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正在滑向“反廉倡腐”?
时间:2014-03-19 10:04 - 已阅:[]次
[摘要] 中国眼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在深入推进,而腐败也在深入推进。怎么个深入推进法?一言以蔽之:理论上的反腐倡廉正在滑向实际中的反廉倡腐。最能体现这个论断的典型
中国眼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在“深入推进”,而腐败也在“深入推进”。怎么个“深入推进”法?一言以蔽之:理论上的“反腐倡廉”正在滑向实际中的“反廉倡腐”。
最能体现这个论断的典型事例,就是“三年内禁食鱼翅”:
7月2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称,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将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强化监督和制约等(7月3日《重庆晨报》)。
这个典型事例释放出来的信息清楚表明:主事者已经对腐败采取了越来越宽容的态度。这样的宽容,表现在上上下下、方方面面。
国家审计局今年的审计报告已经公布了,国家机关几乎都存在“财政违规违纪”问题,连国家财神爷财政部也跟着蹚浑水。
所谓的财政违规违纪,实际上就是腐败的别名。对于这种腐败主事者拿出的对策又是什么呢?
举措之一,就是“切实把整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涉及国务院部门的,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根据工作分工亲自过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涉及地方的,省(区、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督促检查。对于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国新闻网2012年07月04日 )。
“整改”,这是中国特色政治词汇。什么意思呢?用一个成语来表达,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用么?当然有。什么作用?比如说,一群娃娃在家里面闹翻了天,父母大喝一声,吵闹声立马消失。过不多久,该闹的照样闹,该做的照样做,一切照旧。
特色政治的反腐举措基本如此。
正因为如此,“一些单位、部门集体腐败问题严重,窝案、串案明显增多,经常是查处一个、带出一串。比如,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集体腐败案。”(《求是》2012年11期)这样的情景不独发生在湖南省耒阳市一个地方,全国各地,所在多有。“单位、部门集体腐败”,这已经成为特色政治的一道亮丽风景。
这道亮丽风景,就像天上的彩虹,只要下雨,必然显现。“整改”,就是这道亮丽风景的“瓢泼大雨”,它催生出了无数条这样的亮丽风景线来。
比如说吧,公款旅游,这是一直在“整改”的。现在如何?截至7月3日,广州有39个政府部门公布“三公”账本。其中,广州城管局“见识最广”,一年内赴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东欧、英国、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十地考察学习。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平均费用达到5.7万元每人次(《南方日报》7月4日)。
买官卖官,这也是不知道“整改”了多少年的顽症。整来改去,现在反倒“整改”出了一个“县委书记30万”的明码标价来了。
何以如此?
以我小人之心来度一下“君子之腹”,如今的“人民公仆”大都希望“反廉倡腐”,而不是“反腐倡廉”。
羊城晚报一则报道说:广东的三打,地方官员不给力,三打形势不乐观:
“一些领导干部换届后新上任,担心搞‘三打’影响自己与当地的关系,怕得罪人,尤其怕得罪一些地方势力;一些地方领导自身与‘三打’活动所针对的违法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有的就是‘保护伞’,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 ”
这难道仅仅是广东的个案?
要说个案,“三年内禁食鱼翅”恐怕要算一个。
“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这么一件屁大点的事情,居然要耗费三年时间,而且还是“有望”!
“公款大吃大喝”属于犯罪行为。毛泽东早就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这种犯罪行为竟然可以容忍三年之久,一个“有望”更是把时间延长到了猴年马月。
宽容腐败,对于老百姓来说,意味着增加生活痛苦指数。而对执政者来说,增加的,恐怕就不单单是“生活痛苦指数”了,因为他们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生活痛苦指数”,他们会增加的,是另外一种“痛苦指数”。具体是什么,除了外星人,都懂。
最能体现这个论断的典型事例,就是“三年内禁食鱼翅”:
7月2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称,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将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强化监督和制约等(7月3日《重庆晨报》)。
这个典型事例释放出来的信息清楚表明:主事者已经对腐败采取了越来越宽容的态度。这样的宽容,表现在上上下下、方方面面。
国家审计局今年的审计报告已经公布了,国家机关几乎都存在“财政违规违纪”问题,连国家财神爷财政部也跟着蹚浑水。
所谓的财政违规违纪,实际上就是腐败的别名。对于这种腐败主事者拿出的对策又是什么呢?
举措之一,就是“切实把整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涉及国务院部门的,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根据工作分工亲自过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涉及地方的,省(区、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督促检查。对于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国新闻网2012年07月04日 )。
“整改”,这是中国特色政治词汇。什么意思呢?用一个成语来表达,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用么?当然有。什么作用?比如说,一群娃娃在家里面闹翻了天,父母大喝一声,吵闹声立马消失。过不多久,该闹的照样闹,该做的照样做,一切照旧。
特色政治的反腐举措基本如此。
正因为如此,“一些单位、部门集体腐败问题严重,窝案、串案明显增多,经常是查处一个、带出一串。比如,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集体腐败案。”(《求是》2012年11期)这样的情景不独发生在湖南省耒阳市一个地方,全国各地,所在多有。“单位、部门集体腐败”,这已经成为特色政治的一道亮丽风景。
这道亮丽风景,就像天上的彩虹,只要下雨,必然显现。“整改”,就是这道亮丽风景的“瓢泼大雨”,它催生出了无数条这样的亮丽风景线来。
比如说吧,公款旅游,这是一直在“整改”的。现在如何?截至7月3日,广州有39个政府部门公布“三公”账本。其中,广州城管局“见识最广”,一年内赴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东欧、英国、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十地考察学习。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平均费用达到5.7万元每人次(《南方日报》7月4日)。
买官卖官,这也是不知道“整改”了多少年的顽症。整来改去,现在反倒“整改”出了一个“县委书记30万”的明码标价来了。
何以如此?
以我小人之心来度一下“君子之腹”,如今的“人民公仆”大都希望“反廉倡腐”,而不是“反腐倡廉”。
羊城晚报一则报道说:广东的三打,地方官员不给力,三打形势不乐观:
“一些领导干部换届后新上任,担心搞‘三打’影响自己与当地的关系,怕得罪人,尤其怕得罪一些地方势力;一些地方领导自身与‘三打’活动所针对的违法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有的就是‘保护伞’,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 ”
这难道仅仅是广东的个案?
要说个案,“三年内禁食鱼翅”恐怕要算一个。
“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这么一件屁大点的事情,居然要耗费三年时间,而且还是“有望”!
“公款大吃大喝”属于犯罪行为。毛泽东早就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这种犯罪行为竟然可以容忍三年之久,一个“有望”更是把时间延长到了猴年马月。
宽容腐败,对于老百姓来说,意味着增加生活痛苦指数。而对执政者来说,增加的,恐怕就不单单是“生活痛苦指数”了,因为他们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生活痛苦指数”,他们会增加的,是另外一种“痛苦指数”。具体是什么,除了外星人,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