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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形式:基本蕴涵、教育价值与教学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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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2:4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知识形式:基本蕴涵、教育价值与教学策略
作者:潘洪建


摘要:知识形式包括知识的思维方式、检验方式、表达形式。知识形式的学习是转识成智、化知为能的基本途径。知识形式教学的基本策略为:复演知识的形成过程,开展知识探究活动;学习知识表达形式,学会学科思维。
关键词:认识论;知识维度;知识形式;知识价值;教学策略
知识具有内容、形式、旨趣三个维度。知识教学不仅要教授知识内容,也要传授知识形式,促进从知识到智能的转化。那么,知识形式是什么?它又包括哪些方面呢?我们先看一则案例“三岁的小孙女也会作议论文”。
刚开始学写议论文时,几乎所有学生都皱起眉头,他们说议论文枯燥、难懂、不会写。针对这种思想,林老师上了一堂作文辅导课。他说,议论文其实并不神秘,我三岁的小孙女也会作议论文。有一次小孙女说:“我最喜欢爷爷。”(论点)“爷爷喜欢我,不骂我,买棒冰给我吃,还带我到儿童公园去玩。”(四个论据)“所以我喜欢爷爷。”(结论,与开头相呼应)这个例子一举,整个教室充满了笑声,在笑声中学生理解了议论文的基本特征,消除了写议论文的畏难情绪。
(资料来源:董远骞主编《教学火花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06页)
知识形式是指知识内在的思维方式与表达形式。在上例中,林老师用形象而生动的故事,向学生深入浅出地揭示了议论文的知识形式~一一论证过程(思维方式)与表达结构(知识形式),使枯燥难懂的议论文变得明白易懂。如果说“知识好比一个百宝箱,里面藏了大量珍宝”,那么,打开这个“百宝箱”不仅指打开知识的内容,而且包括打开知识的形式。我们认为,知识形式包括知识的思维方式、检验方式与表达形式。知识形式蕴涵着人类的智慧与能力,知识形式的学习与掌握是转识成智、化知为能的重要途径。
一、知识形式的基本蕴涵
知识形式对应于知识内容,知识内容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实践经验与精神财富。知识形式是指知识产生、检验和表达的形态与方式。知识内容只有通过特定的探究过程、认识方法与思维方式,经过检验,借助一定的外在形式加以表达,才能为人们认识与理解。那么,“知识形式”究竟涵盖哪些方面呢?英国教育学家赫斯特提出“知识形式”的概念,他认为,人类知识有八种形式(数学、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历史、宗教、文学艺术、哲学、道德),每一种形式具有不同的概念、逻辑和表达方式。
(一)知识的思维方式
对于思维方式,有着不同的界定。有人认为,“思维方式是指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实践主体按照自身的需要、目的和可能,创造和使用思维工具,去反映、理解、把握客体的思维活动样式”。我们认为,思维方式是人们认识事物、思考问题的相对固定的样式、模式,它包括思维过程及其思维运作方法。思维过程有逻辑的、直线的,还有非逻辑的、非直线的过程,思维方法包括逻辑与直观、形象与抽象、分析与综合、比较与分类、归纳与演绎等具体方法。从构成要素看,思维方式包括思维对象、思维工具。思维对象即在头脑中观念地建构起来的、作为思维现实前提或思维结果的东西,不同的思维对象制约着思维方式的运行机制、程序。思维工具即作为观念形式存在的概念和范畴。概念、范畴在个体思维和人类思维转换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我们正是借助一定的符号、概念、直观表象等中介环节把握远离我们的客体。思维方式是主体实践活动的内化和概括。
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讲,思维方式是人的外部实践活动方式的内化和理性积淀,是人们观念地掌握世界的特有方式,是头脑观念的再现、改造客体的过程。“没有永恒不变的思维方式,人们通过社会实践,不断改变着现实生活条件,同时也就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改变着自己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已超出单个主体的思维活动的特殊样式,是社会主体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反映客观事物的、具有社会普遍性的思维形式和思考样式,社会思维方式是在一定社会文化条件下,人们感受客观现实、处理主体一客体关系的共同的模式或范型。思维方式作为个体思维既定的社会历史前提,能为主体提供一定的思维范例和思维工具、思维活动的准则、规范,最后内化为主体思维模式和思维习惯。思维方式制约着单个人的思维活动,对思维过程与结果有重要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思维方式构成世界观的核心和深层结构,世界观的变化也就是思维方式的变化。学习一门学科,就是内化、获得该门学科的思维方式,学会学科地观察、思维与探究,形成独特的学科世界观。
(二)知识的检验方式
知识检验即知识真理性的确证与判断。柏拉图在《泰阿泰德》篇中区分了知识与意见,指出“知识即确证了的真信念”。知识有别于意见、信息,它是经过检验与证实的真的信念。知识必须接受知识论的检验与证实,通过知识检验与证实为自己的存在提供合法的证明。“任何哲学体系和科学体系都将是不可能的,除非它们能够经受知识理论的检验和裁决。”知识的检验方式多种多样,其基本类型有:逻辑检验、实践检验、实验检验、价值检验、美的检验,每种检验使用不同的检验标准。知识的逻辑检验(知识证实)指知识信念之间具有推导关系或相互融贯,以及知识发生概率与认知过程的可信赖程度。逻辑检验有多种方式。实践是检验知识的真理性的根本标准,这已成为一种共识。实验检验是实践检验的特殊形式,它通过创设特定条件促成某一现象发生,从而检验理论假设的正误。价值检验又称为效用检验,即“我们的观念之真伪,是依实用结果而定的”。美的标准也是知识检验必要的。美的标准就是逻辑的简单性。奥卡姆曾经写道:“不要增加超过需要的实体”(“奥卡姆剃刀”)。爱因斯坦认为:“一切理论的崇高目标,就在于使这些不能简化的元素尽可能简单,并且在数目上尽可能少……”。
不同学科主要运用不同的知识检验方式。数学知识的检验主要是逻辑检验,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二直角,无论测量了多少次也不能算数,只有运用平行线原理、三角形定义和其他公理证明这个命题,这个命题才算成立。自然科学知识的检验方式大多是实验,但有些科学知识可能很难通过实践加以检验,如伽利略的匀速直线运动(没有摩擦力等阻力)不能实验,只能理想实验(想象的逻辑推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检验主要是价值检验,判断某一知识内涵的价值观与某一主流的价值观(基本价值观)内在的一致性,某一知识主张与不同利益集团利益的关系。当然,由于社会实践的复杂性与价值的多元性,价值检验较为复杂。
当然,知识的每一种检验方式与证实方式都存在着局限性。如实践的具体性、不确定性和有限性决定了实践检验的局限性,逻辑证明又存在着谬论,实践检验与逻辑经验均是不完善的。不同的知识需要不同的检验标准,同一种知识也可运用多种检验方式为自己提供合法化证明。各种知识检验方式相互补充,从不同角度对人类知识进行不同类型、多种层次的检验。
(三)知识的表达形式
知识经过一定的探索与检验,获得一定的结论(知识内容),并借助一定形式加以表达(知识表述)。知识表达形式有两大类:言述的表达与非言述的表达。言述的形式如符号、概念、术语、公式、定理、图表,它们一般较为明确、具体。非言述的形式有动作、图像、色彩、线条、音乐、舞蹈、雕塑等(操作知识、个人知识的表达主要凭借这些表达形式)。前者储存于书籍、文件、期刊等文本之中,借助概念符号公式进行具体的或抽象的表达。后者存在于照片、视频、表演、劳作及其人工制品之中,表达形式较为形象直观。在学校教育中,知识表达的基本形式是言述的。这是因为,概念是我们把握外部事物特征的基本方式。正如沃尔夫(B.L.Whorf))所说:“世界在印象的瞬息万变中呈现,印象只能由我们的头脑去组织,即是说,主要是由我们头脑中的语言(学)系统去组织。我们切分自然,将其编织为各种概念,赋予意义,所以能如此主要是因为我们约定了以这种方式去编织自然。”思维方式影响知识表达形式,形象思维的句法表达方式是记述、叙述、描述,抽象思维的句法表达方式是评价、断定、诠释。不同学科在知识的表达形式上各具特色。数理学科与人文社会学科的知识表达方式存在差异。一门学科知识表达亦存在多种可供选择的方式,如文学作品的知识表达方式有小说、诗歌、散文、戏剧、杂文等,不同文体表达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与功能,服务于不同的写作目的。在自然科学中,有数学的算术表达式、物理的物体运动公式、化学的化学反应方程式等。哲学表述方式不同于数学表述方式。胡塞尔说:“在哲学中不可能像在数学中一样去定义;在这方面对数学方法的任何模仿不只是毫无成效,而且还会导致最有害的后果。”
应当看到,知识表达总是对一定事物的某种言说,这种言说、表述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与困境。“我们的表述活动本身就处在这样一种困境中,即无法将内在的意识活动完全地揭示出来。因为无法将所要说的内容全部表达出来,所以用语言表述思想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即‘说出的话语总是落后于想说的或不得不说的东西’。”在表述活动中,能指与所指、符号与意义的复杂关系,致使语言表述存在多义性乃至歧义,“每个符号都是某种东西的符号,然而并不是每个符号都具有一个‘含义’( bedeutung)、一个借助符号而‘表达’出来的‘意义’( sinn)。在许多情况中人们甚至不能说,这个符号所‘标志’的就是人们用这符号来指称的东西。而且即使这个符号有效,它也并不总是作为那种体现表达之特征的‘含义’而有效”。因此,学科的言说需要多种表达方式结合,相互补充,以尽可能地接近或通达事物本身。
二、知识形式的教育价值
(一)知识形式的学习有助于理解知识生产过程、深化知识内容的理解
知识的思维方式、检验方式、表达形式影响知识内容,知识形式维度的理解有助于知识内容的把握。
思维方式影响知识内容及其结果。不同的思维方式导致不同的知识结果。中西思维方式差异对中西哲学影响深刻。美国学者诺斯洛普在分析中西思维时曾说:“来自直觉的概念指向某个事物,它的完整的意义可以立即从某个事物领会到。例如:蓝色是对某种颜色的感觉,它是由直觉得到的概念。……至于由假设得出的概念,它的完整的意义是根据一个假设,用演绎法推演出来,从而认定的。……例如,‘蓝色’用来描述电磁波的波长数字时,它是一个假设的概念。”22-23冯友兰也认为,“西方哲学从不证自明的‘公设的概念’开始,而中国哲学则从‘直觉的概念’开始。由于这个缘故,西方哲学的方法论是理所当然地由正的方法占统治地位,而中国哲学的方法论则是理所当然地是负的方法占统治地位”。在这里,正的方法是指从对象是什么开始问题讨论,而负的方法从不是什么开始问题讨论,只说它不是什么(如《老子》《庄子》两书中始终未说“道”到底是什么,只说了“道”不是什么)。不同的视角、思维方式导致中西方哲学内容的巨大差异,西方哲学一般从假设开始演绎,语言明晰、逻辑严密,而中国哲学则一般强调直觉开始,整体直观、结构松散。为什么导致这样的差异,在冯友兰看来,中国哲学思维方式源于中国农民的视界,中国农民经常与田地和庄稼打交道,处于原始的和质朴的心态中,往往把直接认知的东西视为宝贵的东西,反映他们思想的哲学家也同样把直接认知的东西视为哲学思维的出发点。在语言学中,中西思维方式与语言表达差异明显。欧洲崇尚理性,注重形式论证,中国传统文化强调感性直观,注重感悟体验。因此,在句子结构中,英语是形态语言,主要依靠各种有形的连接手段以达到语法结构的完整性,并使用表现逻辑关系的连接词、关系词、介词等,特别强调句子成分之间的从属、修饰、平行、对比等关系,而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多用意合手段,语法关系主要通过词序体现,注重运用词义达到连贯。在思维方式上,西方文化如同直线切划,细分明析,注重抽象推理,中国文化犹如圆环内封,综观合察,寻求顿悟。同样,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对象特点、思维方式以及知识检验亦存在重大分野,并影响两大部类知识的内容差异。如果看不到二者在知识形式上的主要差异,就很难深入地理解、把握两类知识内容,还可能导致种种误解,甚至相互贬低、攻击,形成如美国学者斯诺所说的科学家与人文学者的纷争,可以说,思维方式的差异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两大知识世界长期隔离与对峙的深层原因。
知识检验方式与知识内容关系密切。不同的知识探究需要不同的知识检验方式,不同知识的检验方式影响知识内容。如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在知识检验上存在差异。科学知识检验是指对科学知识真伪的检验,其基本途径有经验的、实验的与逻辑的检验形式。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检验是人们对人文社会知识是否正确、合理的检验,其检验形式有:实践检验、逻辑检验、道德检验与审美检验。与科学知识检验相比,除了实验的、逻辑的检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检验还有道德标准与审美标准,这为理解不同部类知识学习提供了重要启示。
知识表达形式与知识实质内容亦密不可分。尽管内容决定形式,但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理解知识的表达形式也有助于知识内容的理解。数理公式是对事物之间定量关系的精确描述,可以深化数理科学知识的理解。人文社会科学的诗意化表达与隐喻表达方式,可以促进学生对人文社会科学现象的认识与想象,拓展思维空间,深化知识理解。
(二)知识形式的获得有助于心智发展,提高学科素养
知识内容属于理智探索的成果,是一定的心智活动的产物,它本身蕴含着一定知识形式(经验模式),反过来,知识中潜藏的理智形式又为心智发展提供了可能,知识形式的学习有助于心智的发展。因为心灵的发展即按照某种概念图式构造经验,以便作出合理的判断。“获得知识就是学会以此外还不知道的方式来观察和体验世界,并由此获得更充分意义上的心智”,一种心智的获得“基本上是逐渐获得借各种概念系统表达的经验”。不同形式的知识学科,承载着不同的探索世界、检验真理与表达经验的特殊方式。每类知识蕴藏着独特的掌握世界的方式和处理经验的方式,它能以其特有的方式影响人们的判断、思维、想象、交流,并据此形成理解世界的多种方式(逻辑的、经验的、道德的、审美的方式等)。在某种意义上讲,获得学科的知识形式(特别是学科的思维方式)就是获得该种学科的世界观,因为,思维方式即学科方法论的核心,世界观与方法论是统一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也就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可以说,世界观就是思维方式,思维方式就是世界观。知识形式对于知识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理解知识的实质内容,掌握知识探索的过程及其思维方式、检验方式与表达形式,学会以特有的方式看待世界、处理经验,有助于将知识内容与知识形式转化为学科素质与能力,提高学科素养。当然,知识形式中的内在形式如探索过程、思维方法大多是内隐的,知识探究过程本身与个体知识、经验、思维、个性关系密切,很多部分难以言说,个体性很强。而探索过程与结果一旦借助概念、符号、公式等形式加以外化,知识的形成过程乃至思维方式可能隐而不彰,甚至被淹没,思想原初的生动性与活力湮没不见。在我国,关于“高分低能”问题的讨论很多,但大多从外围讨论问题,缺乏对知识内在维度的审视与检讨。其实,导致知识学习与能力发展不能同步增长即高分低能的原因诸多,其中,最重要的知识论原因是,仅仅注重结构化知识内容的记忆与理解,忽视了对知识过程、方式方法与表达形式的学习与掌握。仅仅记诵结论性知识,忽视了过程性、方法论知识,未能自觉、有效地利用知识的思维方式、检验方式与表达形式,对学科知识进行逻辑检验、信息加工与问题解决。而知识形式的理解与掌握有助于“转识成智”,缩小知识学习与智能发展之间的剪刀差,破解高分低能的难题。
三、知识形式的教学策略
(一)复演知识的形成过程,开展知识探究活动
如前所述,知识形式特别是内在的思维方式,蕴藏着重要的发展价值。然而,探究过程丰富复杂、内隐难言,只能部分地体现在知识结论(知识内容)之中。换言之,原创的、作为知识生产的知识探究过程与思维方式往往是复杂的,具有更多的隐晦、缄默性质,难以存在于知识的明确言述之中。“作为某一探究领域中关于实体、关系和理论的陈述体系的知识,有它自己的逻辑属性和准则。解释借以着手、进行和完成这些探究的实际存在过程的理论,也具有某种结构(因果的发展的结构),它并不一定与所学习的概念体系的逻辑属性完全一致。爱因斯坦是怎样提出相对论的,这在表述这一原理的方程式中并不明显,正如欧几里得的思想变化,在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定理中并不明显一样”。如何获得“光合作用”的知识并不直接体现在“光合作用”的概念、原理等内容之中,表述出来的有关“光合作用”的知识仅仅是知识探究的结果,过程隐匿在结论之中,无法全部地、整个地加以再现,过程的丰富性、生动性、曲折性、艰巨性消失了。只有通过知识再生产的“经历”,才能部分地“重演”知识的探究过程。
知识探究过程指采用一定的探究方法如观察、实验、讨论,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经过分析、比较、抽象、概括、具体化、系统化等思维方式,对问题展开研究,经历知识形成的复杂过程,而不是简单地、机械地记诵现成知识结论与问题答案。“一门学科的逻辑结构,也许不能对学生怎样才能发现它或学习它提供任何有用的指导。因而,教育学的任务,是把一门学科的发展历程(即该学科的问题史)与解决这些问题的种种尝试的结果结合起来”。20世纪60年代,美国教育家布鲁纳倡导发现法,主张学生要像科学家进行科学探究那样学习,经历类似科学家知识探索的过程,通过自己的探索获得知识结论。我国新一轮课程改革中的研究性学习课程要求学生在经历问题产生、假设提出、方案制订,到资料收集、逻辑推论、加工整理、报告撰写、反思交流等阶段,重演知识探索、检验与表达的整个过程。在知识探究过程中,学生使用多种方法、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思维方式、检验方式(逻辑的或实践的),进行系统思考与问题探究,达于对知识形式的理解与掌握。通过知识形式的再生产,让学生在知识的探索过程中经历逻辑推导、实验操作、实践检验等复杂活动,复演知识生产过程,释放知识形式内在的教育价值。通过知识形式的学习,获得知识内容的深度理解。
必须指出的是,学科中的练习、求证不能等同于知识生产的复演过程。前者是结构化知识的学习,是在专门设计与处理过的、比较简单的条件下进行的逻辑推理与知识学习,而后者则指像科学家那样经历知识创生,复演知识形成的历程,它面对的是非结构化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更具真实性、探索性,而不是某一知识概念的简单迁移与直接运用。换言之,作业练习尽管也进行一定的知识探究(如求证过程已内在地包含着知识检验),但它是在设定的框架之中展开的,按照预定路线前进,而知识形成过程的复演则是在较为开放的、不确定的情境中进行的,带有较大的挑战性、探险性,有时还需要自己开辟路线。可见,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二)学习知识表达形式,学会学科思维
知识形式的学习,除了学习知识的思维方式、检验方式,还应学习知识的表达形式。知识的表达形式具有言述与非言述两种方式。符号、概念、公式、定理等是学科知识表达常见的方式,其中,符号是一门学科表达的基础,概念是一门学科表达的核心。除了概念化、逻辑化的言述方式,还存在非言述方式,如运用图像、表格、声音、手势、姿态、表情等进行表达。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与方法不同,其知识表达形式亦不相同,掌握一门学科的基本知识,就是学会使用该学科特定的符号、概念、公式等言语表达方式,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符号、术语、概念表达思想、意见与观点,学会该学科特有的思维方式,学会按照学科的特有的表达方式进行思考与表达,因为概念是人们处理经验、加工信息的基本方式。语文、数学、科学、历史具有不同的逻辑结构与表达方式。文科中的叙事表达、隐喻表达,可以表现丰富的内容与寓意,甚至可以表达概念与逻辑难以表达的内容。数学、物理、化学中的符号、概念、公式、方程式,文科的论文写作,文学作品中的小说、散文、诗歌、戏剧表达方式,音乐中的音符、乐谱,美术中的线条、色彩,舞蹈中的动作、韵律等,都是一些学科特有的表达方式。学科知识的学习,除了理解知识内容,还应让学生理解各种表达形式、格式及其内在的思维方式、技巧,学会学科式表达与思维,关注学科表达的独特方式及其逻辑性、清晰性,.做到合乎规范、逻辑,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认识与思想。在正确、经常地使用该学科概念与表达方式的过程中,习得学科思维,要尽可能减少经验的、日常生活的表达方式,用学科表达方式与思维方式改造日常经验的表达方式与思维方式。当然,在知识表达的学习过程中,也应鼓励学生尝试多样化表达方式,形成自己的个性化表达方式。
不同的表达方式体现了不同学科的思维方式、检验与证明方式,知识表达是知识探究的部分外化(尽管不是全部),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学科思维方式便有什么样的学科表达方式,因此,表达方式的学习亦有助于学科思维方式、检验方式的巩固与深化。
总之,在知识学习过程中,我们在关注知识实质内容掌握的同时,应关注知识内外部形式的学习,为了实现转识成智、化知为能的教育目标,我们应该在知识内容的掌握与知识形式的训练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




(来源: 选自《课程教材教法》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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