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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申:“获奖”而未得奖的散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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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21:3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许国申:“获奖”而未得奖的散文三篇


  (一)儒侠

  去年四月中旬的一天上午,上完两节课后,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是《满分阅读·高中版》编辑武雅丽老师打来的,约我为“名师秘籍”栏目写一篇稿子。我说我不是名师,也没有“秘籍”,而且不知道有这个刊物,诚难允命。她说“名师秘籍”是栏目名称,不要那么认真,她马上给我寄一本样刊,看后再给她写稿,什么材料,怎么写,自便。

  话说到这份上,我不能不写。五一前夕,我传了一篇稿子过去,选的文章是季羡林先生的,有分析,也有指瑕。季羡林先生是大师级人物,我想指瑕稿一般没人敢发——其实我也希望不发。想不到第二天就接到电话,让我再拟一篇。我只得遵命。六月底,通过编辑剪辑,两稿合一,七月号上见刊了。八月底,我写了一篇下水作文《分享》传给她,马上传来电话,再链接两篇作文。——不久,又见刊了。

  那以后,我对她说,课外读物要有趣味性,要重视批判意识培养。阅读实在没有什么秘籍可以传授,重要的是让学生喜欢,看了以后能够引起思考。学生对“知识”早已“厌食”,技能要在实践中摸索,没有自主倾心而潜心地阅读,什么都是空的。为此,我传给她一篇《牧童诗里说牧童》,并建议开设一个古代笑话专栏,代替无厘头搞笑的版面。她用了《牧童》,并且征得有关领导同意,让我写了一组古代笑话。这组笑话在今年二月开始与读者见面,而后又发了几篇拙作。顺便补充一句,她向我约稿不久,就任主编了。

  今年四月,我去了一信,说起相识一年的事,她告诉我,她不再任主编了,要离开“满高”,以前未用的稿子会转给下一任。听到这个消息,我忽然明白:她这个主编是我给撸的。

  说到这里,读者一定会觉得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去年十月十一日,我在《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上看到三篇文章,忍不住写了一篇《八股文是怎样炼成的》,刊于《中国教师报》,其中引用了北大某博导在《创新作文·初中版》扉页的一段话,损了这位博导的面子。后来,我又写了一篇《中美两篇高考满分作文比较》(刊于《语文教学与研究·教学研究》,后被《中学语文教与学》全文转载),其中又引述了那位博导的一段话。而北大中文系语文教育研究所是这份杂志堂堂的“顾问”,你说《满分阅读》还能用我的稿子吗?大概是武老师不愿屈从,于是,她离开了《满分阅读》。

  过了好长时间,我与她失去了联系。——我只有她的邮箱地址,没有电话,只能给她发邮件。几个月后,她回信了。我问她现在在哪里,她说还在重庆,因为家在重庆。我向她表示歉意,她说没关系,不关你的事。

  我很内疚,又很无奈。我不禁想到了中国历史上很多优秀的女性:秋瑾,刘和珍,张志新……她们都是烈士,为了民族的解放,为了国家的富强,为了坚持真理,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些女性,在我的眼中都是儒侠。正如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中说的,“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历史走进了二十一世纪,流血的斗争终于过去了,但不流血的斗争还在继续,不惧权威、不计得失,勇于为维护他人的说话权利而不惜牺牲自我利益的武老师不也是一个优秀的“儒侠”吗?

  也许有人会说她很傻,一个优秀的主编,为一个从没见过面而在业务上也仅有一年往来的普通教师去职,不值。但我不这么看——她维护的不只是我一个人说话的权利,而是人类“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这话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是多么困难啊!

  儒侠古亦有之,多为男性,但在阴盛阳衰的二十一世纪,中国男性的儒侠可有?

  相关链接:

  南都周刊:诗人黄灿然说有些中国作家现在在国内的声音已非常清晰了,但他要突破汉学家们的音障,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问题是否如作家们所言,您有时候对中国作家的声音视而不见?

  顾彬:中国作家缺少的是英文说的Public Spirit,德文说的Zivilcourage(大致意思为公共精神,不怕自身受到损害而坚持正义的社会责任感--编者注)。

  在美国克林顿总统弹劾案中有这样一个小插曲:国会体会期间,参与弹劾和起诉总统的众议员C与他的妻子一起到住家附近的餐馆吃晚饭。当他们在看菜单时,一位普普通通的女招待走上前去,在众目睽睽之下对众议员C说:“你是一个叛徒,在我们总统的背后捅刀子。”妇侍者因为这一句话而丢了饭碗。可是,她的名字和故事却因此上了全国名家报纸。

  (张菊如《星条旗下感悟美利坚》,东方出版中心出版)

  (二)师范

  我是一个语文教师,从师范的熔炉里出来的,知道“师范”两字的几重含义,但在我的眼中,真正可以称为“师范”的老师并不多,包括我自己,只忝列于“师”而称不上“范”。当然,不多不等于没有,这里只说说浙江教育学院的教授盛海耕老师。

  认识盛老师出于偶然。我这个人很俗,工作呀职称呀丢不下怀,所以一年一度的“继续教育”总是要去的。2004年暑假,我到金华参加“继续教育”,听了盛老师的几节课,觉得他的文章韵律很美,还算有点收获。结束那天,他要求我们每人写一份作业,不管写什么,只要跟他讲的专题有关即可,字数在一千上下。这种作业是官样文章,年年做,收了就扔,大家都很有经验。所以,大家都抱着敷衍的态度,甚至还有乱抄一气的。我不愿抄,喜欢吹毛求疵,就他《画意诗情说采莲》一文中莲藕生长季节的问题提出商榷。没想到开学不久他来信了,说在金华时就粗粗地看过我们的作业,带回杭州又仔细地看了。他在信中热情地肯定我的意见,说他的文章如果结集出版,拟将我的稿子收入附录。

  这样的老师难得一遇。我想他是诗歌教学方面的专家,文章的韵律又那么美,对诗词诵读总该很有研究吧,为什么不把自己多年以来在诗词教学中对遇到的困惑进行的思考写下来征询他的意见呢?于是我匆匆地写了一篇5000多字的题为《诗词诵读漫谈》的稿子寄给他。他很快就回信了,肯定了我的想法,指出了几处笔误,并建议把题目改为“诗词诵读的节奏与语调”,投给《语文学习》。

  我是谦卑而又有几分孤傲的人,知道自己学养浅薄,且不善于说话,总以为《语文学习》的编辑对我这一类人的稿子是不屑一瞥的,何况我的稿子还指出了教材的矛盾,所以投稿以后也没抱多大的希望。出乎意外的是,这篇稿子全文刊发在2005年2月号上。在我寄发《李渤未必陋》(当年5月)以后,编辑还来了约稿信。约稿是李商隐的《李贺小传》备课参考,与我的个人资料(见“本刊部分作者”)一起刊于10月号。同年十二月,拙作“刘邦逃宴”小议》见刊。而后,该刊又发了三篇拙稿,其中被中国人民大学资料复印中心全文转载的是《多读一点鲁迅,少说一点鲁迅》。截至今天,《语文学习》刊发拙稿累计已近20篇。

  盛老师是我的引路人,他的学问是渊博的,他的人格是高尚的。单凭看学生作业这一点,就难能可贵。试问,对于“继续教育”,有几位教师能像他那样尊重学生的劳动呢?就说我们中学教师吧,对学生的作业,尤其是作文,能像他那样认真仔细地看吗?

  作为教师,作为教授,从来都是认为自己正确的多,很难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更难接受学生对自己的批评。要接受学生与己不同的意见,不但要有大度磊落的胸怀,更要有

  在科学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只有具有这种科学的精神,教师才能鼓励学生破除迷信,质疑问难,追寻真理。我们的学生为什么缺乏创新精神?不就是在学校教育中缺乏对于批判精神的鼓励吗?如果教师都能像盛老师一样,学生质疑问难的勇气就会像火山爆发一样冲天而发,还会像现在这般萎顿吗?

  “俯首甘为孺子牛”,教师确实要有一点孺子牛精神,甘做学生向上进步的梯子。如果没有盛老师的热情鼓励与悉心指导,我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绩。

  “师范”,我对你有了更深的理解;“师范”,你是我终生的追求。

  ——谨以此文献给我尊敬的盛海耕老师,并祝他健康长寿!

  (三)分享

  朋友,看到“分享”这个字眼,你一定很高兴:你分点什么给我享受?

  说来惭愧,无论怎么说,我都不是富翁,我拿不出什么让大家都喜欢的东西。在此,我

  只能以这篇短文与你分享,如果你喜欢。

  有人结婚了,分给你两包喜糖,你剥一颗塞进嘴里:真甜!邻居庭院里的葡萄熟了,摘了一串给你,你咬一颗紫红的葡萄:真鲜!

  春日,你和朋友上公园里散步,到野外去踏青,看到鲜艳亮丽的太阳,五彩缤纷的鲜花,如绒如茵的小草,呼吸着清鲜芬芳的空气,听着婉转动听的鸟歌,就会情不自禁地感叹:真爽!

  秋夜,你独自一人在月下漫步——天上明星璀璨,朗月妩媚;身边稻浪起伏,树影婆娑;耳畔轻风悄悄,虫吟叽叽;远处,还有一对恋人的身影,不时地传来一阵阵儿童的嘻笑——这时,你会油然生发一种感觉:真美!

  假日,你游览某一处向往已久的风景名胜,观看一场精彩的球赛;入晚,你在柔和的台灯光下入迷地捧读一本《安徒生童话》,或者躺在舒适的沙发看你喜欢的电视,躺在柔软的席梦思上塞着耳机闭眼欣赏你最喜欢的音乐,……此时,你一定感到非常惬意。

  ——然而,你是否意识到是在“分享”?

  还有一些“分享”,也许先前你在意识里一直没有把它们当作“分享”:跟外国朋友说起书籍,你会自豪地说“造纸术和活字印刷是我们中国人发明的”,等到吃饭,你会说“我们中国的袁隆平可是‘杂交水稻之父’”——你一直“分享”着中国人的伟大创造与民族自豪感;上课时,你听到某语文老师精彩的朗读,历史老师动情的叙述,看到数学老师精密的演算,物理老师纯熟的实验,……还有自己学校自己班级同学在竞赛中获奖,在辩论会上演讲,在文艺会演中演唱,或者在寝室里放上一盆鲜花,给你叙说一个故事,向你推荐一本好书或者一篇好文章,——甚至他们整洁的衣着,文雅的风度,有教养的言行:你一直“分享”身边的人们有意无意地为你做出的劳动和创造,“分享”着学习的快乐和生活的芬芳;“分享”

  着人生的幸福。

  无论是谁,不管你是否有“分享”的意识,从出生到老死,每时每刻都在“分享”中度过:分享着甜蜜,分享着美丽,分享着知识,分享着安闲,分享着幸福,……这些“分享”,有的是物质的,有的是精神的;有的是有限的,有的是无限的。有的是有偿的,有的是无偿的。有的人意识到这一点,他会努力地去争取那些生之不竭取之无禁的无限无偿的精神的“分享”,让自己的性格变得乐观而开朗,让自己的生活充实而美好;而另一些人则往往注目于有限的物质的有偿的“分享”,他们总觉得造物不公,社会不公,分给自己享受的东西太少。尽管自觉地意识到“分享”的人们分享到的有限的物质财富不一定比另一种人多,但

  他们的一生却一定比另一种人更幸福。

  懂得“分享”的人是幸福的,让自己的劳动创造供别人“分享”的人则更幸福。一个虔诚的信佛的老奶奶礼佛归来,必得拿出一些糖果与人分享,谓之“结缘”。看到被“结缘”人高兴地吃着糖果,老奶奶心里当然比吃糖果的人快乐。一个“故事大王”眉飞色舞地给一群人讲故事,看见他们听得津津有味,他心里一定比听众高兴。如果你做了一盘好菜,看到一桌人品尝着,赞叹着,你得到的快乐难道不比吃的人多吗?生活就是这样:施与者永远比

  受比受施者幸福,天堂只能是施与者的故乡。

  朋友,我的这篇短文该结束了,愿你在“分享”中更珍惜“分享”,在一生幸福的“分

  享”中,不时地拿出更多更好的东西来与更多的人们“分享”,好吗?

  后记:

  《儒侠》与《师范》写于六七年前。写完之后,一直睡在我的电脑里。前不久看到《中国散文大系》征文广告,才发了过去。最近两天,我陆续收到这两篇稿子分别入选“女性卷”与“抒情卷”的通知及校样。然而我并不高兴,因为我不想花钱买奖,也不愿自己掏钱印书,虽然这在很多人看来很光荣,可以藉此“流芳千古”。

  其实说起“买”奖的钱,也不能算多——光买书1000多元,去领奖交会务费2280元,加上路费,差不多我一个月的工资。但我觉得“买”奖有辱我的人格,“买”奖与“买”书,都不是光荣,而是耻辱。所以,我拒绝了“买”奖出书,宁可而把它们挂在网上,让喜欢的读者分享。

  《分享》也曾蒙中国散文学会“赐”奖,时间好像是在两年之前。出于同样的理由,我放弃了领奖与出书。

  这两件事对我刺激很大:“文人无行”——这四个字深深地镌刻在我的心上。

  我想:中国散文学会的一伙文人为什么敢这样“肆无忌惮”?

  因为有“国法”撑腰,政府支持。

  ——2009年7月22日,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据说“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出台的又一个重要的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将重点推进的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还有2011年10月2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

  “文化”作为“产业”了,当然要讲“经济效益”。“文化振兴”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都要花大钱,而且还要赚大钱。这大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还有,“文化”与“产业”之间是什么关系?有没有不属于“产业”的“文化”?曹雪芹写《红楼梦》,是不是在从事“文化产业”?诸如之类,不知道人们该不该想,有多少人在想。

  201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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