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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腐败状况实证分析 2015-10-04 来源:政治学人作者:刘启君
腐败交易活动与职级高低并不完全对应,并非职级越高腐败越严重,相反,从厅局级、县处级到科级官员,不论是交易次数还是交易强度恰恰都是逐渐上升。
刘启君,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
【内容提要】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状况的实证分析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交易活动基本呈逐渐上升之势,半数以上为多次重复交易,腐败交易强度在1990年之后大幅度提高,平均交易金额是前期的30倍。国有企业是腐败最为严重的部门,其次是事业单位、非国有工商企业和党政机关;高级管理人员腐败交易强度最高,其次是政府工作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群体。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正职官员腐败普遍比副职官员严重,但腐败程度与职级高低并不完全对应,省部级以上官员腐败交易强度最高,其次是科级、县处级、厅局级官员。不论就腐败交易次数还是腐败交易总金额而言,科级官员均位居首位。
【关键词】中国 廉政 腐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一些社会问题也凸显出来,腐败就是其中之一。那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腐败交易活动到底严重到何等程度?哪些部门腐败问题最为严重?哪些人群是腐败交易活动主要群体?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腐败活动水平是趋于上升还是下降?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不仅是社会民众的热切期望,也是当前中国反腐败策略制定及制度设计的迫切需要。本文利用1978年至2012年已经审理结案的一万余起腐败案例中所包含的信息,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活动的发展变化趋势及其主要特征。
一、研究回顾
研究一个国家或地区一个历史时期的腐败活动,需要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但是众所周知,与其他社会活动不同,腐败活动具有隐蔽性,不能直接观察,于是,关于腐败活动的具体统计数据也就不可能获得。没有可靠的数据,怎么能够知晓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发生了多少腐败交易?又怎么能够判断在某一时段腐败活动水平的发展趋势?
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者绝大多数都是根据主观腐败指数开展腐败研究。腐败研究文献中使用较多的腐败指数有:商业国际(Business International)编制的“商业国际指数(Business International Index, BI)”、透明国际组织(TransparencyInternational)编制的“腐败感知指数(CorruptionPerception Index, CPI)”、世界银行编制的“腐败控制指数(Control of Corruption Index, CCI)”、世界各国风险指南编制的“世界各国风险指南指数(International Country Risk GuideIndex, ICRG)”以及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研究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MD)编制的“世界竞争力年鉴指数(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 Index, WCY)”。其中一些指数已经连续编制、发布多年,如CPI指数和ICRG指数,使用起来非常方便,既可以对各国腐败水平进行横向比较、开展跨国研究,也可以对一国腐败活动水平进行纵向评估,因此,深受各国学者的欢迎。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指数的可靠性越来越受到质疑,①以它们为基础开展腐败研究经常得到相互抵触的结论。②究其原因,是这些指数的测度对象不是腐败活动,而是个人对腐败活动的主观感知水平,是腐败现实状况的一个“投影”。由于主观指数这一与生俱来的缺陷,各国学者开始另辟蹊径,寻找新的研究方法。例如,有学者将实验经济学方法应用于腐败研究,通过特定的场景设计,观察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被测试者的反应,据此研究腐败与文化之间的关联性。③这种方法显然比主观指数更加接近现实,不过它的研究设计或多或少含有人为控制的成分。
努力寻求客观数据研究腐败,是近年来腐败研究的一个发展趋势。根据我们收集的资料,国内外腐败研究文献使用的客观数据一共有四种。第一种是官方数据。国内不少学者利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国家审计局等政府机构公开发布的贪污腐败案件侦查结果数据,研究我国腐败活动发展趋势、④腐败成因、⑤腐败效应⑥以及反腐败成效;⑦国外也有一些学者采用这类数据研究腐败,例如,魏德曼搜集我国中纪委和最高法院公布的腐败案件数据,研究“发展-腐败悖论”问题;⑧科尔等人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腐败案件数据为基础,形成中国1998~2003年省级面板数据,据此分析中国反腐败省际差异及其对招商引资的影响。⑨第二种是直接腐败经验数据。目前最具代表性的,是联合国区域犯罪与执法公正研究院(UNICRI)编制发布的“国际犯罪受害者调查(International Crime VictimSurvey)”数据,该机构在世界各地,通过面谈或电话采访形式收集个人行贿或被索贿经历,是目前西方学术界公认的直接腐败经验数据,美国学者采用该数据分析了腐败活动的微观基础,发现不同国家、不同个体特征是腐败交易最终能否达成的决定因素;⑩尼泊尔学者采用一项针对加德满都853位居民的调查数据,证实个体腐败倾向性和受教育程度是决定一国腐败活动水平的两个关键因素;(11)刘启君和彭亚平运用中国高校腐败经历问卷调查数据,证明信息不完全、社会成员异质性、相互信任水平以及微观腐败环境是引起腐败均衡路径转换的重要变量。(12)第三种是个案追踪调查数据,即通过对特定公共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研究腐败。这一方法最早由世界银行研究人员使用,研究世界银行对乌干达教育、健康援助资金被截留挪用情况。(13)最为典型的一个个案追踪研究,是哈佛大学的奥肯对印度尼西亚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的跟踪调查。在世界银行资助下,他组织了100余人的研究团队,前后历时12个月,在每条道路上采集分析样本,逐一测定筑路材料数量,向当地筑路材料供货商询问各种材料价格,向当地村民询问筑路项目实际支付的工资,然后独立构造筑路材料实际使用量的估计,再与村民反映的使用量进行逐项比对,最终形成客观数据。(14)第四种,是研究者利用各种途径自己收集腐败案例形成的数据。早在1983年,就有学者收集中国1977~1980年间媒体曝光的275起腐败案件,对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腐败概况进行统计分析。(15)近年来采用这种数据开展的独立研究日见增多,例如,意大利学者通过查阅司法档案、统计官员犯罪数量来研究意大利的腐败成因及其经济后果;(16)过勇利用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腐败要案案例库,通过建立5大类31项指标,对收入案例库的1978~2005年期间发现和惩处的594个腐败要案展开系统分析,并对经济转轨影响腐败的机制进行实证检验;(17)王一江等人收集整理了130个政府官员腐败案例,就腐败的微观影响因素进行了剖析,发现官员的职级与受教育程度是影响腐败程度的两个显著变量;(18)公婷、吴木銮根据《检察日报》2000年至2009年公开报道的2802起腐败案例,描述、分析了我国腐败活动的一些重要特征。(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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