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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一菲:她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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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20:0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她和他

她和他的父母分别是大学生,在遥远的边陲从城里“下放”来的,在那个农村乡镇真是再无一家了。

她的父母是教师,他的父母是医生。她五岁就上学了,因为姐姐上学,父母工作又忙,无人照看她,她就成了一年级的小学生。她梳着齐耳的短发,圆圆的脸盘黑黑的眼睛,刘海是斜斜的,不是引领时尚,而是妈妈一不小心剪得不够整齐。

他,长得白白的,细眉细眼,和那片黑土地和那凛冽的朔风是那样的不相称。在一群衣衫近乎褴褛、皮肤黑而红的农村孩子中间,他显得过于单薄过于文雅,显得那样另类。那是新鲜而又陌生的城市的气息。

她和她是同桌,她经常“逃课”,只要爸爸休假,她就可以不上学了。很多时候,他一个人一张课桌上课,显得很孤单。

她和她的名字里有相同的一个字,这个字放在“花”“红”“凤”“英”“强”“刚”……那些农村孩子的名字中,显得生涩和怪僻,淘气的男孩子经常拿他们俩人的名字取乐,对那名字里的那份“雅”,他们充满了不解和嫉妒的排斥。

她冰雪聪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上学,仍然考班级第一,他十分羡慕她。

她天真未凿,上体育课,由于个子矮站在第一排,鞋子被后排淘气的男孩子踩掉,又由于胆子小,她不敢报告老师,趿着鞋子,目不斜视,继续走着正步。

他看在眼里,有一种感觉,是心疼。

她读了很多书,一个五六岁的小“才女”。课间她给他讲书上的故事。

他有一把非常小非常精致的有机玻璃的小刀,那是爸爸出差到上海,连同一大包大白兔奶糖一起带给他的。那是他最心爱的宝贝。他特别想送给她。她说:“妈妈不让要别人的东西。”眼睛却不肯离开那把小刀,琉璃一般晶莹剔透的刀裤,散发着静静的贵族气。“每周的一、三、五这把刀归你,二、四、六归我,行吗?”他的急中生智真奏效,她高兴地拿过那把小刀。第二天,她把家里父母珍藏的她已读过多遍几乎能够背下来的《普希金童话诗》送给了他。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她和她的父母都返城了,返回到不同的城市,其实小小的她和他,早就知道他们彼此都不属于这块土地,他们的未来在很远的远方。

她一直带着那把小刀,他一直带着那本《普希金童话诗》。

他一直关注着她的消息,知道她长成高高个子的漂亮姑娘,知道她大学毕业,做了记者,知道她生活得很幸福。

她知道他参了军转了业,也在媒体工作。

她会偶然想起,在乡间小学,冬天雪花飘飘的时候,他小哥哥气十足地对她命令到“进屋去,在炉子边儿站一会儿,你会感冒的。”

他不能忘记,老师出的数学题太难,全班鸦雀无声,她的小同桌举手,两步三步就推算出了答案。然后,开心地笑了,坐下了,他似乎记得当时她刚刚换了牙,十分孩子气。

斗转星移,她走过了几个城市,那把小刀一直都陪伴着她。时光荏苒,他历尽沧桑。那本《普希金童话诗》,他读了一遍又一遍,已是不惑的她和他从未再见过面,在她和他的记忆里都是彼此童年的模样,极偶尔的时候会想起对方。

张爱玲的《爱》写的多好:“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好赶上了,那也没有什么话好说,只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她聪明伶俐,能歌善舞,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人人学唱样板戏的时候,她几乎能够模仿所有的女一号唱段,李铁梅、阿庆嫂、小常宝、吴清华……

太可爱了,简直就是个小仙女,她有一根乌黑的辫子,大而乌溜溜的眼睛。还没有到上学的年龄,还不识字,却能记住所有的唱词。

公社搭戏台子唱样板戏,六岁的她被姐姐抱到台子上,大辫子一甩,眼睛扫视全场,眉梢一挑就亮开了嗓子《都有一颗红亮的心》。原汁原味,一招一式非常当行地道,妈妈刚刚给她做的红袄美丽得耀眼,她的艺术天赋极高,不惧场,人越多越如鱼得水,掌声越热烈唱得越来劲。

他,正混沌未开,和一大帮男孩子在玩弹泥球,在公社场院的地上,刚刚下过雨,地上很潮湿,一匹枣红马在不远处打着响鼻,快乐地吃草,一只黑狗卧在他的近旁,他灵巧地匍匐着把泥球准确地弹到洞里。这时,掌声热烈起来,他起身远眺的刹那,他看到的是穿着红袄站在台上,小小的她。

“噢,那不是老于家的四丫头吗?骄傲什么,有什么了不起!不过她今天真的很好看。”

后来,上学了。他和她在同一个班级,学校大合唱领诵领唱的永远是她。他上不了台,连个合唱队员都不是。他家穷,做不起服装。排练的时候,他仍旧在附近“淘气”,他记住了她的每一句台词,于是在她放学回家的路口,他会捏着鼻子,学着她大声朗诵:“啊!滚滚长江,滔滔黄河……”然后看着她受了惊吓,受了侮辱般地夺路逃跑,看着她的马尾辫跳跃着,看着她苗条的身影消失在暮色里,他既得意又失意。

后来,她考上了大学。

后来,他当了工人。

后来,她如愿以偿进了歌舞团。

后来,他下岗了。

有一天,她过春节探亲,在故乡相遇,他熟悉她。多少次他在电视上看她演出,她却错愕很久,她几乎认不出这个风尘满面、形容粗糙的人力车夫就是她曾经的那个英气勃勃淘气而有活力,总是笑她,怪声怪气地模仿她的那个年少时期的他。

“上车吧!我送你!”他的声音像他的人一样暮气沉沉。

“保重!”她下车的时候不知所措地说。她真的不知道该不该付车费。他的生活际遇不用问,她也一览无余,她恨自己,为什么今天要穿这件貂皮大衣,为什么要拿这款价格不菲的名牌手包,她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转身离去的时候,她比任何一次都仓皇。这一次,他破天荒地什么都没说,甚至都没转过头来。

是冬妮娅和保尔的那段故事吗,很像但又绝不是。

喜欢《神雕侠侣》的结尾,喜欢郭襄绝望的眼神中渐行渐远的杨过和小龙女的背影,喜欢李白的那首《三五七言》。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他,是一个玉树临风的男孩,父母都是从北京下放到地方的军人,是高干。孩子们传说,他的妈妈有一把精致的手枪就放在她书房办公桌的抽屉里。

夏天,他们家会传来乐器声,那美的旋律,让他们家的园子仙气袅袅,离着篱笆墙很远,再淘气的孩子也变得安静。

他的小提琴美妙得如泣如诉。

他姐姐的手风琴演奏的是俄罗斯歌曲。

她,是一位朝鲜族的女孩。她的座位就在他的前面,她的父母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人,她对音乐有极高的天赋却没有一个乐器。

曾经,她从叔叔那儿借来一把二胡,二根弦的乐器她居然无师自通地弹出她熟悉的歌曲。

他一向是骄傲的,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她也克制着自己的好奇心,坚守属于自己的骄傲。初中三年她和她从未说过一句话。

他是班长,她是团支书,他考第一名的时候,她一定考第二名,而下一次考试,她一定不动声色地扳回一局。

生活中他们彼此装作无视对方的存在。

后来,他们分别考上了不同城市的大学。也永远地消失在对方的生活之外。

有一天他们才发现,一张春游时的合影他一直带在身旁,只因为她笑得最美最温柔,带着那个民族女性特有的魅力。

她整理二十年前的日记本,发现他初中二年级的一张生物卷子她一直为他保留着。

高中一别,也似乎是人生的永远。仓央嘉措的那句诗真是写尽了人生相聚和别离的云淡风轻: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其实,仓央嘉措那个情僧,也有放不下的红尘情愫,“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世,只为今生与你途中相见”。这也正是她和他的人生故事吧。有时,相见比相恋更让人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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