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语文之路 董一菲 按语:董一菲,语文特级教师,牡丹江市第二中学校长助理,牡丹江师范学院名誉教授,黑龙江省青语会副理事长。曾参加骨干教师首届国家级培训,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牡丹江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牡丹江市语文学科带头人,市优秀中青年专家,首届 “丹江名师”,东北三省“十佳”语文教师,全国首届“十佳”教改新星。黑龙江省优秀教师。曾被《中学语文》、《中学语文教学通讯》、《语文世界》《中学语文教学参考》等期刊作为封面(封二)人物介绍,并在语文学科专业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近年来曾赴北京、上海、南京、扬州、深圳、贵阳、郑州、杭州等几十个城市做报告、观摩课。著有《紫陌红尘拂面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董一菲讲语文》(语文出版社)。 一 我在姥姥家—巴彦的小县城,度过了我的童年时代。姥姥家在解放前是开中药铺的,规模不是很大,糊口而已。姥爷是一个谨小慎微的小生意人,他的话很少,却十分慈祥。姥姥自幼没了母亲,少了一份约束,也多了一份干练和坚决,在大家庭没分家的时候,姥姥就是家里主事的长媳,孝敬公婆,和妯娌和睦相处。婚丧嫁娶,年节祭祀,指挥若定。 我寄居在姥姥家,“赖”在姥姥家六年。是座上宾,是开心果,更是无法无天地反客为主,有时难免刁蛮。 姥姥娇惯女孩子,姥姥的五个姑娘出嫁前没有一个会做饭的。姥姥说:“姑娘找了婆家要做一辈子饭,在娘家就得享清福。” “姑娘要娇养,”姥姥有自己的育女经。她自己自然要受累,炕上剪子地下刀,她风风火火,麻麻利利,嘴一份,手一份。 姥姥大字不识,却对知识充满了向往,姥姥心灵手巧,喜欢听说书,听了就不忘,讲起“古”来一套一套的。姥姥品品评一个人,品评一件事,总是有眉有眼,有声音,有气味,有温度,那形象就像在眼前。 就是现在有时候遇见一个人,如果说不清鼻子、眼睛、嘴长啥样,妈妈就会说,“你姥姥最会品人的长相了。”她在就好了。 姥姥给了我最任情任性的童年,有人说,每个人的精神成长都可以追溯到他的童年。 我到姥姥家的时候,三姨、四姨、老姨,还没出嫁,老舅还没娶亲,一家子大人,就我这么一个孩子,其乐融融。外加住对门的吴姥爷、吴老舅、吴老姨。姥姥是最会处街坊、处邻居的,更何况是同用一个外屋地(东北的厨房)、锅对锅的近邻了。姥姥人缘好,是因为她心肠好,她喜欢帮人家。 吴姥爷是湖南人,是个老红军。他曾经娶了巴彦县最漂亮最风流的小寡妇,为此他的县长被拿下,后半生只能作个“草民”,可是他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痴情并没有换来爱情的忠贞相守,那个女人和别人私奔了,留下了三岁的吴老舅(关生)和尚在襁褓中的吴老姨(吴丫蛋)。 吴姥爷不会做东北菜,他拿惯了枪的手怎么也拿不好针,拉扯两个孩子有多难呵!姥姥帮着他,做了好吃的端过去,多贪几个黑熬几宵夜就多出了两套棉鞋和棉衣。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孩子也就一天天地长大。 吴老舅和吴老姨也并没有觉得缺失母爱,他们俩就在不知不觉中和姥姥的孩子们一起长大。上学的时候,吴老舅和四姨一班,吴老姨和老姨一班,他们叫姥姥“王娘”,有时就干脆把姓省了直称“娘”。 老舅说我是“美帝国主义”,别说还真有点像,那时候,我很“小资”,甚至有点“贵族”,只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没有这个词,老舅给我的外号很有时代特色。 姥姥惯孩子。于是全家一呼百应都变着法娇惯我。 在姥姥家我从未“自然睡”,也从未“自然醒”,入睡要由各路舅舅和姨扛在肩上悠来荡去。巴彦城小,主街道东西各有一个排楼,从姥姥家几步就到了主街道,我睡午觉前还要“视察”民情,必须在街上逛逛,姨或舅扛着我口里还要吆喝着“卖狗肉喽!卖狗肉喽!今天不买明天臭喽!”我瞪着乌黑的眼珠东瞧西看,也许都到东西牌楼了,累了才肯谁去。醒了一定要哭,哭不是因为不舒服,而是一种提示,一种宣言,于是会冲过若干人哄着,“哭”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姥姥喜欢花花草草,她不太会侍弄蔬菜,前后院子除了花就是果树。我在姥姥的小花院里照了一张相,穿着大姨给我做的“布拉吉”,扎着冲天辫,对着镜头毫无遮拦的大笑。那时候,好像是三四岁,真是阳光灿烂的日子,是在姥姥的蜜罐里泡大的刁丫头。 姥姥一家的日子,现在想来是清苦的,姥爷一个人上班,养活一大家子。可是姥姥给我的除了幸福还是幸福。 我有一个很大很大的透明玻璃罐子,里面从来都是装得满满的水果糖,红的绿的……小朋友都没有,住在前面那条街的大姨家的表哥表姐也没有。少一颗,姥爷下班就会捎回来补上。 我有一个盒子,盒子里有用手绢包的绿豆糕,放在被架底下隐秘的地方,那个年月,这是一般的孩子不曾拥有过的奢侈的点心。 我只吃五分钱的冰棍。对三分钱的冰棍是不屑的。巴彦县那个卖冰棍的老头儿认识我这个贫嘴的小孩,见到我就拼命地喊“冰棍,五分钱的冰棍!”经常是围上了一帮孩子,他们围着冰棍壶转呵转,悻悻地散去。我牵着姥姥的大襟姗姗来到树荫下,姥姥吧嗒吧嗒地抽烟袋。我吃完一根再吃一根……,姥姥再牵着我的手回家。姥姥是不爱吃冰棍的,小时候我一直这样想。 冬天,在姥姥家用舌头舔着窗户玻璃上的霜花,盼着挑水的送水来,来了好吃浮在水上的冰,又脆又凉,还有点甜。 晚上,姥姥用火盆烤土豆,我趴在炕上看着埋在火盆里的土豆冒白气。好像以后再也没有吃过那么香的土豆。 秋天,果子熟了,姥姥摇树。我和三姨、四姨、老姨、吴老姨一起拣落到草里的山里红,一边拣一边打嘴仗,唧唧喳喳,……人生永远是一场聚了散了的大戏,童年这幅画永不褪色,不知不觉我已人过中年。 巴彦那座封闭、古旧的小城如今也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了,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宁静与古朴。 然而那份笃实、甘甜充满了善良仁爱的生活气息却弥散在我灵魂的深处,让我懂得了爱生活,爱平凡的人,让我这一生都懂得感动,懂得抓住生活中的美,让我能够在平平常常的生活里看到诗意和温情。 姥姥的爱的教育,让我成为一个感情丰富,善感的人,也因此有了某种抒情气质,从而爱语文,爱学生。 二 六岁的时候回到了爸爸妈妈的家。 在北大荒莽莽苍苍的原野,在丰厚肥沃的东北平原,在那片沉睡、蛮荒、大气、苦难、神奇的土地,我生活了六年,那就是我多姿多彩、混沌初开、懵懂而又寂寞、有着些许成长忧伤的少年时代。 在巴彦的姥姥家,我是一个“锦”衣“玉”食,不知忧愁为何物的疯丫头。 回到了爸爸妈妈的家,我立刻升格为长女,成为姐姐,孩子往往在一夜间长大,这话看来有道理。 黑台是北大荒的一个小小的村落,它的名字怪怪的,也是我的第二故乡。她给予了我一片天籁,给予了我启蒙的烛火,也让我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忘不了四季的原野,彻夜流淌着清澈见鱼虾的小河,沧桑无语历经风霜雪雨的老榆树,永远的地平线。金灿灿的麦田和那青涩甘甜的麦香,黄昏黄牛白羊的叫声,那轮如血的残阳,结霜的稻穗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们。 离开了姥姥温暖的怀抱,大自然用她的广袤博大拥抱了我。 人在成长的岁月中如果没能亲近自然的草木,没有聆听过风声雪声虫声总归是遗憾的。 要想成为一个读书人,自然的一课是不可或缺的,要想成为一个教书人,如果没和日月山川、鸟兽虫鱼对过话,课堂也许会缺乏一点生命的灵动。“侣鱼虾,友麋鹿”方能懂得自然和人生,方能将书教活,教出滋味。 少年时代,无数次的俯仰天地,读花问蝶,让我懂得了体验和圆通,懂得了自由和超越。似乎在我精神成长的初始阶段,打量世界的眼光就是诗意和审美的,是一种非逻辑的会通万物的思维,这当然在日后我的语文教学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记,至今仍拙于逻辑与分析。 我是六岁那年开始识字的,妈妈白天上班,晚上教我和妹妹识字,我们识字很快,汉字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不久就开始阅读,读书是我一生的爱好。 妈妈上大学学的是理科,对文学却一往情深,使得我们经常忘记她的理科出身。她嗜书成癖,几乎无书不读,“十年浩劫”,文化百花园寸草不生,她居然把《科学动态》当成日常读物,津津有味。 她现在年纪大了,眼睛花得厉害,还是手不释卷,爱书弥坚。 妈妈给了我对书的爱,对文字的爱。她行不言之教,身教胜于言教。 于是,只要有书,我和妹妹就会安静下来,世界就会渐渐隐去。 老舅对我妈妈的最高评价是:“二姐养了两个爱读书,有书卷气的女儿。” 其实,从妈妈那儿秉承的不仅是书卷气,还有作为女孩的那份自立自强。 妈妈在事业上精益求精,自强不息,无论是做中学教师,还是做中专教师,无论是教化学还是教生物,还是教那些形形色色的专业课,她都是一个深受学生欢迎和爱< xmlnamespace prefix ="st1"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 ffice:smarttags" />戴的好老师。 姥姥用糖娇惯我,妈妈用书滋养我。 对文字对文学的敏感来自这段岁月。 爸爸妈妈是这个小小村落的两对大学生之一,这种比较特殊的被“边缘化”的身份,得以使我可以用少年的眼睛打量农民的生活,可以审视,可以谛听,可以凝望。虽然我所有的邻居、玩伴、同学差不多都是农民子弟。 我看见他们在满是苍蝇的厨房喝玉米粥,我看见佝偻的老人长年卧在没有炕席的土炕上,我看见那些衣衫褴褛的哥哥姐姐带着一丝不挂的弟弟妹妹到处疯跑。 我看见过一个粗暴的丈夫痛打他贤惠老实的妻子,我听说为了一份财礼那个英俊的民兵连长只好独身一人,他们家负债累累,老母亲得了严重的肺病无钱医治,弟弟妹妹一大串,活下去的粮都没有,就更不用说财礼了。 一个王姓的家里,一连生了九个女儿,个个如花似玉,仙女一般,可是个个红颜薄命,红颜薄命呵,因为着某些“权贵”的觊觎。 我少年的心中有一缕缕挥之不去的哀伤,为这厚道的农民。 朴实…… 苦难…… 悲惨的农民…… 我从懂事起就生活在农村,对农民的注视使我心生悲悯,懂得什么是天下苍生,皇天后土。 田间地头有最热辣最直白的情话,桑间濮上有民族最古老的根。 “草根情结”给我的精神打上了终身的烙印。 有人说,我的语文教学优雅,有点贵族气,我摇摇头不以为然。我脚踏在黑土地上,生过根发过芽。我的语文课有温度,有热度,那就是爱,对生活的爱,对底层人的爱。“因为懂得,所以悲哀”的爱,优雅是镜花水月而已。贵族气和我就更不搭调了。 少年的时候,我拾过荒地,拣过粪,因为要强,家里又没有男孩子,我总是要比同伴舍得出力气,背过大袋大袋的野菜,把小小的人罩在里面,只看见两条腿在移动。看见的人都要赞美“这孩子真能吃苦,真能干”心里就莫大的满足。在农村,这就是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背过像小山一样的麦秸和豆秸。冬天在雪地里拾粪,很多时候觉得自己已融入这片土地,这种价值体系中。 爸爸妈妈在那里生活了很多年,和黑台的农民的生活方式还是“和而不同”,正是这许多的“和而不同”才使得我有机会超拔和审视,保持某种角度的唯美和诗意。 在北大荒的农村最怕过的就是秋天和冬天的傍晚,天黑得早,黑得快。风摇晃着院子里空空的果树枝,和远处呼啸的北风应和着,愈发凄厉怕人。 点起昏黄的油灯,静听妈妈归来的足音,北大荒的夜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 我至今怕黑夜,不敢独居,每次外出讲课都要支吾道出。 暗夜,那细细的拉得很长很大的视觉和听觉折磨着我,也催生着某种敏感和情怀,那一刻我的心通太初,遗世独立。姥姥给我讲的童话、神话、民间故事一一复活在我的幻觉里。 三 我的启蒙老师是岳淑珍老师。岳老师高高的个子,眼睛大而明亮,皮肤略有点黑,她的表情是严肃的。整体看起来就是一个端庄而严厉的老师,当时她有三十五六岁的年纪。 那时正处在“文革”后期,整个社会的价值标准就是男女平等,女子要不爱红装爱武装,且能顶半边天。漂亮而又有点刚性的积极向上的女子就是我们的偶像。 岳老师漂亮、爽利,书教得好,我第一眼看见她就喜欢她。 也许是英雄相惜吧,岳老师对我也是钟爱有加。开学第一天她就在众多的孩子中发现了我,指着我说:“这位同学,你来当班长!”于是,我的脖子上就挎了两把钥匙,一把是家里的房门钥匙,一把是教室的门钥匙,我神气得像士兵挎着一把枪。 黑台小学是一溜红砖瓦房,有些教室的墙已经裂开了大口子,即使这样教室还严重不够,因此小学低年级要三班倒。 我就是在这一年学会做饭的。因为上学时间和妈妈的上班时间不同步,要想吃上饭就必须学会做饭。我不仅做三餐饭,还学会打扫房间。后来当班主任,班级所在的教室必须十分整洁,地面要刷得没有一点污垢,拖布的摆放要有一定之规,粉笔盒都要天天刷洗擦拭,各种帘子和真花假花热热闹闹。 这恐怕也就是所说的“幼工”,我的整洁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岳老师激发了我的潜质,使我成为一个责任心极强,上进心极强,荣誉感极强甚至有点虚荣的孩子,在我灵魂深处,占绝对主流的便是那份积极的“入世”精神。 不喜欢冷嘲、牢骚、颓废与荒诞,总是以积极的乐观的甚至是浪漫诗意的态度面对现实人生,这和我的启蒙老师对我的坚定不移的正统的教育不无关系。 我是一个“敬业”的大班长,一个小孩子没有什么眼界更没有风度可言,总是一味地用教鞭敲桌子,把眼瞪得很大。根本不懂得什么“不怒自威”,更不懂得女孩应该温柔和妩媚。 这也难怪,当时优秀的女性形象都来自“样板戏”,李铁梅高举着红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阿庆嫂凛然不可侵犯,痛骂胡传奎、刁德一,骂得他们越发委琐,越发獐头鼠目;吴琼花的人生座右铭是“打不死就跑”。 少年时代对崇高对英雄的憧憬与向往奠定了某种不可更改的价值取向。我的一位数学同事说过:“喜欢听你讲语文课,你一开口,我就觉得这世界太美好了!” 这也许就是某种信仰,我坚信,乌云遮不住太阳,相信正义的力量,相信正直永远会战胜邪恶,好人一定会消灭坏人。 于是就唯美,就诗意。我是个浪漫主义者,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积极浪漫主义者。 因为生活,因为亲人,师长在我人之初的阶段,在我的心灵深处铺就了厚厚的阳光底色。 我太珍惜别人说个“好”了,为了这个“好”字,我付出多少辛苦都无怨无悔。 选三好学生,要在黑板画“正”字,那每一个笔画都像画在我心上,我的心激动地狂跳就要蹦出来了。少年时光,我没有一丝冲淡与超然,酷爱荣誉,视荣誉为生命,现在看这种成长很极端,甚至有点病态,却也促成了我向着阳光长大长大。我不允许自己第二,只能第一。 喜欢做抛头露面的事,喜欢在全校的批判会上发言,喜欢“讲用”,喜欢在所有的劳动中和男孩子一样不怕脏不怕累,在那个村落,那样的一群农村孩子中间。 对“又红又专”的“红”字特别感兴趣,最大的理想就是将来成为黑台大队的铁姑娘队长,那种“三过家门而不入”,从来不把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的女铁人。拿一把镐或是一把锹在工地上长住,吃一口冰冷的馒头就一把雪那种苦行僧式的生活令我神往。 岳老师培养我这颗幼苗的办法是:第一,拼命地树威信,不遗余力。她只是当众表扬我,从未批评过我。我曾经十分错误地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缺点。这种自信和自负让我有点儿膨胀,在那样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年龄中,这种教育还是利大于弊的。第二,岳老师对我绝对放权。这在很大的程度上锻炼了我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怎么能让我们的班级的同学更团结呢?怎么能让我们班级更进步呢?其实在读小学的时候,我就是“孩子王”了,再淘气的孩子也听我的,这种影响力一直保持到初中毕业。第三,岳老师给我压了许多担子,给了许多机会。每个月全校都要开批判会,每次开会,其他班级都要换代表发言,我们班没换过人,一直是我。感谢“四人帮”很快就倒台了,否则我都不知道我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那种假模假式的说大话空话自以为是的女干部? 岳老师教会我的是上进、好强、独立、以大局为重,这为日后我成为一名优秀的语文教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我家到黑台小学有两条路,一条是大路,一条是小路。大路是黑台唯一的一条主街道,两边都是民居房舍,以草房居多,家家户户,袅袅炊烟,鸡鸣狗吠,走大路看世俗百态,村里人家。走小路就要穿过农田,玉米地、黄豆地,主要是水稻地。一路追着蝴蝶、蜻蜓、蚂蚱、瓢虫跑,真是一段太美太诗意的生活。 四 因为爱花爱草爱小动物,爱小鸡小鸭,邻居的姜婶说:“这孩子将来会有一大群孩子。”这是姜婶对我的赞美和祝福,可惜,我没赶上多子多福的时代。幸运的是我当了老师,天天和孩子打交道。 刚刚当班主任,有一种热恋的感觉,梦里都是学生的影子。和学生认真地生气,认真地吵嘴,学生平等地惹我生气。 记得有一次三个男孩子淘气,我一气之下要找家长,这三个臭小子居然骑自行车走了三十多公里,跑到温春去找我,请求我原谅,然后再骑自行车回来。记得那是一年的冬天,天上飘着雪,地上有一层厚厚的冰雪,学生是那么在意我的感受,就像我在意他们的感受一样。 那时的孩子也能吃苦,也敢作敢为,近二十年过去了,孩子们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今年春节和刚上大二的这届孩子聊天,发现仅仅三年,仅差一届,学生又有新的变化,越发自我,越发没时间读书了,压力越发大了。 女子十八无丑女,男子十八无丑男。站在讲台上挨个地瞧过去,觉得哪一个都那么清新稚嫩可爱。 教了二十年的书,送走了十届毕业生。暴风雨般的教育激情化作了云卷雪落,化作更绵长更细腻更深沉的情感。 刚刚在实验中学当老师的时候,教初中二年级的两个班的语文,天天批周记,天天讲诗歌鉴赏,天天自习课去辅导。有一天兴致勃勃地抱着一摞周记本到班级,有几个不怀好意的臭小子喊“物理作业还没写完呢!”我抱着那摞周记本转身回到办公室,趴在办公桌上就开始哭。觉得这个委屈呀,真是有说不完的无尽幽怨。“难道语文不比物理重要吗?如果不练笔,不从周记练起能写好文章吗?不知好赖的东西!我在周记上写的评语一点都不比你们写的少,有啥了不起?那么不给我面子!” 班主任刘秀文老师看到此景,面沉似水,杀气腾腾地冲进班级,“骂”他们个日月无光,我破涕为笑,又重新被请到班级,讲那“十分重要的”的周记。 现在看到青年教师和学生闹别扭,真是又羡慕又嫉妒,我早已无须这样“吵吵闹闹”了,可是也有一种难言的失落。 和学生相处难道也分热恋期、磨合期、蜜月期和眼前的波澜不惊、云淡风轻期。 我已经有四年不做班主任了,很羡慕那些一直在班主任岗位上工作的老班主任。我们校就有一位数学特级教师——杨玉满老师,今天六十六岁了,仍然把班主任工作做得叱咤风云。 班主任对一个教师的爱心和精力都是一种考验。我翻翻口袋,这两样珍宝已不足以支付对青春的呵护,无法支付一场风花雪月的关乎生命的成长。 记得九八级文科班的王君芳(现在她早已在上海的新闻媒体工作)写过一篇非常生动的文章叫《三刻拍案惊奇》,写的是我的轶事。 这当然是十三年前的事,十三年前我还算年轻,总想得到学生的认可尊重。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高三的学生还在寒假补课。我正讲得投入,讲得陶醉,班级的一个男孩子忽然很不开心,也许是心情不好,也许是因为那么浪漫的元宵节还要上课。我还口口声声地说:“中国的情人节就应该是上元,这一天皇帝与庶民同乐,太平公主就是这一天在灯火阑珊处,在蓦然回首间和薛绍电光石火的。在温柔的夜,皎洁的明月,在遥遥的春的脚步声中,花灯齐放,红烛高照,要多浪漫有多浪漫,要多自由有多自由,要多奔放有多奔放。正月十五是中国的情人节,有诗为证‘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那个男孩子说“为什么不是七夕呀,就应该是七夕,你讲错了,我看过这方面的资料。” 如果是现在这根本就不是问题,求同存异呗,十三年前可不行,我还“年少”,火气很大,更不懂得变通。我耐着性子又讲了一遍,那个男孩仍然不依不饶。全班同学都放下了手中的笔,怀着各种心情看我怎样收拾残局。 而我用的正是那个年龄段的教师所能采取的最充满戏剧性的方式,推动情节发展,我抓那个男孩子宽大的金属质地的铅笔盒,一边阐述“义理”,一边摔这只铅笔盒。据说,我一气呵成四十分钟挟天风带海雨,男孩子终于哭了,铅笔盒遍体鳞伤,我胜利了。 现在想来,我“虽胜犹败”,当时我还自鸣得意,“小样,臭小子,还敢跟我辩论!”多么霸道,多么强权,多么粗暴。当然,这个男孩子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那也绝对不是不打不相识,还是他宽宏大度,不计前嫌。 庄子说“大辩淡淡,小辩閒閒 ”。真理还需要和一个孩子连拍带嚷的讲四十分钟吗? 2004年,全学年自由选课,选我课的学生800人之多,我在全校最大的电教室上课,800人很难组织。我是高二(22)班的班主任,我们班集结全学年大部分淘小子,淘小子头领王新舒就在我们班,他一向有组织才能,一呼百应。情急之下,我对坐在前排的王新舒说:“你到台上给老师坐镇。” 新舒坐在台子上,眼观鼻鼻观口,眼皮都没抬一下,下面鸦呵雀呵一时无声。稍有杂音,也要过很久,新舒才会站起来,慢慢地向后走走就又折回讲台上来,既不金刚怒目,也绝不吹胡子瞪眼,全场秩序井然。 说真的,那次我很震撼,我作为教师的修为还赶不上一个十七岁的孩子。 “临大事要有静色”这真是好境界,而我正是个性情中人,喜怒一定要形于色。 三岁看到老呵,新舒大四实习时就在天津的工地上做工长,率领一百多个农民工搞工程,当然这里也不乏有所谓的地痞无赖,他都游刃有余从容面对。 新舒的女朋友是我另一个学生,她美丽,聪颖,温和,同济大学毕业,然后留法,为新舒她放弃在法国优厚的工作待遇回国。现在他们在北京工作,就要结婚了。 不管怎么说他们的爱情都要几分郎才女貌、英雄美人的味道,浪漫而传奇。新舒给我留下不能忘怀的印象,还是那个端坐在讲台上的波澜不惊的少年。 她的女朋友好眼力,新舒淘气仗义,更重要的是他的气魄,他的帅才。 怒不可遏的时候也是打过学生的。 还是那个22班,都快成我心头永远的朱砂痣了。男孩子淘气,女孩子更淘气,他们花样翻新地变着法的大错小错一起犯。他们拔河第一,运动会男生女生都第一,总分还第一,他们能唱能跳能说能写,精力过剩,自然淘气。 他们能听到我千里之外的脚步声。 他们能嗅到我在某处存在的危险气味。 在不易察觉中小说换成了物理题。 一秒钟之前还趴在桌子上睡觉的那位仁兄,现已笑容可掬,貌似恭良在思考问题。 我一出现在教室门口,全班正精神抖擞地学习呢。 唉,当个班主任必须和学生斗智斗勇,还好我还不算智勇双缺。 张伟一米九六的大个子,现已从沈阳体育学院毕业了,2008年奥运会,他还光荣地成为火炬手。 上中学的时候,张伟不爱学文化课,最喜欢上体育老师的训练课,整整一下午就看他这个傻小子在操场上跑来跑去。 “你这样跑下去,真的要变得四肢发达,大脑平滑了。”我对他说。他很虚心地听着,还一如继往。 有一天在教室的门口,我忍无可忍,抡起巴掌打了他一记耳光,最直接的结果是我们两个都愣了,太出乎意料了!间接的结果是这个傻小子从此再也不敢只参加体育训练,不学文化课了。 打人肯定不对,打学生尤其不对。可是我真的打过学生。 张伟每次给我发短信署名都是“那个在操场上傻跑的臭小子张伟。” 当班主任的时候,和学生们一起打雪仗,包饺子,上街义演,开元旦联欢会,变着花样开运动会。 2005级1班曾把各种体的“董’’字贴在班级几十面彩旗上,自号“董家军”,很江湖,很英雄主义。 现在对学生好像不再有那份在意,那份耿耿,那份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了。 还是忘不了2000年两个班的120个孩子,对着火车喊“董一菲,我爱你!”追着火车跑为我送行的那一幕。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想起了司汤达的墓志铭“生活过,思考过,写作过”,那么我呢?我是当过班主任的。 教师永远是与青春同行,与青春作伴的职业,真的很美,很诗意。 五 我有三个孩子,一个是丈夫的三哥的孩子,我们的侄女辛冲;一个是丈夫的外甥的儿子大斌,他称我为小舅奶;一个是我的儿子辛未。 辛冲在我家住了六年读完了初中和高中,如今她已从哈工大博士毕业,在沈阳某大学做教师,今年三月她就要做母亲了。 大斌在我家读了三年高中,考上了武汉的一所大学,后来到澳大利亚读书,现已在墨尔本定居,娶了一个漂亮的能干的湖北姑娘做妻子。 儿子辛未2009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这三个孩子当然都是我的骄傲。 辛冲14岁到我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小丫头,英语字母都不会,从没去过浴池洗过澡,辛冲14岁的时候和我一般高,后来高中毕业的时候,她长到1米70,她故意站在我的身后照镜子,真是欺人太甚!有时还故意搂着我的肩膀撒娇,上大学的时候,有一年寒假她回来,把我拽到镜子前数落到:“你看看你,都胖成什么样子了,赶紧减肥。”我偷眼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心虚地说“是!遵命,姑娘!” 我喜欢管辛冲叫“姑娘”,一来呢,我没有女儿,我需要一个姑娘。二来呢,辛冲只比我小十四岁,我很有成就感。 我和辛冲去逛商店,人家会问,“你们是娘俩?不像啊!你们是姐俩?更不像!”猜不着才好呢!我和辛冲谁也不理他们。 辛冲到我家,我虚岁28岁,真是年轻得无知无畏,居然敢带一个初中生,现在想想都后怕。 辛冲这个丫头聪明,学习很有方法,不久,她就轻轻松松地名列前茅了,她尤喜熬夜睡懒觉,很像知识分子。我早起早睡,九点钟眼皮就打架,像个农民。 早晨起来,做好一家人的饭,给辛冲装上饭盒,我们就各自上班上学。 我梳了十六年的“小姐式”(一种齐齐的短发),辛冲每周还要负责给我吹头发,她的手很巧。 在她长得没有那么高的时候,我们俩就换衣服穿。 我还发明了一种“美食”,在我们没有时间做晚饭的时候充饥,那时候我连着四年教高三,每周有三个晚自习,晚上九点才到家。如果辛冲的老叔还有应酬,我就把挂面用清水煮好,同时煮上两只鸡蛋,然后拌面,加各种调料和冰箱所存的任何几种蔬菜,然后我俩狼吞虎咽,然后心满意足散去,她去她的房间学习,我回我的房间睡觉。 我和辛冲经常想念这种带有往昔岁月味道的面,经常要复习回味,辛冲管它叫“老婶面”。 辛冲的数学好,英语好,学文科的她,历史和政治不好,她是1999年参加高考的,居然需要补习历史,我请我的哥们给她专门上历史课,高考破天荒地考了108分,满分是120分。 六年的时光并不短暂,也是我生命年华中很美好的时光。物质生活拮据,工作压力大,可是我们将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辛冲的妈妈对辛冲说:“你越来越像你老婶了,就会傻乎乎的乐!”这是我的天性,天性就是乐观。乐观是什么?乐观是面对生活的重压,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时,还能乐呵呵,这才是乐观。衣食无忧,养尊处优的时候才肯高兴,那叫什么乐观。 妹妹看看我的生活说:“你是冰山上的雪莲,雪越多天越冷,开得愈艳。”我知道她这是心疼我。 辛冲来的时候,我70多岁的婆婆还住在我家,我儿子二周岁半,这是常住人口,周末另一个在体校读书的侄儿辛龙还要来改善生活,只有六十多平方米的房子。 时而,我炒几个菜和辛龙对饮,唠点想说的话,说是对饮,我沾酒就差不多醉了,要的是那份心情。辛龙今年38岁了,在青岛,已有了一双儿女。 此外,我们家还有那些说不定哪天就闯来的“屯亲”,辛冲说:“老婶,哪天,我把咱家的门上贴上‘客满’吧。”为这儿,我俩又笑半天,婆婆看看我俩,她觉得莫名其妙,“你俩不知道愁挺荒。”有什么愁的,有什么可愁的,愁又能怎样,照样高高兴兴的上班。 丈夫的老家那个村里,有一个饱读诗书的老高头儿(我当然叫他高大爷,只是村里的人都叫他老高头儿,他的真名大家似乎都忘了),村里头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请他看看,过年的时候,全村每家每户的春联都由他来写,据说他读过私塾,读过“四书五经”。 大学毕业的那年暑假,我跟丈夫回他的家乡,遇见了这个大名如雷贯耳的高老爷子,我极其敬畏地忙不迭地恭恭敬敬的给他鞠一躬。其实我怕他考我写毛笔字,也怕他让我填格律诗,这个我都不会。 老高头对我婆婆讲,也逢人便讲,“老四可娶个好媳妇,看人家城里的孩子,多懂礼数,见到我这个农村糟老头还鞠躬,是个心眼好使的姑娘!” 其实高老爷子有所不知,我就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在农村长大的丫头。 农村那些事,我熟悉着呢!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在我的许多同龄人无忧无虑的享受生活的时候,我们家是上有老下有小,正在闯生活的关呢? 每次回婆婆家,我的大姑姐都要打量我一番,然后发话说:“我说他小舅母,这么一大家子拖累你,你怎么不见老呢?”这回轮到我拽着她的手不放了:“大姐,大姐,你说的是真的,我真的不见老,太好了!太好了!” 我可不光只会傻笑,我要是扳起脸来训人,那也是相当厉害。 辛冲高二的时候,有恋爱的迹象,我对她的老叔发号施令:“同志!麻烦你闪开,我要给辛冲过堂。”她的老叔支支吾吾地说:“外面下着雨呢,你让我到哪去?我就藏在屋里,不听行吗?”“不行!少找借口,我一会儿训上了瘾,小心殃及池鱼。” 他连忙逃走,临出门还有点不放心,“哥们,嘴下留情!”据说我损起人来嘴像“小刀片”,嗖嗖嗖,遍体鳞伤。 当然辛冲同学体无完肤,眼泪像断线的珠子,没有这两下子,还敢给人当老婶当监护人,哼! 辛冲一口气读完了本科和硕士就不想再读博士了,她爸爸和妈妈说:“女孩家,这就不错了,不读就不读吧。” 我说:“辛冲,你如果不读完博士,不去优雅地做个大学教师,咱俩一刀两断。” 从此我不接她电话,直到她说:“老婶,别生气了,我读。”我才和她恢复邦交。 我和辛冲只要一见面就唧唧喳喳有唠不完的话。 辛冲硕士研究生毕业想结婚,她的男朋友是她的同学,一个1米85的英俊的湖南小伙子。辛冲的爸爸妈妈说“可不能结婚呢!村子里的人要笑话呢!姑娘还念着博士呢!” 我又坚决给辛冲做主:“今年五一就办婚礼,你都二十六岁了,结婚是人权。”辛冲爸妈说:“听你老婶的。”辛冲的老叔讽刺我,“就愿意给人家做主。” 辛冲结婚穿的是红裙子,喜气洋洋,辛未参加了他姐姐的婚礼沾了喜气,期中考试考了学年第二名,是他高中时代的最好成绩。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如果我们没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没有把自己家族的孩子教育好,还要无奈地说:“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这终究不是一个好老师。 辛冲高中毕业两年,大斌就来了。 我在老辛家岁数小,辈分大,一结婚就成了四奶奶,四姥姥,小舅奶。 早年的时候回家过春节,看见中年的亲戚就称阿姨,被丈夫制止,“别瞎叫人,她是咱们家的远房亲戚,论理该管你叫四婶。”真不习惯,不过,感觉还真好! 周虎子是大姑姐的儿子,是大斌的爸爸,周虎子和他的小舅也就是我丈夫,是一起吃着我婆婆的奶长大的。周虎子比丈夫年长几个月,高中毕业就到银行工作了,他这个小舅读完中专,读大学,作为外甥的周虎子没少接济他那个穷学生小舅。 既然有了辛冲那个成功的案例(辛冲是那个村里同届的孩子中唯一的大学生,就更不用说以后的博士了),我好像找不出恰当的理由拒绝,只好咬咬牙说“好吧,周虎子!” 大斌是一个生机勃勃、精力过剩、不淘气都白瞎了的男孩。 住在我家里,起初他道高一尺,我就要魔高一丈。结果,他对他的班主任大红说:“我小舅奶太厉害了,我蒙不了她。” 这孩子,他忘了我是干什么的了,跟我玩此等小把戏,太嫩了点。 大斌在班级当班长,他能领着班级同学学习,也能领着班级大闹天宫,他是帅才。他笑起来阳光灿烂,尤其擅长忽悠小姑娘。 大斌迷恋一切时尚名牌,津津乐道,乐此不疲。 大斌的字很娟秀,像出自一个乖巧的女孩子之手。我经常说:“大斌啊,大斌!你如果像你的字一样乖巧,小舅奶多省心啊!”他反唇相讥:“我要是那么不男人,你该多操心!”弄得我无语。 前几天,我收拾书房还发现大斌的一个笔记本,笔记本的扉页上不知道是哪个心仪他的女孩写的“求,只求,他日江水,只载春光不载愁;愿,只愿明朝相逢,只羡鸳鸯不羡仙。”我哑然失笑。 墨尔本现在是夏天吧!大斌会是个幸福的人。 大斌经常给我打电话,通电话最长的一次是四个小时,直到我的手机发热发烫直到没电。 大斌男孩子气足,小时候“散养”惯了,他学习坐不住板凳,智商不是问题,学习习惯难改。 有时他也和我讲,在老家的小县城怎样称王称霸,怎样打群架,我要不露痕迹不露声色地引导他,如果我的立场太鲜明了,他就不再和我讲了,沉默是令我们难堪的事。 大斌有吸烟的坏毛病,上初中就养成了,我时而在某一个隐秘的地方发现他私藏的香烟和火机,他就无奈地说:“小舅奶,这儿你也能找到!你是科克博?你在中央情报局干过?”我说:“大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你还是戒烟吧,要不影响你长个了!一身烟味没小姑娘喜欢了!”“小舅奶,这你就不懂了,没烟味小姑娘才不喜欢呢!” 大斌聪明,在我所在的学校,他从不轻举妄动,从不出大格。和许多老师私交甚好,也包括管德育的校长,小小年纪就表现出良好的社交和沟通能力。 有一次弄江湖义气,在学校吃了点小亏,他没跟我讲,回来闷闷不乐。那时候,我正当班主任,我私下里对我们班的也是全校学生的“老大”王新舒说:“你去看看,给大斌挽回点面子。”我知道我这么做一点儿都不像老师,可是我是家长,我不能看到我们家的小伙子受委屈。 有一段大斌跟我玩“昼伏夜出”,大斌在我们家的时候,我们家的那套房子有一百六十多平米,纵深很深,大斌住外间,他后半夜趁我们都睡熟了,他悄悄地溜出去,黎明返回。久而久之,还是被我发现了,我还是故伎重演,把大斌的小舅爷屏退。这一次我没像教训辛冲那样,毕竟男孩和女孩的教育方法有所不同。我一言不发,拿起家最粗的擀面杖,实行“杖刑”,然后我说:“你自己说,你错在哪儿?”大斌的小舅爷说:“你也太虎了!”我说“我手里有准,我就是要煞煞他的邪气!” 自从大斌来,我就雇了一个钟点工,帮助我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干家务。既然生活条件已有好转,还是应该给自己一点生活的余裕,另外孩子们正在长身体的时候,毕竟一日三餐很重要。 宋姐给我们做钟点工已经十年整了,我们相处得像一家人似的。 男孩子总是立事晚,大斌上了大学懂事多了,也爱学习了,2005年我去武汉讲课去看他,他成熟了,对自己的未来也很有想法。 后来他顺利地通过了雅斯,顺利地考取了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顺利地毕业,娶了一个美丽的新娘,在南半球定居了,从此真是与家人天各一方。 大斌的婚礼办得很典雅,当司仪宣布新郎拥抱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不爱落泪的我哭了,大斌走得太远了。 儿子辛未从一出生我就开始“教育”他,总是想,小猫小狗训练久了都通人气呢,更何况人呢!儿子两岁半长驻姥姥家,姥姥更是不遗余力地打造她的宝贝外孙,儿子小学四年级被遣送回我们家,我开始扮演“严母”角色。儿子每到大考便有不同凡响的表现,中考、高考都超常发挥。 儿子和他辛冲姐最好,总有说不完的话。 儿子高考报志愿,我呼呼大睡,他们姐俩在网络上密谋。 儿子报考了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一举考中,和他的辛冲姐学同一专业,儿子的姥爷说:“太好了,我外孙可以借势发展了!” 我曾经有一次小病大养,辛冲辛未各拉着我的一只胳膊痛哭流涕。 看着这一儿一女,我好不得意。 近年来,偶尔和丈夫回他的老家,一定是座上客,丈夫打趣说:“如果在咱们家选人大代表你肯定会选上。” 其实这是因为我真真实实地为家里的许多人付出过。 六 2008年经由江苏省语文特级教师李震兄长推荐,我成为“名师讲语文系列丛书”的作者中的一员。 交稿子的时候,李震兄长问:“一菲,你的教学风格是什么?”“我的教学风格……”我一时语塞。“特级教师总应该是有自己的特色的。” “那还是叫诗意语文吧!”“诗意语文”是我2000年在一篇文章中的一个说法,从理论到实践还都没十分成形。 在语文不断地被功利化、被技术化、被习题化,被肢解,被扭曲,被现实的烟火烤灼得面目全非的时候,让语文流淌着诗意,没什么不好。 诗意语文当然不是语文的全部,但至少它强调凸显了语文已经遗失和正在快速遗失的部分。 寒假我和2009年毕业的两个文科班的学生谈三年前的语文课,谈班级读书的风气,谈她们现如今在大学的发展,谈语文对她们情感和生命的滋养,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三年前的这届孩子还是能读书,还是会读书,甚至以读书为乐的,只要我在语文课上提到一部书,她们就相视,就会心。然后去买书,读书,有至少二十几个孩子的阅读习惯非常好,阅读量也非常大。文学、美学、诗歌、哲学、军事、历史,甚至宗教,这些领域他们都涉猎,即使上了高三在任何一个孩子的书包里都可以找到品位不凡的课外书。 因为他们的童年、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时间还没被榨干,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从容阅读。 素质教育喊得越久,孩子的书包就越沉,应试教育就愈发变本加厉,这真是悖论。 仅是三年之差,孩子的书底、课外的阅读就再一次大规模地缩水,我在我现在所教的高二理科实验班做过调查,没有完整地读过两本以上课外书的孩子大有人在。 这是怎样的悲哀,在以色列、美国、俄罗斯、日本,甚至那个已经破产的冰岛等世界各国争相重视阅读,重视本民族传统文化,关注国民的精神存在的时候,我们的语文教育在大踏步的后退,并且以一种奇怪的速度在下滑,怎能不叫人痛心。 是我们不重视语文教育吗,非也!很多孩子识字提前了,幼儿园就开始识字,开始背诵《三字经》《弟子规》,从小学就开始学习怎样写作文,学习演讲与口才,学习怎样当主持人。 家长越是重视孩子的所谓的语文学习,孩子参加的班越多,孩子的语文往往越差,真是南辕北辙。 语文究其实质是让那些并不懂得语文的人给教坏了,或者说语文让那些懂得语文却又不得不按照错误的方法去教孩子的人给教坏了。 比如:识字是可以提前的,甚至三岁就可以开始,问题是怎么认,认多少,是不是很集中,是不是有一个整体的设计。幼儿园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很多孩子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表面上是认识了几个甚至几十个字,实质上却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因为识字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这种随性的教育是不会有大起色的,弄不好还要浪费了孩子的精力,倒了孩子的胃口,甚至是挫伤了孩子的学习语文的自信心。更可笑的是各种作文班,“汝果要学习,功夫在诗外”,孩子没有阅读量,没有相应的积累和感悟,却要教如何开头,如何结尾,如何过渡,这简直就是对语文的亵渎,对孩子精神的虐杀,“口才”应修内,得先有“肚才”,“腹有诗书气自华”。 每年都要到一些省份去讲课,深感孩子们的语文素质的下降。和一些初中老师交流,他们也很无奈,因为很多学校从初一开始就要进行语文月考,半月考,甚至周考,课考,每次学年要排班级名次,还要和教师的考核挂钩,于是裹挟着教师和学生都进入这个怪圈。语文课早已习题化,考试化,即使个别老师还能够坚守语文的底线,也无法面对家长责难的目光。“我们要的是孩子的语文成绩!”语文是“人”的工程,是讲究“熏陶渐染”的,是润物无声的,是要“文火入味”的,是不能急功近利的,可是语文却走上了“速成”的不归路。 语文教学的习题化,应试化倾向正在下移,原来初中的时候孩子还有余裕用心灵贴近一下语文,现在据说从小学开始就要进行规范化的考试了,许多文质兼美的文本正在被肢解成“考点”。 “语文”从一开始就大火猛攻,语文已成了一锅焦糊的饭。 使我想起中国1958年的大跃进,水稻的亩产量已超过“四万斤”的美丽谎言。 语文正在开放一朵又一朵的谎花。 语文对于人生来说是中药,中药就不是西药,中药讲究的就是慢慢调养,慢是慢点却可医本。 想起了生活在战国乱世冷眼看人生的庄子,他说儒家大声疾呼仁义道德是因为“仁义道德”在消失。 我想我的所谓的“诗意语文”和所有为“诗意语文”大声疾呼身体力行的人们,是因为痛感语文的扭曲和异化。 “诗意语文”是要有书底儿的,无论是语文教师还是学生,这是诗意语文的源头活水。无论是苦读、乐读,还是痴读。为语文开疆拓土,让语文从四十五分课堂窄窄时空延展到更广阔的所在,关乎历史,关乎社会,关乎人生。 其实这是语文分内的事,而却是当下语文教学的某种奢侈。 在某种意义上讲,诗意语文的起点是诗,终点也是诗。 朱光潜先生曾说:“要想养成纯正的文学品味必须从诗歌开始。”读诗诵诗品诗在诗意的语文课堂上占一定的比例的。这一点要求授课教师有一定的课程资源的开发能力,有一定的诗歌品评能力,这是引领学生走向文学殿堂的一条正路。 所谓“终点也是诗”,一切文学,小说、散文、戏剧,在到达一定的境界的时候就会看见诗之光。 诗歌短小精练,情感丰富,用诗歌可以照亮文学,诗歌是语文教学的重中之重,倘若以诗歌来收束语文,语文课将别有洞天。 诗意语文追求美,崇尚感性、感悟与体验。 诗意语文是美的,美的教学语言,美的情思,美的文本,美的教学设计,美是某种诗意的体现。 美绝对不是脱离现实大地虚幻的云朵,而是对现实人生深切的关注,最深情的爱。 诗意语文崇尚感性、感悟与体验,理论是灰色的,而语文之树长青。诗意语文的理性是要通过形象表达出来,没有感悟与体验,学生只能成为“书呆子”“掉书袋”。 语文又何尝不是“心学”,语文就是要培养心地纯正,感情丰富的人。诗意语文始终关注的是“人”。 文学是人学,诗意语文的终极指向是一个人精神的成长。语文教师以生命的热度,对社会对人生对学习的爱,携文学走入学生的心灵世界,浇灌学生的心灵之花。 诗意语文并不排斥理性。 文本的细读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教学流程的安排是理性的,情感的升华,哲理的深化都是理性的。其实诗意也是对理性的“不二法门”,就像太极中的一阴一阳,只是诗意可能在某种意义上更接近语文的本质。 诗意语文追求教学语言的纯青炉火。 理想的诗意语文追求百变的教学语言,典雅处还它个典雅,优美处还它个优美,晓畅处还它个晓畅。贴切、自然、流畅是最高格。沈从文说:“写小说就是贴着人物写。”那么诗意的语文课堂教学语言就要贴着文学形象选择风格。 教学语言的功底不是一日之功 ,须要不断地涵养锤炼。 诗意语文说到底就是要教出语文的本色,要凸显语文的特色。 想起汪曾祺对他少年时代读书的描写:拿一块带筋的酱牛肉或者是一块榨菜,躺在后花园一棵老树横秋的枝杈上读书,读他喜欢的契诃夫、屠格涅夫笔记或者是沈从文的文集。 这是读书的最高境界 :悠然。一点都不局促不仓促,一点都没有外在压迫和阻隔。禅讲求“会心”,用心灵去贴切的阅读是至境。 试想我们的学生,我们的孩子们如果都能够拿一本书悠然而读,在树下,在亭边,在屋宇……那么我们还用讲“诗意语文”这劳什子吗? 然而在这样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尚在发展时期的大国,生存和就业尚有问题的国度,悠然读书又是怎样的白日梦。 中国现当代的大家,体会过读书的悠然之乐并有所造诣,文学素养高的那些大家哪一个不是生活有余裕的人?完美的私塾教育,深厚的家学,深谙语文之道,读书之道的高人的指点,甚至游学海外,这是他们成才的范式。钱钟书饱读诗书,他是著名的书痴,读字典能读得开怀大笑。就不说鲁迅的三味书屋吧,即使他悠然抄古碑的岁月就足以使那些装在肚子里的书内化成思想和情感,足以使他成为大家。 读书要从容,读书心要静,读书是水滴石穿,是濡染,读书也要讲究一个“泡”字。现代人浮躁,现代人不会为一个看不上摸不着的“修身养性”去读书的。认为读书是个“屠龙术”,大家要学的是赚钱术,最好是“点金术”。 于是人们去“泡”吧,去“泡”茶,去“泡”一切能够给人带来感官享受的东西。 很多人认为,学语文最好是像洪七公教给郭靖的降龙十八掌那样,弄几掌先来应急。 语文成了孩子们升学,掌握一种实用技术的一块敲门砖,语文既是敲门砖,敲开大学之门,砖自可以丢了。 既然读书的时间没有,思考的时间就更没有了,龙应台曾经有一段时间每年要有十一个月的时间读书,一个月的时间周游世界思考。 而现代的生活节奏把我们每个人都绑上生活的战车,让我们欲罢不能。 没有语文的人生,精神的世界肯定是一片荒芜。 人们总在追问有用实用,却忘记了“无用之用方是大用”。 语文的有用之用被夸大,其实这是小用,语文的无用之用是关乎人的灵魂的大用却被淡忘。 毋庸讳言,语文是有实用价值、审美价值和道德价值的,三者不可偏废。 我期望天下的孩子都可以悠然地读书。 在诗意的语文中打开天眼成就慧根。 我期望天下的语文教师都可以教孩子真正的语文,那时候云飞雪落,鸢飞鱼跃。 等到春暖,等到花开,等到语文完成理性的回归,我也不再说什么“诗意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