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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 14: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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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生存理性可以概括为以个体经济理性与群体道义理性为基本框架,以生存安全的最大化为行动的核心目标,同时密切考量社会规则与伦理道德的、一种具备动态性与多样性的实践理性。生存理性由此具备显著的不纯粹性、不确定性与可选择性等本质特征。这根源于当事人的生存依然深深地扎根于乡土,而绝非现代意义上的、独立的、能够脱离本土的自由个体。正是这一根本点,决定了当事人在采取谋求经济、荣誉、权力等收益的理性行动时,除了追求短期最大化利益之外,还必须兼顾整个家庭在共同体中的长期生存境况,尤其是重视建基于亲属关系、地缘关系之上的长远互惠流通网络,并时刻关注传统社会秩序和道德伦理观念的反馈。当地人的个体理性因而几乎不可能是纯粹的,而是沉浸在日常生产生活的汪洋大海中,并始终与传统社会文化要素有着千丝万缕、不可割舍的关联。这也就提示我们注意,当考察当代变迁中的边疆少数民族个体的行为活动时,必须纳入当地文化规则与社会网络等关键变量。 [①]本文系20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西南边疆人口跨境流动研究” (13JJD850007);云南大学“211工程”四期民族学重点学科建设“滇越边境苗族社会结构构建与变迁研究”阶段性成果。
[②] [美]麦克尔×赫兹菲尔德著、刘珩等译:《什么是人类常识》,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108页。
[③]参见[美]李丹著、张天虹等译:《理解农民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的案例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0—41页。
[④]参见胡鸿保、王红英:《口述史的田野作业和文献》,《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具有代表性的个人生活史研究如黄树民著,素兰、纳日碧力戈译:《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三联书店2002年版;朱炳祥:《社会文化变迁中的白族农民——大理周城村民段元参个人生活史研究》,《民族研究》2007第2期等。
[⑤] [英]安东尼×吉登斯著,李康、李猛译:《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5—66页。
[⑥] [法]皮埃尔×布迪厄著、蒋梓骅译:《实践感》,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80—88页。
[⑦]这一概念并非笔者首提,但此前研究大多将其等同于生存经济理性,与本文所指含义不同。
[⑧]参见郭于华:《“道义经济”还是“理性小农” 重读农民学经典论题》,《读书》2005年第2期。
[⑨]按民族志通常规则,本文所用姓名均为化名。
[⑩] [越南]琳心著、赵建国译:《苗族的迁徙史及其族称》,《东南亚》1984年第3期。
[11]参见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下卷),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74页。
[12]参见郑宇、曾静:《跨国民族流动与国家认同构建——以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箐脚村苗族为例》,《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13]如当时迁至熊从琴家所在村寨的家庭,先后总的就有七八户。
[14]参见[美]克利福德×格尔茨著、纳日碧力戈等译:《文化的解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5页。
[15]期间大批华侨被先后遣送回国,苗族边民中的相当一部分也随之举家迁到中国。C村就有8户“包产到户”后来到该村的越南家庭,因为没有合法身份和土地而成为了难民。
[16]如张氏、陶氏和熊氏是较早来到该村的,目前共约40户的他们之间都有姻亲关系,并至今保留着相互间的“公公(外公)”、“老表”等称谓。
[17]参见郑宇、董新朝:《芭蕉箐苗族村嫁妆的价值关联与社会构建》,《西南边疆民族研究》第13辑,云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9月版。
[18]该区域的苗族认为同姓(汉姓)即为同宗,甚至包括其他民族也同样如此。因此同姓之间传统上是严格禁止缔结婚姻的。
[19]参见[美]霍莉×彼得斯—格尔登著、张经纬等译:《改变人类学:15个经典个案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82—83页。
[20]参见[美]马歇尔·萨林斯著、张经纬等译:《石器时代经济学》,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213页。
[21]当我们追问“岳飞”是谁时,熊从琴说他是古代苗族的重要首领,他穿着的是苗服,说的是苗语。
[22] [法]马塞尔•莫斯、昂利•于贝尔著,杨渝东等译:《巫术的一般理论 献祭的性质与功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42页。
[23]部分摩公在仪式中只需要鸡等祭品,而有的则会在举行仪式后辅以药物治疗,即“神药两用”。
[24] Popkin, Samuel L, TheRational Peasan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ural Society inVietnam.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 Pp30-31.
[25]参见[美]詹姆斯•C.斯科特著,程立显、刘建等译:《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页。
[26]参见[美]李丹著、张天虹等译:《理解农民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的案例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页。
[27]在斯科特关于道义伦理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把道义理性界定为以群体生存最大化为行动目标,并以相关公认的文化价值观与社会规范为具体表达的一种团体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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