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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华为什么要自杀??司马迁为什么不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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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3:5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汪仲启:司马迁为什么不自杀?

作者:汪仲启

  小时候一直有个疑问:古时候读书人极重名节,可杀不可辱,但司马迁身受宫刑,忝绝人伦,他为什么不自杀?其实,司马迁并非一开始就有勇气活下去,他几次都要自杀,但最终还是忍辱负重,坚持了下来。其中原因何在?

  为什么我会认为自杀才是司马迁的合理选择呢?

  第一,司马迁是贵族,对贵族来说,尊严比性命更重要。要知道,腐刑固然痛苦,但尤其羞辱。司马迁应不堪其辱而自杀。古代讲,刑不上大夫,主要讲的是肉刑不上大夫,就是要保持贵族的尊严。刑,五刑也:劓(割鼻子)、墨(脸上刺字)、刖(砍脚)、宫(你懂的)、大辟(死刑),记载始于《礼记?曲礼》。这五刑都是肉刑,前四种为残害肢体的刑罚,大辟为死刑,执行方式有砍头、绞、俱五刑(即后世凌迟,宋朝出现凌迟处死)、车裂等许多死法。大夫以上的阶层犯罪,并不是不受处罚,而是刑种和行刑方式区别于庶民,即通常不使用残害肢体的肉刑,但死刑是可以适用的。另外,行刑方式上,大夫贵族犯罪,即便处死刑,也首先选择或劝其自裁,如饮毒酒、自缢等,以保全尸。大夫贵族死刑的行刑地点也有别于庶民,《周礼》说:“士尸诸市,大夫尸诸朝,是大夫有刑。”一般的士处死刑是公开行刑(尸诸市);同姓贵族有罪,则由甸师执行,“戮于朝”(杀死在朝廷),或秘密暗杀于郊野。

  而腐刑是肉刑之极,是所有肉刑中侮辱性最强的刑种,对士大夫来说,遭受腐刑带来的精神伤害,其程度甚至远超过直接处死。孔子也说过,“士可杀,不可辱。”堂堂太史公,相当于今天的国家文史馆馆长,士大夫的代表人物,居然受此奇耻大辱,按理说应自绝于天下,根本没有颜面继续活下去。而且,司马迁家族,世代荣耀,不是一般的暴发户家族。据班固《汉书》“司马迁传”记载,司马氏的先祖(重黎氏)在三皇五帝时期就“世序天地”,到周代改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汉武帝的太史公,他爷爷司马喜,在汉初为五大夫。司马谈自己也曾说:“余先周氏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与虞夏,典天官事。”可见,这是一个世代为官的贵胄望族。按说,为了维护家族荣誉,司马迁应该愤而自杀,而不应该苟活于世。

  对于他所遭受到的奇耻大辱,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也说,遭受腐刑,是所有侮辱中最厉害的一种。“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

  他还说,猛虎在深山,百兽震恐,及在槛阱之中,摇尾而求食。而如今,自己“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箠,幽于圜墙之中”,“当此之时,见狱吏则头枪地,视徒隶则心惕息。”也就是说,猛虎在深山之中,为百兽之王,威震天下,而一旦落入陷阱,则不得不摇尾乞食。自己如今身陷缧绁,见到监狱管理干部就猛磕头,心里哆哆嗦嗦,这种遭遇,实在是精神上的极大打击。可见,司马迁本人对于这种侮辱也是痛心疾首,他的表述如今读来都令人动容。古人重义轻生,想想当年屈原就因为在老板面前不受待见,就投江自杀了,但奇怪的是,司马迁这么一个饱读圣贤诗书的人居然克服了这么大的心理障碍,坚强地活下来了。

  第二,古人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身受宫刑,小鸡鸡没了,可以想见传宗接代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不仅仅是家门不幸,更是应该承担巨大责任的。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司马迁不仅会被族人、邻里、同事看不起,他自己也会看不起自己,从而自暴自弃,愤而自杀。

  无后的后果有多严重呢?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就是说无后是不孝中最不孝的一种,在古代不孝属于“十恶不赦”之罪。而且在古代,无后是婆家休妻的法定理由之一。大家耳熟能详的乐府诗双璧之一《孔雀东南飞》曾记载了刘兰芝与焦仲卿的千古爱情故事,高二时学这首诗颇不理解:刘兰芝那么贤惠、那么美貌、那么勤劳,又没犯什么错误,婆婆为什么要百般刁难她,并一定要休了她?!诗中记载,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kōnghóu),十六诵诗书。……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几乎是没有瑕疵的一个姑娘,而且还夫妻恩爱,婆婆为何执意要退货?诗中的解释就一句,阿母谓府吏:“何乃太区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但全文下来,兰芝并无不守礼节之处,即便是被休之后,依然以礼侍奉婆婆和小姑子。如此奇怪,显得老太太异常蛮横,丝毫不讲道理,意见非常坚决。若不是刘兰芝有硬伤,婆婆是断不至于此的。

  而且,我国古代虽曰夫权、父权社会,但由于男子有纳妾的自由,故对休妻有着严格的限定,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随意休妻(但可以依法纳妾)。但就在法定的休妻理由——“七出”中,就有“无子,去”的明确规定。古代七种法定休妻的理由,在《大戴礼记?本命》中称为“七去”、“七弃”,包括: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注意看,七个休妻理由中,其他六项刘兰芝都是过硬的,唯有可能就是无子。(古代还规定“三不去”,即如下三种情形,无论如何不得休妻:有所取无所归,没娘家了,回不去;与更三年丧,同丈夫守丧三年;前贫贱后富贵,没钱的时候取的糟糠之妻,发家了之后也不能休,比今天好。)注意,“七去三不出”都是古代婚姻法中的法定理由,而不是酌定或伦理要求。

  说这么多,只是为了证明一点:即在古代,无后是非常严重的,是足以造成人们自杀的理由。但奇怪的是,司马迁没有自杀。

  第三,古人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孝经?开宗明义章》就说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意思是:你的身体是父母赐予的,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不能够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顺最基本的要求。所以古人都留长发,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理发那是伤天害理不孝顺的表现。

  大家还记得《三国演义》第十八回“贾文和料敌决胜,夏侯敦拔矢啖睛”中,夏侯惇遭曹性暗算,被射中左眼,夏侯惇大叫一声,急用手拔箭,不料连眼珠子一道拔出来了,乃大呼曰:“父精母血,不可弃也!”这骇人的一幕曾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古人对身体发肤的爱惜如此!夏侯惇一个眼珠子都要吞下去,司马迁命根子都没了,显然要严重许多。而且要注意,司马迁先于夏侯惇数百年,司马迁年代,对身体发肤的爱惜肯定更甚于三国时期。

  那司马迁遭受如此奇耻大辱,而且家族惨遭断绝香火之祸,在古人大面积重义轻生的环境下,他为啥还坚持活下去?

  司马迁是不是怕死呢?司马迁明确否认了自己是因为贪生怕死而苟且偷生的。他说,依据人之常情,没有不贪生怕死的,都舍不得老婆孩子和父母。但他自己,父母死了,兄弟没了,孤身一身,无牵无挂,赤条条死了去更好。自己虽然怯懦(从他为败兵之将李陵冒死仗义执言,为天下苍生冒险写史,秉笔直书来看,他一点都不怯懦,他是大勇君子),但也知道啥值得活,啥不值得活下去。他要不是有不得已之事,何必要遭受这样的残身之辱、牢狱之灾呢。也就是说,司马迁对于生死看得很透彻,并非贪生怕死之徒。(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至激于义理者不然,乃有所不得已也。今仆不幸,早失父母,无兄弟之亲,独身孤立,少卿视仆于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勉焉!仆虽怯懦,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沉溺缧绁之辱哉!)

  世人一般都以勾践(为吴王夫差做仆役,甚至尝其粪便)、韩信(甘受胯下之辱)之流为历史上杰出的“忍小辱而图大业”的奇男子伟丈夫代表,他们能忍小忿而顾大节,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人们认为,司马迁也同勾践、韩信一样,属于能屈能伸的大丈夫。但是,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看到,这已经不是什么小不忍乱大谋的谋略和胸襟问题了。这是一个舍生取义的“义利”问题,司马迁要是活下去,他很有可能被人称作“不义之徒”,会被天下人所耻笑。

  甚至还有人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来说事,说司马迁受刑那是因祸得福,的亏受了刑才写出旷世名著《史记》来,要是没有受到这个大挫折会如何如何,云云。还拿司马迁自己说的文王、韩非等人幽闭发愤的故事,说明司马迁的亏受了刑,否则写不出《史记》一书。我只能说这等人,要么无知,要么无耻,没心没肺,不知羞耻。

  我们来看看司马迁受刑后当时社会上的反应。受刑两年后,司马迁得赦出狱,喜怒无常的汉武帝刘彻又招他做中书令,相当于中央办公厅机要秘书,为皇帝贴身服务。有一天,司马迁正在家中写《史记》,就有人在外面捣乱,有人贴了司马迁的大字报,侮辱他,且看:“鱼跃龙门变成龙,还看鲤鱼雌与雄。假若非雄也非雌,跃上龙门也非龙”。他所遭受的侮辱岂是一般人可以想象,可以承受的?!此事发生后,司马迁的朋友知道了,都竭力反对他继续做官,劝他隐姓埋名,不要再遭受这等耻辱(要司马迁隐姓埋名就相当于他在政治、法律和社会上已经死亡了,只是保留了物理生命在别处偷生而已)。他的朋友们说:“你这个德才兼备的司马迁,为何非要进宫作‘闺阁之臣’,甘受此辱?”

  但是,为完成父亲嘱托的事业,给后人留下信史,为了完成他的《史记》巨著,司马迁坚强的活了下去。当时,司马迁回复他的朋友们说:“不进宫怎知宫庭秘史?不和帝王将相打交道,怎知他们灵魂善恶?不应招,史书又怎生去写?”

  这才是司马迁真正的心迹流露,他的精神支柱实际上正在于这部作品——《史记》。所以说,并不是司马迁受刑之后,他才奋发图强,去写史记的。恰恰相反,他正是为了完成《史记》这部著作,才忍辱负重,坚强地承受着来自所有方面的压力,活下去的。那么司马迁真正在乎的到底是什么?《史记》对他来说为什么如此重要?

  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而且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假如司马迁受死,就像从牛身上拔一根毛一样不值一提,和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对社会没有什么影响。可见对于生死,他早已置之度外,他活下去,完全是为了生死之外的东西。

  其实,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对他为何一定要活下去讲得非常清楚。

  他是在用《史记》续写家族的荣耀。前面说过,司马迁对于遭受腐刑耿耿于怀,感到极大的屈辱,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辱家门的事情。但是他父亲曾经和他说过家族的历史,司马氏世代为皇家史官,倍受恩典,但到他父亲手里似乎有点没落的意思。他父亲说,他们家“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这个话说得非常严重,似乎家族的荣耀到司马谈、司马迁一辈要中断了。

  而且,这一年还发生了一件让司马谈感到非常难过的事情。那一年好大喜功的汉武帝组织一大批人马,赶到泰山去封禅。在帝制时期,封禅是帝国最隆重的典礼,皇帝会带自己信任喜欢的人随从。泰山封禅,不是所有皇帝都能去的,几千年间,在泰山封禅的皇帝也就那么几个。因此称这样的机会为千载难逢的机会并不为过。这么重要的时刻,一般来说史官是不容缺席的,他必须要到场,记载下这当朝盛况。然而遗憾的是,司马谈居然不在随同皇帝前往泰山封禅之列。这让司马谈不光感到在皇帝面前不受待见,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作为史官,却不能参加这样的盛典,实在是有愧于司马家门,有愧于天下。司马谈连连喊“命也夫,命也夫!”显然心里非常难过。司马谈拉着司马迁的手,哭着对司马迁说:“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你后面接了我的班,当了太史,一定要延续祖业啊。
 按照当时的子承父业的继承方法,司马谈死后,司马迁必为太史。司马谈说:“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就是说,一旦司马谈百年,司马迁接班之后,一定要秉承父亲的遗愿,把父亲想写的东西写出来。可以看出,司马谈对司马迁寄予厚望,他非常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光耀门楣,续接祖上的荣光。不要说,父亲的这种期待,肯定让司马迁感到有沉重的责任,司马迁没办法自寻短路,他必须完成父亲的嘱托,这是他作为司马家儿子不容推脱的责任。

  他是在用《史记》继承父亲的遗志。前面我们讲过,孟子曾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一般是对“孝”的正解。按照这种解释,司马迁有理由去死。但是司马迁对于“孝”,有着他自己更深刻的理解。在司马迁看来,孝是有层次的。孝,最基本的层面是照顾好父母,为他们养老送终。中间层次的孝,是要好好工作,报效国家。最高层次的孝,是自己要有所作为,顶天立地。在司马迁看来,扬名后世,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英名,以此给父母挣得荣耀,那才是“孝”最高端、最根本的体现。他父亲教他的原话叫做“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司马迁认为,孝有大小之分,所谓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只能算小孝;扬名立万,光耀门楣,才是大孝。

  司马迁显然是孔子的粉丝,他对孔子的学说和理念深为服膺。司马迁对孝的理解同孔子非常相近。孔子对于那种认为对父母生养死葬就算是孝的观念非常不屑于一顾。有一次,孔子的一个学生子游来问什么是孝。孔子就说,如今大家说起孝,好像能养好父母就是孝了,狗啊马啊,这些动物都能养父母,如果能养就是孝,那人和犬马有什么区别呢?除了养之外,一定要敬重父母。(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又有一次,孔子另一个学生子夏来问孝。孔子就说,不要给父母脸色看就是孝,光喂他吃喂他喝不算是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孔子还有一次说到,所谓孝啊,就是一个人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我们要看他的意愿和动机,看他是否真心对父母好(即“敬”和“色难”);而当他父亲去世了,就要看他的实际行动了。如果他能够遵循父亲的志愿,延续父亲的事业,这就是真正的孝了。(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所以孔子也把孝分为“能养”——“敬”和“色难”——无改于父之道,三个层次。

  前面说过司马谈对司马迁的期待。正是这种对孝的理解,让司马迁决定活下去,继承父亲的遗志,完成父亲的心愿。

  他是在用《史记》追求生命的不朽。司马迁在交代自己忍辱负重的心迹时说,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大者。这其实说的并不仅仅是一个人是否孝顺的问题,而是道出了中国人的心理诉求。“耻辱者,勇之决,立名者,行之极”,遭受耻辱正是司马迁力量的源泉,而有所作为、扬名立万则恰恰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最根本动机。在司马迁看来,耻辱者不能耻辱地死去,更不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洗刷耻辱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荣耀去埋葬它,让荣耀成为耻辱的墓志铭。中国人,特别是中国政治人物,追求的极致,不在于金车玉马,富贵荣华,而是千秋永恒之名。

  有一次上大夫(相当于国务委员)壶遂对司马迁说,孔子在世的时候,没有一个明君赏识孔子的才华,孔子去过那么多地方,都没有地方真正应用孔子的学说,于是孔子只好退而著书立说。孔子写下一部《春秋》,臧否天下之事,虽是空文,但却能论断是非,像帝王之法一样,成为万民的行为标准。你司马迁对照一下自己的处境,应该要比孔子的遭遇好得多,你上头遇明君(明显拍马屁的),下得守职(还有一份固定的工作),图书资料又丰富,条件那么好,不写出点东西来,你怎么对得起自己呢?壶遂的诘问,显然让司马迁招架不住。

  司马迁自己也感到,天将降大任于自己,理应当仁不让。他甚至说,周公死后500年,生了个孔子,如今孔子死了也500年了,理应出一个秉笔春秋的大人物,司马迁认为自己就是这个大人物的不二人选。他立下了“为往圣纪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鸿鹄之志。他要通过写史记,让自己同周公——孔子联系起来,成为彪柄千古的人物。

  他是在用《史记》捍卫史官的职业尊严。司马谈曾告诫司马迁,孔子时代,礼崩乐坏,三代盛景不复再现,但是孔子修经继绝,论《诗》、《书》,作《春秋》,为后世垂范。但孔子没世以后,《春秋》记载的历史就此中断,此后四百余年间没有人写过什么正儿八经的历史了(说明司马谈一辈子也没干啥正事)。如今汉朝经济繁荣,政治统一,形势一片大好,我们作为太史如果不去记载这段历史,就是失职,有愧于太史这个名位。

  司马迁在回答壶遂的诘问时也承认这个情况。汉朝现在正是鼎盛时期,各方面情况欣欣向荣。在这种大好形势下,有才华的人如果不能被国家任用,那是国家、皇帝的耻辱,但是皇帝的英明伟业如果不能广布天下,那也应该是当官的人的罪过。司马迁说,我曾经占着太史公的茅坑不拉屎,好多该记载的东西没有记载,罪过大了!(“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名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可见司马迁有非常强烈的职业荣誉感,他认为,自己应该忠于职守,在太史之位,就要把记述的工作做好。

  这几个方面看下来,我对于司马迁不得不深深的佩服!他尝以周公、孔子自勉,并不是狂妄之举。他在那样困难的情况下,在世人不理解甚至鄙夷的目光中,坚持自己的理想,为了完成《史记》的工作苟且活了下来。可以说,司马迁根本不是为了活而活,他是为了理想而活,为了《史记》而活。《史记》因司马迁而生,司马迁亦因《史记》而永恒。他以55年的残缺不全的生命,实现了自己的永垂不朽。吃喝拉撒的生物过程根本不在司马迁的考虑范围之内,他靠着坚强的毅力,过完了自己伟大的、精神性的一生。

  司马迁也得到了后人极高的评价。对于他的《史记》,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东汉历史学家班固说,自刘向、杨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司马迁)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我国修史,向来遵循“为尊者讳,为长者讳”的传统,特别是论及当朝之事,肯定不能仗义执言,而需要文过饰非。所以,同为史学家的班固说司马迁“不虚美,不隐恶”,不啻于无上的评价。

  班固感叹说,以迁之博物洽闻,而不能以知自全,既陷极刑,幽而发愤,书亦信矣。夫唯《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难矣哉!惺惺相惜之情,溢于言表。

  据《三国志》《魏书?王肃传》记载,曹魏景初年间(237-239),魏明帝曹椒(公元227-229在位)和当时的常侍、秘书监兼崇文观祭酒(相当于秘书长)王肃(195-256)曾有这样一段对话:皇帝问办秘书长说:“司马迁这个人,因为受了汉武帝的刑罚,怀恨在心,所以他史记里写汉武帝的时候,对武帝故意评价很差,这样的做法真的是令人不齿啊!”但是,魏明帝曹椒的秘书长王肃直接告诉皇帝说:“司马迁写东西,实事求是,不会刻意夸大美行,也不会有意掩饰恶性。刘向、杨雄这些人都非常佩服司马迁的史记,认为司马迁的书可以称为实录。当时,汉武帝听说司马迁在写史记,就把其中关于本朝汉景帝、汉孝武帝的部分专门拿过来瞧了瞧。一瞧不要紧,司马迁写史的方法完全出乎皇帝的意料。汉武帝感到司马迁该写东西没有写,把不该写的东西写出来了,对皇帝没有好好地粉饰,对此勃然大怒。削了司马迁的官,还把他关进监狱。到如今,司马迁的史记关于这两部分都只是汉武帝的删节版。后来,司马迁又为李陵上书,结果遭受腐刑。事情很明白,让人不齿的是孝武帝,司马迁没什么毛病。”(帝又问:“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非贬孝武,令人切齿。”对曰:“司马迁记事,不虚美,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汉武帝闻其述《史记》,取孝景及己本纪览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于今此两纪有录无书。后遭李陵本,遂下迁蚕室。此为隐切在孝武,而不在于史迁也。”)

  可见,司马迁已经成为同行甚至社会上仰慕的行为标杆。他们所称道的,不仅仅有司马迁的作品,更有司马迁的为人和精神品格。

  从司马迁的身上,我们能看到太多的正能量。他刚直不阿,为了罪臣李陵可以仗义执言,不惜触犯天颜,以至身陷囹圄。他勇敢精进,为了完成旷古奇书《史记》而忍辱负重,奋笔疾书。他胸襟开阔,从不因自己的不幸遭遇而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他身存大义,为了光耀三代孔孟以来的儒家理想臧否人物,纵横天下。司马迁记述、评价笔下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以客观公正为底色,以端庄的价值观为准绳,忠于大义,忠于内心,不为尊者讳,不为长者讳,更不会出卖文字,以求得荣华富贵。司马迁身上所反映出来的精神品质,历经千年而不过时。司马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中一等一的伟男子。


来源: 共识网-作者赐稿 | 来源日期:2014-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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