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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里峰:中共在乡村是如何进行有效统治的? 2015-01-20 来源:东方历史评论作者:李里峰
中共能发起种种群众运动,与以下两个因素密切相关:一方面,借助庞大的基层组织网络和形形色色的工作队,党和国家得以直接介入基层乡村社会,对其进行有效的动员、控制和引导;另一方面,通过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中共对传统乡村社会关系和等级秩序进行了实质性重构。
原题为:群众运动与乡村治理——1945-1976年中国基层政治的一个解释框架
在中国革命进程中,理论上的群众路线和实践中的群众运动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群众运动是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一种非常规政治手段,由于它在民众动员、资源汲取、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常规行政手段所难以比拟的优越性,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作为一种便捷有效的动员和治理工具被广泛使用。据统计,1949到1976 年间,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发动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多达60 余次。这些运动大多与乡村社会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诸如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农业集体化、人民公社、大跃进、整风整社、“四清”、农业学大寨、文化大革命等运动,都对乡村社会结构和农民日常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按照辞书中的释义,“运动”系指“政治、文化、生产等方面有组织、有目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活动”。这样的群众性活动当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近百年来,西方学界已经在“社会运动”领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研究文献,形成了群众心理、集体行动、相对剥夺、大众社会、资源动员、政治过程、日常抵抗、新社会运动等不同的理论范式。然而,中国的群众运动与西方语境的社会运动存在巨大的差异。简言之,社会运动通常是由社会下层或边缘群体自下而上地(bottom-up)发起,旨在反抗政治权威或既定规则,以维护或争取自身权益;群众运动则往往是由革命政党或党治国家自上而下地(top-down)动员普通民众参与政治生活,以实现特定的政治、社会或经济目标。
西方学界很早就注意到群众运动在中国革命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例如,Gordon Bennett 对毛泽东时代中国群众运动的大致轮廓和基本特征作了初步探讨。Alan P. L. Liu以群众政治为题,考察了中国共产党与农民、工人、青年学生、知识分子及少数民族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更多的学者从不同侧面出发,对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大跃进、上山下乡等特定群众运动进行了深入探讨。延续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更是近年来西方中国研究的一大热点 。最近二十年来,中文学界也陆续出版了一批关于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四清、文化大革命等运动的研究专著。总体看来,既有研究成果大多聚焦于某一次特定的群众运动,对其历史背景、开展过程、社会影响等进行描述和讨论,而对中共群众运动作为一种独特政治手段的学理分析则相对比较欠缺。
以笔者关于土地改革运动的前期研究为基础,本文试图对1945至1976年间中共群众运动的运作特征和政治后果进行初步的理论分析。文章首先探讨群众运动中的政治动员及其对乡村治理结构的影响,其次考察群众运动中不同行为者(国家、精英与民众)的行动逻辑及其互动关系,最后对群众运动作为一种非常规治理模式的利弊得失略作反思。
一、群众运动与运动群众
中共群众运动最引人瞩目的地方,首先在于其群众性。无论建国前还是建国后,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每一次运动都将特定区域内的民众悉数卷入,群众参与政治活动的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在中国其他历史时期罕有其匹。但是和西方主流政治学所理解的政治参与不同,这种政治参与并非具有独立选择能力的行动者的自发行为,而是在其他组织或个人策动下发生的“动员型参与”。换言之,群众运动之形成,须以运动群众为前提。
1. 动员与参与
中国革命的主战场在乡村而不是城市、主力军是农民而不是工人,这是学界的共识。但农民未必是政治革命的天然盟友。艾森斯塔特指出,农民对政治有着近乎天性的冷漠感,“通常是最为消极、最无精致目标、最少组织性的阶层”,只有在与其他群体和阶层相结合的时候才会在政治上变得积极起来。在中国,“如果没有共产党人,农民决不可能孕育出革命思想” 。
近代以来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角逐,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民众动员成效的竞争。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地方自治主义者已经认识到民众动员的重要性,但他们所要动员的对象仍是地方精英而非普通民众,后者只是“供别人玩政治游戏的棋盘,而不是游戏者”。中国国民党以俄为师进行改组,发动民众进行国民革命,却很快呈现出“上层国民党,下层共产党”的分工格局,在其执政以后也远未能深入控制基层乡村社会。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乡村革命,才真正开始对广大农民群众实施政治动员,使他们成为国家政治舞台上的活跃力量。从中国革命的最终胜利来看,农民群众的动员型政治参与无疑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49年以后,中国逐渐从一个松散、弱小的国家体系转换成由高度组织化、纪律化的共产党所控制的强有力的国家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党和国家对广大农民能否以及如何参与政治生活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尤其是在1958年人民公社体制全面建立后,国家权力延伸到乡村社会的方方面面,个体农民被改造为国家农民、集体农民,基层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基本丧失。
从建国前后到文革结束,党和国家为了实现各项宏伟目标、贯彻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各种社会改造和政治运动对乡村社会进行了广泛、深入、有效的政治动员。接连不断、遍及各地的群众运动,成了乡村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形态。运动一旦形成,几乎所有乡村社会成员都会或主动或被动地卷入其间,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村干部、党员、积极分子是领导者,一般农民群众是参与者,地主、富农等阶级敌人则是斗争对象。党和国家以工作队为媒介,可以与乡村社区和农民群众实现近距离的互动,保证运动沿着既定的轨道运行。群众运动还常常伴随着财富的剥夺和权力的调整,这种资源再分配既是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乡村民众广泛参与运动的基本动力所在。以一次次群众运动为契机,党和国家可以名正言顺、便捷有效地介入乡村社会生活,实现民众动员和社会治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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