的正规则既不能在技术上改革管理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增加财政收入,又不能有效限制官员权力以杜绝寻租或盘剥百姓的行为,政府的廉政只能依靠个别甘于清贫的“青天”维持。道德感有限的衮衮诸公惟有另寻出路,利用潜规则来实现个人的收支平衡,这当中未必尽是见钱眼开的贪官污吏之流。

  上述问题因为涉及廉洁与腐败的对比,读者可能容易倾向于采取道德评价而放弃必要的技术分析。其实,当腐败现象普遍产生时,它反映的已不是官员的道德问题,而是表明在一个有着严重缺陷的规则系统内,“个人道德之长,仍不能补救组织和技术之短”(黄仁宇语)。正规则在管理技术上的漏洞和破绽给了潜规则生长的空间,并且这些漏洞和破绽只有得到潜规则而不是道德因素的填补,朝廷的规则系统才变得完整和有效率。我们不妨把目光投向朝廷行政机制的一般安排上。历朝既然缺乏平实可行的制度安排与技术手段,政务只好交付一个庞大而低能的文官集团去执行,这里对人治因素的依赖便十分严重。比如朝廷的税课、吏治、漕运、盐政等事务,可供凭据的典章长年因袭不变,早已陈陋不堪,形同具文,如何妥善处理这些事务,往往不能单纯依靠制度和道德的权威,而是有赖于对正规则与潜规则两种权力资源的巧妙运用,阴一手,阳一手,最大程度上调动人事的力量。自古官场不单考验着每一个官僚的道德,更在考验着他们的智慧与手腕,那些有所作为的能吏权臣,或许并不是什么道德上的楷模,但无疑都是在正规则与潜规则之间进退自如的高手,如宋之王安石、明之张居正、清之李鸿章,与其说这暴露了他们的道德缺陷,不如说他们必须尊重官场的现实,离不开潜规则的支持。

  正因为正规则对于技术因素的轻视,致使潜规则的产生非但可能,而且必要。在这个意义上说,潜规则乃是正规则必不可少的补充和替代,这是潜规则与正规则之间的第一种关系。

  正规则是潜规则的仗恃

  吴思在研究潜规则时发现,“合法伤害权”的存在,是潜规则得以产生的重要因素。由于潜规则可以提供正规则提供不了的利益,人们普遍会倾向于选择潜规则而不是正规则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根据正规则,当一名清官可能要一世清贫;根据潜规则,当上了官就可以巧取豪夺,而且巧取豪夺就巧取豪夺了,一般都不会出事,利害关系是明摆着的。但是,潜规则不是谁想要就要得到的,通常只有那些拥有合法伤害权的人才能够将正规则置换成潜规则。

  我注意到,这合法伤害权可以从正规则中找到根源。历朝以道德立法,立法的原则在于通过各种礼仪、例规来体现和执行圣贤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订立严密的程序和制度来限制和分散国家权力的扩张和集中。国家权力通常只被赋予浓厚的道德使命,而缺乏必要的制约,儒家典章中不乏“达则兼济天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之类的道德训示与仁政思想,欠缺的是“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样的理性认识和法治意识。在这种正规则之下,权力愈大,为所欲为的空间就愈大,有权者对无权者,权大者对权小者,既可以造福,也可以给予合法的伤害或者不予伤害。由于权力具有可赎买的商品属性,后者可以通过行贿、送礼的方式出让部分利益,换取前者行使造福权或者不行使伤害权;前者也总是乐意于在利益驱动而非道德感召下行使权力,追求这种交换。这种交换关系的发生,就构成了潜规则。当然,在道德使命感特别强烈的官员那里,潜规则就不太容易出现。一般情况下,从正规则到潜规则,只是一步之遥,合法伤害权(还有合法不伤害权、合法造福权)在这当中充当了中介性质的关键角色。

  譬如,虽然正规则对官员的任用、官员与民众的关系等,都作出了种种正当的规定,什么“选贤任能”、“爱民如子”云云。但在实际操作上,官场中人往往需要通过行贿、走后门、拉关系才能谋得心仪的职位。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必须忍受着来自官府的苛捐杂税、敲诈勒索,才能免受无妄之灾。在道理上,这当然是有违正规则精神的。然而,官员的仕途前程往往为上司所掌握,或升或谪,或给肥缺,或与瘦差,很大程度上由着上司手中的权力去规划,“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老百姓的父母官们也是手操生杀大权,将小民的身家性命拿捏在手里,比如断案,父母官职责所在,但“官断十条路”,有罪无罪、重判轻判,父母官说了算。你说做下属的不跑官行吗?小民百姓不孝敬行吗?总而言之,不认同潜规则行吗?这方面的具体事例,吴思先生读史杂博,在其著作《潜规则》与《血酬定律》中已多有引述,不再赘述。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潜规则所仗恃的伤害权、不伤害权、造福权,都是合法的,它们并不是潜规则的产物,而是由正规则赋予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乃是正规则给了潜规则有恃无恐的支持。这是潜规则与正规则的第二种关系。

  潜规则与正规则相互妥协

  我倾向于认为,历朝的政治社会秩序通常由潜规则与正规则共同把持。正规则在大体上引导着国家的运行不至于滑向恶政与荒政的穷途,因为它在操作上的诸多不足,又需要从潜规则系统中获得技术性支持,后者也因此得以挟持前者实现其自私的利益诉求。两者各司其职,各取所需,既背道而驰,又相辅相成。一个王朝如果正规则大面积瘫痪,由潜规则主导,那么这个王朝离崩溃可能已为时不远,但是,高明的统治者,并不是一意孤行地取缔潜规则,而是既要防止潜规则的恶性膨胀,又要正视潜规则存在的合理性,以求在正规则与潜规则之间保持或创造某种良性的均势和平衡。

  然而,由于在立法精神和利益分配上的大相径庭,正规则与潜规则的冲突有时候也不可避免。有冲突就会有较量或妥协。读史的人会观察到,两套规则系统的较量一般可以分为:基于道德冲突的较量,如“海瑞斗严嵩”的故事;基于利益冲突的较量,如历代“官逼民反”的故事。这里不准备细说正规则与潜规则的较量,而打算来看看两者之间如何取得妥协。

  1.正规则对潜规则的妥协。

  正规则对潜规则的妥协,实际上就是认识到正规则系统在道德原则上的不合常理以及在技术操作上的不适时宜,承认潜规则系统在力量上的强大或在利益诉求上的部分合理性,从而对正规则作出局部修正。清雍正二年推行“火耗归公”政策,将税银的火耗费改为附加税,由政府统一征收并上缴国库,然后朝廷再给地方官员发放津贴,称“养廉银”。也就是说,朝廷虽然希望消灭潜规则在课税上的活动空间,却不得不换一个名目补偿潜规则系统的利益损失。按照朝廷的正规则,课税乃是地方官员的职责所在,已有正式俸禄作为办公报酬,在俸禄之外另发“养廉银”,既无成宪,又不合正规则的精神,严格来说,这是一种“次正规则”,是正规则向潜规则妥协的结果。

  吴思的《论资排辈也是好东西》说到一个小故事:明朝吏部尚书孙丕扬放弃传统选官机制,却用“掣签法”来选任官员。本来对官员的任用,历朝都重视德才兼备的原则,也建立了选贤任能的考核、荐举机制,然而明朝吏治腐败,官多职少,请托成风,正式的选官机制无法应付潜规则集团对人事安排的干预。孙丕扬为人清正,既想消除请托、跑官的陋习,又顶不住潜规则集团的压力,只好修改正规则,通过资辈认定和抽签来分配职位。当然“掣签法”并不符合正规则任人惟贤的道德原则,同样是一种“次正规则”,是向潜规则妥协的结果。

  2.潜规则对正规则的妥协。

  不管正规则多么空言大义、不切实际,它的合法性地位与道德优势却是潜规则无法挑战的,因此潜规则系统有时也要放弃部分利益,向正规则系统妥协。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妥协只是意味着潜规则系统出于维护整体利益格局之需而愿意付出部分代价,并不代表正规则已经取代了潜规则让出来的制度空缺。

  关于潜规则对正规则的妥协,吴思的著作甚少提到,不过他在《我认出了一个小物种》中论述的关于“漕口勒索白规”的故事,可当作这种妥协的一个例证。明清两代朝廷通过漕运调配皇粮,地方官员借助漕粮的征收和运输之机,私订漕规,盘剥百姓。漕口就是专门向漕规“找碴”的所谓“刁绅劣衿”。这些读书人明白漕规不合正规则,见不得光,便借此挟制官吏,索取财物,即所谓“白规”。漕规集团做贼心虚,往往不得不满足漕口的要求,同意与漕口分肥。漕口所持者,就是正规则。漕规集团的屈服,不妨视为潜规则向正规则的妥协。但请注意,漕规自然是潜规则,白规可不是什么正规则,它只是潜规则对正规则妥协的产物,或者说是潜规则的变种,姑且称之为“次潜规则”。

  如果正规则本身的缺陷得不到纠正,潜规则向正规则妥协的结果通常就是派生出一些“次潜规则”,潜规则并未被正规则取代,只不过由潜规则主导的利益格局调整为与“次潜规则”共享。正规则所标榜的道德诉求,依然是空中楼阁。

  检讨潜规则与正规则的三种关系,我得出的结论就是,消除潜规则,关键在于变革正规则。


来源: 《书屋》 | 来源日期:200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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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1:55:23 | 只看该作者
徐政龙:中国的帽子文化



  在中国(大陆),帽子是政治文化的显著特色。人们的日常语言、政治语言里,充满着各种帽子。戴政治帽子曾经是最流行的政治活动,也成为今天许多人的思维习惯。帽子按照颜色来划分,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称为红帽子;第二大类称为黑帽子。戴帽子都是围绕“阶级斗争、道路斗争、路线斗争、思想斗争”这样一种意识形态而展开。戴上红帽子者,就成了革命的旗手,便飞黄腾达,青云直上,手握生杀大权。红帽子是升官的附身符,是一些人为了向上爬,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打击其政治对手,自己或由帮派体系内的人给同帮派内的头目或英雄戴上的。红帽子有“无产阶级”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类、革命类、人民类等等,琳琅满目、五花八门,不多讨论。被戴上黑帽子者就成了“人民的敌人”,成为“专政对象”。本文专门讨论黑帽子一类。黑帽子种类繁多、无奇不有,但不包括今天最流行的博士帽、乌纱帽。戴黑帽子的活动在文革中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改革开放以来极大减少,但依然存在。

  1.黑帽子的种类

  黑帽子就是各种莫须有的非法定的罪名,跟法律界定的罪名诸如杀人罪、抢劫罪、纵火罪、性侵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罪、受贿罪、贪污罪、贩毒罪、走私罪等等完全不同。这里来开设一个帽子博物馆,展览一下中国政治中曾经出现过的一系列政治上的黑帽子。

  黑帽子除了文革前常见的“地、富、反、坏、右”、“国民党反动派”、“蒋匪军”、“匪帮”、“土匪”、“伪保长”、“汉奸”、“卖国贼”、“黑社会”、“反动会道门”、“封建地主阶级”,等等外,还有许多新发明、新创造、新设计、新制作的帽子,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门类。

  (1)“资产阶级”类帽子

  “阶级斗争”、“兴无灭资”是中国一贯的主张。几十年一直提倡“阶级斗争为纲”,即使今天不提倡,也保留“阶级斗争仍然存在”的理论,待需要时,拿来用一用,整整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界限划分为“人民内部”和“阶级敌我”两大关系。

  “资产阶级”被定性为“剥削阶级”、“人民的敌人”、“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工人阶级改造的对象”,不管其内容是否真正属于资产阶级,戴“资产阶级”的帽子,就是设定为“斗、批、改”、专政、消灭的对象。戴“资产阶级”帽子的人或体系,通常并不是真正的“资产阶级”例如“资本家”及其后代,有时跟资产阶级毫无关系。例举如下:

  对于人有“资产者”、“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资产阶级科学家”、“资产阶级音乐家”、“资产阶级教育家”、“资产阶级理论家”、“资产阶级心理学家”、“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资产阶级代理人”、“资产阶级司令部”、“资产阶级野心家”,“资产阶级阴谋家”、“资产阶级后代”、“资产阶级接班人”、“资产阶级右派”、“资产阶级腐败分子”、“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等等。

  对于思想、观点、理论和行为等有“剥削阶级思想”、“资产阶级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资产阶级世界观”、“资产阶级人生观”、“资产阶级消费观”、“资产阶级法权”、“资产阶级道德”、“资产阶级品德”、“资产阶级爱情观、婚姻观、家庭观、生育观”、“西方资产阶级哲学”、“资产阶级人口论”、“资产阶级教育理论”、“资产阶级反动观点”、 “资产阶级唯心主义”、“资产阶级唯心史观”、“资产阶级作风”、“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资产阶级格(情)调”、“资产阶级私心杂念”、“资产阶级人性论”、“资产阶级天才论”、“资产阶级立场”、“资产阶级派性”、“资产阶级帮派体系”、“资产阶级腐败”、“资产阶级腐化”、“资产阶级思想腐蚀(侵蚀)”、“资产阶级腐朽生活”、“资产阶级糖衣炮弹”、“资产阶级奇装异服”、“资产阶级懦夫懒汉思想”,等等。

  对于制度有“资产阶级专政”、“资产阶级统治”、“资产阶级政权”、“资产阶级政治”、“资产阶级民主”、“资产阶级自由化”、“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资产阶级教育路线”、“资产阶级文艺路线”,等等。

  (2)“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类帽子

  “两条道路斗争”、“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被认为是捍卫人民政权,使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的必要手段。

  在中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总是坏东西,一向“臭名昭著”,“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资本主义一天天败下去”,“帝国主义是反动、腐朽、没落、垂死的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必然灭亡”,“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很少有人正视过“资本主义”的现状,只有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如果谁说要学习资本主义的好东西,准会被批判一顿,几乎从不例外。而社会主义总是好东西,“社会主义一天天好起来”,具有无比优越性,尽管从来没有体现出来。因此,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就是好和坏、优与劣、先进与落后、势不两立、不共戴天、敌对的关系,绝对不能混淆和颠倒。要在政治上打倒一个人,最好给他戴上“姓资”的帽子,诸如“资本主义”、“帝国主义”, “复辟资本主义”,必然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愤怒。

  对于人,有“资本家”、“走资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不肯改悔的走资派”、“资本主义势力”、“美帝国主义走狗”,等等。

  对于思想和行为有“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尾巴”、“资本主义挥霍浪费”、“资本主义教育”、“官僚资本主义”、“复辟资本主义”、“洋奴哲学”、“唯生产力论”、“帝国主义侵略阴谋”、“帝国主义和平演变阴谋”、“帝国主义颠覆势力”、“帝国主义亡我之心”,等等。

  对于制度有“资本主义法制”、“资本主义民主”、“资本主义劳动制度”、“资本主义市场”、“资本主义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流通”、“资本主义货币”、“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资本主义剥削集团”(指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资本主义道路”、“资本主义方向”、“资本主义医疗”、“资本主义管理方式”、“资本主义金融危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等等。

  (3)“修正主义”类帽子

  “路线斗争”、“反修防修”、“斗私批修”被认为是天然“正义”、“合法”的行为。“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斗人、整人就得上纲上线,以显示自己一方的路线正确。

  如果要说某人对马列毛有异见,就是“反马克思列宁主义主义毛泽东思想”,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是不准反对、不准怀疑的,如果反对和怀疑,就戴上“修正主义”类帽子,即使不反对、不怀疑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也容易戴上“修正主义”的帽子,也成了人民公敌,可以加以斗批改、专政了。

  对于人有“修正主义分子”、“修正主义苗子”、“赫鲁晓夫分子”、“投靠苏修”、“苏修叛徒集团”、“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者”,等等。

  对于思想、观点、理论、行为等有“修正主义思想”、“修正主义思潮”、“修正主义观点”、“修正主义哲学”、“修正主义理论”、“变修”、“变色”、“变质”、“阶级斗争熄灭论”、“剥削有功论”、“官僚主义”、“形而上学”、“主观主义”、“诡辩论”、“唯心主义”、“唯心论”、“机械唯物主义”,等等。

  对于制度有“苏修社会帝国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等等。

  (4)“反动”“反革命”类帽子

  “革命”被认为是中共取得政权的唯一正确途径,“革命”是很严肃的词汇,“反革命”就是死罪,而“反革命”就是反对被认为是“革命”的内容,究竟什么是革命,也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反对强势领导人及其倡导的政治主张就是“反革命”。即使不反,也有可能随时被戴上“反”的帽子。“人民”一词在中国用得很随便,以致没有任何人搞得清究竟是谁,但是一旦被戴上了“反人民”的帽子,就是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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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1:55:4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某人被戴上“反”的帽子,通常被指责反的是伟大领袖和共产党及其倡导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理论、观点,还有马列主义、社会主义、无产阶级、革命、人民,等等。

  对于人有“反动派”(“暗藏的国民党反动派”)、“反动阶级”、“反动势力”、“反动分子”、“反党”、“反共”、“反华”、“反革命”(又分“历史反革命”、“现行反革命”两类)、“假革命”、“反人民”、“三反分子”、“境内外敌对势力”、“狐群狗党”,“黑五类子弟”,等等。

  对于思想、观点、理论、行为等有“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反对毛主席”、“恶毒攻击伟大领袖”、“反对党中央”、“反对毛主席革命路线”、“反对毛主席革命文艺路线”、“反对毛主席人民战争思想”、“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无产阶级思想”、“反对毛主席战略部署”、“反对毛主席指示”、“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反社会主义”、“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反对党的政策”、“反对三面红旗”、“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反对中央文革”、“反对新生事物(如赤脚医生制度等)”、“反对工业学大庆”、“反对农业学大寨”、“反对三大革命运动”、“反对以粮为纲”,“反对鞍钢宪法”、“反对八字方针”、“开历史倒车”,“反动宣传”、“反动标语”、“反动口号”、“反动文章”、“反动理论”、“反动言论”、“反动谬论”、“反革命煽动”,等等。

  对于制度“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黑线专政”、“白色恐怖”、“蒋介石(国民党)反攻大陆”、“帝国主义和平演变”,等等。

  (5)特殊类帽子

  特殊类帽子通常给特殊的人按照特定情况量身定做,种类繁杂,举例如下:

  “污蔑毛主席”、“污蔑林副主席”、“污蔑党中央”、“污蔑大好形势”、“死党”、“叛徒”、“叛党叛国”、“投敌”、“投降派”、“汉奸”、“走狗”、“卖国贼”、“牛鬼蛇神”、“刘少奇的狗奴才”、“保皇派”、“敌特分子”、“国民党特务”、“美帝、苏修特务”、“黑帮”、“流氓”、“地痞”、“恶棍”、“两面派”、“投机倒把分子”、“投机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堕落分子”、“黑修养”、“四旧”、“孔孟之道”、“篡党夺权”、“右倾翻案风”、“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挖社会主义墙角”、“偷听敌台”、“狗腿子”、“走白专道路”,“读书做官论”、“右倾思潮”、“极右路线”、“极右派”、“右得不能再右”、“右倾机会主义”、“封资修”、“封资修大毒草”、“帝修反”、“旧民主主义者”、“旧民主派”、“宗派主义”、“搞阴谋诡计”、“山头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动乱分子”、“动乱精英”、“民运分子”、“分裂分子”、“分裂势力”、“全盘西化”,等等。

  各种名目的帽子之间可以相互修饰、相互重叠,比如“反革命+两面派”、“反党+反社会主义”、“右倾+机会主义”、“反革命+修正主义”。一个人可以戴上多种、多重黑帽子,比如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走资派”,林彪就是“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党+反革命+两面派+叛党叛国+搞修正主义+搞阴谋诡计”。帽子还有轻重之分,还可以子孙世袭、传承。为了证明自己一方的正义性,说自己一方是代表“全体人民”、“极大多数人民”、“广大人民群众”,对被戴黑帽子一方的人要加上前缀“一小撮”、“极个别”、“极少数”。

  被戴上黑帽子的人,其人权被随意剥夺,失去人身自由,没有申诉权、辩护权,可以不经法院审判,其言论、思想、观点随便遭到批判,人格受侮辱,其人身可以随便遭到刑讯逼供、批斗、游街、游乡、挂牌、戴高帽子、示众、跪石头、撤职、开除公职、关牛棚、软禁、捆绑、蜘蛛吊、乘喷气式飞机、拳打脚踢、剥夺睡眠、剥夺饮食、抄家、隐私受侵犯,而且没有“刑满期”,没完没了,直至体罚致残致死,或精神伤害导致自杀,还要殃及子孙。何时停止迫害,完全是迫害者的权力。

  戴黑帽子是专制腐败的标志。为了跟别人争权夺利,就给别人戴上黑帽子。在专制社会里,权力的争夺要通过非法途径,要么下级巴结上级领导被提拔,要么通过暴力手段来篡夺。

  在民主国家里,权力的争夺有公平公开合法的途径,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竞争当选,只要你有道德、有知识、有能力、有贡献,执政理念正确和优越。给别人戴黑帽子,只能受人鄙视。因而,民主社会也是道德高尚的社会,人权有保障的社会。

  2.典型案例分析

  戴黑帽子现象很普遍,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各个方面,从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各个领域到日常生活,从党报、党刊文章到平民百姓说话,从上层的权力斗争到妇女、小孩吵架骂人。政治帽子几乎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特色,是中国人思维方式的重要特征,文革时期达到高峰。

  自从1949年以来,中国发生了一连窜的戴帽子、打棍子事件,中小案件数不清,就国家级的戴帽子事件相继有(1)“胡风反革命集团”;(2)“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3)“彭德怀右倾反党集团”;(4)“刘少奇邓小平陶铸资产阶级司令部;(5)”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6)”邓小平右倾翻案风“-不肯改悔的走资派;(7)1976年4月5日”天安门广场上的反革命政治事件“;(8)”四人帮反党集团“;(9)胡耀邦-”资产阶级自由化“;(10)赵紫阳-”反党反社会主义“;(11)1989年春夏之交-”反革命暴乱“。

  下面从两个方面分析。

  (1)改革开放前

  显然,党的高官高岗饶漱石、彭德怀、林彪陈伯达、四人帮这样的人不可能反党,即使有错误、犯罪也不是反党,即使反党也算不上有多大的罪。一个党受人反对,完全是正常的事。西方还有专门的反对党,不断反对执政党,给执政党找差错,施压力,监督执政党。胡风仅仅做一些文艺批评,不是反革命,文革后被认为是一起冤案,被平反;1976年清明节天安门广场事件反的不是革命,而是当时的四人帮,随着四人帮被粉碎,案件也已被平反。刘少奇搞经济体制改革,不符合毛泽东的要求,跟”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无关,至于”叛徒、内奸、工贼、走资派“类帽子,完全是捏造。邓小平右倾翻案风是真实的,反的是文革。刘少奇、邓小平案件在文革后被平反。林彪、四人帮案,在文革结束后,进行了刑事审判,改为”反革命罪“。而现在,”反革命罪“已被从刑法中删除,因而林彪、四人帮被一些人认为无罪,应该翻案。实际上,林彪、四人帮案的罪魁祸首是毛泽东,林彪、四人帮犯罪完全是按照毛泽东的指示办事,林彪、四人帮仅仅是从犯,被判刑也是做替罪羊。要给林彪、四人帮集团判刑,也应该审判毛泽东。由于是戴政治帽子,使得林彪、四人帮案的定罪经不起历史的考验。毛泽东也在死后逃脱了被判刑,使得历史对毛泽东的评价没有定论。

  所有这些戴帽子事件的发生,跟国家的政治体制不健全有关,文革结束前发生的一系列戴帽子事件归因于中国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不正常。在民主法治的国家里不可能发生全国性的戴帽子事件,如果有人犯法、犯罪,就依法实行审判,被告拥有辩护权,不可能上纲上线、搞全国性政治运动。一旦受审判,案件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很少被翻案。

  (2)改革开放后

  文革结束后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应该走向正常化轨道。特别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了《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后,中国已经结束了文革的错误,使政治生活、社会生活走上民主法治的正常化轨道。但是,几十年养成的帽子思维,一旦出现政治斗争,便给人戴帽子。

  1)胡耀邦及其”资产阶级自由化“

  “资产阶级自由化”一说是1959年中苏论战中,苏联对毛泽东的“双百方针”的指责。刘少奇为了维护毛泽东的“双百方针”,对苏联的指责给予反击。刘少奇认为,“双百方针”是“无产阶级自由化”。文革中,“资产阶级自由化”一说被极左势力用以打击被错化的右派。文革结束后,中共内部许多人主张结束这一说法,担心被用以文革式的政治攻击。1985年,在邓小平的力主下,该名得以保留。这可能跟邓小平习惯于使用这一说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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