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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互联网对中国的影响远超美国
发布时间:2014-05-23
作者:谢文、孟尧
1994年4月20日,中国首次开通64K国际专线,接入国际互联网。20年过去,从BBS、门户、博客到如今的微博、微信,互联网已是大多数中国人触手可及之物。互联网,是一种工具,还是一种精神?是中国融入全球的纽带,还是人与人之间的藩篱?互联网有过怎样的过往,又将会面对怎样的未来?共识网特邀请原雅虎中国总经理谢文,与大家一起谈“中国互联网20年”。
主持人:共识网编辑 孟尧
20年前的互联网
主持人:欢迎您来到共识网的演播室,聊聊中国互联网20周年。从您自身谈起,您是一个在互联网行业的前辈,1994年中国首次接入互联网时您在美国,是在念书还是在工作?
谢文:在工作。
主持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
谢文:我做投资资源、投资顾问方面的,另外业务上也做一些互联网方面的尝试。
主持人:当时您听到中国接入互联网这个消息,有什么反应和感受?
谢文:因为当时美国互联网商用化或者叫公共化已经10年左右,我第一次用互联网是1983年,刚到美国,1994年美国的互联网已经相当有模样了。作为在中国长大,成年以后才去美国读书工作的人来说,一开始当然有质疑,中国的环境、中国的社会,电话还没有普及,计算机更不用提,互联网、包括跟世界外部自由的沟通,能行吗?所以一开始觉得这是个象征性的行为,它不会像美国,当时1994年雅虎都上市了,是有质疑的,但是到1995年的时候我决定回来做互联网,当然也是觉得一个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态势,再一个是当时正好是互联网的商用已经进步到有了3W了,有浏览器,而不是早年的需要写代码或者专用的浏览器,比如美国在线的定户才能用浏览器来看。有了浏览器以后,包括现在我们有的商业模式那个时候已经有了雏形,所以中国有机会启动互联网了。
主持人:所以您回到国内之后,观察了一下,有没有发现中国互联网当时创业有什么样的困难,或者是发生过什么意外,是您没有预料到的?
谢文:一个当然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你要想做互联网,该怎么做,需要申请什么许可,要通过什么类似的程序,不清楚。所以我做第一个公司的时候还是很慎重的,找关系,直接找到当时中国电信,中国电信只有一家,去找数据局,当时建设互联网网络的主管部门。从那个地方去摸策、摸空间,最后第一个公司是跟他们合作一起做的。也是一种那个时代的特征,你不和主管部门搞清楚,辛辛苦苦做了半天可能什么都不是了。
当时最大的困难当然也是1995年的时候,大概中国有20来万互联网的用户,比今天的访问量少了很多。而这20来万主要用的是高校的网络,是内部网络,不是公共网络,大学的人因为出国的原因或其他的原因接触得比较早,那个时候不是做互联网是高科技,用互联网也是高科技,大家都不懂。所以20来万用户90%以上,不是电信的人就是外国人,外企,要么是主要是高校的,科学院的,而用途的90%就是一件事,发Email。所以在这么少的人群,这么简单的应用,线路极其缓慢,极其不稳定,价格极其昂贵的情况下,做吗?怎么做?你想一想,你做什么会有人用,而且要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这个是最大的困难,这差不多等于是在美国80年代初做互联网的情形。所以1995年刚开始做的时候,1994年4月20号差不多是一年以后,笼统的算是第一批。当初的一些公司,像亚信,更多的像接入商,或者是帮助电信建设互联网网络的技术支持、培训,也包括提供一些技术设备,而不是我们现在说的互联网。我们现在说的互联网在当时被归为增值服务,基础服务是接通。
主持人:基础服务是对于电信的。
谢文:是电信要建出线路来,让你接通,能跑,这就是基本服务,而且那时候是直接收钱的,而且也很贵,按分钟、按小时算钱的,一个小时20几块钱都有。所以那个叫看得清楚的商业模式,而且按照电信的理解也很容易理解。打电话多了一个要跑的信号。我们要做的俗称叫网站,好听一点叫增值服务,也就是说我们要做内容服务和其他服务,在上面再找到赚钱的方法,这个就太遥远了,跟现实一对比真正是第一批做互联网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是真正的梦想家和幻想家。
主持人:出于对新生事物敏锐的嗅觉。
谢文:国内做的第一批,不管是丁健还是王志东,还是丁磊,包括马化腾、马云,我是很佩服的,因为他们没有美国的长期生活经历,他们依然进入这个里面,持之以恒的来做。对我来说我有一个便利,就是我那个时候在美国已经生活了十几年,看着互联网怎么从一个学术,象牙塔里面的高科技变成了商业化,变得普及,是以那样的速度在膨胀,有参照系。我当时也清楚中国互联网肯定要经过萌芽期、培育期阶段,所以那个时候无非是你愿不愿意在最初的阶段进来坚持发展,而不是说有没有前途,我坚信是有前途的,从第一天我就相信是有前途的。
中国最早做互联网的人的共性是不安分
主持人:我注意到那几年,从1994年到2000年,像您刚才说的最早的第一批开始做互联网的人,他们没有像您那样有国外的生活经历,您了解他们是怎样的一批人吗?丁磊、马化腾。
谢文:互联5周年、10周年的时候在新浪也做过类似的回顾和访谈,2000年泡沫碎了,也有媒体反思互联网泡沫,我说得都差不多。
最早做互联网的三拨人:一拨是国外回来的,比较典型的是张朝阳,稍晚一些还有李彦宏,我算一个。在美国看到了,我们真的认为从现代化社会进步的角度,美国的今天是我们的明天,那边发生的事情,中国已经改革开放了,要想缩短同发达国家的差距,互联网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国内第二拨人当然有电信、计算机、软硬件的这么一批人,自然从工作角度上,包括训练能力方面,现在看这一批应该是主力。像丁健电信的,马化腾是给电信编软件的,王志东做软件的,周鸿祎在中关村搞软件的,所以他们是一种进化。也就是说他们本行进入了互联网这个方向,他们跟上了,而不是原来的PC机或者是小型机,或者是传统的电信的通信网络,他们跟上了;第三批人就属于商业敏锐,有一种思维逻辑,想做互联网,他也不是国外回来的,也不是技术出身或者是干这行的,比较典型的马云算一个,汪延、陈彤新浪的几个最早做BBS的他们也算。也还有一些其他的,包括张树新这样的,他们本行既不是国外的,也不是电信技术的,IT业的,就觉得这是一个大机会,那个时候也可能是看报纸看来的,听故事听到的,或者出国看到的,觉得这个很好,就想入非非,觉得这个可以做大。
这三种人是第一批的背景,但他们的共性从我个人的接触,也包括这么多年大家交往,包括看他们对媒体的讲话,我觉得共性就是不安于现状。大部分人都是有现成的工作,有些是体制内,有些甚至是收入不错,前景不错的。愿意去做第一没有体制职称,第二没有资金来源,不用去想什么银行给你投资,也没有投资者会投资这样的东西,前景未知,画什么曲线也不敢断定比如2001年中国就有1亿的互联网用户,那个时候谁做这个预测一定是超级大忽悠。所以共同特点我想是不安于现状,对新生事物,最小很弱小、很渺茫,有热情、有激情,想象力极其丰富。另外有相当的领袖气质,表达能力、忽悠,联络“江湖”各方面。这个应该算是第一批人的共性。
互联网不是垄断
主持人:我发现他们形成了几大门户,还有后来的淘宝,您曾经说互联网是一个相对比较开放的创业环境,他们现在这样的几大公司,有没有像一般公众想象的那样他们是垄断的?
谢文:你如果说的是1999年、2000年的情况,因为当时所谓的三大门户,他们融到了资,在没有什么用户的情况下,按当时的标准资金多得不知道怎么花,几百万、几千万美元进来了,肯花好多钱去做公关、做媒体,所以名气巨大。其实对社会影响很小,因为那时候无非就是几百万人用,几百万人就是我刚才说的三类,学生、科学院的、电信的人,可能还有一些有钱人,也就这么一点人。所以他的外部形象远远大于他的社会影响力。满打满算二、三百万的互联网用户,谈垄断是开玩笑,从概念上就不通。
要说到今天,2014年的时候,第一这三大门户已经不是互联网的领军人物了,包括获取新闻也不是。他们虽然还有相当的市场占有率,但按照垄断的标准一家至少要50%以上才算垄断,所以我个人认为严格意义上的垄断,在互联网界甚至Google、facebook都不能称为垄断,有没有因为你的创新,你的技术上的垄断性,就是独门技术,比如Google的搜索,就是没人搜得准,加上历史的积累。形成了搜索上百分之七、八十是Google的,这叫做自然垄断,换句话说就叫独门。独门的时候你去斥责他又怎么样,没说不让你做搜索,你做去,问题是你做不出来。特别是在我们的语境下,在中国的环境下,用中石油、中石化来定义垄断,这两者容易产生误解。
所以我专门写过文章,曾经因为江湖恩怨,某互联网公司带头攻击腾讯是垄断,我当时写了一大篇文章,后来江湖上说是因为腾讯给我钱了我才写,几十年来我从来没有为任何人因为钱的原因去写文章,就是我的看法。事实上腾讯再大,占中国市场的份额百分之十几,不到20%,从收入的角度来讲,从用户角度来讲他是最大的、最多的。我们知道搜索大家用百度,电商有淘宝,游戏那就太多了,所以谈垄断没有意义。但是是不是有另外一种情况,觉得自己个儿大一点,欺行霸市,混“黑道”、“白道”,这是有的,但这和垄断意义不一样,垄断是有严格界定的。
如何看待腾讯:创新不是发明
主持人:说到腾讯,腾讯有一个很大的骂名,很多人说他是在山寨。原来自己立足的产品QQ也被指责说是山寨,您怎么看待对于中国的这种抄袭?
谢文:我专门写过两组文章写过创新定义,我也专门辩论过。我是这么看的,创新从抓住原创性来讲,从头到尾都是自己脑子里蹦出来的,当你推出某个产品或服务的时候,世界上找不出类似的,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是没有的。
但是从另外一个意义上,创新的本意,熊比特最早有商业创新这个概念的时候,他是把创新定义为一种商业行为,创新不是发明。你做出一个新汽车,你得诺贝尔奖,你获取了专利,都不是创新,因为创新是一个商业概念,创新是一个过程,创新是你有一个新的东西,这个东西不一定是个新的产品,可能是一个模式,是若干因素的混合。只有在商业上取得了成功,合起来我们把它叫做创新。你可以说我不同意熊比特的定义,我自己另用一个,你另用一个最好不要用一个已经严格定义的人家说出来的概念,因为这个概念是被业界和学界普遍接受的,你现在说的其他就不是创新。比如发明不等于创新,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互联网普世性的遥遥领先的绝对的第一,中国的确没有。再换一句话说,除了美国,除了硅谷,全世界其他国家也没有。但是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因为创新是一个商业的概念,在商业范围内某个国家、某个相对独立的环境下,你把另外一个国家成功的创新学习过来,并融合成本国的、本地区的文化特点和市场环境的因素,加以改良,加以做,在这个一亩三分地上你把它拿出来,并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在这个意义上他是创新。也就是引进、改造、成功合起来他也是创新。你可以说他在全世界范围内算不得创新,但是放在中国的环境下,第一个做的、第一批做的人是创新者、是创新企业。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有很多创新,我曾经专门数过,比如门户概念。中国的门户和雅虎是完全对等的,特别是早期不讲版权,把所有的报纸、杂志文章都弄到一起,在美国不可能出现,你不可能上到一个网站获得全部的信息,但在中国的门户网站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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