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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视野中的城市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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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8 19:0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西视野中的城市与乡村
欧洲国家,积市而成;中国国家,积乡而成。——梁启超
                       
                                 吕新雨     
    上篇   城市与欧洲道路:从阿里吉的斯密论开始

2009年6月意大利著名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乔万尼·阿里吉(Giovanni Arrighi)辞世,他的最后著作《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的谱系》于同一时间在中国翻译出版,成为对这位杰出学者的纪念。
在这部引发讨论和争议的著作中,阿里吉从斯密的理论立场出发,集中讨论了中国的发展道路。在他看来,斯密区分了“自然”的中国道路,和“非自然”的欧洲道路。“自然”的道路是指发展一个国家市场经济的最好方法是从农业和国内贸易的扩大和改进开始,这种扩大和改进为制造业活动和农业活动相互支持的自发发展创造了机会。国内市场和贸易对与社会利益的重要性大于海外贸易,因为这可以维持国内的生产性劳动,而海外贸易则是维护了外国的生产性劳动。在斯密的“反城市偏见”中,他认为任何国家通过商业和制造业获取的资本,都是极不稳定和靠不住的财产,除非至少有一部分已经在该国土地的耕作和改良中得到了保护和实现。而这样的“反城市偏见”是和欧洲的城乡特性结合在一起的,欧洲城市高度发达的行会和自治组织抑制了竞争的过程,而农村则是分散的,所以城市通过立法来保障城市垄断,使得城市的利益不受竞争而损失,而为此付出代价的则是乡村的地主、农民和壮工。这是欧洲的城乡不平等的结构性关系,只有让城市的利润降低,才有可能迫使资本流向乡村。因此,立法者应该推动这样的过程,就是让以牺牲农业为代价的城镇资本流向乡村,使“非自然的”道路向“自然的”道路趋同。[1]
我们其实可以通过斯密对欧洲城乡关系的分析中看到与中国城乡关系的重大区别。在斯密看来,用掌握财富获得的权力取代用控制暴力手段获得的权力,这是商业和工业发展的最积极成果。在这之前,大地主所有者除了维持大量奴仆以外,找不到利用剩余产品的更好渠道,这些奴仆则依赖大地主并组成私人军队,而大地主则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动战争,把广阔的乡村变成了“暴力、掠夺和无序”的地方。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斯密谴责封建制度下的“军阀主义”,欢迎对外贸易和制造业,认为通过把市场交换从城市扩张到农村地区,可以克服欧洲形式的“封建主义”。而当国家的市场经济已经建立起来的情况下,他则担心外贸和制造业的“非自然”发展会绑架国家利益,因此立法者要抵御商人和制造商的权力。与后来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相反,斯密认为政府要迫使资本家的利润降低到仅能补偿贸易和投资风险的最低水平,最大限度地保证以地租和工资为生的人的利益,因为这两个阶层符合社会的总体利益,而资本家的利益可能与这个社会的总体利益相冲突。由此看出,斯密处理欧洲城乡关系的原则其实是着眼于社会的总体利益。
阿里吉发现并讨论了斯密理论在他的时代所处的一个两难境地,那就是发展国民经济与发展国家的军事力量之间的冲突。只要一个国家的军事可以保证其“非自然”道路的优越性,那么斯密对“自然”式发展道路的偏爱就无法与其一致。这是内在于斯密理论中的悖论。在欧洲的“非自然的和倒退的”道路中,欧洲资产阶级的财富和权力并非起源于农业,而起源于长距离贸易,然后通过国家的纽带把资本主义、工业主义与军事主义相互结合,其最后的发展就是金融资本主义、军国主义和帝国主义的结合,它的起源就是早期地中海地区的城市国家。
如果我们暂时离开斯密,从阿里吉的世界体系理论的角度来看这个悖论,也许问题可以更清楚一些。阿里吉在《漫长的20世纪》中,描述了欧洲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是如何以威尼斯、佛罗伦萨、热那亚以及米兰为中心的意大利城市国家为基础发展出来的,那时已经具备了现代国际体系的主要特征。其本质是一种资本主义的战争和立国体系,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真正原型。源于远程贸易和巨额融资的资本积累,各国力量的均衡处理,战争的商业化,以及驻外外交的发展,促进了财富和权力超常地集中在这些意大利北部的城市国家寡头统治集团手中。它使得小块领地的城市国家通过单向追求财富积累而不是领土和臣民,使城市成为巨大的权力容器,也使得对财富的追求成为整个欧洲权力关心的中心问题。
阿里吉区分了地主阶级统治与资本主义统治的区别。在地主阶级统治的战略中,控制领土与人口是立国和战争的目标,控制流动资本是手段。而资本主义则相反,控制流动资本是目标,控制领土和人口是手段。但是,历史上看,最强烈的领土扩张趋势正是资本主义发源的欧洲,而不是地主阶级统治最发达和稳固的中华帝国。所以,问题是,为什么空前的扩展主义正是发生在15世纪下叶的欧洲,而不是中国的明朝?为什么西方列强的不断衰落,并没有导致扩张主义停止,而是相反?这种现象是否与世界体系的资本主义相关呢?阿里吉关心的正是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结合在历史上的辩证关系的演变史。
在阿里吉看来,当欧洲的权力斗争使得欧洲的地主阶级统治者寻求将意大利城市国家的权力和财富并入其管辖的范围,其目的正是为了得到其财富和权力的真正源头——远程贸易的路线。这就使得新的权力实体在西北欧出现,它们将资本主义权力逻辑纳入到地主阶级统治逻辑中去,以形成坚实的微型帝国。但是,这在外部导致了欧洲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持久战争,在内部导致农民起义在现代欧洲的早期非常普遍,如同罢工在今天的工业社会一样。正是在16世纪后期和17世纪的早期,乡村暴动开始史无前例地和城市起义混杂在一起,其矛头对准的正是“国家”。国际战争与国内的社会冲突与动荡都导致贸易保护的成本急剧上升,增加了国民财政的巨大压力,反过来又引爆了许多城乡起义。
正是这样的局势推动了现代国家体系的形成,17世纪荷兰人主导的《韦斯特法利亚合约》标志着一种新的世界统治体系的出现,统治者宣布对于互为排斥的领土享有合法的绝对治理权,撤除战争期间形成的贸易壁垒,恢复贸易自由,对国家之间的报复行为实施限制。“这种出于资本积累的考虑而重组政治空间的做法,不仅标志现代国家关系的诞生,也标志作为世界体系的资本主义的开始。”[2]荷兰海军支持的海外商业扩张和特许股份公司领导着新生的韦斯特法利亚体系的国家。这之后,则是英国和法国通过对大西洋控制权展开的斗争来控制印度次大陆,这使得18世纪资本主义和地主阶级统治制度形成新的综合体,它具有三个互相关联的特点:移民殖民主义、资本主义奴隶制和经济民族主义,这是法国和英国的重商主义的产物,而重商主义正是一种立国活动。其目的是将保护成本转化为税收,是使得国民经济开发与以战养战的做法在更大的范围内被应用,这正是三世纪前意大利城市国家的做法。而英国狭小的领土,处于世纪贸易主要枢纽的岛国位置,海军的霸权,都使得英国如同一个放大的威尼斯共和国和联省共和国在其权力顶峰时期的复制。它也与西班牙帝国在全球的远程贸易和巨额融资网络的战略和结构方面存在着惊人的相似,而继之而起的美国正是作为洲际规模的岛屿承接了英国的位置。资本主义的成功一方面是通过认同特定的国家,另一方面是凭借建立遍及世界的非领土性商业组织来实现,这种资本主义正是起源于意大利北部城市国家。由伊比利亚的贵族地主阶级提供保护和谋求权力,而热那亚的资本主义则从事贸易和获取利润,这样的结合构成了一种政治交换的关系。
早期意大利城市国家之间的战争是普遍现象,没有一个城市可以强大到感到安全的程度,这正是资本主义作为社会制度诞生的背景。意大利百年战争使得任何一个城市国家的军事支出和公共债务都不堪重负,这导致城市国家让渡给金融利益,以热那亚最为彻底,其共和国的岁入和国家管理都交付给私人商行。正是对保护成本的需求驱使资产阶级国家逐步与地主阶级国家结合,地主阶级负责生产,提供保护和短程贸易,而资产阶级国家负责国际货币管理和大部分远程贸易。
“热那亚体制是以两个自治组织——热那亚资本主义‘国家’和西班牙地主阶级统治‘国家’之间的政治交换关系为基础的。而英国体制是建立在伦敦城和英国政府之间的政治交换关系的基础之上的,两者属于一个民族国家,即联合王国”[3]
正是为了使保护成本内部化,使得民族国家最终代替了城市国家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单位。而最后的一个资本主义霸权美国,“它是一个横跨大陆的军事-工业联合体,有足够的力量来向广大附属国和盟国政府提供有效保护,对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不友好政府发出经济上扼杀和军事上消灭的有效威胁。这种权力是由它自己的领土面积、岛国性质和自然财富等因素结合一起产生的,使得美国资本家阶级不仅能像英国资本家阶级已经做到的那样把保护成本和生产成本‘内部化’,而且能把销售成本‘内部化’,也就是说,它在国内拥有资本的自我扩张所依赖的市场。”[4] 在这个过程中,纽约扮演的角色正是和伦敦一样,一个帝国内部的资本主义的城市国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西方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发展促生的“都市”现象成为“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的象征。
这就是西方“城市”最重要的意义,它是推动西方资本主义扩张与发展的火车头。上世纪七十年代雷蒙·威廉姆斯在其名著《乡村与城市》一书中,通过英国文学的形式,讨论的正是英国从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是如何不断重构了英国的城乡关系,特别是如何促使了现代大都市(Metropolitan)的出现。而“大都市帝国主义”(metropolitan imperialism)的军事、经济和政治的力量则使得传统的农业社会被连根拔起和重新转向。大都市因此成为帝国主义国家的特征,它是英国工业文明和殖民地经济的产物。16世纪由英国开启的“大都市”传统,超越了民族国家的界限,成为资本主义霸权控制其他地区的工具,通过把“发达的”城市与“不发达的”但是经济上重要的地区联系在一起,英国的殖民体系以都市为纽带建立起来,伦敦由此成为世界贸易的中心和主宰。城市与乡村的关系正是这样被重新塑造,不仅仅是在英国,远方的殖民地成为工业化的英国的“乡村”,工业品市场与原材料的来源地都是世界性的,它改变的不仅仅是英国内部的城乡关系,而成为世界范围内城乡关系转变的巨大推手,——它也因此转变了英国文学中对城市与乡村的描述。这个意义下的城市与乡村互相形塑的关系,成为新的重组社会的方式,从物质生产到意识形态,都是这一历史过程的不同层面。[5] 而乡村与城市,构成了一种与民族国家既区别又联系的霸权关系。区别在于,它是超越民族国家的;而联系在于,这样的超越的动力往往却是内在于民族国家的霸权利益之中。它在今天更多地呈现出以城市主义为核心的民族霸权关系超越地理空间的延伸。
古希腊的古典城邦从政治的角度上说,起初是城市和乡村的结合体。城市只是城邦的核心部分,提供全体居民经商的场所,战时则是避难的城堡,也供奉城邦的神庙,这是因为居民享有土地的份额是城邦公民定义的基础。而希腊城邦集城市与乡村的双重性来自于早期氏族统治的贵族精英为了使贸易获得国家的保护,使得城市成为国家早期机构的核心。也因此把城市变成了控制乡村的阵地。由于贵族具有军事保护城邦的能力,使得王权被贵族行政官所瓜分,并建立了常设机构。但是贵族对土地的所有权却使得农民逐渐沦为奴隶,他们与城市中的无产阶级一起,构成了最早期的阶级斗争,也导致了城邦的动荡不安,其原因就是土地兼并和债务奴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得公民权问题成为城邦政治的核心。古希腊城邦政治的公民权是严格排他的,公民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公民都是自备武器的士兵,负有保护城邦的职责和义务,也是其荣誉感的来源。古希腊雕塑对肌肉和身体的赞美,不过是其城邦军事政治意义的美学体现,因为古希腊城邦就是一个政治-军事的联合体。因此,抑制城邦内部的阶级分化,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正是对城邦军事力量的保护。
但是在经历了以骑兵为主的领主战争之后,重甲步兵的出现是一个巨大的转变,战争不再依靠骑兵的英雄主义,而是依靠士兵的集体主义。对士兵的大量需求,使得士兵必须从城郊的农民中招募,而农民则因此要求城邦尊重他们的权利,要求城邦的保护,免除拖欠大地主债务而造成的从属关系,这正是梭伦改革的背景及内容。也就是说,其实正是军事保护成本的增加,迫使古希腊的城邦制度走向民主改革。军事力量从贵族转向对平民和农民的倚重,这才为雅典的民主制度开辟了道路。与此相伴随,当阶级分化从内部被抑制,作为平民的农民大量去打仗,农业生产就必然更多依赖奴隶劳动。因此,民主制度的另一个前提正是奴隶制。
“我们注意到,古典时代的文明体现了在占绝对优势的农村经济中城市高高凌驾于农村之上的特点,与后来的早期封建社会形成了对照。这种没有地方性工业的繁华的大城市出现的前提是在农村有奴隶劳动的存在:因为它可以使土地所有者阶层从土地中脱离出来,使他们从土地中获取基本财富而转变成为一个实际的城市公民。”[6]
而正是战争保证了奴隶的来源。这样的奴隶制的农业地产方式,是建立在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奴隶与平民的对立基础上的,这也是其城乡分离与对立的方式,正是奴隶制度构造了古典时代城市与乡村的联系,——对立的联系。
罗马共和国的建立,也与平民士兵在战争中的作用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正是罗马平民在与贵族的斗争中分裂出走圣山,使得军队丧失平民的兵源,这才迫使贵族承认平民选举保民官和召开平民大会的权利,以保护平民免受贵族的侵犯,最后产生了贵族与平民联合的执法委员会,颁布了十二铜表法,这正是罗马法的诞生。这种欧洲古代世界军事与民主、法律互相依存的关系是值得特别关注的视角,因为它已经预设了西方民主在政治共同体内与外的界限,在某种意义上,这正是今天美国式民主对外呈现为霸权的古老来源。经济的发展与军事的力量最为紧密,因为战俘正是奴隶的来源,有了战俘的劳动,农民才可以去打仗,而对外的战争则成为新的奴隶劳动的来源。如此,对外征服的海外霸权与奴隶制互相依存,它是城乡对立的渊源。
罗马通过把公民权授予各被占领城市的贵族,以一种联合的贵族寡头制度来获得被征服地区的统治。因此,罗马共和国的特点在于它是众多城市的联合体,联合体的每个城市管理自己的事物,罗马则负责全局。其城市特点是手工业位于市内,四周是农村,城市如孤岛,城市手工业并不能反馈到农村,——韦伯描述了罗马帝国城市与乡村关系的发展与转变,即“封建化”的过程,非常有意味。在他看来,古代西方文明就其本质而言是城市文明,古代城邦立足于以城市工艺产品与其内陆农村的农业产品交换。但是,韦伯提醒道:人们过于注重沿海城邦的国际贸易,这使得人们忽略了内陆原始农民的自然经济,即古代西方文明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
“从一开始,城市中的自由劳动与乡村中的奴隶劳动就同时并存。在古代西方,就像在中世纪一样,一方面存在着为城镇市场产品交换而进行生产的自由劳动分工,另一方面则存在着在乡村庄园生产而且只为乡村庄园生产的非自由劳动。也与中世纪一样,这两种劳动组织方式之间的天然对立乃与日俱增。”[7]
按照韦伯的解释,国际贸易的发展其实是强化了大奴隶庄园中的非自由劳动这样的“自然经济”,这在罗马达到了极点。罗马共和国其实是一个由自耕农组成的征战国家,兵源多来源于自耕农的非长子,他们没有继承权,因此参战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新的拓殖地,如此才可以获得罗马的公民权。但是,当罗马的扩张延伸到海外,这些农民就失去了战争的动力,因为他们并不愿移居海外,这是罗马武力的全部秘密。但是,更普遍的解释是,把海外占领的土地分配给平民的改革法案,从公元前六世纪的塞尔维乌斯改革到公元前二世纪的格拉古兄弟的改革,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8]
这就导致罗马贵族掠夺奴隶并将掠夺的土地收归国有,然后将土地转为地产出租给承包商。在此基础上,拥有奴隶劳动的大庄园主才能为市场而生产。而帝国的人口中心也随着转移到了内陆,使得西方古代文明从沿海文明转为一种内陆文明,即以奴隶所有制为基础而以非自由劳动来发展土地贵族制,奴隶主也即地主成了经济的领头人。但是这些地主兼奴隶主居住在城市,以政治为业,——这与古希腊的“公民”一样,庄园的事物则交给非自由身份的管事管理。
罗马的大庄园依赖一个不断供应人力的奴隶市场。但是,当罗马停止战争扩张的时候,奴隶市场的人力供应就中断了,其生产制度就无法维持。这就迫使奴隶主开始允许奴隶有自己的家庭,并进一步把奴隶变成世袭家仆。这使得社会最底层有了组织家庭生活和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奴隶上升为非自由的农奴,而拓殖农则下降为农奴,在法律上被束缚在庄园的土地上。这一改变也改变了罗马的公共行政体系。作为城市的联合体,罗马的行政基础是“行政市”(municipium)。但是当农业人口日益成为帝国兵力的主要来源,大地主庄园就开始抵制把他们的庄园纳入城市管辖的范围。大地主本来是为国家征收其辖域内的租税,他们先垫付,然后再向承租人收集,也是他们从庄园人口中向国家提供兵源。但现在,地主们开始形成了自成一体的权贵阶级,不听命于地方行政权威,封建制社会开始形成。大庄园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单位,以内部的劳动分工来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大庄园与城市市场脱离了任何关系,绝大多数中、小市镇由此失去了其经济基础,亦即失去了与其内陆地区交换劳动和产品的基础。古代城市由此没落,这在帝国后期的法律文献中即可以看出:皇帝们三令五申严禁城市人口外流,尤其谴责地主们不惜拆除在城市中的住宅而把木料和家具全都搬到乡下去。”[9]这就威胁到了国家财政的两项最基本的开支:官僚与军队。
古希腊的城邦国家不需要付薪的官僚阶层,因为公民本身就是自备战车拥有份地的军人,并在此基础上从事政治活动。而罗马这样的有强邻为敌的大陆国家则需要维持一个强有力的官僚阶层和常备军,这都意味着大量的货币支出。罗马古代的军队是从公民中召集的,他们都有自己的田产并自备武装,——与古希腊城邦国家一样,但是到了罗马共和国后期,军队已经由国家提供装备,并且从无产者中招募。到罗马帝国时期,军队已经职业化,这就需要人与钱。因此,罗马皇帝禁止增加拓殖农负担的措施,与欧洲重商主义时期的君主们抑制大规模农业企业和圈占公共土地的性质是一样的,就是为了保证征兵来源的农民人口。商业和城市的没落,社会陷入封建的自然经济,农村没有了货币来源,而奴隶市场的关闭,则农村劳动力短缺。兵力来源困难,只好从野蛮民族中征募兵源,罗马则以赠送土地作为报酬,而他们与罗马的纽带却日益疏远,因此日耳曼人入侵已经是一种必然。与兵源危机相伴随的,是庄园经济的非货币化过程。庄园主没钱交税,而他们的拓殖农则成为封建的军队,庄园开始自我军事化以自保。城市因失去与乡村的交换关系而衰竭,却还要供养官僚阶层。而城市周围的土地都沦为庄园割据的网络,这样的城乡断裂是罗马帝国消亡的最根本的原因,——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因此降临了。然而,韦伯所描述的西方中世纪意义上的“自然经济”却绝不同于中国的小农“自然经济”,对此的区分,我们也做得不够。但是,这样的描述却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阿里吉意义上欧洲对“非自然道路”的偏好和中世纪之后民族国家崛起的历史发展路径。
读完韦伯的这篇演讲,问题恰恰是,为什么中国没有发展出西方中世纪意义上的封建(军事)制度呢?其实,中国学界早已经形成共识,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封建制度。既然中国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城邦制度,及其中世纪的衍生形式:封建制度,也就不可能有西方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萌芽。与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一样,中国的封建问题也需要在自己的历史脉络中理解,如此,比较的视野才能够提供有益的借鉴。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需要探讨中国自己的“自然经济”的道路。

        下篇  中国的城乡关系:封建与井田/“国”与“鄙”
中国学者许倬云曾经在《试论东汉与西罗马帝国的崩解》一文中,做过一些有意思的比较。在他看来,西罗马的历史在时间上与东汉以至三国魏晋平行,两个古代世界的崩解也类似。但是罗马帝国的行政体系属于“扩散型”,而汉代则属于“凝聚型”。前者的扩散型的结构,离中心越远控制越弱,罗马在各地的控制都是以城市为据点,因为其统治结构是由城邦制度演变而来,罗马戍兵及殖民者的庄园之外,都是拥有自己传统的土著,罗马控制需假手当地贵族势力,其独立性要比中国的州郡制要强。帝制之后,其统治者的参议院贵族与骑士的士族彼此隔膜,迥异于汉代察举制上下沟通的情况。
“罗马以殖民与戍军维持着一复杂体系于不堕,又以贸易将罗马生产的酒与橄榄油,换取各处资源。罗马不断扩张,壮者从军,内地生产只能由奴隶担任。罗马越是开疆辟土,其本土人口与总人口的比数越小;戍守在外的军团越多,留在本土的人口越少。这一扩散型的体系,终于外强中干,枝强干弱,一旦本土小有变动,各地必定寻求自主。
……
汉代中国有一个相当完整的市场网,将全国农业与制造业经济有机地联系于整体的流动转输。这一经济体制,也可以分裂为若干独立的次级体系。然而,中国是一整片土地,南北东西,互通有无,则彼此互利。各个独立系统,若没有外在力量的干预,终于还会整合成一个笼罩全国的庞大体系,虽经过中古的崩解,还是越来越凝聚,成为稳定的结构。
相当于汉代的情形,罗马的世界,也有互通有无的经济网络。制作业大多在城市之内,城乡之间少有共同的利益。罗马各行省与各属国,都有其自己四周的经济圈,不必依赖于罗马帝国的交易网。”[10]
这一以市场经济关系为视角的观察和比较,虽然没有从中西城乡关系在更深层次上的生产关系的不同入手,但是其实质却正在此,即中国城乡互惠的非军事化社会是中国凝聚型结构的原因,中国的农业经济是市场活动的主体形式。许倬云在其代表研究《汉代农业》中指出,中国的小农经济特色是精耕细作,季节性劳作的农闲期则为农村手工业提供了条件,他们的商品需要销售渠道,因此市场网络得以贯穿全国,下达农村。自汉代以来,这一格局就已经是中国经济的基本格局,直至近代工商业的出现。如果我们结合许倬云的另一篇分析中国古代社会与国家关系的文稿,问题会更清楚一些。
“宋、元、明一直到清朝,我们与东南亚的贸易关系长久不断而且规模庞大。从东南亚进印度洋入东非,长期的贸易、移民,影响很大,没有经过战争。如果没有从五代开始这么多的贸易交往,东南亚不会在宋代出现那么多新的国家。那些国家是今日东南亚国家的基础。中国东南沿海与华南一带,如果没有对东南亚及太平洋一带地区的贸易,不会扭转北方与南方,北强南弱北富南穷的趋势,南方的富足整个扭转是靠对外贸易与交往。”[11]
按照他的计算,汉代农民的收入就已经有百分之二十八至三十六来自农业以外,即从市场经济中获得。中国的国家整合,永远是经济统一早于政治统一[12]。如果对比一下韦伯对罗马帝国后期庄园经济的去市场化与封建化、军事化的过程,就知道中国式小农经济的优越性,它无须承担严格的地租和劳役,因此在市场关系上更容易也更灵活。对中国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市场关系是需要重新思考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倬云激烈地反对用西方的“城邦”来称呼中国古代的城市。“我们中国古代有没有跟西方一样的城邦呢?并没有!他们的城邦是一种人格(personality),是一个集体人格,但是我们的城邦就从来不是一种人格的。以上所举的这一类的情况,从比较上才可看出它们的特殊性。”[13]
如果我们理解韦伯的视角,即从西方资本主义发生、发展的历史研究人类的文明进程,那么简单地对他进行的“西方中心主义”的批评就无法成立。更重要的理解应该是,通过历史比较,韦伯其实是把一个西方普遍主义的话语还原为西方的“特殊主义”,这才是今天值得重视的视角。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韦伯对西方城市作为欧洲文明核心的历史分辨,给我们回顾中国的城市发展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的视野。中国的“特殊性”只有在与欧洲的“特殊性”的比较视野中才能够呈现,而不是相反,用中国的“特殊性”去论证西方的“普遍性”。也正因此,西方社会学的概念对于我们都只是具有比较的意义,是在比较中的鉴别,而不能沦为对普遍性的“规律”的论证。[14]
虽然西周被认为是中国封建制的开始,但是西周封建制度其实是沿袭殷商而来,并在此基础上发扬光大的。分封一方面虽然是采取武装殖民,分封各地,以藩屏周,但是并不同于西方古典时代的武装殖民以城市为据点的对抗模式:城乡对立、殖民者与原住民的对立、公民与奴隶的对立。武王克殷,广封先王之后,对于殷的旧部落也是以分封的形式来追认的,不同的史籍对诸侯国与中央的关系有不同的分类和说法,有四服说、五服说和九服说等等之不同,按照梁启超的考订,“盖一面承认旧有之部落,而以新封诸国参错期间,实际上旧部落多为新建国之‘附庸’,间接以隶于天子。其诸国与中央之关系,大略分为甸侯卫荒四种。甸为王畿内之采邑,侯即诸侯,卫该旧部落之为附庸者,荒则封建所不及之边地也。中央则以朝觐、巡狩、会同等制度以报主属的关系。而诸国相互间,复有朝聘、会遇等制度以常保联络。”[15]因此,梁启超认为周封建制度的两大功用正是:分化与同化。这使得中国文化得以获得多元的地方性发展,“遂有千岩竞秀万壑争流之壮观,皆食封建之赐也。”而与此同时,又能够“将许多异质的低度文化,醇厚于一高度文化总体之中,以形成大家族意识”,在他的视野里,周朝的封建制度正是中华民族大融合的开始,也是其伟大的历史功绩。也正是因此,夷夏之辩从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
“我国所谓夷夏,并无确定界限。无数蛮夷,常陆续加入华夏范围内,以扩大民族之内容。试举一例:《史记·楚世家》记周夷王时(西纪前八九四至八七九)楚子熊渠之言曰:‘我蛮夷也’,春秋桓八年(前七O四)楚子熊通之言仍曰:‘我蛮夷也’,襄十四年(前五八九)楚臣子囊之言则曰:‘赫赫楚国……抚有蛮夷,以属诸夏’。(《左传》文)可见现代之湖北(楚)人,向来自称蛮夷,乃经过百六十五年后忽自称为抚有蛮夷之诸夏。此等关节,实民族意识变迁之自白,读史者不容轻轻放过。”[16]
鉴于夷夏通婚是当时的普遍状态,“诸夏戎狄亦多种姓相同”,这在钱穆看来,“所谓诸夏与戎狄,其实只是文化生活上的一个界限,乃耕稼城郭诸邦与游牧部落之不同。”[17]
钱穆把西周的封建理解为一种建国运动,是非常精辟的见解,“周代封建实在是当时以军事和政治相配合,而又能不断地动进的一种建国规模”,“由一个中心向外扩展,由上层的政治势力来控制各地的社会形态”,这与西方的封建制度源于罗马帝国崩解之后军事和经济权力碎片化为庄园制度相反。在钱穆看来,中国的封建制度是一种政治性的国家体制,而西方的封建制度则是一种社会形态。[18]这的确是一种重要的洞见,它指出中西封建制的动机完全不同。“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左传·昭公七年》),这是一种政治共同体的概念,井田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下出现的,也需要在这个意义下来理解。
按照徐中舒的考证,殷周制度最大的不同,主要在于田制与兵制。殷代八家为井的四进制,本出自兵法,其赋税制度行“助”法,一般认为是典型的井田制的特点,即以八家共同“助耕公田之劳力代租税”[19],实行的是劳役地租。而周则行“彻”法,即十一税,故其编组是以五进位或者十进位,实行的已经是实物地租。在周克殷之后,这两种制度其实是并行不悖的。“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孟子·滕文公上》)。“野”即为周人的城市外围旧殷所居之地,依照旧制行“助”法;而城市中的周族国人是以“田赋出兵”,即周人是要服兵役的,而居于城外的原住民则仅出粟米布帛而不服兵役。到春秋末年,殷周两部落已经逐渐融合,废公田也就是废井田而使得殷周族人同出租税与兵赋,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界限也就消失了,[20]“盖野制井田,八家同井,此为原住民殷遗之旧俗;国中用周制,行彻法,什五相编,八家同井,则无在邑在野之分。什伍相编,则居城郭闾里而耕牧于邑外,故有田在邑之异。汉人于东西部族和同之后,于助彻制度已不尽识,故误以井田说周制”。[21]
西周在基本的分封诸侯的建国运动完成之后,井田制早期的军事功能就不再被儒家所强调,而更重要的是其社会功能。国家的军事问题被放在最低的位置,最著名的如《论语》: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论语·颜渊第十二》))
而孟子对井田制度的歌颂中,已经是对井田制守望相助的社会功能的肯定,以及建筑其上的“仁政”的阐发,是用以井田制为代表的“三代之治”来批判横征暴敛的君主和诸侯战争。
《孟子·滕文公上》是最重要的关于井田的文献记载: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
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馀夫二十五亩。死徒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关于这一段井田制的记述,后世理解歧见纷呈。孟子列举了贡、助、彻作为三种不同的土地赋税方式。其中殷夏的“贡”制,具体面目不清,史家存疑[22],但基本认同是氏族时代遗留的部落之间的臣服进贡,也是后来诸侯与藩属朝贡制度的源头[23],所以“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人商食官,皂隶食职”(《国语·晋语》),而与“齐民无关”。[24] 无论“助”与“彻”的具体内涵有何不同,对于孟子来说,其关键都在什一赋税,这才是他的着眼点。孟子的时代,已经不是早期西周建国成功与否的问题,而是究竟要什么样的国家,才是问题。他之所以要把什一赋税推演为夏、商、周三代之治,正是为了据此批评当时诸侯争霸的政治形势。
土地最初由国家配授的公有方式本身是军事行为的后果,只有军事占领的土地才可以成为国家公有的,这是西周作为国家得以形成的关键。但是因为土地的配授以井田之公私的区别为前提,以及井田制由“助”向“彻”的转变,劳役地租向赋税地租的演化,而井田制无论是“助”和“彻”都是国有土地基础上的计口授田,使得土地的逐步私有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中国自耕农阶层形成,并重新奠定了新的社会性质。殷周逐渐消融的过程是中国小农经济意义上的市场得以构建的关键,也正是春秋战国时期工商业和金属货币经济得以高度发达的前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孟子严厉地批驳徐行为代表的农家思想,为小农经济意义上的市场和交换辩护。许行的观点表达的其实是早期氏族社会粗放式农业背景下小国寡民的理想图景,那时候即便是王公贵族也必须参与农事,才能保证族群基本的温饱。[25]但是春秋战国时期,农业生产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精耕细作已经开始,分工和交换已经有了极大的发展,国家的治理本身必须建立在这样的新的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否则在孟子看来就是误国和乱天下而已。但是,另一方的问题正是因为有“食人”与“食于人”的社会分工和国家发展,田赋与世禄的关系便因此上升为孔孟儒家政治关注的核心,其反战的思想也源于此种关怀。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的争霸导致军事和行政费用的大幅上升,《论语·颜渊篇》:“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在鲁哀公看来,他实行的什分之二的赋税已经不敷国用,怎么能够回到什一的“彻”制呢?由此可见,国家的赋税问题与儒家政治思想的关系由来之深,三代之治是以“什一”为尺度的,如此才能厚民以利国,——一个小农经济的非军事化的国家。朱熹在《孟子集注》中引用《孟子· 梁惠王下》中的话解释说:“孟子尝言:文王治岐,耕者九一,仕者世禄,二者王政之本也。今世禄滕已行之,唯助法未行,故取于民者无制耳。盖世禄者,授之土地,使之食其公田之入,实为助法相为表裹,所以使君子、野人各有定业,而上下相安者也。”[26]但是这必然与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官僚体制与争夺军事霸权的目标产生严重冲突,孟子正是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试图推行他的儒家反战的政治思想,正如朱熹《孟子序说》中指出的那样,各诸侯国王都不认同孟子的言说,“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当是之时,秦用商鞅,楚、魏用吴起,齐用孙子、田忌。天下方务于合从连衡,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27] 但是,历史证明,孟子所构建的小农经济的中国社会的理想图景却正是中国王权的合法性来源,此之谓“王政之本”也,这又是为什么呢?
我们需要在上述封建和井田的基础上理解中国的城市问题。“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左转·庄公二十八年》),中国最早的城市起源与诸侯封建直接相关。赵冈在《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中描述了中国城市的起源,即中国的城市在起源上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分封所筑之都城以城郭为界,国人居于城内,野人居于城外。郭内称国,郭外称鄙,即国鄙之分,或国野之分。但是,国野之分并不是欧洲古典城邦式的城乡之分,它在原初只是族群居住的内外之分。在这个意义上,城市与乡村并没有严格的区分,因为城内也有田地可供耕种,孔子的弟子颜回就在郭内郭外均有田地。“回有郭外置田五十亩,足以给飦粥,郭内之田十亩,足以为丝麻。”(《庄子·让王篇》)。有意思的是,“乡”正是城市的行政区划,《国语·齐语》中说:“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对曰:‘制国以为二十一乡。’桓公曰:‘善。’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赵冈对士乡十五的比例表示怀疑,“士是政府的行政人员,占城市居民七分之五,似乎太多,很可能此处是士与农并为一类,与工商相区别。” [28]但是,另一种代表性观点认为这里的“士”是武士,即服兵役担任军事任务的人,他们是世袭的贵族。按照徐中舒的考订:“士就是能够参加军队的战士,周人到东方以后,用自己的部族成员当兵,一乡出两千人,五乡为一万人。三个五乡就有三万战士。”[29]雷海宗在《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一书中也是持这样的观点,“就是工商人没有军事义务,因为只有十五个士乡的人才当兵,这些‘士’大概都是世袭的贵族,历来是以战争为主要职务的”[30]。如果从保家卫国的角度来看,士乡十五的比例就不算很高。但是如果从《国语·齐语》和《管子》只对士乡的描述看,这些士族的生活状态却并非处于随时可以应战的训练状态,如古希腊城邦那样。而是一个和平与伦理社会的理想状态:“令夫士,群萃而州处,闲燕则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其幼者言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士之恒为士。”
其实,如果把《国语·齐语》与《管子》的相关内容互相对勘一下,就可以发现管子的确是把士农列为一起来分类的,“管子对曰:‘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商工之乡六,士农之乡十五’”(《小匡·第二十》),是《齐语》中漏掉了“农”字。虽然学术界关于《国语·齐语》和《管子·小匡》孰先孰后,尚存在争议,但是《管子》作为战国时代的文献,士农并列,自然不是空穴来风。早期的士应该都是拥有份地的,只是后来士与土地的关系有了变化,春秋时代士的身份已经分化为:戎士、仕者与不仕之士。“晏子识不仕与耕者之有善者,……凡仕者近宫,不仕与耕者近门,工贾近市”(《管子·大匡第十八》),不仕之士与“耕者”一样靠自耕谋生,国家对他们行“彻”法,孟子说的“国中十一以自赋”,指的应该就是他们,所以颜回可以不仕:“孔子谓颜回曰:‘回来!家贫居卑,胡不仕乎?’颜回对曰:‘不愿仕’”(《庄子·让王篇》)。而承担军事任务的人已经不限于传统的士族,西方古典城邦公民式的“民办军事”已经不足以成事,而戴罪之人却可以当“甲兵”来抵罪,“公曰:‘民办军事矣,则可乎?’对曰:‘不可,甲兵未足也。请薄刑罚,以厚甲兵。’于是死罪不杀,刑罪不罚,使以甲兵赎”(《中匡·第十九》),军事需要已经转为官办。但如果官方奢侈糜烂,则官税收入就不足以养兵,这一点齐桓公也是知道的,“食必粱肉,衣必文绣,而戎士冻饥。戎马待游车之弊,戎士待陈妾之余”(《小匡·第二十》),如此下去,国家是不长久的。
由此,春秋时期的士从国家的军事保卫者开始转变为文化和国运的传承者。“武政听属,文政听乡”,“乡建贤士,使教于国,则民有礼矣”(《小匡·第二十》)。那么,军政如何?《管子》中的描述了“参其国而伍其鄙”、“作内政以寄军令”的做法,其实正是在殷周族群融合之后,重新恢复传统的井田制度所兼具的田猎与社区的双重功能,是保甲制度和民兵制度的起源,其目的是在社会制度的基础上兼具军事功能,这可以看成是中国基层社会自治的基础和源头,它包含了经济、军事和政治等“社政合一”的社会自治构想,也正是“封建”作为“社会”存在的本来意义。
徐中舒曾详细考订过井田与田猎的关系,也即生产与军事的关系,“古以田猎习武事,田猎时所列之陈,即与战陈相同,故田之初义为田猎,为战陈,其义实相因。古代四时田猎,春田曰蒐,夏田曰苗,秋田曰狝,冬田曰狩”[31]。农忙时耕田,农闲时练武,它是先秦时代中国社会城郭田猎畜牧而兼具农业的体现,甚至到了清朝还保留了围场作为秋狝冬狩的仪式场所。
在这个社会基础上,“国”与“鄙”的在社会治理上的区别已经消失,文士与武士皆可在乡村由社区进行推选:
正月之朔,五属大夫复事。桓公择是寡功者而谪之,曰:“制地、分民如一,何故独寡功?教不善则政不治,一再则宥,三则不赦。”桓公又亲问焉,曰:“于子之属,有居处为义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属,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国语·齐语》)
五属大夫统管的正是作为乡村的“鄙”。
由于有了文与武的区分,仕与士的演变,作为整体的“士”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动,所以管子会设问:
士之身耕者几何家?问乡之贫人,何族之别也?……余子仕而有田邑,今入者几何人?……士之有田而不使者几何人?吏恶何事?士之有田而不耕者几何人?身何事?君臣有位而未有田者几何人?外人之来从而未有田宅者几何家?国子弟之游于外者几何人?贫士之受责于大夫者几何人?官贱行书,身(士)【出】以家臣自代者几何人?官承吏之无田饩而徒理事者几何人?群臣有位事官大夫者几何人?外人来游在大夫之家者几何人?乡子弟力田为人率者几何人?国子弟之无上事,衣食不节,率子弟不田弋猎者几何人?……问士之有田宅,身在陈列者几何人?余子之胜甲兵有行伍者几何人?(《问·第二十四》)
从这些设问中,我们可以看到氏族阶层的具体变化,也意味着先秦时代中国社会本身的发展,国家的军事功能是被涵养在社会之中的,农业生产的经济和社会功能而不是对外的军事功能才是国家的要义。
这里需要追问的其实是,对外的战争对于中国和欧洲究竟意味着什么?这种意味与中国的城乡关系究竟有何关联?
我们从管子的社会改革中看到是“国”、“鄙”作为族群与城乡区隔的消失,“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孟子·万章下》),孟子则教导君王对于庶人中的贤者也是要以“义”、“礼”相待的。而“战国之后的城乡人口高度对流,是中国历史上的强烈特色之一”[32],中国古代城市中包括很多非常住人口。在赵冈看来,用西方的城市定义来套用中国城市是不适用的,用韦伯的中世纪城市定义,中国就没有城市,而根据中国古代城市的特点,则西欧中世纪也没有城市。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宽泛的概念来定义,即1953年中国大陆进行人口普查时采用的标准,(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0%以上者为城市,因为“先秦的城市中就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居住,如果我们将城市中的非农业人口之比重提高到70%-80%以上,则很多先秦的城市便不得称为城市了。”[33] 他区分了中国古代城市的两种类型,一类是具有政治中枢作用的都市,“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居民”(《吴越春秋》),我们已经知道,这是国都的功能,来源于周的分封制。先秦之后,从封建到郡县,这一城市体系以官署所在地的方式得以延续。另一类是在州治府治县治以外基于经济因素而形成的市镇,它的起源是“邑”。清代学者金锷在《求古录·礼说·邑考》中说:“邑者,民之所聚也……邑为民居所聚,民居有多少,故邑有大小。”其实,我们从《国语·齐语》中可以看到,邑指的正是与行政区划“国”相区别的“鄙”:
“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对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属焉;立五正,各使听一属焉。是故正之政听属,牧政听县,下政听乡’”。
这就是“五其鄙”的含义。“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左传·闵公元年》)。可见,中国城市的两种类型正是由西周封建制的建国运动所诞生和奠定的,它所建构的中国城乡关系决定了中国二千年多年的基本社会形态。而这形态区别于西方的最大特征正在于城乡的高度互动,而不是对立。
赵冈的研究表明,中国的城市规模取决于农村的余量率。中国农业的余量率在南宋之前都是上升的,南宋之后则趋于下降。这就是为什么在南宋之前会出现开封和临安这样大规模的城郡。他以此把中国城市发展的历史分为三个阶段,南宋为止是第一个阶段,城市人口绝对量和总人口比重都趋于上升,人口向大城市集中,大都市规模膨胀;南宋以后是第二个阶段,全国总人口不断增加,城市人口比重却日趋降落。大都市的规模都比宋时缩小,城市人口向农村靠拢,形成江南地区的众多市镇。第三个时期是十九世纪中叶五口通商以后,沿海大商埠相继开辟,现代化工业兴起,加上政治不安定,“迫使人口向沿海商埠集中”。同时依靠粮食进口来支持城市人口比重的快速上升,这就是迄今为止方兴未艾的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过程。[34] 除了第三个阶段,中国历史上的余粮都是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通过多种管道进入城市的,这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封建庄园经济。历朝政府也都将漕运列为头等大事,每年从远方为城市调集食粮,这也是中世纪西欧城市办不到的,“所以中世纪的欧洲城市,远比同时期中国的大城郡为小”。[35]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传统城市的发展都是依靠中国小农经济哺育的,而非同西方古典城邦那样依赖殖民地和外国进口的粮食,——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中西社会和国家性质的不同。
正是上述国家与社会的性质,决定了从军事的角度来说,中国历代王朝对外的军事目的都是防御性的,而不是掠夺和殖民性的。汪容祖曾比较了“中华帝国”与西方帝国在战争上绝然不同的性质:
中华帝国在历史上不断受到边疆少数民族的骚扰与威胁,领土的扩张是为了
保障安全,几无经济利益可言,甚至为达到安全的目的不惜劳民伤财,耗损国力,
汉武帝屡征匈奴通西域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中国的边疆,尤其是北疆,没有天
然的屏障,擅于骑射的异族虽然在政治与文化上居于劣势,但在绵艮万里的边界
上可以乘机随处突入,使中华帝国防不胜防,疲于奔命,若不能主动出击,捣其
巢穴,只好退而羇糜,建墙防守。秦建长城,千余年后明又重修边墙,足见帝国
为了安全而不惜人力与物力之一般。边疆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后建立中华帝国
者,前有蒙元,后有满清。满蒙虽在汉族眼中是异族,但是所谓蒙古与满州征服
中国、建立蒙元与满清两大帝国,绝不似近代英、法、德、日诸国,以本土为帝
国的核心,向外扩张,以征服之地为殖民地或属土,而是入主中原,以中原为帝
国的核心,以中国为其帝国之重,并自称中国。[36]
   这样完全不同的战争性质,也是中国与西方从国家到社会性质具有根本不同特点的体现,中国的“扩张主义”作为防御性的国家保护形式,从来不是经济利益意义上的征服,朝贡、册封、羁縻府州、土司等制度与西方从古典城邦到现代国家的殖民扩展和掠夺具有根本性的区别。这一区分对于我们理解什么是中国,以及什么是中国的城乡关系至关重要。我们已经习惯了对明朝“闭关锁国”的批判,但是如果从这个防御主义的国家视野中去看,明朝大规模重新兴修长城抵御北方游牧民族入侵、东部针对“倭寇”的海禁和郑和下西洋都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在明太祖朱元璋的祖训中,就明确规定了除了西北边境的胡戎侵犯,不得不戎兵相向以保障中原的安全外,中国东北和东南亚的诸国都被列为不征国:
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合,若其自不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之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与西北边境互相交通,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汪荣祖论证了有清一代,从康熙御驾亲征蒙古准格尔部,晚年收服西藏,至乾隆收服新疆,花费巨大,其实都是为了解决准格尔蒙古势力入侵问题。谭其骧也认为:“清朝把准噶尔统治的地区一一收入版图,这是为了彻底打垮准噶尔而必须要采取的措施,不是存心要去征服这些地方。清朝那时候并不是扩张主义者。我们知道,清朝打败准噶尔之后,阿富汗、浩罕、巴达克山等中亚的一些小国,曾经一度要加入清朝,但清朝拒绝了,仅仅把这些国家列为藩属,以当时清朝的兵势、兵威所加,要进一步向中亚扩展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清朝并没有这样做。”[37]如果我们正视这些纳入有清版图的区域都保持了各自多元化的社会与政治体制,其实不难发现,这依然是西周“以藩屏周”的“封建”模式在更大范围内的实现,这也正是中国历代王朝幅员变动背后的历史逻辑。在这个意义上,有清一代的中国边疆版图前所未有的扩大,正是中国最后一轮“建国”运动的体现。但是这个意义上的建国运动,却绝然不同于西方模式的殖民与掠夺的帝国主义模式。我们需要在这个意义上重新理解中国人民共和国对大清版图的继承。
中国的特殊性需要在于欧洲道路的对比中产生的,阿里吉通过斯密来论证中国的道路属于“自然的”道路,不管是否恰当,重要的是他指出了中国道路的某种特殊性,虽然在我看来,他高估了中国改革之后的“斯密式特征”。
西方的民族国家体系是以西方的城邦国家体系为先导的,西方城市和中国城市的区别决定了市民社会与乡村社会的区别,——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乡村革命才代表了中国的社会革命。历史上看,中国的城市从来没有出现过西方城市中的自治结构,而是相反,只有乡村才是自治的,韦伯曾详细论证过这一点。他的视角是城市中心主义的历史视角,其实也就是资本主义的历史视角,对与西方的历史来说,它是一种内部的视角,“这种共同体的历史家园也存在于西方。他们的温床是作为政治组织的城市,这种城市里的政治形态,最早出现于地中海文化区。”[38]但是,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需要从中国自己的立场和内部视角来进行价值评估,——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的视角。欧洲的城市自治体系正是欧洲的民族-国家体系的发源,也是今天资本主义全球化和西方帝国主义的动力和渊源。西方的民族国家来源于早期意大利城市国家,所谓市民社会的起源正是与资本主义从城市国家到民族国家的发展相匹配的,社会、政治、经济与军事的权力都是以城市为超时空的聚合,并从这里出发去控制外在于它的世界范围内的殖民地和财富。而中国传统国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基础是小农经济,以及建诸其上的乡村工业,并通过乡村与城市互相哺育的结构形成农耕文明国家稳定的基础,它的市场因而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和手工业相结合的非军事化基础上,这正是梁漱溟一生坚持中国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依据。这样的市场与国家的关系,正应该成为今天讨论“中国模式”的关键。只有从这样的中国意义上的“国家主义”出发,才能够帮助我们在“大国崛起”的想象中,抑制和避免中国滑向西方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式的穷兵黩武的“普世道路”。
中国传统儒家的政治思想中,“乡治”始终是其中重要的社会`理论。上个世纪初,康有为在比较的视野中提出以“乡邑自治”来代替“联邦自治”和“联省自治”的设想。梁启超则宣称:“欧洲国家,积市而成;中国国家,积乡而成。此彼我政治出发点之所由歧,亦彼我不能想学之一大原因也。是故我国百家之政论,未有不致谨于乡治者。”[39] 二、三十年代,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则继续沿着这样的乡村本位的“乡治”思想而探索。这样的思想与实践,在整个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中具有无法被忽略的意义,其成功与失败都需要我们重新回眸,以继往开来,探索中国自己的未来之路。
                                             2011年11月修订完成于上海。
(本文发表于《天下》杂志2012年4期,为文稿节本)


[1] 乔万尼·阿里吉 《亚当·斯密在北京》 ,路爱国、黄平、许安结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52-60页。

[2] 杰奥尼瓦·阿锐基:《漫长的20世纪 金钱,权力与我们社会的根源》,姚乃强、严维明、韩振荣译,第52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

[3] 同上,第254页。

[4] 同上,第261页。

[5] Raymond Williams: The Country and the Ci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3. Chapter 24,Chapter 25.

[6] 佩里 安德森:《从古代到封建社会的过渡》,郭方、刘健译,第2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

[7] 马克斯·韦伯:《古典西方文明衰落的社会原因》,见《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第8页,甘阳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

[8] 见拙文《“亚细亚专制主义”与二十世纪的中、苏(俄)革命与道路之辩——兼论秦晖先生的“雅典(罗马)道路”说》,载《开放时代》20121期。

[9] 同上,第23-24页。

[10] 许倬云:《试论东汉与西罗马帝国的崩解》,载《许倬云自选集》,第177-178页,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

[11] 许倬云:《绵延数千年的中华文化三元色——古兆申、马励访问许倬云教授》,载《许倬云自选集》,第459页,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

[12] 同上,第473页。

[13] 许倬云:《文化交流与比较文明——李弘祺访问许倬云教授》,载《许倬云自选集》,第445页,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

[14] 关于这一点的展开,拙文《学术与政治——重读韦伯》有详细论述,见《中国人类学评论》第21辑。

[15] 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之第五章“封建及其所生结果”,第50页,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

[16] 同上,第52-53页。

[17] 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上册),第56页,商务印书馆,1996年。

[18] 钱穆:《中国社会演变》,载《国史新论》,第2页,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

[19] 同上,第3页。

[20] 徐中舒:《井田制度探源》,载《川大史学·徐中舒卷》,第279-285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

[21] 同上,第290页。

[22] 参见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之第八章“经济状况之部分的推想”,第64页,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

[23] 瞿同祖也认为“贡”是诸侯向天子纳贡的义务,见氏著《中国封建社会》,第61-6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

[24] 参见徐中舒:《井田制度探源》,载《川大史学·徐中舒卷》,第301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

[25] 参见徐中舒:《论尧舜禹禅让与父系家族私有制的发生和发展》,载《川大史学·徐中舒卷》,第92-93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在他看来,这些小国寡民的状态是氏族制度下的农村公社。

[26] 宋·朱熹《四书集注》,陈戍国标点,第366-367页,长沙:岳麓书社,1987年。

[27] 同上,第287页。

[28] 同上,第16页。

[29] 参见徐中舒:《论春秋时代的变法改制和霸业》,载《川大史学·徐中舒卷》,第410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

[30] 雷海宗:《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见《文化形态史观·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雷海宗、林同济著,,第191页,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


[31] 徐中舒:《井田制度探源》,载《川大史学·徐中舒卷》,第268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

[32] 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3页,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

[33] 同上,第2-3页。

[34] 同上,第28-30页。

[35] 同上,第27页。

[36][36] 汪荣祖:《明清帝国的空间》,“全球化下明史研究之新视野国际学术研讨会”,2007,台湾东吴大学、国立暨南国际大学历史学系联合举办。

[37] 谭其骧:《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1年第1期,第38页。

[38] 马克斯·韦伯:《以政治为业》,见《学术与政治》,第63页,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

[39] 梁启超:《饮冰室文萃 先秦政治思想史》,208页,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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