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9 17:54 - 已阅:[]次
继陈毅之子陈小鲁向“文革”受害者道歉后,2014年1月12日,开国大将宋任穷之女宋彬彬、领头在北京师范大学女附中贴第一张大字报的刘进等人也向受害者道歉,引发了一场仍在持续的舆论大反思。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第一次接见红卫兵,宋彬彬在天安门城楼上给毛泽东佩戴红袖章,成为红卫兵运动走向全国的标志性事件。当时,由宋的姓名问答引发出“要武”二字,成为武斗的动源之一。“红八月”,大量被认定为“黑帮”尤其是“出身不好”的无辜者在武斗中死亡。
冤死者需要正义,后继者需要谨记,国家需要杜绝悲剧的再次上演。跟1966年宋彬彬的经历一样,近50年后的道歉与忏悔,也仍然具有标志意义。短短几天,对这些迟来道歉的评析已如潮水。击节者有之:宋的道歉是对个人、对家史、对国家未来的负责之举;嫌弃者有之:宋的道歉不诚恳,多属自我辩解;嘲讽者也有之:无论在“文革”风云初起、改革开放大变局还是现在的反思潮流,他们都“任尔东西南北风,俺总能挺立潮头”。
新媒体引发了巨大的舆论变革,无保留赞同与尖锐批判并存,呈现着中国社会言论的多元化。类似“敏感”的议题,正迅速脱敏与进入舆论场。没有免受审视的公众人物,没有免于批判的公共行为,没有不容质疑的“绝对真理”,这是2014年与“文革”年代的重大不同。
不过,在这种事关国家未来的重大历史问题讨论上,尤其需要言论权利和良好讨论氛围的基本保障。事实都展现在阳光下,个人的道歉或悔罪才有坚实的基础,中国才可能抓住这次民族自省的机会。虽然只有受害者及其家属才有资格决定接受道歉与忏悔与否,但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是倾听者与反思者。
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给出过结论:“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这些“灾难”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内乱”怎么发生?“反革命集团”为什么能利用?打人者甚至杀人者如何描述那段残酷的经历?无论认账、道歉、谢罪还是忏悔,细节清晰的历史才能构成反思的基础。
打死卞仲耘副校长的“8·5事件”正是这样一个可以追问的案例。在宋彬彬、刘进道歉的背后,一群亲历者已经写了很多回忆文章。打死卞仲耘是不是一个偶发事件,哪些人动的手,谁送被打者去的医院……不少亲历者,后来成了历史学博士和教授,正以学术研究的态度,在挖掘更多事实,呈现更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观点。这是以严谨的态度向历史负责。
真相无法以粗枝大叶的方式被打发与消解。真相的背后,是一个个具体的人,一个个曾经鲜活或依然鲜活的生命。没有真相,被打死者难以安息,死者的亲友难以服气,那些被猜测所指的人,难以洗脱历史的罪名,即使侥幸逃脱指责的人,又如何面对自己的良心?
或许,良心在那个时代已是奢侈品。恰如当年的“校革委会主任”陈小鲁在道歉信里所说:“没有勇气制止违反人道主义的迫害行为,因为害怕被人说成老保,说成反对‘文革’,那是个令人恐惧的年代。”然而,恐惧的年代终究要过去,多数人的良知终归要苏醒。良知是内在的终极审判,否则,也不会有今天的道歉。
但在强大的斗争意识之下,良知也会被遮蔽。刘进在《我的道歉》里深刻反思:“为什么‘文革’初期以干部子弟为首的所谓‘红五类’成了暴力活动的主力军?因为当时的教育告诉你,你是革命事业的当然接班人,因此,当革命事业出现危机的时候,你要像父辈那样责无旁贷地站出来捍卫。这种由‘血统论’带来的接班人意识与领袖崇拜造成的盲从意识,必然会引发无法无天的暴力行为。”
正是“黑帮”、“红五类”这些词语所内蕴的阶级斗争意识,激发与放大了人性中的恶。一旦被视为“阶级敌人”,公民连最基本的人身权利都无法保全。宪法与法律成不了任何公民的挡箭牌,连国家主席刘少奇都不能幸免。这种斗争意识,是卞仲耘等无辜者被打死或逼死的根源。在同一个共同体内,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才是最根本的是非。今天看来,最大的“是”,就是依宪治国,最大的“非”,就是违反宪法,违反法治中国的庄严承诺。
如道歉者刘进所说:“八五悲剧是政策和运动高于宪法的悲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得超越,生命才有保障,人民才有安康,国家才有安定。”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彻底消解斗争意识,“文革”的反思,才能修成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