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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论文/任丽琴]:也谈如何确定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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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9 13:3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也谈如何确定教学目标
                      山西师大临汾学院中文系    任丽琴
    教学目标是教学的依据,是一篇课文教学的起点和归宿,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核心。因为每一节语文课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过程的安排、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习方式的选择,教学媒体的运用,以及教学效果的评价都取决于教学目标。所以教学目标可以说是整个教学行为的指南针,又是控制教学行为的方向盘,优秀教师都是根据教学目标来组织和推进教学进程的。
一、从案例看问题
有位老师给《小白兔和小灰兔》这篇课文确定的教学目标是:
1、会认“翻、饿、挑等8个生字”,会写“拉”等生字;
2、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
3、通过文章的学习,体会小灰兔和小白兔各自不同的品行,并且学习小白兔的品德。
其实许多一线教师由于缺乏目标意识,或者说达成目标的方法十分机械便造成“千课一面”的模式化现象,大多数这样表述教学目标:
    1、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有背诵或复述要求的,在后面加上“背诵××  ”或“复述××  ”)
2、学会本课×个生字,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
3、感受(感悟、懂得)××的精神(品质、情感等)。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因为老师们觉得备课的重点是写教学过程,写教学目标是不需要动脑筋的,因为教参上有现成的,或者照抄名师教案就行。所以华东师范大学崔允漷曾说“教学目标是备课的必经之路。在无数次地翻教材、写教案时,它都是第一个被写下的。不过,也许正是在这无数次地重复当中,它慢慢地变成了一个不需要思考的‘条件反射’,成了可以跳过的摆设。” 王荣生教授指出:许多语文教师根本弄不清语文课堂上应该教什么,正在教什么。所以,2010年7月,全国小语会在大连召开了第七次阅读教学研讨会,会议的主题就是“找准年段目标,力求教有特色”。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当前,小学语文教学的一个普遍问题是对于教学目标把握不准确,存在教学目标越位、缺位、不到位现象。究其原因,是因为相当一部分教师不能有效区分各学段的教学目标,教起课来只能是跟着感觉走了。正如于漪老师说的,脚踩西瓜皮,滚到哪算哪。对此,小语会会长崔峦明确指出:吃准教学目标,应该逐级明确语文课程在小学阶段的总目标,不同学段、年级的阶段目标,单元教学目标以及课时教学目标。
二、确定教学目标的依据
   1、研读课程标准,明确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课程标准就是教师的法和纲,只有烂熟于心,了如指掌,才能有效指导教学的各个环节。课程标准的第二部分就是目标和内容;先是总目标,按四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目标与内容;学段目标与内容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在学段目标的把握上,教师首先应该明确课程标准对于不同学段不同课型的要求。年段不同,教学重点也应该不同,相同的教学内容在不同年段的教学侧重点也不相同。
    2、关注学生情况,找到最近发展区
   中小学课堂教学的一切选择和设计都要依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低于或太高于学生实际的教学都是低效甚至是无效的。在制定目标之前,要认真研究、分析学生的学情,努力保证所确定的教学目标既符合新课标要求,又能使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达到,这样才能找到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才能有效地进行教学活动。
3、吃透本册教材,明确单元和课时目标
    人教版语文教材是按专题组织单元的,每个单元都有明确的编排目的,教师在制定某一课的教学目标时,心中除了有学段目标,还必须要有单元目标,每一个单元的导语都很明确地说明该单元的教学重点与编写意图。在确定教学目标时,还要特别注意课文特征与课后练习。这就要求教师要深入解读文本,充分把握文本特点,找出文本在语言表达上的特色作为教学目标与内容,这可借助课后练习,课后练习会或明或暗指示给教师这节语文课应该“教什么”。
4、反映语文特点,抓住语文教学本体性目标
     2011年的《语文课标》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语文教学本体性目标应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所以教学目标的设定不能仅是“教课文”,而应是“教语文”。何为“教课文”,还是“教语文”?吴忠豪教授认为:“教学时间主要花费在课文分段解读讨论上;课文上完,学生的主要收获是加深了些对课文故事情节或人物思想情感的理解,而‘语文’能力方面似乎没有明显的长进。这样的语文课可以认定是‘教课文’。反之,如果学生通过课文学习,能够明确课文学习,能够明确地说出这堂课‘学会’了什么语文知识或语文学习方法,在听说读写能力方面接受了哪些训练,有哪些新的收获,这样的语文课大致可以认定教师是在‘教语文’。”
三、确定教学目标的要求
1、适度。
    教学目标必须符合或体现课标规定的学段目标和教材特点,适合本班学生的水平。新课程标准告诉我们,教学目标是基本目标,是广大学生学习的底线,是合格标准,并非优秀标准,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可以达成。所以宁少勿多,宁低勿高,只要学生“每天进步一点点”。在这儿,“适度”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不随意超越课标提出的年段要求。假如在二年级就进行概括主要内容的训练,就是不恰当的。二是同一个能力训练点在不同年级要呈现螺旋式上升的趋势,不能年年岁岁“花相似”。如粗略地看,四个学段的朗读目标十分相似,但仔细推敲,第一学段只提“学习用”,是初步尝试学习用普通话朗读,强调的是老师的指导、示范、重视学习朗读的过程;第二学段是“用”,强调的是使用普通话进行朗读的过程,里面含有培养相关习惯的意思;第三学段是“能用”,强调能力的达成度,要求基本达到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的水平。
    2. 具体。
    指教学目标要落实到知识点上或具体的内容中,要用清晰明白的语言描述学生学习行为的变化,可操作,可检测; 教学目标是指学生学习后所达成的结果,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所以“引导”、“培养”、“组织”之类描述教师教学行为的动词不应该出现在教学目标中。 比如《黄河是怎样变化的》的教学目标中说:“引导学生体会课文语言的生动,感悟词句表达的感情”不如说“朗读课文,读出语言的生动和词句表达的感情”。一方面前者的主体成了老师,动词“体会”、“感悟”也是模糊、不易操作和检测的;而后者所用词语“朗读”、“读出”是可观察可检测的。
3. 全面。
    教学目标应包含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福建师大的余文森老师说“三维目标”就像是一个立方体的长、宽、高。“知识和技能”维度的目标立足于让学生学会;“过程和方法”维度的目标立足让学生会学;“情感态度价值观”维度的目标立足于让学生乐学,三个方面是相互渗透,融为一体,避免分散割裂,顾此失彼。
   如《荷花》 一课的教学目标,教参上这样表述:
  (1)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课文。
  (2)学会本课10个生字,两条绿线内的字只识不写。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
(3)欣赏荷花的美丽,培养热爱大自然的情感。
    很明显,此目标缺少了“过程与方法”的表述。荷花有怎样的特点?作者是如何表现荷花的特点的?教师要用怎样的方法引导学生去发现、感悟、模仿、表达?这正是教者在确定目标时需要思考的。所以《荷花》一课的教学目标,可以这样表述:
  (1)识字学词,读准生字的字音,了解字义,正确书写字词(重点关注“蹈”的笔顺和“蓬”的结构)。
   (2)有感情地朗读、背诵课文,在读、背中感悟荷花的特点,体会作者对荷花喜爱的感情。
   (3)感悟作者笔下荷花的特点,通过仿写了解“抓住特点、展开想象”的写法。
    两者相比,后者比前者更为全面,更有针对性。它不仅关注了文本的理解,还关注了文本在表达方式上的特点,同时也展现了教法与学法,十分清晰。
     上海师大的吴忠豪教授认为:“所谓教学目标就是教什么,教到什么程度,是教学的核心问题。目标不清的原因在于不少教师确定教学目标都是凭借个人经验。”所以教学目标的确立必须建立在科学的教学理念上,建立在对学生学习需要的科学分析上,建立在对教材的准确把握上,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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