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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的小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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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 11:1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师的小误

马斗全
文章来源: 中华读书报 日期: 2007年7月11日

  对于“国学大师”的桂冠,季羡林先生有文章郑重辞之。而他越是请辞,人们就越是要给他戴,同时高度赞扬他的谦虚精神。当今中国,像季先生这样被文化界推崇备至的学者,可以说再找不出几个了。
  推崇之馀,这里略举季先生散文中的几个小失误,闲为一说。
  多读古诗文的人都知道,登临,并非登上、登到,而是登(山)临(水),即宋玉《九辩》“登山临水”之省文。因已含山与水,所以通常只说登临,而不说“登临某山”、“登临某塔”。唐代孟浩然名诗《与诸子登岘山作》:“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杜甫诗中则更多,如“万方多难此登临”、“落景惜登临”、“留眼共登临”、“花萼罢登临”、“登临未消忧”、“登临意惘然”等。李白鲁郡东石门送杜甫诗有“醉别复几日,登临遍池台”句,是说到处登临,而非“登临池台”。这一古来常用之词,季先生却不慎而出错,他的《二月兰》有“每天必登临几次的小山”的话,《留德十年》说:“俾斯麦塔,高踞山巅,登临一望,全城尽收眼底。”“登临小山”与“登临山顶之塔”的说法,显然未当。

  季先生的《我看北大》有“时间斗换星移”之句。斗,即北斗。北斗不会换的,永远是那北斗,而且永远在北方,只是因季节的变化而变换斗柄(第五至七星为斗柄,又称斗勺)所指的方向。《鶡冠子·环流》:“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陆游感慨时光流逝,有“恨无壮士挽斗柄,坐令东指催年华”的诗句。因地球的自转,斗柄也在不断地回转,因此古人又用“斗转参横”指天将晓。所以古代典籍多有“斗柄移”、“斗柄转”、“斗转”之说,而不说“斗柄换”,更不说“斗换”。若欲作“×换星移”,那便应是“物换星移”,如王勃《滕王阁序》中的“物换星移几度秋”。若欲作“斗×星移”,那便应是“斗转星移”,如和凝《江城子》中的“斗转星移玉漏频”。当代诗人罗元贞先生即有“匆匆斗转又星移”句。可知季先生所云“斗换星移”,还有其《春归燕园》的“星换斗移”,改作“斗转星移”才对。
  季羡林先生最不该错的,似乎是“初度”一词。《光明日报》副刊曾刊季先生2006年8月8日所作《九十五岁初度》(又见其《病榻杂记》)。初度,出屈原《离骚》:“皇览揆余于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注:“言父伯庸观我始生年时,度其日月。”指始生之时、出生之日,所以后世作“生日”解,同时又含有初始、开始之意。《路史》有“初度之辰”的说法,《元史》也有“初度之日”语。无论只作“生日”用,还是又指一岁之开始,都是就虚岁而言的。也就是说,满四十九岁的这个生日,为五十初度。如顾炎武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生,清康熙元年(1662年)生日作有《五十初度时在昌平》诗。梁章钜生于乾隆四十年(1775年),道光四年(1824年)生日,林则徐所奉祝寿图与诗,题作:《梁芷林观察章钜五十初度写〈报闰图〉寄祝并系以诗》。以至近世,仍是如此。马叙伦,1885年生,1934年有《贺新凉·廿三年五十初度书怀》,1944年有《贺新凉·卅三年六十初度赋》。茅盾生于1896年,1945年夏郭沫若、叶圣陶、老舍等一起祝贺他“五十初度”。刘半农(1891年生)作于伦敦的新诗《三十初度》,也是此用法,时在1920年。季羡林先生生于1911年,可知“九十五岁初度”错了,其时他已是“九十六岁初度”。
  以上所举,虽然为词语错讹,并不会影响读者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但毕竟为瑕疵。大师如季羡林先生者,也难免有此类小失误,那么我等普通文人,就更应该尽量多掌握一些传统文化知识,为文时十分谨慎小心,以免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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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 11:29:56 | 只看该作者
冯象:《理想国》
发表时间:2005-11-25 1
冯象:宽待“泰斗”
《理想国》之一
宽侄:
谢谢“提醒”我们,祝你生日快乐!明年高考选专业一事,我们意见,第一看兴趣,不要勉强;第二,文科以文史哲“不实用”的领域为先,法律社科可以念完本科再学。大学教育我喜欢美国式,本科着重文理基础,不鼓励早早进入职业训练。现在国内歪打正着,也在朝这方向“前进”。本科贬值,成了研究生预科;而许多非基础学科的硕、博专业不设本科限制,例如法律、商业管理。这些专业若从本科进入,反而比别人慢了四年,不知你以为怎样?
“诺奖泰斗”“国学大师”的表现令你们同学讪笑,我在网上也见了报道。不过对老人要宽容,勿苛责。“我一生有两个母亲”,“应该列入小学教科书”,这话的动机没错,虽然场合欠考虑。国家领导人十分委婉得体:回去给教育部“反映反映”,就是不干涉教材编写的意思了。“中国大学教育办得很成功”,也不能说是阿谀奉承。老人家在清华开过课,为什么不能谈体会?何况大学教育的实情早已上上下下心知肚明,正如钱学森先生指出:“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是很大的问题”。政府媒体称之为“坦诚建言”并配以大幅照片,意思也很清楚,承认并接受钱老的批评。
那么,原先德高望重的“泰斗”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你问,是人老糊涂、智力衰退吗?这问题要是早个十来年,我也答不上。是听了老辈人诉说他们这样那样的乐趣、病痛和担忧,才慢慢理解的。我想,你如果仔细观察,就会换一角度思考,例如:为什么许多普通老人可以保持心灵的自由与道德感召力,而少数养尊处优的知名人士反而不能?这样设问,就把要害挑明了:晚节之失,不在年龄而在人品(in moribus est culpa, non in aetate)。这是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在他的《论老年》里说的(这句拉丁名言怎么念,你可向法语系章叔叔请教)。
西塞罗(公元前106-43)作《论老年》时已经年过六旬,因维护共和反对凯撒的斗争失败,被迫在乡下赋闲,不久又失去了独生女。悲痛绝望之中,他把全部精力投入写作,阐述政治理想,讨论法律、宗教、修辞和诗歌,从而将生命的最后两年变成了(在我们领受他的文学遗产的后人看来)一生中最光辉的时刻。受希腊哲人的影响,他作文章也偏爱对话体。《论老年》便是他设想的一场对话,发生在杰出的罗马军事家、执政官老加图(Cato Censorius,前234-149)与两位青年朋友之间。其时老加图八十四岁,两位青年想到那个你也想到的问题,问他:为什么您和别的老人不一样,总是精神矍铄、充满智慧,仿佛暮年不是您的负担?
老加图回答:衣食无忧当然是起码的条件,高尚而幸福的晚年首先属于自给自足的人,他无须害怕自然法则的无情规定(即衰老)。但是,仅有物质条件还不够,保持晚节靠的是美德。而且必须一生实践,贯彻始终,老来才能享用美德之果,心境平和、自爱自制;才不会变得爱虚荣、坏脾气或吝啬孤僻;才能回顾生平,事事光明磊落。人到了如此境界,岂能不轻松、常乐(3:9)?
这便是上面那句名言的意思,也是斯多葛派哲人的生活信念——你兴趣广,我就多介绍一点——据此,老加图一一驳斥了常人所举老年的种种不幸,如体弱多病、生活无乐趣、临近死期等,说:论体力,老人固然不如青壮年,但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智慧和权威,更适于处理大事。犹如久经风浪的舵手,他不再划桨、爬桅杆,却掌握着航船的方向。须知成就大事不靠膂力和身段敏捷,而是比赛谋略和审时度势的才干;而这些方面,老人往往胜过青年(6:17)。
再说,人到晚年也未必体弱多病。健康与否,往往与早年的生活方式有关;生活节制就能长期保持充沛的精力。故老加图认为,贪图享乐乃是人世间第一大恶疾。为了满足宴饮声色的欲望,人们失去自制,聪明人变了傻瓜,种种罪行由此而生。所以“感官之乐”(voluptas corporis,阴性名词,故称“她”)实为万恶之渊薮,或柏拉图所谓“恶之诱饵”(kakou delear):那些纵欲者被她勾引丧命,恰似鱼儿上钓钩一般(13:44)。有鉴于此,老人对感官之乐渐失兴趣,正是自然给他的补偿,让他潜心钻研学问或隐居农耕。而学问之乐与智者的年龄同步增长,这就远非声色犬马可比拟的了。就像雅典的立法者梭伦,直到晚年仍每天学习新知;更有热情的学子围着他求教,他能不幸福(9:28)?
最后,老加图说,死也不可怕。首先,不管死后怎样,灵魂消灭还是飞向永生,都不值得为之焦虑:要么不再痛苦,要么永远幸福,还畏惧什么?其次,死期不可预料,无论年龄身份;为什么老人就要格外担心?活得再久也有尽时,人再高寿也不会满足。但假若灵魂能够永存,它关心、警觉的应当是后人的纪念与评价,而非浮生的虚荣、享乐。死,对于灵魂,便是从肉体解脱。故寿足而亡,不该悲伤,是企盼已久的喜事:“辞别生命如别逆旅,我身无家”(23:84)。
说到这儿,稍加对比,宽宽,你那“泰斗”是否糊涂,知名学者怎么会失去道德感召力的问题,也就有了答案。不过,西塞罗借老加图之口论老年,是以罗马贵族与政治精英的人格理想和伦理责任为背景的,所以才反复申说哲人智慧、政治经验、军功权威。而这些品格才干,却是不可希冀于当今的“泰斗”的。这是我们应该宽待他们(敬老传统之外)的另一原因。当然,宽待归宽待,对于那个“办得很成功”的大学教育,那个“泰斗”“大师”层出不穷的学术体制,则是不可不坚持改革的。
就谈这些。上次你说为英语进步不快而烦恼,我忘记回了。学外语要过一道槛,就是培育一种新的语言习惯和思维能力。所以是无捷径可走的。英语电视节目一直在听吧?阅读面要广。如有兴趣,不妨读一读《论老年》的英译,图书馆应该有。哈佛的罗伯丛书前两年重印了一种旧译,风格洗练,是二十年代初一位美国法官业余时间译的。他在弗吉尼亚大学读的本科拉丁文,毕业后几十年没碰,重新拾起,居然做出这样的成就。从前美国法官的素质亦即大学人文教育的水准之高,可见一斑。所以我说,大学本科最好不学热门“实用”的东西。
二〇〇五年八月,原载《南方周末》,2005年9月8日。
西塞罗:《论老年》(De senectute, etc), W. A. Falconer英译,哈佛大学出版社,2001。
冯象:传教士“七月流火”

《理想国》之二
宽侄:
谢谢问候。伦敦爆炸这儿暂无影响,但波士顿地铁查了行李。再就是气氛有些凝重:英美人通常不多谈灾祸病痛,同事朋友之间,会意为止,很委婉;跟中国人习惯相反。上周末美国空军乐团巡回至此,在河边演出,引来百来只白帆游艇,煞是好看。第一曲国歌,船舱里喝酒的男女、木椅上安坐的老人都立刻起立把手按在心口,那份敬意又让人感到了力量。
发来的链接看了。“七月流火”当大热天讲的洋相,我想以后只会多不会少。所以迎宾校长风雅官员都要学会一不留神“脊续”了国学,如何打哈哈找台阶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对公众和媒体监督,这些人搪塞掩饰的招数,便是今后跟国际接轨、迎头赶上的一个标志。
你的好朋友问《圣经》读什么版本好,我猜是为学习英语吧。应该读“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1611)。钦定本和莎士比亚(1564-1616)是英语文学的一对巅峰。只是四百年前的文字,要特别注意辨析语义,勤查词典,否则极易误读。汉译可参阅我的《创世记》(但所据原文版本不同,训读断句略有出入)。旧译中,新教“和合本”(1919)或天主教“思高本”(1968)亦可参考,但舛误较多,须细心甄别,藉以训练英文语感,领会细腻的风格差异。
我说“英文”,是因为当年主持翻译和合本的英美传教士基本是照着钦定本理解原文的;而和合本是几代传教士在华译经的最高成就,“天鹅之歌”,极大地影响了包括思高本在内的二十世纪白话译本。这可从诸旧译的语汇句法,特别是共同的舛错看出;而且,部分舛错似乎只能来自对钦定本而非原文的误读。这是入夏前译完《摩西五经》,检阅旧译让我吃惊的一个发现。我给你讲个故事为例:
摩西是以色列最伟大的先知。古人以为,希伯来语《圣经》的开头五篇“上帝之法”,是他写下传世的。摩西诞生时,正逢埃及法老残酷迫害希伯来人,下令溺杀所有新生男婴。母亲隐藏不了,“取出一只纸草篮子,涂上柏油,将孩子放在那篮子里,搁在大河岸边的芦苇丛中”(《出埃及记》2:3)。恰巧法老女儿下尼罗河洗澡,忽见芦苇丛中露出一只篮子,便唤宫女去拿来。打开一看,是个婴儿,还呱呱啼哭!就动了怜悯之心,把婴儿收为养子,起名摩西(mosheh),说:这孩儿是我从水里捞起来的(mashah,谐音摩西)。
这是古代神话和英雄传说中屡见不鲜的“杀婴/漂水/领养”母题。《圣经》的描写却别具深意:原来,摩西母亲的纸草“篮子”跟《创世记》里挪亚避洪水的“方舟”是同一词,tebah(篮筐箱柜的统称),象征着上帝的“救赎之手”。
然而,和合本、思高本等旧译都把“纸草”(gome’)误作了“蒲草”。蒲草即香蒲,和芦苇一样长在河滩、沼泽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中国东部常见;叶长,可编蒲包、蒲席、蒲扇。但是用蒲叶来编一只“箱子”(和合本)或“筐子”(思高本),放入婴儿漂尼罗河,只怕是不行的。这“蒲草”怎么来的呢?我想是传教士们开的头,误读钦定本译文ark of bulrushes所致。英语bulrush一般指欧洲和近东的宽叶香蒲(俗称cat’s tail,猫尾巴;学名:typha latifolia),但用于译经则兼指纸草(见《牛津大词典》bulrush条)。故钦定本并未误译;是传教士母语不精,对莎士比亚时代的语文不熟,属于“七月流火”望文生义一类的闪失。
纸草又名纸莎草(学名:cyperus papyrus),从前盛产于尼罗河三角洲湿地,用途远比香蒲广泛。茎髓剖成薄片,分两层交叉铺开,锤打使两层纤维黏合成一页,晾干,再用贝壳或石片磨光,即纸草纸。公元前三千年埃及人已用于书写,比泥版、石版、皮革等都要方便。纸草茎还可以编篮筐、搭棚屋,甚至扎船,如《以赛亚书》18:2描写的“纸草舟”(但和合本“蒲草船”,思高本“芦舟”,均误译)。希伯来语《圣经》中表示芦苇、蒲草的词有六七个,但纸草仅这一词。所以,若直接从原文翻译,摩西母亲的篮子(参较拉丁语通行本:fiscella,小篮儿)是不会纸草变蒲草的。
有趣的是,从语源上看,“纸草”跟“圣经”还有一层因缘。纸草,希腊语作biblos,源于地名,即纸草纸的加工和出口地腓尼基港城Byblos(今黎巴嫩首都贝鲁特以北)。这biblos的“指小词”(加后缀、叠字或变化词形声调指小、表爱,语言学上称指小词,例如“宽宽”、“小篮儿”)之中性复数biblia,意为“小书”。“小书”后来通过拉丁语进入欧洲中世纪俗语,便是英法德意西等现代西语的“圣经”(bible/Bibel/bibbia/biblia)一词。这样,婴儿摩西由“纸草”(biblos)篮子而得救,被埃及公主领养,长大蒙福,做耶和华的先知,传上帝之法为“小书”、为“圣经”(biblia),若非巧合,必是一个美丽的奇迹了。
和合本等旧译里,此类舛错不少,且多涉及对近东名物风俗的误读。由此大致可见译者的学术水平,因为传教士译经宣道的热忱与认真应是无疑问的。
此信可转给你那好朋友看。对了,宽宽,也许你读到这儿会问:《圣经》不是分为旧约、新约吗,“希伯来语圣经”指哪一部分?是这样的。新约是基督教独有的经典,旧约则是基督教从犹太教继承的。但因为“旧约”一词传统上有贬抑犹太教为旧教的含义,西方学术界除非特指基督教文献立场,一般不说“旧约”而称“希伯来语《圣经》”。旧约的篇幅,教派间有所不同;例如新教以希伯来语《圣经》为限,而天主教和东正教的旧约还包括一些叫作“次经”的希腊语篇章。此外,历史上犹太教和基督教《圣经》正式定形之前,一块儿流行的还有许多希伯来语、亚兰语、希腊语和古叙利亚语文献,也都是托名先知圣人传世的。这些没能成为经文正典的古籍,后世习称“伪经”,也是“圣经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这些都是入门的常识,不知有无中文概论或工具书。有一本美国大学教材《理解圣经》可作导读,是加州大学一位教授写的,语言平易,插图也好,对经文内容、宗教起源和古代近东各民族的历史文化都有简明扼要的介绍。
二〇〇五年七月,原载《南方周末》,2005年9月22日。
Stephen Harris:《理解圣经》(Understanding the Bible),第五版,Mayfield, 2000。
冯象:圣经里有没有密码

《理想国》之三
宽侄:
上星期忙,复信迟了。《达芬奇密码》有什么漏洞,我得听你讲呢。我好几年没看闲书了。美国的排行榜消息,国内媒体和读者比我们灵通;生活在这儿反而对流行品牌不太敏感。刚来美国时,我的老师波士夫人让她家老三来看我,约了在哈佛广场碰面——这“广场”(square)实际应译作“街口”才对——老三说:你看,这是地球上语言最多最密集的一个角落,什么国家的人都有!我四下望去,可不,再时髦奇特的人物、产品,来到这儿也就普普通通不抢眼了。
倒是另外一本“密码”,也是压垮排行榜的,可以跟你聊聊,叫作《圣经密码》。作者是个记者,报道的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大新闻”:以色列学者证明,希伯来语《圣经》里有“藏了三千年的密码”,乃是关于过去现在未来一切灾变事件人物,包括世界大战、纳粹屠犹、广岛原子弹、恐怖分子袭击等等的确切信息,即预言。
记者说,这“密码”最先是一位布拉格的犹太拉比(教士)注意到的,他发现《创世记》开篇每隔五十个字母取一字母,连读便是torah,摩西所传上帝之“法”。而且这“法”字还以同样方式出现在《出埃及记》、《民数记》和《申命记》中。这一发现引起了从俄国移民以色列的Eliyahu Rips博士的兴趣,他和朋友一起编了电脑程序,用三十二位历史上有名的拉比的名字和生卒日期来验证,结果百分之百成功,拉比们的生平“密码”全在经文里!请哈佛、耶鲁和希伯来大学的数学家鉴定,都认为不是巧合。有一名美国国安局退休密码专家还重新设计程序,输入拉比们的生卒地,也证实无误。于是Rips他们把这项成果写成论文,发表在双向匿名审稿的美国学刊《统计科学》(9:3/1994)。
Rips的方法并不复杂:先将经文剔除现代标点、音符和词语间隔,得到一串304,805个希伯来字母的序列。输入电脑,自动排成一个个矩阵(matrix),用以检索两条或多条字母组合(即词语)是否相交、相连或相邻。字母组合无阅读方向限制,只需呈“等距字母序列”(equidistant letter sequences)即可。例如,以色列前总理拉宾的名字yzhq rbyn八个字母(读作:yizhaq rabin),仅出现一次,在64 x 4772字母的矩阵中。与之相交有一字母组合:rwzh’shryrzh,可读作“将要行刺的凶手”(rozeh ‘asher yirzah,语出《申命记》4:42)。两条“密码”合起来便是预言:“拉宾/将遭凶手暗杀”。记者声称,发现这一凶信后曾托友人转告拉宾,但未获重视。次年(一九九五)十一月四日,一极右分子从背后向总理开枪,预言兑现。
此书面世即全球热销,媒体酷评如潮——其实噱头很简单。原来,希伯来字母只有辅音和半元音,在矩阵中形成无数等距组合,读法(加入元音、划分词语)便十分灵活。换言之,任何长达三十万字母的序列,“密码”都不会少。后来上网一查,果然。有人用《战争与和平》的希伯来语译本依样画葫芦检索,也有不俗的发现,包括连希伯来语经文都告阙如的“基督密码”:“人子/拿撒勒人”(bar ‘enash/hannazari,《新约》中耶稣的称号)。好笑的是,用美国小说《白鲸》检索,成绩亦不让《圣经》,甚至预告了记者先生将因亵渎上帝之法在开罗或雅典被刺!若以《摩西五经》与《白鲸》对查,则《五经》透露“白鲸/内有密码”(mwby dyq/ysh qwd b);而《白鲸》却显示“五经/内无密码”(torah/no code in)和“圣经/无密码”(the bible/no codes)。
不过,宽宽,我今天想到同你讨论的,是畅销书背后的一个问题。记者在前言里声明自己不是教徒,只信数学原理;仿佛《圣经》中许多常人忽略的教导和启示,所谓“密码”,是要通过统计方法或检索“非偶然巧合”的等距字母组合才能显示的。看似科学,却是迎合这个世俗化时代的大众趣味和消费习惯。
经文充满奥秘,本是古人的通说。只是古人不必抛开信仰而诉诸电脑程序、科学实验来获取经文的教导,寻求上帝对当前或未来事件的启示。相反,信仰是认真领会启示的必要条件。所以即便奥秘得之于巧合,也是神意的表现:耶和华之道对于特定个人和群体的眷顾,总是寓偶然于必然的。恰如圣保罗所言:经文虽然说的是摩西和以色列人的事,实际上一字一句都是“专为儆戒我们而写的”(《哥林多前书》10:11)。故奥秘即安排,巧合乃教训,只待生活在“末世”的人们去发现、遵循。
这话也许不太好懂,可以圣奥古斯丁(354-430)《忏悔录》卷八“皈依”一段说明。
奥古斯丁三十岁那年,到米兰宫廷教授修辞学;事业蒸蒸日上,母亲为他选了一位十岁富家嗣女订婚(当时女子满十二岁可出阁)。可是奥古斯丁想献身教会,放弃教职与婚姻情欲。犹豫了好久,非常矛盾。一天,心里又自责起来,恍恍惚惚走进园子,仆倒在无花果树下大哭:还要等多久,明天、明天才到尽头?为什么不能现在?
突然,隔壁人家传来一个稚气的声音,像是儿童歌唱:拿起来读,拿起来读!他吃了一惊,心说,这是什么游戏儿歌,怎么没听见过?脑海里却闪现一幕圣安东尼(250-356)的故事:圣人偶入教堂,正逢人念:“去,变卖你的家产,分给穷人,你就有财宝在天国;然后再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9:21)。忽觉得耶稣这话就是对自己说的,遂散尽家产,隐居修道,皈依了圣言。想到这儿,奥古斯丁猛然醒悟:那儿歌是上帝的指示!忙止住眼泪,起身去把福音书拿来,急急翻开,映入眼帘的是这一句:
“不可荒宴醉酒,不可沉迷淫乐,不可争风嫉妒;相反,应穿上(induite,比喻受洗)主耶稣基督,拒绝依从肉体、堕入欲壑”(《罗马书》13:13以下)。
他只感到一片光辉照进心底,犹疑不决的黑影消散了。
《圣经》里有没有密码呢?按照圣奥古斯丁的见证,应该是有的。只不过,那密码,或诫命教导和预言的启示,不在等距字母序列的电脑矩阵,而是明明白白写在经文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页——每一次捧起、翻开、诵读之中。
二〇〇五年五月,原载《南方周末》2005.10.27
Michael Drosnin:《圣经密码》(The Bible Code), Touchstone, 1998。
冯象:见不到起舞的苏格拉底

《理想国》之四
宽侄:
刚开学,就要上补习班?我们出国久了,你讲的“应试教育”的种种,听来都很新鲜呢。美国学生的考试和竞争压力也不小,尤其那些想上法学院、医学院的,给他一个“A-”都会来办公室抱怨;“B+”就仿佛不及格,要去看心理医生了。此外,高中阶段,华人孩子常在学校课程之外加考一些叫作Advanced Placement的大学课程,学习很紧。移民家庭底子薄,资源少,孩子缺乏哈佛招生办宣传的那种表现社会关怀、领导才干的“课外活动”机会,只好凭考分硬拼了。
国内大学真够乱的(报道你看了吧),居然培训认证风水师,美其名曰“建筑风水文化执行官”,令人绝倒。乍一看,像是教授跟风水师抢饭碗,还请来“美国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大学终身教授”讲课助阵:如今风水也是洋人的正宗。可是看看培训班的课表,“周易”“古天文学”“建筑风水与环境”,全是花架子;虽然也贴几个“八宅命理三合飞星”的签儿,比起江湖上的身手,还是小巫见大巫了。应该倒过来,请风水师给教授们办班才对。
不过胡闹归胡闹,主办者公布的理由却是有代表性的:“长期以来,风水行业成了地下行当,真正了解风水的人不多”;“与其让没有专业知识的江湖术士行骗发财,不如对风水行业规范管理”,叫风水师“持证从业”(中华网转载《金陵晚报》2005.9.5)。这话说白了便是,就算风水是骗人把戏,国家管理的专业化的行骗发财,总比放任自流不纳税费的要好。故而培训认证是件善事,值得列为公立大学的教育科目。这一套歪理已是近年来一切兜售大学招牌的“管理”专业的共同宪章。例如不久前开张的博彩管理硕士班,有关专家也是这个论调:彩票复辟已有一十八年,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成了中国彩票业向更高一步发展的瓶颈”(新浪网转载《京华时报》2005.7.11)。究其本质,则是一种“不违法即善”的市场原则或商家伦理。
然而,大学不是商家,本应承担超乎法律的社会责任。比如国家禁止重婚,但包二奶一般不算犯法(因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满足刑法上定罪的要件)。是不是就可以请几个专家“泰斗”,指出许多二奶的素质已是“高一步发展的瓶颈”,然后堂而皇之培训二奶,认证“外遇文化执行官”?再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索取贿赂犯法,但法律无明文规定的给付好处例如“性贿赂”除外。性贿赂能不能建设“学科基地”,授予管理硕士,从而促进该行业向“合法持证”转型?
强调大学的社会责任,无非是重复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培训办班和专业设置必须顾及公共利益、社会道德。提高一步,则是要求教育者的言行即学术与教育实践符合大学的理想。这理想也是常识,原是现代中国自有大学以来的强国梦之一,叫作教育自治、学术独立。基于这一理想,教育伦理对于教育者的要求,过去所谓为人师表,便应当比国人所熟悉的思想教育或政治学习还要严格。后者只是对普通人的要求,一种外在纪律的操演。一个人的思想道德和政治品格(人之本性乃政治动物,亚里士多德说过),是不可能通过开会学习听报告来增进并确定的;只有在日常生活,最好是“大风大浪”的考验中观察了才能知道。
由此看来,成功的教育实为一自律的过程,师生间自觉的互相砥砺。这个道理,其实是古人早已阐明而且实践了的,例如苏格拉底(公元前469-399)。这两天重读了几篇他的言论,有些感想,或许你也有兴趣。
苏格拉底按照尼采的说法,是西方哲人最优秀的灵魂。在他之前,希腊人的观念是把知识当技能看待的。各城邦以教授辩论术或修辞学为生的诡辩派学者,便是这个意义上的智者。但是苏格拉底批判了传统观念,他把对知识的追求定义为每日的自省自问,一种哲人的生活,犹如德尔斐神庙的箴言:认识你自己。如此自审得来的知识便是智慧(episteme ara sophia estin),即判断、选择,懂得怎样采取行动的做人的智慧,亦即向善的美德。所以哲人作为民众的教育者,其“善”莫过于坚持美德、不断审视自己的生活。美德只能示范,无法教授,故不是一种能随时制作出售的技能,如诡辩派的“知识”;换言之,教育者的智慧不会如水一样从满处溢出流到不满处去(柏拉图《会饮篇》175d)。
有个诡辩派智者质问苏格拉底:你整天重复些同样的东西,不嫌累呀?苏格拉底道:是呀,我唠叨的永远是些不着边际的大问题,比方说正义。因为做鞋盖房打铁驯马这些手艺,大家都晓得拜师傅该找谁;可是如果想学会正义,就不知上哪儿求教了(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卷四,4:5)。
这句话非常关键。正义作为道德价值,不但不可能课堂培训专家认证,甚至也无法通过辩论包括司法程序来确保它的完整。是非善恶之辨,是无法仅靠言说或判决就让人信服、遵守而成为生活规范的。所以苏格拉底又说,正义若要见证,让人学习,总是身教胜于言传(同上,卷四,4:10)。同理,一切真知的传承与实现,归根结蒂,皆在教育者的道德人格,因为那“认识你自己”的智慧寓于美德。
所以苏格拉底收弟子不收学费。他把学生当作朋友,视友谊为最高的回报。而弟子们跟从他,辩论研究各种问题,直接目的,也不是将来在法庭审判或公民大会上出人头地,而是为了培育美德、学习做人(同上,卷一,2:5以下)。如此切磋问学,他们的俭朴生活充满了乐趣与灵感,比如这一段记载:一天清晨,弟子哈尔米德(柏拉图的舅舅)忽见老师腆着发福了的肚皮翩翩起舞。他吓一大跳,然后就觉悟了:这才是真实的苏格拉底,多么自如惬意!于是回家也学着摆动手脚,体魄和心智一块儿锻炼(色诺芬《会饮》卷二,17)。
我跟你谈这些,宽宽,并非主张以古代哲人的崇高境界苛求今天的大学教育。苏格拉底有些极端的见解,我们也未必赞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智慧是向善的美德,放弃这一人生理想的大学就决不会是知识与真理的殿堂;相反,它很可能攀附为地产大亨、风水师或色情业的培训点与公关窗口,变成莘莘学子必须首先冲破的屏障。
是的,宽宽,还有一年,你得做好准备,这场求知者黎明时分的恶梦:校园里见不到起舞的苏格拉底,处处是营营碌碌的勾当。
二〇〇五年九月,原载《南方周末》2005.11.10
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Memorabilia, etc), E.C. Marchant英译,哈佛大学出版社,1997。
冯象:疯癫是宙斯的长女

《理想国》之四

  
宽侄:
节日快乐!昨晚你们打电话来时我正在译经,抱歉未能多聊。
所说王斌余案,网上看过报道。包工头欺压民工克扣工钱,这年头怕是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了。不料“布衣之怒”“血流五步”闹出四条人命,舆论同情都在民工一边,一直为经济“护航”的法律就很尴尬:有什么办法可以不判死刑?如你问的。
案情细节我不了解,不说判决吧。拿美国为例,与你谈谈另一种可能。此案如果发生在美国,我想有经验的律师一定不会忽视以“精神失常”为由做无罪辩护:行为人(民工)是否深受刺激而一时错乱(如产生幻觉),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事后清醒、投案自首并不妨碍无罪辩护。但在中国,就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看,似乎很强调行为人的精神病史,而病史病情和责任能力等事项的鉴定须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这就比美国限制得紧,大体排除了基于极度愤怒、紧张或一时幻觉所致“责任能力减弱”(diminished capacity)的抗辩。
英美法是“对抗式”诉讼,精神失常的刑事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不同于中国。美国原先(1984年改革前)由控方或检察官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标准高于民事诉讼,叫作“超出合理怀疑” (beyond reasonable doubt),即必须排除陪审团对行为人作案期间的认知判断和责任能力的任何合理怀疑,而非仅仅证明无精神病史或病症轻微。后来里根总统遇刺,凶手以精神失常脱罪,舆论大哗。国会遂立法改革诉讼程序,变成被告人举证,标准为“清楚及令人信服”(clear and convincing)。同时,法院判例对《联邦证据规则》关于科技文献和专家证人资格的解释也松动了,不再要求“普遍接受”或业内公认。不过据统计,改革以来,精神失常抗辩的成功率(其实向来不高)未见明显变化。也许陪审团并不如媒体宣传、立法者想象的那么情绪化,易受律师和专家意见摆布(罗宾逊,页 189)。
一般认为,精神失常抗辩的发达,与现代西方社会对人性的看法,以及医学和行为科学尤其精神病学、心理分析的进步有关。但心理分析是一充满争议的领域,业内关于行为人辨认是非等责任能力的检测,至今仍无统一标准;病理分类与行业术语,更与基础科学如生物化学和神经医学格格不入。大概因为难以验证,诉讼中的专家证明就常是循环解释的,即以犯罪行为为据,分析鉴定行为人的病症和精神状态,转而以病症为由主张无罪或减免责任(同上,页 205)。结果形成这样一种局面,犯罪行为越是凶残恶劣、不合常理,行为人越是可能开脱罪责。所以我总觉得,精神失常抗辩的证明过程如此混乱且逻辑不通,应该有深一层的历史原因;究其制度根源,则是法律程序与社会正义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话听来抽象,我换一角度,说个古代的故事你就明白了。《水浒传》二十七回,武松替哥哥报仇,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然后到官府自首。知县如何办案?他一点不尴尬,不像审判王斌余的法院;他“念武松是个义气烈汉”,一心要周全打虎英雄,遂将供状重新做过,称:有嫂不容武松祭献亡兄武大,因而相争,奸夫介入,斗殴身死云云。阳谷县的“上户之家”也不乏“仗义之人”,纷纷资助武松银两,送他酒肉。解到东平府发落,府尹亦哀怜好汉,一面“差人看觑他,因此节级牢子都不要他一文钱”,一面把“卷宗”改得轻了;“却使个心腹人,赍了一封紧要密书,星夜投京师来替他干办”,活动省院。终于“朝廷明降”:脊杖四十,刺配孟州,脱了死罪。
你看,宽宽,传统法制因为相对松弛,尊奉人伦道德,这时反而能避免难堪;又因袒护“义气烈汉”,让百姓敬重,而实际上巩固了皇权。可是,现代化的形式平等的法治没有这个便利。法律的学说和实践都以个人主义抽象价值为基础,不允许法官认真运用良知、坚持道德选择。司法判决就只好另谋出路来表达“正义”,替法律维持“凝聚力”,即鼓励公民守法。就此困境观之,现代法治借助心理分析与精神失常抗辩,另辟一无边无沿的“科学”领域,变“布衣之怒”为疯癫,将同情心、道德感和失控的狂怒、幻觉一块儿隔离接受治疗:看似跟《水浒传》里“仗义之人”的动机手段不同——一举道义,一任“科学”——制度上的功效却是一样的,都是在需要时出手帮法律一把,遮掩其与正义的距离。
说起疯癫,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蛮有意思,作者是纽约城市大学的古典语文教授,荷马史诗专家。荷马时代已有疯癫无咎的“案例” 了。《伊利亚记》开篇一个“怒”字(menis),全诗15600多行,一事接一事,皆是英雄阿喀琉斯那一怒——因为联军统帅阿伽门农抢了他的女奴——的可怕后果(拜依,页113)。末了,英雄接受母亲劝告,当众宣布息怒,与统帅和解。阿伽门农不好意思了,起身回答,却给出一个免责的理由(19: 86以下):其实那不是我的错,是宙斯、命运和黑暗中游荡的复仇女神,他们把我的心“迷惑”了(ate)。所以跟首领们议事那天,我才会扣下该属阿喀琉斯的“奖品”(指女奴)。可我有什么办法?万事出于神意呀!“疯癫”(ate)是宙斯的长女,她让人头脑发昏(aatai),看不见毁灭!她脚步轻轻,不着大地,踩着人的脑袋就把祸害带来,叫他们一个个掉进圈套!
无独有偶,倾城倾国的海伦也是这个说法。《奥德修记》卷四,回到丈夫身边的海伦出场,回忆希腊人用木马计破特洛伊城,说自己看着他们烧杀掳掠,心中充满思乡之情。接着话锋一转,为当初与特洛伊王子私奔,引发战争辩解道:抛下家园、孩儿、婚床和“智慧容貌一样不缺”的丈夫,真正的原因,是爱神令我“发疯”(ate,4:261)——被宙斯的长女夺了理智!那丈夫也是个英雄,忙安慰道:夫人,你说得一点不错!表示承认疯癫为事实,不追究私奔叛逆之罪了。
在希腊人看来,疯人无罪,是因为他们失去了理智,如同鸟兽鱼虫“相互吞食,不知正义”(赫西俄德:《农作与时日》277)。仿佛流放于城邦之外,他们“无族、无法、无灶”(《伊利亚记》9:63),故不必承担公民义务,常人的是非之辨与惩戒对于他们也就不适用了。荷马史诗是“希腊人的圣经”,公民行为规范的指南。其中的故事教训,包括疯癫免责的道理,经过世世代代记诵讲习,按照“崇古为法”(archaios aristos)的原则,是可作解决纠纷和判案的惯例依据的。
那么,疯癫在西方历史上是否就无罪了呢?这问题复杂了,描个轮廓,大致是这样的:
进入基督教时代,圣人解经强调罪罚救赎和忏悔之功,将人的罪行分了两类:冒犯上帝之法的叫peccatum,源于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的原罪;违反君主之法的称maleficium,就是各国法律规定的罪过。避开后者,为守法臣民;克服前者,才是基督徒灵魂获救的条件,系于每日每时的道德选择。根据教会的学说,这道德选择的自由意志,是上帝不容魔鬼篡夺的,否则忏悔便失去了意义。所以,渐渐地,疯癫也分出各种类型,有感染疾病的,也有道德堕落的,即与巫术、异端一样,发疯是行为人自愿同魔鬼缔约而背教的恶果,罪当烧死。但是,人们不久就发现了一个难题:撒旦除了传授巫术蛊惑教民(因此神判有时对女巫无效,她们不怕烙铁烫手),还专找无辜者附体,叫他产生幻觉,为的是让驱魔的神甫出丑蒙羞。这就需要请精通心灵意识的神学家来审讯疑犯,循蛛丝马迹揭露他心里的 “魔鬼之约”,防止“撒旦的先知”化作蛇、蛙或老鼠逃匿。
于是就有了最初的专家鉴定和心理分析。又过了很久,在烧死无数女巫、囚禁无数疯子以后,精神失常抗辩才悄悄进入了法律程序。当然,从那大写的理性的时代开始,宙斯的长女又换了新的名字。
二〇〇五年十月,原载《南方周末》,2005.11.17
拜依(Charles Beye):《古代史诗》(Ancient Epic Poetry: Homer, Apollonius, Virgil),康乃尔大学出版社,1993。
罗宾逊(Daniel Robinson):《野兽与呆液》(Wild Beasts & Idle Humours: The Insanity Defense from Antiquity to the Present),哈佛大学出版社,1998。
冯象:通天塔的教训
《理想国》之五
宽侄:
这两天事多,老在外面跑,没查电邮。昨天回来,遇上一列极隆重的送殡车队,几十辆警车闪着蓝灯护送。到家才晓得,是阵亡军人。小伙子原是中学足球队队长,品学兼优,接着考上西点军校,更是遐迩闻名。毕业后派驻阿富汗,不想就这么走了,才二十四岁。我们去到天主堂时,门前已排起悼念的长队,两周前这儿刚举行过反战烛光集会……
上一信谈及苏格拉底,很高兴你找到了中译本。关于智慧不可教,从前我念法学院的时候读过一件奇案“哥伦比亚大学诉雅各森”(148 A.2d 53, 1959),印象深刻,可作补充:
五十年代初,哥大有个旷课缺考毕不了业的学生,拖欠了一千美元学费。校方屡次催款不果,就把他和父母(保证人)告了。不料被告竟反诉哥大,要求赔偿七千美元精神伤害及财产损失;指校方诈骗学费,谎称可传授智慧、真理和正义。证据包括招生简章、课程材料、校长演说中涉及“智慧”等语词的片段,以及哥大的拉丁文校训“藉你的光明我们看到光明”(In lumine tuo videbimus lumen,语出《诗篇》36:9)。一共五十条反诉理由,另呈一沓附件,乃是“智慧”等概念的古今权威定义,从《韦伯斯特大词典》到《圣经》、柏拉图、《论语》和《古兰经》。一审学生败诉,旋即上诉至高等法院。那高等法院上诉庭的法官颇有涵养,毫不见怪,作了篇精辟的判词,道:上诉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经典语录,本庭从头至尾“梳理”了,未见任何法理依据或适用先例。法律上所谓“诈骗”,其第一要件为“虚假陈述”;而违背常理的乖僻想法或强词夺理不等于事实,不能据以推论哥大对本校教育的宣传介绍为虚假陈述。何况“智慧”云云,说的是大学教育之理想,即众多学子希求达到,但人人懂得未必能企及的人生目标。遂驳回了上诉。
判词中“适用先例”一语,指英美法定案必须遵循的本院及上级法院的判例,或判例建立的法律原则或学说。遵循先例(在中国则是权力机关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便是司法推理跟一般论述的不同之处。在形式上,可以说它更接近神学:两者都是从权威文本(经文、判例、法典)抽出原则来论证、辨析该文本的意义,这样一种无限循环的解释。当然,社会现实千变万化,司法如同解经,也可以旧瓶装新酒,随时“发现”或创制新的实质规范与学说。
这些道理你如果觉得有意思,我就扯远一点,讲个解经的故事。
有位律师朋友腻烦了办案子,他本是虔诚的性格,便考进耶鲁神学院准备当牧师了。听我聊起这“智慧案”,他大感兴趣。因为被告反诉的理由,说到底就是利用语词的歧义,正应了《创世记》里巴别塔的教训:宁录率民众造通天塔冒犯天庭,被耶和华扭了舌头。从此人类分出无数语言,动辄陷入无穷争辩。
可是,为什么人类就不能消除误解,重新统一语言呢?他提出这么个问题。问题背后,则是解经者的基本困境:经文载于人类的语言,而语言已被上帝搅乱,如何用乱了的语言诠释经文,恢复“本真”?无怪乎历代经师众说纷纭,穷根究底,乃至上溯太初,“大地无形一片混沌”之际——
上帝说:光!就有了光。
这是上帝的创世之言。然而,一如他称光为“昼”、称黑暗为“夜”,这创世之言并非人类可以摹仿的语言——按照经文,那时还没有人类和鱼虫鸟兽,连照耀大地划分昼夜的日月星辰也没有——而是上帝的大能、那变“无”为“有”的意志的展现。要等到耶和华抟泥造了亚当,世上才有了颂扬造物主、聆听上帝教导并给飞禽走兽起名的人,以及最早的语言。
对于古代以色列人来说,这伊甸园或天堂的古语便是希伯来语,因为毫无疑问,上帝之言首先是以《摩西五经》传世的。故而通天塔故事说的是异族蛮语的诞生,而非天堂语的失落。但是,基督教兴起后,希伯来语成了“旧约”和“旧教”(犹太教)的文字,问题就变得复杂了。博学的以西多主教(Isidorus Hispalensis, 570-636)认为,人类有三门神圣的语文:希伯来、希腊和拉丁。因为耶稣去骷髅地受难,背负的十字架上,他的称号是用这三种文字写的:“拿撒勒人耶稣,犹太人的王”(《约翰福音》19:20)。不过这些文字虽然神圣,却不是亚当的遗产。人祖口中的语言直接来自上帝,特征为音义名实或词与物的完美对应,亦即万物的本质(modi essendi)与能指(modi significandi)不分彼此的“本真”的合一(《词源》9:1)。
这学说在中世纪影响极大,如《神曲·天堂篇》二十六章,亚当的灵魂告诉访问天堂的但丁(1265-1321):我说的语言,早在宁录之民妄图造塔之前就失传了。人的理性哪能持久,嗜好只会随天体变更;他说话吐音全凭习惯,仿佛树叶,一片掉落,又长一片。
倘若这样,语言混乱歧义百出便是人性的弱点所致,不全怪巴别塔了。巴别塔又意味着什么?多少学者为之皓首穷经矻矻终日。我最欣赏的,还是意大利符号学家艾柯教授一篇研究但丁的文章,称得上旧瓶装新酒的范例。
但丁完成《神曲》之前,写过一部拉丁文名著《论俗语》。其中阐发的一个重要观点,据艾柯考证,是把具体场合交流思想的语言(ydioma)和生成言语的抽象规则(forma locutionis)作了区分(卷一章四)。前者在经文的记载,始于夏娃与蛇关于智慧之果的对话(《创世记》3:1以下;此前亚当给动物取名,在但丁看来不算交流思想)。后者才是上帝恩赐亚当的天堂语:一套完美的普世语法的深层结构与基本规则。于是,但丁巧遇“奇缘”(艾柯的书名),成了现代语言学和乔姆斯基生成语法的先驱。并且一石二鸟,破了巴别塔/天堂语的困局:首先,希伯来语虽然是上帝之言的载体,但作为思想交流的日常工具,只能是亚当遵照天堂语或普世语法“双唇的创作”;作为上帝的安排而传世,则是为了将来救世主降临,有一门圣洁的语文可供他使用。其次可以推论,耶和华搅乱的不是亚当子裔的语言表达能力。人类在巴别塔失去的,是那套天堂语的生成法则。或者说,巴别塔之后,虽然族群间通过交流融合,仍能拆除一些语言藩篱,产生地域广大的“普通话”,但忘记了天堂法则的人类的语言从此就永远处在流变中了——除非时间终了,获救的灵魂重返天堂。
草草至此,约略勾画解经的路数,可能讲得深了一些。
至于巴别塔,学界通说原型为巴比伦的七阶庙塔(ziggurat),高者可达九十米,供祭司“登天”参拜神明。有一座遗址在幼发拉底河下游的古城吾珥(’ur,太阳升起之地),即经文所载亚伯拉罕一族的故乡(《创世记》11:28)。那一带是人类文明与文字的摇篮,我们一直想去看看,可现在已是流血的战场、仇恨的温床了。
二〇〇五年九月,原载《南方周末》2005.12.15
艾柯:《奇缘》(Serendipities: Language and Lunacy),哥伦比亚大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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