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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民:中国大陆的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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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1 00:0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少民:中国大陆的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

作者:李少民


总而言之,中国经济落后的原因,是制度问题。人口增加过多过快会加剧制度所造成的问题。在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抑制人口增长,只能减缓制度所造成的问题,但不会从根本上消除这些问题。


  作者系普林斯顿大学人口学博士,现为美国欧道明大学(Old Dominion University)讲座教授

  【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是现代人口学的发源地。本文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作者在该校所作博士论文[1]的缩写,并于当年发表[2]。文中对中国的人口理论和政策有所评论,当时不曾引起注意。如今二十五年过去,中国正开始调整人口政策 。但本文对中国人口问题的分析和政策,和现行的“二胎化”并不一样。听听不同的观点和建议,对于政策选择总是更为有利。所以这篇文章大概会引起有关读者的兴趣。

  一、 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

  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人口学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一个主要理论问题。究竟人口的增长对经济的发展起积极的作用,还是消极的作用,历来有两派观点。悲观论者这认为,人口的过快的增长,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这一学派的代表,首推马尔萨斯(Malthus)。马尔萨斯是一位受过严格逻辑训练的学者,其人口论基本上是一个演绎逻辑的系统;虽然马氏也十分注意“经验”的搜集,但由于社会科学的一些方法与原理在当时仍未成熟,使得他的理论在两个世纪以后显得像是编造出来的“故事”。马尔萨斯从“食色性也”的大前提出发,加上若干假设之后,依赖演绎逻辑来完成论证。这些假设中最重要的有两项,一是关于粮食的生产,一是关于人口成长。马氏认为,粮食生产系以算数级数(arithmetic ratio)增加,而人口成长则以几何级数(geometric ratio)增加,两者之作用,则有边际生产或工资率的递减,使经济发展减缓,产生抑制的机制,从而限制人口的持续增长[3]。马尔萨斯认为这法则是永远不变的。当时的其他经济学家,如李嘉图(Ricardo)和亚当• 斯密(Adam Smith),亦持类似看法。

  而乐观主义者则认为,人口的增加意味着对市场需求及人力资源的增加。更重要的是,意味着天才的增加,智力、知识,以及发明创造的增加。而只要社会制度合理,这些增加所带来的社会总财富的增加一定会超过人口增加的速度,故人口增加有助于经济发展。

  乐观主义者之代表人物,有库兹涅茨(Kuznets), 西蒙(Simon)等人。西蒙为其代表作题名为《最根本的资源》[4]。顾名思义,乃认为人口是经济发展的最终资源;而库兹涅茨在1960年的观点亦颇具代表性。他讲到:“对于平均产出影响最大的,当然莫过与于既有的知识水平……如果天才与智能人士占人口比重不变,则人口成长带来更多促成知识累积的人,进而影响经济生产。”

  回顾历史的人口经济发展的资料,我们发现,以上两种观点均失之偏颇。各国的人口历史,既有与乐观论者的理论吻合者,亦不乏被悲观论者言中之实例。故纵观历史,横观当今世界人口的发展,人口与经济的关系,既非一概如乐观主义者之描述;亦非如悲观主义之预言,并无一个一般性的理论可涵盖所有国家之经验。于是晚期则有修正主义派之出现[5]。他们认为,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并无一般性的正相关或负相关,而需依据各国不同的情况作具体分析。在短期内(即从出生婴儿到长成劳动力的时间内),生育率的增加会使非劳动人口的比重增加,而这一增加对经济有两种可能的影响。一种可能是:由于只消费、不生产的人口的增加,使全社会的人均消费降低,并使储蓄率降低,从而使投资降低;另一种可能是:消费人口的增加使市场扩大,使投资的预期收益提高,使经济发展加快。对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分析表明,由于这些国家资本短缺,对消费品的需求的提高并不能刺激投资(因社会中无过剩的游资),故以上第一种可能性出现的机会较大。在这些贫穷国家中,生育率的降低在短期内有助于投资的增加,但增加的幅度并非像人们预期的那样显著。

  人口增加对经济发展的长期的影响,则不像短期影响那样容易分析。因为在长期中,新增加的人口会长成劳动人口,而劳动人口的增加,虽然有可能使平均工资率相对于资本利润率下降,但劳动力人口的增加对于社会总财富量的影响,则需视具体社会情况而定。

  近来还有一些学者,从福利经济学的外部效应(externalities)理论出发,讨论人口问题[6]。他们认为,在一个生儿育女的费用(上学,医疗,就业等)不完全由父母负担,而颇大一部分由社会(即所有纳税人)负担时,其他人的利益便会因有的公民多生孩子而受影响。这种由个人的仅仅是直接涉及他本人的经济利益的行为而引起的对社会公众的间接的、并非通过市场的经济影响,被称之为“外部效应”。对这类人口问题的解决,是完善财产权的界定,健全市场制度,并由政府用经济手段(生育税等)减少生育行为的外部效应。

  以上大致为人口学界对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讨论概要。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讨论常常忽略以下两点。

  一是在历史上,人口集中曾促进经济发展。人口的集中,是所谓“城市”的基础。而城市的发展则是现代经济起飞的必经之路。人口的集中,使得交通,生产,贸易,广告宣传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成本大大降低。当然,人口集中也会有许多随之而来的问题,如交通堵塞等等。但只要制度合理,人口集中会激发一个社会更快的创新,去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日本、香港和新加坡便是例证。

  二是生育率的提高会导致家庭规模的扩大,而后者则是家庭企业的必要条件。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制度的不完善以及资金的短缺,家庭企业在经济起飞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香港、台湾等〕。由于“血浓于水”的缘故,家庭成员间的经济合作大大减少了雇员、合同、集资时的非生产费用,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这是一种节约,对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作用[7]。

  二、 对中国人口问题的误解

  大凡知道世上有“中国”的人,都知道中国存在着“人口问题”。“那么多人——十一亿人,肯定是问题!”“人口过多,增长过快,使中国经济落后。”这种观点,十分流行。

  但笔者之分析,却发现以上观点,不见得正确。中国大陆育龄妇女的总生育率,一九五O年代平均每位育龄妇女生育六个子女,于一九八O年代则降至平均生育少于三胎,下降速度之快为各国之最。如果生育率下跌确实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则今日大陆的经济水平至少应已跃身于中等国家之列。事实上以一九五二年的币值换算,大陆的平均所得,一九五O年时为104元人民币,历经缓慢成长至一九八O年时为312元,年增加率仅为3.7%,乃为全世界最贫穷的国家之一[8]。中国大陆四十年来经济发展迟缓,主要原因恐怕是经济体制不当,加上政治运动连年不断,而非人口成长太快造成的结果。“人口众多使得经济落后,人口成长太快以至于发展迟滞”,此一观点之所以流行,在大陆成为绝对真理,一是把“人口问题”作为经济发展战略失败的替罪羊,二是不愿接纳私有财产制度与市场经济,而力图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架构下藉减少生育来减少非生产力人口,基本上是一种遮盖贫穷状况的权宜之计。

中国大陆四十年来经济发展迟缓,主要原因恐怕是经济体制不当,加上政治运动连年不断,而非人口成长太快造成的结果。“人口众多使得经济落后,人口成长太快以至于发展迟滞”,此一观点之所以流行,在大陆成为绝对真理,一是把“人口问题”作为经济发展战略失败的替罪羊,二是不愿接纳私有财产制度与市场经济,而力图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架构下藉减少生育来减少非生产力人口,基本上是一种遮盖贫穷状况的权宜之计。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降低生育率,固然可以提高平均所得,但提高的幅度却非常有限。现在使用中国大陆一九七O年至一九七八年间的人口与经济资料予以说明。一九七O年至一九七九年间,经济改革之前,大陆的生育率经历了同期全世界最大幅度的下跌,总生育率自5.81锐降至2.75的水准,年降低率为8%。同期的平均所得,以一九七O年币值计算,从235元人民币值增至328元,年增加率为4%。但是一九八O年至一九八七年,亦即经济改革期间,总生育率停留于2.5的水平上下浮动,没有继续下跌,而平均所得以一九八O年币值计算,却自一九八O年的376元增至一九八七年时为644元,年增加率为8%。

  显然,自一九七九年开始进行的经济改革,才是八十年代经济成长的真正原因,而生育率下跌对经济成长的贡献则远不及经济改革来得重要。

  自一九七O年至一九八七年,十七年大陆人口的平均成长率1.6%,假若未曾实施生育控制,这期间的人口平均年成长率为2.0%则于一九八七年时人口量应为11.7亿,而不是实际上的10.8亿;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平均所得与人口成长率为2%时为597元,比实际上的644元仅减少7.8%。换句话说,人口成长率由未有控制生育时的2.0%降至1.6%,十七年间平均所得每年只提高0.4%。再进一步而言,一九五三年至一九八七年间大陆人口自5.9亿增加为10.8亿,年成长率降低到1.8%,假若大陆实行更有效的生育控制使人口年成长率降低至1.5%的水准,则一九八七年时人口应为9.8亿,而若其他条件不变,三十四年间每年人口成长率由1.8%降至为1.5%,换算所得平均增加仅为0.3%而已。此地需注意所谓“更有效的”生育控制,如果不是自一九五O年反右运动与大跃进而中断[9],后者因引起国际广泛批评而于最近开始松弛,显然就其政治、社会与经济制度而言,在生育控制方面更大幅度努力所带来的利益是相当贫乏的。

  总而言之,中国经济落后的原因,是制度问题。人口增加过多过快会加剧制度所造成的问题。在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抑制人口增长,只能减缓制度所造成的问题,但不会从根本上消除这些问题。

  三、中国人口真正的问题

  那么,中国大陆是否存在人口问题呢?可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察。从福利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中国大陆的“人口问题”,主要是产权不分明导致“外部效应”十分严重的结果。在一个私有财产受到法律明确保护的社会中,生男生女乃是个别家庭的私事,抚养子女的费用均由父母的所得中支付,而不是与社会上其他人一起均摊,其“外部效应”即使存在也较为微弱,所以“人口问题”并不存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制度发达的国家,不仅私有财产受到完善保障,而且所得水平高,多生孩子给他人所增添的负担不很明显,不会构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因而政府没有理由制定人口政策来管理个人的生育行为。

  只有在市场经济不发达而私有财产不受保障的社会中,个人的生育行为才有可能转化为社会的负担。中国大陆的经济十分落后,同时实行公有制度,例如,在一些村庄中,一家人多增生一口便会使其他人的利益受到相当大的影响。故在大陆未接受私有财产与市场经济制度以前,政府似有理由以人口政策来干涉个人的生育行为。大陆的政治权利结构虽然是独裁统治的形式,其政府并不像是部队的指挥官只管下命令,而是更像一个家长,整个社会是一个大家庭。由于四十年来几乎一切是公有,也就是政府所有,个人在经济上毫无独立自主的能力,所以政府必须管理每个“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在中国大陆,新生儿没有取得政府的“许可”以前,并不自然成为合法的“小公民”,新生儿若是出生在城市,则需有政府发给的城市户口,这意味着领粮票以及其他配给票,入学以及在该城市就业的权利等;若是生在农村,亦须申请当地户口,方可得到生产队的一份口粮与一份田地。抚养新生儿的许多支出,诸如衣食住行与教育、医疗等均由政府,亦即社会所有成员的税负来承担,故每多生的一胎在长成为劳动力之前,均会使其他成员所能支配的消费额减少,政府理所当然要控制个人的生育行为。

  从人口的宏观动态的角度来看,人口总量、增长速度、以及年龄结构等,亦可能造成“人口问题”。人口总数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之影响,如前所述,众说不一。许多人口密度颇高的国家,经济发展亦甚快;然而亦有若干反例。即使一个政府经过周密科学研究,认为人口总量过大,企图将其缩小时,我们亦应该认识到人口之总量并非一朝一夕所形成,而是长期演进之结果,故不可能被一个控制人口的政策立即改变。任何力图在短期内减少人口的政策措施,均是不切实际的,且会造成年龄结构之不合理分布。

  然而,人口的年龄结构(即各年龄的人口数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对一个社会的发展,影响颇大。每年的出生数的大起大落,造成各岁的人口分布比重相差悬殊,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不利的影响,概因社会的,经济的基础设施、结构、固定资产不能随这种出生数的大起大落而随时增加或减少。当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进入学校及工作市场时,由于这些部门不能立即扩大,故会拥挤不堪,不能接受容纳全部高峰人口;当生育低潮中出生的人口进入上述部门时,又会造成大量的闲置资本(教室、校舍等)、闲置技术人才(如教师),造成浪费。在中国,由于政府政策的多变及失误,造成人口年龄结构的不正常:一九五O年代批判马寅初,从而鼓励多生;一九五O年代末的政策失误而引起大饥荒,生育降到历史最低点。一九六六年“文化革命”的爆发,又使翌年的生育率下降。以上的各次政治运动与经济动荡,使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背离正常人口应有的分布。例如,一九六八年的七岁人口(为一九六一年饥谨中所生)仅有1030万,每个小学平均接受11个新生;一九七一年的七岁人口(为一九六四年生育高峰所生)遽增至2480万,而每个小学平均涌入35名新生[10]。上述讨论表明,中国存在着两类人口问题。一类是由于产权界定混乱不合理,使“外部效应”加剧而产生的;第二类系宏观人口问题,亦是由于政治运动、经济动荡造成的。故若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人口问题,则有赖于恢复私有制,发展经济

 发展市场经济与私有财产制度,不仅有利于经济成长,也有助于生育率继续下降。一方面私有制度与市场经济越发达则生育的“外部效应”越相对减弱,生儿育女乃得转化为个人或家庭的私事,不再影响社会利益;生育成本因“外部效应”减弱及时间相对昂贵而增加,节育动机乃得以加强而促进节育行为。另一方面经济改革强化家庭经济之作用,使劳动人口的生产力大幅度提升,减轻政府抚养老幼依赖人口的负担,人口成长本身便不再成其为“问题”。当然上述改革需产生理想结果,人口成长“问题”才能获得适当的解决,而中国大陆现状则离理想尚远,经济生产因公有制而停滞不前,生育的“外部效应”甚为显著,人口基数巨大,人均收入极低。在这样的情况下,若坐等经济、政治变革的来临,而建立健全的私有制度和自由市场经济,再等合理的制度与经济的发展来自行解决人口问题,显然是“远水救不了近火”。现实地看,我们认为在私有制度与私有经济建立之前,中国确实要实行一个人口控制政策,以减轻中国的人口问题。

  四、 固定年出生数的人口政策

  本着上述思想,笔者在普林斯顿大学攻读人口学时,针对大陆的情况提出固定年出生数的人口政策,并以此为题撰写博士论文。

  固定年出生数(A constant stream of births)的政策,是一个通过调节、力图保证每年的出生数固定在一个常数(constant)上的人口政策。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人口学家为中国大陆所设计的人口政策,均以妇女终生生育率为依据(如“生一胎”政策、“生两胎”政策、“生男为止”政策等),还没有人提出固定年出生数的人口政策。

  固定年出生数的人口政策有以下几个优点。

  第一,它是克服年龄结构的起落,使整个人口年龄的分布合理的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只要每年有大致同样数量的婴儿出生,那末过去人口年龄结构的非正常起落便不会影响出生数而影响未来人口年龄结构。

  第二,它是使人口趋向静态(stationarity)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任何一个合理的宏观人口目标,都力图使人口达到静态,而避免时起时落的波动。若一国人口能够长期维持固定年出生数,那么其最终数量(the ultimate size)则是该人口的出生时平均余命(life expectancy at birth)与年出生数的乘积。例如,假定中国大陆在今后50~100年中出生时平均余命为70岁,若每年出生数为2千万,则最终人口数为14亿。

  第三,固定年出生数的人口政策与以往的“每对夫妇只生两个”、“每对夫妇只生一个”不同,它仅仅对全社会每年的出生数加以限制,并未对每对夫妇一生生多少子女加以规定。这是该政策的最大优点。

  若要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只需控制每年的总出生数。而每年的总出生数可以看成是由当年的所有妇女的平均生育子女数决定的。而当年的所有妇女的平均生育子女数又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一是妇女的终生生育子女数,二是妇女生育子女的速率(即生育间隔)。用一个简单的数学式来表达,就是:

  (当年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妇女终生平均生育子女数)×(生育速率) (1)

  式(1)的政策含义是,若想降低年出生率(即减小等式左边的数),并不一定要减小等式右边的第一个变量——妇女终生平均生育子女数。减低第二个变量——生育速率——也可达到降低年出生率的目标。大陆的“一胎化”政策,是仅仅通过控制右边第一个变量——控制妇女终生生育子女数为手段的,这样会使个人的生育意愿受到颇大的限制。而式(1)告诉我们,只要所有妇女能放慢生育速度,拉长生育间隔,那末她们可以有较大的自由选择一生生几个子女,而同时使每年的总出生率保持较低的水平。根据上述分析,笔者为大陆设计了年出生数为2千万,而每代妇女终生平均可生2.2胎的人口政策。当人口数相对多的一代妇女进入生育高峰年龄时,为了不超过两千万的年出生数,这代妇女必须降低生育速率(即晚生、长间隔),但她们终生还是可以生2.2胎的。

  根据这个设计,笔者用计算机对该政策进行了模拟。结果表明,这个政策比现行的“一胎化”合理可行。在模拟时,笔者假定每年出生数为二千万,这样最终人口为14亿,而在2OOO年时为12.2亿,与大陆官方目标基本吻合。同时我们假定每代妇女都可以平均生2.2胎,这意味着所有的有生育能力的妇女都可以生两胎,而且还有31%的妇女可以生两胎以上。

  实行这一政策的关键,是要根据大小不同的群(cohort)妇女数,促使人们晚生育(对数量大的一代人),或允许人们稍早生育(对数量小的一代人)。例如,计算结果表明,从1988年起,平均生育年龄(这是一个测量生育速度的指标)要逐年增高,从26、27岁上下一直增加到2OO7年的30、31岁左右,然后当所有数量大的几代妇女都退出生育期后,再稍有降低。而总人口的增长速度,则与每位妇女只生一胎、但可以早生的政策差不多;到2OOO年,人口数量为12.3亿;到2035年,人口达到14.2亿,而后有所下降,最终稳定在14亿左右。

  这一政策的最明显的优点,是允许个人在生育选择上有较大的自由,使每位妇女不至于只生一个子女,故此政策还可克服一胎化政策下所造成的家庭结构的破坏(4个祖父母,2个父母,一个子女),老年抚养的危机,亲属概念的消失,独生子女的心理问题,以及农村包产到户、发展家庭企业后劳力短缺等一系列问题。而维持一个稳定的年出生数,消除人口年龄结构的起落,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亦有颇大的好处。

  五、 结论

  以上讨论指出人口学文献中有关人口增长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自马尔萨斯开始就有两种不同的见解,一是悲观的有害论,另一则为乐观的有利论。两者互相争论莫衷一是,经验资料的考察却不能支持任何一种观点。笔者倾向于接受第三种观点,认为人口成长与经济发展并不存在有一般性、能适用于不同社会的关系;人口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视经济制度与时间空间不同而有差异。我们的考察说明人口成长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前者只能在的经济制度不合理的情况下使经济发展更为迟缓。降低人口的增长也许可以减低低度开发国家的贫穷程度,却不能使这些国家的经济与生活水平真正提高。就长期而言,人口变动可能带动许多社会变迁,例如涂尔干强调人口增加与集中促成社会分工之发展,因而引起生产技术与生产力之提升[11]。在某些条件下,社会经济制度会因人口增长而产生积极的调适,使得人类生活的各个层面,如家庭,价值与技术等均有改变,从而缓和或甚至于消弥人口增长可能带来的“问题”,而这些变迁本身可能才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发展中国家与其专注于人口增长的“问题”,不如因势利导直接投入这些变迁条件的设立或改变,不惑于表面现象的威胁与掩饰,则能创造真实而且长期的发展。

而就中国而言,人口增长并非中国经济落后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政治经济制度不合理造成的。但在现阶段,中国仍然需要一个人口政策,来控制人口的增长,以减轻制度所造成的问题。但我们主张一个比“一胎化”温和的、过渡性的政策。同时我们也认为控制的手段应为经济手段(如奖金、罚款、缴税等)为主,同时应参考地区性的婴儿死亡率调整控制强度,而不宜采取强制性、全面性的一胎化措施;由于每个人生育子女的愿望的强度不同,一些人宁愿牺牲较高的经济利益来换取生育子女的机会。故全国强制只准生一个孩子的政策不但产生明显的不公平结果,也剥夺了一些人选择“养儿防老”、宁愿付出较高代价以求多生子女的权利。

  [1] Li , Shaomin. A Constant Stream of Births, Ph.D. Dissertatio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1988.

  [2]李少民 《大陆的人口控制与政治经济改革》(《大陆问题研究月刊》第30卷,第10期, 1988。)

  [3] Malthus, Robert. 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 As It Affects the Future Improvement of the Society, London: J. Johnson, 1798. 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 A View of Its Past and Present Effects on Human Happiness, London: J. Johnson, 1826.

  [4] Simon, Julian L. The Ultimate Resourc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1. Kuznets, Simon. Population Change and Aggregate Output, pp.324-51,in NBER Series, Demographic and Economic Change in Developed Countrie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0.

  [5] Birdsall, Nancy. “Chapter 12, Economic Approaches to Population growth,” Handbook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 Amsterdam: N H P&C,North Nolland, Vol. 1,1988.

  [6] Preston, Samuel H. “Are the Economic Consequences of Population Growth a Sound Basis for Population Policy”, pp.67-95,in J. A. Menken(ed.) World Population and U.S. Policy, New York: Norton and Companies, 1986.

  [7] 张五常 《没有兄弟姐妹的社会》(《中国的前途》香港:信报,1989。)

  [8] Li , Shaomin. A Constant Stream of Births, Ph.D. Dissertatio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1988.

  [9] Chen, Pi-chao & Andrienne Kols. “Population and Birth Planning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opulation Report 10, J 578-619, 1982.

  [10] 《中国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6。《中国教育年鉴》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

  [11] Dukheim, Emile. The 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 New York : Free Press, Esterlin, Richard A.,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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