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范式与和谐范式 冲突范式:在本体论上,冲突范式有三个核心假定:行动者(即个体或个体组成的集体)都是有不同利益的,因而,他们之间就常常出现利益冲突——大部分是真实的,但有时是想象的;行动者往往诉诸实际冲突——即斗争、武力威胁和实际使用武力——以促进他们的利益。紧接前二个假定;大多数社会结果都是由行动者的冲突行为所导致。 在认识论上,冲突范式认为,从这样一个假定,即行动者之间有利益冲突而且最后往往导致真实的冲突,来理解社会结果是最有成效的。因此,要理解社会结果,我们必须做三件事情:揭示行动者真实的或想象的利益冲突;从为了促进行动者利益的角度来理解他们的冲突行为;把社会结果理解为行动者的冲突行为相互作用的产物。 和谐范式:在本体论上,和谐范式有三个核心假定:行动者之间的利益普遍是和谐的;存在利益冲突时,行动者选择协调与合作以解决他们的利益冲突。紧接前两个假定;大多数社会结果是行动者之间的合作与协调行为,以解决他们的利益冲突,提高集体福利所导致的结果。 在认识论上,和谐范式认为,从这样一个假定,即行动者之间的利益普遍是和谐的,而且最后往往导致合作与协调来理解社会结果是最有成效的。因此,要理解社会结果,我们必须做三件事情:揭示行动者的共同利益,包括他们追求利益和谐的强烈愿望;甚至在行动者有利益冲突时,我们也要去试图发现行动者的合作与协调行为;把社会结果理解为行动者合作与协调行为相互作用导致的结果。 社会学中的孔德—斯宾塞—涂尔干—帕森斯—默顿功能主义学派采纳了和谐范式的第一个本体论假定。 二种整合范式 二种整合范式是社会系统范式和社会进化范式。在其最完整的状态,社会系统范式能够整合九种基石性范式,提供了一种理解社会系统内部变动的方法。而社会进化范式在社会系统范式再加上一个时间维度,提供了一种理解社会系统大转换的方法。 社会系统范式: 即使使用上述的九种基石性范式或它们的综合形式,我们仍然缺少一个充分理解人类社会内部动态的理论框架。因此需要一种把九种基石性范式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范式,这就是社会系统范式。 在本体论上,社会系统范式认为,人类社会是由行动者、社会结构和物理环境组成的复杂系统,包含九种基本范式所讨论的全部力量。 在认识论上,社会系统范式主张只能用系统方法去理解人类社会的系统。 在方法论上,社会系统范式首先接受将前述四组基石性范式综合的基本原则,试图将九种基石性范式综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强调九种基石性范式所捕捉到的九种力量/维度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帮助我们理解和解释特定社会事实的不可或缺的独力变量。 社会进化范式:在本体论上,社会进化范式声称,人类栖息的社会系统必定是一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进化的系统。因而,人类历史本质上就是穿越时间的社会进化的产物。社会进化范式进一步主张,社会变化的驱动力来自九种基本范式阐述的各种力量之间的互动,这些互动存在于社会系统内部且有时间跨度。 在认识论上,社会进化范式坚持三个原则:进化方法的核心是突变——选择——遗传机制;用进化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既不能只是停留在形象比喻上,也不能是照搬生物进化方法的;对社会变化的核心解释机制应该是变异——选择——遗传这一核心机制。社会进化范式给社会系统范式增加了时间维度,就具有社会系统范式的所有特征。因此,社会进化范式是社会科学的最终范式。 解剖社会科学的学派和理论 过去数十年间,社会科学的重大学派之争——通常聚焦于何者更有效,从而集中在何者更具有认识论的优越性——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社会科学的不同学科。不过,这些争论并没有解决不同学派相互抵触的优越性之争。 一个学派对社会的理解能力主要由以下四个维度决定: 1、这个学派整合了多少种基石性范式? 2、该理论包括了那些具有本体论优先性的基石性范式吗? 3、该理论在多大程度上有机整合了基石性范式?换言之,该理论包括社会系统范式的一些要素吗? 4、对于寻求解释社会变化的学派而言,该学派包括了社会进化范式的一些要素吗? 前三个维度基本上决定一个学派抓住或遗漏多少社会现实。显然,在其他都一样的情况下,忽略基石性范式越多的学派,遗漏的社会现实越多。只要一个学派忽略了那些拥有本体论优先性的基石性范式,这一学派就注定是有严重缺陷的,无论它包含了多少别的基石性方式。第四个维度决定一个学派对社会内部变动的阐述有多好: 假设其它条件相同,社会进化色彩浓厚的学派对社会变化的阐述要好于社会进化色彩稀薄的学派。 社会学:功能主义和冲突学派 尽管(结构)功能主义和(马克思及韦伯)冲突学派之间的争论早已硝烟散去,但是这一争论却并没有真正的结果,因此这一争论基本上只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和谐与冲突,稳定和变迁。 功能主义主张社会的完整是通过规范体系来维系的,大大低估了物质力量的作用,它主要是一个观念主义理论。功能主义还是一种纯集体主义理论:它视社会为有机体,个体只是边缘性的角色。 韦伯的冲突论整合了前述大多数基础范式,但社会进化范式除外。因此,在三种理论中,韦伯主义冲突论捕捉到的社会现实最多。 理性选择方法:力量有限、野心无边。理性选择方法本质上是一种纯物质主义理论:它大体上与人类行为的观念主义理论不相容。然而,人类行为的很大一部分是社会建构的(因而也是历史建构的),这种社会建构不仅包括物质利益,而且包括情感和观念的影响。 理性选择方法还是纯个体主义理论。在它看来,集体只不过是原子的个体之和。即使理性选择方法不得不承认集体间或有一些自己的特征(如制度、文化或认同),这些特征通常也是在理性选择方法无法做出解释时进行事后解释的结果。 在人性层次,理性选择方法只承认社会化范式的一个方面:人类行为仅由物质得失的(弹性)理性计算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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