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9 18:14 - 已阅:[]次
编者按
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空气中氮氧化物的很大一部分。因此,做好氮氧化物的减排工作,减少机动车污染是一个重要方面。
与此同时,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态势,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
本报自今日起将陆续刊发部分地区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经验和做法,希望能为其他地方提供有益的借鉴。
中国环境报记者 赫旭 通讯员 许颖 孙钦法
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日前发布了《2011年青岛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了青岛市2011年机动车保有量的现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体状况、未来机动车保有量的发展趋势、污染物排放的发展趋势,近年来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以及下一步将采取的主要措施。
青岛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春康在全市环保系统2012年大干300天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期间对记者说:“保护岛城的碧海蓝天、让市民呼吸上更加新鲜洁净的空气,是我们环保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哪些措施有效?
青岛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市委书记李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加大力度,加快速度,解决机动车排气污染这一关键问题。
2011年,青岛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16个政府部门组成的青岛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大行动。
青岛市推出了多项措施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主要内容包括查处黑烟车、提前淘汰老旧高污染黄标车、治理油气污染、在重点区域实施超标车限行、加强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1年,青岛市环保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严格执行新车国Ⅳ排放标准,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自2011年7月1日起,青岛市严格实施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挂牌、转入低于国Ⅳ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彻底解决了源头控制外地高污染车辆转入的问题。
据统计,2011年青岛市新增汽车17.8万辆,其中国Ⅲ标准汽车约6万辆,国Ⅳ标准汽车约11.8万辆,已淘汰黄标车的污染物减排量抵消了新增汽车的污染物增量,为新增汽车腾出了环境容量。
截至2011年底,青岛市开展联合路查1317次,共抽检单位2054家(次),检查、抽检车辆10.3万辆,共责令4.18万辆超标车辆限期整改,冒黑烟车辆大幅下降。
经济政策牌怎么打?
青岛市现有8.1万辆黄标车,约占全市汽车总量的8%,其污染贡献率占全市汽车污染总量的40%以上。因此,加快淘汰高污染黄标车是削减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从根本上减少汽车尾气污染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2011年,青岛市政府相继出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划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为加快淘汰高污染黄标车奠定了工作基础。对提前报废的高污染黄标车,根据车辆使用年限和车型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800元~1.8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鼓励、引导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
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淘汰高污染黄标车1.1万辆,更新老旧公交车1200辆,为车主发放补助资金653.3万元。
青岛市经过多方调研,针对汽油挥发在空气中的“油气”问题,出台了“以奖代补”的政策,对提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的单位,按每座储油库50万元、每座加油站6万元、每条加油枪0.6万元、每辆油罐车2.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2011年通过油气污染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约900吨,回收汽油约800余吨,共完成6座储油库、87座加油站、119辆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程,为治理单位发放“以奖代补”资金659.9万元。
位于福州路上的中石油第12加油站是第一批“以奖代补”政策的受益者。他们赶在了201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了油气污染治理工程,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全额的奖励补助。
加油站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汽油在销售过程中损耗率约为3.45‰,加油站一年销售汽油3000多吨,过去白白损耗掉10吨,进行回收改造后,基本可以实现“零损耗”,每年可挽回损失七八万元。
执法效率如何提高?
由于执法权限的划分,环保部门仅能对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而对于上路行驶的车辆则要依靠与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来实施检查和处罚。为了打破这种执法局限,2011年8月,从事了30多年执法工作的市南交警大队调研员吴青民正式进驻环保局,与负责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的环保工作人员桌对桌办公。这样一来,环保部门可随时上路查车,无需繁琐的公文往来和电话沟通,使执法频次比以往增加两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