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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良华:教育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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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4 17:4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文地址:教育自传1作者:教育现象学

教育自传
刘良华 著

序 3
童年的故事 8
1.乡村生活 9
1.1遥远的乡村 9
1.2我的姐姐妹妹 10
1.3长大不容易 13
2.我的祖父祖母 16
2.1我“爹爹”(上) 16
2.2我“爹爹”(下) 18
2.3我“喇妈” 23
3.我的父亲母亲 24
3.1父亲的智慧 24
3.2不是教训,是关心并帮助 27
3.3母亲的性格 29
做学生的故事 33
4.中小学的故事 34
4.1狮子的性格 34
4.2影响我的“重要他人” 39
4.3“赏识”还是“训斥” 47
5.大学的故事 51
5.1我们的外籍老师Debbie 51
5.2朋友与义人 52
5.3我是怎样对教育学发生兴趣的? 55
6.研究生的故事 58
6.1“行动”的教育研究 58
6.3“回到经典”与“行动研究” 64
6.3身体、直觉与自然:我的学术追求 67
成家立业的故事 82
7.关于爱人和孩子 83
7.1关于爱人 83
7.2自食其力 87
7.3劳动与运动 90
8.我的教学 94
8.1我的教学生活 94
8.2教学的印象 102
8.3我的同行者 107
9.我的学生 112
9.1教育忏悔 112
9.2学生的精神 115
9.3我对学生的几点要求 118
附录:教育自传选读 122
1.“遥远的高三•八班” 123
1.1公车上书 123
1.2十三棍僧 125
1.3不敬师长 127
2.体验“唇舌的授权” 129
2.1 教育故事 129
2.2 个人教育史 130
2.3 教育反思 132
3.“我的教育故事” 133
3.1被老师体罚后立志当一个好老师 134
3.2 两次终身难忘的表扬 135
3.3我选择了没有悬念的人生 138
后记 148















闫学
我一直对以“第一人称”写成的东西保持某种警惕。在我看来,以“第一人称”写成的东西,不管是小说还是散文,只要出现在读者面前,就需要一种勇气,让自己的内心公开亮相的勇气。如果是以“第一人称”写成的“自传”,就成了一种挑战,不是挑战别人,而是挑战自己。我自己也写过不少“第一人称”的东西,因为不够系统完整而不敢称“自传”,只是一个个生活的碎片,但我深知写作的时候,你心里有多少真,你的文字就有多少真;你写作的时候装腔作势,你的文字就令人反胃。有判断能力的读者很容易能够过滤出其中有多少沙子,因为文字本身会道出自己的感觉。
好几次读刘良华的《教育自传》,有时从头读到尾,有时挑挑拣拣地读。其中有过两次一气呵成式阅读。第一次是在2006年的夏天,在杭州酷热的天气里,一气呵成;最后一次是现在——2007年的春天,一气呵成。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某种召唤,吸引我的不仅是一个个生动的教育故事,而是这种言说的方式和态度,它让我感到慰籍和温暖,我迷恋这种感觉。
要多少爱才能成就一个人?在一个人的身上,折射出的是生长环境和人生际遇,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个人禀赋的相辅相成的历史。刘良华的《教育自传》正是这样一部历史。
既然是历史,就需要叙事。刘良华的文笔虽不有意克制,但也绝不随意发表议论。只讲述事实而尽量少议论,他认为这是叙事研究的基本精神,也恰恰是现象学的精神。他的叙事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常常好像只是在叙事,乐在其中,也让读者乐在其中。他极其坦白,让你觉得遮遮掩掩不仅没必要,而且没档次。他叙事完了,就戛然而止,只剩下你笑着发愣。你发着愣,不知不觉就把他的故事想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你就开始感慨。感慨多了,你就有了一些收获。有收获,你就觉得这本书没白读。既然没白读,就想发个善心顺便告诉刘良华,你这本书没白写。
书中的“童年的故事”是我最爱读也最看重的一部分。我总认为一个人不管长成多大的人物,到达一个怎样的地位,他生命的底色永远存在,而且决定了这个人生命的色彩是否和谐,最终能达到一个什么境界。境界和地位不一样。有人身居高位,但境界不高;有人地位卑微,但境界令人景仰。在我的眼里,刘良华是大学教授,地位高,境界也高。这就让人产生了好奇心,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底色”造就了这位当下中国教育界最活跃的人物之一?如果只是睿智也就罢了,偏偏他又勤奋;如果只是坦荡也就罢了,偏偏他又宽容;如果只是热情也就罢了,偏偏他又幽默……
    其实,这些都可以在刘良华的“生活故事”中找到源头。
“爹爹”是中国农村中最常见的一个典型形象。虽然他是刘良华的祖父,是真实的人物,但我依然觉得他具有普遍意义。这是一个腰弯成近乎90度的老人,他的“自强不息”,他对子孙的期望,他的“勤扒苦做”,以及他用文言文骂人的创举,包括他的爱赌博,他的固执与偏见,都让人觉得真实和亲切。“爹爹”总是让我想起另一个老头,那是余华在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中的爷爷;我甚至可以想象出“爹爹”的样貌,那是罗中立笔下的《父亲》,满面皱纹,饱经沧桑。这就是我们的父辈,他们的很多东西渗透了我们的血液,我们在这样的教育中长大。这就注定我们爱戴什么,憎恶什么,可以被什么东西所打动,可以为哪些事情、为哪些人而落泪。刘良华写到他为爹爹落了三次泪,一次是在和爹爹吵架后被他的故事感动;一次是看到爹爹被辛苦劳作折磨得腰弯成90度;一次是爹爹的去世。这恰恰印证了某些东西,让我们无论走向何方,无论命运的洪流把我们冲刷成何等模样,都无法涂改生命的底色。
爹爹“充满悲剧感”的一生,与父亲的厚道与幽默,母亲的善良与豪爽,兄妹间的影响,以及喇妈的“名门闺秀”的气质,都使这一抹生命的底色更加厚重而丰富。我想,这些构成了刘良华生命底色的主色调,父辈与兄弟姐妹身上的优点他都有,缺点也都有,就像他自己说的——家族相似。这可贵的“家族相似”使他成为今天的刘良华:睿智的刘良华,幽默的刘良华,勤奋的刘良华,热情的刘良华,宽容的刘良华,豪爽的刘良华,善良的刘良华,善解人意的刘良华,富有同情心的刘良华,把吃亏当占便宜的刘良华……刘良华成长为今天的刘良华不是偶然的,就像我们绝大多数人的命运一样不是偶然的。
至于“关于爱人”和“关于孩子”中的某些观点与表现,我以为不是“底色”,而是“底色”的某种凸显,是某些因果关系中的“果”。你若相信万事必有因有果,你就会觉得我的判断也遵循了这个规律。
“做学生的故事”与“我的生活故事”一样,都是刘良华的成长故事。如果说,生命中的某些底色无法涂改,那么我们精神的成长更有赖于后来的学习和教育。我们回顾做学生的那些时光,除了有关身体成长的某些标志性事件,我们几乎不曾对自己的身体成长有什么感触,但精神的成长就不一样,一些事件,一些人物,甚至某个细节,某人的某句话,某个不经意的眼神,都会对我们的精神产生影响。在这样的影响中,我们的精神与身体一样慢慢地发育了,长大了。
在这部分内容中,我比较看重刘良华的基础教育故事,即“小学的故事”、“初中的故事”和“高中的故事”。这些故事充满活力,让人更多的从“人”的角度出发去思考问题。相比之下,“硕士研究生的故事”、“博士研究生的故事”更多的是一种对教育理解的转变,“学术”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叙事”。我更愿意看《影响我的“重要他人”》这样的文章,这不仅仅是缘于好奇心,而是每个人的精神成长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他人的影响。这些“他人”有时极为重要,他们影响了人成长的某一个阶段,甚至影响了这个人的一生。影响刘良华的“重要他人”是他的几个老师:一个是小学的胡老师,另外几位是中学老师。胡老师的出现至关重要,他拯救刘良华于水深火热之中,他的信任和器重,空前地增强了刘良华的自信,在胡老师那里,他获得了尊严,用刘良华的话说,就是“农奴翻身”,乃至于“小人得志便猖狂”。也许这就是刘良华认为教师是高危职业的主要原因。我不怀好意地想,如果没有胡老师的出现,还有现在这个站在大学的讲台上其貌不扬、眉飞色舞、口若悬河、妙语连珠的刘良华吗?
另外两个影响刘良华的“重要他人”——王老师和涂老师,都是英语教师。王老师以女性的魅力和高贵的精神气质征服了班上包括刘良华在内的所有学生,乃至于影响了报考大学时专业的选择——很多同学报考了外语系,这个影响不可谓不重要。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刘良华主张中小学多一些“美女老师”。他看重的是老师在精神气质上给予学生的美好影响,而这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在很多时候决定学生的人生道路。而另一位英语老师涂老师则在气质上相形见绌,“上齐下齐,粗脖子,圆腰,整个身体像个吹足了气的塑料袋”。但正是这位“塑料袋”老师,却教会了刘良华最可贵的一点:宽容。我以为“宽容”是人类精神上最重要、最应该拥有的气质之一。宽容的人往往比较幸福,宽容别人就是解放自己,若总怨恨别人,往往惩罚的是自己。这位“长得如此厚重”的涂老师,他送给刘良华的这份礼物也是如此厚重。我曾见有人在刘良华的“教育叙事研究”博客上公然向他发难,刘良华或是泰然处之,或是置之不理,都不曾见他与人发生冲突。他似乎有意在躲避冲突。我想,他不是没有想法,而是他“底色”中的善良和受益于师长的“宽容”使他平心静气,最终赢得了别人的尊重,赢得了自己的尊严。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成了影响别人的“重要他人”。
“大学的故事”中有一篇《我是怎样对教育学发生兴趣的》,一看题目我就发生了兴趣。我发现刘良华对教育学的兴趣来源于苏霍姆林斯基,这一点与我不谋而合。我对教师生涯死心塌地的认定也归因于苏霍姆林斯基,具体说是那本著名的《给教师的建议》。我相信,任何一个读过这本书的教师都无法拒绝苏霍姆林斯基所描写的那个童话般的教育世界。从这个角度看,刘良华和我及大多数教师一样都未能“免俗”。
严格地说,“坐班的日子”写的不是教师的生活。在我的理解中,若不从事教学,没有学生,即使在学校工作,那是职员,不是教师。“我的同事”写的是同事,刘良华明显表达了自己的爱憎。他赞美古老师像骆驼一样可靠而有韧性的品格,反对做“目中无人的土豆老师”。本着“赞美什么就渴望拥有什么”和“厌恶什么就定会远离什么”的原则,我断定刘良华也渴望拥有古老师骆驼一样的美德,也决不会做一个“目中无人的土豆老师”。他一定会修炼得越来越像骆驼,抑或狮子,而不会异化成一枚土豆。
相比之下,我更感兴趣的是“我的教学生活”和“我的学生”这两部分内容。对于教师职业的态度,对于学生的态度,我以为是做老师这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最能反映问题的实质。
在《我为什么想当教师》一文中,刘良华给出了想当教师的初衷,原因很简单:一是摆脱自卑感,二是不再担心考试。这是两种近乎天真的想法,但因为真实而美好,因为没有杂念而让人心生敬意。让别人唱高调去吧,估计刘良华在这方面五音不全。
读《教育忏悔》一文让人心里怦怦直跳,觉得正好应了刘良华的那句话:教师是一种高危职业,它可以成全一个孩子的一生,也可以损害孩子的一生。因此,我觉得《我对学生的几点要求》与《学生的精神》这两篇文章中所体现的一些做法,与刘良华在做中学教师时的“丑闻”形成了一种精神上的因果关系。它告诉我们教师可以这么做,让我们珍惜做教师的权力,恰当地使用自己的权力,最终减少教师生涯中的种种“忏悔”。
与刘良华的第一次见面是在2004年的徐州。我和刘良华受徐州教科所之邀前往讲学。我上了《秋天的怀念》,刘良华做了精彩的报告。因为时间关系,刘良华的报告我只听了一小部分,记住了几个他讲的有趣的故事,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挤牙膏的故事》后来在《教育自传》中读到了。虽然记忆已经模糊,但从全场600多名教师聚精会神听报告的劲头,从那不时爆发出的一阵阵笑声和掌声,说那是一场精彩的报告恐怕不会过分。
当天晚上与刘良华同上了一趟火车,因为主办方没有买到直达终点的票,我们决定上车后补票。我在卧铺车厢安顿好行李,就穿过几节车厢去补票。路过刘良华所在的车厢,就打了招呼一起去补票。可是,补票时却遇到了麻烦:一堆人挤在补票席,因为列车员没有零钱找而陷入了僵局。几个旅客手中都没有零钱,情绪开始焦躁起来。我看看自己手中的钱也需要找零。正在不知所措,刘良华已经替列车员解决了问题:他拿出手中的几枚硬币,分别给了我和两个焦躁的旅客。几个人都得了该找的零钱,心满意足地补了票走了。列车员收了整币,占了便宜少了麻烦又少找了钱,奇怪的是他连一声“谢谢”都没说。
后来我们在车厢坐着谈了很多,拉拉杂杂,不外乎教育这个话题。后来各自回去休息,从此没有再见面。再后来,偶然闯入了刘良华的“教育叙事研究”博客,先是静静地看,后来就忍不住留了言。
现在,刘良华恐怕早已不记得当年火车上那件息事宁人的事了吧。也许,这也是一个教育故事?
合上这本《教育自传》,不知道下次何时再读。来到刘良华的“教育叙事研究”博客,依然是人头攒动,不断有新的回复发上来,旧的回复沉下去。我比较自私,常常潜水却疏于回帖,却又希望别人常去自己的博客回帖。写到这里,看到刘良华刚刚贴上谢新洲的《博客文化:游走在自由与平凡之间》,就觉得天涯若比邻,网络超越了时空。
再看看手边的这本书,忽然很想难为一下自己,按刘良华喜欢的方式吼一声:“姓刘的,你行!”















童年的故事





















1.乡村生活

1.1遥远的乡村

上帝建造乡村,人类建造城市。我的童年在乡村长大。
那时村里穷。贫穷会给生活带来不方便和不安全,但对小孩来说,这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儿童精神接近飞鸟哲学,飞鸟从不播种,但也从来不为食物担忧。儿童唯一的主题是寻找同伴,与同伴游戏,在游戏中寻欢作乐。
这里的村民严格遵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上古习惯。村里有煤油灯,有烛台,但没有电灯,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村民几乎赤贫,但风好,水好,村民很少生病,没有癌症、高血压、非典、猪流感等奇怪的疾病。
家乡的第一个特色是河多、水多、鱼多。
村里随处都是大小河道或湖泊,任何一条河里的水都是洁净清凉的。赶路的时候,渴了,就可以走到河边上,蹲下来,用手捧起来喝几口水,然后继续赶路。
只要有水的地方,就可能有鱼。一阵暴雨之后,雨过天晴,村民就会拿出捉鱼的篓子,把篓子放在水沟或者秧田里,不需要太久,鱼就会钻进篓子里。
家乡的第二个特色是虫鸟多、花多、草多。
春天是不是到了,村民认定的标志是油菜花、燕子、蜜蜂。在油菜花开放的季节,蜜蜂突然从地面冒出来,又钻进墙壁的洞穴里。村里的幼儿会用玻璃瓶堵住蜜蜂洞穴的出口,然后用小木棍轻轻地搔动蜜蜂,蜜蜂受不住,就会从洞里爬出来。
在油菜花开放的季节,燕子会从遥远的地方飞回来。燕子的习惯是低飞,发出轻快简洁的燕语,自由飞入百姓家庭,在村民的墙壁上做窝。村里人认为燕子是有灵性的动物,即使燕子的粪便会弄脏墙壁和地面,但燕子从来不被驱逐。
夏天的标识是成熟的麦子、绿色满满的秧苗、适合游泳的河水、飘香的栀子花和荷花。村里除了桑枣树和桃树,其它果树不多,但各家的菜园里有各类西瓜、甜瓜或香瓜。
村里树少,但草多。村民只在屋前屋后种树,既可以做木料,也可以在夏天纳凉。树不多,却够用,尤其到了夏天,足够成群结队的知了在树枝上停歇、鸣叫。知了的鸣叫是我在童年所能听到的最美好的音乐。成年后,我喜欢安静,讨厌吵闹。但我从来不讨厌知了的叫声。即便在我睡觉的时候,窗外有知了的绵绵不断的鸣叫,我也不会讨厌。
树木之外,更多的是桃花、栀子花、野草、野菜、野花、青苔与草丛。那些花草和青苔每年会准时地出现在乡间的菜园边、田埂上、池塘边、河坝或堤岸上。夏天的太阳快要落下去的傍晚,蜻蜓和蝴蝶就在草丛上面翻飞,水牛在田埂上吃草,旁边站着老人或牧童。到了夜间,总有虫子躲在篱笆幽深处吟唱。青蛙离得远一些,只在池塘或新翻耕的水田里鼓鸣。青蛙的鼓鸣可以维持半夜,下半夜之后,偃旗息鼓。
在青蛙鸣叫的夜晚,鳝鱼和泥鳅会从洞里爬出来乘凉、睡觉。于是,总会有年轻人左手拿桶,右手提着自制的油灯,穿行在新翻耕的水田里。如果运气好,桶里的鳝鱼和泥鳅会多得让全家人吃不完,可以拿到镇上去卖,换回一大堆零钱。
家乡的第三个特点是水稻、小麦多、棉花多。
村里主要种植水稻、小麦和棉花。一年四季,春耕,夏种,秋收,冬藏。村民会在水稻田里种苕子,苕花绽放时又在苕子地里种水稻。村民在棉花地里种小麦,又在小麦田快成熟的时候播种棉耔。乡村的春末夏初最开阔最华美,池塘里有荷叶,荷塘外面就是大片大片的水稻、小麦或棉花。
辛弃疾有诗:“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在家乡,除了没有山,“明月”、“惊鹊”、“清风”、“鸣蝉”、“稻花”、“丰年”、“蛙声”、“星天”、“雨”、“茅店”、“路”、“溪桥”,全有。
美好的乡村,在1983年之后,开始消退。1983年,乡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村里经济富裕了,电灯亮了,电视来了,电话也通了,但人的身体崩溃,情感也崩溃。
河水浑浊了,而且发臭。不再有女人在河边洗衣服,不再有人在河里游泳,不再有人用手舀水喝。
稻虫和棉铃虫也多起来了,为了杀虫,满院子里空气中浮了一层厚厚的“杀虫剂”的农药味。农药毒死了稻虫和棉铃虫,也毒死了燕子、蜜蜂、蝴蝶、蜻蜓和青蛙。青蛙、蜻蜓和蝴蝶死了,蜜蜂少了,麻雀不见了,燕子也不回来了。卡逊以《寂静的春天》警告人类,我的家乡被不幸而言中。
2009年,家乡推行机械化耕作。河湖被填平,祖坟被迁移,种棉花的高地与种水稻的低田,被夷为平地。

1.2我的姐姐妹妹

村里有一帮姑娘。她们几乎都不上学,在家里做家务。
村里的大人们忙于“生产队”的农活,没时间管理这群“大姑娘”,于是,这帮人就成了留守在家里专门负责做饭、扫地、洗衣的女工。
农村向来看重男孩,可实际上那时村里男孩几乎没有什么势力。大人们在公社的稻田棉花田里谈论、炫耀的主题,尽是些我们家那丫头,做的饭香喷喷的、扫的地干净净的、洗的衣服清爽爽的。那丫头在晒衣服前都知道要先把衣服使劲地抖一下。她还知道天黑前把衣服收回来叠好。她叠衣服的时候是对着缝的,“讲究”得很。也没人教她啊,真不知道那丫头是从哪里学会的。
最初是那些在田间“恭腰驼背”地做活的妇女们在同伴之间传播自己家的姑娘如何如何,后来有些做父亲的男人们忍不住了,也开始加入这些话题的讨论。要是谁家里只有儿子没有姑娘,这家的男人心里痒痒,回家之后就把自己最小的儿子打扮成姑娘的样子。要是谁家的姑娘没有学会做饭、扫地洗衣服,这家的大人们就羞愧得很,从“生产队”回家后必用谁家的姑娘如何如何来贬斥他们的女儿。
那样的贬斥几乎没有例外地总是很有效用。几天后,这家的姑娘们也就开始努力把地扫得快要能够舔得起盐来了,把饭做得快要能够送给“何书记”(从外地来到我们村蹲点的书记)吃了,把衣服洗得像用米汤“浆”了似的。
为了能够增进自己做饭做菜的手艺,这帮“大姑娘”也开始谨慎地相互串门,交流她们的经验,以便她们不至于把饭做糊了把菜做得太咸了。有时也从邻居那里借一勺子食盐借两勺子菜油,借东西或者还东西的时候她们都会一半调侃一半认真地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她们之间原本是有竞赛的,各家各户都在比较谁家的姑娘最有出息。但她们并不用担心自己的技术被邻居的同伴偷学了会影响她们在村里的地位,她们之间的竞赛主要是大人们的比较,她们本人只知道谁的技术好谁的性格爽快就找她交往找她做朋友。
串门的结果当然是做饭炒菜的技术越来越好,但还有另外一个效果:她们的交流越来越多,在村里上窜下跳,拉帮结派,逐渐发展成了村里的新势力。村里要是哪个地方发出了清脆爽快的笑声,这里必有一帮聚会的十一、二岁的正在发育而且将近成熟的姑娘。要是哪一天忽然出现了一种新布料、新样式的裤子,那一定是某个姑娘带头购买了布料然后掀起一阵与时尚有关的行动。
那时,我姐姐也差不多十一、二岁。我只有一个姐姐,另有两个妹妹,姊妹四人。
姐姐比我大3岁,性格温和,脾气好,从没见她剧烈地生气也没听她大声和谁大声地吵架。她这样的姐姐当然不具有领导我和两个妹妹的威望。但她实际上还是做了我们姊妹中的领头人,直到她出嫁。她是1987年秋天出嫁的。
姐姐之所以能够领导我们,主要是因为她是我们家唯一够资格参与那帮“大姑娘”时尚行动的人。所谓时尚,也主要只限于穿衣服和过生日之类,这些事情使村里偶尔出现仪式或节日效果。所谓穿衣服,也只限于穿什么样子的裤子,她们之间流行“男人看上装,女人看下装”的说法。
那时我和妹妹并不在乎自己穿什么衣服,可姐姐在乎。有一阵子村里的“大姑娘”们流行穿一种带花纹的裤子,她为了要买一块类似的花纹布料,坐在母亲的床前哭了老半天。后来母亲给了姐姐一些钱,她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买,她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后来她总算拿出勇气,让我陪着她,步行到很远的镇上去寻找布料。布料买回来后,母亲看来看去,觉得那块布料太新鲜,又用染料染成了灰色。
那时我和妹妹(小妹除外)也不怎么在乎自己的生日,但姐姐在乎得很。村里的“大姑娘”之间有时会谈论谁过生日时母亲特别做了什么菜吃或父亲特别买了什么衣服送给她。那时家里穷,姐姐并不要求有特别的饭菜,也不要求有特别的礼物,她最恨的事情就是每次过生日的时候,总是遇到“扯棉梗”的季节。如果生日那天扯棉梗,她就认为是苦命。
姐姐对衣服和生日的看重实际上代表了村里“先进的文化”,这让我们觉得她是大人,我们只是小孩,有些事情就听她的安排了。
她的安排其实很简单:经常是做一些简单的分工,然后她带头做,我和妹妹各自去完成我们自己的事情。
姐姐的管理办法是从学校老师那里学来的,也可能是从公社生产队里学来的:把当天的家务逐个排列,然后按家务的难易程度来记分。比如去小卖部买盐或买洗衣粉3分,到水塘取水3分,洗衣服10分,扫地5分。如果遇到比较重的家务,就把这个比较重的家务再细分成更小的家务,比如把做饭分成淘米(1分)、刷锅(1分)、到菜园扯菜(2分)、到水塘去洗菜(2分)、炒菜(2分)、给炉灶添柴(2分),等等。有时衣服多了,也把洗衣服分几份:洗一条裤子2分;洗一件衬衫1分;洗一双鞋2分。如果在做的过程中感觉不公平了,就临时加分或者减分。
为了争工分,姐姐带着我们四姊妹在屋里屋外到处找可以做的事情。实在找不出要做的事情来时,就把本来不需要洗的鞋子也拿到水塘去冲洗。要是还找不出要做的事情,就向房子外面的事情延伸:比如拣拾一筐牛粪10分;拣拾一捆柴禾10分。
有时也会遇到一些比较困难的事情,姐姐本人也拿不定主意:比如究竟可不可以把鸡蛋拿去换洗衣粉?究竟要不要把菜园里的菜拔得更稀松一些(只听说菜如果稀松一些会长得更好)?遇到这些事情时,姐姐一般会等祖父、父母回来后征求他们的意见。再后来,姐姐好像知道了祖父、父母的心思,直接告诉我们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我们一般在祖父、父亲、母亲快要从“生产队”收工回来之前做完当天的家务。做完家务后,我们就等待他们回来给我们做评价。
父亲母亲对我们的表现往往满意,只有祖父一直持挑剔的态度。后来姐姐发现祖父这个人不地道,就暗自想办法对付祖父。
一次祖父教训我们姊妹要早起,三番五次地重申“早睡早起身体好”,又给我们讲村里的鱼家祖传几代都有早起的习惯。
姐姐忽然提高嗓门反驳祖父:“您知道他们家为什么祖传几代都有红眼病吗?”
我们大笑,因为鱼家的确有很多人是有红眼病的。
祖父闻言大惊,赶紧咳嗽、正色,训我们:“人家跟你们说正事,你们尽想一些歪门邪道的事情。”
祖父此后不再催促我们早起。当然我们后来也还是养成了早起的习惯。
在做日常家务的那几年,我们姊妹养成了主动做事的习惯和对家庭负责的想法。姐姐把这个习惯带到她的婆家,但后来有些放松了。
我把这个习惯一直带到我所就读的学校。我的床铺、被子、枕头向来是干净、整齐的。我的这个特点给高师妹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可惜结婚后逐渐变节了。
我的大妹把这个习惯比较完整地带到她的婆家,而且一直完整地保持到今天。在我们家里,真正具有领袖风格的是我大妹妹。姐姐出嫁后,大妹妹几乎掌握了家里“种田”(那时已经开始“责任田”制度)的决策权。这与以前做家务很类似,但难度加大了很多。秧苗或者棉苗什么时候要施肥什么时候要施药,大妹妹有决策权,而且她的决策往往是对的。她做事干净利落而且少抱怨。那时我在读高中,为了让我补充营养,她亲自骑车把鸡蛋送到我读书的学校(洪湖二中)。她出现在我们教室门口时,整个班里的男女同学都惊奇地望着她。她的个子比我略高,有一双乌黑的辫子,垂到膝盖以下。那年暑假有一个男同学一直想到我家去玩,我估计那厮是想看我的大妹妹。
后来大妹妹告诉我,那次送鸡蛋时她在镇里的街道上骑车与人相撞,她从车上重重地摔到地上。她左手受伤,右手提着的一袋鸡蛋竟然神奇地完好无损。她那只受伤的左手留下后遗症,现在每遇到将要下雨的闷热天气,她左手就隐隐地疼痛。
只有我那个小妹妹变化比较大。她小我4岁,小时侯吃饭时总是用最快的速度把最好吃的菜迅速吃掉。我们遇到好吃的菜都尽量克制,小妹妹却趁我们不注意时突然下手。我生气,却不便说出来。我有时令小妹妹去叠被子,但她叠过的被子一定不会平整,要么床单的角落不整齐,要么枕头皱巴巴的。我看不顺眼时,就会亲自动手再重新整理一遍。
小妹妹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在村里到处玩,像个男孩。她不玩到累了饿了就绝不回家,回家后就给我们讲一些村里最近发生的新闻故事。祖父称她为“百知”,村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她都知道。
但这个小妹妹长大后,有了变化,她出嫁时我建议她对婆婆公公要好。她说“我知道该怎样做。”她后来果然知道该怎样做,她对婆婆公公的孝顺成为她所在的那个村里的所有媳妇的榜样。不只是孝顺,她逐渐显示出她的能干。她和她的丈夫让她的那个家庭很快脱贫致富。这使我对她所有的不满逐渐转化为欣赏和钦佩。
现在看来,我们姊妹四人各自都有自己的个性。但我们四姊妹每次聚拢到一起聊天时,我们都能察觉到我们彼此的“家族相似”。这种“家族相似”的核心部分是我们小时候做家务时炼成的“主动做事”的习惯。
美国人哈伯德写过一篇文章:《把信送给加西亚》。读了他的这篇文章后,很多人都在寻找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我也寻找这样的人,只是寻找的目标有些不同,我寻找的是小时侯喜欢做家务的人。

1.3长大不容易

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节目曾讨论一个主题:“长大不容易”。这个主题看来对所有人都有意义。
我在“长大”之前,主要做三件事情:做手工、讲故事、打架。
1.做手工
我所做的“手工”主要是画画和做木工。
画画主要受了舅舅的影响。我小时候长时期住在外婆家。在那里,对我最好的人是“姥爹”(舅舅的祖母),她经常悄悄地给我各种好吃的糖果。她自己舍不得吃,专为我收藏。最善良的人是“嘎喇妈”(外婆),她总是在我回家的时候,偷偷地给我一袋大米让我带回家。最令我崇拜的人是舅舅,我一直把他当作我所见到的最能干的人。在我眼里,舅舅能做任何事情,而且能够做得轻松而完美。舅舅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但他书法和画画水平很高,能现场写生,曾对着镜子画“自画像”。每次到外婆家,我都会一个人静静地呆在一幅玻璃镜前面。镜子里有我的相片,有舅舅家的全家福,有舅舅的自画像。
受舅舅影响,在入学之前我就开始自学画画,主要是临摹,见到感觉好的图画,就有临摹的冲动。我曾临摹过毛泽东、马克思、斯大林画像,临摹过小人书中“水浒传”的一百零八将的图象,临摹过小人书中的“三国演义”里的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像,临摹过母亲的被子上的凤凰图。我也曾对着镜子画过自画像,但没成功。后来舅舅开始自学漆画,做装潢。他的漆画尤其受人称羡。我有一段时间跟舅舅做装潢,可惜终究没有学到舅舅的“手艺”。
做木工主要受父亲和村里的张师傅的影响。我经常躲过家里人,拿了父亲的锯条、锤子、凿子、钉子,在屋后的树林里做小桌子小凳子小椅子。我的愿望是:如果考不上大学,我就做木匠或者做裁缝。我相信,我要是做了木匠,我的手艺至少可以和村里著名的“张师傅”比肩。我也曾有过“做裁缝”的规划,我相信,我要是做了裁缝,我的手艺一定可以赶得上村里著名的“董师傅”(我曾亲手摇动缝纫机,给我的小外甥做过一件衬衣)。我读“西方教育史”,发现杜威的“实验学校”有木工、金工、缝纫、烹调等课程,心里想着我要是实验学校的学生,一定是那里的“三好学生”;后来我思考“身体教育学”时,发现“手工”这门课程潜藏了重要的“身体教育学”的意义,它甚至比“体育”更有意义。现代教育制度设计了“劳动课”或者“劳动技术课”,后来又有“通用技术课”,实际上,这些课程的原型不过是“手工劳动”。1950年代至1970年代之间中国教育界兴起的“教育革命”做了一些过度激烈的教育实验。但是,在这些过度激烈的教育实验中,隐含了正当的教育理想,比如,它让“劳动”成为教育的基本形式。
有一天我做的小凳子被祖父发现,他觉得是奇特的产品。那天晚上,祖父拿着这把椅子对过路的邻居说:“您看啊,这把椅子是年华自己做的,您说,这伢还是有点名堂啊?”那邻居赶紧说:“什么叫有点名堂啊?您才知道啊?年华是谁啊?他是我们村里最有出息的伢。做椅子算什么,您就看着吧,他绝对能考上大学。”这话显然比较夸张,但祖父为此感到兴奋。自从背负了“地主”的名声后,我祖父长久没有听到旁人如此浓烈地夸奖自己家里的人。
2.讲故事
小时候讲故事有些是“情况属实”,有些“纯属虚构”。给母亲讲故事时,我母亲有时会追问“真的吗?”如果母亲不这样不追问,我可能会补充说明或预先告知“本故事纯属虚构”,但母亲如果追问“真的吗”,我偶尔会搞恶作剧。
最严重的恶作剧是给母亲讲“黄南叔叔卖金鸡”的故事。
黄南是村里的困难户,说话语速缓慢,常受人调侃。但他出身好(贫农),娶了一个比较漂亮的妻子。为了照顾他,村里安排他在我们学校做临时工。
那天(大概在小学三年级)上课时,老师给我们讲了关于“地主藏钱”的故事,说解放后很多地主把“金元宝”和“金鸡”埋藏到房屋的地窖里,后来房子被拆了,地窖也找不到了,那些“金元宝”和“金鸡”就一直埋在地下,谁也找不到了。
我对这个故事很感兴趣,觉得是在讲我们家的事情。
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我看到黄南在和邻居吵架。
他们在吵什么呢?我不知道。我一路上都在猜想这件事,他们究竟在吵什么呢?我忽然怀疑黄南可能发现了“金鸡”,邻居说那“金鸡”是他们家的,黄南坚决不肯归还。于是就吵架了。
回家后,一进屋,我就对母亲宣布:妈,黄南在耕田的时候,耕出了金鸡。
我母亲大吃一惊。追问“在那里找到的呢?”
我说:“在田里找到的啊,他耕田的时候,被一个东西卡住了,他蹲下去一看,是一个坛子。他把坛子刨出来,抱起来的时候,不小心摔到地上了。坛子摔破了。里面跑出两只小金鸡。金鸡发出霍霍霍的响声。”
我母亲说:“对啊,金鸡碰撞了,就会发出响声。后来呢?”
我说:“后来黄南就把金鸡抱回家了。”
我母亲着急了,再问:“后来呢?”
我说:“后来他把金鸡卖了。”
“卖给谁了?”
我说:“卖给队长了。”
“卖了多少钱?”
我说:“卖了50块钱。”
我母亲开心了,她感叹说:“啊,这下黄南的日子好过了。再没人敢小看他了。”
我母亲是“传播学”的高手,她顾不上吃饭,就跑出去给邻居传播好消息。
我的故事经母亲加工之后,那故事就很迷人了。很快在她的周围聚拢一堆人,那些人离开后再到另外的地方聚拢一堆人。
后来我们家族的一位小姑子来了,她听了我母亲讲的故事之后,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我母亲说:“是我儿子告诉我的。”小姑子问:“他怎么知道的?”我母亲说:“他放学的时候看到的。”小姑子说:“我刚才经过那里,黄南坐在家里,怎么没任何动静?”我母亲说:“怎么会呢?”小姑子说:“不信你去看看。”
我母亲不高兴了,赶紧跑回来问我“怎么回事”。我说“这是老师讲故事讲给我们听的”。我母亲很吃惊:“是老师编的故事?”我说:“老师讲了一个故事,我改了一下。”
自此以后,凡是我给母亲讲学校发生了什么事,母亲就先调侃我:“又是小金鸡的故事?”我只要说:“不是,这回是真的。”于是,母亲就又相信了。
3.暴力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儿童(尤其是男孩)都有暴力倾向。我知道,我有。
我小时侯做得最残暴的事情就是捉青蛙,捉到青蛙后就把青蛙杀了,拿青蛙的大腿做菜吃。青蛙的大腿很好吃。
这种暴力倾向一直持续到小学五年级,忽然有一天,我不敢杀青蛙了,然后怂恿我小妹妹杀青蛙。小妹妹比我更厉害,她动作麻利,很快就能解决问题。但忽然有一天,她也不干了。我问“为什么”,她说“怕”。
我后来得出一条结论:小时侯杀青蛙可以原谅,如果长大了,你还无所顾忌地杀青蛙,那么,长大之后,你不是一个杀青蛙的专业户,就是一个贪官。
不杀青蛙了,但残暴倾向仍然在延续,那时很喜欢跟同学打架。只要意见不一致,就用武力摆平。我在小学有留级的经历,和同年级的其他同学相比,我身材高大(做早操的时候总是站在最后,到中学时逐渐站到前面去了),打架的时候,赢多输少。
最激烈的一次对抗是和一位同学摔交。我把对方扑倒之后,压在他身上长时间不让他翻身。直到他后来一动不动了,示意服输,我就让他起来。他起来后很恼怒,用钢笔戳我的手背。他戳我一下,我就拿钢笔回戳他一下。然后他再戳我一下,我就再戳他一下。如此往来经过多次回合,被钢笔的笔尖戳过的地方,就慢慢溢出“黑血”。可能是我下手重了,这位同学忽然哭起来。他到外面去找哥来报复我。他哥踢了我一脚,踢到我的膝盖上。我蹲到地上,随手拣起一块砖头,一路追赶。他哥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我们围着学校跑了大概三圈,他哥跑不动了,停下来。我赶过去,想砸他的时候,他哥哥夺过我手中的砖头,拿砖头砸我的头部。
那天下午放学之后,我不敢回家,因为头部一直在流血。等头部停止流血后,我在河边用清水把头部洗干净,才回家。



2.我的祖父祖母

2.1我“爹爹”(上)

我“爹爹”就是我的祖父。湖北荆州地区的乡村长期称祖父为“爹爹”,称父亲为“爷爷”。后来随着村里“走出去的人”(包括大学生和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人们才对这种倒行逆施的语言习惯发生怀疑。现在村里很少有孩子把自己的父亲叫“爷爷”,已经开始改口称“爸爸”。但还是保留了把自己的祖父叫“爹爹”的习惯。
1996年我带我爱人回湖北探亲。我一路上叮嘱我爱人应该入乡随俗,宜谨慎称呼。那天我们一进门,就遇到我父亲、母亲、祖父很整齐地坐在家里。我们进去的时候,他们站起来。我爱人很紧张,先对我母亲喊“妈,你好”;然后对我父亲喊“爷爷,你好”;最后面对我祖父,她心慌意乱,仍然喊“爷爷,你好”。
那天我祖父比较“不高兴”。后来看在我爱人“面相善良”(他的原话)的份上,原谅了我爱人的“无礼”。
爹爹不高兴实属正常,因为我从小就惹他不高兴。
在我们家族里,爹爹最看重而满怀期望的,是我堂兄。不只是因为我堂兄是长孙,也不只是因为他父亲是长子,主要因为我堂兄自小聪明,仪表不俗。我一直怀疑爹爹比德国人叔本华更看重人的长相。
爹爹除了看重我堂兄之外,比较喜欢我的堂弟(伯伯的儿子,还有一个堂弟是叔叔的儿子,因居住的地方很远,我们交往不多)。堂弟年纪小,虽不英俊,但瘦高,于是整体形象看起来也有些不落俗套。堂弟在村里是比较知名的人,主要因为他敢于一边走路一边大声哼唱一些港台流行歌,他走路时两条腿像踩高跷,一脸的坏笑,口中的两颗门牙不知什么时候丢失了,整副牙齿也七歪八倒。就是这个样子,很多人喜欢,我爹爹看到他就满脸欢笑。
堂兄比我大1岁,堂弟比我小3岁。他们都是我伯伯的儿子。爹爹一直住在我家里(我祖父和我祖母俩很早就分居,分居后我祖父住在我家里,我祖母住在伯伯家),但他心里最喜欢的孙子却在伯伯家里。我母亲为此事耿耿于怀,偶尔会因为这事公开吵架。
村里有一个流行的说法:憨老大,金老二,刁老三。如果一个家里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往往憨厚,养尊处优,有家庭责任感;二儿子往往勤劳,像金子般有实用价值;三儿子往往刁钻,倍受宠幸。我在家里原本是独子,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妹妹,很受父母的宠爱。可是对于祖父来说,我就失去了独子的优势,成为众多孙子中的一个普通成员。上有堂兄,下有堂弟,我夹在中间。我堂兄显然不属于憨厚的形象,但他确实最有家庭责任感,也很正当地享受养尊处优的地位。我堂弟并不刁钻,因可爱而受宠。我本应该像金子般有实用价值,却名不副实。在堂兄和堂弟之间,我几乎不受祖父的重视和重用。
祖父并不把“家族复兴”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但他比较重视我的品行。我曾经向父亲要钱和同伴到镇上去游玩(大概1角钱。那时看一本娃娃书1分钱;吃一碗面条3分钱,看一场电影《铁道游击队》5分钱)。祖父知道这事后痛斥我,也痛斥我父亲。有句我记得比较清楚:
“你儿子将来不是土匪,就是流氓。”
他说这句话是有根据的,他知道我在小学时经常偷人家田里的西瓜,偷人家的桑枣。有一次家里多了一把铁锤,我祖父一直怀疑是我偷来的。其实那铁锤是我在路上拣的。他只知道我有偷西瓜的习惯,但他不知道我基本不偷具体的用具。我的这个习惯比较符合“盗亦有道”的中国传统。
“你儿子将来不是土匪,就是流氓”那句话对我震动最大。我的求学生涯有很大一部分动机是为了使这句话得到改写。
如果我祖父“出工”(到公社去干活)去了,我在家里的地位就是“至高”、“无上”的。只要我祖父回到家里,我就赶紧收敛,尽量躲避他,努力不与他单独在一起。最痛苦的事情是被他点名要我和他一起“打篱笆”或“缠靶子”(把稻草拧成麻花的样子,方便放入炉灶点火做饭)。和他单独在一起做事时,我一律沉默,提心吊胆地等待被他训斥。
其实他早知道我的“两面派”和“不老实”(这是祖父的用语),他甚至怀疑我在他背后“无恶不作”。但他对他的权威地位比较有信心,直到1987年那年春节前的几天,他第一次受到我的挑战。
那天傍晚,村里“分鱼”(相当于“分红”。村里有人承包了渔塘,年终时涸泽而渔),“分鱼”的地点就在我家门前。那里聚集了许多人,男女老幼挤在一起,人声嘈杂,很热闹。
祖父在屋前大声叫喊,让我拿竹篮去装鱼。我嫌他喊声太大,有些丢脸,就故意不理他。他喊声越来越大,我忍不住了,冲出了,大喊一声:“叫什么叫?”
整个“分鱼”的人群立刻停止了喧闹,这在村里人看来是惊天动地的事情。我们家族里从来没有人敢这样顶撞我祖父,村里很多人都惧怕他。
人们死死地盯着我祖父,看他如何处治我的无礼和莽撞。
我祖父也实在是修炼不够到位,他的一切反应均在人们的预料之中。他暴跳如雷,吼声震天,声称要把房子掀掉。我估计他是一边叫骂一边思考,果然,他忽然停止骂声,做出一个重要决定:从此离开这个家,离开这个村。
其实他只是离家,并没有离村。他搬到我伯伯家去住了几天。那几天我父亲和母亲一再催促我去把祖父请回来。
第三天下午我去了。见到祖父的时候,我并不说话。他也故意不理我。其实我心里知道他一定在等待我去请他回家过春节。他躺在床上,痛斥我的“不凭良心”。然后他给我讲了许多他为我做的一些事情,讲了许多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细节。
他讲的故事令我震惊。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心里竟然还有我这么一个孙子,从来没有想过为了拯救我们这个家庭和家族他克服了那么多的苦难。
等他讲完他的故事,我已经泪眼婆娑,满腔羞愧。
整个下午我只说了一句话:我错了。您回去吧。
我先回家,那天晚上祖父就回来了。

2.2我“爹爹”(下)

自从我们吵架之后,祖父就开始提防我挑战他的权威。他一再暗示无论我读书读到什么程度,总跳不出他的手掌心。
除夕那天下午,按照惯例,是要贴对联的。我祖父故意出难题,说是“今天要改一改,让年华写对联”。
这对我来说的确是难题。我不仅毛笔字写得不成样子,对联的主题和内容如何表达,我也不知所措。往年都是祖父一手操办,他不只是毛笔字工夫了得,更重要的是讲究对联的主题和韵味。
我是聪明人,即使我会写对联,也要装谦虚装孙子,反正在祖父面前“装孙子”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等到我说“我不会,我不写”时,祖父果然显得格外开心,借机会当着邻居的面奚落了我一番。他的意思是说:“你们现在读什么书?毛笔字写不好,连个对联也拿不出来。《幼学琼林》读过没有?《古文观止》读过没有?你以为你学几何有什么了不起,你知道为什么是3.14吗?你以为你会读英语就了不得?书不就是b-o-o-k——book?黑板不就是b-l-a-c-k-b-o-a-r-d——blackboard?”
我祖父读书时,值民国时期(三、四十年代)。那时村里条件较好的学校已经有英语课程。他说英语时虽然发音怪怪的,但已经足以能够唬住那些几乎没进学堂的老邻居和那些正在学校受英语折磨的小邻居,也顺便暗示我不要挑战他的权威。
论古文工夫,我祖父当然比我厉害。这个优势让他一直有小看我的理由。我在他眼里,向来是个小人物。其实,我早已经知道,祖父的文化水平也不过尔尔,他不过是比邻居多读了几年书的老顽童。按祖母的说法,我祖父虽“读了十年长学但经常逃学”。他读书的时候并不用心,是村里著名的赌徒,而且赌艺不精,输多赢少,一天能输掉家里几亩田地。我祖父自己也曾经在我面前炫耀:“老子输掉的钱能够用箩筐装。”
我那时觉得我祖父不明智,他不应该跟我比文化。我比较服气的是祖父的身体和他的力量感。他虽老矣,可身子硬朗,力气大,说话的声音尤其宏大。那天我们吵架时,他的吼声把我妹妹都吓哭了,弄得我赶紧去安慰我妹妹,建议她们“没什么,别怕”;他饭量也大,一餐能吃三大碗米饭。这点我和我父亲都不及他。我母亲一直说:“那是他底子好,他小时侯生活好”。我母亲对我祖父一直看不顺眼,但祖父至少有两点让我母亲对他怀有敬畏之心:
第一点是我祖父和我母亲吵架时,我母亲只能用日常语言很流利地提出抱怨或叙述事实,我祖父却不时地使用文言文,偶尔也会背诵《论语》、《孟子》里面的句子来表达他的不满。我观察过,每次遇到我祖父说文言文,我母亲就似懂非懂,慢慢减少吵架的火气。有时吵架结束后我母亲会向我请教,问“那老头子说的是什么意思”。我一般说“那是古文,我也不知道”。我母亲就说“赶紧多读书,以后少受人欺负”。其实母亲不知道,现在谁吵架还使用文言文,就只有我祖父那样虽“读过十年长学但经常逃学”的人才会那样说话。我母亲总算是有优点的人,她可以和邻居吵架甚至动手打人,但她敬畏知识崇拜有知识的人。
第二点让我母亲对我祖父佩服的就是他的“饭量”。村里男人们比较谁的力气大的时候,确定的标准是:能够把门前的那个“大石滚”搬起来。我母亲不看这些,她看谁的饭量大。谁的饭量大,谁就有力量。我母亲的这个体检标准使我后来有意无意地吃了很多饭。这个习惯也影响了我现在的饮食风格。我太太是北方人,不善于做饭做菜。最初都是我做菜。有一天她到厨房做了一次饭菜,没想到我竟然把她做的饭菜全部吃光。她一高兴,就从此养成了做饭的习惯,我也从此离开了那可爱的厨房。
有些事情想起来实在有些懊恼。我在小学遇到一位瞧不起我的老师,我在家里又遇到这么一位瞧不起我的祖父。每次在小学语文课里遇到关于“压迫”、“阶级”、“束缚”、“解放”、“自由”、“平等”、“革命”这个词语时,我就很动感情。但无论我心里如何思想,我祖父对我总是不屑一顾,坚持认为我只能种田(我那时已经能够熟练地做割谷、插秧这些事情)。
祖父的预算和我母亲的期望形成反差:我母亲认为她的儿子是天才,将来必有出息。她专门找人算过命,说我“志在远方,能做官”。
我时常想:要是没有我母亲的宠爱和期望,光有我祖父的贬低和训斥,我大概就真的只能种田,不会做其他任何事情。
我从来没有听我祖父夸奖过我,我已经习惯了被他训斥的生活。有一件事,可能也导致祖父鄙视我:我小时侯一直和祖父睡一张床,我有尿床的毛病。每次尿床之后,第二天早晨起来我在他面前就暂时抬不起头来。
那段时间经常做噩梦。梦见被人追杀,我不得不让自己离开地面,飞到屋脊上去。后面的人追赶过来,我又飞到屋后的树林里。我站在树梢上摇摇欲坠,赶紧攀附到另一棵树上。后面还是有人赶来,我就再次降落到地面奔跑。跑到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没有人赶过来了,就赶紧寻找能够小便的地方。等到终于全身放松时,尿床的事情就完成了。
尿床的习惯和做噩梦的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高年级才自动消失。我确信这件事对祖父影响较大。影响了他的睡眠习惯,也影响了他对我的整体评价。这件事也影响了我的性格,我一直觉得我如此“善良”、富有“同情心”、总是对生活“心怀感激”,这些“美德”很可能与小时候尿床的“原罪”有关。我现在相信:“原罪”除了导致尼采所谓的“奴隶道德”之外,它的确能够增加人的“宽容度”和“幸福感”。后来,我常常给朋友们推荐三部电影:《远山的呼唤》、《无路可逃》、《悲惨世界》。在我看来,这三部分电影有一个同样的主题:人因原罪而减少了对生活的挑剔,人因原罪而更容易宽容他人,人因原罪而对自己竟然还能体面活着而生长出满满的感激。
小学六年级时,终于不再尿床。同时,我祖父不断地听到我在学校如何出色的传言。祖父将信将疑,但仍然为此处于兴奋状态。那天晚上,我们在屋前的空地上乘凉,祖父神神秘秘地发表他的生活信条:“你们都听我说啊,你们可要记住了——田要种少;屋要住小;书可读,不可进考。”
这几句话我早听祖父议论过。他在“土地改革运动”中遭受拷打和恐吓,于是开始信奉这么几句顺口溜。
那天他特意叮嘱我:年华,记住了没有?
我还没来得及回应,我母亲就开口驳斥他:“您这几句鬼话是老皇历了!”
我和我父亲交换眼神,我们是明白祖父的意思的。他嘴上说“书可读,不可进考”,心里却极度渴望我考上大学。他自认为他是村里的知识分子,如果我能考上大学,就说明是“书香门第”的传统,那是“光宗耀祖”的事。
没想到后来我真的考上了大学,很遗憾,村里少了一个卓越的木匠或裁缝。
在高考之前,祖父忽一日向全家人公布:这伢要是有本事考上大学,我请人唱三天皮影戏。
我考上大学后,祖父真的请来皮影戏班。那几天晚上门前很热闹。我一直热爱皮影戏,但那几天没心思看,心情很复杂。
每次遇到比较大型的考试,祖父几乎都不在家里。我参加“中考”那年,他在很遥远的地方帮人“开山”。我参加高考那年,他在一家建筑队帮人“做饭”。
湖北人身上保留了“楚国风度”:宁为鸡首,不为牛后。不到万不得已,祖父是不会帮人“打工”的。祖父身上有少爷遗风,他常常给我吹牛,说他小时候,过生日时,屋前屋后有卫兵拿着机枪站岗;结婚时,身上是高级绸缎,骑高头大马。做私塾先生时,报酬可观;家长请他吃饭,菜肴丰盛,他却嫌那些家里的卫生条件不够好,他会装病而浅尝辄止。可是,“解放”后,在“新社会”,农民翻身,地主没落。祖父一直觉得自己“虎落平阳被犬欺”。
但是,祖父向来好赌,一日身上没有细软碎银,便坐立不安。为了改变处境,他想过很多办法:早些时候做过“鱼贩子”,后来做“开山”的劳工,再后来贩卖鸡蛋、贩卖甘蔗(村里人称之为“高粱”,有一年春节初一我陪他一起“穿乡”去“卖高粱”)、贩卖冰棍(我曾陪他在露天电影院卖过冰棍)。我读高中的时候,他年事已高,体力下降,开始改行为建筑队“做饭”,工资是每月30元。
我祖父有一个生活理论:“笑贫不笑娼”。他对这个说法一带而过,怕解释多了“影响不好”。
他还有一个说法:“君子固穷,穷斯滥矣”。这是他经常说的话。他同情穷人,但鄙视甘于贫穷的人。只要他自己有饭吃,他就会慷慨地拿米给门前那些要饭的人。但要是觉得哪个家里的人属于甘于贫穷的类型,他就会对他全家人显出一脸的不屑与鄙夷。他给我们讲的经典案例是某一年春节(大年三十的下午),家里的米缸空空,颗粒不剩。母亲坐在房间不出来,父亲低头不语。祖父大喊一声:“去挖胡萝卜!”全家人就跟在他后面去挖胡萝卜,那年整个春节我们都有胡萝卜吃。
他说“君子固穷,穷斯滥矣”这句话是孔子说的。后来我在《论语》里找到了孔子的这句话,原文是: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其实这个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孔子在陈国断绝了粮食,跟随的人都病了,爬不起来。他的一个叫子路的学生就调侃孔子说:“老师,像你这样的君子也有穷困的时候啊?”孔子回答说:“君子穷困的时候仍然坚持着,小人穷困的时候就会乱来。”
可是,我祖父对“君子固穷,穷斯滥矣”的解释大致是:贫穷的人都是自己的性格造成的。如果这个人固守穷困,他就一直穷,穷到滥的程度。
祖父的这个解释显示出他的“学术功底”实在是比较单薄。祖母嘲笑他“读了十年长学但经常逃课”看来是名不虚传。在祖母看来,祖父学问太差,只会做一些粗活,比较适合给人家打工。祖母一直对祖父不满,尤其对祖父帮人做饭比较反感。
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我骑车到很远的地方(镇道湖)请祖父回家。我在一个排水闸附近的一家建筑队询问这里有没有一个帮人做饭的老年人。那人指着正在河边提水的老人说:是不是那个驼背老头?
那里的确有一个驼背老头,但那不是我祖父。我祖父素来注重形象,他一直保持身子硬朗、顶天立地的样子。
等到那老人向我这边走过来时,我就开始浑身颤动。他的腰像是被人折叠了似的,接近90度。
我很愤怒。
我问:“怎么驼成这样了?”
他说:“可能是灶台太低了。弯腰时间太长,不就成这样了?”
我问:“怎样不让他们把灶台加高一点?”
他反问:“像你说得那么容易?”
我让他跟我回家,他不干,让我骑车先走。我回家后,向父亲说了这件事。父亲一直沉默不语。第二天几乎到了深夜,这个驼背老人悄悄地走进村里。
回家后,祖父坚持请皮影戏班,请戏班大概要花100元。我知道他一个月的工资只有30元。
那几个晚上我觉得那老头子既固执又愚蠢(我不是存心要骂我祖父,村里人若骂某人愚蠢,常常是恨爱交加的状态)。
自从进了大学,祖父就开始变换自己的角色。他一直说他“完成了使命”。他的原话是:那年何书记把门前的那块“地主牌”摘掉了,是他的“第一次解放”;孙子考上大学,是他的“第二次解放”。
获得“第二次解放”之后,他一个人离开村庄,到镇(峰口镇)上租了一间房子。在那里,他加入了新行业:上午“贩卖油条”,下午聚众赌博(打麻将),后者其实是他的老本行。
祖父上年纪了,偏不服气,总找年轻人打麻将。祖父嫌他身边的那些老人罗嗦、动作缓慢。可他实在不是年轻人的对手,几乎每次打麻将都输钱,延续他的“输的钱可以用箩筐装”的传统。我提醒他麻将桌上有太多的“老千”和“玄机”。他直不信,说见得多了,历数“老千”的种种招式,好像没人能够在他眼皮底下弄虚作假。就我所知,他的那些想象纯属过时的“个人知识”,他根本不知道新时代麻将桌上的“新知识”和“新经济”。
果然,我那年寒假回家时,发现祖父还没有从镇上回来。母亲说祖父在那里输了很多钱,交不出房租,“被人扣住了”。
我赶紧带钱到镇上去找他。
祖父已经是镇上的名人,我随便找个修鞋的人问“知不知道一个卖油条的驼背老人住在哪里”,那人就准确地告诉了我“住址”和“活动场所”。
我见到祖父的时候,他一脸的自嘲式的微笑。
我故意问他:“准备什么时候回家过春节啊?”
他说“不知道啊。等一段时间再说。”
我就直接问:“是不是欠了人家的赌资,被扣在这里了?”
他说:“这伢,话说得这么难听。”
我问他:“您要是需要,我这里有一些。”
他满脸疑问:“至少要40块。你有那么多吗?”
我说有,他就很开心地跟在我后面,我们一起回家了。
那年春节他一直很和善地望着我,那样子实在好玩。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瞧不起我”的“爹爹”了,成了一个老顽童。
大学二年级时,发生了“学潮”事件。那时整个村里都没有电话,通讯很不方便。村里流传说很多大学生都被镇压了。有几次父母急得哭起来,全家人都没有主意,乱了阵脚。我祖父忽然大喊一声:“我去找他回来!”
我父母急问:“去哪里?”
祖父说:“去他的学校。”
祖父为我们这个家做了那么多事,我母亲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对我祖父充满感激。我母亲不识字,又晕车;父亲识字也不多,几乎没有出过远门。在他们的想象中,武汉、黄石这些地方和美国、阿拉伯一样遥远而艰难。
那年五月底,祖父只身一人坐汽车、坐轮船、换乘火车,赶到我的学校。
他到学校时,只有一个姓任的同学在寝室。其他同学都离开了学校,离开了那个城市。
我回了洪湖。3天后,我祖父也回了洪湖。
祖父回来后,邻居很多人都来看他,请他讲述在路上的见闻。祖父接连几天都很有耐心地给不同的人讲述他“闯荡江湖”的故事。讲到后来,他的故事有点像《三国演义》里面的“千里走单骑”。
这个老头子的一生充满悲剧感。这种悲剧感全部隐含在“地主”这个词语中。可他的“读过十年长学但经常逃学”的经历和他“好赌”的性情使他的悲剧感里面渗透了大量喜剧的成分。
在他的亦悲亦喜的一生中,我为他流过三次泪,也为他做过三件事。
第一次流泪是在我和他吵架后被他的故事搞感动的那天下午。他常给我们讲《三国演义》的故事,那天他的故事比《三国演义》更精彩。
第二次流泪是在排水闸附近的建筑工地上看到他的腰已经弯成接近90度的当下;
第三次流泪是在他去世(1923年10月16日—2004年2月8日)之后村里为他举办的“追悼会”上。那天我历数他的“自强不息”(但缺乏“厚德载物”的修炼)的经历,在场的人皆痛哭或流泪。村干部“正式”地为他“平反”,称“刘老先生在土地改革时期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受尽了苦难,忍受了委屈,让自己一生的才学失去了用武之地,改革开放后才得到公正的待遇。刘老先生一生勤奋好学、学识深厚、勤扒苦做、吃苦耐劳、对人真诚、不留余力、为人正派、克己为人、奋斗不息……”。这些溢美之词固不可信,却也大体符合实事。相比之下,那天挽联上的说法较有信度:“秉性刚强,博闻饱学,称羡一方,胸藏丘壑,遇时不当,和睦邻里,远近称扬……”
我仔细想过究竟为他做过什么。我所能想到的大致只有三件比较卑微的事情:
第一件事是为他筹集赌资,把他从镇上取回来。
第二件事是在他临终前赶回去看望他,特意买了一把电动剃须刀,亲手为他剃胡须。他那时四肢已经几乎不能移动,但我给他剃完胡须后,他努力地移动右手,摸了摸下巴,再努力地用模糊不清的语言说:“好——好——”。这老头子一生都重视自己的形象。
第三件事是延续他的《三国演义》情结和他的“英雄情结”。自从听他讲《三国演义》后,我也像他那样,崇拜“英雄”、“精英”,而对那些贫穷而懒散的人虽哀其不幸却也更怒其不争。每次看到关云长温酒斩华雄、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每次看到赵子龙单骑救主、张飞大闹长坂坡的故事,我就感动得想掉眼泪。

2.3我“喇妈”

我“喇妈”就是我的奶奶。湖北荆洲地区的乡村称奶奶为“喇妈”,估计是由“老妈妈”演变过来。
在我的印象中,我祖父住在我们家里,我“喇妈”一直住在伯伯家里。那时我们家和伯伯家关系不和,尤其是我妈妈和我伯母这两个人相互敌视,重复了中国社会“妯娌是天敌”的传统。
祖父有“少爷”脾气,注重穿着,爱整洁,他时常嘲笑邻居的老人不讲究卫生。可是,祖母比祖父更讲究穿着、更爱整洁。祖母曾经是“名门闺秀”,据祖母说,她们家在当地是望族,她哥哥是黄埔军校的学员。
祖母一直使用比较高级的床单,一年四季光洁如新。要是家里来了客人,有时需要午休,就需要找床铺临时躺一躺。可是,祖母的床是不允许别人借用的,除非来了重要客人,而且是年轻的重要客人,比如我姐夫,祖母才有可能建议说:“要是想休息,到我的床上去躺一躺”。要是得到这样的允许,那客人就知道那是获得了祖母最高的礼遇。
祖母一生注重自己的形象,无论农闲还是农忙季节,一律穿整洁、正式的衣服。她的身材好像比我祖父稍微高一些,而且“正直”,至今80多岁,走路做事仍然工工整整,绝不像我祖父那样“驼背”。
祖母有三个最拿手的“本事”,这三个本事均赛过我祖父。
祖母的第一个“本事”是擅长做菜,是乡村的“烹饪大师”。无论做日常菜、大型酒席还是做酱菜,她都有讲究。村里要是有大型的宴会,就邀请她去做菜,后来她把这门“手艺”传给了我伯母。
祖母的第二个“本事”是擅长照料小孩,是乡村的“早教大师”,积累了大量的婴儿护理的经验。他对小孩的生活习性比较有研究,能说出很多如何照料小孩的细节和理由。我伯母和婶婶的几个孩子都是由她负责照料的,我堂兄和堂弟的孩子也是由她负责照料的。
祖母的第三个“本事”是擅长讲故事,是乡村的“民间故事大师”。她的这个特长与祖父类似,但我祖父只能讲《三国演义》,除《三国演义》之外,几乎不讲别的故事。我祖母讲的故事纯属“民间故事”。
祖母所讲的故事有一部分是祖母自己的经历。她善于收集和整理她身边的故事,然后像“说评书”那样带着我们身临其境似地感受那些经历。还有一部分是民间口头流传下来的故事,祖母把这些故事从她的娘家传播到我们的村里。她先讲给我伯母、我婶婶和我妈妈她们听,然后我妈妈又把这些故事讲给我们听。
在祖母传播的民间故事中,最流行的是“乖媳妇和笨公公”的系列:
有一个老头很笨,经常在外面闯祸。但他的几个媳妇很有“才学”。无论他惹了什么祸,无论谁找上门来,这几个媳妇都有办法把别人打发走。
第一次惹祸是把人家的母鸡吓跑了。老头到邻居家去串门,进门的时候,一只正在下蛋的母鸡受了惊吓,从鸡窝里逃走了。那家女主人听到母鸡咯、咯、咯地叫,就威胁这个老头说:“我的公鸡正在下蛋,你把我的公鸡吓跑了,我要你赔我鸡蛋。”老头说:“好啦,我赔你一个鸡蛋就是了。”可是那女主人说:“你们家的鸡蛋都是母鸡下的蛋,我要你赔我一只公鸡下的蛋。”这老头第一次听说公鸡还可以下蛋,很害怕,赶紧回家。回家后,老头一直闷闷不乐。大媳妇问他有什么事。老头就给她讲了公鸡下蛋的事情。大媳妇说:“您不用操心,如果她来要鸡蛋,您就躲起来,我自有办法对付她。”第二天,那女主人来要鸡蛋,大媳妇接待。女主人问:“你公公呢?”大媳妇说:“我公公正在生小孩。”女主人很吃惊:“你公公是男的,他怎么能生小孩呢?”大媳妇就说:“那你家的公鸡怎么能下蛋呢?”那女主人一听,赶紧逃走。
第二次惹祸是把人家的话题打断了。老头闲来无事,就找别人聊天。他看到衙门口有几个衙役在讨论问题,就跑过去问:“你们在讨论什么事呢?”那几个衙役很愤怒,就骂他:“你这个老家伙,你把我们的‘话把’打断了,你要赔我们的‘话把’。”这老头一听到赔偿就害怕,赶紧逃回家里。他的二媳妇问他“怎么回事?”他就说“我把衙役的‘话把’打断了,他们要找我赔他们的话把。”二媳妇说:“您躲起来,我来对付他们。”衙役赶过来,问:“你家公公到哪里去了?”二媳妇说:“他找‘雾气根’去了。”衙役很奇怪,问:“雾怎么会有根呢?”二媳妇反问:“雾没有根,话怎么会有‘把’呢?”衙役一听,知道遇到了高手,悻悻地离开。
第三次惹祸是侵犯了人家的隐私。老头听说有一个家里的新媳妇“流产”了,就跑去问人家:“听说你们家的媳妇小产了,是真的吗?”那家人很愤怒,就威胁他说:“你要赔偿我们的名誉损失。你要为我们找三样东西,要是做不到,我们就去拆你家的房屋。”老头很害怕,询问“哪三样东西”。那家人说:一是“红心萝卜勾勾菜”;二是“无脚团鱼当街卖”;三是“一个鸡蛋做九个菜”。老头回家后很苦闷,就问他的三媳妇到哪里可以找到这三样东西。三媳妇说:“这很简单啊,红心萝卜就是咸蛋,勾勾菜就是豆芽菜,无脚团鱼就是包子,一个鸡蛋做九个菜就是韭菜炒鸡蛋。”老头大喜,买了咸蛋、豆芽菜、包子和韭菜炒鸡蛋送给那家,果然解决问题。
祖母讲这些故事当然是从她的娘家听来的,但我估计她有所加工和改造。我怀疑祖母是借这些故事来嘲笑我祖父。这个系列故事与我们家的情况比较吻合:
一是有一个比较笨的公公,在我祖母看来,我祖父是比较笨的;
二是有三个媳妇。我伯母、我婶婶和我母亲正好三个。

3.我的父亲母亲

3.1父亲的智慧

我一出生就被抛掷到一个充满矛盾、争执的家庭。
我祖父是个耿直而要强的人,他自己要强,也希望他的子孙要强。可是他的儿子(我父亲)和孙子都不太像他。
我母亲也是个耿直而要强的人,她自己要强,也希望她的丈夫和儿女要强,可是她的丈夫和四个子女都比较“善”(“善”在家乡的语言中有“软”的意思,比如“手善”就是“手软”;“这个比较善”几乎就是“这个人比较软弱”),不像她那么强硬。
祖父一向瞧不起我,有一天我被人差使去帮人插秧,回家后,他骂我: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你这个孱头。(后来我看鲁迅的书时,发现鲁迅也喜欢骂人是“孱头”,这使我常常想起祖父的形象。在没有看鲁迅的照片前,我一直是用祖父的形象来想象鲁迅的长相。)
母亲也很瞧不起“懦弱”的人,但她很瞧得起我,对我充满期望。她教育我说:“老实人就是吃亏。要是别人踢你一脚,你就踢他两脚。听见了没有?”我说“听见了”,但母亲这个办法我基本上没有试过。在我的记忆中,至少有两个人打过我,我都没有还手。我也很想还手,但力量对比悬殊太大,无法还手。
一次是我和五六个同伴一起到村里很远的地方玩,经过一家姓童的菜园时,我们中有几个人很整齐地大声喊那家男主人的姓名。一个男人的姓名被一帮小孩叫喊,这是犯忌的,被认为是窝囊而“童叟可欺”。于是那男人从家里像个火球(那个人一年四季都是红红的脸)一般冲出来,在我们还没有来得及逃跑的时候,他已经降落到我的面前。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么多人中间,他就看我不顺,给了我一记耳光,然后恨恨地回去了。这个人短而粗壮,出手很有力量,后来我的左耳接连几天都嗡嗡地响。
其实,我们一群人中好像就只有我没有喊他的姓名,我不明白,他就偏偏只打我。别的人喊了他的姓名,他却“不知好歹”。
那天我也没觉得有什么委屈,因为远远的,那个男人无法辨认谁喊了,谁没有喊。我只是觉得对不住我的祖父,也对不住我母亲。那天回家后,我一直轮流地观察我祖父和我母亲,觉得他们的眼神里充满不屑和鄙夷。
另一次我和几个伙伴一起到一户姓曾的人家看人玩扑克,赌钱。这家的大儿子(比我大概长1岁或2岁)输了钱,很愤怒,忽然从赌博的人群中挤出来,冲我吼叫:“吵什么吵?!”我说:“我没吵,输了钱怪我啊?”于是,他扬起手狠狠地打给我一记耳光。同第一次一样,这次又是打我的左脸,我的右脸几乎没被人打过。后来上海的一位朋友跟我一起照相时,说我的右脸长得比较漂亮。我就跟她讲小时侯别人光打我的左脸,被打变形了。后来我照相时,常常身体稍稍“左倾”,让别人照右脸。
我站在那里,愤怒地望着他,脸火辣辣地疼。我迅速地看了一下周围的人,可是,没有人帮助我“除暴安良”。我只好一个人很懊悔地离开。从那家走出来,看着那家的屋脊,我在心里发誓一定要报复。
那天回家后,只有父亲在家里,我没有见到祖父,祖父好像出远门帮别人打工去了,祖父的工作是开山、采石。
父亲肯定不知道我挨打的事,这事不可能那么快就传到家里。可是那天他一直跟我讲“做老实人”的道理,讲得我心惊肉跳、诚惶诚恐,总怀疑他已经知道我挨打的事。
那天他像个牧师,他很肯定地说:“老实人吃小亏,占大便宜。聪明人占小便宜,吃大亏。”
他追问“听见了没有?”我说“听见了。”
我父亲是典型的“老实人”。他总是一脸的淡淡的笑,很少见他生气。
有时家里遇到比较苦闷的事情,母亲就焦虑、着急。父亲却喜欢说一些“四言八句”的顺口溜来逗母亲开心。“四言八句”这个词语是母亲对父亲的顺口溜的概括,比如,母亲生气时,父亲会说:“世界太小,事情不少,有人生气,有人烦恼”。比如父亲赌博输钱了,母亲就骂他,他就逗母亲开心:“赌博不该,输钱也不该,不用生气,消财免灾。”母亲开心了,就质问:“你哪来的那么多四言八句啊?”父亲就说:“你要愿意听,我还有。”
有时家里遇到有人“欺负”,比如邻居在种田时挤占了我们家的田地,这时母亲就一定出场与他们“争吵”或者“痛骂”。母亲一开口就骂“该死的”、“砍脑壳的”、“不凭良心的”,直骂得那人不说话才肯收兵;祖父虽不会亲自出马,却在家里“忿忿不平”,骂这些人“野蛮”而“不顾天理”,“不讲仁义”。
这时候父亲一般坐在家里,可能显得比较不高兴,却绝不愤怒。既不像母亲那样开口骂人,也不像祖父那样以“天理”和“仁义”斥之。母亲在外面和别人“吵架”辛苦了,回到家里就骂父亲“别人家里都是男人出面,你呢?”父亲就说“你没看见啦,一个家里只能派一个代表。”每遇到这样的场面,我就在旁边观察,我观察的结论是:祖父要强;父亲幽默;母亲豪爽。我呢?我欣赏父亲的“黑色幽默”。
父亲常年坚守他的朴素的幽默,这种幽默与“智慧”不见得有太大的关系,却与“厚道”有关联,它是一种“厚道”的日常心情和生活姿态。
父亲的厚道与幽默让他自己的生活一直过得很轻松。在我们家里,祖父和母亲两个人都很要强,于是他们常常吵架。父亲不说话,只静观。母亲和祖父常常是在吃早餐(实际上是午餐,乡村一天只吃两餐,早餐和午餐是合起来的)的时候吵架。祖父要是太愤怒了,就会摔碗,猛地把碗翻过来,使劲地扣在桌子上。即便如此,父亲照样吃饭,照样吃菜。母亲质问“你怎么还吃得下去呢?”父亲就反驳:“吃不言,睡不语,你不知道?”“吃不言,睡不语”这话其实是祖父经常给我们讲的道理,父亲这样说时,我怀疑这是父亲用祖父的话来回答我母亲的质问,也顺便讽刺祖父。
在我眼里,父亲不那么要强,却是个化解矛盾和苦闷的高人。我对祖父一直很敬畏,他的话也几乎都是对的。比如我很难反驳“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的道理。我对我母亲也一直很欣赏,她是个爽快人,心里不高兴了她就骂人,心里高兴了她就开怀大笑。她一旦笑起来,全村的人几乎都可以听到。可是,在处理生活中的障碍与苦闷时,我常常愿意选择父亲的方案:“静观”、“调侃”、“黑色幽默”、“老实人吃小亏,占大便宜”。
祖父常给我们讲“中庸”与“和的智慧”,但祖父性情火暴,容易被激怒,真正能够落实中庸精神与“和的智慧”的是我父亲。
我从父亲那里体察到圆满的“和的智慧”。有和的智慧的人,他既有所“争”取、“有所为”、“自强不息”,又“有所不为”、“厚德载物”。
人总得有所争取,有所争执,有所争斗,有所抗争,有所争吵。但长久地满足于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争名夺利、逞强好胜的人,虽然有所收成,但终究只获得小恩小惠、细软碎银,失去的是人生的整体幸福与整体欢乐。
有的人在生存的死亡边缘挣扎,于是他不得不有所争取、有所抗争、有所作为,这是维持生命的自然本能。他的“有所为”与“自强不息”让他摆脱生存的危机状况,让他免除对他人的依附和奴役状态。
可是,人在摆脱了基本的生存危机之后,在挣脱了对他人的依附和奴役关系之后,他就应该知道如何节制自己的欲望,使自己不再成为占有冲动的奴隶;他也应该知道如何克制自己的知识冲动,不去自以为是地破坏自己的生活信仰,也不去破坏他人的生活信仰。
有“和的智慧”的人总是愿意与天空“和”,与大地“和”,与人群“和”。与天和,其乐无穷;与地和,其乐无穷;与人和,其乐无穷。人一旦领会“和”的境界,人就获得从容而有信仰的生活真相,恢复独立人格与自由精神的真实身份。
有“和的智慧”的人,他总是承认意见的分歧与道路的不同。意见的分歧与道路的不同是生活进化的标志。有“和的智慧”的人因承认分歧与不同而“求同存异”。
有“和的智慧”的人,他总是承认人的个性与多样性。不同的人保持自己的个性与多样性是人种进化的标准。和谐的人因承认人的个性与多样性而保持宽容的美好德性。在所有美好的德性上,还有哪些美德抵得上宽容的力量?
有“和的智慧”的人对不公正的现实制度保持乐观的立场。他相信任何一个制度总是不完善的。紧接着,他相信不完善的制度总是可以得到改善的。更重要的是,他相信最好的改善方案往往不是把别人全部踩在脚下,也不是把原有的制度全部推倒重来,而是乐观而有韧性地做自己能够做的事情。于是,有“和的智慧”的人更愿意追问自己:“我可以拿出更好的、可行的方案来吗?”如果拿不出更好的、可行的方案,宁可不去无休止地抱怨与指责。
“和的智慧”常常建议:停止抱怨。没有人愿意和一个喜欢抱怨的人在一起,除非这个人有虐待癖。没有人愿意和一个忧郁的人在一起,除非这个人也是一个弱者而同病相怜。停止抱怨之后,虽然不一定立刻就收获快乐,但至少有了新的希望。有一种人,他自己乐观而欢乐,亦能给邻居的人带来快乐。
“和的智慧”把笑声带给别人,他有一种本领,叫“感染”。缺乏“和的智慧”的人把痛苦带给别人的人,他也有一种本领,叫“传染”。
“和的智慧”也就是中庸的智慧。祖父多次教训我和父亲,祖父的教育浓缩为几句话:
第一句话:酒是穿肠毒药;
第二句话:色是刮骨钢刀;
第三句话:气是惹祸的根苗。
接下来还有三句话:
第一句话:无酒不成礼仪;
第二句话:无色路断人稀;
第三句话:无气反被人欺。
不是不复仇,而是复仇有度。有度、中庸,这是中国“民间智慧”。
不复仇,实际上是把珍贵的时间留给自己。尤其当仇敌人格卑下而不置一提的时候,不复仇实际上是鄙视、鄙夷仇敌。如果不是这样,而是把珍贵的时间浪费在仇敌身上,那样几乎是故意让仇敌不战而胜。
真正乐观、智慧的人,他多少总有些复仇的冲动,但绝不以复仇为生活的目的。
有一个说法,是《资治通鉴》里讲的:“千钧之弩,不为鼷鼠发机;万石之钟,不以莛撞起音。”
我的家乡尚有另一种说法:“如果狗咬了你一口,你千万不要回头咬狗一口。”

3.2不是教训,是关心并帮助

自从我读研究生,我父亲就一直迷惑不解,总想问我是研究什么的。他小学二年级没读完就毕业了,没什么学问,所以从来不愿意跟我谈专业上的事。他看我的通知书上写着“教学论”,误以为我是研究“数学论”的,觉得这是很高深的学问,更加不愿意跟我谈专业知识。
后来我告诉他,我的专业是“教学论”,就是研究教育问题的。他很自信地说,“哦,其他我不懂,教育,我懂。”
父亲是不是真的懂教育学,我不好说。但他对教育确实有自己的理解,他有自己的“民间教育学”。
我和父亲交往最多的时候,是在我读中学的每年的寒暑假。中学以前他很少理我,中学以后他想理我,我没时间理他了。上了大学以后,我就很少回家。
在中学的六个年头的寒暑假里,我们有很多交往。
高考结束后,我知道我会考上大学。
在家里没事做,我想学画画。在高中三年级的历史课上,有一次我临摹马克思像,被教历史的杨老师痛骂一顿。杨老师的意思是说:“都火烧眉毛了,竟不知死活。”我很气愤,等他走出教室后,我在世界历史课本上画了10个马克思像。我从小就气量小,睚眦必报,可见一斑。后来给中小学老师做讲座时,我一再提倡“做人要厚道”、“做人要宽容”,我怀疑是与我自己缺乏厚道和宽容的秉性有关。一般而言,自己缺什么,就提倡什么。
现在毕业了,我想画画。
我向我爸要20块钱。
20块钱意味着什么?那时也实在不懂事,我只是心里想着,20块钱大概可以买两本绘画的书。其实,20块钱对我父亲来说,这意味着他必须在门前的藕池里浸泡整整1天的时间。那段时间为了筹集我的学费,他经常只穿一条短裤,在藕池里用脚和手“采藕”。那样一天大概可以“采”到一篮子莲藕。第二天拿到街上去卖,大约可以卖20块钱。
我爸问:要钱干什么?
我说:“买画画的书。”
他说:“干那没用的事情干什么?”在我父亲看来,只要一件事没用,就没有做的价值。他好像不知道,有些事情如果是“有趣”的,这就比“有用”更重要。后来我为这事专门写过一篇文章,文章的标题叫《什么知识最有力量》。我特别谈到了“有趣的知识最有力量”。
记得当时我很生气。我都高中毕业了,都长大了,在这个家里说话一点地位都没有。
当时我们俩正在剥黄豆,准备晚上做“黄豆炒辣椒”。那时进入秋天了,湖北乡村的夏天有很多菜吃,但到了秋天,可吃的菜就很少。那年秋天我们经常吃“黄豆炒辣椒”,到今天我都喜欢吃。
我想威胁一下我的父亲。当时我们剥黄豆时,把黄豆放到一个小塑料盆里。
我用脚轻轻地踢了一下那个塑料盆。我威胁说“给不给啊?”
结果没控制好力度,用力过猛,把盆踢翻掉了。
那时家里穷,地上是泥土,很多灰尘。新鲜的黄豆在地上滚动,黄豆裹上了灰尘,很难看。
我父亲腾地一下站起来。满脸怒气。
我估计他要揍我了。我父亲很少打我,只有一次我骂我妈,他不能容忍有人骂他的太太,于是动手狠狠地揍了我一顿。
但他那天没揍我。
他弯下腰,拿了塑料盆,一颗一颗地把黄豆重新拣回来,放到盆里。
我父亲很高大,很高。我长得矮,是因为我母亲矮。
那么高的个子,弯着腰,低头,一颗一颗地拣很小的黄豆。
我很难过,觉得对不住他。
想帮他,但一帮他,就是认错,我不愿意认错。我只承认踢塑料盆是不对的,但不愿意承认要20元钱是不对的。我要是帮他拣黄豆,就差不多承认我全错了。
等到他把最后一颗黄豆拣回塑料盆里。我感到绝望了,连补偿改正的机会都没了。
他端着盆,不理我,转身往厨房的方向走。
我忍不住了。冲着我爸,猛喊了一声。
你知道我喊什么了吗?
我讲这个故事时,讲到这里我就问在场的老师。
有小学老师说:“你肯定是喊:爸,我错了。”
还有小学老师说:“爸,我再也不那样了。”
其实,我只是使劲地冲着我爸吼叫:“我不要钱了!”
小学老师是很幸福的,因为与孩子长时间在一起,她们的思维有时也像孩子一样可爱。有一次我做完讲座后,校长问老师们:“刘博士的讲座好不好啊——?”老师们很整齐地回答“好——!”校长再问老师们:“那我们应该怎样做啊——?”老师们就很整齐地拍手并整齐地喊“棒、棒、棒,你真棒!”小学老师真幸福,她们有童心,她们好象不愿意长大。不像有些人,长大了,也俗气了。
我记得当时我父亲听了我的吼叫,他回头看着我,两眼充满了感激。
我爸用拣黄豆的方式关心并帮助我,这是一种教育。
我觉得我用“吼叫”的方式关心并帮助我的父亲。这也是一种教育。

3.3母亲的性格

我母亲对我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没有她的爱心和赏识,我大概不会有今天这样的自信。她是个善良的好人,但她的性情别具一格:不高兴的时候就吵架,甚至动手打人,高兴的时候就喜形于色、歌声笑声不断。
小时侯经常遇到我母亲和我祖父吵架(中国家庭纠纷比较经典的样式是婆媳之间的吵闹。我祖母住在我伯伯家,所以我母亲和我祖父吵架实际上是婆媳吵架的变形)。我很讨厌家里人吵架(这影响了我后来寻找妻子的标准,“不喜欢吵架”成为一个重要的标准),在吵架进入高峰时我偶尔会站出来说话。
我常常是对祖父不满,这点母亲是知道的。母亲知道我总是站在她的一边。但我站出来说话时,却总是对我母亲大吼一声:“别吵啦!”我的吼叫有时管用,有时不管用,但至少有一个效果:只要我站出来说话了,吵架就进入尾声。
久之,家里逐渐形成一个环状的格局:我祖父有些怕我妈,我妈有些怕我,我怕我父亲,我父亲怕我的祖父。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权力环。
除了和祖父吵架之外,母亲也会和邻居或村里的其他人吵架。这些事情一年四季随时都可能发生。村里有一条“机沟埂子”(抽水机抽上来的水经过一条水沟流到四处的水稻田,人们将水沟两边的坝子称为“机沟埂子”),如果有人偷了我们家的苎麻、南瓜或者西瓜,有人挤占了我们家的田地,母亲就到机沟埂子那里去指桑骂槐地骂那些“强盗”。
并非我母亲喜欢吵架。在村里,吵架几乎是妇女们的必修课程。一个女人要是不善于和他人吵架,会被认为是言语笨拙、任人宰割的弱者。从外面嫁过来的新媳妇第一次和邻居吵架时还怯生生的,但不到一年,春夏秋冬都经历了一遍,这些新媳妇往往会修炼出一副吵架的金嗓子和有专业水平的吵架话语。我研究家庭教育时,提倡“早期智力开发越早越好”,我太太曾反问我:“乡村的孩子没接受多少早期智力开发,他们为什么仍然那么聪明?”我的答案是:在乡村,孩子们从小就听大人吵架,孩子(尤其是女孩)之间也经常吵架。他们在吵架中实现了早期开发智力。按照古希腊的课程形态来看,“吵架”乃是“辩论”的艺术,是“文法”、“修辞、“逻辑”。
母亲除了善于和别人吵架,她还有一个特点是纵声大笑。高兴的时候总是有的,她一旦高兴,她就会毫无顾及地开怀大笑。她一旦笑起来,全村的人都可以听得到。她的嗓音大,声音有强劲的穿透力。小学以前我总喜欢到外面找同伴玩,到了傍晚,母亲做好饭后,她会到门前冲着天空大喊一声“年华——!”无论我跑多远,只要她在门前大喊一声,根本不需要重复喊第二遍,我就会从远处赶回来。
她身体看上去很结实,膀阔腰圆,干活的时候总喜欢逞能,热气腾腾,她曾经跟我吹牛说:“老娘可以打老虎”。可是,她三十多岁时,医生就说她有心脏病,不能干重活。自那以后,除了洗衣做饭之外,她较少做事,比较喜欢做的事是“打牌”。她的这个习惯一直维持到现在。
心脏病在农村是典型的“富贵病”。有心脏病作为理由,就可以免除一系列插秧割谷的重活。
母亲不做重活、粗活显然有充盈的理由,但她这个人也并不因此愿意做细活或者轻活。那时做鞋子、穿鞋子在乡村是一件大事,很少能够买到成品布鞋,更看不到皮鞋。我们姊妹四人穿的鞋子都是几个姨妈轮流负责,好像没有一双是母亲做的。母亲做事总是显得大手大脚,对针线活比较疏远。母亲不做针线活也就罢了,令我比较遗憾的是她不善于做酱菜。在湖北乡村,春夏两季的蔬菜比较丰富,剩下将近有半年的时间尤其是冬天和初春需要吃酱菜。我母亲和我伯母关系一直不好,时常吵架(我估计中国社会至少有两类人互为天敌:一是婆媳之间,二是妯娌之间)。母亲和伯母吵架的时候,我当然在站在母亲这边,但吵架结束之后,我比较偏向伯母那边,总觉得伯母是懂道理的人。
我对伯母的好印象主要是因为我发现伯母是做酱菜的高手。有时到伯母家去玩,看到伯母家的红辣椒酱那么鲜美,看到伯母家的杂酱那么黄灿灿的,心里就觉得伯母一定是“通情达理”的人。要不是这样,伯母怎么会做出那么好的酱菜来呢?在小学以前,我们家和伯母家关系一直紧张,伯母从来没有邀请我到她家去吃饭。但有几次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我偷吃过她家的杂酱和红辣椒。
一个人要是较少做事,她就会追求休闲娱乐。我估计这大概是古希腊“自由教育”的初始形态。
我母亲休闲的方式主要是“打牌”,最初是玩“上、大、人、邱、乙、己”之类的“纸牌”,后来转换主题,开始打麻将。她几乎不识字,硬是凭她自己刻苦学习、不懈训练的精神在短时间内成为“打牌”的高手。从“课程与教学论”的原理来看,她之所以能够克服不识字的障碍而在短时间内成为“打牌”的高手,很可能是因为她采用了有效的学习方式。我初步认定她学习打牌的方式是“研究性学习”,也可以看作是以观察、实际操作、游戏为基础的“体验学习”。
我母亲“打牌”时赢多输少。有一段时间,我很讨厌她到外面打牌,她反问:“你知道你上大学的学费是怎么来的吗?”
我母亲有那么多的缺点,但她仍然用她的方式影响了我的生长。
她曾经怂恿我偷邻居的扁豆丝瓜做菜吃(有一年秋天家里实在是没有菜吃,当然也是因为我母亲在春天疏于播种)。按照历史的古训,这样的母亲往往会把儿子培养成为一个走向监狱的强盗。我没有成为强盗,这与母亲另外的性格相关。她这个人的性情比较复杂:虽有缺憾,但也有优点。她的优点如此丰厚,几乎淹没了她的缺憾。
我母亲的第一个优点是讲究“义气”,她见到有好感的人就“自来亲”,广交朋友。无论走到哪里,她都能在短时间内赢得周围人的好感。我姨妈较多(母亲有8姊妹),有几个姨妈嫁到另外的乡镇。我母亲去几个姨妈家玩的时候,往往会结交一帮朋友。姨妈的村里有几个人跟我姨妈较少来往,却跟我母亲是很好的朋友。我母亲由此偶尔会炫耀说,她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我母亲曾从湖北来广州,住在我家里。后来在我家里住不习惯,我嫌她讲话声音太大,担心她的笑声影响了邻居的休息。她受不了限制,住到我妹妹那里。我有空的时候就过去看望她。不到两个月,她在那里竟然已经拉帮结派,团结了一帮人,玩得不亦乐乎。
母亲自己讲义气,也由此而重视我的伙伴。小时侯我经常在周末和几个不怎么爱上课的伙伴经常到镇上去玩。我们在镇上一般做三件事:第一件事是看电影。5分钱一张电影票。一般星期天才有电影,或者隔一个星期有一场电影。第二件事是看娃娃书。那时的梦想是:像镇上的老婆婆、老爷爷那样,做一个娃娃书的看守者,把天下所有娃娃书看完。第三件事是打“康乐球”。那是后来出现的“桌球”的原型。我对那类游戏不太感兴趣,但偶尔也会玩几次。
这三件事的费用加在一起往往要花1毛钱。那时1毛钱对家里来说并不容易。为了解决我的资金问题,她有时需要克服一些困难。母亲的理论是:“人穷志短,不能让我儿子在朋友面前没志气。“她首先得尽量瞒过我父亲和祖父,因为他们不准许我到镇上去玩。然后她得想办法弄到足够的钱。要是实在拿不出钱来,她就拿一个小布袋到米缸去装半袋米交给我,她说“拿这些米到粮店去,就可以换钱”。有一段时间我祖父经常抱怨家里米吃得太快了,要省着吃。他不知道有一部分米是我母亲给我拿到镇上的粮店卖掉了。有几次我祖父骂我“不是土匪,就是流氓”,我怀疑与这事有关系。
现在看来,我对朋友的热情和看娃娃书的习惯,实际上是受了母亲的鼓励。要不是她的怂恿和暗中资助,我看娃娃书的兴趣大概不会有这样深刻,我对朋友的热情大概也不会有那么持久。
母亲的第二个优点是富含同情心。家里虽然一直困难,但她依然保持乐善好施的习惯。我们一直提醒她说,有些乞丐是骗子,她不听。直到有几次上当受骗之后,乐善好施的冲动虽有所克制,但总体上不改其志。所谓克制,主要是我姐姐经常调侃她,提醒她那些上当受骗的故事:
有一天傍晚,一个乞丐请求到我家住一个晚上。我母亲给他提供一个床铺,让他在我家住了一宿。第二天我母亲起床时,发现家里的米缸少了很多米,从市场上买回来的肉也无影无踪,更可气的是,家里的菜刀不见了。要是在平时发生这类事情,我母亲会立刻跳起来骂邻居。那次她怕我们笑话,她一声不吭,只是不断自我调侃:我看他很面善,哪知道会出这种事呢?
可是,上当之后,母亲还是会重复同样的错误。一天早晨,我母亲在门前遇到一个满面流泪的妇女。那个妇女说她的孩子生病了,住在镇上的医院里。现在欠了医院的钱,不得不变卖孩子的银项链。那么贵重的银项链,至少值1000元,现在只卖500元。我母亲见那人流泪,顾不上辨认真假,立刻拿钱给了那人。等那人收到钱后急匆匆离开时,我母亲就察觉到受骗了。我姐姐很生气,把那个“银项链”扔进了门前的水塘。此后只要我母亲在我们面前嘲笑某某人太笨、某某人太糊涂时,我们就给她讲这个故事。只要我们给她讲这个故事,她就立刻变得谦虚起来,她会说:“那个鬼人哭得那么伤心,谁知道那是假的呢?”
我母亲的第三个优点是喜欢听故事和讲故事。她喜欢看戏,属轻度戏迷,在村里有名气。如果有戏剧演出,只要在她能够走动的范围,她都会亲临现场。可惜她人太胖,不会骑车,别人也不敢轻易让她坐在自行车的后面。有一次我骑车出去,她很费劲地坐在我的车上,没想到摔到地上,仰面朝天,再不敢坐车。要是她能够借助交通工具,她看戏的范围还会扩大。有一次她去另一个乡镇去看戏,中途遇到一条水沟,她很胖,无法跳过去。后面有人过来,看她那么胖,以为是孕妇,很小心地帮她越过了那条水沟。她为此一直很得意,几次炫耀说:“别的老人一看就知道是老人,我呢,看上去像孕妇。”
每次看戏回来后,母亲就趁在门前洗衣服的机会,给邻居讲戏剧的故事情节和故事情节里面隐藏的道理。她经常嘲笑别人都是外行,他们不懂,外行看热闹。她是内行,是能够看出门道的。
除了看戏和讲戏剧故事,她更喜欢调查新闻和给别人讲述新闻故事。她消息灵通,如果哪个地方有重大事件发生,她就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那里,亲自取证。1996年春节初四的晚上,她听到门前有急促的跑动声,怀疑是公安局的人来抓赌场。她赶紧披衣起床,及时地赶到现场。在那么寒冷的晚上,她竟然在那里站了将近两个小时。第二天她给我们讲抓赌场的事件:派出所来了哪些人,赌场里的哪些人逃跑了,哪些人被关押到派出所去了,她清清楚楚。
她为什么喜欢做这些没意义的事情?我不太清楚。作为“知识分子”,我曾经对她的这种好奇心比较反感。尤其读了鲁迅的文章之后,总觉得“喜欢扎堆”和“看热闹”是中国人的劣根性。可是,后来,想想她为了讲故事而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做田野调查,想想她有那么多活力那么多的好奇心,从不偷懒、不退缩,实属不易。










做学生的故事





















4.中小学的故事

4.1狮子的风格

南湘源是我的小学和中学同学。他父亲是湖南岳阳人,据说是“没落贵族”出身。听村里的老人讲,他父亲由于犯了什么“事”(失手打死了一个人),为了逃避官司,就以“做生意”的名义坐“渡船”到了湖北。他流浪到我们村,和村长的女儿结了婚,就永远住在我们村了。南湘源出生时,他父亲仍然对湖南的老家恋恋不忘,所以给儿子娶名叫“湘源”。
南湘源和他父亲一样,喜欢说“我们湖南人”如何如何,得意时就会指点自己说:“惟楚有材,于斯为盛”。后来我们从历史小说中知道有一个叫耶律楚才的人,每当南湘源每次指点自己“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时,我们就大喊“耶律楚才”。后来“耶律楚才”就成了南湘源的外号。
他还有一个外号,叫“南子”,南湘源最初很喜欢这个外号,可是后来他不知道从哪得到消息,说中国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妓女叫“南子”,就再也不许我们叫他“南子”了。谁要是喊他“南子”,他就让谁“吃钉果”(把中指和食指蜷起来,使劲地敲打人的“脑壳”,村里人把它叫“吃钉果”)。
南湘源比我大一岁,读小学时他高我一个年级。我读小学四年级时,我们开始正式建交。他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时说,“这兄弟很仗义”。于是我就“入伙”了。“入伙”的见面礼是买一包香烟(那时流行“大公鸡”品牌,7分钱一包,相当于一个鸡蛋的价格)给大家抽。我小学四年级时就开始和同伴一起抽烟,后来同伴逐渐散伙了,就戒了。
“入伙”后,我从南湘源那里学了很多知识,包括读书的知识、戏剧的知识、打架的知识、赌博的知识和穿衣服的知识。南湘源的知识和爱好我几乎都有,只是没他那么熟练或深刻:
他的第一个爱好是喜欢读书,主要是喜欢看小说,或者听“评书”(单田芳是南湘源的早期偶像,南湘源说话的语气很多是从单田芳的评书里模仿来的。南湘源后来的精神偶像是曹操)。他做这些事情时很勤奋,看了好多小说。因为有些小说与历史有关,比如《三国演义》、《岳飞传》、《隋唐演义》,等等,后来他就迷上看历史书。在小学五年级时他就开始读《史记》,初中时他读了《东周列国志》。后来他说他读过“资治通鉴”,我一直有些怀疑,因为我在他的家里从来没有发现这本书。他经常说读历史书是伟人的习惯,他说毛泽东和蒋介石都有读历史书的爱好。南湘源喜欢把自己比作某个伟人,这是他的习惯。村里人有“说大话”的习惯,南湘源也有这个“说大话”的习惯(村里人其实是用“说大话”的方式来制造幽默和调侃的效果,外地人如果不了解,还以为这是恶意的“吹嘘”)。
他的第二个爱好是喜欢看戏。那时村里流行两种戏剧,一是“皮影戏”;二是“大戏”(村里人把“戏剧”称为“大戏”或“老戏”,把“看戏”称为“看大戏”或“看老戏”),这两种戏剧南湘源都喜欢。只要听说村里或邻村有“皮影戏”或“大戏”,不管路途如何遥远,他都愿意跋山涉水赶去看戏。他读初中二年级时,镇上流行一种介于“皮影戏”和“大戏”之间的戏种,当时叫“肉皮影戏”。我那时在读小学五年级(本来他只高我一个年级,可是后来我小学三年级留级一年,他就高我两个年级了),他下午从镇上回来,晚上带我溜进戏院去看“肉皮影戏”,深夜再送我回家。
他的第三个爱好是穿“好衣服”。他家里有钱,尤其他祖父家和外祖父家都有钱,父母亲又宠他,因此他总能买“好衣服”穿。那时我们很多伙伴的衣服都由母亲负责买布料,然后请村里的董师傅(裁缝师)加工。一年四季都一件衣服,等到衣服破烂了,缝补之后再穿一段时间。村里人流行的说法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样算起来,一件衣服要穿9年。南湘源不同,他经常买新衣服,而且只买成品的衣服。他买的衣服以黑色居多。他不仅挑剔颜色,还讲究细节,比如衣服的扣子怎样与衣服的颜色搭配;上衣要稍微长一点,他说那样比较有“领袖气派”、“贵族气质”。
他的第四个爱好是打架,尤其喜欢指挥同伴“打群架”。他很熟练地指挥我们上场,他本人也绝不偷懒,总是身先士卒。如果村里晚上放电影或者看大戏,就一定有邻村的年轻人来凑热闹。一旦遇到有邻村的年轻人出现,南湘源就带着我们按事先约定好的方案袭击那些人。南湘源其实个头比较大,长得又比较“猛烈”,有“野性”,打架很“死心”(这个词在村里人的语言系统里大致是“狠心”的意思)。他告诫我们,打人时“出手要快”,要“死心”。村里的大人、小人都惧怕他,都知道他打人很“死心”。他最喜欢形容的场面是“关公温酒斩华雄”、“关公过五关斩六将”(他只说“关公”,从不说“关羽”,这也是他的语言习惯)。
他的第五个爱好是赌博。在乡村,赌场常常是显示男人社会地位的地方。地位最高的人,被推举做“老爷”,其余人等,按经济实力依次排列。南湘源在小学和初中时,他一直是同学中的领头羊。赌博的时候,他当仁不让,自任“老爷”(庄家)。
南湘源的第一个爱好(看书)一直保留下来,因为这个爱好得到历史老师和语文老师的肯定。他喜欢看历史书,带动了周围一些同学也喜欢看历史,这在学校是少有的事件,所以历史老师对南湘源一直另眼相看,有时就请他给同学讲历史故事。南湘源很得意,称自己是历史老师的“宠臣”和“爱卿”;南湘源喜欢在他的作文里卖弄历史典故和历史事件,后来逐渐引起语文老师的注意。再后来,南湘源的作文就成了语文老师给全班学生读的“范文”。
南湘源的第二个爱好(看戏)也大致保存下来。他说湖北人(他总是想象自己是湖南人的“后裔”)也算是有文化的地方,他这样说的根据就是湖北荆州地区的乡村戏剧很发达。我们大学毕业后,有一次聚会时他又提到这个观点,他说荆州地区的乡村文化全部隐藏在“皮影戏”里,隐藏在“老戏”里。这里的农民就是靠“皮影戏”和“老戏”来领会人生的。后来电影来了,人们开始看电影,看皮影戏和老戏的人少了一层;再后来电视来了,人们开始守在电视机前面,看“皮影戏”和“老戏”的人更少了。他说:“现在家乡的戏剧文化已经大不如从前。”我有次问他回老家时最想做什么,他说,“打麻将”,后来又改口说,“看皮影戏”。
南湘源的第三个爱好(穿好衣服)很完整地延续下来。这对他来说比较好办,只要有办法弄到足够的钱,就能够保持这个生活习惯。小时侯我祖父对南湘源的父亲说:“这样惯(‘惯’在村里的语言中有“宠爱”的意思)孩子,他不知道钱来的不容易,对他没好处。”可是南湘源长大了,总是有办法弄到够用的钱。他甚至在我面前“说大话”:其他事情可能不容易,挣钱是最容易的。
南湘源的第四个爱好(打架)是他最得意的特长。从小学一直到中学一直喜欢打架,上了大学后仍然保留了打架的习惯,只是改变了打架的风格。在中学时他和别人打架,总是“拳打脚踢”或者“舞枪弄棒”的,在大学时他和别人打架,逐渐转换为“先声夺人”,以气势取胜,不战而屈人之兵。据他说,他在大学二年级时和同寝室的同学打过一次架。那次几乎不动手脚,只是怒目圆睁,大吼一声,从床上跳下来,像“关公骑赤兔马”似的冲到对方面前,对方就立刻退缩了。这故事听起来有点像“张翼德大闹长板坡”的局面。大学三年级时,我的“哲学课”不及格,教哲学的潘老师给了我59分,这意味着我需要补考。我很恼怒,总觉得是该死的潘老师在故意报复我,恨我不去听他的课(这位潘老师讲课时,喜欢用黄色笑话来解释哲学道理。最初同学们很喜欢听,后来很多人感到恶心,我和其他几个同学出于气愤,再也不听他讲课了)。我说与南湘源听,向他打听补救的办法。没想到南湘源说:把他拉出来揍一顿,他就再不敢报复学生了。我听了大吃一惊。但事后想起那件事,我还真想揍那个姓潘的老师一顿,那样的老师是大学教师中的败类、渣滓。我没听从南湘源的建议,只是因为不愿惹出另外的事端。
南湘源的第五个爱好后来虽然没有完全被“消灭”,但到了高中后,周围环境变了,他不再赌博。
因为初中一直当班长,到了高中,班主任就自作主张,沿用他做班长。南湘源好像生来就是做班长的材料,但一旦做了班长,他又总得惹出点事情和风波来,总得弄出点沉浮的经历。在高中做班长总算比较平稳,只有一次例外。那天下午南湘源号召全班同学去镇上的电影院看《成吉思汗》的电影。他鼓动同学说:“那是活的历史知识,看电影也是学习”。然后他向政治课老师和外语老师请假,外语老师不置可否,只是说“只要有学生在教室,我就上课;如果同学们都去看电影,我就不上课”;可是政治课老师(由学校副校长兼任)不同意,认为“这是胡闹”。南湘源并不理会政治课老师的警告,依然发动同学去看《成吉思汗》。那天下午大家看完电影回学校后,就听到有同学传言:副校长进教室后发现只有少数几个同学在教室,勃然大怒,要严厉惩罚;并且质问:“怎么能让这样的人当班长?”据南湘源说:那天下午他有些后悔,但决不退缩。他发动几位同学在第二天的班会课上做了一次演讲,演讲的主题就是《血,总是热的》。邀请政治课老师(那位副校长)、外语课老师和班主任参加。演讲很成功,在场的老师和学生都被感动。演讲结束后,副校长表态:这次原谅你们,下不为例。风波于是平息。
这是南湘源最得意的一段经历。他经常夸耀自己曾经“宦海沉浮”,“见得多了”。后来我问他为什么能当校长,他就反问我:你记不记得我读初中时“宦海沉浮”的故事?我虽将信将疑,但也有所领会。
我们都喜欢读小说,尤其喜欢读《三国演义》,时常在一起交流读小说的感觉。他问我“三国”中最喜欢谁,我说“常山赵子龙”。他问为什么,我就跟他讲这是我祖父最喜欢的人物,我受他的影响。读中学时,常听祖父讲《三国演义》。他最喜欢的情节是“赵子龙大战长板坡”。后来我读《三国演义》,书上的标题不是“赵子龙大战长板坡”,而是“赵子龙单骑救主”。祖父讲《三国演义》时常常有加工,有时甚至出现一些错别字,比如他把诸葛亮火烧“博望坡”讲成诸葛亮火烧“傅望坡”。祖父还有一个习惯,他很少称“赵云”,总是讲“赵子龙”或“常山赵子龙”。祖父经常带着敬仰的口气说:“赵子龙死的时候身无寸伤!”他有时看我父亲比较懒散,就训我父亲:“你看你这个样子,赵子龙在你这个年龄,正是挺枪跃马的汉子!”
南湘源呢?他自然最喜欢的是曹操,我和我的同学都知道这个秘密。他也到处宣扬他的精神偶像,似乎要全地球的人都知道。他说:曹操怎么了?哈,曹操杀杨修,那是杨修该杀。我要是曹操,我也把杨修杀了。他尤其喜欢曹操和刘备煮酒论英雄的感觉。他曾经几次在我面前详细地复述“煮酒论英雄”的情境:曹操问刘备当今世界,谁是英雄。刘备有几个提名,曹操都不屑一顾。刘备说,“除了这些人,我就不知道谁是英雄了。”曹操说:“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策,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刘备问:“谁能当之?”曹操先指刘备,后指自己,然后说:“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
因为我们各自崇拜的人物不同,有时见面了,他就调侃我“赵子龙大战长板坡”,我就调侃他“惟使君与操耳”。
我们两人不同的性格几乎成就了我们两个的职业和职业习惯。我大学毕业后一直做老师,以“读书”、“教书”为业。我曾经做过两年的管理工作,但不成功,及时退出来,又重新回到教师的位置。南湘源大学毕业后(1992年)做了两年的中学老师就任学校的副教导主任;再两年(1994年),任学校副校长;三年后(1997年),他任学校校长。
任校长期间,他一如既往地保留了他的五个爱好:看书、看戏、穿“好衣服”、打架、赌博。
“看书”也仍然以看小说为主,但阅读兴趣已经由原来的“历史小说”转向“武侠小说”。他认为“武侠小说”充满人生的玄机,读之使人“智慧而有仁义”。除武侠小说之外,他也会读一些专业书籍。在所有专业书中,他最看重的“学问”是李宗吾的学问。我对李宗吾的研究实际上是受了南湘源的推动,并由此而把老子看得比孔子更重。我的这一路“学问”显然受了南湘源的很多影响。与他这样的人交往,不受他的影响几乎不太可能,他天生就是一副影响别人的长相和气势。他说话的语气和说话的手势,就是要影响你,如果他发现你受了他的影响,他就很快乐。如果他发现他没有成功地影响你,他就生气。他不是一个有民主精神的人,但他绝对是一个有影响力的人。
“看戏”现在比较困难,因为戏剧市场本身就不发达。南湘源很无奈地以看电影代替看戏。他经常抱怨现在的电影不如从前好看,但也还是保持了看电影的习惯。我一直希望对“教育电影”做系列的叙事研究,南湘源在里面是起了作用的。我本来是想要专门研究湖北家乡的戏剧对村里人的生活观念的影响,后来考虑到主题过于复杂,无法下手,才暂时放弃了做研究的念头。也许,南湘源在某个时候和我见面了,谈到家乡的戏剧文化,又会激起我做相关研究的冲动。这些事情很难说。
穿“好衣服”对他来说从来就不成为困难,因为他和他太太都属于高收入者,又源源不断地受他祖父和外祖父的资助。他做了校长后,穿衣服的风格有所变化,常常穿一套灰色的品牌西服,配一条绣花的绿色丝绸领带。他得意时会跟我炫耀:我这条领带是我太太旅游时从瑞典买的;这套西服是我旅游时从法国买的,这双皮鞋是在意大利买的。我抱怨他庸俗,他就反问:“就俗,怎么啦?”我就说“我要拯救你。”可是对他这样的人,我想拯救他,几乎没有希望。他拯救我比较容易,我要想拯救他,就比较困难。
“打架”有损校长的形象,可南湘源好像并不怎么在意这件事。遇到纠缠不清的人时,他依然会动手,至少会摆出动手的架势。据他讲:学校制定了教师不迟到的课堂教学制度。学校有一位姓张的老师上课时迟到了一刻钟,学校管理人员将张老师的姓名写在学校校门口的“批评栏”中。张老师不服气,破口大骂学校制度。学校保安出面制止,张老师愈骂愈勇。南湘源挺身而出,喝退学校保安,一副打手形象,吓得张老师赶紧“收声”,躲藏到办公室半天不出来。南湘源很得意自己的这个“粗人”、“匹夫”形象,也因此得罪学校某些教师。南湘源的办学理念是“学校以人为本”,但他自己的私人理念是“害怕得罪人的校长不是好校长”。他的另一句“名言”是:“只有孤独的人才有自由精神和独立人格”。
“赌博”自然会折损校长的精神气质,南湘源却不愿意轻易地取消他的这个习惯。他说“如果不当校长,就当赌王”。他积极钻研玩牌的技艺,包括玩扑克和玩麻将的技艺。他认为这里面充满创造的欢乐。做了教师和校长后,南湘源经常和同事玩扑克或麻将,以“谁输了谁请喝酒”为赌注,节假日时经常会通宵达旦。
现在见面了,我们时常在一起打麻将,照例谁输了谁就请客喝酒。他不免有时会嘲笑我“书生形象”,只适合做老师,“做不了大事”,不能“开创局面”。我虽不觉得做老师有什么不好,但心里明摆着羡慕他的生存方式和他的语言风格。
他说话咄咄逼人,这是他的风格。他的另一个语言风格是“用名言说话”。他有几句备用的名言:
他的第一句名言是“人可以被消灭,不可以被打败”。其实这是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里面的一句话,他做了加工。“消灭”是南湘源最喜欢说的词语之一,有段时间我们经常在一起打乒乓球,打球时遇到了高手,他就喜欢说:“消灭他!”或者说“我要把你消灭了!”
他的第二句名言是“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耳”。这是《三国演义》里关公在曹操面前赞誉张飞的话。他说这话时,好像自己就是张飞,要么就是关公。
他的第三句名言是“彼可取而代之”。这是《史记》里记载的项羽和他父亲一起观看秦始皇出游时说的一句话。南湘源遇到“对手”尤其是“高手”时,就莫名地兴奋,踌躇满志。这时他就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彼可取而代之”。我总认为,这样说话很容易让人感觉受到威胁,与他这样的人在一起没什么安全感。以他这样的性格,我不知道他的上司是否会感觉有“引狼入室”、“养虎伤身”的不良感觉。可是他总是说他父亲就喜欢他这样的性格,他说他原来的老校长也喜欢他这样的性格。这在他那里好像是不成什么问题的。以我的性格和想象力,我大概永远不会领会他的处世方式。
我们两人显然在性格有很多不同。我比较喜欢骆驼的样子,但南湘源是狮子的性格。我在村里有“尊老爱幼”的好名声,他在家乡的名声显然不太好,至少属于有争议性的人物。南湘源并不看重这些,他似乎不在乎家乡的人对他的评价。他和我都属于背井离乡的人。离开家乡久了,就会有“思乡情绪”,但他好像没有。他偶尔会出入村里,偶尔会帮助家乡的人办事,也偶尔会痛斥家乡人的某种行为。他无论在哪里都愿意保持他的富有争议性的人格,他有自己的朋友,也有自己的敌人。狮子似乎从一生下来就有了自己的敌人。狮子在与敌人对峙的交锋中成全了自己的权力和意志。
我生性安静,“怕麻烦”,遇到不高兴的事情会比较长时间地闷闷不乐。南湘源不同,他不断会遇到挫折,或者灾难,甚至有些挫折和灾难是他自己亲手制造的。但他总会不断寻找新的提示,并随时打算重新出发。他有比较好的消化能力和受挫能力。
尼采说:“一口好牙,和一个健康的胃,这就是我对你的全部期待。”
我不知道,南湘源是不是已经接近这个期待?

4.2影响我的“重要他人”

1.胡老师和王老师
每个人的成长,总会受他人的影响。有些人的影响不怎么重要,是不怎么重要的他人;有些人的影响很重要,是“重要他人”。
“重要他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爱人或朋友,也可能是一个或几个老师。
就老师来说,也并不是所有的老师都是影响学生的“重要他人”。能够对学生的成长发生积极的重要影响的,往往是那些善于鼓励、赏识、宽容学生的老师。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遇到过不少“重要他人”。尤其在我遭遇“成长危险”的时候,这些“重要他人”把我从艰难中“拯救”出来。以前我母亲喜欢找算命的先生为我预算前程。据说,在我的人生的某个阶段,会遇到某些危难,但“在危难时有贵人相助”。母亲为此很感慨,很浓重地酬谢了算命的先生。
我不信算命先生的话语,但我知道,在我的经历中,确实总是有人帮助我度过难关。
小学的胡老师,是第一位帮助我的贵人。
小学三年级以前,我的成绩很糟糕,属于老师心目中的四个笨蛋之一。
我在小学三年级读了两年。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留级,也是最后一次留级。
被通知“留级”的感觉很糟,在周围的同学看来,几乎就是被“判刑”。后来看到报纸上报道某人被“判刑”一年,我立刻就想起“留级”这个词。
好像是在“散学典礼”后,一位姓赵的老师通知我“留级”;也可能是放假一个星期后,接到“成绩单”时,上面显示的结论是“留级”。有些细节我忘记了,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得到通知的那天下很大的雨。那年夏天家乡连续下雨,四处都是雨水。那天我是淋着雨水回家的。别的同学都把凳子搬回家了,我没有拿我的凳子。大概是因为心情不好,没心思去搬那张凳子。
那张凳子是由一个大树桩做成的,用油漆漆成黄色,很结实。大树桩是父亲在屋后的菜园里挖出来的,然后拿到村里的张师傅(村里最有名的木匠)家请他做成凳子。在一个割麦子的季节,父亲从张师傅家里搬回那张凳子。我走过去,凳子差不多齐我的肩膀。
父亲说:“你下次上学时,就用这张凳子。”
那张凳子显然是全校最漂亮的凳子。我父亲知道我在学校地位不高,属“差生”。家里“成分”不好,整个家庭在村里的地位就很低,父亲由此差不多就可以判断我在学校的日子不会好过。我猜想父亲大概是希望用一张漂亮的凳子来提高他的儿子在学校的地位。
可惜,那张凳子我只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那年“留级”时,我把那张凳子也一同留在了那间教室。后来就再也没有见到那张凳子了。
我回家后,父亲虽然没怎么骂我,但那年我一直有一种很沉重的失败感。
直到第二个三年级的某一天,我忽然成了班上的英雄人物。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那天我们的数学老师去了亲戚家,学校的胡老师临时作为代课老师走进了我们的教室里。
胡老师是我的邻居。我们两家关系说不上好,但好像也不怎么差。
在那节课上,胡老师猛烈地鼓励我、赞赏我。(这可能是湖北人的毛病:湖北人一旦喜欢某个人,就猛烈地喜欢他。)
我呢?就开始猛烈地喜欢胡老师的样子,喜欢胡老师的数学课。
那天放学后,胡老师让我检查其他同学的作业,凡是经过我检查合格的,就可以回家。如果不合格,就留下来更正(你知道什么叫做“农奴翻身”吗)。那天晚上我把很多同学留在了教室(这叫“小人得志便猖狂”)。
几个星期后,胡老师推荐我参加全镇小学生数学竞赛。事先我并不知道这事,那天早晨我上学迟到了,没赶上出发的时间。远远地看见胡老师骑车带着两个学生离开了村庄。当时听说胡老师推荐了我,因为等不及了,才临时换了一个人。我心里虽然将信将疑,但莫名其妙地兴奋了整整一天。直到今天我都坚持:所谓好老师,就是能够让他的学生莫名其妙地兴奋整整一天的人;所谓坏老师,就是每隔一段时间总是让他的学生莫名其妙地痛苦整整一天的人。
自从遇上了胡老师,我后来的小学生活一路阳光雨露。考上大学后,每年回湖北老家,我都想去拜访胡老师。当然,至今也没怎么去拜访。后来总结出一条教育口号:你要是觉得哪个人对你好,你应该在第一时间勇敢地表达你对他的感激。哪怕是肉麻,也让他去麻吧。
我相信:当学生陷入自卑的深渊时,教育要么成为折磨虐待、落井下石的别名,要么成为拯救落难、维护尊严的义举。在我的人生道路上,胡老师是拯救、维护过我的人。
长期以来,我对胡老师一直心怀感激。直到今天,只要遇到姓胡的人,我立刻就有好感。后来我喜欢读胡适的书,敬仰胡适的人格魅力,可能潜意识里与胡老师有关。我一直认为中国近现代一百多年以来,鲁迅和胡适是两个可以并列的值得后人尊敬的学者和思想家。鲁迅深刻,但说话也尖刻。胡适在政治哲学领域和实证研究领域是泰斗,而且有人格魅力。鲁迅喜欢吵架,胡适很少和人吵架。遗憾的是,我曾经在北京大学校园看到过鲁迅的雕像,但四处寻找之后,找不到胡适的雕像,很失望。我要是做了“北大校长”,第一件事,就是做一个胡适的雕像,就放在鲁迅的对面,让他们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相互影响。
小学毕业后,我进了镇上的中学(施家港中学)。在中学,我遇到一位姓王的女老师。她教我们英语。
王老师中师毕业(那时中师是最好的“大学”,优秀的初中生考中师,成绩一般初中生读高中然后再考大学),常给我们讲她在中师时,总是早起,然后躲在操场外边的芦苇丛里读英语。在我的印象中,大学就是一个长芦苇的地方。1988年我到大学报到的第一天就去找芦苇,可惜没找到。王老师本人大概也没有想到,她说了那么一句话,竟然会成为我们考大学的原始推动力。她随意地讲那么一个生活事件,我们却当真。我的想象是:有那么一个大学,有那么一个大操场,不像我们中学是一个小操场。操场外面是一大片芦苇丛,一阵风吹过来,就可以看到有一群美女躲在芦苇丛里面读英语。这意味着一定要考上大学,否则就什么也看不到。
王老师很漂亮,准确地说,是很有女性的魅力。我坚信:能够拯救中国教育的一条基本的道路,是让很多美女当老师。我的这个想法其实是受了拉伯雷的启示,拉伯雷在《巨人传》里面就透露了修道院的规定:凡入修道院的人,均是容貌端丽、身材适度、秉性温良的女子和气宇轩昂、体格魁梧、秉性温良的男人。
由此看来我这样说其实并不是什么过分的事情。比较遗憾的问题是,现在还有多少美女在当老师?有些女老师看上去像个老板娘,就不像老师;有些男老师看上去像个“暴发户”。
一个老师是否美丽,其实也不在于肉体的可观,而在于他/她的精神气质是否动人。有些人看上去比较“华丽”,可实际上不过是一堆美丽的能够移动的肉;有些人看去上其貌不扬,却有精神气质。你一眼望去,就可以断定那是一个好人。
至少在我们的眼里,王老师是好老师。那时我们班里一帮男生都自不量力地暗地里喜欢她。自信一些的男生总是找借口往王老师的办公室里跑,比如问一个英语语法问题;去交作业;或者问她明天英语学什么内容。
王老师人长得飘飘然样子,教学却严谨。要是谁没有完成作业,她会生气。她的口头禅是“你们这帮鬼人!”她这样的女老师一旦生气,往往比男老师更有威力。于是我们班没有不按时完成她的作业的。
既暗地里喜欢老师,又明摆着充满敬畏。这里面好像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我们班的英语成绩总是超出别的班级一大截。
后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我们班很多同学报考了外语系。这里面自然有王老师的原因。
不过,除了王老师,还有另外一位很特别的老师也起了作用。
这位老师姓涂,男的。王老师之后,我们的英语老师是涂老师(涂老师走后,我们的英语老师是闵老师。我们很多同学现在还记得闵老师费了很多周折到仙桃市为我们购买听英语磁带的耳机)。
涂老师长得上齐下齐,粗脖子,圆腰,整个身子象个吹足了气的塑料袋。他的左腿好像有点毛病,走路总是一高一低的波动。班上有几个男生一致认为绝不是他的腿有问题,而是路不平。所以背后叫他“路老师”。
涂老师身体长得太圆满了,说话也就不灵巧,简直就笨嘴笨舌(他的嘴唇很厚,感觉比正常的比例大了一号)。这样的人竟然教我们英语,你说是不是很滑稽?
最初他一开口说英语,我们在下面就偷偷地笑。凡是我们笑的时候,他就很高兴,认为是他自己讲课幽默的效应。
他为什么自我感觉那么好,我们好长一段时间没弄明白。
但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们班上几乎每个同学都喜欢上这位白白胖胖的“路老师”了。这是事实。
事情也很简单。这位涂老师对我们好。
也说不上究竟对我们有什么好,可是全班同学分明都感觉涂老师对我们好。
比如,如果哪位同学上课开小差了,他会拿出一脸的治病救人的样子,说:“哎——我讲得这么好,你不听,就有点可惜了嘛。”
比如,班上有位同学上课总喜欢打瞌睡,他会走到他的身边,使劲地带着我们读英语。等到他醒了,涂老师就很满脸善良地怂恿他:“快,我们正在读这一段了,跟上!”
作为一个男老师,人又长得如此的厚重,对他的学生竟然如此的宽容。我们喜欢他。换了你,你如何能够不喜欢他?
2.金老师和陈老师
高中期间,语文和英语是我比较喜欢的学科,数学是我的噩梦。
其实我语文成绩并没有优势,只是比较喜欢看课外书,喜欢讲故事,所以一直对语文有好感。高一下学期班主任陈月明老师让我们自愿报名讲故事,我第一个上讲台讲《头大哥和阴到底》的故事,很风光了一段时间。后来陈老师在我的“成绩单”上给出评语是:“该生酷爱读书,语言幽默”。我祖父看到评语后狠狠地用怀疑的眼光望着我。因为我在他面前长期不怎么读书且面无表情。
因为受了初中王老师的影响,进了高中后,我的英语成绩在班上长期是数一数二。有一次期末英语考试全年级第一,这个特别的荣誉使我的高中生活充满光彩和莫名其妙的自信。后来我把这个办法迁移到所有学习上:比如先重点学一种球类运动(大学时重点学排球,经常和隔壁寝室的曹宗平风雨无阻地练排球),然后带动其他球类的学习(后来练过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比如先重点学一个画种(大学时重点学水粉画),然后学其他画种(后来练过素描、水彩画、油画),等等。
从高一到高二,我长时期受数学的折磨。上数学课的时候,我往往会开小差,几乎没有完整地听过一节数学课。如果老师通知下个星期考数学,我一定会接连几天做噩梦。
对我来说,最痛苦的日子就感觉数学考试的日子一天天在逼近。现在只要遇到比较麻烦的事情,当天晚上就很容易做一种怪梦:我玩得比较开心,日子过得比较体面,但老师在讲数学课,我坐在教室里,显然不想听这样的课。我在数学课上看小说或者历史。同学们好像都在为数学考试做准备,我不做准备,我无法做准备。我怎么办呢?考场纪律可能会很严,我又不能偷看同学的答案,我怎么度过这场劫难呢?
做那样的梦实在太痛苦了。梦醒之后,我发现原本没有数学考试,一切都可以由我做主,不需要被逼迫参加那样的数学考试了。这时候,我就感觉生活是如此的美好,感觉自己实在是幸福的人。于是,接下来睡觉的时候,像过感恩节一样满怀感激。有时候会想:从现在开始,我要做慈善事业。
要不是在高三遇到一位善于归纳的金老师,我一定入不了大学。这位金老师是我们班主任的太太。学校安排她来教我们数学,我们班有几位同学一直不怎么服气,总觉得那样优雅的一位女士只适合“织毛衣”或者做一些买菜做饭之类的事情,她哪会解数学题呢?
现在想起来,金老师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她告诉我们说:数学题有一些为数不多的“母题”。所有的高考数学题都是这些“母题”的变化形式。你参加考试的时候,你遇到任何一道数学题,你就要立刻反应:这道题是由哪个母题变来的?
于是,整个高中三年级,我们都在和那些数学母题打交道。以前上数学课时,往往是一节课解一道数学例题。金老师也是差不多是这样,一节课只解一道“母题”。但在接下来的那几天里,她会给我们提供大量的关于这个“母题”的变化试题。她给我们解释:这个母题改变了一个条件,变成了1985年的高考数学题,这个母题改变了另一个条件,又变成了1987年的高考数学题。
如果数学真的像她说得那样简单,那数学还有什么可怕呢?
我不知道其他同学是否喜欢金老师的这个办法,我知道,我喜欢。1988年我参加高考时数学成绩意外地获得高分,固然是因为那年的高考数学试题出奇地简单。但是,我敢说,即使那年的高考数学试题不那么简单,我的数学考试成绩也不会太低。至于后来我为什么还是做数学考试的噩梦,我估计与心理学上说的“童年记忆”有关。
后来,我看到一本数学教育的专著,是美国数学家波利亚的《怎样解题》。我觉得金老师的办法和波利亚的想法很接近。
在这本书中,波利亚提出了一个“怎样解题表”。按照我的理解,波利亚的“怎样解题”的秘密是“猜想”(plausible reasoning,也译为“合情推理”),也因此波利亚在发表《怎样解题》之后再次以《数学与猜想》为主题专门讨论了“怎样解题”的问题。遗憾的是,现在人们在提倡学生解题时,很容易丢掉“猜想”。
有效的“猜想”是寻找题型之间的相似性,波利亚有时称之为“类比”(analogy)。反过来说,“猜想”就是用“类比”的方式寻找题型之间的相似性。“类比”是思考“怎样解题”的关键。
“类比”作为一个关键词,实际上已经隐含在波利亚设计的著名的“怎样解题表”中。这张表看起来并不简洁明了,有些地方甚至显得重复罗嗦,但它却道出了《怎样解题》整本书的秘密,这个秘密就是“类比”。
“类比”的基本方式是寻找题型之间的“相似性”或“归类”。对于某个正在解题的学生来说,“如果他能把他的问题归类,识别其类型,把它列入他的课本中的某一章中,他就取得了一些进展。这使他可以回忆自己已经学过的解这类问题的方法。”波利亚认为,“这是什么类型的问题”将有助于“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因为“问题的类型能提示解法的类型”。
也有研究者认为“领悟和运用类比是数学创造的主要机制。类比在数学学习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学校里很少实际使用。我们可以把学生的各种活动引向对给定情境所作的特定的类比,引向从一种情境向另一种情境的类比而被理解的情境过渡,引向一般化,引向假设,引向新的问题等。”
后来我和广东教育学院的施铁如先生一起到番禺做行动研究,施教授专门做过有关“问题类型”的辨认实验研究。他的实验研究结果是:“能否顺利解决问题,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是否能正确辨认问题的模式。”“解代数方程应用题先要从问题中看出某种熟悉的东西——我们称之为模式的特定关系或结构,然后以此为索引,唤起相应的解题方法,作出解答。辨认的正确与否决定着所提取的方法合适与否,从而也决定着解题结果的正确与否。”当然,类型辨认(模式辨认)的训练“不应该是内容单一的题目的简单重复,而应该注意题目的变式。因为解决问题主要依赖于对课题结构关系的掌握,而不是对具体情境的了解。只有经常变换课题的具体情境,在不同的情境中展现同一结构关系,学生才不会被具体情境所迷惑。”
人们在谈论“新旧知识的关系”时,习惯于将学习者的“原有知识”作为某种总体性的知识结构,学习就是“新知识”与这种“总体结构”以“同化”或“顺应”的方式发生联系。这样解释并不完全错误,但实际上学习者在学习“新知识”时,“新知识”并不直接与“总体结构”发生联系,更多的是直接与原有的知识体系中的“类型结构”发生联系,并与原有的“类型结构”之间发生“同化”或“顺应”(尽管也间接地与“总体结构”发生联系)。如果说以前人们对“学习”的定义是“新知识与原有知识之间的同化或者顺应”,那么波利亚所强调的“类比”重新将“学习”定义为“新知识与原有的某类知识之间发生同化或顺应”。
看来“类比”在波利亚的数学教育思想中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在整个“怎样解题”的体系中,波利亚热忱地倡导“类比”(以及以之相关的“合情推理”或“猜想”),呼吁并亲自实践了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以及与之相关的“探索法”),这使“怎样解题”体系具有经典性意义,“波利亚风格”、“波利亚方法”在美国一度流行。
按照我的理解,“金老师办法”与“波利亚方法”,大体是一致的。
3.“特级教师”的绝招
我读中学(施港初级中学)时,遇到过一位姓颜的老师。这个老师有一个嗜好:他喜欢打学生,而且往死里打。
有一天早晨他来照看我们早读。他在走廊穿梭时,有一位男同学趁他转身的那一刻在他的背后做了一个拳击的动作。颜老师察觉到背后有人做了动作,转身厉声追问:“是谁?”
我们都看书,不说话。他愤怒了,大声吼叫:“到底是谁?你们要是不说出来,你们这两个组的所有人都跪到讲台上去!”
我们比较害怕了,但还是没有人说出真相。颜老师忽然转换口气,他诱导我们说:“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谁做了动作请主动承认。你要是主动承认了,我不打你。要是别人揭发出来了,我打死你!”
颜老师承诺了“我不打你”之后,那位做拳击动作的同学战战兢兢地站起来。
颜老师问:“是你做的动作吗?”
那位同学说:“是的。”
颜老师喊:“你站出来”。
那位同学移到走廊,颜老师突然挥动右掌,“啪”的一下狠狠地打了那位同学的左脸。
那位男同学号啕大哭,一边哭一边委屈地喊:“你说话不算数,你说我要是主动承认了你就不打我的,我主动承认了你为什么还是打我?”
颜老师怒气未消,口中骂:“你还争辩?”再抬起脚朝那位同学的膝盖踢过去。那位可怜的同学被踢到墙角,赶紧拿手捂住,再也不出声。
他的这个办法看来比较有效。自那以后,我们班再没人敢在他背后做怪动作。我们全班同学尽可能按照他的意志循规蹈矩。可是,后来还是有一件事惹他生气了。那天早晨吃饭后(早自习后住校的学生吃早饭,米饭装在一个大饭盆里,大概四个人分吃一盆饭),负责洗饭盆的“值日”秩序搞混乱了,不知道那天该谁“值日”,六七个饭盆散乱地堆在讲桌上。第一节课是王老师的英语课。王老师向来对我们好,我们不怎么怕她。她走进教室后发现那么多饭盆堆在讲桌上,她比较生气,一言不发,退出教室,回去了。大概十分钟后,颜老师(他是我们的班主任)来到教室。颜老师问:“今天是谁值日?”没人应声。颜老师又问:“谁把这些饭盒拿去洗了!”我那时是班长,赶紧站起来,走到讲台那里去收拾那些饭盒。颜老师压低音量发出吼声:“今天在教室里吃饭的男同学都站到讲台上来!”等我拿着那些饭盒要离开教室时,忽然听到颜老师大喊一声:“跪下!”那几个可怜的男同学犹豫了几秒钟之后,羞愧地跪在讲台上。
那时并不知道老师不可以体罚学生的道理,也没人敢跟颜老师讲道理。老实说,我们并不恨他,我们只是惧怕他。只要他出现在教室门口,教室里所有同学立刻肃静。
我们惧怕他,并几乎原谅了他的粗暴,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颜老师有两个绝招:
颜老师的第一个绝招是他能够写一手好字。在我们看来,他的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是我们所见到的最好的艺术。他曾专门辅导过一位姓谢的同学练钢笔字,那位姓谢的同学钢笔字后来在全校颇有名气。他专门辅导过一位姓万的同学练毛笔字。那位姓万的同学有一幅书法作品悬挂到镇“文化站”的展览室。那幅作品只有四个字:风华正茂。这四个字实际上也就是颜老师教我们书法时惯用的例子。颜老师教我们练书法历时四个多月,可总共只教了五个字。除了“风华正茂”之外,还有一个“永”字。后来我进了高中、大学,见到有人练书法,我就拿起毛笔来写“风华正茂”这四个字。我的毛笔字水平一般,但这四个字偶尔能唬住周围的某些人。
颜老师的第二个绝招是他有神奇的记忆力。这个人上课时从不拿课本进教室。他进教室后的第一句话往往是:诸位(那时只有他一个人这样称呼我们,我们总觉得“诸位”与“猪位”同音,是骂人的词语,后来竟然慢慢地对这个词有特别的感情),今天我们学《石钟山记》。然后就开始当着全班学生的面抬头挺胸地背诵课文。
我们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能够背诵整篇课文的老师。每次遇到颜老师背诵课文,我们就很紧张:赶紧把书打开,紧紧地盯住课本,看他哪个地方背诵错了。如果哪个地方错了一个字,我们就很开心。心里想着“啊,你也有今天”。这样持续了一个学期,颜老师背诵课文很少出错,只有一次例外:他背到中间,卡住了。他红着脸看我们,我们故意看书本,不理他。他满脸通红,顿失威严,但后来又接着上去了。
这个人比较奇怪,有文人才气,却没有文人的长相。身子魁梧,满脸白肉,与一般教师的样式绝然不同。他比较符合陶行知期望的标准:骨骼硬朗,力气大,有“农夫的身手”。一次颜老师在学校的一个土坡上教我们如何用正确的姿势扔铅球,被路过的青年农民看到。那青年摇头说:“扔那玩意还讲究什么姿势,甩出去不就行了?”颜老师挑战说:“我们比比?”那青年走下土坡,抓起那只铅球,大喊大叫地将铅球甩出去。轮到颜老师,他并不用足够的力气,轻轻地将铅球旋转到很远的地带。那青年见状,说了一句话:“你是老师,还是老师厉害!”
颜老师确实比较厉害,他有绝招。我所理解的“特级教师”,是那些有绝招(有特殊本领)的老师。这样的教师不见得能够赢得所有学生、所有家长、所有同事和所有校长的认同,但他一定身怀绝技,有教育绝招。
颜老师教了我们一个学期的课。后来他调到镇上的另外一个学校去了。他走的那天晚上,我在学校食堂发现他和另外一个语文老师(那是我们初中的第一任语文老师)在一起喝酒。我进食堂的时候,正遇到他们两人猛烈地争吵。远远地,我听见颜老师大声喊:“你跟我斗?你信不信,我把你拧起来,扔到窗户外面去?”
颜老师走后,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另外一个男老师。一年后,据说因为“桃色”事件,那个男老师又调走了。那个“桃色”老师走后,我们的语文老师由以前教我们政治课的老师接任。
你看,我在初中一共遇到四位语文老师。在这些语文老师中,颜老师教我们的时间最短,也最特别。
我们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调走。我估计,像这样特别的老师,在一个地方总不会呆得太久。如果你看过《死亡诗社》(Dead Poets Sociaty)这部电影,你就知道为什么这样的老师不可能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地停留。
后来我听崔健的歌,最喜欢听他唱《假行僧》: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假如你看我有点累
就请你给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经爱上我
就请你吻我的嘴
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
我有这千山和万水
我要这所有的所有
但不要恨和悔
要爱上我就别怕后悔
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
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
也不想有人跟随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我只想看到你长得美
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
但不是你的泪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
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
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
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嘞嘞……


4.3“赏识”还是“训斥”

1.“不过如此”
教师的不同态度,演绎出学生在学校里的不同学业成绩,甚至决定了学生不同的生存状况。看过一本书:《不过如此》。书里面有一个故事,很类似我所经历的小学生活:
王老师教语文,也是班主任。
我的第一篇作文被王老师大加赞赏,她尤其欣赏这一句:运动员像离弦的箭一样……(这句话尚可以赞赏,比较令人难受的句子是:“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括弧里的话是刘良华的解释,以下同)
后来才知道,这不过是个套路而已。
但是如果不是赞扬,而是一顿批评呢?孩子的自信心通常是被夸奖出来的。(尽管我相信“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这句话,但我更相信:没有赏识和夸奖,就没有健全的人格。)
……
王老师教了我一年,移交给下一任老师时,她的评语是,该生至今未发现有任何缺点。(这个评语也实在太高了一点。但我更看重的是这个评语背后蕴涵的教师的个性和教师对学生抑制不住的骄傲)这为下一任老师修理我,留下了把柄。
这位年轻力壮的女老师一接手,就咬着牙根对我说,听说你红得发紫,这回我给你正正颜色。(我不知道为什么,女老师曾经是面带微笑的人间天使,现在似乎普遍比较凶。)
我倒也配合,大概是到了发育的年龄,我整天想入非非,经常盯着黑板发愣。数学老师把教鞭指向右边又指向左边,全班同学的头都左右摇摆,只有我岿然不动。于是他掰了一小段粉笔,准确无误地砸在我脸上。(我在小学时也遇到类似是一位数学老师。他好像从来不注意我,可是呢,一旦我开小差,他就很高兴,拿一段粉笔扔过来。几乎每次都正好砸在我的鼻梁上。这位老师比较幽默,每次砸到我的鼻梁之后,他就会一脸严肃地感叹:啊,很准!)
数学老师说,你把全班学生的脸都丢尽了。
嗷,全班一片欢呼,几个后进生张开双臂,欢迎我加入他们的队伍。
从此我数学一落千张,患上数学恐怖症。
高考结束,我的第一个念头是,从此再不和数学打交道了。
38岁生日前一天,我从噩梦中醒来,心狂跳不止,刚才又梦见数学考试了。水池有一个进水管,5小时可注满,池底有一个出水管,8小时可以放完满池的水。如果同时开进水管和出水管,那么多少小时可以把空池注满?
呸,神经吧,你到底想注水还是想放水?(我的同龄人几乎都受过这个难题的折磨。可气的是,我们越是害怕这道题,我们的数学老师越喜欢拿它来做公开课的主题。公开课本来就紧张,遇到这样的题目就立刻有眩晕感。我头晕的原因不是担心注水还是放水的问题,无论注水还是放水我都同意,我只是不知道老师说“一个水池里的水可以用1来表示”是什么意思。其实,这道题我到现在也不会解答,我也不知道现在我的同龄人有多少人能够解答这道题。我曾经问过北京大学的一位朋友怎样解这道题。他说:这还不简单?1/5减1/8不就可以了么?我当时很惭愧,那么简单的问题,竟然折磨了我20多年的时间。可是,回家之后,我忽然发现1/5减1/8不对劲,凭直觉就知道那个答案不对。后来再请教某个数学老师,他告诉我,1/5减1/8只对了一半,还差一个步骤。这道题看来并不简单。)
有一天我去自由市场买西瓜,人们用手指指点点,这不是《实话实说》吗。我停在一个西瓜摊前,小贩乐得眉开眼笑,崔哥,我给你挑一个大的。一共是7斤6两4,一斤是1块1毛5,崔哥,你说是多少钱?(这道题其实并不难,难的是这个崔哥没有学过“新课程”。传统的数学无一例外地追求严密、精确;“新课程”的数学教学强调大众数学、生活数学并由此而重视“估算”。你看,把7斤6两4看作8斤,把1块1毛5看作1块1,不就是8块8左右嘛。福建师范大学的一位教授曾经跟我抱怨说“最烦到菜市场去买菜”。我问为什么,他说“算不清楚。总担心被小商贩骗了”。我说我从来不担心这个问题。他说“我现在也不担心了,我想了一个好办法”。我问题有什么好办法。他竟然说:“每次我冲进菜市场,一边走一边喊:萝卜1斤,白菜1斤,排骨1斤。然后再倒回来给他们钱。”我问:“为什么都买1斤?”这位教授说:“好算帐!”我很惊讶,我知道我是不会用他的这个办法的。我买菜的时候问:“白菜怎么卖?”那人说“1块9。”我就再问:“能不能2块钱1斤?”那些卖白菜的人总是像观看神经病人似的看着我,然后说“可以!”)
我忽然失去控制,大吼一声,少废话!
抱歉!
对我来说,数学是疮疤,数学是泪痕,数学是老寒腿,数学是类风湿,数学是股骨头坏死,数学是心肌缺血,数学是中风……。
当数学是灾难时,它什么都是,就不是数学。
所以我请求各位师长手下留情,您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举动或许会了断学生的一门心思,让他的生命走廊中少开一扇窗户。
2.不用扬鞭自奋蹄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有离家出走和反抗家长的经历,但我相信每个人都曾经渴望离家出走和反抗家长。
我曾经认为反抗家长、离家出走是邪恶的念头,后来读了一些“成长小说”之后,发现反抗家长和离家出走几乎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成长仪式。
我的第一次正式地“离家出走”是在我读初中的时候。我从读初中开始,就成为学校的“住校生”,此后形成惯例,整个初中和高中生活一直过独立的生活。
其实我读初中时,学校原本离我们家并不远,村里其他很多同学都选择了“走读”。但我迫切希望离开家。我向母亲说:“老师建议住校”(老师的原话是“可以住校,也可以走读”)。母亲知道我心里是想离家过自由的生活。她并不犹豫,当天上午就为我准备了很体面的“铺盖行李”和一罐头“酱菜”,下午我就成为学校很少的几个住校生之一。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隐约还有一种想法:好像我一旦成为“住校生”,就成为正式的“读书人”,延续了祖父的传统。我知道我母亲一直希望我延续祖父的传统。虽然我祖父每次三言两语地讲儒家伦理道德尤其讲“三从四德”的妇道时,她就反感,但她心里一直敬畏读书人,这是不用怀疑的。
我用“住校”的方式实现了我“离家出走”的愿望。这次离家出走对我影响很大。我的独立生活习惯、独立思考习惯、独立学习习惯几乎在“住校”期间养成。当然,我跟伙伴们“赌博”的习惯、“打架”的习惯、到街头电影院“看电影”的习惯、到江边看“洪水”的习惯也在这个时候养成的。
自从离家之后,就迅速地学会了独当一面、独立决策。可是,“离家出走”之后,总得回来。一旦重新返回家里,又成为一个没有独立人格的“小孩”。可见光有“离家出走”不足以构成“成长仪式”。完整的“成长仪式”除了离家出走之外,往往伴随着“反抗父亲”。
我并不需要反抗父亲,因为我父亲在家里几乎不掌权,家政大权由祖父掌管。后来我看电视剧《大宅门》,每日追踪收看,这里面有一部分热情来自对“大宅门”里面的家庭结构和家庭权力关系的好奇与迷恋。
这种权力关系导致我和父亲一直和平相处,却和祖父一直敌对。那次和祖父吵架之后,我大体完成了我的成长仪式。所谓成长仪式,往往意味着不同程度的“权力移交”。
我们村里还有另外的权力移交方式,比如忽然有一天儿子和父亲发生严重的争执,儿子出手把父亲揍一顿。第二天父亲就一半是不满,一半是骄傲地向邻居宣布:妈的,儿子昨天把我揍了一顿,这个家我没法管了。以后,邻居有事要相互商量时,就去征求那家儿子的意见。
比较和平的权力移交是用吵架的方式“闹翻”。有一个古老的闹翻的场面在村里不断重复:
父亲大喊:“你想造反?”
儿子喊声更大:“没想造反!你就是错了!你糊涂!”
一个家长都老得让儿子感觉“糊涂”了,也就逐步放手,让儿子当家去。
在我们家,祖父一直给我们讲“忠孝廉耻”,也讲“父不慈,子不孝;兄不友,弟不恭”。他读了很多儒家的书,是村里的读书较多的人。所以我们“后人”(“后人”是祖父喜欢使用的词)虽然偶尔对他不满,但也不愿意成为不孝的“后人”,落一个可耻的骂名。这些因素可能起了作用,我的“反抗家长”的仪式于是显得内刚而外柔。
既“反抗家长”,又“离家出走”,这就意味着这个人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雾都孤儿”。独立之后,我遇到的难题不再是面对“家长”,而是面对“世界”,而且不得不独自地面对“世界”。
在“住校”的那个“世界”中,学生和学生之间关系,表面上是“同学”、“同窗”,实际上是一个充满了“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军事意义”的完整的世界。
在这样的“世界”中,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交往和冲突,也大体按照“国际交往”规则和“国际冲突”模型展开。
最大的冲突,也还是“谁说了算”的权力问题。学生的权力(相当于“政治地位”)常常来自“考试实力”(相当于“经济实力”)和“身体力量”(相当于“军事实力”)两者的换算与折合(偶尔也有家庭因素)。我因在小学有留级的经历,在初中时明显有身体上的优势,所以迅速成为班长。可是我成绩时好时坏,不那么稳定,后来班上又多了几个留级的插班生。这导致我在班上的地位经常受到冲击。我在中学与同学发生过几次斗殴事件,均与此相关。
为了赢得支持,我的身边开始聚拢一帮朋友。我的朋友最初呈现为身体力量上的“盟友”。再后来,我不再参与班级的权力之争,我的朋友逐渐转换为“同伴文化”意义上的君子之交。
我个人的理解是:就“成长”而言,在“反抗家长”、“离家出走”之后,“朋友”是影响我的成长的关键元素。
每个孩子的成长,迟早都会发生“反抗家长”和“离家出走”的事件。“反抗家长”和“离家出走”并不可怕,它原本属于正常的“成长事件”和“成长仪式”。可是,“反抗家长”和“离家出走”之后,接下来孩子遇到什么样的“同伴”和“朋友”,这就成为另一个重要的事件。孩子离开了父母意味着暂时离开了那个“家庭文化”。失去了“家庭文化”的影响之后,孩子将遇到什么样的“同伴文化”,就成为“成长”的关键链条。
可是,如果年轻人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如果学校的“同伴文化”过于恶劣,“住校”就是一件很冒险的事情。
在“住校”的那段日子了,我们几个喜欢“赌博”的同学开始聚集。白天上课,晚上赌博。我的堂兄利用扑克牌的天然的记号,发明了一个赌博制胜的技巧。所以,每次赌博,我总是赢钱。那些同学没钱了,就开始输饭票。后来,饭票也输光了,就向我借钱。我从小看《水浒传》,知道做大事的人,必须像“及时雨”宋江那样“乐善好施”。在同学输光之后,我会把部分饭票和钱借给他们。他们借了我的饭票和钱之后,就拥戴我做班长。从初中一年级到三年级,我一直是班长。
可是,终于有一天,赌博的事被校长发现了。每到星期天,学校的林校长就回家看他的太太。我们班有一个姓曾的同学,是林校长的外甥。在星期天的晚上,林校长离开学校之后,那位姓曾的同学就带我们到校长办公室去赌博。可是,林校长那个星期天离开学校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又返回了学校。他来到他的办公室,他看到了他不该看到的一切。
第二天,星期一的上午,全校停课,学校开“批判大会”。我们几个赌博的同学,被命令跪在主席台上。天啦,我人生中第一次受这样的羞辱。我并不怕老师,也不怕校长,我怕的是我的同村的同学。他们回家之后,必向他们的父母报告学校里发生的新闻。他们的父母,必向我的家人打听、证实。我担心我的祖父知道之后,他会辱骂我。但这并不是我最担心的,我最担心的问题是:我母亲知道这件事之后,她会极度难过。在我母亲看来,她的儿子将来是要考大学、做大官的。自从得到了算命先生的预测之后,她一直对此深信不疑。我怎么向我的母亲交代呢?如果村里人都知道我在学校赌博、下跪,村里人会怎么看我的母亲呢?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一直住在学校,没有回家。直到暑假,我回家了。就在回家的那天晚上,我借助灯光模仿徐悲鸿的奔马图,在书房的墙壁上画了一匹“奔马”。在“奔马”的前方,写了一行字:“不用扬鞭自奋蹄”。
我开始设计我的暑假生活,我从高年级的同学那里借来了初中二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课本,我打算利用这个暑假,利用我的自学,超过其他所有同学。那年村里通电了,晚上我经常站在电灯下面看书。我母亲不时地提醒我:良华,注意休息,不要弄坏了身体。我祖父则提醒我母亲说:你以为他在看什么书?他在看琼瑶的小说。祖父说对了,我的确看过琼瑶小说,但那年暑假,我看的全是课本。语文课本读得很快,几乎没有什么“生字”;数学课本读起来有些困难,但还是能够理解很多例题。英语课本是我最喜欢的,我喜欢英语单词和英语语法。最难的是物理,实在看不懂,但我有信心,开学之后,听物理老师讲课,我就能够理解。我也相信,开学之后,我是全班最好的。事实上,开学之后,我不是最好的。有一个姓司马的同学,他仍然是全班最好的,我第二好。可是,不久,那位姓司马的同学转学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成了全班最好的。
自从那年暑假,自从我在书房的墙壁上画了那匹“奔马”图,写了“不用扬鞭自奋蹄”,我就建立了自学的信心和自学的习惯。从初中二年级开始,我很少听老师讲课,我一直在自学。
现在,那幅画和那几个字依然在书房的墙上。我母亲曾经想把旧房子拆了,重新建房,我立即阻止。
母亲问“为什么”。
我说:“这间房以后会成为名人故居的。”
母亲虽嗤之以鼻,但从此不敢再提建房的事。

5.大学的故事

5.1我们的外籍老师Debbie

我大学学的专业是“英语教育”。我喜欢学英语。高考结束后,我最开心的是:好了,从此解放了,以后可以不学那个讨厌的数学了,可以学我最喜欢的英语了。
我高中时最喜欢英语、语文和历史。我一直害怕数学,小学三年级时遇到一位胡老师,他让我对数学有些好感,这种感觉后来又遗失了。高三时遇到一位金老师,她很善于“归纳”,高考前,我相信数学考试不会超出她归纳的模式,这使我对数学不再那么焦虑,但我对数学仍然没有什么兴趣。我所有的兴趣,几乎都与“语言和文学”有关:语文自然是语言和文学,外语也是语言和文学,历史在我看来也还是语言和文学,像小说。
拿了大学入学通知书,去大学报到的时候,我什么书都不带,就拿了一本《新英汉词典》。我的理想是,把《新英汉词典》弄明白了,就能够成为外语系一流的学生。可惜,后来,这本词典弄丢了,我的英语理想也弄丢了。
我在湖北师范学院读书时,学校的学生大概只有3500人,相当于现在的一个中学。我对学校期望原本不高,“无论在哪里,一切靠自己”,这是我祖父传给我的基本精神。
那时学校办学条件显然不好(去年我回去时,发现那里已经发生不可思议的变化)。外语系设在一个比较破旧的小楼里。唯一能够提醒我们“这是外语系”的标志是:学校为我们这个年级聘请了一位优秀的外籍教师Debbie。
并不是所有的外籍教师都是优秀的,但Debbie是名副其实的优秀教师。她教我们“口语”。
Debbie的教学的第一个魅力是:不是讲英语知识,而是传播英语文化。她给我们推荐的教材是蓝色封面的“走遍美国”。里面大量地介绍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与节日风情。在Debbie的课堂上,我们开始养成“准时到达”、“兑现承诺”、早晨见面一定要说“早上好”、向帮助自己的人说“谢谢”、自己犯错之后一定要说“对不起”、别人送来礼物时要“当面拆开”等等习惯。她曾经给我们做过关于“英语国家的节日”、“美国学生的性教育”等专题讲座。她赞赏她所接受的美国文化。1989年3月8日,为庆祝妇女节,学校给全校的女老师和女学生提供电影票。可是,当天下午,看完电影之后,Debbie怒气冲冲地出现在教室。她花了将近15分钟的时间用来表达她的愤怒。具体的原因是:她看到中国人拍的电影中有贬低、诋毁美国人的镜头。
Debbie的教学的第二个魅力是:尽可能为学生提供丰富而有趣的教材。尽管有确定的教材,但她几乎每节课都会拎一个大袋子,那个大袋子有她临时印制的“补充材料”或“教具”。上课的时候,她总会给我们提供新的材料。那时复印机并不普及,也不发达,我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后来我在给中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上课时,我也重视给学生提供材料,这受了Debbie的影响。
Debbie的教学的第三个魅力是:尽可能使教学游戏化。她几乎每节课都会安排游戏,让我们在游戏活动中用英语相互交流我们的感想和喜悦。有时她会挑起有争议的话题,让我们用英语相互辩论。可惜,那时我英语口语水平一般,我总是感觉有很多话说,但说不出来。
我们寝室几乎每个男生都敬畏Debbie。我们对Debbie有那么多的好感并不是因为她是外籍教师,真实的原因是:Debbie很注意自己的言行,几乎在所有行为细节上显示出“师德高尚”的精神气质。
在我们班上,Debbie比较喜欢的人是Peter(熊比得)。据我观察,那是因为Peter在班上最厚道。在这点上Debbie和所有中国人(尤其是湖北人)几乎相同:越是自以为是的人,就越喜欢别人厚道。在我们班上,Peter是最厚道同学,Debbie最喜欢他,我也最喜欢他。我曾经反思我为什么最喜欢Peter,我的结论是:我是自以为是的人,Peter不是,他厚道。
后来Debbie做了一件事情“得罪”了我们,我们很失落。有一段时间有一个男青年到我们班上来听Debbie上课。几个月后,Debbie宣布和这个男青年恋爱了。我们班很多同学一度为此事愤怒,至少我们寝室的男生好长一段时间不怎么谈论Debbie。
一年之后,Debbie带着那个男青年去美国了。
Debbie走了,Peter还在。

5.2朋友与义人
1.关于朋友的几个词语
在中学时,我和姚明是同学。进入大学之后,我们的友谊快速发展。
姚明最大的特点是随时愿意帮助他人。我也帮助过很多人,在这点上我和姚明是一致的。但事实上我很少帮姚明做过什么事。姚明帮助过我,我帮助别人,只有一次例外。那年春节期间,姚明不在家,我代替他去谢仁乡(我家属于施港乡)看望他年迈的父母。
姚明和我的交往与几个词语相关。
第一个词语是“过河”。在湖北的乡村,春末夏初是割麦插禾的季节,那时往往阴雨天和晴天交替,雨水很多。那个周末我和姚明一起回家,然后一起返校。在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一条因暴雨而涨水的水沟,需要卷起裤管涉水过河。我前几天右脚受伤,不能下水。姚明动作快,他先下水,建议我不必脱鞋,他背我过去。第二天他先到我家,然后我们一起返校,途中他复制前一天的做法,背我过河。自此,“过河”这个词语和情境对我来说有了独特的意义。后来我到中小学听课时,对中小学课本中有关“过河”(包括“小马过河”)的情境一直比较敏感。
第二个词语是“磁带”。高中一年级时他从他哥哥(他哥哥是军)家里拿来几盘“鹦鹉牌”的空白磁带作为我的生日礼物送给我,让我复制英语课本的录音。我第一次见到空白磁带,视若珍宝。后来他又到商店买回几盘空白磁带。事实上这些磁带当时并没什么用处,因为我可以直接借用英语老师的原版磁带,不需要复制。可是等到高中三年级时,这些磁带派上了用场。那年闵老师从仙桃市买来一批耳机(他克服了一些障碍和非议,“自费”乘车去买那些耳机),从我们班挑出一帮人天天听录音,准备报考“外语专业”。据说那年报考外语专业时要求有“听力测试”作为参考分。别的同学只是听老师提供的录音,我因为有空白磁带,翻录了另外的资料。这对我后来报考外语系起了作用。
第三个词语是“呕吐”。高中毕业后,姚明进了湖北中医学院针灸系,我到了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寒暑假回家时,我往往会到他的学校住一个晚上。那天在车上经过几个小时的颠簸,一路寒风,到他那里时已经很晚。他先带我去吃夜宵,炒了一盘虾,喝啤酒,然后回到他的宿舍睡觉。可能那盘虾有些问题,半夜时,感觉胃痛,剧烈呕吐。姚明的寝室里共住6个人,他的床铺是上铺。从上铺往下喷射式地呕吐,整个寝室立刻弥漫难闻的气味。姚明翻身起床,赶紧收拾。我很快入睡,第二天早晨起床时,寝室已经恢复原先的秩序。我只发现我鞋子湿了,经过了冲洗。
第四个词语是“寄钱”。大学毕业后我到西南师范大学继续“读书”,姚明到一家油田医院工作。那时他的工资不多,大概每月300元。他不定期地给我寄钱。有一次寄了400元,他说是医院下发的奖金。那年我回家过春节,他到我家,亲手给了一百多元(面额为十元的崭新的纸币)。几天后我带着这些钱到镇上把祖父取回来。祖父打麻将输了钱,欠了别人的赌资和房租。
第五个词语是“中医”。他的专业是“中医学”,每次聚在一起,他都会给我讲一些浅近的中医学知识和他所崇拜的老子哲学。他带我进入过他们学校的解剖室,让我观察那些已经被解剖的尸体。他带我去听过中医学的课,我一直向往那样的课堂和那样的主题。姚明说我适合学医,他是对的,我每次在他的学校都不想离开,我自己知道我是那样的迷恋医学。有一年暑假我把他的《中医学》课本借来阅读。整个暑假我都在读那本书,我阅读后做了详细的笔记。后来我到中山医科大学大学工作,这与姚明对我的影响有很大的关系。
第六个词语是“分离”。自从1995年我们聚会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面。他一直在湖北,我从重庆到广州,再从广州到上海,从上海返回广州。十几年了,我们没有见面,没有写信,没有电话问候。可是,如果哪一天我们突然见面了,我们仍然会把对方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我们的交往,是因为我们彼此欣赏对方,没有任何功利。如果有人把两个男人之间的彼此欣赏称为“同性恋”,那么,我会深深地敬畏这个词语。
2.我的朋友熊彼特
Peter在我看来是个“义人”。他家里比较困难,但他好象从来不为钱的问题操心。倒是在我遇到难题的时候,他就拿出钱来请我喝啤酒。他可以拿钱很大方地帮助朋友,但他自己吃饭、穿衣一律简单。毕业那年,我们寝室很多同学都买了正式的“西服”,为实习做准备。Peter花30元也买了一件西服。可是,买回来之后,他穿了几次,总觉得那件西服穿在身上不自在,想退回去。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不该用父母的钱买这么贵重的西服。”我问“有多贵重?30元钱的西服是最便宜的。”他厉声宣布:“30元也太贵了。”他让我陪他去退衣服,我恨恨地拒绝,他一个人拿去退了。
临近毕业的一天晚上,Peter很神秘地带我去萧然老师家,叮嘱我“穿上胶鞋”。我问“干什么”,他说“你去了就知道了。”
进屋后,萧然老师说:“我们去青山湖砍竹子。怕不怕?”我对这些事情比较感兴趣,立刻表态“不怕”。我和Peter各自拿一把砍刀,萧然老师拿着一支长长的手电筒,走进青山湖。
青山湖就在湖北师范学院的边上(后来划归学校了)。山里死沉沉的安静,薄薄的雾气在树干之间穿动,像是神出鬼没的地方。周围完全漆黑,手电筒只能照亮一小块地方。萧然老师自己有些害怕了,他拿手电筒不断往上空和远处照射。
这个萧然老师也太笨了,当他拿手电筒四处晃动的时候,忽然有人大喊一声:“你们干什么?站住!”我们赶紧站住。萧然老师熄了手电筒,将我和Peter手中的砍刀藏到杂草丛里。
那些人走过来,都穿着制服,他们说是“青山湖保安室”的人。
他们问:“你们来这干什么?”
萧然老师说:“来跳舞。”我和Peter赶紧跟着说:“对,来跳舞的。”
他们问:“舞场早就结束了,这么晚来跳什么舞?”
萧然老师说:“我们不知道已经结束了。”
他们看我穿着胶鞋,指着我问:“有穿胶鞋跳舞的吗?”
萧然老师说“他就喜欢穿胶鞋跳舞。”那些人比较生气,就押送我们到保安室。保安室有很多人,他们把我们三个人分开,每人一间屋子,隔离审查。
负责审问我的是两个人,一胖一瘦。胖子负责审问,瘦子只是旁观。胖子问:“你哪个单位的?”我说:“没单位。”胖子问:“你们来这干什么?”我说:“跳舞。”胖子再问“你真的是来跳舞的?”我说:“真的是来跳舞的。”其实我很想承认“我是来偷竹子的”,偷竹子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我的信念是:“既然萧然老师不承认,我无论如何不能说出真相。不然对不住朋友。”
胖子看我的态度,估计是不太可能问出真相的了。他开始使用他们的专业策略。他说:“坦白从宽,如果你坦白了,如果你揭发你的同伙,可以减轻对你的惩罚,如果你不坦白,如果你的同伙揭发了你,会加倍惩罚你。”
他的这个道理我懂,很多书里面讨论过这个“囚徒困境”。我对付这个困境的办法很简单:即使加倍惩罚,我也不说。不过是偷竹子,无论加多少倍,惩罚也不过是写检讨或者罚款。
胖子看出我死不认帐的决心,他放弃了审查,喝令我“转过去,对着墙,两手抬起来”。我不知道“两手抬起来”意味着什么,他做出两手抬起来的动作给我做示范。那个动作我在介绍意大利画家达芬奇的书里面看到过,达芬奇的“人体比例草图”就是这个样子。
我无法做出那样标准的动作,那胖子就过来踢我一脚。我还是无法做出那样的动作,他就过来又踢我一脚。我不怕他踢。
我只担心Peter是不是也在被人用脚踢。Peter是个老实人,要是有人踢他,我担心他会惧怕,他会哭起来。
我多么渴望萧然老师承认“我们是来偷竹子的”。这个萧然老师实在是不厚道。我所能想到的承认偷竹子的后果不过就是“罚款”或者只是“写检讨”。这没什么,我小学时写过很多检查,初中时也因为参与赌博写过一次检查。这种事很快就可以完成。
果然,大概一个小时后,萧然老师从另外的房间情绪激动地跑过来。他冲着我喊“说吧,我都承认了,告诉他们。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去带他们找砍刀。”
当然没什么了不起的。我眉飞色舞地把真相全告诉他们了。胖子写字的速度慢,不断提醒“慢点说,慢点说”。我说“你就快点记吧”,然后故意说得越来越快,情到深处,忽然说“就这些”。
胖子问:“就这些?”我说:“你还想知道什么?”胖子说:“再说说你以前还偷过什么?”我说:“以前没偷过,这是第一次。”胖子说:“不可能,你这个样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我冲他大喊一声:“你才不像好人?!”胖子大概没想到我的变化会这么快,已经完全不是刚才低眉顺眼的样子。他不知道,既然我亮出了身份,我就不会怕他。刚才是“嫌疑犯”,现在我是“大学生”。虽然是“偷竹子”的大学生,但咱在同学和老师中也算是有“威望”的人。
胖子着急了,他威胁说:“你要是不说出你以前偷过什么,今天晚上你就别想离开这里。”
我赶紧说:“好,你记录吧。我以前偷过邻居的西瓜。”
胖子很开心:“还偷过什么?”
我盯着胖子说:“你以前偷过邻居的西瓜吗?”
胖子很生气,他说:“我邻居没有西瓜。”然后,他让我在“竹子”、“西瓜”等词语上面按手印。
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感觉有点委屈和惭愧。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牵着手按手印。
按了手印之后,胖子带我出去,让我上车回去。湖北师范学院保安处派了一辆漂亮的小车来接我们三人回学校。
坐那么漂亮的小车,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
在车上,我问Peter:“他们打你了吗?”
Peter说:“打了。”
我问:“他们怎么打你?”
Peter说:“他们踢我。”

5.3我是怎样对教育学发生兴趣的?
其实在早些时候,我已经不那么喜欢英语了。在大学二年级下学期,我就开始把大量的时间用来画画。那时学校没有美术系,我和几位同学常到黄石工艺美术学校找老乡学画画。在那年,用于学画画的时间,远远超过学英语的时间。
到三年级时,学校组织大学生艺术节,我提交的水粉画获“学生绘画作品一等奖”(实际上是一位老乡起了作用)。那时湖北师范学院没有美术系,山中无虎,猴子称王。后来学校成立了绘画班,我任班长。自此绘画热情高涨,整天关在画室,有时请同学做模特画头像,或者约几位同学到“江北”(学校在长江的南岸)的稀水县的乡村去写生(那天与戴学辉师弟到江北写生时,遇到一帮敲诈勒索的小青年。师弟回到学校后到处宣传我如何勇敢而智慧地与小流氓周旋的故事)。
那段时间很安静地阅读了《西洋美术史》、《艺术:迷人的领域》等书和相关的文章,看徐悲鸿、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凡高、高更的传记或评论。对徐悲鸿的“致广大而尽精微”的那句话印象较深。那是在大学比较美好的日子,常常做画家的美梦。
半年后,有一位师弟到画室来看我们画画。他站立良久,等到我们要离开时,他问:“我可不可以到这里画画?”我看他不像有艺术气质的人,威胁他:“先拿一幅作品来给我看看,如果有基础,就可以进入绘画班。”那位师弟比较自信,他问:“我可不可以借你的工具用一下?”
我不太情愿,但还是把画笔递给他。他坐下来,整理一下画布,查看桌上的陶罐和苹果,忽然挥动画笔,几分钟之后,就隐隐约约出现一幅光彩照人的图案。我们很多人都围在他的身边看他画画。
等他结束之后,我说:“这样吧,从今天开始,你来做绘画班的班长,我不干了。”
从那以后,我较少去画室,基本放弃了绘画。我一直觉得我是气量狭窄的人,看到别人的绘画水平比我高超,就再拿不出画画的激情。
多年以来一直感觉自己有画画的天分,中途又受过一些老师的激励,在同学中也曾经小有名气,做过“业余画家”的美梦。自从遇到那位师弟之后,发现那才是画画的气象,自己几乎没有入门。
从画室走出来后,我开始重操旧业,加紧学习英语。那段时间学校新图书馆落成,我经常往图书馆跑。
图书馆与画室是两个世界。
在画室,我曾经自我膨胀,得意忘形。也许艺术这东西原本就隐藏了一种使人自以为是、自我张扬的元素。
在图书馆,我感觉卑微、焦虑,在焦虑中有某种不可遏止的冲动和使命感。
所有不可遏止的冲动和使命感,其实是从读了一本不起眼的书开始。那天晚上我在图书馆的阅览室偶尔拿起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100条建议》。那本书已经发黄而破旧,上面已经有很多人不守规则地做了笔记。整个晚上我就读那本书,直到图书馆熄灯、关门。第二天上午我没有去听专业外语课,直奔图书馆,把那本书(上、下)和苏霍姆林斯基的另外一本书《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借出来。
我花了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去阅读那两本书。阅读《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这本书让我不断想象我“做教师”的生活;阅读《给教师的100条建议》使我开始想象“做研究”的生活。像苏霍姆林斯基那样,无论做一个“教师”,还是做一个“研究者”,都是一种美妙的生活。
在《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这本书中,他讲了他亲手培育的“快乐学校”的故事,里面有一段文字,尤其美好:
初秋,当清澈的大气中能清晰地听到每一种声响时,一到傍晚时刻我就和小朋友坐在碧绿的草地上,我让他们听了H.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歌剧《苏丹王的故事》中的《野蜂飞舞》的旋律。音乐引起了孩子们情感上的反响。他们说:“野蜂一会儿近了,一会儿又远了。还能听见小鸟在叫……”我们又听了一遍旋律。然后去到正在开花的含蜜草地。孩子们听到蜜蜂的竖琴在演奏,雄蜂嗡嗡地叫个不休。这里就是那个毛茸茸的大雄蜂,时而在花上飞舞,时而落在花上。孩子们听了很高兴:这差不多就是录在唱片上的那个旋律,但是音乐作品里有一种特殊的美,这是作曲家从大自然中听来而又表现给我们听的。孩子们还想再听一听唱片上的旋律。
过了一天,我们清早又到繁花似锦的蜜源地段去。孩子们倾听蜜蜂的演奏,竭力想捕捉雄蜂的嗡嗡声,在此之前他们觉得很平常的东西,现在显示出美来了——这就是音乐的魅力。
我挑选来供欣赏的乐曲都是以儿童所能理解的那些鲜明形象来表现他们在周围经常听到的那些声响:小鸟啾啾、树叶飒飒、雷声隆隆、流水潺潺、狂风呼啸等。同时我还防止他们感受过多的印象。我要再说一遍,音乐形象过多,对儿童有害无益;它可能使心绪惶惶不安,继而则使情绪反响迟钝起来。我在一个月内使用的乐曲不超过两首,但是配合每首曲子都要做大量的教育工作,目的是唤起孩子希望一再听那支乐曲的愿望,并做到让孩子每次都能在作品中发现新的美。很重要的一点是,在聆听那些在掌握初步音乐素养中具有特定作用的乐曲之间不要夹杂任何自发的,杂乱无章的印象。听过乐曲之后,孩子们应当细细听听宁静的原野,并在接受两首乐曲之间去认识大自然的美。
有一天,我们去橡树林。这是初秋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阳光下的树木绚丽多姿,秋天的小鸟在歌唱,远处传来拖拉机的轰鸣声,雁群在清澈的碧空中列队南归。我们聆听了柴可夫斯基的《秋歌•十月》。乐曲帮助孩子去感受在此之前未察觉到的周围自然界中无与伦比的美——橡树的黄叶在微微颤动,清新的空气发出馨香,道边野菊在凋谢。
孩子们情绪很高,心情很愉快,但是欢乐的曲子也引起了淡淡的愁意。孩子们已预感到秋雨绵绵的连阴天、寒风呼啸的暴风雪、夜长黄昏早的日子又快来临了。根据音乐曲调的印象,他们谈到了夏日的美好,谈到金色的初秋季节。每个人都记住了一些鲜明突出的东西,这时他们意识中的夏季和秋季的形象已是十分优美的了。如拉丽萨就说:“我跟爸爸去峡谷,山坡上是一堵大绿墙——树林、树林、尽是树林,到处都有阳光普照。不知哪里还有一只斑鸠在咕咕地叫。树林子里真美,真美……真想走啊走,让太阳总是那么明亮地照着。斑鸠咕咕叫的时候,树上的叶子好像都静下来在倾听。”
舒拉回忆道:“妈妈带我到地里去过。她跟着康拜因干活。我跟康拜因手叔叔坐在上面。后来我困了,妈妈把我抱上了新麦秸垛。我仰望蓝天,一会儿我觉着麦秸垛飘了起来,飘得很高很高。我一会儿来到一只小鸟跟前——可是小鸟还是在天上飞着——一会儿又离它远了。小蚂蚱也跟着一起飞——它们成群地唱着,迎着小鸟飞去。我就这样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小鸟还在天上飞着,小蚂蚱唱得更响了。”
我们又欣赏了一遍柴可夫斯基的乐曲。我觉察到孩子们已经能从曲子中听出他们记忆中感到亲切的那些不可忘怀的盛夏和中秋美的景象。孩子们还听出了新近的情景。
“我跟着父亲拉了一车干草。我躺在干草上,满天星星在眨眼。旷野里只有鹌鹑在叫。星星变得那么近,好像伸手就能摘到,像小灯笼一样。”
这是尼娜的回忆。我听着这女孩的追述感到万分惊喜。要知道,尼娜向来默不作声,很难让她说上一句话。可是现在音乐,使她开口了。
真令人高兴,音乐使得情绪反应更加敏锐了,它唤起了由音乐形象美所引起的想像。真想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音乐的影响下去想像,去幻想。音乐能增强儿童天性中诗情的和想像的成分,这是多好的事。使我高兴的是,不论是柯利亚还是托利亚,听了塔尼娅和拉丽萨兴奋的讲述后也在那里沉思起来——他们也在回忆着什么。
音乐——这是强大的思想源泉。没有音乐教育就不可能使儿童得到长足的智力发展。音乐的最初本源不仅仅是周围世界,还有人本身,他的精神世界、思想和言语。音乐形象按新的方式向人们揭示现实事物和现象的特点。孩子像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了音乐从另一种角度展现在他面前的那些事物和现象上,于是他的思想便描绘出一幅鲜明的图画;这幅图画又要求用语言来描述。孩子从世间为新的想像和思考摄取素材,并用语言进行创作。
音乐——想像——幻想——童话——创作,孩子就是按照这样一条途径发展他的精神力量的。音乐旋律能唤起孩子一些鲜明的表象。它是培养理智创造力的无与伦比的手段。孩子们一面听着,格里格的乐曲,一面在自己的想像中描绘神奇的山洞、茂密的森林以及善良和凶恶的人物。最不爱说话的也想说话了;孩子把手伸向了笔和画本,要把童话形象留在纸上。音乐甚至把最消极的孩子的思维能力也激发起来了。似乎音乐给思维物质的细胞注入了一种能产生奇效的力量。我认为音乐影响下的这种智力高涨,就是思维的情感源泉。
读这样的文章很容易让人有“仿效”、“跟随”的冲动。我到图书馆(那时没有研究生处,招生简章放在图书馆)找来研究生招生简章。我对西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中的“中外近现代教学改革研究”这个方向感兴趣,就按照招生简章上的地址,给熊明安老师写信。
那封信很简短,大致是说:我想成为“中国的苏霍姆林斯基”。后来海南的一位朋友曾经对我说:“我们每个人都不要忘了自己过去的幼稚”。我的那封信充分地显示了我“过去的幼稚”。
好在熊明安老师宽容了我的幼稚。据我观察,这位老先生对我的这种幼稚的冲动和使命感不但不那么反感,反而击节赞叹。他的回信很简单,大意是说:“好,你来吧!”
后来我就真的到了西南师范大学。

6.研究生的故事

6.1“行动”的教育研究

熊明安先生是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这个人外部儒雅,待人谦和,可是内心激情澎湃,独树一帜。他的外部儒雅,待人谦和对我影响不大;他的激情澎湃和独树一帜对我比较有影响。
所谓内心“激情澎湃”,主要是指“由博返约,独树一帜”。他给我“口述”过他的“教育自传”:
我早年受父亲的影响,阅读各种小说和《药性四百位》、《医学三字经》等医学资料。曾经在《北京中医学杂志》上发表《诸疾原候论》(那是处女作)。在大学期间最感兴趣的是心理学,推崇巴甫洛夫,在同学中一度有“巴甫洛夫教授”绰号。毕业留校(那时学校名称是“西南师范学院”)后在教务处工作了24年。其间,我的阅读兴趣逐渐转向历史,贪看历史书,学校曾经建议我到历史系工作(我的绰号由“巴甫洛夫教授”转换为“基辛格博士”)。再后来,我越来越感觉读书太杂,决意“由博返约”,选择了教育史学作为我的研究领域。我写过一首诗,作为“由博返约”的宣言书:
教育史学志终身,
鼫鼠之戒明于心。
夙兴夜寐苦耕耘,
何愁五谷不丰登。
按照熊先生的说法,他在教育史学领域的成就,主要受益于“由博返约”。遗憾的是,早年兴趣太杂太多,“由博返约”的转换太迟。若转换得早一些,他说他可以做更多的事情。
所谓“独树一帜”,既指他的研究领域,也指他的研究方法。
就研究方法而言,他的办法比较奇特,可称为“不写文章不看书”
“不写文章不看书”大体可以这样解释:只有在写文章的时候,才去看书;如果不写文章,就几乎不看书。
“不写文章不看书”当然也不会这么简单。在很多时候,即使不写文章,也还是需要读一些书的。如果仅仅为了写文章而读一些有限的“专题文献”,而不是大量地泛观博览,那么,这个人的读书的格局就比较小气。
但是,“由博返约”之后,熊老师的办法是把“写作”看得比“读书”更重要。他的理由是:只有在写作的时候,只有带着问题去阅读的时候,你才有可能把书读明白,才有可能对书中的某些观点有深刻的印记,才有可能珍惜、领会书中的只言片语。
“不写文章不看书”意味着读书的时候不只是简单地“旁观”,而是深入书本的内部与作者展开一场深度汇谈。汇谈的结果常常显示为“参考”、“引用”作者的观点。而所谓“参考”、“引用”,实际上就是“使用”、“操办”。你不只是跟在作者后面亦步亦趋,而是让作者跟着你走。你在前面走,作者在后面呼喊。这就是“不写文章不看书”的状态。这种读书状态当然也需要理解作者、理解文本,但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阅读理解”。一般意义上的“阅读理解”是“我注六经”,我战战兢兢地去参与别人的话题;“不写文章不看书”的阅读立场是“六经注我”,让作者参与我的话题,甚至逼着作者说出书中的“言外之意”。
让作者参与我的话题,实际上就是“以写带读”。我与熊先生见面的第一天,他就建议:多写文章,写多了你就会读书了。
我曾经专门和熊先生讨论他的“读书法”。我称之为“投石击水法”。
我的理解是:读书大概有两类办法:
一类是“微风吹水”,就是“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一阵微风显然也可能使湖水发生波动,但波动的力度往往有限,只能引起表面的变化,甚至可能出现“水波不兴”的尴尬,不能发生深度的影响。
另一类是“投石击水”,就是往湖里投下一块石子,石子击水的时候会以石子为中心,荡起一轮一轮的涟漪。这样看起来好像影响的面不够广泛,但它有深度。
“微风吹水”的办法比较重视整体和系统,但它缺乏足够的深度。它的效果可能是“一米宽,一尺深”。
“投石击水”的办法虽然影响的范围有限,不够全面,但如果往湖里多投入几块石子,就可能引发整个湖水比较持久的动荡。它的效果可能是“一尺宽,一米深”。
如果一个人追求系统学习,他宁愿选择“一米宽,一尺深”的阅读方式(学习方式);如果一个人追求“问题解决”、“探究学习”和“体验学习”,那么,他可能更愿意选择“一尺宽,一米深”的阅读方式。
我选择后者。
在熊老师的鼓动和怂恿下,我开始进入“以写带看”的读书生活。我写的第一篇文章是《论“力行”之于教学理论研究》。
这篇文章原文很长,由于版面原因,发表时被压缩成一份“论文摘要”。虽然只是“论文摘要”,但也还是表达了我对“力行教育学”(或称之为“实践教育学”)的基本期待。我后来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追求,几乎全部隐含在这份论文摘要式的“处女作”中。这篇文章是我研究教育的起点,也许将成为我研究教育的终点。敝帚自珍,抄录如下:
我国近十年教学理论研究在取得可观的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究其原因,恐怕主要是研究者少了“力行”的工夫。与之相关的还有研究者自身的素质及对环境的态度。
一、教学理论研究者必须身体力行,至少需要分出一部分人去“力行”
所谓“力行”,这里是指理论研究者较长时期地留在中小学教学第一线上,或参与更大规模的教学改革实践。真正的教育家,应该是身体力行的教育改革家。他必须有坚实广博的教育科学理论;又有躬行改革的直接经验。既博学之,又笃行之。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上看,指望中小学广大教师相信、掌握教学理论,则理论研究者必须“到群众中去”,自己在前面示范、实验,去作宣传解释,主动去推销自己的理论。“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只有事实证明了理论的实用、有效,基层广东教师才信而从之。当然,教学理论是可有一定超前性的。但理论的第一任务,毕竟是指导当前的教学实践。
二、理论研究者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
首先是建构流畅的认知结构。理论研究者需要以教学理论为中心,旁参博采心理学、哲学、历史、文学及自然科学等相关学科。入乎其内,又出乎其外,泛观博览,以期融会贯通。其次是发展意志品质。研究者需要以精诚为志,强力而不返。要努力克服障碍,有迎拒“力行”中可能出现的困难的心理准备,有韧性的反抗。既致知,又诚意,此二者是研究者“力行”的动力。
三、研究者必须正确认识个人努力与政策鼓励的关系
我国现行的教育科研政策是强调论文形式的科研成果,并以此作为教学理论研究者的职称评定及享受其它待遇的主要指标。由于采用“力行式”较之采用“历史式”的方法去研究教学理论在劳动量上艰苦得多,做成论文也要缓慢得多,因此一些研究者为了较快地做出“职称论文”而不得不更多地选择了“历史式”的研究。显然,对“历史式”与“力行式”的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应给予区别对待,这是我国教育科研政策目前改革的责任之一。但是,研究者个人的主动努力,自下而上地形成群众的需要,这是教育科研政策改革的原动力。研究者把不“力行”的责任完全推给政策的不鼓励,而自己不主动先行,这是不客观的,也是消极的。
继《论“力行”之于教学理论研究》之后,我开始将研究的重点聚焦到两个主题上:一是“自学辅导”;二是“行动研究”。在“读硕士”期间,共发表文章30余篇:
1.《我国学导式教学实验范式的形成与发展》,《教育科学》1995年第4期。
如果说“力行”或“行动研究”是我找到的关于“教育改革”的一个途径或研究方法,那么,这篇文章则是我找到的关于“教育改革”的一个目的和主题:教育改革的基本目的或终极使命乃是让学生养成“主动学习”、“独立学习”的精神。由此,我将“自学辅导教学”或“学导式教学”定为教育改革的一个基本出路。“行动研究”与“自学辅导”一起构成我所理解的教育改革的“关键词”。
2.《行动研究兴衰的启示》,《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年第1期。
受李臣之博士的影响,我开始关注行动研究的问题。这是《论“力行”之于教学理论研究》的延续。我在《校本行动研究》的前言中详细叙述了我和李臣之博士合作思考“行动研究”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来成为我的博士论文的一个重要部分。
3.《行动研究若干问题探讨》,《教育科学论坛》,1995年第5期。
这篇文章对“行动研究”的不同类型做了比较完整的解释,文章的部分观点后来成为我的博士论文的基本立场。
4.《怎样认识行动研究》,《教育导报》,1994年第39期。
这篇文章讨论行动研究中的一些争议和分歧。对相关问题的解释直接导致我们开始思考“教研相长”的主题。
5.《“教研相长”刍议》,《基础教育研究》,1996年第2期。
李臣之博士由“教学相长”和“教师成为研究者”这两个教育口号“合成”这个主题。我只是做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6.《成人教育研究的新进展》,《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4期。
在思考教育改革的未来方向这个问题时,我开始注意到“终身教育思潮”。这篇文章是有关“终身教育思潮”的思考。
7.《美国学生活动种种》,《外国中小学教育》,1995年第5期。
李臣之博士在华东师范大学复印了相关的英文材料,我们将这些材料翻译和整理成为“美国学生活动种种”。李臣之博士将它作为“活动课程”的基本材料,我将它作为中国“教学改革”的备择方案。
8.《当今中小学教学实验的四大主题》,《教学与管理》,1996年第1期。
熊先生建议我系统思考和整理“中国近现代教学改革”的历史经验,这篇文章大体是关于“中国现代教学改革”的一个历史研究报告或历史调查报告。
9.《民国前期教育思潮的演进》,《教育史研究》,1994年第3期。
这篇文章大体是关于“中国近代教学改革”的一份历史研究报告或历史调查报告。
10.《卢作孚教育思想述评》,载杨光彦主编:《卢作孚与中国现代化研究》,西南师范大学 出版社1995年版。
当时西南师范大学召开“卢作孚与中国现代化研究”研讨会,这篇文章是我和熊先生合作的一篇会议交流论文。
11.《特殊效应在教学中的影响与对策》,《教师之友》,1995年第6期。
这是学习了张大均老师主讲的《教育心理学》这门课程之后提交的一份课程作业。我对“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比较有限,至今仅仅停留在这篇文章的思考上。
12.《情绪不好怎么办?》,《心理世界》,1994年第3期。
这是我和张金福师兄合作翻译的一篇文章,英文材料是《研究生英语》课本上的一篇课文。这篇文章发表后,我们两人摩拳擦掌,打算继续合作,合作的主题是系统研究“艺术家的心理问题”尤其是关于“艺术家自杀”问题。可惜这个计划后来因师兄提前毕业而终止。
13.《马卡连柯论惩罚之分析》,《教育管理》,1995年第4期。
在思考“教育改革”尤其是“快乐教育”、“愉快教育”这个主题时,我感觉人们对“惩罚”教育有某种误解和偏见。这篇文章的初衷是重新伸张“惩罚”教育的价值。我个人对这个主题一直怀有热情,也许以后会做相关的专题研究。
14.《行动研究在幼教科研中的应用》,《四川幼教》,1995年第11期。
这篇文章纯粹是为了满足发表的欲望。
15.《关于幼儿活动的论争》,《四川幼教》,1996年第3期。
这是学习了任一明老师主讲的《外国教育史》这门课程之后提交的一份课程作业。我感觉教育的秘密隐藏在幼儿教育那个地方,而且良好的“教育理论”隐藏在“幼儿教育理论”那个地方。由此,我重点研究了福禄贝尔、爱伦•凯和蒙台梭利三个人的教育思想。从这三个人的身上,我分别找到“游戏”、“生活”、“工作”三个关键词。这篇文章写成之后,我曾经集中精力关注“幼儿教育学”的问题。1996年打算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的“幼儿教育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并拿到准考证。后来急于工作,放弃了考试。1998年再次报考时,改换为“教育学原理”专业。
16.《课程与教学之关系探讨》,《教育科学论坛》,1994年第6期。
这篇文章主要由李臣之博士完成。我们当时处于合作的兴奋时期,偶尔相互挂名。
17.《影响教育实验有效性的因素及其控制》,《异步教学研究》,1994年第6期。
这是我学习了刘电芝老师主讲的《教育研究方法》这门课程之后提交的一份课程作业。由我和高师妹俩人合作完成。1996年高师妹到广东教育学院教育系找工作,那里要求她试讲,高师妹试讲的主题就是“影响教育实验有效性的因素及其控制”。试讲之后,立刻签约。据说广东教育学院教育系的施铁如教授对这个主题很有兴趣。)
18.《对异步教学实验影响的归因分析》,《异步教学研究》,1994年第3期。
这是我学习了沈小碚老师主讲的《教学论》这门课程之后提交的一份课程作业。我1992年做中学老师时,试用过“异步教学法”,主要采用了其中“自学—启发—复习—作业—改错—小结”的教学程序。我后来重点阅读了黎世法先生的专著《异步教学法》以及相关文章,对此项实验研究的推广和“传播”方式有较深的印象。这篇文章是从“行动研究”的视角来讨论“实验研究”的个案。)
19.《形成性评价在异步教学中的应用》,《异步教学研究》,1994年第5期。
这是我选修了刘克兰老师主讲的《现代教学论》这门课程之后提交的一份课程作业。当时重点参考了布卢姆等人的《教育评价》这本书。当时很兴奋,对布卢姆的“目标教学”及其“形成性评价”比较感兴趣。
20.《我国目标教学实验述评》,《教育论坛》,1995年第3期。
这是第一次正式思考中国现代教学改革中“目标教学”的经验与问题。当时对“单元矫正”策略比较感兴趣,但对有些说法如“目标之外的不教,非目标范围内的不学”并不看好。
21.《目标教学实验的几个问题》,《湖南教育报》,1995年10月13日。
这篇文章主要针对“目标分类”和“R-D-D模式”等问题提出质疑。
22.《合理编排座位》,《湖南教育报》,1995年2月18日。
这篇文章原文较长,发表时被压缩。主要讨论如何使学生座位的编排避免受家长的干涉,“使学生座位有利于学生自学”。
23.《我国“自学辅导教学”的源与流》,《教育导报》,1995年5月26日。
这篇文章的真实目的是希望将“自学辅导教学”理解为一种常恒的教育历史现象,将“自学辅导教学”确立为“有效教学”的基本形态。
24.《论“准个别化教学”及其两难选择》,《教育导报》,1995年6月14日。
这篇文章也还是对“自学辅导教学”这个主题的系列思考之一。我所理解的“自学辅导教学”实质上是一种“准个别化教学”。
25.《也谈紧张与考试》,《教育导报》,1995年12月8日。
这篇文章更多地显示为一种生活信念:我鄙夷庸懒的生活方式,对“紧张”、“激情”、“野心”、“权力意志”等词语一直有好感。我的本科学位论文的主题是《在外语教学中引导学生进行紧张的智力活动》。这篇文章实际上是本科学位论文的一个部分。我写出毕业论文的初稿之后,曾经请教我们的教育学的主讲老师杨炎轩先生。杨老师对这个主题感兴趣,邀请我给外语系八九级学生和中文系八九级学生做同类主题的讲座。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演讲,我演讲的自信也从那里开始建立。
26.《教师从事教育科研的几点思考》,《教育导报》,1995年8月18日。
这篇文章讨论“教师成为研究者”的必要与可能。这是我一直关心的主题。后来,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是《行动研究的史与思》,也与此相关。
27.《教学的语音、语调与节奏》,《湖北教育报》,1995年10月10日。
这是当时思考“教学艺术”问题时的一份习作。这个主题的思考成为我后来谈论“教师专业成长”和“有效教学”的一个重要部分。我个人设计的标准是:好的老师是那些有艺术感有生活情趣的人,有效的教学是那些有节奏感的教学。
28.《课程范式简论》,《西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1996年第1期。
这是学习靳玉乐老师主讲的《现代课程论》这门课程之后提交的一份课程作业。这篇文章重点参考了施良方老师的《西方课程探究范式探析》。1994年,我在西南师范大学听过施良方老师的报告,他报告的主题也是“西方课程探究范式”。施良方老师的学术风格对我个人的学术研究影响很大。我曾经暗自模仿施老师的学术套路,模仿他的写作风格,模仿他惯常使用的词语,甚至模仿他的标点符号。我的文章中常常出现“看来……”或“由此看来……”,这是对施老师的模仿。我的文章中句号多,逗号少,这也是受施老师的影响。在叙述教育思想史或教育变革史的发展进程时,我更愿意像讲述“战争电影”或“战争小说”那样让不同的教育思想流派相互争执、相互激荡,这是对施老师的模仿。我一直希望专门研究某个著名的教育家(或教育哲学家),让这个遥远的著名的教育家(或教育哲学家)成为我的学术的精神导师。这个思路也受了施老师的启示。施老师研究的重点是美国课程专家泰勒,我确认的研究重点是尼采。施老师去世的那天下午,高师妹从外面回来,她说:“告诉你一件事,你要有心理准备。”我很紧张,以为我父亲出事了。她说:“施良方老师今天去世了。”我很震惊,身体抑制不住地颤抖,感觉血液在改变流动的方向。施老师不会知道,他是华东师范大学的教授,但他影响了像我这样的学生。
29.《魏书生“六步教学法”实验述评》,《西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1996年第2期。
这是“自学辅导教学”实验的系列研究之一。
30.《王阳明的课程理论初探》,《西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1995年第4期。
这是学习《中国教育史》这门课程后提交的一份课程作业。受熊先生的启发,我对中国教育史上“孟子—陆九渊—王阳明”这一支脉比较感兴趣。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王阳明的课程理论称为“减损课程论”,与朱熹的“增补课程论”相对应。后来,我将王阳明视为“明心论”教学流派的三大关键人物之一。另两位是孟子和陆九渊。
在所有这些文章中,有一个词语大体透露了我当时写文章的基本状态,这个词语就是“述评”。
所谓“述评”,一是叙述,二是评价。既叙述又评价,这是我所理解的历史研究的两道工序。
可是,在后来的研究中,我开始扭转我的研究套路:由原来的“既叙述又评价”转换为“只叙事不评价”。也就是说,由原来的“述评研究”的价值判断转换为“实证研究”的价值中立。

6.3“回到经典”与“行动研究”

199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我开始在中山医科大学教务处工作了两年。1998年,重新开始读书生活。
上海是个读书的好地方。叶澜老师给我提的建议是:多读书,少写文章。写读书报告比发表文章更重要。我印象较深的另外几条建议是:(1)说话不要偏激,不要以为偏激就能解决问题;如果不能重建,就不要把墙推倒;(2)如果不具备商榷的环境,最好不要写商榷的文章。要是真有本事,就把自己的观点说清楚;(3)不要吵架。叶老师说她不愿意看到别人吵架。我一直觉得她的这个特点与她的一次经历相关:有一次我送她回家,在长风公园附近她看见有人牵着一条庞大的宠物狗。叶老师说“快走”。我问为什么,她说:“那里有一条狗”。她解释说,在西藏工作的时候,有一天傍晚在路上行走,忽然冲过来一条狗。那条狗跑的时候并不叫喊,冲到跟前时才突然嚎叫。叶老师说,那次虽然没有受伤,但从此就不喜欢狗。2004年我去拜访叶老师,叶老师住的地方是一个很别致的小花园。我问叶老师住新房子的感受,叶老师说:环境很好,就有一点不好,这地方很多人喜欢养狗。
按照叶老师的建议,我开始写“读书报告”。
第一年我所读的书主要是杜威的《哲学的改造》、《人的问题》、《民主主义与教育》和《学会生存》等几本书。第二年主要阅读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的书。第三年主要阅读有关“教育行动研究”的资料。
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是《行动研究的史与思》。
东西方学界为行动研究(action research)操心的人不在少数,有关行动研究的专著和论文每年都在不断地上涨,惟对行动研究的理解却一直众说纷纭。自行动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被介绍到中国以来,人们开始日常地谈论行动研究,不少中小学教师也纷纷宣布自己使用了行动研究。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他们看重的是行动研究作为一种比较随意的、自由的、平民化的研究方式,摆脱了传统教育研究过于强调严谨的文献分析和统计测量的羁绊。行动研究被理解为一种不需要经过严格的研究方法训练就可以亲自操作的研究方法,只要教师“思考”自己的教育实践,就被认为是一种“研究”。在一个看好教育研究的年代,行动研究如此为教师“授权”并承认教师的日常思考具有“研究”的资格,教师们纷纷宣布自己正在“做”研究且使用的研究方法乃是行动研究,也就不足为奇了。
理论界稍显冷静,近年来已开始对行动研究做多视角的考查。行动研究因为背负“跨越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鸿沟”的期待而使理论界很为之兴奋了一阵子,又因为行动研究牵连“教师专业发展”、“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师培训”或者“校本管理”等方面而使行动研究在教育的不同领域引发议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介绍和评议行动研究的文章逐渐多起来,甚至出现多篇介绍或评析行动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也出版了为数不多的有关行动研究的译著和专著。受之鼓舞,不少治“教育研究方法”的研究者开始追踪这种时髦的转向,时下回避行动研究的“教育研究方法”专著已不多见。这与英语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育研究方法”的专著不同程度地关注行动研究有一致性。
但无论在我国还是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对行动研究的理解一直存在大量的争议。就我国有关行动研究的研究文献来看,尽管不乏严肃认真者,但也确实有人随意地想象行动研究并导致行动研究在不同的情境中不同程度地被误解和滥用,以致于当前追究行动研究是什么或行动研究不是什么几乎成为一件困难的事情。行动研究在某种想当然的幻象中被解释或炒作,这使系统地追究行动研究成为必要。探析行动研究的历史、行动研究的特性、行动研究的方法论价值以及行动研究的未来发展方向于是成为本研究的主题。
“追踪行动研究”旨在透过行动研究的生长经历探查行动研究的种种事件。从行动研究的复杂命运中感受行动研究的初衷与流变,并以行动研究的种种争议作为理解行动研究的背景。它为人们理解“行动研究是什么”设置了相关的提问方式并暗示了某种应答的参考框架。
“行动研究是什么”的提问在行动研究文献中比比皆是,却又比比皆异。根据手边的资料,最初参考了斯登豪斯、埃利奥特和凯米斯等人的解释。后来在网上寻视,发现以行动研究为主题词的著述繁多且驳杂,身边的复印资料持续地往高处生长,“行动研究是什么”在多种声音的吵闹中反而扑朔迷离、浑噩不明。所幸,绕着它转了一个大圈子之后,竟折回早先出发的地方。在这个地方斯登豪斯坚持“公开而系统的探究”,凯米斯提出“改进和参与肩并肩地兀立”,埃利奥特则在“改进”与“参与”上进一步发挥。“改进和参与”使行动研究对“正规的研究”说不,“公开而系统的探究”使行动研究与一般性的经验总结或“问题解决”相去甚远,虽不能说不着边际。以前疑心博格等人何以将“收集和解释资料”作为行动研究的重要程序,以为“收集和解释资料”将使行动研究落入一般的正规研究的俗套。在阅读和写作中逐步意识到博格的“收集与解释资料”与斯登豪斯的“系统性”(systematic)、凯米斯的“观察”(observe)以及勒温的“探察”(reconnaissance)乃一脉相承,相信行动研究终究是“收集和解释资料”的“系统”探究。于是,教育行动研究的关键性特征在这里沉淀为“参与”、“改进”、“系统”和“公开”。这样理解行动研究时,最初所阅读的斯登豪斯的《课程开发与研究导论》、埃利奥特的《指向学校变革的行动研究》以及卡尔和凯米斯合著的《走向批判——教育、知识与行动研究》三本书可以作为敞亮印证的根据。而1995年英国东盎格利亚大学教育应用研究中心所做的调查显示,它们正是有关行动研究的著述中最受关注的三本书。
行动研究的关键性特征使行动研究显然不同于传统教育研究的某些观念或策略,在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关系”及其“适切性”等问题上做了有意义的探索。也因此行动研究具有一定的方法论意义。如果说行动研究贡献了某种方法论意义的话,其基本的方法论意义就在于它以反思实证主义的方式重构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并在反抗实证主义的路途中为行动研究以及为整个教育研究找回了某种自我意识。
由于解释学对“前见”或“偏见”的重视(实际上是倡导“开放”的偏见或前见),行动研究的倡导者埃利奥特等人于是将解释学引入行动研究。解释学对“偏见”或“前见”的肯定使行动研究因此而为教师的“反思性实践”所凭借的“内隐理论”找到了合法性依据。解释学将“前见”或“偏见”作为解释和理解的前提条件,行动研究则将教师的“内隐理论”作为教师“反思”的前提条件。遗憾的是行动研究将解释学引入行动研究领域时只是选择了解释学对“偏见”的解释,却丢弃了解释学在“历史”问题上的基本立场。这也折射出行动研究对“理论”、“历史”、“传统”和“权威”的基本态度。
行动研究从一开始就有拒斥理论、历史、传统以及权威的情结。这使行动研究一直面临合法性危机。对理论和传统的简单排挤使行动研究在20世纪50年代由盛极一时而骤然跌落。当代行动研究在“教师成为研究者”、“反思性实践”以及“解放的行动研究”的表面繁荣下,饱受着无法落实和兑现的讥讽。长时间地缺乏落实和兑现使行动研究的一些大规模的表态(如提高教师的专业地位、改变教师的生存方式、开发校本课程等)在教师群体中缺乏基本的、持久的信任。论文将“走向解释学”作为“行动研究向何处去”的路标,建议行动研究返回历史、传统、权威,也就是“返回理论”,在“理论阅读”和“理论对话”中关照行动。这实际上也就是以“实践性反思”规范和指引“反思性实践”,使“反思性实践”与“实践性反思”互为前提。
尼采为了激励人的创造意志,视历史为生命的对立,认为无限绵延的历史感助长了对事实和事实主义的崇拜,根绝了未来,“死的埋葬了活的”。作为对这种事实主义、历史主义文化的纠正,尼采要求采取“非历史”和“超历史”的文明。与这种反历史的态度相反,狄尔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等人基于人在与历史对话的进程中“重构历史”、人在阅读历史文本时也创造新的文本、“研究历史的人也是创造历史的人”的立场建议人重新回到历史、高扬“历史意识”与“历史性”。但实质上,对历史的两种表态仍然有共同语言,即他们都肯定了个人在历史面前的创造空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个人与历史尤其是个人与制度的关系问题上,本文更倾向于尼采式的对制度保持某种“有意的遗忘”,以便为自己留出足够的自由创造的空间,而在寻找行动研究的未来居所时,选择了返回历史、与历史文本对话的道路。
不过,教师的时间和精力以及教师的职业生活习惯使教师无法“直接”对“理论阅读”感兴趣。因此,行动研究走向解释学范式时可能需要具备两个相关的前提性条件:
一是教师的“与历史对话”或“理论阅读”需要以教师与校外研究者之间以及教师与教师之间对话为前提。与“理论阅读”不同,教师与研究者之间以及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对话直接地显示出生命与生命之间的相遇和关照,充满了生命的热情与感动。这种对话更有利于教师进入对话的状态,产生理论阅读的兴趣。但真正持续的、有意义的对话又不能停留于教师与研究者之间以及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对话,而必须走向更广阔的“与历史对话”或“理论阅读”。
二是教师的“与历史对话”或“理论阅读”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文本”并制作属于自己的个性化文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师既可以选择哲学文本式的教育理论,也可以阅读并制作艺术文本式的“教育理论”,如教育传记、教育日记、教育个案、教育小说、教育散文或教育诗等等。行动研究是否能够真正地以自己的方式走向解释学范式并由此而找回行动研究的“自我意识”,也许就在于参与行动研究的教师能否以自己的方式阅读并制作出个性化的“教育理论”。
总之,行动研究既不同于传统的“正规的教育研究”,又不得不使用必要的“科学的方法”;参与行动研究的教师既需要反思此时此地的教育实践,又不得不经常地返回历史、学会与研究者对话进而阅读和制作适当的理论文本。有人可能因此而抱怨这样定位行动研究会增加行动研究的难度。是的,在行动研究容易被想象为某种“随意性问题解决”的境况中,行动研究作为一种“研究”,倒真的需要人们对它怀有必要的“敬畏感”。

6.3身体、直觉与自然:我的学术追求

1. 身体主义
我对孩子的要求只有一条:文明其精神,野蛮其身体。文明其精神的办法是劳动,野蛮其身体的办法是运动。不劳动的孩子性格不好,不运动的孩子身体不好。
我所理解的“身体”首先是肉体。肉体是否良好,其基本标准是“肌肉发达而有力量感”。其次,“身体”是精神。精神被视为身体的要素,实际上是说,精神是神经系统的基本功能,精神的强健也就是神经系统的强健。精神是否健全,其基本标准是与“精神发达而有情感”、“意志强盛而有权力感”与“兴趣昂然而有好奇感”。“精神发达而有情感”显示为对他人(包括亲人、爱人、朋友和一切陌生人)与自然的亲近与友善。“意志强盛而有权力感”显示为对命运的控制感、操纵感。意志强大的人能够控制自己的命运。“兴趣昂然而有好奇感”显示为西西弗斯的“热情”而“执着”。这样的人不会轻易放弃他的追求。他能够把石头从山脚推到山顶,如果石头跌落到山脚,他可以再次把石头从山脚推到山顶。
“身体”是教育的“起点”,也是教育的“终端”。身体教育的起点是职业教育,身体教育的终点是生命教育和职业教育。
(1)身体教育始于职业与技术的体验
卢梭说:“我是绝对地主张爱弥儿学一门职业的”。但又说,“一个人喜欢一项工作和适合于做那项工作之间,是大有区别的。有与一个孩子所表现的是他的愿望而不是他的禀赋,所以,为了弄清他真正的才情和真正的爱好,就需要进行一些意想不到的细致的观察,以免我们没有好好的研究一下他的禀赋就单凭他的愿望进行判断。” 经过考虑,卢梭建议爱弥儿“做木工”:“这种工作很干净,也很有用,而且可以在室内做;它使身体有足够的活动量,它要求工人既要具有技术,又要勤勤恳恳地干;在以实用为主的产品的样式中,也不排除典雅和美观。”  这样做的目的并不在于学会一种求生的本领,而是“养成锻炼身体和手工劳动的习惯的同时,在不知不觉中还培养了他爱反复思考的性情”,“他必须象农民那样劳动,象哲学家那样思想,才不至于象蒙昧人那样无所事事地过日子。”按卢梭的说法:“教育的最大的秘诀是:使身体锻炼和思想锻炼相互周济。”
中国近现代出现种种“教育思潮”,在各类教育思潮之中,黄炎培倡导的“职业教育思潮”最有“实用”。1913年,黄炎培在《教育杂志》上发表《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之商榷》,对当时的中国教育尤其是普通教育提出批判,认为学生在学校中所受到的道德、知识、技能训练,走上社会后毫无用处。文章发表后,迅速激起反响,形成早期实用主义教育思潮。1918 年,黄炎培在上海创立“中华职业学校”,设木工、铁工、珐琅、钮扣四科,并附设工厂。后来又添设土木、留法勤工俭学、染织、师范、商业等科。学生实行半工半读。黄炎培亲订了“劳工神圣”、“双手万能”、“手脑并用”的办学方针和“敬业乐群”校训。
就职业教育而言,黄炎培是中国教育的“教父”。黄炎培的职业教育思想并不复杂,但他所倡导的思想将持久地影响中国教育的未来。
可以设想,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直到小学六年级,为学生开设《职业调查》或《生计教育》。如果中学校长和大学校长愿意,可以把这门课程一直延伸到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
1989年我就开始做这样的设想。当时的设想是:买一架“反转片”的照相机,到全国各地的工厂、企业、政府机构和大学,尽可能穷尽所有的“工作”种类。把每一个工作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环境拍摄下来,做成“幻灯片”。然后,给中小学生、大学生、研究生开设“职业调查报告”或“设计教育体验”的讲座。
大学毕业后,我进入一所中学工作,做英语老师。当我遇到不喜欢学习的学生时,我就渴望我已经有了足够的幻灯片,给他们开设“职业调查报告”或“设计教育体验”的讲座。在做中学教师的那一年(1992年),我虽然没有给学生开设“职业调查报告”或“设计教育体验”的课程,但我给学生家长做过一次“我们现在怎样做父母”的讲座。在那次讲座中,我提示了“让孩子劳动”、“让孩子因劳动而成为有责任感的人”的问题。
2008年底,我又开始了有关“我们现在怎样做父母”的讲座生活。2009年,我在家庭教育的讲座中恢复了以前的一条建议:把自食其力当作教育孩子的头等大事,让孩子成为有责任感的人。
问题是:怎样让孩子成为负责任的人?如何让学生对自己的未来生活负责?孩子的责任感的来源在哪里?如果孩子对未来将要承担的职业没有任何体验,他的责任感从哪里来?如果孩子既不知道某个职业的辛苦,也不知道那个职业的欢乐,他从哪里获得现在努力的激情、责任感和使命感?
可以想象的路径依然是: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直到小学六年级,为孩子开设《职业调查》或《生计教育》。
甚至,可以考虑让每个家长介绍自己正在做的工作。让家长在孩子们面前谈他对自己的工作的体验,除了谈工作的辛苦,也最好谈他工作的欢乐。除了谈正在做的工作,也谈自己曾经做过的或将来打算做的工作。
如果校长不能做,家长可以做。
可以每年让孩子亲自观看、理解、研究、体验一个或几个职业。为了增加体验,可以陪伴孩子一起在某个工厂或者店铺做短期的“打工”。当孩子对这些职业有了充沛的观看、理解、研究、体验之后,他自己会做开始理解他人,理解父母,理解这个世界,理解自己的未来。
除了“打工”,也可以考虑每年让孩子参与一项或几项慈善活动。从教育的角度来看,参与慈善活动的目的在于让孩子增长“帮助他人”的意识而建立善良的品格。更重要的是,让孩子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体验自己的“能力有限”而激发“努力让自己更能干”、“让自己更强大”的学习的渴望与发展的愿望。
做这件事,并不需要专门的教材,重要的只是:让孩子研究身边的人的生活和身边的职业,让孩子参与某些慈善活动,让孩子研究“这个领域谁做得最好”、“谁是这个领域最值得尊敬的人”,让孩子逐渐喜欢某个职业。根据孩子所研究和喜欢的职业,让每个孩子从小就被称为“基辛格”(假如他喜欢与外交相关的职业的话)、“兰丁格尔”(假如她喜欢做护士这个职业的话)、“袁隆平”(假如他喜欢农业研究这个职业的话)、“比尔”(假如他喜欢与IT相关的职业的话)、“华佗”(假如他喜欢医生这个职业的话)、“蔡元培”(假如他喜欢教师或校长这个职业的话)、“胡适”(假如他喜欢学者这个职业的话)、“汪涵”(假如他喜欢电视节目主持人这个职业的话)、“郑渊洁”或“罗琳”(假如他喜欢童话作家这个职业的话)、“康德”或“陆九渊”(假如他喜欢哲学研究这个职业的话)、“弗洛伊德”(假如他喜欢心理学研究这个职业的话)……。让孩子在某个时期只能选择某个职业。让孩子在选择自己的职业时保持谨慎的态度,一旦选择了自己的职业,就不要轻易改变。如果孩子经过研究和体验之后希望“改行”,请孩子说出足够的理由,接下来让他研究并选择另外的职业。
职业调查或生计教育的目的在于:让时间既显示为曾在、现在,也显示为将在。让孩子既拥有现在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也冲着他自己设计的未来职业而有激情地奔波。孩子自己奔波比孩子的父母奔波更重要。
孩子迈进小学校门之后,决定孩子命运的,不是孩子考试的分数,而是孩子对未来职业的激情。在学校中,显示孩子的差别的不是看得见的分数,而是孩子身上看不见的对这个世界正在发生的工作、职业的理解程度。
职业是成长的家。无业人员,就是没有“长大”的人。人并非仅仅凭技术而获得职业,职业显示人的精神、人格和尊严。一个人若有了自己的职业,无论这个职业多么辛苦、辛酸,这个人都是值得尊敬的人。劳动有轻重、蓝领白领的差异,但没有高低的分别。
人因职业而让自己获得在这个世界中的席位,也因职业而获得自己的身份。一个人没有职业就意味着这个世界与他无关,没有他的份。整个世界是一个巨型的股份公司,没有职业的人,就是没有股份的局外人。不承担某个职业的人,是主动放弃或出卖自己尊严的人。
(2)身体的秘密是“生命”
完整的“身体教育学”也就是“生命教育学”。生命教育学之所以有意义,也只是因为它把人还原为“有生命之物”。人一度满足于把自己与其他“有生命之物”区分开来,以高级动物和人类中心的姿态,大谈“人和动物的区别”。“人类中心”的话语后果是:人执意丢弃了自己的本原身份,人刻意将自己与其他“有生命之物”分开,人在厌恶自己的“有生命之物”的“出身”的同时,也丢失了一切“有生命之物”的美好禀性。
把人的教育还原为“身体教育”以及“生命教育”的目的正在于:重新恢复人和动物的本原关系,并就人与动物的关系重新提问:人和动物如果有本质差别的话,到目前为止,人们提出的所谓“人是有理性的”、“人是有道德的”、“人是政治动物”、“人能够制造生产工具”、“人有文化”、“人有语言”,等等,这些说法是否可信?
“人是有理性的”这个说法可靠吗?动物是否也有动物的“理性”?动物除了也有自己的理性,它是否还包含了一种特别发达的“直观”、“直觉”能力?比如,动物往往比人能够更早地发觉地震的到来。原始的人类原本也有这种直观、直觉能力,后来由于人过于抬举人类的理性甚至滥用理性,导致人类的直观、直觉能力逐步消退、退化甚至消失。从这个意义上说,动物比人的理性更发达,因为动物的理性包含了发达的直观、直觉能力。
“人是有道德的”、“人是政治动物”这些说法站得住脚吗?动物是否也有动物的道德?比如,一个公猴经过激烈的打斗之后取胜而成为王者,那么,本地的所有母猴都成为这只公猴的“妃子”。其他公猴只能旁观,不能与母猴发生关系。如果把道德还原为一系列的禁止与禁忌,那么,猴子群体中的禁止与禁忌为什么就不能视为道德?也有人做过实验,让猴子吃香蕉时,用水龙头冲击猴子,经过多次受打击之后,猴子不再吃眼前的香蕉。后来,这里来了一只新猴子。新猴子不知道规矩,看到香蕉之后,就去吃香蕉。当新猴子要去吃香蕉时,其他猴子就会冲过去,阻止新猴子吃香蕉。这个实验显示:只要遇到特定的环境,猴子也会“讲政治”,猴子也会建立“道德秩序”。
“人能够制造生产工具”、“人有文化”、“人有语言”这些说法站不住脚吗?动物是否也能制造生产工具,动物是否也有文化,动物是否也有自己的语言?细微的差别只在于:动物的语言只有口语,很少有书面语或只有简单的文字符号。这有点类似某些没有书面语的少数民族。
也许可以换一个思路,不再徒劳地追问人和动物的本质差别,人应该增加一些必要的谦卑感,不再自以为是地把人抬举为“高级动物”。人依然只是动物中的一个种类,没什么高级或低级的差异。人和其他动物是有差别的,这是常识,人和动物的差别就像猪和马的差别。真正应该考虑的思路倒是:
第一,与其以人类中心的姿态大谈人和动物的差别,不如重点关注人和人的差别。这样追问的结果将显示:人和人的差别远远大于人和动物的差别。人群中有智慧的、勇敢的、充满活力的精英,也有低能的人、委琐的人、胆小的庸人。同样,动物中有智慧的、勇敢的、充满活力的骏马、狮子、老虎、狼、狗,也有懒散的、退缩的、无动于衷的家畜或家禽。人在圈养的猪的面前也许可以有一些骄傲,但人在骏马面前,也许立刻会感到自卑。
第二,与其以“高级动物”的姿态贬低动物,不如增加必要的谦卑感,承认人和动物的本原关系,并由此赢得更多更健康的新思路。比如,人类将不再残忍地猎杀动物,人类将恢复与动物的和谐相处的关系。所谓天人合一,首先是人和动物的和而不同、杂然共处。
第三,与其大谈“人和动物的本质不同”,不如在“身体教育学”以及“生命教育学”的意义上承认了人和动物在本质相似和相同。之所以重新提倡“生命教育”并以此作为“人的教育”补充和修正,正是因为“人的教育”丢失了“生命”的最原始的“生命力”和最原始的“生命本能”。这种原始的“生命力”和“生命本能”就是“生命的性能”(包括人的“动物性”甚至“植物性”)。一旦重新返回“生命教育”或“身体教育”,人们将发现:原来人类曾经傲慢地、自以为是地一路“前进”、“进化”,盲目“前进”、盲目“进化”的结果导致很多美好的“生命本能”(含动物本能和植物本能)逐渐消退、退化、丢失。现代教育只有知识,没有本能。教育的种种危机,正与学生的“生命本能”被破坏或受压制相关。教育的希望,也只在于重新从植物、动物那里寻找灵感、资源和标准。
杜威说“教育即生长”,这是向植物那里寻找教育和学习的标准样式。
罗素把教育的目的设计为“活力、智慧、敏感、勇气”,这是向动物那里寻找教育和学习的方向。
(3)“生命”的秘密是“情感”
“传统教育”对知识生活以及精神生活看得太重,身体受到贬斥和压制。“现代教育变革”已经显示出恢复“身体”的迹象,或者说,“现代教育变革”将重新评估身体,拯救身体的尊严感与欢乐感,把保卫人的“快活力”当作教育的头等大事。
快活是一种能力,不快活的人,是暂时无能。我要是有那么一天做了小学或者中学校长,我会把“快活力”作为评“三好学生”的一个基本标准。
有快活力的人不见得就一定有出息,但是,没有快活力的人一定没有出息。在那些身体孱弱的人的身上,肯定见不到谭嗣同所憧憬的“威力、奋迅、勇猛、大无畏、大雄”等精神的影子。
身体的快活也就是所谓的“爱欲”。现代学校教育往往以知识为第一要务,而压制学生的爱欲。老师和家长总会担心的“学生早恋”。可是,没有人能够给早恋提供一个年龄的界限。小学生谈恋爱叫早恋吗?或者,中学生谈恋爱叫早恋?只有大学生谈恋爱才不叫早恋吗?某些大学管理者仍然不愿意看到大学生谈恋爱。
害怕情感的人,是可怜的人。人们可以理解中小学老师和家长害怕学生“早恋”的苦衷,但没有必要给学生讲述所谓“青苹果”的故事。总是有心理辅导教师对早恋的学生说:“青苹果是涩的”。如果说小学生是“青苹果”还可以理解,如果说中学生尤其是高中生仍然是“青苹果”,那简直是欺骗。一般而言,高中生的生理发育已经趋向成熟,是将要成熟或已经成熟的苹果。不赞成中学生谈恋爱就罢了,只看重知识不看重感情也就罢了,不必拿“苹果”说事。
没有必要“鼓励学生早恋”。可以考虑的思路是,即使不必提倡恋爱从小学就开始,但至少应该从小学就开始有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情感教育”课程,包括爱异性和爱一切他人。
已有资料显示,中小学谈恋爱,这在别的国家(比如美国)的家长看来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中学生如果没有异性朋友的追求,无论男女,都会感到没面子。甚至曾经有人提议:“亚华裔子女应融入美国学生早恋主流”。在这份“议案”中,美国学者建议亚华裔子女应重视学生恋爱,从校园枪击案中汲取畸形恋爱、畸形犯罪的教训。近年多起恶性校园枪击案都与凶手的爱情受挫导致心理变态有关。弗吉利亚大学韩裔美国学生凶手从暗中追逐到仇恨异性,是明显案例。
亚州人特别是华裔的家庭素有教育子女一心求学而晚恋晚婚的传统,对美国司空见惯的校园恋爱潮流疏于引导,有点风吹草动就批评教训。这使一些亚华裔子女心理发展滞后,长大后经受恋爱挫折打击的能力脆弱,与其他族裔的爱情容易形成反差和失败。
身体教育学提倡“身体的狂欢”,但理想的身体教育学是经由“身体的狂欢”而推动“道德”、“制度”、“秩序”的发展。
在压抑人的自由发展的社会中,身体的狂欢和社会秩序是有冲突的。但是,在“健全的社会”中,身体教育学不仅不会对“道德”、“制度”、“秩序”等构成破坏,反而有助于现代教育的“正本清源”。身体教育学和当下教育不存在冲突。
身体教育学不反对把学生的行为规范上升到道德和变成制度,反对的是限定得太死,抵制和预防得太多。孩子的身体是所有知识学习的根基,它是可爱的,它没那么可怕。
2. 直觉主义
所谓直觉,其实只是动物或儿童的思维状态。在没有被学校教育灌输繁杂而沉重的知识之前,几乎每个儿童都拥有发达的直觉。当教育的目的不是发展人的智慧而是用来积累烦琐的信息和知识,直觉就会被凌乱的信息和知识压抑、淹没。也正因为如此,有人把现代学校教育称为“智慧的屠宰场”。
直觉在教育学专著中很少被关注,关注直觉的是艺术或艺术哲学。
电影《雨人》讲述的只是有关直觉的故事:雨人吃饭后需要牙签,服务员把牙签盒递给他时,不小心把整个盒子里的牙签散落到地上。雨人看着散落在地上的一堆牙签,看了三四秒钟之后,自言自语:“246。”雨人的哥哥问服务员:“是246根吗?”服务员说:“250根。”雨人的哥哥说:“哦,差不多。走吧。”可是,雨人再次自言自语:“246根。”雨人的哥哥很不耐烦地带着雨人离开餐厅时,服务员发现盒子里还有几根牙签,赶紧大声补充说:“盒子里还有4根!”
茨威格的《象棋的故事》也在讲述关于直觉的故事:米尔柯•琴多维奇是一个孤儿,被神父收养。“课堂上讲解的最简单的东西,他那迟钝的脑子也记不住。十四岁上,他还扳着指头算数。都已经是个半大不小的男孩了,读书看报还特别费劲。但是,不能说米尔柯脾气乖僻或者犟头倔脑。吩咐他干啥他就乖乖地干啥:担水、劈柴、下地干活、收拾厨房。他办事可靠,托付他的事情,他一定完成,尽管慢得叫人生气。但是最让好心的神父恼火的,却是这个冥顽不灵的少年对世上的一切全都漠不关心。要是没有人特意要他干啥,他就整天什么也不干。他从来不提问题,从来不和别的孩子一块儿玩耍,只要不明确告诉他该做什么活,他是从来不给自己找活儿干的。做完家务事以后,米尔柯就坐在屋里发呆,两只眼睛茫然无神,活像在草地上吃草的绵羊,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事情完全无动于衷。每天晚上,神父吸着乡下长烟袋,总要和警察局的巡官下三盘象棋,这个淡黄头发的小伙子老是一声不吭地蹲在旁边,低垂着沉重的眼皮,似睡非睡地、漫不经心地看着画有格子的棋盘。”
一个冬天的晚上,两人正在下棋,神父被人叫去给垂危的人举行临终涂油礼。巡官准备回家。他正在穿高统毛皮靴的时候,忽然发现,米尔柯目不转睛地盯着棋盘上那副未下完的残局。巡官开玩笑地问“怎么,你想下完这盘棋吗?”没想到点点头,坐到神父的位子上。走了十四步棋,巡官被杀败了。再来第二盘,巡官又被打败了。神父回家以后惊奇得叫了起来。他向不大熟悉圣经的巡宫解释,早在两千年前也发生过一次类似的奇迹,一个不会说话的动物突然说起话来,话里充满了智慧。神父不顾时间已晚,抵挡不住心里的诱惑,硬要同他半文盲的学生杀上一盘。米尔柯同样轻而易举地赢了他。以后接连几天,无论神父还是巡官都没能胜过他一盘。神父比谁都了解他这个弟子在其他方面的智力是何等低下,现在他可真想知道:这种单方面的古怪天才能不能经受得起更加严峻的考验。神父把他带到邻近的小城。第一盘米尔柯给打败了,因为他和好心的神父下棋时,从来没有领教过所谓的西西里开棋法。下一盘他便和城里最好的棋手下成和局。从第三盘、第四盘起米尔柯挨个儿打败了所有的棋手。
神父瞧着自己的养子,心里产生一种新的得意之感。发现了一个天才,他固然满心欢喜,可是责任感提醒他,得回到村里去做主日弥撤。最后他表示同意把米尔柯留在城里接受进一步的考验。第二天是星期天,午饭后棋室里挤满了人。一连四个小时,米尔柯一动不动地坐在棋盘边,一言不发,也不抬头看看,就这样一个接一个地击败了他所有的敌手。最后,有人建议跟他来一次车轮战。人们花了不少工夫才使这个反应迟缓的小伙子弄明白:所谓车轮战就是他将同时跟几个敌手对奔。但是他刚一清楚这种下法的惯例,他就立即照人说的去办,他慢慢地拖着沉重的咯吱咯吱直响的皮靴,从一张桌子走向另一张桌子。结果八盘中他赢了七盘。米尔柯一路飞黄腾达,20岁时,成为世界象棋冠军。
为了重新恢复人的直觉和相关的智慧,教育学需要有新的转向。人们把这种转向称为“现象学转向”。
教育现象学的使命是重新恢复人的智慧。智慧诞生于空灵的直觉、直观和顿悟,而并不来自循序渐进的积累。智慧不是无休止地增加知识,而是寻找知识之间的关系。智慧就是从一个事物中顿悟、领会内在的结构,或者,从多个事物之间顿悟、领会内在的联系。
教育现象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乃是:如何从个别现象洞见、顿悟、直观到本质?或者说,从个别现象顿悟到本质时,顿悟的灵感从哪里来?
康德已经开发了抽象的思路:任何认识都始于经验,但经验本身不是认识。只有当“先验”概念光临时,人才获得认识。
胡塞尔几乎也是这个思路。但是,胡塞尔进一步追问:那个“先验概念”是如何降临的?
比如,病人接受输血时,这个人接受输血之后反应良好,另外一个人接受输血之后感到难受。最初,医学界对这个问题感到很不理解,后来有人提出了A型、B型、AB型、O型等“血型”的假设。这个“假设”是如何降临研究者的头脑中的?
比如,看电影《罗生门》、《十二怒汉》之后,有人提出一个假设:“苏格拉底曾讽刺希腊人想通过多数票来决定真理。黑泽明(《罗生门》的导演)用他的电影再次传达了这个嘲讽”,又说:“《十二怒汉》试图向人们展示一个政治范式的成功案例”、“它可以说是今天西方议会制度得意成立的一个基本依据”。这个“假设”是如何产生的?或者说,这个顿悟的灵感从哪里来?
柏拉图说:人是理性的动物,人的理性保证人能够认识本质(理念),而且,这个理念原本就寄存在人的心中,人只需通过回忆,就能够获得理念。
胡塞尔不赞成柏拉图关于理念的过程(回忆),但胡塞尔接受了柏拉图关于的理念(本质)的结果。胡塞尔的补充解释是:理念存在于现象之中,可是,人如果指望获得那个存在于现象之中的理念,就需要有某种“灵感”。至于“灵感”从哪里来,就是现象学要面对的问题。
这当然是哲学史上的老话题、旧问题。也因此胡塞尔说:现象学是近代哲学的隐秘渴望。事实上,如果把柏拉图以及柏拉图之前和柏拉图之后提出的哲学问题计算在内,那么就可以说:现象学是从古至今的整个哲学的隐秘渴望。
这个隐秘的渴望可以分为两个问题:
第一,任何个别现象都是有本质的,认识就是从事物的个别现象获得普遍的本质。哲学就是从多中看到一、从个别看到普遍,从特殊看到一般。
第二,人不仅要从现象获得本质的认识,还要更进一步,人需要反思这个认识的过程本身,人究竟是如何从现象看到本质、从特殊看到一般、从个别看到普遍的?难道仅仅只是柏拉图所谓的“回忆”那么简单吗?除了柏拉图式的“回忆”之外,是否还有别的更合理的解释?
现象学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柏拉图的“回忆”之外寻找更合理的解释。
胡塞尔最初找到的思路是人的“意向性”,后来又像康德那样找到了“先验”的道路,他在《逻辑研究》、《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中反复解释这个思路。后来(晚年),胡塞尔终于在《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越论的现象学》中提出了另一个思路:人之所以能够从个别现象抽象出普遍的本质,这个灵感是从人的生活经验产生的。胡塞尔把人的生活经验称为“生活世界”。按照他的解释:生活世界是一个“不思考”的非课题化的世界,恰恰是这个不思考的非课题化的经验世界为人的思考的、课题化的反思提供了灵感。
从人的生活经验那里寻找认识的灵感,这不是什么新思路。这是哲学史上经验论惯常的主张。在胡塞尔之前,经验论已经把“经验来源”的思路几乎都说尽了。在胡塞尔之后,杜威等人的哲学尤其是教育哲学又明目张胆地举起“经验”、“做中学”、“教育即生活”的大旗。既如此,胡塞尔的“生活世界”会有什么新意吗?
胡塞尔提出的“生活世界”(或“经验世界”)的新意就在于:
第一,经验论把经验视为认识的途径、工具,胡塞尔进了一步,他不仅把“生活世界”(或“经验世界”)视为认识的途径、工具,而且他把生活世界(经验世界)视为所有科学认识的意义、目的和归宿。欧洲科学之所以发生危机,正因为欧洲科学丢失了生活的意义。在这点上,胡塞尔与杜威的教育哲学是一致的。
第二,经验论只是确认了“经验来源”这个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人究竟如何由个别经验抽象出普遍的本质(理念)?经验论对这个问题持“自然的态度”,经验论视之为理所当然、不言而喻的问题。杜威的方法被他的学生胡适总结为“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但是,杜威对“假设如何产生”并没有特别的关注。胡适对如何“大胆地假设”或“大胆地假设可以大胆到什么程度”,也没有解释。胡塞尔恰恰对那些似乎理所当然、不言而喻的“观念”发生“反思”、“怀疑”。他把传统的“从现象到本质”(含义本质“关系”)的认识过程本身视为一个悬而未决的谜。胡塞尔把自己的一生献给这个谜的猜想与解答。
第三,作为猜想与解答的结果,胡塞尔不仅提出了“生活世界”的概念,他同时提出了“焦点与边缘”、“模糊地带”、“地平线”、“视角”等辅助支架。有了这些支架,就可以尝试回答:人究竟如何从生活世界中获得普遍的、抽象的本质认识的灵感的?按照胡塞尔的思路,人的本质认识是因为生活世界给人自身提供“模糊”的“边缘地带”,这些模糊的边缘地带本身不是明确的焦点,但它为“焦点”(普遍的本质认识)提供了土壤和支架。生活世界的不思考的、非课题化的、模糊的边缘地带看起来不如焦点重要,但这些非课题化的模糊的边缘地带孕育了作为焦点的普遍本质的、课题化的认识。这些非课题化的模糊的边缘地带是真理认识之母(后来海德格尔把这个思路应用到关于人的本真存在与世俗存在的关系的解释)。
于是,胡塞尔现象学就提出了一个“大问题”(大胆的假设):为了获得真理的普遍本质的认识,人需要某种“模糊”的、“焦点与边缘”、“地平线”状态的“非对象性思维”。
胡塞尔只是以“模糊”、“焦点与边缘”、“地平线”等思路接近“非对象性思维”,真正把“非对象性思维”说清楚的是胡塞尔学生海德格尔。海德格尔也看重“焦点”与“边缘”的关系,海德格尔的说法是“此在在世界中”、“本真的人”在“常人”中。
但是,与胡塞尔不一样,海德格尔把胡塞尔的“焦点”的首要地位悄悄地做了转换。在“焦点”与“边缘”之间,海德格尔更看重边缘,或者说,到了海德格尔这里,“边缘”、“生活世界”、“世界”被提拔到前面,成为目的本身,而“焦点”、“人”、“主体”,成为“世界”的一个“部分”、一个“属性”。继尼采之后,海德格尔宣判:“人”死了。只要人不死,世界就不得安宁。
海德格尔选择了一个奇异的词语:Dasein。Dasein由Da和sein合成。sein一般理解为“存在”,这没有疑义(尽管也有人翻译为“是”、“有”)。但是,如何理解Da以及如何翻译Dasein?就成问题。
在中国哲学界,比较通行的翻译是“此在”。但是,这个译法也引起不满,有人主张翻译为“亲在”、“定在”、“缘在”……。Dasein的翻译之所以引起争论,主要的原因出在Da这个地方。Da的意思是“这里”(此)、“那里”(彼)、“那时”、“这时”、“那就”、“因为”……等等。
可见,Da是一个模糊不定的多义词。这也正是Dasein这个词的优越与优势。它既承接了胡塞尔的焦点与边缘的思路,又满足了了海德格尔的“之间”、“超越”的追求。
也许,“此在”是一个不错的翻译,它既遵从了Da所隐含的“这里”(此)、“那里”(彼)、“那时”、“这时”的意义,又维护了现象学的“之间”、“超越”的精神,而且它暗示了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一个反驳、反转。在经验与先验之间,在“生活世界”与“先验意识”之间、在“焦点”与“边缘”之间,胡塞尔曾经站在“先验”、“先验意识”、“焦点”那边,海德格尔反过来,他站在“经验”、“生活世界”、“边缘”这边。
不过,如果用解释的方式来翻译Dasein,那么,最好的翻译就是“或此或彼”。《或此或彼》是中国人对丹麦哲学家基尔克果的作品Either/Or的翻译。基尔克果的的英文名Either/Or离Dasein较远,但它的中文译名《或此或彼》却离Dasein很近。
也因此可以认为:第一,《或此或彼》是对Either/Or最好的翻译。第二,如果用解释来代替翻译,那么,“或此或彼”是对海德格尔的Dasein的最好解释;第三,如果不得不硬译,那么,“此在”是对海德格尔的Dasein的最好解释,因为它已经暗示了在“此在”和“彼在”之间。
再说胡塞尔式的“生活世界”或海德格尔式的“此在在世界中”。
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早已被遗忘。这是最紧要的问题。青年胡塞尔对此无动于衷,但晚年胡塞尔提出了“生活世界”。就关注人类的存在问题而言,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现象学”高于他早期的意识现象学。即便如此,海德格尔的设计还是比他的老师更高一筹。海德格尔设计的方案是“此在在世界中”并具体显示为“天地神人”。这正是海德格尔反胡塞尔、反康德的关键事件。如果说胡塞尔、康德仍然是启蒙主义者与主体主义者,那么,海德格尔选择的道路是“非对象化”的、“反主体”的“打交道”以及“上手状态”。人们可以在海德格尔的“用锤子钉钉子”的案件中找到这个打交道的“上手状态”。
与海德格尔一样,另一个马丁也在思考同样的问题。这两个马丁(海德格尔和布伯)提示的思路是:从“意识哲学”返回“存在哲学”,然后再讨论“存在”如何以直觉的、特殊的语言被“认识”。
马丁•布伯的“现象学例子”是“我凝视一株树”(另一个是“我凝视一只猫”)。
我凝视着一株树。
我可以把它看作一幅图像:一束沉滞的光波或是衬有湛蓝、银白色调之背景的点点绿斑。
我可以把它视为运动:密实胶结之木髓上奔流的脉动,根须的吸吮,枝叶的呼吸,与大地天穹的不息的交流或微妙生成本身。
我可以把它当作实例而划归某一类属,以研究它的特殊构造与生命形式。
我可以完全漠视它的实在,它的统一,而仅把它当作规律的表征——或是那些使力量之无休止对抗趋于平衡的规律,或是那些制约元素之融合分离的规律。
我可以把它分解为永驻不易的数,分解为纯粹的数量关系。
在上述的一切情形中,树始终不过是我的对象,它有其空间位置、时间限度、性质特点、形态结构。
但是,我也能够让发自本心的意志和慈悲情怀主宰自己,我凝神观照树,进入物我不分之关系中。……它与我休戚相关,正如我与它息息相通,其差别仅在于方式不同。
圣埃克絮佩里的《小王子》说得也许更直接一些。《小王子》简直就是一部现象学哲学或现象学文学。从这部童话的第一章(“一条蟒蛇在消化大象”的故事)中,人们可以领会胡塞尔为什么提出“现象学悬隔”。人们已经被概念化思维、功利化思维淹没;从这部童话的第二十一章(“驯养狐狸”的故事)中,人们会领会海德格尔、布伯为什么会提出“我与你”、“天地神人”的“非对象性之思与言”。小王子和狐狸关于“驯养”的对话,已经直接地给出了类似“我与你”的“非对象性的存在”和“非对象性的思与言”:
小王子说:“驯养是什么意思?”
狐狸说:驯养就是建立感情联系。现在你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成千上万别的小男孩毫无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我对你来说,也只不过是个狐狸,跟成千上万别的狐狸毫无两样。但是,你要是驯养了我,我俩就彼此都需要对方了。你对我来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要是你驯养我,我的生活就会变得充满阳光。我会辨认一种和其他所有人都不同的脚步声。听见别的脚步声,我会往地底下钻,而你的脚步声,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到洞外。还有,你看!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我是不吃面包的。麦子对我来说毫无用处。我对麦田无动于衷。可悲就可悲在这儿!而你的头发是金黄色的。所以,一旦你驯养了我,事情就变得很美妙了!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会喜爱风儿吹拂麦浪的声音……
狐狸停下来,久久地注视着小王子:“请你驯养我吧!”他说。
“我很愿意,”小王子回答说:“可是我时间不多了。我得去找朋友,还得去了解许多东西。”
“只有驯养过的东西,你才会了解它。”狐狸说,“人们也没有时间去了解任何东西。他们总到商店去购买现成的东西。但是不存在出售朋友的商店,所以人们也就不会有朋友。你如果想要有个朋友,就驯养我吧!”
倘若“非对象性”的存在已经实现,那么,“非对象性”之思与言何以可能?这正是晚年海德格尔的哲学工作的重点。为了化解这个难题,海德格尔开发了诗化的语言。
海德格尔曾建议以凡高的一幅以鞋为主题的油画来作例子。农鞋原本人的日用品,可是,一旦某农鞋蕴涵了“别的东西”,这农鞋就可以作为一个事例进入艺术创作。当创作者创作农鞋时,农鞋所蕴涵的“别的东西”(道)就自行置入艺术品中,或者说,农鞋所蕴涵的“道”自行置入作为艺术品的事例中。
这既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也是一个存在论的问题。
作为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应,教育学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学校里的学生、老师、科学家、哲学家,应该如何展开、维护自己的生活世界?究竟应该多读书还是应该多思考?人的读书生活、思考生活是否也是生活世界的一个部分、一个形式?一个人的过去阅读和思考是否已经成为他的生活世界的一个部分而为后续的继发的思考、认识提供非课题化的模糊的边缘地带?胡塞尔之后的梅洛•庞蒂所重视的“模糊性”、“看得见的与看不见的”,可以视为胡塞尔现象学的正宗。
3.自然主义
在20世纪上半叶,杜威在中国教育界曾经被奉为圣雄,杜威教育理论曾经被奉为圣经。1949年之后,杜威教育理论受批判,杜威的精神形象受诋毁。1979年之后,杜威教育理论开始重新被认可,至1989年前后,杜威教育理论在中国教育界的地位迅速提升,几乎恢复到1949年之前的地位。不少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在寻找解决教育问题的“对策”时,几乎一致地以杜威教育理论作为最终的标准。无论讨论现代教育学还是讨论后现代教育学,一律以杜威教育理论作为无法超越的标准。
我的怀疑是:杜威似乎被“现代社会”尤其被“大工业社会”吓怕了,以致于他哀叹只能过合作的、共同体的生活而不能过个人的、独立的生活。他把过去的生活信念称为“个人主义”,也称为“旧个人主义”。杜威对“旧个人主义”持深深的怀疑、不信任态度。他反对“旧个人主义”。
杜威提倡的是“新个人主义”。而所谓“新个人主义”,实际上已经接近“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如果可以把“社会”理解为“集体”的话)。杜威一度为苏联的集体主义制度而兴奋、激动、迷恋(尽管后来的态度有变化),这与杜威本人对“个人主义”的不信任和对“集体主义”迷恋不能说没有关联。
我个人宁愿相信:无论社会多么发达,无论“大工业生产”多么“宏大”,“个人主义”永远是一个高贵的存在理想。在杜威的“新个人主义”和安•兰德的“个人主义”之间,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宁愿选择后者。
从“新个人主义”出发,杜威大谈“民主主义”,他几乎不理会哲人与民众、精英与大众、英雄与人民的古老课题。杜威本人似乎更愿意平均分配哲人与民众、精英与大众、英雄与人民的发言权,他似乎有决心放弃过去那些哲人与民众、精英与大众、英雄与人民的之间的不平等,将那些古老的制度等级与精神等级一律夷为平地。
可是,杜威的理想有多大的可能性和正当性?我个人相信:无论民主的价值多么重要,无论人道的意义多么急切,“英雄”、“精英”、“哲人”永远有存在的充沛的理由。在杜威的“民主”与尼采的“不平等”或列奥•施特劳斯的“自然”之间,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宁愿冒险地选择后者。
与近代平等主义者相反,尼采更重视自然状态的“不平等”的人。强者(主子)有强者(主子)的位置,弱者(奴才)有弱者(奴才)的位置,在强者的位置便有强者的道德,在弱者的位置便有弱者的道德,二者不能越位。
“要真正体验生命,你必须站在生命之上!为此要学会向高处攀登,为此要学会——俯视下方!”这是对要做强者的人说的。
“无论到哪里,我发现了生物,我便听到关于服从的话,一切生物必得服从。” 这是对弱者说的。
弱者也有弱者的权力意志,但弱者只能支配更弱者,做更弱者的主子。弱者也有权力意志,弱者的权力意志使他一面服从于强者,一面又希望支配更弱者。弱者也是为权力意志而活着,人总是靠权力意志而活着。尼采认为基督教文化是教人都做弱者的道德,所以他反基督教文化。
强者的位置需要强者靠自己的权力意志去争取,弱者要支配更弱者也需要弱者靠自己的权力意志去争取。“权力意志”是“自我超越”(《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一节就“自我超越”作为标题)。任何人都需要“超越”,都需要做“超人”,都需要“权力意志”,都需要“自我超越”。
尼采显然是不太赞成所谓的“平等”、“民主”等观念的人,“尼采把卢梭视为自己最大敌人”。也因此从一开始他就意识到自己的书是“不合时宜的思考”,主动充任“反叛者”的角色:“反悲观论”、“反基督教”、“反民主制”、“反社会主义”、“反男女平等”、“反唯智论”、“反道德论”,等等。
而在所有“反叛”、“反对”中,尼采最反感的是“平等主义”。如果说现代社会思潮“最为基本的是平等与自由的撕打”的话,那么,尼采的立场是比较明显地反对那种“夷平差异”的“平等主义”。在他看来,“差异”总是存在的,犹如柏拉图所谓的各人身上的金银铜铁含量总是因人而异。
像大多数哲人(苏格拉底除外)一样,尼采也知道这种“反平等”、“反民主”是不能说给民众听的,一旦说出来便会遭致“民众”的抗议。为此,尼采不得不在著作中大量地使用“善意的谎言”(包括微言大义的“隐喻”,他有时称为“无辜的谎言”、“高贵的谎言”)。他用“无辜的谎言”、“高贵的谎言”写出他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所以他断言这是“一本为所有人而写却无人能懂的书”。
其实,“说谎”并不是尼采的发明。人类说的第一句谎言倒是上帝“教”给人类的。上帝创造了伊甸园之后,对亚当说:“园中的各种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随意吃。但是你要记住,唯有那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能吃,因为如果你吃了,那一天你必死无疑”。后来蛇告诉夏娃说:其实吃了也不会死。上帝不让你们吃是因为他怕你们吃了之后便像上帝一样聪明。于是夏娃和亚当一起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子。他们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子后立即有了羞耻感,用树叶将自己的身体遮挡起来。
上帝为什么不让亚当和夏娃他们吃“智慧果”?人为什么不能变得和上帝一样聪明?
一种解释是:上帝有上帝的位置,人类有人类的位置,人类是不可以像上帝一样智慧的。上帝之所以向亚当撒谎,是不想让人类“越位”。
而在所有哲学家中,似乎只有苏格拉底一个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公开地反“民主”、反“平等”。他后来也为之付出了代价。
苏格拉底并不赞成雅典式的“民主”生活方式,他主张让“那个知道的人”成为统治者,“发命令是统治者的事,服从命令是被统治者的事。”这里需要的不是被统治者的同意,而是他们的服从。苏格拉底会问这样的问题:“如果我想修鞋,我要去找谁呢?”当得到满意的回答后,苏格拉底又会提到木匠、铜匠等等,最后则问“谁应该来修理国家这只船呢?”在苏格拉底看来,惟有“知道的那个人”才能统治国家这只船。别的人都只能服从那个知道的人的命令。这当然是大多数希腊人,特别是雅典人所拒绝的一种权威主义方式。
雅典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是“公民的平等”,而苏格拉底的前提是一种根本的不平等:“没有人是公民,大家都是臣民。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有着一道鸿沟。”  雅典人普遍认为,参与政治是一种权利、职责。而苏格拉底的言传身教则是“退出”城邦政治生活。苏格拉底自认为“是一只牛虻,是神赐给这个国家的;这个国家好比一匹硕大的骏马,可是由于太大,行动迂缓不灵,需要一只牛虻叮叮它,使它的精神焕发起来。我就是神赐给这个国家的牛虻,随时随地紧跟着你们,鼓励你们,说服你们,责备你们。朋友们,我这样的人是不容易找到的,我劝你们听我的话,让我活着。” 但是,奇怪的是,凡是城邦最危险的时刻他都不在场。这使人不得不发生怀疑:苏格拉底这只牛虻在最需要它叮的时候似乎总是不在,在他生前,议会中要作出命运攸关的决定时,他从来没有在议会中发表过意见。“雅典最喜欢说话的人在最需要他说话的时候却保持了沉默。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简单地说,他不够关心。他似乎完全缺乏激情。”  
从雅典民主的标准来看,苏格拉底显然不是个好公民,但雅典人仍然努力地宽容他的不同意见。“像他那样一个德高望重的雅典人在有生的70年中居然能做到几乎绝不参与城市的事务,这是十分不平常的。”苏格拉底的死,仍然显示了雅典民主的风格。苏格拉底自己为自己的公开反“民主”、反“平等”付出了代价。
后来的哲人似乎对苏格拉底之死心有余悸,柏拉图于是较早地恢复了“使用假话”的技术。柏拉图借苏格拉底和格劳孔的对话表达了自己的“使用假话”的原因:苏格拉底提醒格劳孔说:要谨慎地“考察”人才,把那些经过考验的人定为“国家的统治者和护卫者。……那些不合格的人应该予以排斥。”为了讲清楚这个问题,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说出了使用“高贵的假话”的苦衷:
苏:不久前,我们刚刚谈到过偶然使用假话的问题,现在我们或许可以用什么方法说一个那样的高贵的假话,使统治者自己相信(如果可能的话),或者至少使城邦里其他的人相信(如果不能使统治者相信的话)。
格:什么假话?
苏:并没有什么新奇的。这是一个老早以前在世界上许多地方流传过的腓尼基人的传说。它是诗人们告诉我们,而我们也信以为真的一个故事。但是这样的故事在我们今天已听不到,也不大可能再听到,它也没有任何说服力可以使人相信的了。
格:你似乎吞吞吐吐很不愿意直说出来。
苏:等我讲了你就会懂得我为什么不肯直说了。
格:快讲吧,不要怕。
苏:那么好,我就来讲吧。不过,我还是没有把握我是否能有勇气,是否能找到什么语言来表达我的意思,首先说服统治者们自己和军队,其次说服城邦的其他人……。
格:现在我明白你刚才为什么欲言又止,不肯把这个荒唐故事直说出来了。
苏:我这样做自有我的理由:不去管它,且听下文。我们在故事里将要告诉他们:他们虽然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是老天铸造他们的时候,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贵的,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身上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但是又由于同属一类,虽则父子天赋相承,有时不免金父生银子,银父生金子,错综变化,不一而足。所以上天给统治者的命令最重要的就是要他们做后代的好护卫者,要他们极端注意在后代灵魂深处所混合的究竟是哪一种金属。如果他们的孩子心灵里混入了一些废铜烂铁,他们决不能稍存姑息,应当把他们放到恰如其分的位置上去,安置于农民工人之间;如果农民工人的后辈中间发现其天赋中有金有银者,他们就要重视他,把他提升到护卫者或者辅助者中间去。须知,神谕曾经说过“铜铁当道,国破家亡”。你看你有没有办法使他们相信这个荒唐的故事?
哲学一旦谈论政治问题时,便不得不“使用假话”、使用“高贵的假话”。而在柏拉图这里,哲学恰恰经常地显示为一种政治学,哲学的基本问题便是如何处置哲学与人民的关系。哲学与人民的关系是哲学考虑的首要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哲学首先、而且本质上是政治的”。
尼采接着柏拉图问:“哲人与人民的关系是必然的吗?”在尼采看来:“在哲学的基础上,根本不可能建立起一种大众文化。” 哲学与大众文化、哲人与民众各有自己的位置,《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基本主题便是让人弄明白自己的位置,哲人有哲人的位置,民众有民众的位置。也就是“优者”(“强权者”)与“劣者”(民众)的位置。尼采认为“愚昧者”(民众)必须服从“大智者”(权力意志者)。前者为主子,后者为奴才。主子有主子的道德,奴才有奴才的道德。尼采说:
不错,愚昧者、民众,——像一条推送着小船的河;在这条小船里,价值之判断戴着面具庄严地坐着。
现在这条河推送着你们的小船前进:这条河必须载着它。被冲破的波浪尽管白沫四溅地怒抗着船底,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啊,大智者,你们的危险和你们的善恶之终结不是这条河,而是你们的意志,权力意志,——不竭的创造性的生命意志。
无论到哪里,我发现了生物,我便听到关于服从的话,一切生物必得服从。
命令难于服从。不仅因为命令者掮着一切服从者之重负,而这重负也许压扁了他。
弱者之意志说服了弱者,使他为强者执役;同时这意志也想成为更弱者的主人。这是他不愿被剥夺的惟一快乐。
弱者屈服于强者,以取得统治更弱者的快乐;同样,强者屈服于他的权利意志,而为权力冒着生命的危险。
冒险与生命之孤注便是强者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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