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26 16:26 - 已阅:[]次
在历史长河中,每一座城市的商业活动总是与该城市的生命相始终。毫无疑义,当我们强调城市中的行政、宗教、居所、陵墓等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商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商业文化遗产中,以商业建筑为代表的物质文化遗产与商业经营特色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结合、密不可分。
一、商业文化遗产的分布是城市规划与历史变迁的反映
元、明、清三代都城北京的规划,是中国传统哲学与政治理念的最高等级的物化体现。元大都的城市设计以《周礼・冬官考工记》为理论依据:“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思,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可见该城市中心市场定位于帝王宫城的北侧。明朝以来,北京城北垣城墙南缩五里,宫城北门地安门与报时台鼓楼之间即为“后市”――城市中心商业街,也是老字号聚集之所。据相关史料记载,这一带的商铺有油盐店、酱菜店、干果海味铺、绸缎布匹庄、鞋铺、首饰楼、茶庄、饭店、烟铺、钱庄、杠房以及近代兴起的照相馆、钟表铺等。商业品类齐全,各有经营特色。
与中心商业街有着相同悠久历史的是两条位于皇城东、西两侧的崇文门――东西牌楼、宣武门――西四牌楼商业街。官员百姓入崇文门、宣武门,仰目即见标志性建筑东单牌楼与西单牌楼,而东四牌楼与西四牌楼的南北向牌楼,坊额即书“大市街”。这两条重要的商业街肇始元,历经明、清、民国,至今繁华依旧。这两条商业街分别有大隆福寺与护国寺为结点。两寺庙会规模宏大,名冠京城,素有“东有隆福,西有护国”之说。这两处的庙会活动无疑又给两条商业街增添了人气和活力。
明朝重建宫城后,又将内城的南城垣南推二里,正中设正阳门。明永乐年初,政府在正阳门外盖设铺房,招商引资,世称“廊房”,即今廊房各条的来历。商业由此逐渐兴盛。清朝初年,内城禁止开设戏馆,故戏馆多设离内城最近的正阳门外。由此,正阳门外大街及两侧诸胡同区域成为京城休闲购物的乐园。
综上所述,一个城市商业文化遗产的分布绝非杂乱无章,而是反映了原有的城市规划与格局。中国的历史名城自古以来都有明确的商业街区而与居住区相对隔离。到处开门脸的“全民皆商”现象,对一座有着悠久历史与高度文明的城市来说是一种严重的破坏。这是我们在保护商业文化遗产中需要关注的。
二、商业木结构建筑的特点
中国商铺的普遍特点是将本身的建筑特色放在第一位,而将商业名称及性质标识放在第二位,这种不符合广告学原则的做法与西方商铺明显不同。因此,一座著名商铺留给人们最大的印象往往是其建筑而不是其牌匾和招幌。
仍以北京为例。北京老店铺的建筑极有讲究,形式多样而丰富多彩,极具审美价值,以建筑宣传商业、吸引顾客是店铺经营者的初衷。据梁思成先生在《店面简说》中的研究,老北京的木结构店面可分为以下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