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入屋强奸的歹徒如杀日寇,何罪之有?
时间:2014-03-19 10:04 - 已阅:[]次
[摘要] 法治中国网
雷人的事多了,很多时候已经麻木了,但近日看了黑山县护家男杀死入屋强奸犯一案,我还是被法院的判决狠狠震撼了一把:法院认为,被告人武晓新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被害人在案中有明显过错,且被告人到案后积极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以武晓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有报导指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无语,一个男版邓玉娇就这么被埋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