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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人大工作细则,使人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人大也应政务公开,允许公民旁听,允许媒体报道,允许公众评议,接受人民监督。

  4、规范政府权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应当由市场调节的交给市场去调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政府的更多精力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

  完善行政法制。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规范各种行政行为特别是行政执法、行政决策等行为,为构建法制型政府提供程序保障。修改、完善《财政预算法》,实行明细、具体的预算编制,时间充分、程序严格的审批制度。早日出台《政务公开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包括财政预算、国有资产经营、公务消费、社会保障、就业失业等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务都必须公开,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尽早制定《财产申报法》,使公职人员的家庭财产和收入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减少和防止贪污腐败。早日出台《新闻法》,确立公共利益至上原则、监督无禁区原则、限制公众人物相关权利原则。保障新闻批评自由,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舆论监督。

  规范职务消费。借鉴法治国家的成功经验,立法规范公职人员的职务消费。第一、取消内宾招待费。除外交国务活动外,内宾招待费一律取消。领导干部下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食宿自理。谁请客招待,谁自己掏腰包。第二、除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取消一切专车。大幅度减少公务车,减轻人民负担。第三、取消一切公职人员公款出国(境)培训、考察,外交活动、自费者例外。第四、或者在《刑法》中增设“铺张浪费罪”,或者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对违反“三公”禁令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种媒体对官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车用车随时曝光。

  5、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保障司法公正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法院本应是最讲理的地方,然而,目前我国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问题却比较突出,信访中涉法案件比例较高。究其原因,一是司法地方化。地方法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掣肘,对于行政案件、本地与外地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公正裁判。二是诉讼制度不完善,难以保证司法公正。三是基层法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四是现行体制制约基层法官数量的补充和素质提高。五是基层法官待遇低(尤其是贫困落后地区),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一方面,千千万万的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有的已获得司法资格)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另一方面,许多地方,特别是中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基层法院急需大批高素质的审判人才,却因体制、待遇等原因引不进来。

  我们建议:第一、法院系统实行垂直领导体制,人、财、物权集中于中央,以保障司法独立。第二、实行法官精英化,从高校优秀法学教师中、从优秀检察官、律师中选拔法官,全国法官统一调配、统一任免。使法官工资待遇高于各地一般公务员水平。第三、各级法院院长必须从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官中选任,没有司法资格的人、不懂法的人绝对不能担任法院院长(当然也不能担任各级检察长、公安局、厅、部长)。第四、将目前的两审终审制改为三审终审制,若一审法院为基层法院时,三审法院可由当事人选择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第五、为便于人们诉讼,最高法院应在东北、西北、西南、华东、华南等地区设立分院。撤销设在铁路、林区、矿区、开发区等企业和部门的法院、检察院.。第六、按照有利于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的原则,修订和完善各种诉讼程序制度,如证据制度、证人保护制度、庭审辩论质证制度等等。第七、政法委的职责应当限定在党务范围内,否则,应当取消。因为它缺乏宪法和法律依据。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缩小、消除官民收入差距

  在发达国家,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居于整个社会的中等偏下;在我国,公务员的收入却居于整个社会中上水平(在“老少边穷”地区居于上等水平),换句话说,我国公务员的收入远远高于绝大多数民众的收入水平。

  1、改革产权制度,实行生产资料劳动者所有制

  经济是政治的基础,劳动者只有在经济上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才能在政治上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我们认为,在目前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下,比较适宜生产资料劳动者所有制。建议向每位公民分配国有股份,将农村集体土地分配给农民。这也是我国早日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大幅度降低农民比例的前提条件。

  2、调整收入分配政策,防止、抑制两极分化

  强调“保证公平”,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放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借鉴国外个人所得税征收经验,使其真正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增设遗产税、赠与税、奢侈品消费税,鼓励富人多搞生产性投资,多搞公益捐赠和慈善活动。

  大幅度提高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抑制公职人员的工资外收入。各级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速度、物价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国际工资水平等各种客观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彻底改变目前普通劳动者工资太低、与管理者、公务员差距太大的状况。与此同时,清理、控制公务员滥发补贴等问题。

  3、构建官民平等、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一个国家的“稳定器”和“安全阀”,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公平性折射一个国家的公平正义程度。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明显存在官优民劣、城优乡劣、不平衡、不公平、结构多元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拖了我国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后腿,而且助长了人们的官本位意识,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制定政策的人,必须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从国家战略高度、以长远的眼光、广阔的胸怀来对待全民社保问题。首先,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摒弃官本位的思维模式,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真正站在全体人民的立场上来考虑民生问题,谋划全民社保体系。其次,要把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用于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和公益事业,少搞、杜绝那些为了长官个人政绩、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再次,在社会保险(保障)立法中,不应再搞公务员特殊待遇,应当遵循宪法,官民平等、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得搞法外特权。第四,通过加大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重点扶持弱势群体和广大农民,尽快构建起官民平等、城乡等值、全民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加快社会建设,培育公民社会

  1、弘扬公民精神,构建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是指以个人能够充分自治为基础,可以自主地参与依法成立的各种非政府组织,自觉自愿地追求公共利益的社会生活领域。公民社会具有丰富的、值得称道的公民精神,例如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境界,扶危济困、帮助弱者的慈悲胸怀,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意识,自强自立的自治精神,协调民间关系的宽容精神,化解矛盾冲突的妥协精神,等等。以社会团体为载体的公民社会是联系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公益、扶贫济困、维护正义、保护环境、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团体多寡及其作用发挥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民社会发育程度和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千人拥有社团数量只有法国的1/90。因此,我国应当重视和推进社会建设,大力培育公民社会。首先,要根据宪法精神,制定、修订、完善社团方面的制度,依法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其次,摒弃传统的对社团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变目前的直接领导为政策指导和引导。再次,还各类协会、学会、群众组织、自治组织以本来面目,让他们从“二政府”、“党委或政府附属机构”的影子下解脱出来,真正成为依法成立、自愿参加、自治自律、维护群众利益的社会团体。

  2、创造机会均等、行行出状元的社会环境

  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而平等、公平的社会环境又是每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必要条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环境存在许多不公平、不平等的因素,使平民百姓的子女从入托、入幼、入学、就业等阶段就输在起跑线上。以教育为例,首先是城乡教育资源分布不合理,其次是地区之间教育资源分布不合理,再次是高考分数面前不平等。官员的子女可以上最好的托儿所、幼儿园,上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而平民百姓的子女若上好幼儿园、好学校却得花不菲的择校费、赞助费。正是现实生活中的官本位现象,才使人们产生崇官敬官的社会心理和入仕当官的价值取向,才使人们形成官尊民卑的评价标准。因此,若要消除官本位,实行民本位,首先,必须调整相关政策,合理分配各种社会资源,减少官本位现象。其次,减少各级党委政府对各类人才的评价,将评判权还给公众、还给实践、还给社会。再次,多宣传勤劳致富、白手起家、自主创业、勇于创新、自学成才、发明创造、立足本职、行行出状元的先进典型。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全体公民创造人人平等、公平竞争、机会均等、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一场以破除官本位为目标的反封建的思想文化革命

  1、破除官本位意识,树立民本位观念

  各级党委、政府的理论、宣传、文化、教育、新闻等部门,应当通力合作、协调联动,运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和手段,以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宣传生产、工作、战斗一线的工农兵、知识分子中先进人物的英雄模范事迹,用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占领一切思想文化阵地。坚决抵制、批判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学者对我国的传统文化进行梳理分类,区分精华与糟粕,不能把糟粕当精华向世人推广。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教育,要在全体人民特别是党员干部中,破除“英雄(帝王将相)创造历史”的唯心史观,树立“奴隶(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破除官贵民贱、官尊民卑的特权思想,树立人人平等、人人平权的平等观念;破除“父母官”、当官做老爷的意识,树立作“人民公仆”、人民勤务员的观念;破除官至上、唯官是从的意识,树立人民至上、对民负责的观念;破除“家长制”、长官意志等专制意识,树立“人民主权”、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破除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的人治意识,树立法大于权、依法治国的法治观念;破除权力崇拜、崇官畏官心理,树立崇尚真理、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观念。

  2、必须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批判帝王崇拜思想

  以帝王崇拜为主旨的帝王戏、宫廷戏,属于典型的封建糟粕,它宣扬的是唯心史观,它是催化官本位的精神病毒,它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负面影响,对当今社会特别是党员干部、青少年有严重的误导和腐蚀作用,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我们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坚定不移地对其进行抵制和批判。首先,党和国家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学者、观众对现有的帝王戏、宫廷戏进行分析、评价,凡存在帝王崇拜、篡改历史及其他问题的,禁止播映,以免继续贻害观众。其次,从规划、资金、剧本、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不得投拍新的有帝王崇拜问题的帝王戏、宫廷戏(含电影、电视剧、舞台戏剧、曲艺等)。对违规者,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再次,禁止出版毫无学术价值、史料价值、为帝王将相歌功颂德的各类图书。同时,对现有的此类图书进行清理、下架、销毁。

  3、弘扬科学精神,破除封建迷信

  第一,完善我国的科普制度。将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列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保证各级财政对教育、科普事业的投入,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对科普的支持。多在基层设置图书馆、科技馆等设施,免费向公众开放。多设一些公益性的科普网站,创作一些吸引青少年的科普作品(包括游戏)。在青少年中,多搞一些科普知识竞赛、小发明、小创造活动,培养他们勤于动手、善于动脑的习惯,激发、培育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大力宣传钱学森、邓稼先、袁隆平等科学家的先进事迹,让广大青少年学习他们的榜样。要通过舆论导向和分配政策调整,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第二,加强文化方面的立法。规范、控制公祭之类的大型文化活动,规范旅游景区人造景观建设,规范城乡人造景观建设。公共场所的宗教塑像亦应控制,不能放任自流。依法清理公共场所那些毫无人文价值、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人造景观设施。第三,严格审批、严格控制党和国家领导人纪念设施建设,清理现有的相关违规设施建设。第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移风易俗,不得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大操大办红白喜事。违者一律由媒体曝光,并依纪处理。

  注释:

  [1]杨振东《河南卢氏原县委书记受贿案开庭 零口供审杜保乾》载“中华新闻网”2002年9月25日。

  [2]周家望《荧屏笼罩帝王阴影 王蒙魏明伦猛批宫廷古装戏泛滥》载“青岛新闻网”2005年3月13日。

  [3]熊飞骏《官本位文化的十大怪状》载“我网”2003年12月15日。

  [4]《〈金瓶梅〉洁本面世:省军级高干才能买?》载《新京报》2008年11月7日。

  [5]农夫《民告官被告总缺席 平等何在?》载“中华”网新闻2002年4月16日。

  [6]蹇庐氏《渗入骨髓的“官本位”》载《法制日报》2002年6月2日第2版。

  [7]《无钱孤老?快扔出去!局长他爹?快迎进来!》载《南方周末》2001年8月7日。

  [8]杨振辉《官本位意识的畸果》载《时代潮》2002年第7期。

  [9]《培养高层干部最多的10所高校》载《华商时报》2000年10月28日。

  [10]《公务员考试135万人通过资格审查 最热职位4080:1》载“中国网”2009年10月25日。

  [11]郭振亚《八岁小儿要送礼》载《法制日报》1998年11月4日第6版。

  [12]史文通、王丽平《人才“挤挤”为那般--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热透视》载《河北日报》2005年2月23日第5版。

  [13]苗伟《西安理工大学三博导竞聘副处长》载《中国教育报》1999年12月22日。

  [14]曹丽娟、韩志军《孩子为什么想当官?》载《河北日报》2004年7月8日第9版。

  [15]赵廷鹏《做官即不许发财》载《中国青年报》200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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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黄茂军《胡副省长栽在谁手里》载《中华工商时报》2000年1月12日。

  [17]王行《官本位这个怪物》载《同舟共进》2006年第2期。

  [18]袁卫东《谁还百年“政绩债”》载《领导工作研究》2002年第5期。

  [19]郭庆晨《论贪官叫板》载《法制日报》2000年10月23日第5版。

  [20]郭建华《十二个“一下”的警醒》载《安阳日报》2008年12月3日。

  [21] CCTV焦点访谈《云南呈贡县违规购买豪华车 群众敢怒不敢言》载“新华网”2004年6月21日。

  [22]李松《公务员隐性收入名目繁多 分配不公影响社会和谐》载《瞭望》2008年12月22日。

  [23]许斌《不能将公共财政变成私家金库》载《羊城晚报》2009年6月6日。

  [24]张小余《广东5名村干挪用4千万征地款 2千村民生活无着落》载《南方都市报》2005年6月17日。

  [25]崔浩天《“小官巨贪”凸显基层反腐的迫切》载“新华网”2009年6月18日。

  [26]李俊义《河北8县交警滥发证照11万个 非法所得建豪华别墅》载《新京报》2005年7月8日。

  [27]王石川《房管局复印8页纸收119元 天价收费是谁批准的?》载“新华网”2009年8月16日。

  [28]宋圭武《对中国改革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若干思考》载“开放时代”网2004年3月29日。

  [29]朽木《警惕以权谋私官场腐败新变种》载“新华网”2004年1月14日。

  [30]明民《腐败的本质:权力剥削》载“反腐败明鉴网”2004年6月29日。

  [31]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4年1月13日第1版。

  [32]《河北工人报》1996年7月23日。

  [33]《绥化五万元以下腐败分子不查处 违背中央反腐精神》载“东方新闻”2004年8月30日。

  [34]张田勘《平民集资7亿官员挪用158亿 前者死刑后者有期》载“新华网”2008年3月25日。

  [35]陆胜平《贪官夫人怎样交出1300万?》载《法制与新闻》1999年第5期。

  [36]李斌、张晨《家庭背景决定子女就业 背景越好起薪越高》载“雅虎新闻”2005年8月1日转自《中国青年》。

  [37]刘永佶《中国官文化批判》第241-242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38]杨得志《四川万源市财政赤字逾亿元 仍花巨款请明星演出》载“新浪网”2004年9月1日。

  [39]《城市居委会调查》载新华社《内参选编》1990年第16期。

  [40]冰宾《为举报人撑开保护伞》载《工人日报》1996年12月25日第5版。

  [41]《南方都市报》2008年4月19日。

  [42]《浙江绍兴一中49名官员富商子女获高考加分》载《中国青年报》2009年7月30日。

  [43]《山西一县公安局副局长替子泄愤逼人下跪被撤职》载《京华时报》2009年8月19日。

  [44]结庐人境《“女衙内”何以如此大胆》载“新华社区”2009年5月26日。

  [45]刘忠海《修建“活人墓”刻写“官爵至五品”》载《光明日报》2003年4月11日C3版。

  [46]马祥平、宋平《为庆升官大“阅兵”原亳州市委书记被立案审查》载“中国新闻网”2003年9月23日。

  [47]袁斌《海外学子归国可当司局长》载《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11月22日。

  [48]和平《莫把官职当奖品》载《法制日报》2002年1月26日第6版。

  [49]叶燕《警惕官变黑》载《工人日报》2000年7月26日第6版。

  [50]乔新生《中国官本位扼杀世界级科学家》载《瞭望东方周刊》2004年第23期。

  [51]李颖《中国成人才流失最大国 百万精英滞留国外》载“新浪网”2009年7月21日。

  [52]张墨《山西平顺县检察院立“神碑”搞迷信 检察长被撤职》载“中国新闻网”2005年5月29日。

  [53]罗义《官员与迷信“结缘”浅析》载“红网”2004年12月3日。

  [54]黎昌政《建市场要盖百枚公章 西部地区办事效率亟待提高》载“新浪网新闻”2000年10月31日。

  [55]莒子《官本位下的中国经济能持续发展吗?》载《联合早报》2000年7月28日。

  [56]陈剑《流失的中国--国有资产流失现象透视》开篇的话第1页,中国城市出版社1998年版。

  [57]李谱春《高收入者经济活动要申报》载《中国剪报》2003年3月14日第1版;王羚《李实:中国低收入阶层超过70% 收入分配不公加剧贫困》载《第一财经日报》2009年11月16日。

  [58]曾昭宁、姚轩鸽《从胡润的百富榜看我国收入分配的悬殊化问题》载“燕南”网2004年12月30日。

  [59]《内地91%的亿元富豪为高干子女揭示出了啥》载“新华网论坛”2009年6月28日。

  [60]袁泉《副局长之子升学大摆宴席 连摆数天礼单长达五页》载《新文化报》2005年8月13日。

  [61]刘非小、周青梅《湖南郴州巨贪李树彪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判死刑》载“新华网”2005年8月24日。

  [62]古风《有感于张书记包“二奶”》载“人民网观点”2001年2月2日。

  [63]《如何捉奸如何定罪费思量》载《唐山晚报》2001年1月27日第5版。

  [64]路明《两万元找处女 四川宣汉医保局惊现“开处局长”》载“四川在线”2004年7月8日。

  [65]雪原《海南省何以近三千名公职人员欠债不还成“赖皮”》载“雅虎新闻”2004年12月28日。

  [66]郭长秀《方庄镇政府“脸皮厚”“胃口大”300餐不付1分钱吃垮一饭店》载《大河报》2000年8月15日。

  [67]陈嘉兴《谁该对女孩落水负责》载“人民网”人民时评2001年11月29日。

  [68]梦之馨《找人顶罪“太不像话”》载“新华网”2005年5月14日。

  [69]刘武俊《不让警察乱开枪》载《南方周末》2000年7月16日第5版。

  [70]《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万亿以上 负债运营已成常态》载“四川在线”2008年11月1日。

  [71]马浩亮《专家呼吁立法严控官员膨胀》载《法制日报》2005年6月13日第6版。

  [72]卞保武《昂贵的“官轿子”--我国人均年承担公车费用798·7元》载《改革内参》2008年第20期第27--29页。

  [73]袁飞等《财政集中过程中的转移支付和财政供养人口规模膨胀》载《经济研究》2008年第5期70-80页。

  [74]《一个贫困县能养多少“干部”》载《每周文摘》2000年1月28日。

  [75]刘彦昌《聚焦中国既得利益集团》,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

  [76]胡鞍钢《中国:挑战腐败》第60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77]郑飞《商务部披露资金外逃内幕 四千贪官卷走五百亿美元》载“新浪”网2004年8月16日转自《法制晚报》。

  [78]金子《中国外逃贪官席卷资金6倍于清廷历年赔款总和》载“雅虎财经”2005年8月8日。

  [79]周光林《审计局长的遭遇是谁之痛?》载《法制日报》2004年4月6日第8版。

  [80]周文水《江西上绕两任书记一自杀一被判 折现官场潜规则》载《时代潮》2004年第23期。

  [81]王晓磊等《重庆打黑:多名涉嫌充当保护伞人员被调查》载《半月谈》2009年8月26日。

  [82]刘永佶《中国官文化批判》第40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83]陈方明《官僚体制摧毁了经济--从前苏联的崩溃看“官本位”的危害》载“人民网”“中国经济快讯周刊”2003年第2期。

  [84][希]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55页,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85][英]霍布斯《利维坦》第73-75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86][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第342页,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87][美]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第75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88][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54页,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8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0]丁爱萍《话说“官市”投资》载《法制日报》2002年2月10日。

  [91]沈峰《对“上岸做官”热的反思》载《法制日报》2002年5月12日第2版。

  [92]转引自《做彻底的无产阶级革命派》载《人民日报》1967年7月4日。

  [93][美]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第396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94]徐宜军《黑龙江反思高官落马现象:官场潜规则侵蚀执政能力》载《瞭望周刊》2004年第50期。

  [95]郭惠芳、玄洪云《从“政绩市长”到巨蠹》载《中国监察》2001年第24期。

  [96]史宝银《河南一名纪检干部向千万巨贪索贿13万 被判处11年》载“中国新闻网”2005年8月19日。

  [97]刘建华《230万巨款“买”村官》载《人民日报》2003年8月21日第5版。

  [98]《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第186页,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9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00] 参见靖鸣《马克思恩格斯论党报对党的领导的监督》载《炎黄春秋》2009年第6期。

  [101]《列宁全集》第5卷第448页,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


来源: 中国改革网 | 来源日期:201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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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7:46:26 | 只看该作者
张鸣:学界在民众眼里已经很



  中国古代,专门做学问的学者不多,多数人都有另外的职业,这职业就是官。古代的中国,是个官僚帝国,读书人不做官,没别的好出路。经商、做幕,都是不得已的另途。所谓的学问,大抵是公务之余的消遣。只有改朝换代之际,那些不乐意投奔新朝的遗老,才会专门做学问。比如明末清初的黄宗羲、顾炎武和王夫之这些人。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换了的朝代,居然是异族统治,让这些人实在是心有不甘。

  清末西学东渐,学科体系整个地换了。即使从国外学成回来的海归,主要还是想进入政界做官,但毕竟出现了专门做学问教书的学界。民国时期,由于学界中人饭碗稳定,收入不错,大学教授,每月的工资,跟政府的部长也差不多。所以,学界中人也比较地让人尊重了。漫说教授走在大街上,警察毕恭毕敬,连闹运动学生上街,警察也得客客气气。

  民国的北洋时期,教授日子过的最滋润,可以天天下馆子,想吃什么,都可以吃到嘴里。一年省下来的薪水,就可以买套四合院。家里有佣人、门房,出门还有专用的黄包车。当年鲁迅在教育部做佥事,简任级的官员了,但由于政府的工资经常拖欠,于是就跑到学校兼职,日子也开始滋润,买了四合院。国民党时期,由于战乱,教授的日子难过了一点,但大体也过得去。学界的人,即使小人物,在社会上也都有地位。自我感觉,也很牛。见了当官的,眼睛翘到上面,只看天。

  在今天,学界还在,而且比当年更为发达。但是,不知怎么,学者却贱了很多。尽管,跟建筑工地的民工相比,学者的自我感觉还算不错,但见了官员,却不知不觉矮了半头。官员级别越高,矮的就越多。很多在学界地位很高,拥有众多官方头衔和社会兼职的大学者,穷其一生,似乎就是给官方的政策做解释。今天官方说要向东,他说向东太对了,完全符合科学理念。明天官方又说要向西了,他接着说向西挺好,符合世界潮流。能把政府的政策,用所谓的学术语言加以包装的都是高手,如果能把这些政策,上升为符合某个西方理论所谓的“新理论”,则是高手中的高手。

  这样的学术高手,也有地位,但这样的地位都是凭借官方的认可来的。如果他的文章,或者政策建议,能够得到某个大官的批示,那他所在的单位,都会引以为荣的。见过这样的教授,与人吃饭,每每要提及他的什么报告,被某某副总理批示过,言毕,得意洋洋。做了教授,一定要争取在学校里弄个官当,哪怕是副处长,也身价高了不少。只要官家有令,有人肯出钱,让学者们上电视说什么,他们就说什么。涨价有理,收费有功,都没有任何问题。即使把煤说成是白的,钱足够,也没问题。

  当今的学界,在民众眼里,已经很贱了。学界贱,学者当然也贱。但是,身在其中的我,却不想自轻自贱。不贱的唯一办法,就是说实话。上课说实话,写文章也说实话。今后只要活着,一直这样说,遭人烦,遭人厌,遭人恨,都说。没法子,生就这副骨头,这辈子,就这样了。

                                                              张鸣

                                                             2013年8月4日


来源: 财经网 | 来源日期:201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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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22:13:38 | 只看该作者
程振伟:校园里的“官场文化”从哪里来?


  最近有媒体报道,一名小学三年级学生当选班长后在“施政纲领”中表示:“我当选时的心情既激动又惭愧,激动的是我学习并不出众成绩一般,也被当选为班长;惭愧的是我有何德何能,能够得到同学们如此的信任”,并发誓“一定做好全班带头人”。如果发生在成人世界,我们会为他的“谦虚”和“有担当”鼓掌,但这名十岁左右的小学生的‘老气横秋”和“官腔”让不少成年人“瞠目”,社会应当给未成年人“宽容”,因为小学生在说“何德何能”时未必知道“何德何能”所隐喻的“官腔”,遑论“官场文化”。那么,校园里的“官场文化”从哪里来?

  首先来自社会,中国社会的主流文化是“官场文化”,君不见每年有百万大军赶赴考公务员的考场?君不见“公众眼中最具幸福感职业排名”中公务员居首政府官员居次?似乎中国文化中先天就有“求仕”的思想,古人云“学而优则仕”,反正学习好就是为了将来考公务员,在中小学校园里“学而优则当各种长”似乎倒是顺理成章的事了。社会的“官场文化”无所不在,即便是在婚礼上也是“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过年时孝敬领导比走亲访友来的重要,电视上的宫廷剧此起彼伏,成了小孩子们无法逃避的娱乐,连曾经“无才即是德”的女性都玩起了“宫廷斗争”,本来应该“天真无邪”的中小学生沾染了“官场文化”倒不足以怪。

  有些家庭也存在“亚官场文化”,“狼爸”、“虎妈”们的教育方式得到了一些家长的“认同”和“实践”,“狼爸”、“虎妈”们是家里的“绝对权威”,连“打法”都有标准,而且打法花样繁多,由于有“狼爸”把孩子打进了名校,狼爸的“棍棒教育”得到了有些家长的追捧,家长有什么权力棒打子女?家长有什么权力为子女制定“法律”并“执行”呢?没有潜在的“家庭亚官场文化”的作祟,狼爸们会这么做吗?虽然家长无意把“官场文化”带入家庭,但当官员父亲用自己的专车送孩子上学,用公费带孩子出去吃饭、旅游时,孩子能不受影响吗?能不觉得“官大通天”吗?一些家长认为,孩子凡事听父母的是天经地义,在关于孩子的事情上很少与孩子商量,平常对孩子说话时总是用命令语气,长期以往,家长的“权威地位”是建立了,可这又何尝不是“官场文化”的代入?

  我们的部分老师也是“官场文化”的“践行者”,有些老师仅仅因为某某学生家长是政府官员就让他(她)坐在教室的前排,有些老师许诺学生成绩好就当班长、组长,有些老师因为是学校领导就可以无故旷课随意让学生自习,层出不穷的校园暴力事件就是“校园官场文化”的极端体现。

  我们的学生既是“求学者”,又是校园的“主人”,他们也是“有正当权利的个体”,老师不是他们的领导,各种“长们”也不是他们的领导,他们只是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官场文化”进入校园是社会的悲哀,只会扼杀孩子们的活泼可爱的天性,让孩子过早“成人化”,我们希望校园里少一些“专制暴力”的老师,少一些“官腔十足”的学生,多一些新鲜活泼的空气,为孩子的未来,为中国的未来。



来源: 红网 | 来源日期:2012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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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3 23:52:58 | 只看该作者
  官场称呼的讲究
(作者:舒炜;原题:《官场称呼的真讲究与“穷讲究”》;
刊于《廉政瞭望》2014年04月11日)
  新中国成立以来,官场上的称呼最开始是称同志,领导之间也有直呼其名的,如恩来、少奇、小平等,这种比较亲切的称呼,体现出在一个党内,为了一个事业,超越官职大小的一种关系。
其实,官方正式文件和场合中从未有过“官员”的称呼,更多是用“干部”和“同志”来称呼。在解放初期,毛泽东关于党内称呼问题作过专门的批示,意思是党内不分职务大小一律都称同志。但是,这样的传统并没有坚持多久,一些干部更喜欢以称职务代替名字。有专家表示:“这么多人在这个官场称谓上‘钻研’,说到底,是虚荣心在作怪,还是官本位思想没解决。
“不过现实中,官场之间的称呼却有一些‘讲究’,很多新晋公务员常常话一出口就得罪人了,他自己还没明白过来。”有官员对廉政瞭望记者表示。
千万别直称某巡视员’”
巡视员一般都是厅级干部,算大领导了,但在现实中,却很少有人直接称他们为某某巡视员。“千万别这样喊,人家不乐意听。更多时候,我们都还是会用他之前的职务来称呼,比如王局、张厅、李主任等。”多名省级机关干部对廉政瞭望记者说,“但是正式行文时,要称为巡视员。”
曾有一名媒体人回忆,自己刚入行不久时,跟着老记者去采访某厅的一名副巡视员,很“莽撞”地直接管人家叫“某巡视员”,让本来“和颜悦色”的对方“脸色陡变”。后来报社领导好几年内都要拿这事给新记者做反面例子,让自己好不郁闷。
但同为非领导职务,级别为处级的调研员在口头称呼上要随意一些。“徐调、王调可以随便叫,都不会在意的。”西部某市的一名处级干部王正伟说。“当然,并非说所有的调研员或者巡视员都是这样,但我所打过交道的这类领导有数十名,基本符合这样的情况。”
“归根到底,还是一部分干部境界和心态的问题,你本来就是这个职务,人家这样称呼你是完全正确的。”王正伟的一名同事表示。
大市长二市长
相较上述情况而言,在不少官员看来,对正职和副职称呼,才更是一门“功课”。
廉政瞭望记者之前去东北采访,听当地官员在餐桌上聊起“大市长”、“二市长”来。当时是第一次听到还有这么个称呼,不解。
细问才明白:一个城市有一个市长,若干个副市长。向客人介绍时,过去不论正副只说苏市长李市长,客人不甚明白到底是正的还是副的,于是,为了便于区分,说着方便,就把市长叫大市长,把常务副市长叫二市长。依此类推,可以叫出大县长、二县长;大书记、二书记之类。
当地人的解释是,这个叫法透着东北式幽默,这也是一种创造。不过在军队中,对副职的称呼一定要把“副”字带上。把副职当做正职称呼,那是绝对不允许的。比如,张副团长就是张副团长,你就不能叫张团长,团长只有一个。王副政委、丁副参谋长、熊副主任、江副连长,这些是电视剧《父母爱情》中的称呼。
有时候,也是为了刻意套近乎,甚至可以通过称呼的变化,来探查亲密程度。有官员举例说,“有的场合,在称呼上级领导时只叫名不加姓了,如‘XX书记批示了什么,XX市长才和我吃过饭’,显得自己和上级领导关系‘不一般’”。
有名干部曾自述道,自己在某县委工作,37岁。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同志觉得:称“老刘”吧,言外之意还有说人老气横秋、提拔无望之嫌;喊“小刘”吧,年纪也确实不太小了,好像也有点不够尊重;最后只好依官场惯例,呼其官称了。可我就那点官职,加上我知名度偏低,着实给别人带来不少麻烦。于是,大家便依惯称我为“刘主任”、“刘科长”、“刘秘书”、“刘会计”等等,或干脆送顶高帽——“县委领导”。
姓氏和职务怎么搭配
2003年,上海特别发过一个红头文件,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对党内担任职务的所有人员一律互称同志,党内行文或报送其他书面材料也要照此办理,曾得到媒体一度好评。
天津师范大学教授谭汝为发表过一篇文章,专门对官场上流行的简称作了分析。一般正职以姓氏加职务称谓的第一个字,偶尔遇到姓氏谐音难题,如“范局”、“戴校”、“季院”、“史科”等,“此时就最好不要用简称了”。
同时,官场中人还特别注意上司姓氏与职务的语音搭配,如赶上傅、富、符、付、戴等姓氏的一把手,你叫“傅厅长”和“戴局长”,误以为他是副职或临时代办呢。那咋办呢?
据廉政瞭望记者了解,一些地方的做法是略去其姓氏,直称官衔“厅长”或“局长”则可。但是有时候,领导只要扭脸出门走不了三步远,一些下属刚才的称呼马上改口,“张书记”立马成了“老张”,“李局长”也变成了“李头”。
曾有个段子是这样说的。有一次,一个娱乐界的活动在某某乡举行,举办方的工作人员一口一个“李湘马上要到了”,搞得观众翘首以待。当最后是一个汉子昂然出现时,人们才明白,工作人员说的是李乡——李乡长。还有一镇长姓莫,有次上级打电话给镇上,问:“你们哪个镇长在?”接电话的人说:“我们莫镇长(陕西方言,莫=没)。”上级疑惑地反问:“怎么没镇长?”接电话的回答道:“就是莫镇长。”
此外,还有一种名字加同志的叫法。有人说,如在干部交接大会上,彼此称呼上就常常出现“XX同志”,会使语气顿时加重了许多。这种叫法的重心在“同志”上,必定是有什么重大的使命准备托付了,或是有什么问题要提醒了。“如果有一天上级领导突然在你的名字后面加上同志二字,那么,你就要留神了。”
X厅X处之外,官场上还喜欢称自己的上司为局座、老板。实际上,田家英他们当年即称毛泽东为老板。如陈岩《往事丹青》说到:他当学徒时所在的悦雅堂有次下户采购到一套《三希堂法帖》。正赶上田秘书在,他看了看说:“等定了价,给老板送去。”陈岩解释,他们称毛主席“老板”,毛主席身边的人都这样叫。
在民间,对中央领导人的叫法则充满了时代感和亲切感,“小平你好”和“习大大”这种更亲切的称呼,使对领导人的称呼,一下子有了更新的含义,成为普通人心中的一种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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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02:06:20 | 只看该作者
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势利小人,就有阿谀奉承之徒,但是当一个民族着意造下一些专门的谀词,便意味着这个民族中的趋炎附势之风已经相当可观和成熟了。一切美好的形容词——伟大、天才、孔武、俊美——均可以用于奉承,但它们本身与奉承无涉,它们可以用在恰当的地方。在传统社会中的敬语和尊称是发达的,其中不乏带有不平等和浓厚的贵族味道的称呼,但是称谓所反映的阶层差别——诸如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是那个社会明确标榜的, 因此人格上的格外奉谀倒不一定突出。在近现代,这种称谓上的特权受到每一次革命的冲击。在当代西方社会中,贫富两极的人口锐减,中等阶层极大地膨胀,人们通过在公共场合中将Sir(先生) 用于每个人而清除了其原有的贵族气味。而在1949 后的中国,我们曾作出最大的努力清除一切显示尊卑的称谓,造成了一个平等的同志称谓。在这一纯洁平等的背景下,虽然某老的恭维披上的是新的语言外衣,其包含的势利与不平等仍是十分触目的。 某老的流行,说明平等追求的失败,一种新的不平等取代了旧的不平等。法国大革命后是贵族语言的复辟,我们的革命更可怜, 革命后人们竟借平民的语言造就着新的尊卑。不知道某老的呼唤者和被呼唤者们还记得推行同志时的初衷吗?                           (摘自郑也夫著《语镜子》,中信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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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6 23:21:08 | 只看该作者
湖北襄阳一居委会挂163块牌匾:上级交代的都得干
2014年05月26日
来源:新华网

近日网曝湖北襄阳一居委会社区挂163块牌匾,制作费用3万多元,引发网民热议。记者调查了解到,当地正在试点基层组织清理规范制度、匾牌工作。目前,该社区悬挂的163块规范制度、牌匾,经清理精简,保留31块。



21日,襄阳市襄城区麒麟村工作人员正在对清理下来的80多块牌匾登记造册。
原标题:曝湖北襄阳一居委会社区挂163块牌匾 回应已精简
近日网曝湖北襄阳一居委会社区挂163块牌匾,制作费用3万多元,引发网民热议。记者调查了解到,当地正在试点基层组织清理规范制度、匾牌工作。目前,该社区悬挂的163块规范制度、牌匾,经清理精简,保留31块。
记者在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街道千山社区一储物室看到,计生、扶贫、综治、卫生、法律、救助……各政府职能部门在居委会悬挂的130多块各种规范制度、牌匾,都已被摘下,堆积在一起。
一份牌匾代表一份责任,社区工作人员对上级部门交代的事情都得干,负担很重。有些制度规范、牌匾也没有意义,只是“挂牌子,占房子”。再者,群众到居委会社区来办事,也经常是眼花缭乱,理不清头绪。千山社区党总支书记詹斌说起以前满屋子的制度、匾牌时,向记者大倒苦水。

襄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当前基层组织存在匾牌过多过滥问题,襄阳市委深入调查研究后决定,全面清理规范过多过滥的制度、匾牌,为村(居)委会减负,逐步将村(居)委会干部从摊派任务中解放出来。
目前,全市在襄城区檀溪街道办事处麒麟村、隆中街道办事处花木店村和千山社区试点,按照“依法依规、精简规范、整合功能、方便群众、尊重基层、只减不增”的原则,结合基层实际,探索积累经验。麒麟村村委会原有115块,清理86块,保留了29块;隆中街道办事处花木店村村委会原有126块牌子,目前保留27块。
襄城区檀溪街道办事处麒麟村大学生村官伍雅琦告诉记者,精简规范制度上墙、牌匾悬挂,有利于节省开支,避免浪费。同时,身为基层公共服务人员,切实便民服务才是根本,“制度上墙,不如自己上心”。(记者 李伟、袁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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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6 23:34:27 | 只看该作者
=管季超补充上帖类似‘画面’:



             俺所在的‘单位’共18人,多为两个人一间办公室。
             在俺‘单位’的解放街时代,各办公室门上最少挂一块牌子-----例老陈老管共用的办公室,挂[小教二部]小方形木牌一个;
             多的呢?一间办公室挂5块牌子!
             这些牌子挂在门上,再辅之以每周一上午的‘三级主任行政会’,形成也许全中国县区级教研室独有的‘特色’。
             搞学术,俺们没啥可说的;搞权术,俺们舍得丢脸。
             牌子是由徐小华同志按时任室主任的要求经手做的。可电0712--2824704问询。
            



本站网管员管季超联系方式
免长话费服务电话:400-027-8105,
移动电话:1397195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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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30 00:17:27 | 只看该作者
许锡良:
西方的智慧是求真,中国的智慧是欺诈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中国人是世界上最会骗人的民族,要探究清楚这一原因,除了他已经说过中国专制皇权文化所衍生出来的专制制度的荒唐之外,还有思维方式上的原因。一种文化的核心部位其实就是两个方面,一是价值观,二是思维方式。价值观与思维方式决定了文化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制度的建立。不同文化观念的人,即使所建立的建筑也会体现其文化的精神。比如,中国的建筑特点就是要求左右对称,屋檐常常是勾心斗角。会场的设置也常常是围绕着一个核心,栉比鳞差、层层环绕。不管这个核心叫什么,总之必须有一个这样的角色。要是让中国人在圆桌上开会,中国人就不知道怎么做了,因为,那样就会群龙无首,乱成一团。在中国人这里,开会的目的其实并不是真的是为了讨论事项,而是宣布事项的结果。真正的讨论与博弈,早已经在幕后密室里完成了。古代皇帝的所谓朝会,其实也是这样的。真正的讨论与博弈早已经在以皇帝为核心的三五个重臣之间在密室里完成了,其他的文武百官只不过是例行公事地到朝廷里站站,听听结果而已。

  其实这一切都是因为中国人只有服从权力的习惯,而没有服从真理的习惯。要中国人探求真理,还不如去死了好。像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里面需要讲什么道理吗?有据理力争的空间吗?完全没有的。一个人权势特别显赫的时候,即使皇帝面对这种权势的威压也要服从“指鹿为马”的气焰。一切都由权力安排好了,大家根本不用再费心操神,各安其命,各就其位就是了,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思不出其位”,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屁股决定了脑袋。

  说到底,西方人追求的是真理,探求的是真相,他们在探求真理,追求真相的问题上,可谓是殚精竭虑,耗费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智慧。最早是由亚里斯多德著有《工具论》,后来又有培根的《新工具》,为了探求真理,他们把思想的工具一再改进,因为唯有思维方法的改进,他们的认识才能够更进一步。因此,他们的智慧其实就是围绕着求真而来的。谁能够探求到更多的真相、真理,谁就是真正的哲人智者,谁能够利用真相、真理为人类服务,谁就是真正的智慧之人。因此,他们把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牛顿、爱因斯坦、爱迪生这些人推上了大智大慧之人的宝座,成为后人崇敬与学习的榜样。

  然而,中国人的智慧就是用来欺诈的。孔子是中国人中最早公开宣扬欺诈有理的人。在《论语·子路第十三》中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作了告发,从法治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正直的行为;但在孔子看来这却是一种丧德败行。孔子主张父亲应替儿子隐瞒罪行,儿子也应替父亲隐瞒罪行,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父慈子孝的道理。其实现代法治精神里,遇到亲情关系的案件,既不能够采信子告亲的证据,鼓励告亲,也不像孔子那样“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式的“亲亲相隐”,而是要贯彻一条原则就是避嫌。一切不是靠告发,而是要靠证据来定罪。但是,靠证据而不是靠口供,就必须学会寻找证据,这个过程就要学会逻辑推理,学会用实验与测量以及医学解剖的知识与技能来寻找犯罪证据。可惜,中国文化在逻辑推理、实验、测量与其他科学知识方面几乎完全被忽略,因此遇到类似子告亲的案件,只好作出两种极端的选择,要么完全鼓励亲人之间互相告发,要么就完全采用包庇隐瞒真相的办法。说到底还是因为中国文化在追求真相与真理问题上的能力太弱了,而这种能力的欠缺又与中国人的圣人教导是密切相关的。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其实就是企图用蒙昧的方法,防止人们利用自己的心智与朴素的逻辑以及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去追求事物的原理与真相。孔子一生只讲礼,也就是讲上下尊卑的秩序,从来未曾探求过什么真理真相,相反,他还利用职权以五条莫须有的言论思想罪杀害了同僚少正卯,为杀害中国那些敢于较真,敢于追求真理的人提供了绝妙的借口,作出了一个十分恶劣的榜样。

  孔子的礼与仁,其实杜绝了中国人在信仰与求真上的一切可能性。及至儒家所谓的智,其实就是诈骗术。谁拥有高明的诈骗术,就是拥有大智慧。

  中国人千百年来的智慧偶像级人物——诸葛亮其实欺诈手法高超的人。奇怪的是这个人字“孔明”,本来与孔子家族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因为“孔明”似乎也与孔家攀上了亲缘关系。

  在关于诸葛亮的高超智慧的故事中,几乎都是欺诈成功的故事。《论语·子路第十三》中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作了告发,从法治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正直的行为;但在孔子看来这却是一种丧德败行。孔子主张父亲应替儿子隐瞒罪行,儿子也应替父亲隐瞒罪行,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父慈子孝的道理。,比如“空城计”、“草船借箭”、“八卦阵”、“七擒七纵”、“欲擒故纵”等等,都是用来迷惑他人,制造虚假的本领与高超的骗术。鲁迅论及《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的智慧,说“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在这种偶像中,许多中国人无意之间都成为骗术高超的骗子,令人防不胜防。然而,这种近乎妖的智慧人物,虽然活着的时候号称智慧顶级人物,但是,其结果却是诸葛亮死后蜀中无大将,廖化为先锋。政治、军事上没有可当大任之人,加之后主昏庸、黄皓弄权,使蜀国迅速衰败。说明这种诈骗术也只是一项小术,而非真正的大智慧。真正的大智慧是追求真理,求得真知与真相的能力,可是,诸葛亮从来没有提供过这种智慧。

  现在,广州客村的丽影广场上,由公安设定的广播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每年365天,一天都不间断地广播骗术,还是赶不上新骗术的层出不穷,每天都还是有不少人要上当受骗。被骗的中国人从来得不到别人的同情,相反,人们却很佩服与羡慕那些高明的骗术,竟然是这样富有智慧。中国人的聪明才智与时间精力都花在如何制假造假,创新新骗术上了。从政府造假到民间江湖骗术,几乎都基于同一欺诈原理与骗术偶像。欺诈有时有效,但是,也很有限,人对可以欺诈人,却不可以欺诈大自然与社会的自然权利。弄虚作假可以对付一时的检查之效,但是环境的污染,社会治理的混乱,政府的腐败是不可能真正掩盖得了的。一个社会捂盖子的技术再高超,最后也还是要露陷。就像中国无数的政府部门都在造假数据,但是,中国人的天空空气污染、水源污染、食品安全及社会腐败问题仍然是存在,仍然是要作用于每个中国人一样,生活不是高超的魔术,而是非常真实的客观存在,不会因为你骗术高明一时看不到就不存在,也不会因为骗术高明让眼见为实就真的存在着。科学才是探求真相与真理的王道。靠耍花招与计谋的所谓智慧,最后骗得了人,却骗不了天与地,骗不了神的慧眼。



来源: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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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制”的变迁与研究
李路路
文章来源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年第1期。
  “单位制”曾经被认为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城镇地区最具特色的组织制度。相对于农村地区的“人民公社”,所谓“单位”,是改革开放前在城镇地区,基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组织,是国家进行社会控制、资源分配和社会整合的组织化形式,承担着包括政治控制、专业分工和生活保障等多种功能;其典型形态是城市社会中的党和政府机构(行政单位)、国有管理及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1]在有关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研究中,农村、城镇社区、地方政府等基本社会结构单位及其组织制度,都得到了较为系统、详细的调查和研究,但是,对于“单位制”,包括单位组织的变迁却缺乏系统的、持续的研究。这里,我想通过对单位制的变迁及其研究做一个初步的总结式讨论,希望能够引起更多研究者对“单位制”变迁的兴趣,从而不仅通过单位制的变迁透视中国社会改革的过程、路径和机制,而且将单位制作为研究中国组织现象和制度的重要参照物,有助于对中国组织现象和组织制度的研究。
  通常我们会将“单位制”分为两个基本层次,即单位体制和单位组织,前者主要涉及社会体制的层面或曰宏观的层面,后者主要涉及组织制度和结构的层面。下面的讨论也将从这两个层面上进行。我将试图回答:究竟单位制的特征是什么?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多大程度上发生了变化?如何界定或认识现在的状况?为了给读者更清晰的印象,我将按照单位制的特征分别讨论上述问题。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单位制的基础或制度背景。简单地说,中国的单位制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和共产党的领导基础之上的,这是我们讨论单位制的特征或者进行比较分析时不应忘记的。
  当我们分析“单位体制”时,关注的是下述问题。
  在中国传统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切微观的社会组织都是“单位组织”[2]
  1.“单位组织”是国家基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起来的、或对原有的社会组织进行改造后建立起来的、由国家直接控制的组织形式。而在其他社会中,社会组织大多不是由国家建立起来并由国家直接控制的,例如,私人组织、财团法人等。改革开放以来,这一特点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最基本的变化是:仅就工业企业这种组织形式来说,2009年,国有和集体工业企业仅占全部工业企业总数的4.9%,可以说,大部分企业组织都不再是“单位组织”。当然,就其性质来说,行政单位和大部分事业单位仍然是国有单位。
  2.单位组织中普遍设立党组织,在政治上和法律上代表党和政府。首先,现在的国有单位中仍然普遍设立党组织;其次,这些党组织在政治上代表党和政府,但“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的改革,使得这些党组织在法律上已经不再代表党和政府;再次,大量的非国有单位中党组织已经不是普遍的存在,而是成为需要努力的目标。
  3.以国家行政制为基础的普遍行政等级制度,每一个单位组织都被组织到国家的行政等级制度中,获得一个相应的行政等级位置,承担相应的责任,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政企分开和市场化改革,已经造成,在非国有单位和中小国有企业中,国家行政等级制度已经解体;但在大型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中,仍然存在国家行政等级制度,而且在国家行政权力越来越“升值”的背景下,这些组织的行政化倾向还有发展的趋势。
  几乎一切城镇地区的就业人员都是由国家按照计划分配至“单位组织”成为其成员
  这一特征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随着就业体制的改革,国家已经基本上取消了计划就业体制,就业基本上实现了市场化;其次,随着非国有单位的发展,在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的人员占城镇全体就业人员的比重,已经由1980年的99.2%下降为2009年的20.5%。也就是说,在城镇地区,大部分就业人员不再是国有单位的成员,也没有统一安排人们工作单位的就业制度。
  单位组织具有功能合一性、非契约性、资源的不可流动性等内在特质[2]
  1.功能合一性。伴随政企分开和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组织所承担的社会保障功能已基本上市场化,例如,养老、医疗保险、社会福利、住房等;国有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还承担着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功能,在社会化的保障体系建立过程中,这些单位的社会保障功能显著“升值”。尽管国有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单位在功能上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它们仍然在一定程度上要承担国家赋予的政治和社会功能,例如,社会稳定功能等。
  2.非契约性。组织性质、地位和环境的改变,使得国有单位组织和其成员的关系已经基本上转变为普遍的契约制,即普遍的合同制,相对于过去的非契约性关系有了根本的变化。
  3.资源的不可流动性。国有单位组织与国家关系的改变和市场化的发展,国有单位组织对于自己实际控制的资源有了相当大程度的经营自主权,市场化的环境也推动资源在市场中的大规模流动。
  强制性的依附关系结构:单位依附于国家,个人依附于单位
  因为国家控制着绝大部分的资源和机会,所以单位组织必须依附于国家;由于国家是通过单位组织将资源分配到个人,所以个人必须依附于单位,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国家—单位—个人之间强制性的依附关系结构。改革开放使得强制性的依附关系结构有了很大改变。第一,非国有单位对国家不存在那种强制性的“依附关系”;第二,国有单位政企分开、扩大自主权,市场化改革导致国有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组织具有了相对独立于国家的地位;第三,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制度改革,使得个人对单位组织的强制性依赖转变为“利益型依赖”[3];第四,国家控制的战略性资源使得所有的组织实际上对国家都存在程度不等的“依赖”;第五,国家对国有单位领导人的任免权和国有资产产权,使得国有单位仍在很大程度上强制性的依附于国家;第六,“项目制”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取代“单位制”成为组织对国家新的依赖和国家对组织的新的控制方式[4]。
  单位地位等于个人地位
  国家—单位组织—个人之间强制性的依附结构,以及国家根据单位组织的行政级别(权力)、所有制性质,自上而下的分配资源,造成了单位组织之间的巨大差异,因此,个人的单位身份成为标志个人地位的重要特征。在改革过程中,国家控制的放松,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都使得个人特征,特别是个人的人力资本在决定个人社会经济地位中的影响力上升,但单位组织的影响仍然强大,例如,在决定收入获得因素中,个人的人力资本以及国有垄断行业地位等都会起到重要作用。
  单位组织内部的权力/权威结构
  对于单位组织的内部权力/权威关系结构,实际上我们知之有限,对于改革开放之后的状况,甚至可以说是知之较少。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对此做出一个小结。
  “领导和积极分子之间的庇护关系(依附关系)”[5],这几乎是对中国传统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国有企业组织内部权威关系结构最为经典的、也最为系统的表述。“一系列上下延伸、平行断裂的关系网络(派系结构)”,是国内学者在庇护模式基础上对单位组织内部权威结构研究的推进。[6]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制度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单位组织中的权威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有研究表明,在中小型国有企业中庇护关系和派系结构已经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所谓“去组织化的专制主义”工厂政体[7]70;或者在限制介入性大型国企中,庇护关系和派系结构向“层化关系模式”转变:业绩导向使得原来的以政治忠诚为基础的庇护关系转变为以效率差别和人力资本为基础的多级层化结构[8]。
  其实对于传统单位组织中的权威关系模式就存在不同的看法。例如,有学者提出,庇护关系模式强调的是单向度的自上而下关系,忽视了单位成员的反抗能力,没有注意到普通群众的利益表达方式。由于国企资源分配的身份化、合法性认同的非科层职位化、产权不清导致的“看门人”地位和角色混同等等因素,导致了国企实际上存在严重的领导权威不足现象。[9-10]
  遗憾地是,我们没有在上面这些研究基础上向前推进,一方面,无法对单位组织权威关系的变化作出更为系统的分析,另一方面,没有对已经高度分化的组织化类型,包括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及其内部的各种类型进行系统的调查和分析。如果说,对于单位体制的变化我们还能够较为系统的做出一些判断(例如,“新单位制”、“后单位制”),尽管有时不那么精确,那么对于单位组织(或各种社会组织)内部权威结构的状况和变化,我们实际上无法说出超出上述成果更多的东西,留下了或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研究“黑洞”。
  不仅如此。在单位制的研究传统中我们还面临更大的挑战。研究者们曾经将单位制的功能归结如下:第一,单位制是国家集中、分配和利用社会资源的组织化形式;第二,单位制是国家实现社会控制的组织化形式;第三,单位制是国家实现社会整合的基本形式。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国有单位组织在规模上已经不是多数,尽管在质量上还占有重要位置;市场已经成为日益主要的资源分配机制和经济协调机制;国家—单位—个人的强制性依附关系结构,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发生松动、甚至解体。国家如何分配它所掌握的资源,社会如何新的组织化,社会如何在市场化和现代化背景下实现新的整合,都是我们从单位制出发面临的挑战。
  回到一开始提出的问题,也许系统、具体、精准的分析相对于总体的判断,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更重要。
参考文献:
  [1]李路路、苗大雷、王修晓:《市场转型与“单位”变迁再论“单位”研究》,《社会》,2009年4期。
  [2]路风:《单位: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1期。
  [3]吴晓刚:《从人身依附到利益依赖》,硕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社会学系,1994年。
  [4]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5期。
  [5]华尔德:《共产党社会的新传统主义:中国工业中的工作环境和权力结构》,龚小夏译,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年。
  [6]李猛、周飞舟、李康:《单位:制度化组织的内部机制》,《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6年16期。
  [7]Lee C K. The transformation politics of Chinese working classl, China Quarterly,1999(2).
  [8]刘平、王汉生、张笑会:《变动的单位制与体制的分化——以限制介入性大型国有企业为例》,《社会学研究》,2008年3期。
  [9]蔡禾:《论国有企业的权威问题——兼对安基·G·沃达的讨论”》,《社会学研究》,1996年6期。
  [10]蔡禾:《企业职工的权威意识及其对管理行为的影响——不同所有制之间的比较》,《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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