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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行:《作文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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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22:50:11 | 只看该作者
三一 规格之类   

   上一节谈风格,往高处钻了一程;高容易无根,要迷途知返。或者说,试唱阳春白雪,很少人听,那就还是变玄想为实际,唱唱下里巴人吧。——并且是最下的下里巴人,就是本节题目所说,“规格”之类。起因是这样:一篇文章,写完了,给人看,人家看,读,甚至用眼一扫,印象不是“清清楚楚”,而是“乱七八糟”,这是怎么回事?乱七八糟的印象,来源可能有多种,比如某种意思明显说不通,某两个句子明显连不上,等等,是内容和表达方面的缺点,前面已经谈过,不属于这里所谓规格之类。这里所谓规格,是最低等的,如一段开头应该低两格,却低了一格,序码(一)(二)(三)(四),却用了(一)(二)(3)(四),等等。常见的使人感到乱七八糟的原因还有规格之外的,这主要是“标点”和“字形”(即书法),可以纳入“之类”。简单说吧,本节是想谈三方面的缺点:一是规格,二是标点,三是书法;目的是化乱七八糟为清清楚楚。
  

   (一)规格
   规格,事似乎很小,内容却很繁琐,影响却很讨厌;做编辑出版工作的人多半很怕它,尤其整理大部头著作,几乎不敢设想在这方面不出问题。这里可以大事化小,只谈一篇文章。但这也会牵涉多方面的问题,难于列举。以下由粗到精,谈一些常见的情况,只能说是举例。
   (1)抄写的用纸。我说说使我头疼的经验。很多次,年轻人送来自己的文章请我看,请我修改,用的纸却是没格的,字很小,两字之间、两行之间的距离也很小,映入眼帘,密密麻麻,看清楚,不容易,动笔改,更不容易,这使我很为难。其实这对作者也不利,比如说,文字完全相同,抄两份,一份如刚才所说,另一份用格纸,抄是清朗悦目,送给什么人评分,很可能,前一份评60分,后一份评80分。就说是为包装心理所左右吧,反正事实是这样,不清朗悦目就不能予人以好印象,就要降低分数。还有一次,一篇投稿送给我看,竟也是密密麻麻体,我大致看看,觉得即使想修改也难于下笔,只好退回去。作文用纸是小节,所以不惮烦而谆谆言之,是因为不少年轻人不注意这起码的要求,起步便错,其他就更不可问了。
   (2)种种格式。属于这个门类的事物很不少,只能举一点点例。这可以从性质方面概括一下:凡是表现为位置不妥的都算。例如:a.分节标题,有的在一行的中间,有的不在一行的中间。b.序码与其后的文字间,有的空一格,有的不空。c.每段开头低两格却忘了低格或低了一格。d.引文独立抄,首行低三格,以下各行,此处低三格,他处低一格。e.标点,应该参考出版物的格式,一行头一格不出现“,”“;”“。”
   “?”等符号,末一格不出现““”“《”“(”“[”等符号,可是抄成这样。此外还可能出现一此位置不妥的情况,可以类推。
   (3)序码的排列。内容复杂的文章,尤其科学性的,常常要分成大大小小的类,用几套序码标明。如(一)(二)(三)、(1)(2)(3)、(a)(b)(c)等。这要注意两方面的协调:a.大类、小类要分清,如(一)(二)等表大类,(1)(2)等表大类之下的小类,(a)(b)等表小类之下的更小类,等等,不可混淆;b.表一类的序码不可出现异型的,如(1)(2)(3)这一组里不可忽然来个(四)。有的人不很重视这方面的协调,结果就造成混乱。
   (4)引文的核对。作文,有时要引用他人(包括古人)的文字,以为一臂之助。昔人在这方面不很拘谨,常常出现大同小异的情况。这不是因为他们缺乏责任心,而常常是因为他们高明,古书差不多都能背,因而行文时不查,如顾亭林和近人王国维就是这样。这种作风,我们现在不应该学。可是有的人偏偏在这方面惯于不拘谨,引他人的文字,马马虎虎,大致一抄,不核对,甚至凭自己的印象,把不是人家的话安在人家头上。这很不好,因为一方面是表示自己马大哈,一方面是表示对人不尊重。
   (5)字体。应该写“车”而写成“車”,应该写“楼”而写成“樓”,这是应该用简体而用了繁体;应该写“略”而写成“畧”,应该写“耻”而写成“恥”,这是不应该用异体而用了异体;都是不合规定。同一篇文章多次使用同一个字,这里用合于规定的,那里用不合规定的,也应该算作规格方面的缺点。
   (6)用语的统一。同一个意思或同一种关系,可以用这个词语表示,也可以用那个词语表示,这里没有对错问题;但作为使用的人或作者,他就会碰到怎样选定并维持什么表达习惯的问题。如果不注意,灵机一动,随手拈来,这里这样,那里那样,就会使明眼的读者感到作者头脑不清晰,表现在文章里是乱七八糟。这方面的情况几乎多到无限,也只能举一点点例。a.最常见的和最突出的例是“的”、“地”、“得”的分化和不分化。分,不分,都不错,只是不许在同一篇文章里忽而分忽而不分,如“仔细地看”与“耐心的讲解”并存,“做得很对”与“乐的她眼泪都掉下来了”并存,等等。b.表示时间也会出现这类问题,如“公元”与“公历”并存,“阴历”与“农历”并存,“1936年”与“一九七八年”并存,等等。c.在用字方面出现这类问题的机会更多,如“成分”与“成份”并存,“计画”与“计划”并存,“辞章”与“词章”并存,“做工”与“作工”并存,等等。d.称谓也有这类问题,如“老祖母”与“奶奶”并存,“父亲”与“爸爸”甚至“爹”并存,等等。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用语统一与表这方式多变是互不相扰的两回事,如“伤心”与“难过”、“我下午来”与“下午我来”之类属于表达方式的变化,当然不在规格混乱之列。
  

   (二)标点
   标点有对错的分别,这里是谈规格之类,可以不管。管的是以下这些情况。
   (1)标点不全(同时也不清楚)。我见过的许多密密麻麻体,其中不少是兼有这个缺点的,好像完全凭兴之所至,想到就点,没想到就不点。还清楚地记得有一篇,是文章末尾一个字之后也没有标点。
   (2)标点不清楚。年轻人写文章,有这种毛病的很不少。常见的现象是:有些句号是非常小的圆点,显然是用钢笔尖一戳而成;顿号和逗号分不清楚;问号和叹号分不清楚;引号不是“”,而是XX;等等。
   (3)用格纸写,少数人标点不占一格。这总的看来显得很拥挤,不清楚。还会出现其他问题,如引号后半与它下面的标点,就常常成为”。,而不是。”或”。,以致(如果排印)
   排版工人感到无所适从。
   (4)意思相类、结构相同的处所,标点不一致。如同是“秦汉”,这里写“秦汉”,那里写“秦、汉”;同是“总会成功的吧”,这里写“总会成功的吧。”那里写“总会成功的吧?”
   等等。
   标点,对错当然关系重大。以上举的几种不是对错问题,而是应起作用而没有很好地完成任务的问题。任务不能完成,就影响说也是不可轻视的。
  

   (三)书法
   本节所谈规格、标点、书法三者,书法是最麻烦的问题,因为:(1)乱七八糟的印象绝大部分由此而来;(2)即使明白了,注意了,也不是短期内所能改正。比如说,作文应该用格纸抄,你没用,错了,明白以后,下次改用格纸,解决了;书法就不成,这次写得不好,知道不对,可是积习难改,甚至不知道应该怎样改,下次写,不走老路就很难。书法是一种要求,有高低二义:高的,写得美,成家;低的,写得清楚整齐,容易辨认,也不难看。这里所谓书法的要求当然指低的,甚至低之又低,只要求写得像汉字,而不是中西文的混合体。现在年轻人练习写字的情况,与科举时代的读书人完全不同了。那时候,读四书五经,作八股,写字,同等重要,字写得不像样就不能考中秀才、举人和进士,考中进士,字如果差些就不能进翰林院。因此,他们必须从小就抱着几本帖(主要是唐人楷书)练。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1)字好坏不再是升降的条件;(2)多用钢笔和铅笔(书写工具自然会影响字体);(3)常常既写中文,又写西文(中文笔画基本是走直线,西方相反);(4)书法的练习,机会不多,要求不严。几种条件加起来,其和是写汉字而不像汉字,既难认,又难看。这表现在作文方面是以下各种现象:
   (1)字太小,没有舒展清爽的形态,因而给人的印象是密密麻麻,含混不清。人使用文字,是通过不同的形体表达和领会意义的,形体的区别越明显,意义的显示就越清楚。字太小,同时笔画又不清晰,于是不同的字,常常看不出有明显的区别,领会意义就比较难了。
   (2)笔画形状不对。汉字笔画都有一定的形状,就是常说的横平竖直。现在许多年轻人不管这些,而是从心所欲,如“横”写成“点”或小“撇”(亠、示),重迭的“横”写成“竖”(亠、尔),“撇”写成“竖”(反、乃),等等。
   (3)笔画位置不对。如“及”写成“刄”,“式”写成“弍”,“荆”写成“荊”,等等。
   (4)形体混淆。如“没”、“设”都写成“沒”;“土”写成“?”,像“工”;“觉”写成“睴”,像“党”;等等。
   (5)行笔乱曲折,乱省简,以致如果没有上下文,就辨不清是什么字。这方面的情况影响最严重,内容却包罗万象,难于举例。
   书法方面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除了上面说到的几项之外,可能还有心理的原因,就是:(1)字写得清楚不清楚无所谓,我既然认识,别人自然也认识;(2)更甚者是以为只有这样不顾常规、委曲宛转才“率”。总之是不知道是不对。改正之道,首先是认识这样很不好,既误人,又误己。其次是决心除旧布新。办法很简单,是“取法乎正”加“勤勉”。这“正”指各种可资效法的“帖”,旧的如唐人有名楷帖欧阳询《九成宫》、颜真卿《多宝塔》、柳公权《玄秘塔》等;或者历代有名小楷帖王羲之《黄庭经》、王献之《十三行》、传钟绍京《灵飞经》等;或者只是临临现代人写的钢笔字帖也好。这类帖,字都是照汉字形体的规矩写的,直是直,横是横,笔画的相对位置也合法。你照着写,有如京剧女演员练步法,起初也许不习惯,日子长了,成为习惯,一举步就会踩在一条直线上。这就写字说,是无论如何快,笔形、位置总不会走了样,且不说美不美吧,清楚整齐、清朗悦目是一定能够做到的。自然,能做到不能做到,还要看能不能勤,就是能不能坚持,比如每天半小时甚至少到一刻钟也成,最怕的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理由任何人都知道,也就不必费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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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22:50:40 | 只看该作者
三二 修改   

   这一节是谈写部分的尾声。写完了,补缺纠谬,或精益求精,要修改。古人有“腹稿”的说法,是说初唐四杰中的王勃,因为腹已成稿,所以成文之后可以“不易一字”。这是旁人吹捧。还有“文不加(添字)点(减字)”的说法,是说三国时击鼓骂曹的祢衡,因为才高,所以下笔便能恰到好处。这是自己吹捧。事实能不能这样?应该承认,可能还是有的。但这有如从树上掉下一根枯枝,恰好是合用的拐杖;不过就常情说,拾枯枝作拐杖,总难得恰好合用,所以还要修理修理。因此,在这方面,引昔人为榜样,我们宁可多信另一端的古事,就是要“易字”,要“加点”。这样的古事,历代笔记中记了很多,这里无妨引一两件,轻可以为谈助,重可以作教训。先说一位,是大名鼎鼎的欧阳修,传说他应北宋名宰相韩琦之请,为韩作了《昼锦堂记》,开篇云:“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内容雍容,文字典重。韩琦读完全篇,大加赞赏。可是过了几天,欧派人送来另一篇,说前一篇不妥。
   韩拿前后两篇对比,几乎完全相同,只是后一篇开头换成“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加了两个“而”字。前后意义无别,只是后一篇,读起来显得更顿挫,更凝重。这是连声音的精粗也不放过。用力求好还不只这一篇,沈作哲《寓简》记这样一个故事:“欧公晚年,尝自窜定平生所为文,用思甚苦。其夫人止之曰:‘何自苦如此!尚畏先生嗔耶?’公笑曰:‘不畏先生嗔,却怕后生笑。’”晚年还改,并且改起来没完没了。说起没完没了,不禁想起自信心强、志气高、魄力大、外号“拗相公”的王安石,洪迈《容斋续笔》记他一件事:“王荆公绝句云:‘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吴中士人家藏其草,初云‘又到江南岸’,圈去‘到’字,注曰‘不好’,改为‘过’。复圈去而改为‘入’。旋改为‘满’。凡如是十许字,始定为‘绿’。”这位“拗相公”,连变法都未必考虑得这样周密,可是作诗却不轻易决定一字。——不惮烦而翻腾这类老古董做什么呢?是有所感而出此。我有时要看一些现在年轻人写的东西,其中很不少,不要说求好,甚至连再看一遍的耐心也没有,比如标点不全,落字,错字,别字,同是这个意思,这一行用“再”来一次,下一行用“在”说一次,这里用“既”然,那里用“即”然,等等;比这些较难驾驭的立意、遣词等毛病同样不少就不必说了。自然,手无缚鸡之力,求勉强扛鼎是不合适的;但关键不是“不能”,而是“不为”,就是说,写时不用心,又不想补救,修改。这类古事的教训是,名家如欧、王尚且如此,何况我辈呢!
   以下言归正传,谈为什么要修改。可以分作几项说。
   (1)一种意思,可用的表达方式(用什么词语,组成什么句式)不只一种,比如甲、乙、丙、丁等。几种之中可能有高下之别,动笔时所选择未必就是那个最好的。改,有可能把不好的换为好的,或较好的换为更好的。
   (2)动笔时,笔所随的思路有不很清晰的可能,因而表现在纸面上,就会在立意、条理、措辞等方面出现问题。解铃还得系铃人,所以补救之道只能是,过些时候,等思路清晰的时候清理一过,合的留,不合的改。
   (3)即使文章出于清晰的思路,过些时候再看,对于其中的某一点或某几点,也会想得比较周密或更加周密,粗中求细,也要改。
   (4)所谓过些时候,间隔可以相当长,这其间,我们会经历很多事,读很多作品,尤其读的作品里会讲到同类的内容,这我们就会受到启发。再看原来的文章,本来以为天衣无缝的有了缺漏甚至错误,至少是本来觉得这样说合适的,现在看来不如那样说更妥当,总之,会发现一些问题,所以也得改。
   (5)更是常情,人,只要不安于总是吃老本,就会逐渐提高。高了,看旧作就必致发见不足之处,所以也不能不改。
   改,有各种情况。以下由小到大,由粗到精,谈一些主要的,也只能算作举例。
   (1)规格方面的不妥和错误。这方面的问题,上一节刚说过,不重复。
   (2)明显的缺失。如落字、错字、别字之类,生造词语之类,造句错误(即不通)之类。
   (3)标点的不妥和错误。这方面的情况很复杂,只能举一点点例:严重的,如复句的两个分句间用了句号;斥责的句子(这哪里是开会!)和叙述的句子(我不知道他来不来。)用了问号;等等。轻微的,如对称的几部分之间用了分号,最后总括的话之前也用了分号(应该用冒号);引文之前有冒号,末尾点了句号,引号后半却用在句号里边(应该在外边);等等。
   (4)词语不妥。这概括地说容易,是应该用这个而用了那个。分类说就困难,因为情况千变万化:由轻微的差别(如“推崇”与“羡慕”,“鄙视”与“看不起”,等等)到重大的差别(如“团结”与“勾结”,“兢兢业业”与“苟苟营营”,等等),中间可以插入一大串。幸而道理很浅显,可以不多说。
   (5)句法不妥。这指的是句式选用不当,因而表达能力受到影响的那些。情况自然很复杂。例如:意思不很鲜明的换为鲜明的(如“我不觉得有任何不合我的心的地方”→“我完全同意”):为了突出当事人的主动性,换被字句为把字句(如“要考的功课都被我温习完了”→“我把要考的功课都温习完了”);为了情调委婉,换直陈句为疑问句(如“这样做很好”→“这样做不是很好吗?”);为了化板滞为轻快,换长句为短句(如“我对于是上学好还是就业好这样的问题是必须考虑考虑之后才能回答的”→“上学好还是就业好,我要考虑考虑再回答”);等等。
   (6)词、语、句的增减。作文有如打仗,要一个战士发挥一个战士的作用,而且要发挥最有效的作用。中国传统的文章风格是求简,要求意备而文省。鲁迅先生也说过将无用的字、句、段删去的话。近些年来,文章的通病是废字废话多,所以所谓“增减”,应该特别重视“减”,就是把凡是删去不影响意思表达的词(尤其虚词)、语、句都删去。当然,少数地方没有说清楚,或者应该说而没有说,也要增。
   (7)分段不妥。全文有总的主旨,各段有分的主旨。分的主旨,内部要能合,对外要有别,这是分段的原则。不合这个原则的:不能合的要拆散,即多分段;不能别的要归拢,即少分段;分合不妥的要另分段。
   (8)次序不妥。即条理有问题。作文,怎样算作有条理?这要就事论事,看是什么内容,选用什么写法,难得一概而论。因此,这里只能说一句说了等于不说的话:发现意思不显豁是由于条理不合适,应该不怕费事,甚至大换班,首尾颠倒,也要在所不惜。
   (9)内容不妥。这也可大可小。大可以大到全篇要不得,如意思错误,见解平庸,或者与人雷同,等等,那就应该扔掉,或者效法古人,用它覆瓿。一般说,内容不妥,绝大多数是部分有问题,那就哪里错了哪里改:不该说的删,该说而没有说的补,说得不对路的换成对路的。
   (10)修辞方面的推敲润泽。修辞是个百货大仓库,包罗万象;还有,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甚至只要求举例也很难。这里只好偷巧,还是拉古人来解围,如王荆公的“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欧阳文忠公的“仕宦而至将相”的“而”,都是用力修辞,以至追求到颜色和声音。我们应该学习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成篇之后,用心捉摸,把勉强可用的改为鲜明生动的。
   (11)题目的变动。这像是很奇怪,文章是对准题目作的,怎么会有变动题目的情况出现呢?事情是这样:有时候,就题作文,忽而兴之所至,连类而及,写入不切题的内容,而偏巧,文章写得还不坏,这就不应该削足适履,而应该爱护足,把履换一换。标题也是一种技术,甚至艺术,利用它,有时候可以点铁成金,至少是化险为夷。比如题目是“校园”,写完一看,校外也写了不少,而且写得相当好,难于割爱,那就不妨把题目改为“校园内外”,这不就水乳交融了吗?(12)篇幅的调整。前面谈题与文的时候曾提到,小题可以大作,大题可以小作,这与篇幅的调整有关系。这里想谈的不是那样的大道理,而是应付有时候会遇见的编辑先生颁布的小条例,比如电台广播稿,半小时,字数多不得过五千,少不得少于四干八,报纸副刊“花边文学”常常更严格,必须一千以内的若干字,等等。怎么办?起草的时候自然不能像银行数票子那样,一五一十,十五二十,只能心里大致估计着。写完算字数,难免多一些或少一些,为了遵照办理,也要用修改来解决,多,删,少,补。
   此外自然还有种种问题需要在修改中解决,可以准上例,相机处理。
   下面谈谈改的时间。
   (1)边写边改。我的经验,写文章,写了一些,尤其中间停一会的时候,继续写,常常要念念前面的,以期意思和语句能够串下来。念,会发见一些小的不妥,要随发现随改。
   (2)写完即刻改。文章写完,要通读一过;通读中发现不妥和错误,当然要改。这时的修改,因为思路没有大变化,多半是较轻微的变动。命题作文,定时交卷,自然只能采取这样的修改形式。
   (3)以后陆续改。如果不是定时交卷,过些时候改,效果会更好。理由前面已经说过,不重复。这样的修改,常常会有较大的变动,时间越靠后越是这样。不过俗话说,丑媳妇难免见公婆,一般说,写成了总不能永远放在抽屉里。因此,写完与定稿之间究竟以多长时间为宜,要灵活处理,难于画一。不过原则是,多改比少改好,远改比近改好。
   以上所说都属于自力更生的范围。有时候,甚至常常,或说最好,是利用他力,就是请别人看看,提些意见,然后以之为参考,修改。俗话说,旁观者清,参考别人意见,常常可以更容易补救偏颇缺漏的毛病。自然,别人的意见未必都可取,要慎重考虑,平心静气地定取舍。
   最后,还要记住,无论怎样修改,做到天衣无缝是很难的,或说办不到。因此,修改的目标不过是,由消灭缺失而渐入佳境,而不是十全十美。十全十美是极限,能够因修改而渐渐接近它,至少是趋向它,也就可以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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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三 粉饰造作   

   这本小书谈写的部分,开始于“由记话起”,到上一节“修改”,已经谈了17个题目,这在全书中好像织布梭的中段,显得特别粗大。这自然是难免的,因为学作文,目的就是学会写,读也是为了写。说起写,真是个包罗万象的玩意儿,由概括到具体,由理论到实践,由正面到反面,千头万绪,说也说不尽。以上17节所谈都是正面的,偏于概括的,就是,关于写,据我所知,主要有哪些事需要注意,或者说,应该怎样写。应该怎样的反面是不应该怎样,这本来可以由正面推出来,用不着说。不过,人间有些事,积习难改,甚至积非成是,为了引起注意,变难改为可改,多在耳边吵嚷几次也许有好处。也就是基于这个想法,所以决定从反面说说不应该怎样写,算作谈写的部分的尾声。关于不应该怎样写,情况也复杂得很,难于细说,也不好多说。因为:(1)所指都是有些人所偏爱,会引起无谓的争论;(2)幸而获得多数人首肯,对着癞疮疤喊“亮”总是不讨人喜欢;(3)我是不大相信所谓作文法的,不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不也正是法吗?但是,与“各行其是”并立的还有“各言其所信”,所以还是决定说说我认为不应该的一点点。这一点点是表达方面的流行病,——比医学方面的流行病更难对付,因为写作上的,面貌模糊,常常使人误认为美,不是病,因而就更难防治。这所谓流行病,势力最大的是“粉饰造作”、“累赘拖沓”和“板滞沉闷”。这一节先谈“粉饰造作”。
   这是个难于说清楚的事物。因为:(1)写作应该求好,而适度的修润与粉饰造作之间却没有明确的界限。(2)粉饰造作的目的是求好,而且有不少人很欣赏这样精雕细琢,你说是病,怎么能够使人心服?(3)举例的办法不好用,因为:a.过于突出的常常缺乏普遍性,b.反之又难于说明情况,c.这近于指名道姓,会招来不愉快。但是不举例又实在难于讲清楚。不得已,还是先拿点实物看看。例都是随手拣来的,目的只是显示表达方面的两种格调,并不含有褒贬之意。
   先举反面的:
   (1)火场,惊慌之地;看他处乱不惊,神色从容。
   当然,他的大脑正在高速运转:有没有易燃易爆物?有没有珍贵物品?人,更宝贵……不过,若电视节目制作者洞悉这些战士的特殊心理,或许会尽量避免采用各种铃声,因为,任何铃响,都会扣动他们那异常敏感的神经。……差两分零点“停水”。单忠宣布战斗结束。骤然,迎春的鞭炮声响彻全城,北京的夜空流光飞彩。“呵,多美!”战士舒心地望着,笑了。(某晚报二版)
   (2)音乐是这幅画上的瑰丽璀璨的色彩。昨天的田野,淡彩轻抹,审视了年轻人精神的被蹂躏和他们的憧憬、追求、奋起;今天的田野,浓墨重彩渲染他们的勃发英姿和色彩斑斓的创造性生活。……韩七月坟前一场戏的音乐是颇有哲人睿语似的撼人心魄的力量的。人们都默默无语,因为在这里无须任何人作凄清苦冷的表露。
   (某日报三版)
   再举正面的:
   (1)我家的猫咪总是咬人,也很不听话。它总是窜到窗台上,通过玻璃窗向外张望。爸爸说它太闷了,让我把猫咪撒开,好叫它出去玩玩。可是,它出去了还会回来吗?如果走失了,我该多伤心!……天近傍晚的时候,出人意料,猫咪晃着尾巴,悠闲地回来了。我欣喜若狂地大喊:“爸爸!妈妈!试验成功了!”一家人全凑了过来。只见猫咪浑身雪白的毛上沾着新鲜的泥土。爸爸笑着说:“它和人是一样的,若从早到晚天天关在屋子里,谁都会有意见的!”(某晚报三版,初二学生作)
   (2)但是,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鲁迅《野草·雪》)
   正反两面的例,(1)都是记事,(2)都是带有诗意的述观感,可是读一读,任何人都会感到,格调大不相同。至于印象,那就会甲有甲的,乙有乙的。难得多调查研究,只好说说自己的。这可以从几个方面看,(1)用力方面,反面的容易看出来,像第一次上台演出,用尽全身力量,希望获得满堂好;正面的呢,难说,也许同样用力了,可是看不出来,所以也可能是行所无事。(2)因而读者的感觉是,正面的是割鸡用牛刀,轻而易举,绰有余裕;反面的正好相反,是割牛用鸡刀,左支右绌,捉襟见肘。(3)词句的节奏方面,正面的,通畅自然,一清如水;反面的,生硬艰涩,磕磕绊绊。(4)意思方面,正面的,清楚鲜明;反面的,模糊晦涩。(5)总的结果,读正面的,感到轻快亲切,读了一遍还想再读;读反面的,感到费力不小而像是陷到五里雾中,经常是看几行扔开。
   有人也许会说,扔开,那是你的一偏之见;有不少人也许想读“三”遍。这大概是事实,譬如说,也致力于揣摩这种格调的人,总不会没有终篇就放下吧?在这方面,争论是没有用的。我只想说说我的理由,是:(1)像上面举的正面的两个例,看了皱眉,说是很糟的总不会有吧?(2)文学史上的名文,一般评论(个别的异说总难免)为高超的,都是言浅意深、通畅自然的,这里面有理在,不可能完全出于偏见。(3)通畅自然是文章的更高的境界(与“秾丽古奥”比,不是与“生硬晦涩”比),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不重复。(4)还可以追根问柢,写文章,所求是什么?是求读者通晓还是不通晓?粉饰造作,费大力的结果是读者也费大力,甚至莫知所云,这能算是走了顺路吗?
   上面许多分辨的话,如果还不能说服偏爱粉饰造作的一些人,那就不再争论也好。不过为了这篇标题作文能够成篇,我不得不假定我的看法是正确的。然后才可以像医生一样,先搞清楚病状和病源,再然后是斟酌处方。
   病状容易找到,大致说是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可以直说而偏偏曲说,如上面例里的“他的大脑正在高速运转”,“都会扣动他们那异常敏感的神经”,“音乐是这幅画上的瑰丽璀璨的色彩”就是。二是可以明说(意思明显)而偏偏暗说(意思晦涩),如上面例里的“审视了年轻人精神的被蹂躏和他们的憧憬、追求、奋起”,“浓墨重彩渲染他们的勃发英姿和色彩斑斓的创造性生活”,“因为在这里无须任何人作凄清苦冷的表露”就是。三是可以本色而偏偏涂脂抹粉,如某报三版征文选登中一篇的“红云一般的地毯铺展出童话般的奇境。瀑布一样的吊灯流溢着缤纷的色彩。那些古色古香的构筑在楼中的水榭亭台和屋顶花园,那一千多套堪称豪华的客房和众多的酒廊餐厅”就是。四是可以用平常话而偏偏文诌诌。这通常有三种办法:a.用不见于口语的文,如上面例里的“处乱不惊”、“淡彩轻抹”、“撼人心魄”就是;b.生造词语,如上面例里的“流光飞彩”、“睿语”、“苦冷”就是;c.乱用文言成分,如上引某报征文选登中另一篇的“走出小花园,来到四十米高、四十多米长的冷库前,感到这里别有洞天。楼前的喷水池,喷珠溅玉,依稀描出一弯不泯的彩虹,与隽秀的太湖石相映成趣。楼的两侧,桧柏、油松凝寒滴翠,花坛、草坪鳞次栉比”就是。
   病源难说,因为很复杂,有的人也许是一种或主要是一种,有的人也许兼有几种。这几种是:(1)可以说是自然的过程。有不少所谓“艺”,学习进程都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开头是不得其门而入,想用力用不上;中间是略有所知,恨不得一步登天;末期是炉火纯青,归真返朴。实例很不少,较远期的如书法、参禅是这样,较近期的如武术、演戏也是这样。学作文也同一理,想一步登天而还没有孙悟空的本领,于是就眼前身后找梯子,而最容易找到的就是粉饰造作,这样写,至少作者会这样想:你看,我比一般人高多了吧?高,就行程说也许是这样,可惜是走了差路,越走得远离作文应有的目标越远。但这也不要紧,既然是自然的过程,它就必致有过去的一天;不过要有条件,是继续向前走,目光有变,这留到下面再说。(2)学什么唱什么。因为读的大多是这种格调的作品,久而成癖,甚至以为只有这样写才可以称为文章,提起笔自然就成为这个格调。(3)认识问题。就是说,在多种格调之中,比较之后,偏偏觉得粉饰造作、扭扭捏捏好,甚至能够说出所以如此认为的理由。(4)也许还有资质方面的原因?比如说,孪生兄弟,受同样的教养,也可能一个喜欢钻图书馆,另一个喜欢留长发,戴蛤蟆镜。看文章也是如此,比如同是封建时期的文人,有的人抱着《文选》不放,有的人则迷恋唐宋八大家。
   不管是由于什么,只要承认是病,就要治。找到病源,处方不难,不过是:(1)要扩大眼界,多读,尤其要多读好的。(2)在多读中积累,比较,吟味,培养能够辨别高下的眼力。(3)执笔,随着高的走,并以下的为鉴戒,躲开它。(4)入门的办法,其实也是长期有效的办法,是“文”向“话”靠拢,就是,写完,自己念念,像话,保留,不像话,改。(5)努力学学朴实、清淡、自然的格调,到相当的时候,能够悟入,体会“劲气内敛”、“拙为大巧”的微妙,那就目中笔下都稳固了。几种药味之中,认识是主;有了主,无论读,无论写,神而明之就都不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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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22:51:42 | 只看该作者
三四 累赘拖沓   

   这一节谈流行病的第二种,累赘拖沓。所谓累赘拖沓,是可以不写的写了,可以少写的写多了。可以不写和可以少写可能表现在不同性质的两个方面:内容方面和表达方面。历史上有不少传世的甚至在当时认为高妙的作品,如有些史论、绝大部分应制诗、一切八股文,都应该列入可以不写的一群,这是因为“内容”毫无足取。我们这里谈的是假定内容可取,可是行文不简练,用两句能说清楚的却用了三句甚至四五句,用两个字能够交代明白的却用了三个字甚至四五个字。这是“表达”方面的问题,因为近些年来大有日增月益之势,所以值得说一说,引起注意。
   说“近些年来”,意思是同过去比较。我国文人写作,一直是惯于简练并推崇简练的。这一部分是客观条件使然。所谓客观条件是:(1)书写、印刷条件困难,时代越靠前越是这样;(2)最多只能得名誉,换地位,却不能拿按千字计酬的稿费。因书写困难而不得不简,可以举《论语》为代表,如讲仁之方,由消极方面说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8个字;由积极方面说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2个字,不过增了三分之一。如果现在写这个意思,也许就要由“必须指出”写起,中间加上些“由于……使得”,“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要”,等等,说了半天也未必能说明白吧?有人也许会说,要确切生动就不能过于简。我看不是这样,譬如《左传》记事,总不能说是不确切生动吧?可是同样很简。再以后,如《史记·货殖列传》是讲若干朝代若干地区的经济情况的,内容那样丰富,可是字数并不很多。
   比客观条件更重要的是主观条件,就是都以能简为大手笔。宋朝和尚文莹《湘山野录》记一个故事:北宋大官钱惟演请谢绛、尹洙、欧阳修都为他作《河南驿记》,写成以后,谢文700字,欧文500字,尹文只380多字。欧阳修不服,重作,比尹文少12个字,尹洙赞叹说:“欧九(欧行九)真一日千里也!”这是公认,同样的内容,用字越少文笔越高。因为这成为文人的公有信条,所以大名家如司马迁,后来竟不只一个人试改他的文章。如《史记·李将军列传》:“(李广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复更射,终不能复入石矣。”金末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就主张改为:“以为虎而射之,没镞,既知其石,因复更射,终不能入。”比原作少五个字而意思未变,想来太史公有知,也许会首肯的吧?
   简比繁好,是风气,但风气之下有更深的理在。这理是个经济规律:最好是所费少而所得多。小孩子选买鞭炮,用的是这个规律;孩子妈妈买毛线织毛衣,用的也是这个规律;孩子爸爸写文章,当然也要用这个规律,除非考虑的不是文章好坏,而是稿费多少。——如果在这方面还有些半信半疑,那就请看鲁迅先生的意见:“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
   可是,不管道理怎样明白,现在的实况是繁多简少,许多人惯于繁而无所感,情势趋于繁而没有停止的迹象。自然,这也有客观的原因。显而易见的有:(1)词汇的音节加多了,如《论语》“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换成现代语,除“矣”变为“啦”,不改旧家风之外,“足”、“食”、“兵”、“民”、“信”、“之”都要变为双音词。(2)意会法用得少了,如“杖死”,不管怎样译,前面总要加“被”;“雨则改期”,现在要用“如果……那么就”的格式表示。(3)省略法用得少了,如“君君,臣臣”,“此堂,议事之地”,“家姑苏”,用现代语说总要加些字。(4)新事物多了,有不少已经不是简的说法所能表示(严复译文求雅,努力求本土化,费力大、不全信、难理解就是明证)。这样的词很多,句式也不少。(5)吸收西方文明,大量翻译外国作品,就不能不同时创造很多能够同外语协调的长句式,这类长句式又不能不渐渐地、偷偷地挤入旧有的表达方式,使句法更加趋向于长。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反正“长”与“繁”是近邻,这道理可以引滥竽充数的故事来说明,因为吹竽的多到三百人,所以没用的南郭处士就容易混进来。
   不必繁而繁的结果是累赘拖沓。果,想摘掉,要溯本穷源;可是源太复杂,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说不尽。不得已,只好举一些例,以管窥豹,可见一斑。
   (1)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有时候,“段”也可以删去。段可删,常常是因为意思不必要,甚至不好,当然写了不如不写。较少的时候是因为前面已经说过,或者后面还要着重发挥,不删去就成为赘疣。这里所说是指这成为赘疣的一种。
   (2)比较常见的是句意重复。如刚写了“像这种不合理的措施,我无论如何是不赞成的”,还怕读者印象不深,于是加一句:“这就是说,我是坚决反对的。”这后一句写了等于不写,当然应该删去。
   (3)有时候,也是不如不写,但不像刚举的例那样明显,可以名之为“画蛇添足”。比如描写景物,文笔不坏,甚至有如文学史上的名句:“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写完,惟恐读者还不能体会,于是加一句:“这是多么美好的景物呀!”同理,有的人写悲惨的故事,到足以引出同情之泪的地方,总愿意加上一句:“这是多么使人悲痛的事啊!”像这样的话,写的人也许意在锦上添花,其实效果是嚼饭与人,甚至大煞风景。
   (4)说法可以从简而从繁。这个门类里货色太多,也是说不尽。随便举几个例,如不写“我没注意”而写“没有引起我的注意”;不写“我欢迎他来”而写“对于他的来我是欢迎的”;不写“张三和李四都参加了”而写“张三和李四,他们都参加了”;不写“这我同意”而写“这我是不会表示反对的”;等等。
   (5)加无用的修饰限制语。不必要的修饰限制语可以分为三类。如“·大·声叫喊”,“·白·色·的雪花”,“正在上中学的·年·轻姑娘”,其中加点的字都可以不用,但用了也不明显地像是多余,是一类,如果苛求,应该在反对粉饰造作的地方讲。另一类,如“我读过他·所·作的文章”,“我放下·用·钱买来的苹果”,“我抱起·放·在桌子上的电视机”,“我·有·意·识·地告诉他”,“我·用·自·己·的·手把门关上”,等等,加点的字都明显地多余,当然应该删去。还有一类是用了不只多余,反而更坏。常见的如“麦子·基·本·上都收完了”(类似的说法还有“一般都是”),“损人利己不·太好”,前者意思矛盾,因为“都”就不是“基本上”,后者可以理解为“损人利己是好,不过不是太好”。近年以来,尤其“太”字,成了口头禅,比如分明毫无所知,一定要说“我不太清楚”,这在语言中虽然未必是大病,也总不如没有吧?
   (6)故作惊奇。如“必须指出”,“如所周知”,“·噹·噹·噹,下课了”之类,常常是不用照样能够达意,用了反而显得装腔弄势。
   (7)新流行的异国格调。如“上班不好好工作是不·会·被允许的”,“这件事我们要·作调查”,“下午,学校正在·进·行开会的时候”,“这个问题,领导必须仔细·加·以研究”,“由于下雨,·使·得我不能出门了”,等等,其中加点的字好像衣服上的泥点,去掉反而显得干净利落。
   (8)叠床架屋。顾名思义,是指用一个足够,偏偏用两个甚至三个的说法。近些年来,这类说法几乎无孔不入,而且似乎还在发荣滋长。我有时思索这种情况的原因。一种可能是对某些词的功能有怀疑,或说拿不准,因而像买锁一样,要双保险。这正像派人出差,惟恐张三一个人办不好,所以加上李四。另一种可能是啦啦队心理,越多越气盛,也就是不加思索地认为繁比简好。不管源头是什么,反正涓涓之水已经汇成小河;在某些人的眼里,甚至认为不顺着河水流的说法是错了。这类说法,绝大多数表现在使用虚词方面,数量很不少。下面举一些常见的(加点的字都是多余的):a.想起·了一件事,打开·了箱子,带来了一本书,装在了脑子里。b.认为·是很正确,看作·是最出色的,莫非·是他不来啦?c.必须·要今天办完,·必·须要争取本月底完成。d.能够看·得见,·能·够买得起吗?e.只·不·过用了三天,·只不过是历史陈迹了。f.重新·又拿起笔来战斗,·重·新又读了一遍。g.目的是·为·了自学成材,目的是·为·了·要自力更生,·目·的是为了加快建设速度。h.除了食品以外,·其·余·的都不买。i.意见很好,但是·却有人不同意;以为他会来,·但·是却没有来。j.有书,而且·也有画;漂亮,而且也聪明;要勤,而且还要俭;请你,而且还请他。k.如果他来,·那·么就开会。l.由于下雨,·因·此我不晒衣服了;因为风太大,·因·此树刮倒不少。m.这个问题涉及·到三个方面。n.不应该将过错完全归诸·于他人。此外还会有些相似的,可以类推。
   前面说,想除病,要穷本溯源。源是什么?仔细考虑之后,仍以为繁比简好的人大概没有。那么,剩下的可能不外两种:(1)因为还不能很清楚地了解语言文字的功能,所以不能熟练地使用它;(2)随波逐流,学什么唱什么。这(1)和(2),追根问柢,其实是一回事,就是人云亦云而不自知,以至于有意无意地认为,表达某种意思,只能这样繁而不能简。
   救不知的办法是“知”。分开说是两种:(1)多读名作(名作不会是累赘拖沓的),逐渐求简练的写法在脑子里占上风;(2)并提高为理性认识,明确知道简比繁好的理由,下笔时努力避繁就简,以求逐渐形成下笔能简的习惯。写到这里,想起当年叶圣陶先生同我讲的一次话:“文章写成,如果人家给你删去一两个字而意思没变,就证明你的文章还不成。”这个教训我一直记住;可是惭愧,总是望道而未之见。自然,能够达到这个境界是太难了,比如《孟子》,古今推为超级手笔,可是像“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的说法,顾亭林《日知录》也宛转地提出批评:“此不须重见而意已明”。这是健步的人有时也难免跌跤。“有时”,但绝大部分时间是不跌跤,我们学作文,所求的正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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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22:52:11 | 只看该作者
   三五 板滞沉闷
  

   这一节谈流行病的第三种,板滞沉闷。与粉饰造作和累赘拖沓相比,板滞沉闷是个更难对付的症状。这样说有种种原因。其一是比较难于辨认。打个比喻,擦浓胭脂,抹厚粉,一见便知是粉饰造作;琐碎小事,一般人几秒钟可完的事,某人却用了一两分钟,也是一见便知是累赘拖沓;板滞沉闷就不然,像是正襟危坐,不苟言笑,你能说这是不应该的吗?其二,有的文体,如宣言,有的内容,如悼念死者,似乎就不宜于写得轻快活泼。其三,郑重严谨与板滞沉闷纵然不是一回事,却性相近而貌相似,想一刀两断式地划清界限很不容易。其四,因为划清界限不容易,说某种写法是板滞沉闷,应该改弦更张,就难于找到人人都信服的理由。其五,假定人人都信服了,就是说,承认它是病,想治,化板滞沉闷为轻快活泼,却很不容易。
   因为有以上几难,所以处方之前,要先搞清楚什么是板滞沉闷。这可以从郑重严谨与板滞沉闷的分别说起。不错,有的文体和内容宜于写得郑重严谨,或说不容易写得轻快活泼,本土的如《荀子》,外国的如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都是好例。但也不尽然,如《庄子》也是讲大道理的,可是不像《荀子》那样,总是板着面孔,目不斜视,而是上天下地,嘻嘻哈哈;同样,英国罗素的著作有不少是讲抽象道理的,可是能近取譬,写得浅明,而且常常有风趣。又如同是记史实,唐宋以后的正史都是循规蹈矩地写,《史记》就不然,而是揉客观的事和主观的情为一团,随笔锋之所至,有时嘻笑怒骂,有时痛哭流涕,因而能够取得使读者像是读小说、看戏剧的效果。再举个罕见的例,曹操写过一篇祭桥玄的小文,由歌功颂德起,说了不少恭谨的话,可是接近末尾,却引用了当年的玩笑话:“殂逝之后,路有经由,不以斗酒只鸡过相沃酹,车过三步,腹痛勿怪。”可见悼念死者也未尝不可以轻松一下。
   总之是事在人为。
   以上的例表示,在郑重严谨和轻快活泼方面,性质相同的作品有偏此偏彼之差,也就是有回旋的余地。有的内容,通常是写得偏于郑重严谨,但并不是绝不能写得偏于轻快活泼。能够轻快活泼,好,至少从读者方面看是这样;不能,也不能算坏,因为无论照常规说还是就表达效果说,都是合格的。我们这里所谓板滞沉闷不是都合格的一群里的偏此偏彼,而是应该写得浅显通畅而没有写得浅显通畅。看下面的例:
   例如,民主德国体育科研所的机构体制由按学科划分转为按项目组织,对一些优秀选手由各相关学科组成专家组来进行指导;美国标枪设计师根据流体力学的原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把标枪设计得更符合波特拉诺夫的特点,这对创造新的世界纪录起到很大的作用;随着世界向信息社会发展,各国十分重视收集和了解其他国家的先进训练方法、手段和技术,根据本国的具体条件制定出多年的、全面的规划和计划,有目标地、稳步地培养田径人才;现代化设备在田径科研和训练中得到更多的应用,利用电子计算机辅助训练的安排,进行生物力学和运动生理的定量分析,帮助计算并纠正错误动作等,从而使训练更趋科学、合理;各国越来越重视科学地选材和育材,新出现的大批年轻选手在身体形态和素质方面都很理想,这无疑促使了成绩进一步提高;各国重视对女子体育的理论研究,因此,近些年女子田径成绩发展速度高于男子的速度。(某月刊一九八四年第一期某文一段)
   文章的条理不能说不清楚,可是,因为全段只一句,分号隔开的几部分又都繁复而少变化,所以读起来显得没有简明清新之气,甚至相当难懂,光靠听就更不行,要慢慢看,仔细捉摸。想到不少前辈写文章就不是这样。如:
   但是,中国的老先生们——连二十岁上下的老先生们都算在内——不知怎的总有一种矛盾的意见,就是将女人孩子看得太低,同时又看得太高。妇孺是上不了场面的;然而一面又拜才女,捧神童,甚至于还想借此结识一个阔亲家,使自己也连类飞黄腾达。什么木兰从军,缇萦救父,更其津津乐道,以显示自己倒是一个死不挣气的瘟虫。对于学生也是一样,既要他们“莫谈国事”,又要他们独退番兵,退不了,就冷笑他们无用。(鲁迅《华盖集·补白》)
   战国以来,唱歌似乎就以悲哀为主,这反映着动乱
   的时代。……书生吟诵,声酸辞苦,正和悲歌一脉相传。
   但是声酸必须辞苦,辞苦必须情苦;若是并无苦情,只有苦辞,甚至连苦辞也没有,只有那供人酸鼻的声调,那就过了分,不但不能动人,反而遭人嘲弄了。书生往往自命不凡,得意的自然有,却只是少数,失意的可太多了。所以总是叹老嗟卑,长歌当哭,哭丧着脸一副可怜相。(《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论书生的酸气》)读一读会感到,意思虽然深微曲折得多,表达方面却简明流利。这是总的印象。分开说是:(1)意思不是玻璃版式的,平静不变,而是波浪式的,有动荡;(2)句式的长短和结构都变化多;(3)短句多,念着有顿挫感,不是拉扯不断;(4)最重要的是像话,至少是同话接近,只靠耳朵可以理解。
   下笔成文,板滞或者活泼,也许同内容或文意的情况有些关系。但这不是主要的,因为名作家如鲁迅先生,是很多种文意都写,可是没有一篇是板滞沉闷的。所以关键还是在于表达,就是用什么样的语言写。提起用什么样的语言写,我想谈一些远但又不很远的事。那是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表现在文章的用语方面是舍文言而用白话,就是说,过去写成“归遗细君”的,而今要写成“拿回去给老婆”。“老婆”没有“细君”古雅,所以许多遗老见了白话就皱眉,如林琴南之流,这且不谈。单说赞成改用白话的,其中不少是惯于用文言的,一下子改用白话,反而不习惯,这有如缠脚穿绣鞋惯了,一旦解放,难免扭扭捏捏。语言的改变也是这样,起初,有不少人是把脑子里的文言翻成纸上的白话,虽然已经是白话,文言的影子却还在半明半暗地晃动。比如“我想好了”,当时就会写成“我的意思是决定哩”,这显然是文言“余之意决矣”的翻版。翻版,产品是尚未脱离文言羁绊的白话。不过无论如何,写的人是“决心”用白话。这日久天长,经过不少作家的摸索、试验、创造,文言的羁绊力量越来越薄弱,终于形成了以三十年代为代表的新风格。严格说,新风格不是地道口语(姑且以北京话为标准),这只要拿老舍作品中的对话同鲁迅先生的杂文一比就知道。但作者的笔下,或有意或无意,总是在写“白话”,结果是写成提炼了的白话。提炼了,因而与口语的关系成为“不即不离”。它不完全同于口语,是不即;但是就照原文说说讲讲,也并非不像话,是不离。至少我个人想,以三十年代为代表的文章用语的成就主要就是这不即不离。这个传统向下流传,不少作家,不少作品,仍然有意地学它,无意地用它,因而养壮了,吃胖了。自然,小的变化也在所难免,这且不谈。需要注意的是由这不即不离岔出去的一股水流,是不即而离,并且越离越远。这就是本节所说板滞沉闷的那种格调。我有时想,为什么会这样?异国情调的译文的影响可能不小。又,有些新事物和新思想,旧的酒坛子常常不能恰好装下去。也许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同不即不离不熟悉,甚至无一面之缘,因而也就不能借不即不离的风来驶自己的船。不管因为什么,总之是这股远离白话的水流势头很大,颇有泛滥成灾的危险。
   上面这些话,有的人也许认为完全是偏见,甚至没有进化观点,因为我没有领会我所谓板滞沉闷的文章的优点。优点是什么?可能是严密,是精深。严密的思想,精深的内容,就不能用简明流利的话写出来吗?——这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还是不争论的好,因为有的人分明很不喜欢像话的文章,理由是太浅易,下里巴人。如果所谓“浅易”是指容易写,连小学生都优为之,所以是下里巴人,我倒要争论几句。我的意见正好相反,是浅易像话的文章并不容易写,而是更难写。理由很多,这里随便举几个。(1)上面举的两面的例可以为证,浅易的是出于鲁迅、朱自清二位的笔下,容易吗?这个理由也许有势利眼之嫌,不算也可以,再看(2)上面引的第一个例,请改为浅易的下里巴人之格,试试容易不容易。我估计,大概有很多人办不了。(3)举旧小说的语言为证,《西游记》不像话,《红楼梦》像话,我看高不可及的不是前者而是后者。(4)说句失礼的话,板滞沉闷的格调又有何难?不过是把一些熟套里的虚词和大量的名称术语像装货车那样堆在一起;而浅易像话的格调就麻烦得多,好像布置客厅,哪里要松,哪里要紧,哪里要方,哪里要圆,以及多种形式怎样衬托、穿插,都要费思索,具匠心。(5)像一切技艺的学习过程一样,学作文也有三种境界(借用王国维《人间词话》的说法):一是不知如何用力,只好平铺直叙;二是尽力求不凡,修饰,曲折,玩花样,使人一见就知道是在大卖力气;三是炉火纯青,绚烂之极归于平淡,有时也许用力,可是看不出曾经用力,经常是行所无事,连自己也不觉得曾经用力。我看,板滞沉闷,像粉饰造作一样,至多只是“趋向于”第二种境界;至于浅易如话,那才是第三种境界,归于平淡。
   话说得很多,很琐碎,是希望不习惯用浅易如话或不愿意用浅易如话的格调写的人相信浅易如话比板滞沉闷好,或至少是对板滞沉闷的格调的信心稍有动摇。——如果真就动摇了,怎么办?我的想法,能动摇是根本,有了这根本,其他都好办。下面说说处方。
   (1)至少由时间方面看,眼比手更重要。这里说眼包括两个方面:a.眼力。刚才说动摇是根本,意思是可以从这里出发,向前走,使怀疑板滞沉闷并不好变为相信轻快活泼确是好。信是取舍的决定性的动力;没有这个动力,甚至会尽力求板滞沉闷,其他一切灵丹妙药自然就都不能奏效。b.用眼睛吸收。前面一再说过,表情达意的方法都是学来的,用浅易像话的语言表达,也要学。办法是多读并仔细体会浅易像话的作品的表达方面的格局和巧妙,不只吟味(包括同板滞沉闷比较),还要熟,使它慢慢印在脑子里,成为自己的。
   (2)写时的注意和努力。所谓注意,总的说是避开板滞沉闷的格调,分开说是:a.立意、行文不要总是板着面孔,死气沉沉,要行云流水,涉笔成趣,治大国如烹小鲜;b.尽量把长句拆开,化为短句;c.尽量把只见于书面的说法改为平常话,异国情调的句式尽量少用;d.句式尽量求多变化,如长短交错,单复交错,骈散交错,直陈、疑问交错,不同结构的句式交错,等等。e.尽力求鲜明流利,写完看看,还有晦涩别扭的,改。
   (3)我国有个成语,金针度人。求鲜明流利也有个金针,是向“话”靠拢。关于话和文的关系,前面“言文距离”一节已经谈了不少,不再重复;这里只想说说,话一般是简短的,浅易的,鲜明的,能够像话,或者说,同话接近,就不会有板深沉闷的缺点。执笔求像话在两个步骤:a.“努力”用像话的格调写,慢慢做到“惯于”用像话的格调写;b.写完要念,发现不像话的地方,坚决改。写到这里,想起叶圣陶先生同我讲过的话,虽然多次向别人转述,这里还要重复一次,是:“写成文章,读,要让隔壁听的人以为是谈话,不是念稿,才算够了格。”这个境界,我虽然心向往之,可是说到实践,很惭愧,也许还离十万八千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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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22:52:41 | 只看该作者
   三六 师生之间
  

   关于作文,想到的内容算是谈完了。有个从事语文教育的朋友说,这样的内容,有些语文教师会拿去参考,那就不如也谈谈怎样教。这个善意,以及或者会拿去参考的语文教师的善意,我不敢辜负。可是想到谈,却感到困难不少。我昔年也当过语文教师,深知道语文教师的苦处,上课,要把未必好的文章说成天衣无缝,下课,要把不很通的作文改得体无完肤,精力比其他学科的教师费得多且不说,最头疼的是常常事倍而功半。当年我上学时期,不少人有个偏见:教数理化不能凑合,教语文(那时候名“国文”)可以凑合,比如有那么一位先生,教数理化等学科能力不够,而有后门,不能不照顾,那就只好让他教语文,因为他识汉字。到如今,这样看的人大概很少了吧?但也不见得没有。如果真有,那我就不得不以曾经是语文教师的资格,代今日的语文教师(也为自己)发几句牢骚,一吐不平之气。说气,气不足以服人,要讲理。其实,这理很简单,就是事实是,教语文课,特别累且不说,最要命的是特别难。比如家长送来几个学生,保证,甚至经过检验,资质都是中人以上,恳切地希望(这自然是人之常情),经过一段时间(比如五年或六年),老师把他们教“会”了。再比如我是历史教师,或者出于恻隐之心,或者出于爱面子,也许敢于这样回答:“请您放心,我一定办到。”这样回答,是想到,经过几年的教和学,背清楚中国的朝代统系,说清楚历朝的大事,至少不把秦始皇和秦琼搅在一起,总不会有问题。如果我是语文教师,即使同样有恻隐之心,同样爱面子,答话就不敢这样干脆;经过几年,作文能够清楚地表情达意,至少是不写错别字,行吗?我多年不教语文课,也许还是旧框框,过于保守,那就请现在仍在教课的诸位去答吧。我的想法,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找到向家长打保票的可靠的有效的办法。不错,都在想,而且想出的道道很不少,雨后春笋、汗牛充栋的语文教学报刊就是明证。但这证据同时可以看作反证,是药方多,可见都不是特效的。话像是扯得太远了,其实意思却是简单明确的,是教会作文非常难。善意的读者或者会说:“因为难,所以想听听你的意见。”我呢,自知拿不出什么好办法,可是这篇韩非子《说难》却非作不可,怎么办?不得已,只好细题粗作,或正题歪作,办法少说(原因之一是难于细说,之二是胶柱鼓瑟未必有用),只说说我想到的应当注意之点。总之,仍同以前各节一样,近于无用的空话。打算分作四个题目谈,这一节谈“师生之间”。
   师,一位,生,相当多,40上下。教师,有学识、经验、性情等方面的差异,都会影响教学,留到下一节谈。这里说学生,虽然年龄差不多,程度、兴趣等却也必致有差异。旧时代学塾教学,是合屋而不合班,比如有的学生念《千字文》,有的学生却念《诗经》,在一间房子里背诵吟唱,各不相扰。就学习语文说,这个办法不无好处,可是现在引用有困难,直截了当地说,那是小农经济,不足为训。既然不能考虑,也就可以暂且放过,留待有用的时候参考。
   另一个必须考虑的是语文课的性质的特殊。怎么特殊?不久前有人告诉我,说王力先生在上海说,语文可以无师自通。这是经验之谈,很对,语文的性质就特殊在这里。数理化就不然,初步的,无师自学不容易,高深的更难。语文是学语言,可讲的理不多,至少是用处不大。学是学的“习惯”,比如同样的疑问句,汉语说“你是小王吗?”,“你是”的次序与直陈句相同,英语就不然,要说“Are&you”,颠倒一下。理何在?没有理,只是“习惯”。学而能成习惯,靠“熟”。熟,要靠自己动口,自己动手,“勤”。勤就能学会,学好,不勤就不成。这个意思已经说过多少次,因为总有人看作老生常谈,不重视,所以想再唠叨一次,举两种性质的例,郑重地证实一下。一种是很多人的经验,比如看《聊斋志异》,文言,典故多,难懂,但又喜欢鬼狐故事,爱不忍释,只好硬着头皮看,这样看多了,看惯了,也就懂了。这是偏于感性的。还有偏于理性的,比如读多了,文白都熟悉,看到“未之有也”与“未有之也”并存,知道后一种说法是错的,并能讲出一番大道理;看见“把他请”、“把他请来”、“把他坐上车”并存,知道前后两种说法都不对,也能讲出一番大道理。不管是久而自通还是能够讲出一番大道理,基础都是“熟”,不是先记清知识和原则,然后用知识去分辨,用原则去衡量,判定是非。
   因为语文具有如此特殊的性质,教师想要教会、教好,就必须适应这个特殊的性质。怎样适应?可一言以蔽之,要以学生的活动或说主动为主,教师的教导为辅;或者换句话说,要让学生自己走,教师在前后左右关照关照。有人也许会想,这是不是启发式?我说不是,因为启发式是先引起兴趣后开讲,以学生为主是尽量让学生去读、去写,教师少讲。我有时想,教语文(包括作文),教师无妨退居顾问的地位(自然要在识字阶段以后),比如课本上收的是范文,其中也许有难点,有就讲讲,不难的地方就少讲甚至不讲,让他们自己去读,自己体会。用这种办法教,效果就一定不如满堂分析课文的思想意义、写法特点,以及语句的语法结构吗?我看不见得,因为少讲或不讲,学生活动多,主动性大,熟的机会就多得多。课本之内是这样,课本之外(课外读物)当然更是这样。
   说严重一点,有的教法(自然完全出于教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是正好反过来,以教师为主,学生为从,无论课上课下,学生都随着教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团团转。比如教一篇课文,讲前要布置作业:解释生词,体会文意,等等。上课了,问词意,问文意,然后小张念了小王念。再然后是开讲,重点是分析:思想意义,篇章结构,写法特点,甚至某些语句的语法结构,等等。再其后,比如讲完了,还要布置作业,由发挥教育意义之深刻起,直到把某几个句子(多是长句)画为图解止,等等。我没有多调查研究,可是偶尔有大小孩子来诉苦,说累得要死,总是夜十时以前不能睡,却始终不知道画这样麻烦的图解有什么用,拿起笔来怎么样能够写通顺了。我同情这些累得要死的孩子。但是更同情那些使孩子累得要死的教师,因为他们不只要在堂上分析,还要在堂下写教案或变相的教案。——有个时期,教案甚至被抬举到同于演出的剧本,你上台演《游园惊梦》,就一定得唱“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一个字不许错。如果说孩子是累得要死,教师就可以说是几乎死去了。我常常想,什么事都要问问效果,这种学生和教师都累得要死的办法,有什么效果呢?我看,最值得重视的效果是学生没有时间读,没有时间写,因而没有熟的机会,并永远不能培养成为熟和通之基础的读写兴趣。要熟,要通,至少我个人想,办法要反过来,让学生自己去活动,多读,多写。有的人也许要担心,就拿读说吧,学生自己读,不懂,体会不深,甚至理解错了,怎么办?我的想法,这毫无关系,读多了自然就懂了,体会深了;退一步说,理解错了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教师又何尝不可以理解错了?语文专家又何尝不可以理解错了?何况错误总会随着读得多而逐渐减少,这就好。总之,原则是,如果“多”和“确”不能两全,那就宁可抓紧“多”,把“确”放松一些。这种办法的附带收获是:学生有了自由甚至兴趣,在读写方面可以自己调节,不至累得要死;教师呢,也可以活动一些,不至于长年背诵“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自然,最重大的收获还是熟能生巧,虽“有”师而“自”通。
   有的人也许会想,我的设想是让学生走放任的路,教师睡大觉。其实不然。专就教师说,他的工作只是变机械为灵活,担子并没有减轻,甚至更重了。为什么?因为有些重要而不容易的事,他必须做。
   (1)要引路。打个比方,学生是外地的甚至外国的旅游者,想用有限的时间饱看北京的风光;教师是导游者,就必须能够说清楚,都有什么可看,看某个地方,可以利用什么交通工具,顺着什么方向走,看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等等。教语文也一样,学生起初都是不辨东西南北的,身上背着家长的希望(变不通为通)来求学,几乎是每迈一步都要教师来指点:学语文是学什么,怎样学,怎样向前走,哪条路平坦,哪条路崎岖,最终要走到哪里,等等。再说具体一点,比如学生拿到语文课本,或者什么课外读物,翻翻,通常会提出种种问题:这个字怎么讲?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段话的大意是……,对吗?我不喜欢这一篇,是怎么回事?某一本我看完了,再看什么好?你的意见,我不同意,可以说说吗?等等。教师要有问必答,虽然不必担保都正确,却要言之成理,使学生心服;更重要的是要有助于学生顺利地前进。有时候,有的学生默默然,那表示他还没有走到能够提出问题的地点,是问题更大,这就要用到启发式,牵着他向前走,或推着他向前走。
   (2)还要适当地因材施教。上面提到旧时代学塾中合屋不合班的教法,现在全套引进不容易,似乎也没有必要,但适当地采用一些还是可以的,或说应该的。以读为例,不同的学生,资质不同,兴趣不同,学力也有高下之分,那就不能求画一,要读什么都读什么,要读多少都读多少;而最好是,应该吃酸的就供山楂,应该吃辣的就供青椒,只要能够吃饱了养壮了就成,食单却不要求一律,而常常是故意不一律。
   (3)还要严格要求。上面多次说到自由,说到主动,这不是放任,因为它有明确的目的,是学好语文,能写通。就这目的说又没有自由,绝不放任。再说简单明快一些,是只有前进、求快求好的自由,没有踏步不进、不快不好的自由。学,未必是本能所具,因而培养兴趣并不容易。这有如上路的马,如果不好好往前跑,就不能不打几鞭子。鞭子是比喻,意思是要严格要求。这包括大大小小的许多事,只举两个例:a.限定半个月读完一本课外书,交读书笔记,某一学生到期没读完,不交笔记,决不通融,扣分不算,还要补上。b.作文,字写得既不清楚,又不整齐,或者标点马马虎虎,也决不通融,扣分不算,退回,重写。
   (4)还有更根本的任务要争取完成,是引导学生,使他们逐渐培养成学语文的兴趣,也就是读写的兴趣。有了这种兴趣,鞭子用不着了,“多”和“熟”没有问题了,也就是一切都可以水到渠成。其实,所谓兴趣,同上面谈到的以学生为主、以教师为辅正是同一事物的两面或不同阶段,它的形貌的表现是师生在一起读,在一起写,在一起研讨,在一起体会,总之是在一起前进。师,也许有些白发了吧?同孩子们携手前进,是忘年交,我以为,语文课的师生关系最好是这样。
   有问必答,因材施教,培养兴趣,携手并进,这比写教案、背教案究竟容易多少呢?——难易是小事,效果是大事,所以凡是与语文教育有关的人都应该平心静气地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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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22:53:11 | 只看该作者
  三七 言教身教   

   写下这个题目,我不禁联想到许多旧事,只得先说几句题外话。教语文,正如现在大家都承认的,是高尚的事业。我当年教语文课,大致也承认这个评价。可是对这个工作一直很怕。现在回想,分析怕的原因,大致不出三种:(1)有些课文并不深,用不着发挥,却也必须虚应故事,作意深旨远的课堂八股;甚至有些课文,我觉得并不好,却不能不像作应制诗一样歌颂一番。
   (2)课堂作文,两周一次,180份,绝大多数是不很通顺的,要一字一字、一行一行地看,动笔改,费力且不说,还不讨好,改多了,学生不高兴,改少了,校长和教导主任有意见;还有,周末了,邻居夫妇带着孩子去逛市场,或看戏,我还要在灯下改,改,改,以致全家随着愁眉不展。(3)应该说是最重大的,是难得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想起有用的精力都耗在无用之地,未免寒心。我很久不登讲台了,现在用笔乱说乱道,却要谈言教身教,向仍在登讲台的语文教师提要求,所谓躬自薄而厚责于人,实在惭愧。——但是,既然要谈作文的教,有些意思又不能不说,这两难的处理办法似乎是,先交代自己的弱点,然后向现在乐于登讲台的广大的语文教师致敬,再然后是说官话,提要求。
   要求是什么?很简单,是引路之前先要“识路”,或者换个说法,想要学生通,先要自己“通”。这个简单的答复过于概括,实用性不大,还要分析。多年以来,选拔人有德才兼备的说法,这里无妨就以此说法为纲,说说作语文教师,想要教好,在德才方面要具有哪些条件。
   先说德。德,绝顶重要,因为缺少这个,纵使有天大的本领,不想用,就等于没有。可是关于德,可说的话不多。勉强说是:(1)要有“责任心和积极性”,也就是把教好语文当作自己的神圣事业,兢兢业业,用十分力量干。(2)最好是于责任心和积极性之外,还有“兴趣”。俗话说,好者为乐,以为乐,就像集邮家追邮票那样,前面有大力量吸引着走,比只有责任心从后面推着向前走会好得多,因为必致更快,更保险。不过严格说,兴趣不完全是德方面的事,或者说,养成之后,它可以编入德的行列;之前就不能不涉及许多德之外的因素,如语文能力的培养,语文教法的磨练等。这里不多分辨,只是强调一点,至少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看,兴趣比责任心和积极性更为重要,所以无妨看作最上的德。再说才。总的说是要“通”,并且对于由不通到通的过程,能有丰富的经验和明确的认识。通,由多少说可以包括不同的方面,如白话、文言、散文、诗歌,课内、课外,本国、异邦,等等;由深浅说可以包括不同的程度,从基本通到很通,中间可以排成一大串。也可以大致说,主要包括两项:(1)讲,课文,以及程度相当于课文或略高于课文的课外读物,不经过准备,能够理解得差不多(只有比较生僻的拿不准);(2)写,表情达意,能够立意明朗,条理清楚,词句妥贴,语言流畅,不出现够得上错误的缺点。这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是对自己学语文所走的路,有经验,能认识,就是知道哪条路直,哪条路曲,能够引导学生走直路,不走曲路。通和经验都是引路的必要条件,有了这两个条件,就能够以身作则,通过言教和身教,比较容易地完成语文教学的任务。
   德和才是教好语文课的本钱,有了本钱,要做生意,也能够做生意。用旧的术语说,本钱是体,做生意是用。说到用,大到传授系统的语言认识,以及文学史、文学批评的知识等,小到分辨“己已”的写法不同、“(名)称(对)称”的读音不同等,情况万千,说也说不尽。为了简明扼要,以下谈言教身教的主要表现,算作举例,共有四个方面。
   (一)博,或说通晓与语文课有关的各个方面。语文课是个超级市场,百货俱全。在课堂上,教师要从左丘明讲到赵树理;堂下就更不得了,教师是一个人,学生上百,200只眼睛,200只耳朵,什么都看,什么都听,看了,听了,有疑问,会来请教。比如课本上没有选高鹗的文章,有个学生看《红楼梦》大感兴趣,因而连带也看了《高兰墅集》,对于末尾的三篇八股文莫明其妙,于是来问究竟是怎么回事;又如课本上没有选果戈里的文章,有个学生看了《钦差大臣》的剧,对于作者大感兴趣,来问作者的情况,以及还有什么著作;等等。总之,上天下地,古今中外,学生都可能来问。当然,有些问题答不上来,应该视为常事,算不了什么;不过总不如答得上来好,因为这主要不是情面问题,而是带领学生勇往直前的问题。这就要求教师非博不可。怎样才能博,用不着说。这里要着重说明一点,就是,博,不能专吃老本,因为新的与语文教学有关的作品(由创作、翻译到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如雨后春笋,都看自然做不到,总要择要地看。前面说过,教师和学生要成为一起读写的忘年交,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在读的方面,教师和学生又是赛跑场上的对手,有互相促进的作用。互相促进,就教师方面说,不进就有掉队的危险。这是从消极方面说。从积极方面说,是必须进才能当好引路人,才能很好地完成语文教学的任务。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前面一再表示的意思:语文教师最艰苦,应该受到破格的尊敬。
   (二)有评价的眼力。这是个难于讲清楚的问题,或说是难于讲得使人人都信服的问题。评价要有标准。标准不见于明文规定,那就必然要来自爱好,或相当大的一部分来自爱好。这同吃馆子颇有相通之处,爱吃甜菜的进江苏馆,爱吃辣菜的进四川馆,是甜菜好呢还是辣菜好呢?只好承认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可惜在语文课方面又不能这样抹稀泥,因为抹稀泥的办法是应指明道路而不指,听任学生瞎闯。结果是定标准难,又非定不可。怎么办?我的想法,要遵循两个原则:(1)以文的性质、目的、作用等为依据,以历代的文论为参考,定个评好坏、定高下的标准。这个意思,前面已经说过,这里只举一点点例。如就文的目的说,我们应该承认,深入浅出比浅入深出的好,因为著文的目的是把深刻新颖的情意告诉别人,使人理解;又如李白、杜甫,历代推为唐代最伟大的诗人,他们的诗作应该是上好的,所谓名下无虚士。(2)定了标准之后,用它衡量作品,要安于大德不逾闲,小德可以出入,就是说,要注意两端的(明显的好和明显的坏),放宽中间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武断,因苛求而陷于失误。有了标准,也就是有了眼力。这很重要,因为,一方面可以指给学生前进的路,读,要多读什么,不读什么,写,怎样写就好,怎样写就不好;一方面可以答复学生提出的很多有关评价的问题,这自然也是引路。有人也许会说,对学生谈评价,是不是太高了?其实是,从学生迈入语文的第一步起就离不开评价。教师是师,师是学的榜样,因而一举手一投足都会影响学生前进的方向。在这方面,实况难于多说,只举一个例。这是感触,来自涉览某日报和某晚报,那是末一版,登所谓文艺作品的地方,所刊作品的十之九是粉饰造作、扭扭捏捏、不明不白的,这显然代表编选者的眼光,是上好的文章必须是粉饰造作的。我常常想,有不少学生写文章也是这一路,除了书刊文章的影响以外,是不是还有教师的影响?记得当年我在课堂作文,自己不知道好坏,总是跟着教师的红圈走,现在回想起来,教师的尊手所指,力量竟是如此之大,实在即可感,又可怕。所谓可怕,是失之毫厘,必致谬以千里。话扯得这样远,是因为我总是有点杞人忧天,——还是由正面说吧,改善文风是许多渠道,其中语文课应该是重要的一条,而这一条能否畅通无阻,关键就在或主要就在语文教师有没有评价的眼力,能不能指引学生不走上差路。
   (三)有多快好省的教学方法。教学法很重要,但是更难。比如说博,如何取得,简单明确,谁都知道;教法呢,如何能把学生教通,几乎谁也不知道。在这方面,旧时代是盲人骑瞎马,虽然也参考前人的经验,却没有科学根据,而是马融有马融的教法,二程有二程的教法。最突出的差异是教材,私塾是由“人之初,性本善”开始,改为洋学堂,是由“人、手、足、刀、尺”开始。哪一种合理,科学?很难说,因为我们还没有这方面的精确的秤;如果以功效为秤,前期、后期都有通的,也都有不通的,还是难于分是非,定高下。时至今日,还都在摸索,也有不少人写文章,大谈其理论,但是难于抹去另一面的事实,是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找到保证学生必通的办法。难,主要是由于还没有建立这方面的科学,但也有不能不因材施教的麻烦。总之,只能试着做,不能打保票。那么,上面说要有多快好省的教学方法,这不是勉强人挟泰山以超北海吗?我的意思是有两点需要注意:(1)要重视方法,就是要经常参考各种办法,比较其异同,考察,试验,然后评定其得失,取其所长而舍其所短;(2)尤其要在实践中考察某些方法的效果,坚决舍弃那些事倍功半的,保留那些事半功倍的。教学语文,写成文字、大声宣传的方法很不少,不成文的自然更多,哪种可用,哪种不可用,说不尽是小难,说不准是大难。我的想法,是有些成为风气的方法,教师有经验,理解学生,应该以此为秤,称称它,如果效果并不佳,那就无妨反一下潮流,改弦更张,换用效果好的方法。这方面的事例也很有一些,只举一个,是用很多时间和很大力量,去分析句子结构。不只一次,有学生来找我,让我帮助他们分析句子结构,其中有古汉语,有今汉语,当然都是复杂的,或古怪的。我,因为工作需要,也搞过语法,因而知道,析句不是容易事情,常常会碰到两可的情况,如果往深处钻,就会触及语法体系甚至语法理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方面的举措,理论价值不小而实用价值不大。例如汉语一般是动在宾前,宾语多是名词性,可以算作规律吧?可是你能根据它,断定“解决问题”对,“解放问题”错吗?据说,大量析句在语文教学中很时兴,不少谈语文教学的文章也在堂下敲锣打鼓,可见已经成为风气。我没有多调查研究,只说这些来求助的学生,他们都被主、谓、宾、补、定、状等术语折磨得头昏脑胀,而效果呢,只是一句简单的文言,不会讲,拿起笔,连便条也写不清楚;想用力学,读,写,时间都被主、谓、宾、补、定、状占去,没办法。效果是重要的,因而方法是更加重要的。我这里不想多说某某方法的短长,只是希望语文教师重视方法,随时用效果来检验,以期不把学生引上差路,至少是差也不至太远。
   (四)以身作则。常言道,言教不如身教。希望学生对读写有兴趣,先要教师对读写有兴趣。最好是读和写,教师都占先,至少是并肩前进。成语“潜移默化”的道理很重要,比如写字,如果教师所写既不整齐,又不清楚,自然就难于要求学生写得整齐清楚,这是往另一方向移,化,所谓上梁不正底梁歪。
   以上四个方面,都做到,确是不容易。但要教好,又非此不可。事实是,不少乐于以教语文为事业的教师,经过锻炼、摸索、试验,早已做到了。可见这个目标不是高不可及,而是有志者事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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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课内和课外   

   前面说过,语文课性质特殊。这特殊表现在“熟”是根本,“知”是枝叶;或者从反面说,单是“明白了”用处不大,重要的是有了情意,“不费思累”就能够恰当地表达出来。这性质的特殊规定了学的方法,也就规定了教的方法,简单说是必须有利于“熟”。熟要靠多方面的条件,就活动的范围说,是既要重视课内,又要重视课外。
   提起课外,我想先谈点个人的经验。那是远远的以前了,我在农村上小学,除了秀才老师晚上偷讲半本《孟子》,共和国教科书《国文》开头的“人、手、足、刀、尺”以外,语文课学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没忘记的却是课外偷闲看的各种小说,由《三国演义》到《济公传》,不论堂皇的还是荒唐的,都看。中学时期,课堂听了什么,也是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只记得很长时期管理图书馆(规定由学生管),于是常常坐在书库里翻阅新文学作品,由鲁迅、郁达夫,直到叶灵凤和徐枕亚。上了大学,讲课的都是知名人士,可是课不多,于是大部分时间就坐图书馆阅览室。这回像是搜查遗产,由《易经》到《人境庐诗草》,都想看看是什么宝贝。因为没有计画,浪费时间不少;但是平心静气地回顾一下,总当承认,自己能够勉强写通文章,主是还是得力于课外。我,可不在话下;许多大作家,就说鲁迅先生吧,《日记》具在,可证写作本领不是来自三味书屋,而是来自课外。这里说这些闲话做什么呢?是因为有不少人,学语文,总是寄全部希望于课内,因而也就忽略了课外广泛地读,大量地写,而矫枉必须过正。——过于颂扬课外也是枉吧?所以这里想谈兼顾,是既在课内用力,又不放松课外。
   课内怎样教,由秦汉的博士起,到今天的语文课止,方法,形式,理论,实验,多得很。应该承认,都或多或少地有成效。为了不岔入歧路,专说现在,也应该承认,还没有个有保证的十全十美的办法,因为有不少学生,到毕业还不能符合要求,既作文能够通顺无误。教法,甚至从概括的要求方面说也不容易规定,例如,会有不少人认为,应该是透彻理解课文,并能分析语句结构。这不对吗?当然不能这样说。但我总觉得,单是这样还不够,因为还不能保证“熟”,甚至未必有利于熟。熟,要靠多读多写,也就是要多靠学生自动;着重理解课文,分析语句,是偏于被动的“记”,这对于熟似乎没有多大助益。
   教师是引路人,所谓教得好,就是能够引导学生走上一条路,这条路能够保证学生多读多写(即多自动),因而能熟。如果承认,这是个可遵循应遵循的原则,课内怎样教就容易设想了。
   (1)先由概括方面说是,凡是靠学生自力能够明白、能够做的,教师应该少插手。例如一篇用现代语写的课文,主旨浅明,词句通俗,学生理解毫不费力,就可以少讲,甚至不讲,只指导他们怎样读就过去。这样节省不少时间,可以多读些别的。有人也许要担心,这样做,有关的人,如学生、学生家长、学校领导,不会说教师不负责吗?依照旧框框,很可能这样说。我以为,这关系也不大,反正将来有效果证明;并且,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据理解释,说这有利于学生多读多写,是更负责。
   (2)但是也要讲。讲什么?多年来我总以为,语文教师的最大职责是引路,走要学生自己迈步;但怎样迈步,学生未必清楚,所以还要教师示范。示范是举例,所以应该把讲看作举例,也就是希望学生能够闻一以知十。举例的讲法包括四种内容。a.讲难的。例如文言,一般说,比较难,白话的,如鲁迅作品,常常有难点,都要讲。这类讲的作用,对现在说是变不懂为懂,对将来说是立升高的阶梯。b.讲好的。有人说,课本所选都是好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改为讲上好的。这很重要,但是难于说得铁板钉钉。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教师无妨把自己的寸心所知说给学生听听。这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如讲某一篇,教师推为上好的,应该讲清楚好在哪里;另一方面,可以比较,如某篇高,某篇差些,也要说清楚是为什么。很明显,这是引导学生磨炼眼力,以便他们渐渐能够自己往前闯。自然,评价,不容易,而且难保不错误;可是,既然要引路,就不能不勉为其难。c.到适当的时候,比如学生已经有相当的语文水平,碰到机会,可以讲点坏的。这有两方面的用处: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更清楚地认识,好之所以为好,坏之所以为坏;另一方面,认清了,才可以更坚定地不走上差路。d.连类而及。比如讲了上好的,学生有兴趣,就可以告诉他们,像这样上好的,同一作者的,不同作者的,还有哪些,可以找来读;讲到写法的某某方面,就可以引导他们顺着某一条路,也写。总之,讲要不停止于讲,而要扩大学生的读写面,并引导他们走正路,走近路。
   (3)还可以离开课本,讲些像是闲话的非闲话。语文,牵涉的面很广,为了扩大读写面,尤其为了充实思路、磨炼思路,几乎无不可谈。比如说,学生(无论课内课外)可能提问,如果这个问题是与语文有密切关系的,就可以顺水推舟,给全班讲一讲;又如教师看到报刊上有一篇文章,值得学生读,就可以用一些时间,大致介绍一下;等等。总之,只要有利于学生迅速前进,都可以灵活运用。
   (4)这种灵活的办法当然也适用于作文课,这在前面谈课堂作文的时候已经说过,不重复。
   (5)要鼓励学生勇于独立思考。这突出的表现是,教师所讲,学生可以抱怀疑态度,甚至提出不同看法。同教师唱对台戏,这可以吗?我认为不只可以,还有很多好处。俗话说,有状元徒弟,没有状元老师。人不能全知全能,教师自然也会错,这一点先告诉学生,偶尔错了,就都觉得无所谓;并且多数不错,态度坦荡荡,反而能够取得尊重。这是消极一面的好处。重要的是积极一面的,是有助于学生大踏步前进,因为独立思考既是多读多写的结果,又是多读多写的动力,这个互相促进的过程同时还是锻炼思路的过程,总之是学好作文的必要条件和充足条件。
   以上是说课内。以下说课外。学生不只学一门课,课外时间当然不能都由语文课占用。但语文课应该分得一份,或者还是比较多的一份。怎么利用?原则容易说,好好利用,学好语文。显然,这个原则过于原则,没有实用价值,因为从那里出发,可以走往截然不同的方向。举我不久前亲见的事为例,两个年轻人,都是来问夜大学的文言习题的:一个题是指出某一篇中的词性活用,并说明原是什么词,这里活用为什么词;另一个题是分析某一段所有句子的结构。这会有什么用处呢?恐怕唯一的用处是占去所有的课外时间(或者还要侵略其他课),而所得不过是累得要死。因此,利用课外时间,原则应该具体些,不只规定要走,还要大致规定往哪个方向走。简单说吧,是要有利于多读多写,有利于熟。
   我的想法,教语文课,上课照本讲,下课留习题,作文,到时候出题,到时候批改完发还,是个容易走的路(不是说不劳累)。原则改为有利于多读多写,有利于熟,情况就大变。
   可以想见的要做以下这些:
   (1)培养读写的兴趣。这要引导,不只讲道理,讲读法写法,有时甚至还要把可读的作品送到眼前,可写的机会送到手下。还要有耐心,因为这类兴趣绝不能一蹴而就,又学生的资质不同,爱好不同,有些就是慢,所以要等待,在想方设法之中等待。
   (2)引导,寄大希望于兴趣,如果学生(可能是少数)引而不前,兴趣总是很微弱,怎么办?这在上一节已经说过,为了学通,必须严格要求,使他们只有前进的自由,没有不前进的自由。办法是拟定周密的读写规程,比如某一时期内要读完什么,每天要写日记之类。当然,规定要实事求是,不可超过学生力之所能及。
   (3)还要兼顾因材施教的原则。一班几十个学生,以语文程度和语文兴趣为尺度排队,可能多数排在中间,少数排在两端;两端,一端高,一端低。高,胃口大,消化快,自然要多吃;低的相反,要少吃。为了适应不同的情况,讲,以及读写的要求,都要有分别。这种类似旧时代学塾的教法,教师自然要多费力;不过为了对症下药,有成效,也只得勉为其难。
   (4)多创造、多利用读写的机会。这方面的办法,有些是固定的,更多是随机的,说也说不尽。比如可以协助学生成立读书会,办墙报,这是固定的。随机,机无限,比如同学生一起逛大街,听见路旁一个人形容热闹说,“真是车如流水马如龙”,就可以告诉学生,这是李后主《望江南》词里的句子,李后主作皇帝不成,词却写得好,愿意读,可以找来看看,专集有什么本子,选本可用什么。写的机会也多得很,比如报刊征文,可以鼓励他们写了应征;甚至班上有什么事需要教师写个通知,就把这个任务交给某学生代办,等等。
   (5)同学生多接触、多交谈,在接触和交谈中建立共读共写、并肩前进的友情。这方面的活动很重要,因为,如果处理得当,一切教学要求都可以在这种过程中完成;尤其是读写兴趣,在这种活动中培养总是比较容易。记得当年读英国归纳逻辑大师穆勒(严复译名)的自传,书中记他小时候随着老穆勒散步闲谈的情况,老的问他对于某种道理的看法,他说:“爸爸怎么看?”老的说:“你不要听我的,我的可能不对。”又一次,他已经将近成年,老的问他某期刊登的评论老的政论的文章,他看过没有。他说看过。老的问他的意见,他说有几点他觉得不对。老的说:“我很忙,那你替我写一篇反驳文章吧。”我一直觉得,穆勒的成就,有不少是从闲谈中受的引导启发来的。这种情境,如果能够移用于语文课,不是很好吗?
   上面说了不少要这样做,要那样做,似乎完全没有顾及教师的负担。如果真是超过教师力之所能及,那我说的就是离开讲台之后的风凉话,成为《画梦录》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语文课,如果想教好,学生学通,至少由我看,不画个梦又实在不成。那么,不得已,只好把前面说过的话再说一遍,勉为其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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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22:54:14 | 只看该作者
三九 作文批改   

   前面说过,我当过语文教师,怕教语文课。现在回想,怕的主要原因是不愿意批改作文。这倒不是由于厌恶劳累,而是一直感觉到,时势要求精批细改,费力很多而收效很少,不值得。有什么办法可以费力不多而收效不少吗?自然很难。不过,分析收效很少的原因,认请了病,即使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求略有好转还是可能的。因为相信有此可能,所以决定最后再诞妄一次,说几句有关难治之症的处方的话。
   据我所知,对于批改作文,有不少语文教师感到头疼。这里无妨从头疼说起。感到头疼,原因很多,大致有以下这些:
   (1)太费力。我没有为调查作文出去过,可是常常听到调查过的人说,也看过一些征集来的作文本(中学生的),有不少确是质量很差。甚至字不像字,标点不像标点,错别字,用词造句错误,到处都是。浑身是病,即使你是医道高、责任心强的医生,看见能不皱眉吗?这种烦恼,凡是教过语文课的人都领略过,不必多说。
   (2)难于改得恰如其分。有错误要改,要批示,怎样改、怎样批示才算好?一般的看法是精批细改才好。怎样算精细?精细就一定好吗?比如错别字,只是指出,让学生自己改,算不算精细?种种问题,稳妥的解决办法不好找,为其基础的理论更难说。
   (3)翻来覆去,难免厌烦。批,改,一般是两周一次。作文的水平相同或相似,批就不能不老调重弹;错误相同或相似,改法也就不能不老调重弹。这样,不要说学生觉得不新鲜,连老师自己也难免烦腻。
   (4)最要命的是多半没有成效。作文提高要靠很多条件,我的看法,批改是其中不很重要的一个;何况所批所改又未必得当,还有,学生又未必注意,牢记于心。
   (5)难于做到人人满意。求学生满意是不容易的:改少了,他们会以为不负责,甚至把作文不能提高的原因完全推到教师身上;改多了,自信心强的学生会以为不识货,吹毛求疵。学生家长和学校领导经常是一派,总嫌改得还不够多,批得还不够细。这种种意见会形成一股力量,像泰山一样从头顶上压下来。想支撑住,唯一的办法还是精批细改,不管有用没用,反正可以躲开偷懒的指责。其结果,很明显,就是天天晚上伏在案上,批批批,改改改。
   (6)有个别教师,自己水平不高,还要加上两种麻烦:a.对错好坏看不出来或拿不准,自然不知道应该如何批,如何改;b.如果还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水平不高,这就最容易事与愿违,因为批改要动笔,动笔是变相地立字据,等于让人家录了相,面容不美就再也瞒不住,不像讲课文,可以东拉西扯,暂时遮掩过去。
   不过,不管头疼不头疼,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想出不用作文课的学作文的方法,因而也就不能不批改。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在批改之“内”想。还要批改,求完全不头疼大概很难,因为,如果在作文质量的提高方面还不能出现奇迹,有些麻烦事就总会遇到。不得已,只好退一步,决心不怕麻烦,只要能够有成效就好。这办法是什么呢?
   这里先要交代一下,就是刚才说过的,作文能通,要靠很多条件,读,写,教师讲、指导,等等,都是;批改作文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而且不是最重要的。因此,以下谈作文批改,说怎样怎样效果可以好些,是假定其他条件都已经具备;如果不具备,靠作文批改单干,那一定是收效甚微的。记住这个先决条件,以下可以言归正传,说说有关作文批改的我的一些想法。先说总的原则是:不死抱着这棵歪脖树上吊;如果需要批,需要改,要有的放矢,箭不虚发。下面分几项说说办法,以及这样做的理由。
   (1)学生多写比教师多批改重要。多写是作文通顺的重要条件,前面已经说过多少次,不重复。教师要多利用这个因果规律,想尽办法,引导、督促学生多写。如果这方面做得好,比如说,学生有了写的习惯和写的兴趣,那就可以一帆风顺,水到渠成,教师不把教作文的重点放在批改上也未尝不可。
   (2)不必有作必批改。这有两种情况:a.假定学生已经培养成写的兴趣,有了随手涂抹的习惯,其结果自然是习作很多。数量相当多的习作,能够从教师眼前过一下有好处,因为可以了解学生,教学心中有数;但都批改有困难,时间不允许,那就可以不改,像御批“知道了”,画个看过的记号发还。b.有的作文平平,优点缺点都不显著,改不改关系不大,教师为了节省精力,做其他比较有用的工作,也可以不改,画上记号(或兼评分)发还。
   (3)可以靠自力尽量靠自力。缺点,错误,有些是学生自己能够补正的,教师最好不代劳。譬如说,小的,如标点不清楚,大的,如应分段而不分段,都是学生力之所能及,与其教师动手改,就不如要求学生自己改。要求学生自己动手,是给他们锻炼思路的机会,培养做事认真的好习惯的机会,所以外表是不改而实质是大改。
   (4)可以重点批改,不全面铺开。举两种情况为例。一种是指路性质的。不久之前,有个学生写了一篇“春节之前”,拿来给我看,文字通顺,条理清楚,只是记叙一个时期的生活,平静客观,有如记帐。我一个字没改,只是告诉她,大缺点是没有情趣。要写自己有感触、估计别人看了也会受感动的;这就牵涉到选材问题,要有取有舍,取舍的标准还是情趣。她听了,说完全明白了。我觉得,这个办法(不说,批在作文上自然一样)的效果,比精批细改、面面俱到会好一些。另一种是治病性质的。有的作文浑身是病,都治,接受治疗的人会感到头昏脑胀,就不如先治严重的。比如同时有词句不通和条理不清两种缺点,而前者更明显,更厉害,就可以暂且放过后者,只在词句不通方面着重批改。
   (5)批,指点优缺点以及改进的办法,都是明确具体,避免大而无当,虚应故事。回想当年我上学作文受人之批,以及后来作教师批人之文,都有不少是支撑门面、虚应故事的,如“大有进步”、“尚须努力”,甚至“叹观止矣”、“功亏一篑”之类,不要说学生不知何所谓,就是教师自己,想来也不知道究竟想让学生做什么吧?不知而还要做,我以为这是旧时代塾师批八股文习作的遗风在作祟,不批就不足以显示塾师的高明,或退一步显示认真负责。现在,我们应该用实事求是的精神铲除这种遗风,应该相信,作文教得好不好,与加批不加批毫无关系。这之后,我们就有了批不批的自由:有必要就批,没有必要就不批。
   (6)批改要有针对性。关于作文批改,这个针对性原则最重要,所以要多说几句。批,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习惯(多少,何轻何重,粗略细致,等等),不同的水平(由精确到不妥甚至错误),这里为了问题单纯,只说那些一般的,即批改得精细或相当精细的。先举个突出的例,什么时候,什么人,都忘记了,只记得是一篇红格纸竖行抄的作文,教师改得特别细,原作的文字保留很少,两行之间密密麻麻,都是教师的改作。读读,教师的改笔确是比原作高得多,可惜的是,与原作的关系也成为风马牛不相及。我当时想,教师这样费力,效果究竟是什么呢?恐怕只是原作者的莫明其妙。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做法就是没有针对性。目前,像这样远离原作另来的改法总当很少了,但认真负责,努力求好,精雕细琢,以至像是在学生作文本上大显文才的改法,或者这种精神,我想还是有的。对于这种精神,人人都会钦佩。不过钦佩是一回事,效果是另一回事。为了教好学好,效果应该比动机更受到重视。批改作文,想要有高效,我以为必须顾及针对性。所谓针对性,可以从浅深两个方面说。a.浅的,所批所改要接近学生的程度,其内容要是学生能够领会、能够吸收的。比如说,教师笔下很有本领,对学生某一不妥的语句,设想有两种改法,一种只是变不通为通,另一种却变不通为高妙,如果估计第二种改法学生不能领会,那就宁可用前一种改法。这样做,学生能够消化,比丈二金身,摸不着头脑好得多。b.深的,最好能够抓住关键问题,相机指点,让学生有恍然大悟的感受。古人有些改文的故事可以清楚地说明这种情况,只举两个例。一个是晚唐的,和尚齐己作早梅诗,送给诗人郑谷看,其中“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郑谷改“数枝”为“一枝”,齐己大为佩服,至于叩头感谢。另一个是北宋初年的,张咏,作过高官,刚正傲慢,连名宰相寇准也看不起(讽刺他不学无术),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句云:“独恨太平无一事,江南闲杀老尚书。”诗稿放在案上,萧楚才看见,把“恨”字改为“幸”字。张咏发现有人改他的诗,大怒,把萧楚才叫来责问,萧说:“与公全身。公功高位重,奸人侧目之秋,且天下一统,公独恨太平,何也?”张咏恍然大悟,也下拜感谢。批改作文,最好也能够这样,所谓搔到痒处,触到疼处,教师费力不多,学生却可以举一反三,一通百通。
   (7)即使只有小的优点,不大的进益,也要鼓励。这有利于培养写的兴趣,所以很重要。有少数教师,自己高明,常常用衡量自己的尺度衡量学生,又急于求成,恨铁不成钢,因而翻开作文本就觉得毫无是处,张口东不对,闭口西不对。这时间长了,很容易使学生灰心,甚至破罐子破摔,撒手不干了。
   (8)批改也可以灵活多样。办法,形式,都可以随机应变。作文本之内,可以动笔,可以不动笔;动笔,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这刚才已经说过,不重复。作文本之外,比如说,指导作法,谈论优缺点,可以在堂上,也可以在堂下;可以对一个人,也可以对全班。又比如给学生讲,可以扣紧题目(学生作文)说,也可以离开题目(如介绍作文知识)说;可以自己说,也可以大家随意说。总之,只要有助于学生理解、进步,都可以灵活。
   以上一些想法,总的精神是:多动笔与少动笔之间,或说精批细改与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批改之间,我是舍前者而取后者。这样做,大获得将是两种:一是效果会比较好,二是教师的负担会减一些,至少是松动一些。值得担心的只有一点,批改少了,或者一部分作文批改少了,有关的人不会怀疑教师懒怠或马马虎虎吗?我的想法,如果貌似懒怠的办法真能够行之有效,那就不必因避嫌而放奔实效;何况还可以从积极方面解释,讲道理,举实证,渐渐取得多数人的承认是不会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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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22:54:59 | 只看该作者
  四○ 结束语   

   一本小书总算写完了。关于写这样一本书,开卷第一回“缘起”里已经说过,本来可以不再费话。不过那是设想,现在是木已成舟,虽然不值得大惊小怪地说什么非始料所及;可是有些意思,为了对读者负责,交代一下似乎还不是多余的。
   主要是以下一些:
   (一)一共40个题目,用理应休息的时间,断断续续写了一年。在这段时间内,我决意不看任何有关作文的著作,不管是成本的还是单篇的。所以要这样,不是担心掠人之美,甚至作文抄公,而是想,所写纯粹是个人的一点点经验和想法,应该不广取众长,成为什么什么“折中”。折中,有好处,如概括而不遗漏,中和而不偏颇,因而会有平静无波的实用价值。但它也会有缺点,是万应锭,未必能治大病。这且不说,我的本意是献出一点刍荛之见,供惯于听堂皇议论的人们参考,如果搀上堂皇议论,本意就落了空。这有如开个土产店,卖土特产,如果扩大生意,兼卖进口货,土产店的牌匾不好挂是小事,重要的是土特产的性质和功用就因而模糊,这对正想用土特产的主顾说是不适宜的。因为考虑到土特产性质的单纯,功用的特殊,所以决心保持所有货色的土气、特气,不搀杂进口货。
   (二)“缘起”里说没有周密的计画,没有严密的系统。写完了,回头看看,发现像是也可以说是略有系统,虽然未必严密。安排大致是这样:二到九,共8节,是“绪论”,即概括地谈作文。一○到三五,共26节,是“本论”;其中一○到一五,共6节,谈“读”;一六到三五,共20节,谈“写”,是这本小书的重点,其中又分为四部分——由一六到二○,共5节,“总说写”,二一到二二,共2节,谈写的“内容”方面,二三到三二,共10节,谈写的“表达”方面,三三到三五,共3节,是从反面谈表达,即“不要怎样写”。三六到三九,共4节,是“余论”,谈“怎样教”。这里说明一下,等于把货色分别摆入不同的货架,这就可以略省读者的寻检之劳。
   (三)写完了,自己想想,有两点还要说明一下,以免读者看了,感到不能满足需求,疑惑作者是有意欺人。这两点是:(1)看法讲得多,办法讲得少,如没有像有些指导写作的书那样,辟专章谈“怎样描写风景”,“怎样刻画人物”,等等。这一方面应该向有此需求的读者致歉意,一方面也要略加辩解,就是,我一直认为,这些都是辨明方向,学有根柢之后神而明之的事;不能神而明之,专在雕琢上钻牛角尖,总是弊多利少。因为这样认为,所以虽然也想到有的人会有此需求,还是决定不谈。(2)所谈多是个人的私见,私见与偏见是近邻,因而它可能不妥当,甚至错误。因为有此可能,所以希望读者不要过于朴厚,听见什么都信以为真。——即使可信,也总当在自己的脑子里旋转一下,然后首肯才是。
   (四)明眼的读者一定早已看到,有些基本的或说绝顶重要的意思,似乎早应该谈而一直到最后也没有谈,那就是:执笔为文,必须有正确的立场和观点;必须有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的目的;又须有素材,而素材是来自实生活的观察和体验。所以不谈,不是忽略了,更不是轻视,而是考虑到:(1)这些都是自明之理,用不着再阐明;(2)这些是基本,却不只是作文的基本,譬如为人,处理工作,甚至处理日常生活,离开这些同样不成,因而深入阐明,就难免扯到作文的题外。所以考虑之后决定不谈。
   最后谈谈,承老友刘国正同志惠赐序文,老同学杜南星同志写读后记,我深感荣幸,谨在这里表示谢意。这点意思本不该在结束语里说,可是因为不另写前言,无处安放,也只好打破框框,写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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