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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青年教师“引”到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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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08:44: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要把青年教师“引”到沟里
贾书建
(本文发表于《教育时报·课改导刊》2015年05月27日第3757期第4版“成长力”)
在日前召开的某市教研会议上,来自某名校的小学语文教师团队做了现场展示。主题是《校本研修:如何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展示形式没有什么新意,采用的是极易引发人们视觉疲劳的“老套路”——辩论赛,也许设计者预期出彩的地方并不在于展示的形式,而在于展示的内容吧,可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
主持人宣布辩论赛开始,先由正反双方辩手分别吟诵宋代诗人叶绍翁的《夜书所见》:“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打头阵的正方辩手为一“花脸”猛男,声若洪钟,阳刚大气,颇具穿透力;反方为一“青衣”靓女,音赛百灵,阴柔婉转,富有感染力。细心的观众不难发现:两名教师吟诵的最大不同在于“挑”字的读音上,正方男辩手读上声“tiǎo”,反方女辩手则特意拖了个长音,读成阴平“tiāo”,“矛盾冲突”由此催发。
“我注意到这个‘挑’字的读音,正、反方是不同的,请谈谈你们的依据好吗?”主持人不失时机地“挑逗”着。正方:“我方认为这个字应读第三声‘tiǎo’,依据是教材上就是这样注音的,这个字在这里是‘拨弄’’挑逗‘的意思。”反方:“我方认为这个字当读成第一声’tiāo’,因为按照诗词格律的要求这一句的第五个字是‘平’声,这个字在这里是‘挑选’’挑拣‘的意思。”于是,双方辩论“火爆”,你有来、我有往,互不相让,争得是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究竟孰是孰非?孰优孰劣?这个时候该轮到“主角”——一直在裁判席上正襟危坐、不动声色的两名号称“专家型”省级骨干教师正式亮相了。为什么说她们是“主角”呢?因为该团队的展示重在突出“校本研修:如何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这一主题。下面看这两位“专家型”省级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是如何发挥的吧。且听“专家”的判词:
教材不是我们教学的唯一依据,只是教学的参考资料,最有说服力的教学依据莫过于生活实际。有谁见过捉促织时用草棍儿“拨弄”的呢?这么一“拨弄”,不死也得缺胳膊断腿(笑声)。我们认为这个字在这里是“挑选”的意思。促织是蟋蟀的别称,又叫蛐蛐儿,能鸣善斗,我国民间斗蟋蟀的风习已历数百年之久。试想:斗蟋蟀时谁不想羸呢?而欲战胜对方就必须“挑选”强健勇猛好斗的蟋蟀,除非你不想赢(笑声)。这是其一。其二:众所周知,律诗之所以称其为律诗,就是因其有严格的格律限制,否则就不称其为律诗了。本句的格律是“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字是本句的第五个字,“平”声。综上所述,虽然教材上的注音为第三声“tiǎo”,但我们认为正确的读法应该是第一声“tiāo”。
“专家”一锤定音,不用说,反方赢了。
《夜书所见》是宋代诗人叶绍翁的传世之作。秋风萧萧从江上吹过来,梧桐树叶沙沙作响,使人感受到了阵阵寒意,此景怎能不勾起客居在外的诗人的思乡之情呢。夜色深沉,忽然看到远处篱笆下的一点灯火闪亮,想必是孩子们在捉蟋蟀吧。一个“挑”字虚实相间,真趣立见:“知有儿童挑促织”为虚,是诗人联想到的;“夜深篱落一灯明”为实,是诗人所看到的。这首诗的妙处就在这个“挑”字上,“挑”字是全诗的“诗眼”。
“挑”是何意?“拨弄”或“挑逗”是也。“专家”诘问“有谁见过捉促织时用草棍儿’拨弄‘的呢?”我推想台上的“专家”,恐怕没有捉过促织吧。我的童年时代是在乡下度过的,捉促织是拿手好戏,遇见躲到缝隙里或者钻进小洞里不肯出来的“狡猾”促织,是常有的事,怎么办呢?找一根细长的草棍“拨弄”它呀。
再说诗词的格律问题。谁不知道诗词的格律是大有讲究、非随意而为的呢?这是中国古代读书人自小就要刻苦修习的基本功,唐以后(初唐除外)的诗人做诗填词时少有在格律上出现差池的。回到叶绍翁的《夜书所见》,这是一首七绝,第三句的格律为“仄仄平平平仄仄”不假,“挑”字的确落在本句的第五个字上,但别忘了尚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说,第五个字可“平”可“仄”(不犯孤平即可),也就是说“挑”字在此处读第三声“tiǎo”(上声)并不违规。可见,这两位“专家型”骨干教师在引领时出现了明显的知识性错误,也包括生活常识上的错误。
诚然,教材并非教学的唯一依据,因为教材是人编的,也有疏漏、出错的时候;而教材是教学的重要依据,也同样不容否认,尤其不能轻蔑到对教材不屑一顾而轻言否定。不唯书,不唯上,这种品质对教师来说是难能可贵的,但“大胆质疑”之后,尚需“小心求证”,这才是最要紧的,才是正确的治学态度。
骨干教师在校本研修中的引领作用是十分必要的和相当重要的,但千万不要把人们(特别是青年教师)给“引”到沟里边去。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教师进修学校)(本版插图: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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