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贺国强在中纪委
时间:2014-03-19 17:54 - 已阅:[]次
引言:2009年7月14日,贺国强在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上题为《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讲话中直言:“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诱惑与抗诱惑、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纪检监察干部一旦出问题,性质更恶劣、危害更严重、社会影响更坏。”
面对纪检系统内部的个别贪腐官员,贺国强不护短,坚决查办了曾锦春、王华元案。其中王华元是中共迄今为止处理的级别最高的纪检官员。 巡视制度与专项治理令黄瑶、刘志军等贪官落马 2007年10月,贺国强在中共十七大当选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从之前五年的中共干部“大管家”的身份,贺国强的身份转变为党内干部的“总督察”。一个更为形象的比喻是,从给官员“戴帽子”的人变成了“摘帽子”的人。 同样是管干部,只是角度变了。这也令其执掌中纪委期间无意中形成了鲜明的个人特色:最懂干部的纪委书记。 实际上,贺国强在此前后各五年的工作,颇多一脉相承之处。比如中组部12380和中纪委12388反腐举报电话,都是在他主政期间开通。执掌中组部期间,贺国强就已经在全国组织系统率先推出12380举报电话,鼓励全民参与反腐败斗争,并提出要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官员“带病提拔”,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贺国强就任中纪委书记时,历届中纪委的反腐败工作已经处理了陈希同案、陈良宇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反腐工作的重心也在沿着末端的查办案件工作向源头治理工作深入,但腐败形势依然严峻,来自中共内部的不满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从未减小。 面对这一形势,贺国强到任之初,就在中央纪委一次内部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期,这就决定了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必须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严厉惩治腐败分子。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坚决突破一批重点案件,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以震慑腐败分子,取信于民。五年中,中央纪委机关每年都召开查办案件会议,还召开了两次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会议,对办案工作提出要求。在2012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机关查办案件会上,贺国强还专门强调,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力争突破和查结一批大案要案,防止出现换届年办案量大幅下降的情况。 与此同时,中纪委还针对工程建筑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问题、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等进行专项治理。中纪委在工程建筑领域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铁路建设中的不规范招标现象严重,由此挖掘出刘志军涉案线索,并进行长达一年的调查后,最终移交检察机关。 与公众对其感到陌生相对比的是,贺国强主政期间,中纪委查办案件的力度和效果同样显著。据官方统计,从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3万件,结案63.9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584人。中纪委共立案查办涉及省部级以上干部和中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案件58件,处分60人,先后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中共高官,赖昌星等一批外逃犯罪分子和贪官也在贺任内成功引渡回国。 外界并不了解的是,涉及中共高层案件的查办过程中,贺国强还需要与中央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大量的沟通和协调工作,极为耗费心力。 与贺国强对高中级干部腐败的严肃惩处相对应的,则是他对民生问题的热切关注。他曾专门提出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贺国强了解到救灾款物在发放中存在问题,极少动怒的他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上愤怒地说:“救灾款物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血汗钱、爱心钱,也是灾区人民的救命钱、安家钱,这条‘高压线’谁也碰不得!”“贪污、截留、挪用救灾款物,趁机发‘国难财’,性质严重,天理难容,要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必须严惩不贷!” 除了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四万亿扩内需投资计划、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也成为一道道考题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于是,在贺国强任内,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了一项基本职能——“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贺任上,中纪委五年查办的大案要案数和查办案件总数都比以前高,而且查办案件数量每年都是递增的。”一位中纪委人士告诉《凤凰周刊》。 一直管人事的贺国强对中共体制运转的利弊有更深切的体会,也深知党内反腐必须在“治标”、“治本”两个方向上共同发力,推进“整体性治理”。 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便是其中的重要举措之一。巡视制度正式运行于2003年,但内容宽泛。在贺国强的建议下,将原来的中组部、中央纪委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领导机构也升格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提高了巡视工作的地位。同时,巡视的覆盖面也不断增加:横向上,从原来对省巡视扩大到中央国家机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纵向上,从原来的对省巡视延伸到对县巡视。另外还颁布实施了《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使巡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据知情人透露,贵州省原政协主席黄瑶腐败案的线索便是在巡视工作中发现的,“还有一些巡视中反映的问题,也进行了处理”。 贺国强在纪委时还非常重视网络舆情的搜集,专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贺国强称,要关注互联网,应对网上舆情,要主动发布一些信息,发挥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其实,他在中组部时就开始强调这一块,中组部是办公厅负责收集网络舆情。他当时就提出,要善于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知悉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媒体公布组织工作情况,破除组织工作的神秘感。到中纪委工作后,他把对网络舆情的关注和敏感性以及组织系统的一些做法也带过来,并进行提升、创新。有两件事意义重大。一件是开通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统一的12388网络举报电话;另一件是整合网络工作力量,中纪委原先网络工作力量分散在几个室,贺国强则把所有网络工作力量集中到宣教室网络处。”一位贺身边的工作人员说。 处理纪检干部——向自己开刀 在贺国强任内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24584人中,曾锦春、王华元等纪检干部的查办,恐怕是贺国强最艰难的决定。 坊间一直流传着“进入纪委工作就等于进了保险箱”的说法,但贺国强上任后,这个“保险箱”也变得不再保险了,中纪委开始公开处理纪检系统的干部,而且不只一例。 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锦春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曾锦春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锦春在1995年至2006年9月间担任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掌控纪检权力长达11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9年4月16日,中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时任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如果说曾锦春案的级别还比较低,主要由地方纪委查办、中纪委督办,那么处理王华元这样高级别的官员,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纪检系统人士告诉《凤凰周刊》,王华元先后担任过广东和浙江两省纪委书记,还是中纪委委员,与很多中纪委人士熟悉。王华元的能力公认较强,还曾在中纪委会议上介绍经验。王华元被调查一度令认识他的纪委人士感到惋惜,也曾担心对纪委形象的冲击。 但贺国强坚持查办,并移交司法机关。2010年9月9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华元犯受贿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中共迄今为止处理的最高级别纪检干部。 2009年7月14日,贺国强在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上题为《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讲话中直言:“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诱惑与抗诱惑、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纪检监察干部一旦出问题,性质更恶劣、危害更严重、社会影响更坏。”贺还明确讲到,特别是近期查处的个别纪委书记违法违纪案例对外公布后,社会反响强烈。他本人也很关心网络民意:“我看了网民的反映,其中主要看法是正面的,认为不管是谁,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就严肃查处,这充分显示了中央和中纪委的反腐决心;但也有人提出,纪委是专门监督党员和干部的,连纪委书记也腐败,我们还能相信谁?这就更要求我们加强自身建设。” 贺国强在其任期内明显加速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尤其是对外界颇为关注的“两规”措施,也做了更严格规定,试图将结果的正义与程序的正义结合起来。 尽管“两规”措施存在诸多问题和争议,但仍被视为中共反腐案件突破的利器。中纪委通过不断调整,先是取消了县及县以下纪检机关使用“两规”措施的权力,后又对不具备公共事务职能的副部级以上事业单位纪检组(纪委),排除其使用“两规”措施的权力。同时更加注重党员权利、公民权利,保障被“两规”对象的申辩权等。 2008年10月,中纪委下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开头即强调力求使每一个办案环节都有基本的规则遵循。 勇于保护干部 中组部的工作经历,令贺国强更懂干部,为其在中纪委开展工作提供了帮助。 “做组织部长的时候,他讲如何爱护干部时说,干部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要给他们撑腰,要给他们说公道话;干部发生一些错误苗头的时候要进行提醒;干部受到委屈的时候要给干部打气。”贺身边工作人员介绍。 他举例称,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发生特大井喷事故,243人遇难,6万人被波及。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依照重大事故问责制于2004年1月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