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的孩子要上小学
文观/文
(来源于《传知行学术通讯》2013年第五期)
【专题导语】
又一个新的学年就要开始了,城里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登记早已结束。孩子上学,说起来再简单不过的一句话,却是一个让随迁子女家庭备受煎熬的漫长过程。除了那些受尽折腾,终于把孩子送入学校的家庭外,还有不少家庭要么把孩子送入打工子弟或民办学校,要么送回户籍地留守,或者干脆不得不面对失学在家的残酷现实。
我们不知道有多少随迁子女不得不返回父母户籍地留守上学,又有多少随迁子女虽然留在城市和父母团聚却不得不彷徨于学校之外。但我们知道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总量是九千多万,其中留守儿童就有六千一百多万。而除了户籍壁垒以及与其挂钩的教育歧视之外,对如此大规模的留守现象根本无法做出有效解释。
数字可能缺乏说服力,也易于被各种解决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努力”和关爱留守儿童的“行动”带来的各种慈悲所遮蔽。这些数字背后的个体的荒唐遭际,也许能帮我们看清被各种说辞带入迷途的随迁子女教育问题。
本专题的前三篇文章来自网络,讲述的均是北京的随迁子女上学故事,经作者同意在此重发,以备关心教育问题的读者参考。为了表达的顺畅,我们对原文的个别标点和字词做了调整。专题最后两篇文章是传知行研究员任星辉的作品,讲述的亦是随迁子女的教育困局。
希望这组文章有助于增进人们对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理解。更希望这些时刻面临无学可上的困境的孩子,能早日得到一张安静的课桌。
【正文】
普通的歧视之恶
“回你们老家上去呀!”
北京,一个月前当我带着孩子坐在某小学招生老师面前,她给了我这么一句。同样的话在网络上真不少见,更狠的也有,比如“外地逼滚回去”,但远不如一名你将要把最心爱的孩子托付给他的老师面无表情地这么对付你一句来得刺痛。
——在这里,我不想指责学校或老师,还有网上那些造口业的网众,因为他们根本不需要为某个孩子能否上学担负责任。让每个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国家法律应保障的,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所在。
“老家”,一般是指出生地,故乡,父母之邦,祖居之地,故里、家乡、家园、桑梓,栽满桑树和梓树的地方。我爱我的乡下老家。但,老家不是囚牢,对吧?
除非在这个国度里,出生之地被法定为牢狱,所有出生者注定是失去自由的囚犯。
否则,请问你是凭了什么在责问我、要我回去的呢?
义务教育不是你们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在国家义务教育法“引咎辞职”的约束之下,也不敢说这样的话,你们为什么要跑到它前面来行恶呢?有人说,外地人来抢资源,争特权。我都不知道同样作为屁民你们有什么资源,有什么特权?你想选个看上的学校,不是也像个阶下囚一样,为了孩子到处求人受尽折辱吗?折辱另一群人,会让你觉得好过一点吗?
无处可避的暗规则
我的孩子已经有学上了。找中间人,一个电话就定了学校,交钱,顺利拿到入学通知书。
自一年前就开始准备传说中的“借读五证”,实际上是暂住证、租房合同、居委会开的居住证明、工作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户籍地无人监护六种,然后办下来流动人口子女借读批准书到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再次审核材料,还查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因全家户口没在一起),另要求居住五年的证明材料,包括居住五年的租房合同和房租发票,十二种,每种里面好几个,都不知道最后是多少证。回想期间种种折磨,无数煎熬,瞬间荒唐得不像真实发生过。
暂住证,折腾了房东跟着跑,拿着办暂住证要求的证明材料去派出所,人说先去居委会开张流动人口登记表,然后才给办。居委会张口否认需要填表给派出所,因有房东跟着,互有证言,才没算我说谎,给了一张表,填好盖章,再次去派出所。嗯,两个地方,来去四趟,一个下午,已经算是挺顺利的了。
4月15日开始网上信息采集的当天,一大早我就填报了信息拿到登记号,接着赶快去办无人监护证明。户籍地居委会电话中说了可以开,去办了又不给开,理由是他们不能证明没有人监护,也没有义务给北京教委出证明。找原单位领导,通过中间人办成了。
拿到无人监护证明,带着所有材料去街道办事处,告诉我说应该还要去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于是拿着所有材料又到居住地居委会,所有材料审核一遍,告诉我无人监护证明上盖户籍地居委会的章不行,级别不够,需要盖街道办事处的章。因这份材料不过关,不能开居住证明。于是又差遣了在户籍地的远亲舅舅、七十多岁的老人帮忙去补办,结果劈头盖脸地挨说,并且还是不给办。只好再次麻烦原单位领导,通过中间人办成了。
材料合格了到居委会办居住证明,赶上居委会搬家,等了一星期,跑了三四趟,材料都齐办好了证明,锁进抽屉叫我先去录入一份流动人口信息才可以交到我手里;而那个负责录入的工作人员,我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等到,等不及只好第二天再跑一趟。
接下来终于拿到了街道办事处开的流动人口子女借读批准书。
你以为“五证”齐了,就可以上学了?
6月5日,早上8:00到下午3:30,居住片区学校审核非京籍材料,过时不收。学校的第三遍审核更加严格,前文所说的孩子的出生证明、结婚证、居住五年的租房合同和房租发票,都不是提前明文告知的;并且,审核材料过时不收的通知,也只是6月4日贴在学校门口的一张A4纸,学校网站没有任何消息。如果不是住学校附近的学龄家长打电话告诉我,这一天我可能就错过去了。
审核材料时学校告诉我不一定收,焦虑不安,但我想,教委要求的证件都是齐全的,反正最后一定会有学校可上的。到了6月16日,上午接到居住片区学校A校来电,告诉我学校没有那么多名额,已上报教委调剂到了附近非居住片区的B校,让我到B校去登记报名。
我开怀,满以为可以上学了,按要求拿着所有证件材料带上孩子到B校去,顺利见到了招生主任。她看了所有材料,还开玩笑说,这么多证明,一辈子的证明都带来了哈。我也笑。接下来她却说B校也不一定会接收,叫我赶快去找别的学校。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坏了,因为这句话意味着孩子没有学校可上。我试图告诉她这是教委调剂的结果,如果不接收就没有其他学校可去,孩子就没学上了。她给了我这篇小文开头的话。至于为什么,可以告诉我的不接收理由是:你们不在我们片区。我从她的眼睛里知道这不是真正的理由,并且她也知道我知道她说的不是真正的理由。事情就是这样。
我从这里感受到的切肤之痛,这个社会里每个时刻都有人在感受。房子被扒,财产被掳,病不得医,老无可养,我们习惯了逆来顺受,直到灾祸来到面前,各扛各的灾。
无学可上的孩子
今天,7月15日,仍然有很多没有本地户籍的学龄孩子无学可上。
我听说7月8日的时候 ,有一批家长去教委和区政府信访,反映情况,要求解决问题,最后却被警车带走。(关于此事件,请参看后面两篇文章——编者)
很抱歉,我不够勇敢,不能和你们一起站出来打起“拒绝歧视,拒绝潜规则”的横幅。除了把自己的经历发出来,为这个被有些人视为谣言的困境作证,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
(本文作者是位供职于出版机构的女士)
为了孩子上学
片片/文
(来源于《传知行学术通讯》2013年第五期)
2013年7月8日,是大兴某小学幼升小的报名接待日。小施早早地关了早点铺子,兴冲冲地带着妻子和六岁的儿子小强来到学校等候录取的消息。
在这之前,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他们多次往返于老家四川(妻子、儿子的户籍地)和北京两地,为儿子办好了入学必备的“五证”手续。他们相信,今天会等来希望的结果。
小施38岁了,作为一个农村人,他要孩子并不早。16岁来京的他,曾辗转于北上广三地打工,并且于28岁那年最终决定在北京发展。从那时起,他就拥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早点铺子。开早点铺子非常辛苦,凌晨一点就得起床,忙到上午十点才能回家休息,下午稍微晚一点的时候,又需要去采购第二天的食材。但是小施不偷懒,有一股能吃苦的韧劲。虽然没经过大的风浪,但因店租等问题,小店也几经易址。起步多少也会有些坎坎坷坷的,到现在已经经历了10年的发展,有了每天七八百块钱的流水,收入基本上稳定了。除了没有买房,小施的生活过得也算美滋滋的。尤其是2005年,小施迎娶了相邻铺面雇用的四川打工姑娘小陈。婚后,小陈辞了职,到小施的铺子里来,两人一心一意打理早点生意,小店越发兴旺了起来。2007年,他们生下了宝贝儿子小强。三口人的生活虽然更忙更累了,但是幸福也就这样越来越浓烈了。
小施的理想很简单:努力赚钱,每月给老人汇一点钱,生意周转用一点,给孩子上学攒一点。现在的物价是越来越高了,听说孩子在北京上学也需要很多的钱。买房他从来不敢想,在京满打满算22年了,虽然有感情,但是房价是硬指标,户口限制也决定了他不具备这个资格。小施和媳妇盘算:等孩子念完大学,早点铺子估计也开不动了,就回老家种种地,所以没房也就不存在什么困扰了。如果不是孩子要上小学,小施的生活里几乎就不存在什么忧愁。没想到的是,会有那么一天,几乎是晴天霹雳,突然砸中了他们家。
2013年7月8号那天,小施一家三口就带着几经周折办好的“五证”,早早来到租住地片区的小学,等候孩子被录取的消息。这所小学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都非常一般,但是在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的情况下,仍然是像小施这样的外来打工家庭最好的选择。那天天气有点阴,气温比较舒爽,学校大门口陆陆续续来了很多家长,大家都一样,都是为了孩子入学的问题而来。但是大多数人在这一天注定会失望。那些无法提供房产证明的家庭,几乎都被排除在录取范围之外。焦急的家长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纷纷诘问老师:这是为什么?老师的回答简单干脆:不知道,你们问教委去。
带着焦急、气恼与无助,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家长们结伴去了大兴区教委。这些素昧平生的外来打工者,为了自己孩子不被送回老家,为了他们能跟在自己身边上学,一起来到一个陌生的叫做大兴区教委的地方,去做最后的问询。到了上学的年龄却上不了学,这不是违法的么?孩子送回老家去谈何容易?为什么所有的人都显得那么无辜?小施和他们的情绪可想而知。
小施的老家在安徽农村,兄弟姐妹都在外地打工,家中留下年迈的父母,都已将近80岁。小陈的父母在汶川县城边上,因为震后恢复区主要在汶川,相邻的县城受灾相对较轻,没达到国家要求的重建标准,全家只能继续住在加固后的危房里。小陈有个快90岁的奶奶,人糊涂了,也需要小陈父母的照顾。小施有经工商注册的正规早点铺面,有相对稳定的收入。但凡有点条件,谁又愿意把孩子送回老家去留守?生他,就要养他,最好还要养好他。何况双方家庭根本也没有帮助他们的能力。一家三口在一起,再苦再累,生活也有奔头。好好的日子难道真的就要到此为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