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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我们离你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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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10:1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书法,我们离你有多远?
蒋培友
    前些日子,有文《北大离书法有多远?》,文章分析了书法在北大今昔的变化,指出今日北大的书法不如往昔。对此北大书法研究所副所长王岳川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回应:北大离书法有多远,就是中国离书法有多远,就是中国教育离书法有多远,就是亚洲“汉字文字圈”离书法有多远。
    那么,我们离书法究竟有多远?
    书法,一个现代中国人对此应该不会陌生,一般都能理解它的指向,似乎它并不如向古人解说什么是书法那么困难。其实古人根本就没太在意啥是书法,因为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啊。在那时,书法是他们的必修课,当时的“文化人”是没有不懂书法的,尽管他们一直把书法看成“馀事”。近几十年,情况变了。毛笔被钢笔代替,钢笔又被键盘取代。书法开始从实用书写中分离,书法成了专业,而社会公认的文化精英——政界的、商界的、文化界的“文化人”却集体退出了书坛。书法成了圈内人的自娱自乐。不知这是书法的幸运还是不幸?!
    记得儿时,听老师说有书法课,让同学们准备笔墨纸砚。我们当天一放学就开始张罗,向父母要钱买笔买墨买纸——砚是不需要的,因为总有我们不小心摔碎的粗碗的碗蒂可以简单收拾备用——父辈练习书法就是用这样的砚石!其实就是买的笔、墨、纸现在看来也不专业。我记得毛笔是文具店里戴镜片厚厚眼镜的老先生推荐的。墨,是一毛钱一锭的,肯定不是什么松烟、油烟——那时,我挺羡慕家庭条件好的同学——他们父母给的钱多些可以买墨汁——连在碗蒂里磨墨的时间都省去了,多体面——小孩其实也懂攀比。至于纸,也是一毛钱一张的。我们叫它 “大白纸”,表面很光滑,不吸水,字写上去要好一阵才干的,因此,每一堂课下来我们总会把自己弄得满手黑乎乎的。因为一直用那种纸,当我上中学自己找些书法书来读时,我竟然不知道啥是毛边纸、元书纸,当然更不知道宣纸为何物!至于字帖,我已没有太多印象,不知是不是颜柳欧赵?我们就在这样的条件下开始并完成了书法的启蒙。记忆起每次上课时同学们的兴奋劲,真让人感动。毕竟我们还是幸运的,那时的我们没有太多的压力,农村小学也能像模像样的开书法课。简陋是没关系的,毕竟幼小的心灵总算真切地体味过毛笔迹化线条的奇妙感受。书法的种子就这样种进了我们的心灵深处。
    现在的小学生好像是不再上书法课了,因为他们有太多更重要的课程去学——除了语文、数学他们得学计算机,得学英语,还有钢琴、拉丁……据说计算机和英语是现代人必备技能,而钢琴和拉丁的等级证书可以让学生在升学时得到加分!书法是什么?书法在现在学生的升学路上有什么帮助?答案好像是很明显的,似乎,现代社会的学生已没有必要去体会毛笔迹化线条的感觉——那属于古人,至少不是现代人需要的感受。
    在清代以前,人们很少讨论书法在文化生活中的意义,通常只把它看成馀事和小技而已。“五·四”前后,有西学背景的学者开始从东西方的不同视角审视书法。梁启超就说:“各种美术之中,以写字为最高。”林语堂在他的英文著作《吾国吾民》(有译《中国人》)中说中国人用书法来训练他们的艺术心灵,“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他们把书法在中国艺术乃至文化中的地位提到至高,在他们眼里,书法已成了中国文化的核心,甚至还有将书法视为“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的!当然,书法是否能承载如此沉重的文化意义是值得探讨的,但是书法在中国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应该没有太大问题。然而,书法在中国文化中的这种地位似乎正在降低,书法正在被当代文化边缘化。
    其实,何只书法,传统艺术和文化中的许多门类都正在或者已经被“当代艺术”和“现代文明”挤压。在当今的社会,好像不需要对我们的传统怀有敬意,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和糟粕都一起被“当代”了。在当代的背景下,日常生活中不需要用毛笔甚至是钢笔去书写,我们的书写经验越来越少,更不要说对毛笔弹性的感受能力。我们逐渐失去了体会笔迹的兴趣,逐渐,我们失去了对线条美的欣赏能力。书法,看来只能成为博物馆的藏品,成为专业学者们的研究对象。
    不过,书法还和中国画、京剧等艺术门类一样,还“活”着,还不至于立即就成“文化遗产”!至于它们生存的状况怎样就不是每个人都关心和清楚的了!实际这些东西都已成了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了,已成了圈内人士自娱自乐的“文娱游戏”了。这些从传统文化中滋养衍生出的艺术精华,能在“当代化”了的文化中苟延多久,有谁知道?就书法而言,好像群众基础还很广,各级爱好者加起来该以千万记吧。各种以书法为名的活动络绎不绝。据说书坛也是大师辈出,“快男”、“超女”频现,硕士、博士满天飞,有人就已自豪的宣称书法在我们时代复兴了!真是复兴了?谁能给出一个有理有据的回答?!
    看看名目繁多的书法展览,似乎我们的书法真是繁荣得 “一塌糊涂”!但是热闹的开幕式后,有几个人还会步入展厅?步入展厅的又有几个人能真正感受那些作品?另外,展厅里挂得满满当当的书法作品,有多少是承载文化的艺术品?又有几件是可以传世的精品呢?面对这样的问题,可能最自信的书法大师书法“快男”“超女”书法硕士博士还有各类书法家都只能沉默吧!这不是书法家的谦虚,也不是书法家的错,是我们这个时代太“当代”了!我们追求的不是经典而是“非典”,我们敬仰的不是不朽而是“速朽”!
    虽然,我偶尔也拿出毛笔写写字,但是我知道,书法,我离你已很远了!可是我却一直在追求靠近你,因为我不想丢失儿时第一次感受毛笔迹化出浓重线条时的奇妙体验!
    朋友,当你厌倦了鼠标和键盘,也不妨买一本古帖,取一支毛笔,磨一砚墨汁,铺一张宣纸,再泡上一杯香茗,去体会一下毛笔在洁白柔软的宣纸上留下心迹的感受!不过,即使你有这样的时间,现代的你,还有这样的雅兴么?
   别去诘问北大,问问我们自己,我们就知道,真的,书法已离我们 “当代”中国人很远了。
                                                   (2008年7月10日于锦江读书随处斋南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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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0:12:37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是书法?
蒋培友
    提到书法,似乎大多数人都明白,可能都会说:哦,书法,是不是写毛笔字?很高深啊!
    可以说,我们大多数人对书法的认识已触及到了书法的核心。书法是什么,其实,书法书法界也没给出一个统一的说法。对于非专业人士人,我们当然没有必要去硬记它的定义。书法,很简单,并不高深,也不神秘。就如前面谈到的那样,它不外乎用毛笔写汉字,只是,自它被看成艺术以来,它有了和普通书写稍有不同的某些规范而已。不过,有些书法家的日常书写的作品也被视为书法作品甚至是佳作,其原因,我们拟在后文详述。
    细心的你可能已注意到,这里就涉及到了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书法,什么时候被视为艺术?书写和书法的“稍有不同的某些规范”是什么?
    谈到书法成为艺术,我想介绍一个人,那就是东汉的师宜官。有记载称,师宜官到酒肆喝酒,有时没带酒钱。取笔作题壁书法以售,足酒钱后,拭去其书法,付钱而去。这个故事很有趣,也很有意思。用现代的观念看,师宜官应该是有记载的书法展览第一个人,且是收费的!从这个故事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到这样一些信息:首先,此处的书法,不是实用之记录,而是为观览而作;其次,此时的师宜官应该是一个书法创作者,而非书写者,第三,真正书法的欣赏者已出现,因为这可是要付费的,非钟爱者,谁愿意掏这闲钱附庸风雅?!汉末到魏晋,有记载(包括正史)的书法家愈来愈多这其中最为人熟知的不少,最为著名的三国有钟繇、“草圣”张芝,东晋有“书圣”王羲之及其儿子王献之等等。而这些名家的书法,被当时及后世的人们奉为至宝,视作法帖,其中,王羲之的《兰亭序》被后人评为“天下第一行书”!王羲之及其书法被视为书法的至高标志,成为中国艺术史和文化史的经典素材!
    所以,认为书法在汉末魏晋已是艺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该时期,书法家开始出现,书法家开始成为时代书法风气的引领者和书法水平的代表。第二、专为欣赏的书法作品被创作出来,实用已不是书法的唯一。第三,书法欣赏者业已出现。另外,还有两个方面的依据,那就是,该时期适合创作的书法工具和载体逐渐完善,毛笔、墨、纸、砚的制作已十分精良,尤其是纸在东汉改良后,到魏晋时期,在日常书写中已大量使用。此外就是,该时期的文人,也开始关注书法,已有一批关于书法的正反两方面的专门论述出现。
    虽然我们认为,书法在汉末魏晋时期,已被视为艺术,当然,我们也应该清楚,作为艺术品的纯粹的书法作品和作为艺术家的书法家应该还是不多的,并且不是书法家的每一件书写作品都是艺术品,都是书法作品。为便于讨论,我们引入一词——“书迹”。我们用书迹一词指称书法被视为艺术前的书写刻写或铸造的字迹和书法作品以外的日常书写的字迹。也就是说,大量的实用书写,只能是非艺术品的书迹。这些书迹,可以作为书法史研究的参照物,对书法史研究而言是有史料价值的,但是,若把现在发现的任何一片书写(包括刻画、铸造等)文字的材料都视为书法作品,甚至奉为圭桀,显然是有问题的。
    因此,我们知道,通常意义的书法和书迹的区别就在于,书迹是实用品,是普通人的实用书写的成果。通常一般的实用书写,关注的是字迹的清楚、易识,当然也考虑美观,但此处的美观是从属于识读的。普通书写者,要达到书写的清楚、易识和美观所需要的仅仅是简单的基础性书写训练。普通的书写追求最节减最便捷最清楚的记录语言,因此技巧也就主要关注如何达到书写的简捷、清楚、准确。书法作品则不同,它是艺术品,其主要目的是供人欣赏的。也就是说,书法最基本的出发点就是可观赏性。因为书法是以书写汉语文辞为内容的,自然,识读也是必要的,但是该处的识读,只是欣赏的辅助,而非直接目的。所以书法家,首先是一个书写者,但是他又不仅仅停留在一般意义的书写者的层面。书法家除了需要书写的基础训练以外,还需要有将汉字书写得更美观、更富想象力的作为艺术品的技术和方法——书法技法手段。这些书法技法,源于书写的技巧,但是为了表现的需要,书法追求通过技法表现墨迹(线条)变化的丰富和生动,追求通过单纯而抽象的线条表现复杂的意蕴和情感。另外,日常的应用书写,其章法的安排通常由具体的应用场合决定,不同的场合对书写的章法有具体而明确的要求。比如公文应该有公文的抄写规范,甚至行距字距都与明确的规定。而书法的章法,出有大致的几种如条幅、中堂、斗方、对联等等形制外,几乎没有更细致的规定,比如同样是条幅,根据不同的表现需要,却可以采取不同的行距和字距,不同的大小,不同的行款等。
    然而,在书法史上,我们常常把诸如王羲之、颜真卿等书法家的日常信札甚至文稿视为书法精品。我们又该怎样看待这一现象呢?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看看唐代书法家孙过庭《书谱》中记述的一个故事:东晋书法家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子,写得一手好书法,并且,他本人对自己的书法也很看重。一次它给当时书法家高官谢安写信, “谓必存录”,意思是,谢安一定会认为他的书法很好,必定会收存。因为谢安更看重王羲之的书法,所以他对王献之的说法不以为然,“题后答之,甚以为恨”。这个记述表明,在书法被视为艺术的魏晋及其以后,书法家在日常文书时也是极为认真的,尤其是在书法水平都极高的双方的信札往来中,更是如此。另外,有精深书法水平的书法家,即使在书写日常文书时,他们的书法技法也是在经意与不经意间自然留在笔墨之间,所以把他们的这些书迹看成书法作品甚至精品应该是不为过的,普通人的实用书写,因其承载的书法艺术信息不多,不具有书法艺术品的应有品质,只能是当时时代书写的风气的记录,因此它们只可被视作研究书法演变的参照物记于书法史典籍之中,或者作为经典之外的素材,被现代书法家汲取,从而变“废”为宝,化腐朽为神奇。
     因为书法本身就是从实用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门艺术,一直以来它都和实用书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想要明确区分什么是书法什么是非书法的书迹,显然是不容易的,也是不可能的。我们提出书法和书迹的区分,只是便于理解的某种变通而已。我们知道,在魏晋之前,日常书写中的杰出者的书写技巧和书写成果,最终积累下来,成就了书法艺术。而自书法成熟后,书法家的成就开始引领时代日常书写,促进日常书写水平的发展。同样日常书写中的某些养料也成为书法家变法创新的营养,不断被吸取,这才使中国书法由涓涓细流汇成了这绵延千年永不枯竭的江河。
    书法是什么?其实,我们大家都约略的明白: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视觉艺术,更是中国人的重要人文素养。真的,要确切的弄清书法的边界,真是不可能,似乎也没必要!
    有时,雾里看花,真的很好。
                                                   ( 2008年8月3日于锦江读书随处斋南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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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0:13:19 | 只看该作者
书法,艺术?只是艺术?
蒋培友

    当下,对于书法是什么的讨论几乎已从学术界退下,似乎这一不成问题了。然而,八十年代中到九十年代末甚至本世纪初的一两年,这可是一个热门话题。几乎所有的刊物和有关书法的著述都会饶有兴趣地探讨这一话题。这一阵,看了些假书法之名而举行的展览,我又对这一问题开始有了兴趣。
    关于书法的性质的讨论是以抛弃最初的“书法是书写汉字的方法”的观点开始的。八十年代的那些讨论是美学家为研究中国美学,偶然想起书法引发的,于是有了书法有了“美学”价值,甚至有了热及一时失的书法美学。中国学人一直乐于谈“艺”而对“技”不屑的,自古就有“形而上”和“形而下”的评价,因为,在我们心中 “艺”和“技”对应的就是“道”与“器”。“艺”可以达与“道”,成之为体,“技”则为制“器”之法,成之为用而已。“书法是书写汉字的方法”显然不符合美学家的胃口。于是有了“书法是汉字书写为载体的视觉艺术”,“书法是艺术地书写汉字的方法”,“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书法是线条艺术”,“书法是有意味的形式”等等。这样总算把书法由“方法”上升到了“艺术”,这样,在理论家的眼里,书法成了“视觉艺术”、“造型艺术”、“时空交叉艺术”——总之,书法总算是艺术了。
    由于杂务烦冗,行文至此,停笔已有些时日。五一放假,回工作室,偶然读到近期《书法导报》上发表的沈鹏先生“精英班”讲稿展写于09年2月的关于书法的文化身份的文章。沈先生也从“有意味的形式”立论,称书法是文化现象是因为书法是艺术使然,又一次提到了书法的艺术身份。这也引发我写完我的思考的冲动。
    当然,在当代,已没有人会质疑书法的艺术身份了。确实,书法具有艺术的某些特质,按现有的艺术的界定,将书法视为艺术是没有多大问题的。我也并不反对将书法视为艺术,甚至还乐见其成。
    然而,书法只能以艺术的名份才能列于文化之下么?是为艺术是书法的文化性的必要条件么?
    书法史告诉我们,我们现在视为艺术品的很多书法作品,当初身份,只是一件件的实用文书,是时间淘洗掉了它们的实用性沉淀下其艺术性而已。所以,很长时间里,书法本不是艺术,至少不是纯粹的艺术。所以书法作为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应该不仅仅是因为其是艺术,甚至我们可以稍微极端一点地看,书法之所以被视为文化现象,很大程度是因为它是有众多的中国传统“手艺”的实用的“技”,只是书法这门“手艺”与文化活动关系密切,是中国古代文人的必备“手艺”,这门“手艺”除了实用以外还给文人带来了“游于艺”的乐趣,所以它更受到历代文人的青睐,进而推动它由“技”进乎“艺”甚至达于“道”而已。因此,作为文化现象的书法,是艺术,又不纯然只是为艺术而艺术(art for art)的艺术。书法不能仅仅是用毛笔把设计、排布好的汉字刷出来,更不能涂出来。书法作品当然也不应该是用毛笔排出来的水墨线条构成。当代的书法作品也应该是有当代艺术思想、视野的书写者的笔墨的自然流露,应该是真情感的载体。当代的书法不是不要艺术的构思,而是应将构思溶于自然地书写之中,不是不要思想和言说,而不能活生生地告诉欣赏者,我在搞书法,我在搞艺术,而是要通过作品娓娓述说,当代生活和艺术的刺激,我感受到了,有所体悟,用书写表达出来。
    我是说,当代的书法,得是艺术,不过得有自然书写的含蓄与文雅——“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是也。
(2009年5月4草就于锦江之读书随处净土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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