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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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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07:0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喝茶记
                                                                                                 广龙


    我吃饭口粗,喝茶也不讲究。有一些喝茶的心得,都不上档次,我还是愿意说出来。对于茶,我有我的感念。
    我是在二十岁以后,才开始喝茶的。这之前,我不喝茶,口渴了,我喝白开水。小时候,家里,只有父亲有喝茶的资格,来了客人,也要倒一杯茶。喝茶成为身份和尊贵的待遇,一个娃娃,喝茶就是不懂礼节。父亲喝的茶,多是末子茶,是商店里整箱的茶叶,剩到最后的茶,价低,有的茶味重,有的在茶味里,夹杂了别的味道。这茶冲泡出来,一定得沉淀一会儿,不然,末子就喝进嘴里了。也买些花茶回来,花茶味道香,花茶里有花,是什么花,我那时不认识,后来,才知道是桂花,茉莉花。那时,我觉得世上最好的茶,就是花茶。父亲喝茶,是解乏。一家人,都靠父亲养活,劳作的间隙,父亲喝上一口热茶,散失的精神,就又聚集起来了。
    我出门工作了,也没有喝茶的习惯。我在山里搬铁疙瘩,身子累得要散架,我也想不起喝茶。我不愿意从不多的工资里,开支出喝茶的费用来。那时,我没有喝茶的心思,想家,想在哪里找个女朋友,都想得我难受。探亲回家,我一定要称上一斤茶叶,拿给父亲。是一种纸袋包装的名为春芽的茶,却是一年四季都有,算是供应的茶叶里比较好的。一次,父亲说起一种茶,是在外地当兵的弟弟带回来的,说喝了提神。我认下了,包装袋上,印了个孙悟空,叫猴王牌。那次,我要出差去兰州,为了让父亲高兴,就满街道找寻,走了一上午,进了许多商店,也没有找见这种茶。为这个,我难过了许久。
    我的家乡在陇东,是个小县城,不出产茶叶。那些年,物流不便,回想起来,人们喝的茶,都是陈茶。甚至,多数人的印象里,就没有新茶这个概念。上了年纪的人,最爱喝的茶,是罐罐茶,我见识过,没有尝过。经常的,街道上摆摊的老汉,会有一个铁罐罐,也就胳膊腕子粗细,中指那么长,拦腰拧上铁丝,成为把手,烧茶时,就地找些碎柴片,点起一堆火,铁罐罐里丢进去茶叶,添上水,再支几块石头,铁罐罐架到上头,一定要长时间煎熬,几乎要烧干了,才把残汁滗出来,滗到一个小瓷盅里,粘稠,有弹性,颜色深黑,也就一口,眯眼喝下去,神态很是享受。据说,这样的茶,虽然苦涩如药,却提炼出了茶的精魂,喝惯了的人,往往成瘾,一天不喝,六神无主,喝上一口,自比活神仙。熬茶的铁罐罐,里外一色,外面,裹一层黑灰,里头,积满茶垢。由于常年烟熏火燎,也从不清洗,致使容积缩小,却能煎熬出最重的味道来。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生活逐渐安定,也没有产生喝茶的意愿。可是,由于当地的水质极差,就是洗澡,头发梳不开,身上都残留铁锈,烧水的铝壶,一个月得清理一次水垢,装水的暖瓶,也常因水垢的堵塞灌水灌不进去,为了喝着顺嘴,我开始喝茶了。自然的,还是那种装在敞开的木头箱子里售卖的陈茶。似乎就是为了改变水的颜色,我才喝茶的。似乎水的颜色改变了,我就觉得,水质改善了,水喝下去,就不腐蚀我的肠胃了。
    我是以这样的方式,接近了茶,让茶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的伴侣的。慢慢的,我离不开茶了,也天天喝茶了。虽然都是些末子茶,都是些粗茶,毕竟,茶对于我,还是给予了很大的安慰。不怕别人笑话,进入新的世纪了,我还不知道,茶有新茶旧茶的区分,也有绿茶红茶的区别。到了西安,我竟然还托人从曾经居住过的陇东庆阳,给我带一种二十块一斤的茶叶,喝了许多年这种茶,我喝习惯了,觉得是茶中的上品。又过了几年,我得到了一罐子新茶,泡水喝,还觉得没有茶的味道。我的印象里,所谓茶的味道,就应该是花茶的味道,就应该是涩苦的味道。听说这种茶珍贵,便舍不得喝,也不知道新茶是不经放的,我却保存到柜子里,放了一整年。而且,我喝茶,也不懂得水温的高低掌握,茶具的不同配合。这一段用什么茶杯,无论泡什么茶,就一直用,用坏了,换一个,也是如此。人说隔夜茶不能喝,要是没有变味,能泡出颜色,我接着喝。上午泡的茶味道淡了,我的办法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添些茶叶,混在一起继续泡。下班临走前,杯子里的茶叶还有后劲,倒了觉得可惜,我就把茶叶咀嚼着吃下去。为这个,我多次被人笑话,却不以为然。
    后来,走动的地方多了,也认识了不同地域的茶,我算是积累了一点关于茶叶的片断知识。在行家眼里,也许是可笑的,在我来说,已经有了很大进步。在武夷山,我听到了岩茶的故事,也亲眼看到了岩壁上凸起的石嘴上生长着的六株古老的茶树。真的有那么神奇吗?我没有品味的福分。大园子里的岩茶,我喝了,说实话,一股焦糊味,我不喜欢。不过,龙井茶真好喝!龙井的叶子,在玻璃的杯子里,绿出叶子的鲜净,又都摆舞着,看着就舒心,闻着就清香,喝一口,整个身心都陶醉了。有一年,女儿上学的学校,组织去安徽写生,女儿打来电话,问我要不要猴魁,我以为是什么工艺品面具,说不要,女儿还是买回来了。原来是一种茶叶,也是很出名的。猴魁的叶子细而长,如柳叶,一次泡四五根,就是一杯好景象。
    如今,我在西安定居多年,虽然还没有培养出喝茶的境界来,对于茶,我也有了留意,有了深入的接近。而陕西是产茶的,我已经热爱上了陕南的午子仙毫,觉得这种绿茶,最适合我的性情。每年开春后,我是一定要买一些回来的。午子仙毫的叶片,是合拢在一起的,本身就是绿色,泡在水里,先在表面悬浮,很快就往下走,却站在杯底,似乎要再次上升一样。虽然忙碌于生计,可是,眼前有一杯午子仙豪,我能安定下来,也减轻了许多浮躁。如今,街道上到处都有茶叶店,是专门卖茶叶的,茶秀的招牌也随时看见,是专门喝茶的。这些场合,我也常常进出。不同种类的茶,我有的尝试了,有的只是了解一下。我喝茶喝得最多的,是午子仙毫,我已经离不开这种茶了,冬天喝茶,也泡午子仙毫。当我去四川,看到遍布城乡的茶馆,对人不分贵贱,人人都把茶馆当成安神的地方,歇息的地方,我也就进一步明白,这个世上,人需要茶,是不分对象的。再穷苦的人,有一口茶喝,生命被滋润,也知足着日月。茶的品种,被人识别了,有钱的,喝好茶,日子紧张的,也能把一般的茶,调教出可心的滋味来。
    也许我没有真正懂得茶,理解茶,这是我的欠缺。我在快五十岁上,随着经济状况的改观,和个人心态的变化,对于茶,才有了一些专注,也是以我自己的方式。在喝茶上,我愿意多学习,但我不会陷入进去,被形式束缚。站在我的立场上,我保留着我的一些固执。我能想明白的是,人敬重了,茶才敬重,喝茶是重要的,活人也是重要的。喝茶有法度,活人各不同,关键是要跟自己的实际联系,和自己的行为切合。只要是一个爱茶的人,可以有自己的喝茶的观念和仪式。只要喝着高兴,满意,就对得起茶,就是一份成全。经常的,见到出租车司机拧开大号的塑料杯盖子,猛喝上几口,嘴角都漏出了茶水,杯子里的茶叶,是大片的,散乱的;也看见走向建筑工地的工人,手里拎着一个带套子的茶杯,装满了刚泡好的茶水,杯子一甩一甩的,人也一扭一扭的。他们这样对待茶,这样喝茶,在我看来,也是一种茶道,有真切的幸福包涵在里面。以我的身份,这辈子,要我变成一个茶博士,肯定不可能了。
                      陆荣斌
    爱人第一次躺在我的臂弯里,她的手指就像蛇一样穿过我的头发。我浓密乌黑的头发一定令她惊讶不已。我听见她由衷的赞叹后,心里就淌过一层粘稠的蜂蜜。我的浓密的黑发,是我美好年华的一个见证,伫立在流转的光阴里,被我长久地忽略。它们是要报复我的不以为然吗?抑或是为引起我的注意,在满头浓密乌黑的发丝中,像茂密的森林之中的一株奇异树种,那根白得近乎透明的白发静静地蛰伏着,不卑不亢。它于我的世界里的初次存在注定是突兀的,像一个天外来客。于我满头的青丝中,显得另类而决绝。而它的发现者,恰似曾经赞美过它的兄弟姐妹的爱人。她的惊讶一如她曾经的赞叹。只是这一次在我的心里,却惊不起一丝涟漪。
  不就是一根白发吗?我还是不以为然。我的不以为然从来就根深蒂固。
  拔掉它!我毫不迟疑。我像一位发号施令的王者,威严而霸道,无情地判决一个个体的命运。正如王者对异己者的判决暴露了他内心的恐惧,我对一根白发的判决恰也暴露了我内心的隐忧与不安。
  爱人拔掉的那根白发安然地粘在我的掌上,它近乎透明的白,映衬着我清晰可辨的掌纹。不管我是否承认,我的隐忧与不安就像我的掌纹一样清晰可辨。我不安,是因为我似乎感到了岁月的无情;我担忧,是因为我隐约觉得,这根白发被拔除的背后,必定将有一批前赴后继的追随者。于是,我每天站在镜子前已不只是像从前那样习惯性地整理衣冠,梳理头发。我有意识地增加了一个动作,即撩拨满头黑发,寻找有可能出现的一根或更多的白发。
  镜子成了我观察敌情的最佳哨所,而白发们似乎觉察到了我的戒备,竟都按兵不动。我不禁笑自己的心虚,我哪能那么快就有了一缕一缕的白发了呢。在时间面前,我想我会一直感到心虚。我想起偶然间在父亲的黑发中发现一缕一缕的白发时,父亲已过知天命之年。初次看到的父亲头上那一缕白发,给我心灵上的震颤远远超过自己头上第一根白发所带来的震颤。我深知,父亲的白发不仅仅是时光的痕迹,更多的是为子女辛劳的见证。可我呢,我才三十出头,时光的痕迹就那么明显了吗?我没有什么好操劳的,而那第一根白发会见证着什么?或许是我太过敏感了,那偶然出现的一根白发不过是时间跟我这个虚度时光的年轻人开的一个小小玩笑吧。
  在镜子里,我的侦查一无所获。久了,我也就渐渐淡忘了曾经出现在头上的那根白发。时间在走,我也在走,虽然我清楚我跑不过时间,但我开始想抓住点什么。才发现,我什么也没抓住,倒是时间抓住了我。没事的时候,爱人喜欢拨弄我的头发,说要给我找白头发。偶尔,她会找到一两根并且拔出放在我的掌心,戏说每找到一根就一块钱。
  我们都是被时间握在掌心里的人。在我毫不知觉的情况下,时间又把我的头发又染白了几根。这样,我不得不每隔一段时间就叫爱人帮我揪出满头青丝中的异类。我不知道白发们是否意识到了我的不屈不挠,但在我,却深深地感受到了它们那种前赴后继,视死如归的决绝。很不幸,我被自己说中了:每一根被拔除的白发身后,必定有一批前赴后继的追随者。
  白发长,我拔。我拔,白发又长。我与白发就这样在暗地里较着劲儿。像一个永远想要占上风的人,白发没有因为我不断地拔除而有所收敛。直到有一天,爱人惊讶地叫道,天哪,你这白发有好几十根呢,怎么拔得了?我一愣怔,顿时陷入无语的境地。还拔吗?再拔,也还会有更多的白发。在时间面前,我永远不可能是胜者。既然如此,那就让白发们在我的黑发里尽情地飘吧,即使白发苍苍我也不想用黑发素来把他们染黑,就让它们的动向时刻向我昭示着光阴的流转。
  在这些流转的光阴里,让我尽量多干点什么值得回忆的事吧。
                   庄辜笑声

    一、我踩在那片屋顶上。
  
  那场风从写字楼的铁皮间呼啸而过,从我的耳边穿过。风在身后盘旋,熟悉的声音浓烈,清利,活象酒吧间朋克琴弦上的跳动的骨头,在鸡尾酒杯的边缘上摩擦,重金属的触感,发出撕心裂肺的块状的音质,火焰般的,溢满了整个屋顶的上空。 
  风从哪里来,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写字楼的背后,穿过一排低矮灰暗的小房子,有一座机场。那里,绿草盛开。人群纷纷扬扬得象泥土下的草粒从四面涌来,他们的脸上现出急促的呼吸。 
  那天,我站在那个狭窄的角落里,面对一堵寂寞的墙。风刮过,剥开里面裸露的皮肤,鲜白,刺目,如同电脑屏保的背景,散发着油漆般干爽的气味。我打开手机,音响里是一首颓败的老歌曲,我发短信给丽说我快郁闷死了。三分钟后,她回电,你的对话框小的可怜,象一座窄门。 
  我打开那里的箱子。紫色的云影里低旋着一条幽暗的小径,雨很低,滴在手机的玻璃上,象踩在灰尘上的光。我不解的发问,丽笑了,顺手抛给我一个礼物包。我听见手机里植物出水的声音,象咬着池壁的藤蔓,在我的心里,漾起一朵莲花。画面的天空上分明多道女人的唇,吐出一蓬银丝,凹凸着水果鲜亮的色泽。

  
  二、那个五月,夏熟得象地窖里开桶的酒。
  
  我和丽挥挥手,想要拿掉T恤衫里氤氲的懒惰。我们吃炸薯片,喝苏打水,数酒吧台上倒立的空瓶子,从一头到狭长的尾。我们扳着指头看着帘外的樱花,哗啦啦,哗啦啦,像飞动的大片的雪花,带着难以尽说的颓败的粉红,一路,燃烧在街道的尽头。丽把脸贴在米黄色的台布上,用眼皮瞟着我的脸说,小羽,这里好安静。 
  岁月静好,山河依旧。我坏笑着说。
  丽站起身来,缩手并足,裙角里带起一阵涟漪,好象风铃上摇落的千纸鹤般孤立。她依旧瞟了我一眼,轻轻的说,你这个人真是无可就药。我微微扬起头,看着她纤细的侧影,丽的眼睛是淡蓝色的,蓝的有点冷,好象第二天早上醒来回味中池塘里的月亮,照的我心寒。我耸耸肩,不由自主的向后靠,壁纸上是团暖色的蝴蝶,我真个身子都陷在里面,好象橱柜里的柔软的丝巾,安全塌实。 
  丽寒起脸,像一把锋利的绞剪。我将杯子里的苏打水一饮而尽,长时间的不语。我们就这样长久地坐在酒吧的角落里,听萨可斯手无聊的吹着蓝调,看天花板上的风,相对无言。 
  丽突然冲我眨眨眼,你知道杰吗?他很棒!我紧闭双唇,从喉咙里挤出一声不屑。丽喜欢这个调酒师。杰能通过顾客的心情来调配酒的味道和色度,他总是不声不响的低头擦着酒杯,从不多说一句。丽对杰很好奇,他却依然沉默。
  抬起头,五月的夕阳就印在窗帘的脚上,像一快墨湿的晕染。 
  我喝了口鸡尾酒,清冽的蓝色潮水般的直抵胸口,冲击着胃。身子好象浮在海面上的冰块,半边艳阳,半边阴寒。
姜子牙的剩男生活

            王清铭

    姜子牙忙于学问,32岁时到昆仑山师从元始天尊,攻读道学的博士后。学问大了,年纪也大了,看来学问在那时就开始贬值了。姜子牙人又长得不帅,哪怕他很帅很酷,但漂亮的脸蛋又长不出玉米,又不能当饭吃,更郁闷的是他自己经常没饭吃。满腹都是经纶,太多了,小的谋生本领就装不下。本来那么大张的文凭,随便去考个公务员,去公司混个白领之类的,但他找了几十年的工作,还是个待业老年。他孑然一身,只有孤单的背影儿,没有官二代、富二代的背景儿,绝对是无房无车无工作的三无产品,又不懂得到婚介市场去营销促销自己,他不成剩男,谁还会剩下来呢?他还弄一个剩男宣言:直钩钓鱼,愿者上钩。
    不能怪当时的女人们鼠目寸光,姜子牙确实让她们看不到一点升官发财的希望,被归入垃圾股也不冤。他饿得面黄肌瘦,四处借贷,邻居都不把钱粮借给他。为了生存,他漂泊到京城朝歌,当了京漂一族,一直到六十多岁,还拖着疲惫的身子到处找工作。有一次找了一份卖肉的工作,本是很赚钱的营生,他愣是亏了本,被老板炒了鱿鱼。他穷得只剩下知识和梦想了,女人更愿意跟男人同甘,共苦的事儿还是让姜子牙一个人去承担了。所以,一直到72岁时,姜子牙还是过着一个人吃不饱全家也挨饿的生活。按现在对剩男的分法,姜子牙都“齐天大剩”三十多年了。
    人生七十古来稀,他没几天蹦跶的日子了,不过人家姜子牙无所谓,别人把他当剩男,他发誓要做“圣男”。依旧在京城女人的白眼中天天好好学习,锻炼身体,当然也天天饿肚子。
    姜子牙的剩男日子是在72岁时的某一天结束的。那天,姜子牙还在京城的街上找饭辙,碰见了好友宋异人。宋异人带他回自己的家,让他饱饱地撮了一顿。两人聊天叙旧,宋异人得知姜子牙还是个老剩男,想起了他认识的一位老剩女马氏,68岁了,跟姜子牙很般配,马上从中撮合。姜子牙看惯了女人们的白眼,猛不丁有人泛一点青眼,一激动就头昏脑胀了,根本不去想两人是否合适,就允婚了。于是在京城某个出租屋里,一贫如洗的姜子牙和马氏裸婚成功。看来裸婚在姜子牙时代就有了,不是现在才时兴的。
    姜子牙一直觉得这世上一定有一个人在等他,所以七十二岁的他满怀希望地等了五十多年,可惜他看得懂天文地理,那睿智的目光就是看不透爱情和婚姻。他以为等来了马氏,殊不知到来的是更多的折磨。人们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他没有爱情,婚姻依旧是他生活的坟墓。他卖过笊篱、面粉,笊篱没卖出一把,面粉被惊马拖走,撒得满地都是。后来在宋异人的资助下,他开过酒店,收购过牛羊,结果本钱都亏光了。马氏动用了家暴手段,姜子牙依旧朽木不可雕,她一气之下,逼姜子牙写了一封休书,抛下女儿,改嫁一个屠夫天天吃肉去了。姜子牙没有品尝过婚姻的甜蜜,就又成为一条光棍了,还拖了一个油瓶。
    目光短浅的马氏绝对不会想到,她和姜子牙所生的穷二代女儿后来会成为武王的妻子,周朝的皇后。我们不知道离婚后的姜子牙是否伤心郁闷,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男子汉姜子牙决定活得更好,来面对遗弃他的马氏,让她后悔莫及。有志向的男人在失恋后对女人不是你不让我过得好,我让你过得更不好的小肚鸡肠,而是胸襟阔大,你让我过得不好,我偏要活得更好。再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姜子牙八十岁的时候遇上文王,后来当上了国务院总理和三军总司令。
    再后来的事情大家不一定知道。有一个成语叫“覆水难收”,说的就是姜子牙和马氏的故事。宋人王桃《野客丛书》中这么记载:“太公取一壶水倾于地,令妻收入。乃语之曰:‘若言离更合,覆水定难收。’”说的是姜子牙后来一时显赫,马氏孤苦无依,就回来找他,要求复婚。按说姜子牙心胸那么宽广,什么委屈都能忍受,但他就是忍受不了马氏在他最困难时期对他的背叛,一怒之下,拿一壶水倒在地上,对马氏怒吼道:你能把覆水收回去,我就和你复婚!
    姜子牙有点过了,只顾自己解气,自己是痛快了,却断了马氏的气。马氏当时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回去了,又羞又愧,关门自缢身亡。姜子牙得知消息后,老泪纵横,想到两人夫妻一场,就派人将马氏的棺椁运回去,还举办了隆重的安葬仪式。
    如果说姜子牙的职场最终是成功的,但他的情场是失败的,很多男人都坚信这一点,要征服女人先得征服世界,但往往事与愿违,竹篮打水一场空。或许你能征服世界,但你征服不了时间的流逝。你把爱情寂寞地搁置一边,你的世界也是寂寞的。很多时候,错过了爱情,你就错过世界美好的一面。男人为什么不能把两者兼顾呢?
    剩男姜子牙的婚姻生活,值得后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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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7:06:03 | 只看该作者
1、姓名传奇    
             理洵
    前些天参加一个招聘活动,分数审核时一串串的名字与得分念得人昏头昏脑,不过偶尔也会有个别奇特的名字会刺激人的兴奋点,让人拍案惊奇,如有一姓名为王杲的,字很少见,搞不清它的读音,核分时就在哄笑声中被念作日木,后来有人说应念作“gao”,唐时颜真卿有位堂兄叫颜杲卿,就是这个字,电脑输入果然就是。
  刘绍铭《取名的艺术》一文中,说郑培凯《取名的学问》一文有警世作用,也引用了其中的一些例子放在自己的文字中,如说郑氏小学时有一女朋友取名,是之异体,很是古雅,只是没有多少人能认识它,于是就呆呀,呆呀地呼喊她,而她的妹妹名,为之异体,比姐姐亦好不到哪里去,常被人喊作吉吉,都是被文字害得凄惨。
  当然这些都只是姓名中文字读音或书写给当事人带来了一些麻烦,字义方面产生的影响在历史或现实中亦为常见。唐时李隆基喜欢《道德经》,在状元预选名单中忽然看到常无名三字,于是就钦点他为本朝状元了。明朝嘉靖皇帝就因为晚上做了个西北方天上响着雷声的梦,看到秦鸣雷的名字,也就录取了他为状元郎。而江苏人王国钧就很不幸,中了头名状元,慈禧太后因其名字却联想到忘国君三个字,状元的事,就只好泡汤。
  还听说过有人名字叫胡冉的,谐音了秦地方言胡然,就是说话不清楚,更有狡辩、强词夺理的意思,每次选举的时候,他的票数总是要高过长官票数的,大致也是一种心理暗示,迎合了大部分选民的恶作剧式的逆反心理期待,这件事就一直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像姓名这样通过谐音表述,而产生歧义的现象,在生活中是非常多见的,也常常能满足一种社会群体的心理愉悦感。
  我的一位朋友曾经给自己的孩子取名赛毛,显而易见就是要超过一位伟人的,但后来还是放弃了这个名字,我怀疑他觉得自己的目标定得有些高了。衡水张进良曾经寄我一册他的《半瓶庐闲话》,里面有一则逸事说一钟姓人家,生有双胞胎,分别取名钟共钟央,到户籍管理部门申报户口的时候,终究还是被拒绝了登记。
  这些都是姓名的传奇故事,正是道可道,非常道了。
 
2、草木灰   
芭蕉雨声
    
  “吃了灯草,说话轻巧。”母亲常挂嘴边的这句话,我只当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俗语譬喻,不曾想我坐月子那阵,怀中小儿火气大,眼皮赤红,医生用紫水涂眼影不见效,母亲竟真的煮灯草水给我们母子喝,说败心火。我婆母的举动更是出奇,抓一把灯草用火柴燃着,余下的草灰冲温开水让我们当茶饮,我不信这招数,只当魔术来玩。结果还真有魔力,喝几回,火气很快就败下去了,连话音儿似也轻巧了不少。
  草木灰,城里人听来新鲜,它留在我童年的炊烟下。灶屋内,锅底下,家家都有草木灰,积攒多了,用铁锨往外撮,撮成堆,堆在雨淋不着的地方,石板蒙盖严实,趁时候送到庄稼地去。父亲挑草木灰往后坡梯田里送,我尾巴样紧跟在后,轻飘飘的灰有啥用呢,父亲说是上好的肥料,他一把一把往豆秧和红薯秧根撒灰,我也学样,抓,撒。灰粉极细,手抓水似的,会流,搦太紧太松都不中,得撒在挖好的小坑里埋住,防风吹,怕雨淋。我一直怀疑这种游戏似的施肥活动,直到后来开化学课才明白那不是游戏,草木成灰,依然心性不改,果然含秧苗需要的钾、磷、钙、镁、硅等多种矿质元素,水分燃烧蒸发,剩下的全是精髓。
  那时候烧火做饭都用地锅,不舍得买煤,烧柴火省钱。拾柴火是割草以外的第二宗要事,放下书包擓箩头出门已成习惯,不用大人支嘴儿。坡上的硬柴火,像酸枣树、野荆条、枯树枝,都给有力气的大人们砍,小孩子只管拾路边的麦秸、秫杆、豆秧之类的当季软柴。都在拾,墙角岸边早就干净得跟狗舔似的,我发愁也烦气去寻去捡,母亲的一句话让我牢记至今,她说,路边的麦秸别嫌碎,一根一根捏起来,捏多了就是一箩头。还说,多大的钱也是一分一分攒起来的。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她不会说,但若说现在的我还有一份耐得住、沉得下、勤俭不奢的心性,那正是在彼时养成的。蹲下身子往前看,麦秸的确在低凹处和背风旮旯一根根躺着。回去填进灶膛,一把一个新火苗,觉着自己立了大功。
  眼见草木变红火,心有喜乐,而更大的喜乐在灰烬里。烧熟了饭菜,柴灰余热不能白跑掉,烧红薯吃,拣体形瘦长的生红薯,圆胖的不易熟透,投进炉齿下的热灰堆里闷捂。看似敛心息性的草木灰,骨气依然火烈,半晌饿了扒开火堆,红薯软和温热,熟了。玉米棒,花生果,芋头,土豆,毛豆或豇豆荚,红萝卜,甚至面疙瘩皆可埋入灰堆里闷。红萝卜烧熟后软甜,毛豆荚会憋一肚气,“啪”地崩出来打在我脸上。面疙瘩很有特色,白面发酵后,母亲搦成长条形,搓圆,三寸长的“骨橛”,当红薯来烧。扒出来吹去灰尘,咬一口焦黄的“面骨橛”,有烤馍香,是白面短缺时候的上等美味。白面不常有,玉米面骨橛也可如法炮制,口感爽,味道香,跟蒸的窝窝头相比升了一格。
  回忆往事,朋友说草木灰还可焙豆腐干儿,把豆腐切块晾干抹上盐埋进草木灰,一星期左右扒出来,洗掉灰就成了。豆腐不再是柔弱少女,而成刚强少年,多了韧劲,嚼劲,脆劲,鲜劲和香劲,炒、炖,煎、拌,各种吃法,是下酒的好料。我听着新鲜,确已是老旧滋味。这是在家里,若在野外,有比直接在火堆里闷食物更好的法子,用火烧土坷垃,靠土坷垃的余温煨熟食物,先在地面上挖坑,或直接趁着一个低凹处,上面小心垒土坷垃,一层一层垒成圆堆,在下面烧柴,土坷垃烧红后掏出坑中草木灰并迅速封死烧火口,移除顶口小坷垃,由此填入生红薯,这一切都要快,最后用力拍砸土坷垃,闷!玩耍半个多钟头再来扒,红薯熟了,喷香烫嘴,因没有草木灰的沾染,少了灰腥气,味道更纯正。此法,也可用碎石头代替土坷垃,过程虽复杂些,但乐趣也更多。今天这些特殊的烧烤味仅作下酒的闲话了,扒火堆的惊喜,早已老成了童话故事。
  黑不溜秋的草木灰,是高温消毒后的圣物儿,极干净的尘埃,晾凉后,它的碱性本质,除了用来洗涤衣物,还可用香油拌和成糊,涂抹烂嘴角和冻疮,散寒、消肿、蚀恶肉,抹几次即痊愈。还可将新鲜的草木灰直接撒在家畜的棚圈内或植物的叶片上,杀菌消毒,防病虫害。有位老姐说她下乡插队时,农家女子每月来了那事,就用干净的细布袋装些干净的草木灰来对付,吸附性极好,冬天里婴儿尿湿的褥子也可用草木灰吸干水分。茶缸的黑垢,油腻的碗盘,抓一把草木灰擦洗,铮亮洁净,很是便捷。
灯草灰可当茶饮,艾草灰则可和进面粉里炸丸子吃,治咳嗽。这是我婆母的秘法,我常在秋冬季犯咳疾,慢性支气管炎,婆母便将端午节里自然风干的的艾叶拿出来点燃成灰,与适量面粉一起搅拌,放点盐,下油锅炸,我觉得高温早把艾的养分烧掉了,可是不,黑乎乎的丸子吃了几次还真管用,若用鲜艾叶炸丸子吃,味泛苦涩,也有相同药效。在南方一些地区,做糯米糕点或糍粑需专门用草木灰澄清过滤后的灰水拌和,采其碱性和异香味,做出的食物黏濡甜软,是当地人百吃不厌的传统美食。
  眼下,久居城市的我每每返乡探亲,远远地,在村外就闻见了那熟悉的烟火味,袅袅炊烟,牵引我脚步,闭着眼也能摸着家门。走进灶屋,母亲的笑脸被炉火映得发红,她高兴,我也高兴。兴起时,母亲会说,咱烧地锅吧?我至今弄不清楚,母亲为何总爱在我回家时烧地锅做饭,而不用快捷的燃气灶。我抱柴,她烧锅,我说我来烧,她还不让,说我的新衣裳不禁火星,说话不及就有带亮的草灰落在我肩上,母亲慌忙去吹,去拍打。烧火时母亲总要重复那句不知说了多少遍的话:“火要空心,人要实心。”这是烧火的窍门,也是做人的道理。母亲明理还能干,她垒的锅台,火旺,柴火不易冒黑烟,我印象中,母亲常被东邻西舍请去砌灶台。
  不论走到哪里,望见炊烟我便想,那是草木的叹息呵,灰粉是草木的灵魂。蓬门荜户因烟灰的滋养也有了与朱门绣户一样的或更浓的草木真味,烟熏火燎味,是人间最原始的生存气息,我恋着那个香味。炉膛内的草木灰,致密的细粉里深藏无尽涵养。

3、无名的花也是花   

窦宪君
  
  和朋友闲聊,说到孩子的牛仔裤。新裤子穿不上一个月,裤裆就磨出了洞。跟着买,跟着破,而孩子对漂染过分的牛仔裤又初衷不改。朋友说有办法,有家零活店接收这样的活,而且做得极好。
  店不难找,老百货对过的胡同里,镇信用社东侧南走几十米,站在当街就能瞅见立在道边的牌子,真如朋友所说,就叫“零活店”。想不到,原本是居家过日子里家庭主妇们的零碎活,竟也能被当成养家糊口的生计。
  店小,想来做零活的店也用不着撑大门面。房子低矮陈旧,和周边高高低低的建筑群比起来很不协调,是那种说不定哪天就不见的老房子。试探着往里走,怕碰着,怕踩空,是成长中和老房子有关的记忆作怪。
  叫人意外的是,店主竟然是位年轻女子。而我想当然的以为,做零活的该是一位戴着工作帽,架着老花镜的老人家。年轻女人长得小巧,模样素静、耐看,像她不大但却井然有序的店。说是店,其实就是家,即是工作也是生活的地方。家不大,陈设简单,用于工作的是一架机器,一个操作台,一架了针头线脑。睡觉的地方是朝阳的窗台下的火炕,休息的时候,有布帘可以将房间分成里外间。靠墙的一张长桌,一边用来孩子学习,一边放电视机。学习的那半边上面有个小书架,书架里除了幼儿图书,还有一本《人性的优点》。挨着长桌往北是衣柜。机器摆在衣柜前面,女子就在衣柜和机器中间干活。机器对着的另一侧摆放着一排沙发,高矮适中,上面铺着软垫,坐着舒服。房间里看不见杂物,到处干干净净的,不足二十平米的房间,又是工作又是生活却感觉不出一丝一毫的拥挤。
  去过一次,便有了以后的二次三次多次。每次去,我内心里总会揣着一份好奇。都说世界变了,不是还有她这样的女子在一个连阳光都是奢侈品的地方经年累月地生活着,用她纤细、瘦弱的手,尽心尽意地织补别人的也是她自己的生活。
  不赶时间的时候,我愿意在店里等。偶尔也会遇见她的宝贝儿子。那天,她的儿子刚刚被邻家的大婶带出去吃饭,我进去的时候,孩子还在炕上坐着。好像之前就来叫了,是她不让去。那个大婶说,她儿子不去,大婶的孙子也不去。她说,怪添麻烦的。大婶说,麻烦什么,小孩子又能吃多少,就是出去玩,就你见外。
  打发走孩子,她重新坐到机器前面,边干活边和我聊天。她说,买牛仔裤买面料软的,耐磨。我说孩子不听咱的。她说,她九岁的儿子也是,每次都因为买东西的事生气,我要买抗穿的,孩子就要牛仔,我真生气呀。现在这么点的孩子就知道美了,有天放学回来,让我给他把裤子杀杀,你说笑人不,才多大啊。我也笑。她问我几个孩子。我想想说,三个。她吃惊了,但是没表现出来。我也吃惊自己为什么这么说,又不好解释,我们还没有熟悉到能够解释为什么的程度。她说,有条件还行,像我这样的,一个都养不好。
  我看着她将线从针眼穿过去,又从另一端绕出来。跟着打开右脚边的杂物箱,挑出一块袝布,剪下一小块,细致地帮在翻开的裤子上重新压进机器里。每天她都会重复这样的动作,完成一件会有几块钱的收入。是凡有人不爱做不会做的零碎活都可以拿到她这里,缝扣子,挝裤脚,缝缝补补等,不管多细碎,拿来就是成全了她。她的手白晰、灵巧,让我想到社会的分工,有人扛山,有人拿针,有一份热发一份光,人人都像她那样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力所能及地做事,这个世界真的会很美好。她说养不好孩子,我也不知道怎么才算养好一个孩子,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是不是就是养好孩子的标准应该不是绝对的。眼前这个认真工作的女子分明在做着养好孩子的努力。
  我说,你的家真干净。她笑,是吗。我儿子也像我,今年三十晚上,半夜吃完饺子,他突然发现脚上的白袜子脏了,非要洗,挡都挡不住。我说,是你教的好,从小就培养孩子自立。你说,谁会大半夜尤其是除夕夜里洗袜子啊。还有,非要我给他买个小洗衣板。我想说,买吧,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干活和玩是一样的,都是娱乐。可我没说。她是不是会在意买洗衣板会花掉她埋头在机器里补好两条裤子的钱呢。
  在这个家里,我发现现代人仿佛已经遗忘的品质:简朴、节省。这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子,会合理地使用赚到的每一分钱,而且还会将她的生活处理的体面,得体。她不让她的孩子随便跟人家出去吃饭,显出她的自觉与明理。在这个家里,我没有看到一件奢侈品,可是,我却感觉到一种比奢侈品更奢侈的品质,就是这个家庭的强大与希望。这个家,这个有这样女子的家,和街上居住在高楼大厦里的家庭比,什么都不少。这个看起来有点弱不禁风的女子,悄悄地经营着属于自己的日子,悄悄地像朵花一样开放。这个世界有很多种花,她是其中最小的,最无名的一种。但是,无名的花也是花,即使不醒目,也是花。我想着她桌上的那本书:《人性的优点》,想象着她拿在手里的情景,阅读人性的优点与阅读人性的弱点,两者带给人生的态度应该是迥然不同的吧。从她自然的笑容里,我闻到阳光的气息。
  我愿意去这样的地方,因为这个,我得走很远的路。我不觉得可惜。从我的家走进她的家,仿佛从我的人生走进她的人生,过程并不曲折。

4、左眼沧桑   
张谋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喜欢站在家门口的门墩石上向东边眺望,那是太阳刚刚升上来的时候,我不知道太阳离我有多远,但我看到它就是从很远处的一座大山后面慢慢爬上来的。我喜欢阳光的力道,一种穿透世俗的明媚,给大地带来感知与温情的光茫。我的眼睛可以与一缕一缕的光线对接,感知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每每这时,我的脸上都暖暖的,并且从心底涌出一种感动。当太阳越升越高,当阳光越来越炽热,我的眼睛不能再与其对接,在刺激下我只能眯起眼,先是左眼,直到右眼眯成一条缝,左眼完全合上。在与时光的交锋中,我的右眼流淌出泪水,当然,那绝不是因为悲伤。左眼无法看到这一切,只能感知。在我的感知里,左眼总是先于右眼闭合,左眼总是不忍目睹,为了遮蔽,或者说不愿意看到世间太多的沧桑。
  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与左眼有关,当然也与我的记忆有关,先是一位木匠,家里来了一名木匠,他把木板刨得光光的,然后就拿出墨盒,从里面拉出一条沾着浓黑墨汁的线,把一头固定了,然后把线拉到另一头,线绷紧了,他就闭上左眼,只睁开右眼看线拉得直不直,如果他认为不直,他就挪动拉线的手调整,尔后再闭上左眼,只睁着右眼,如此反复,直到他认为线拉直了,他就用另一只腾出来的手拉起线,打下一条线,整个过程中他要不停的闭上左眼看线是不是拉直了。我曾经蹲在他的身后,学着他的样子,把左眼闭起来,只用右眼看那条线,但我根本看不出线是不是直的,我只知道那条黑线印在光亮平整的木板上,醒目,刺眼。木匠把打上线的木板送上电锯,依旧闭上左眼,只睁着右眼,把木板沿着线推向电锯,随着刺耳的声响,木板从黑线处一分为二。木匠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他做成了一个大大的木匣子,是做给我的奶奶的。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东西叫棺材,是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时最后安睡的地方。我没有害怕过,也不曾悲伤过,在当时,我不懂永别,更不懂生死。在十多年后,当我再次想起木匠闭上左眼的样子,我也试着再次闭下去,但我却不敢睁开,一睁眼便知生与死,拥有与失去,悲伤与泪水。
  我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前梁上,母亲抱着弟弟坐在后座上,深秋时节,天气有点凉,我们一家四口从集市上往家里走,在离家的最后一个十字路口,我什么都没有看见,只听到一阵急促的刹车声,还有碰撞声,然后,父亲喊着让母亲跳下车,他自已也跳下了自行车,把我从前梁上抱下来,他说,刚有人撞车了,好像很严重。我看到了眼前的场景,一辆大卡车横在马路中间,那条马路是我上学时每天都要走过的,我最熟悉不过了。卡车的前轮下压着一辆摩托车,那时的摩托车像现在的小车那么少有。然后就是鲜红的血,我记得我是躲在围上来的大人们后面绕着走过去的,我怕血,尤其是那么多血,已经流成小水沟了,在路面上。我绕过车,才看到人,一个浑身满脸都是血的人,他还在动,但那种动,是机械式的抽搐,上半身一上一下的不断起伏着,眼睛瞪得大大的。我当时吓得直发抖,用力咬着牙齿,全身都颤抖起来,不由得就闭上了左眼,只用右眼的一条缝看着这一切。边上的人说着话,没希望了,这是死之前的最后一口气。我匆匆逃离了现场,多少年过去了,我一直在脑海里残存着这个血腥的画面,生命是脆弱的,人往往在这个世界上,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当小小的我在颤抖时,在被吓得闭上眼时,我就知道面对生命,每个人有多么的无助和多少的无奈。
  我在象牙塔的那些时间里,除了一些文化知识外,我什么也没有学到,那不能不说有点可惜,直到一些事情的发生,让我开始了思考,似乎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懂得了一些什么,但绝对不是什么大道理和人生哲学。我考试没过录取分数线,但我过了另一个线,简单来说就是多掏学费就可以算作录取,但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变量,不好意思,学习不怎么好,但还是会用变量,这个变量就是得找一个介绍人,才可以报上名,也就是录取。如果找不到这个介绍人,这下线过了也是白搭。幸运的是,我找到了这么个介绍人,身份是学生会主席,只有这样的人手里才有这样的名额。当然不是我亲自找的,是婶子帮我找的。在此之前,我不知道他们之间达成了什么协议,反正我报上了名。
  开学两个月后,婶子就安排我给人家送米,我没多想,人家当时帮了忙,谢谢人家也是应该的。50斤的大米还是有重量的,等到晚上十点多,校园里已经没什么人了,我才让死党帮我看人,我背着大半袋子米从校园里披星戴月,像是做贼似的,这要是让别人看到了,准会认为是贼。我承认这是我这辈子做得最龌龊的事情。当我好不容易敲开人家的宿舍门,说着客气话,人家把我让了进去,我嘴笨,说话不太有水平,人家似乎并不高兴,我满脸大汗陪着笑脸,这点人情味还是要有的,谁让咱欠了人家的,反正人家冷冰冰的,我感觉得到。事办妥了,出来后,我一脸的愤怒,从来没有这么低声下气过,从来没有这样被人看不起过。为了所谓的狗屁前途,似乎尊严啊,原则啊什么都不要了。这样的前途是我要的前途吗?那一晚,我失眠,我心里恨恨的。后来一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请来法院的,基层干警等在上面讲座,我所认识的那位学生会主席冠冕堂皇的坐在上面,说着言行背道而驰的话语,我坐在下面几千人中间,别人在鼓掌,只有我沉默。
  旁听生,插班生,自费生,这些名号像贴在城市的牛皮癣一样附贴在我身上,成为了和我一样的学生身上无法揭去的标签。我为此自卑过,自责过。我曾经多么想奋起,想证明自已。但最终还是孤单的落幕了。在经历了后续的一系列事件后,为了顺利参加考试,找关系,走门路给主管学籍的老师送烟酒,为了顺利拿到毕业证,找关系,花钱请拿事者吃饭,这是我所受到的最后的教育,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堕落,但我从不后悔,有些路,是让人前行的,而有些路,是让人学会坚强,学会长大。在那些生存规则的背后,我时常扭曲着脸,心生抵触与怨恨,我习惯于左眼表达愤慨与不满,这一世的沧桑,都将隐匿在左眼里。
  
5、天黑,撵鸭子   
晚乌
  
  在一条小巷里,我用长竹竿逼迫几只鸭子乖乖就范跟我回家。天黑了,它们必须回家,就像我必须晚上在家一样。它们比我狡猾,东躲西藏;我手里的长棍子如摇摆不定的指针,东倒西歪,被鸭子的走向控制着。
  一刻钟前,在灶台烧晚饭的母亲对我发令:去,把鸭子撵回来。我应一声便出门,手里拖着对付鸭子的武器—长竹竿。我先到村里的小池塘看看,当水源不够时,村里的鸭子一点不傻全聚集在那里。黑的,白的,花的,棕色的,浩浩荡荡一支队伍,我能一眼认出自家鸭子。母亲不学别人那样把一只鸭子的翅膀或者尾巴剪个大豁口,她却用大红漆在一只鸭子的头顶上涂抹,充分揉搓,那油色紧紧附在毛上,除非它们成了秃子,不然到老到死都头戴红花。我家的“丹顶鹤”有的漂在水上,有的蹲在岸边,有的离群索居拿嘴在泥洞里掏个不停。我仔细观看过鸭子的水边生活,有种姿态让我艳羡不已:一只文静的母鸭子把喙藏在翅膀里,眼睛微微闭着似在养神,一条腿缩进腹部羽毛,另外一只红掌却稳稳立在地上,好一个“金鸡独立”,难道她跟某位公鸡先生有私情,悄悄学会这招专属鸡族的本事?听到我的脚步声,正练神功的母鸭子及别的鸭子警觉起来,我欲靠近,它们“哗”地一声扑到水中央。
  怎么办?一亩方塘对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来说不大但也不小。换作现在,一定能把一块石头扔到对岸,可那时扔石头赶鸭子不轻松!它们在塘里瞅着我,一动不动,如果石头落在屁股后,就稍微游动下;如果我扔得不着边际,领头公鸭反而偏着脖子往上看石头,然后回头在母鸭身边点头哈腰,唧唧歪歪,像是在笑话我。最要命的是,它们好不容易被我赶到岸边,只差一个石头的劲就上岸了。弯下腰赶紧捡泥坨或者石头,可哪里有啊?太大的偎在泥里撼不动,太小的没威力。我干着急,嘴里发出奇怪的吆喝恐吓它们,手舞足蹈,跟个疯人似的。可一转眼,它们折身回水中央。我决定改变策略,先集中火力,再进攻。手里“炮弹”一枚接一枚发出去,“啪、啪、啪”密集地落在它们屁股后。这些畜生不会说话,但有眼力,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理。
  七八月,水稻扬花后颗粒灌浆已毕,一穗穗饱满地垂着。鸭子这时就不愿呆在池塘里,它们懂得田里有新鲜丰富的谷物,唾手可得。早晨,各家鸭子如一支支小分队,汇集一起后颇具浩荡之势,它们不声不响溜到田边趁人不备倏忽间钻进翠绿的稻秧里。田里安静且阴凉,鸭子啄食谷粒,饮清水,还能享用生活在谷穗间的田螺、泥鳅。农人不允许鸭子这般糟蹋庄稼,站在田埂上大吼:“鸭子哦,哪个的?也不管管!”鸭子比人反应快,片刻间,它们闭嘴缄默,稻田里声息全无,仿佛刚才那农人玩了一出“烽火戏诸侯”。叫骂声渐远,鸭子汲水取食的哗哗声再次响起;稻秧子被拽得此起彼伏,冒失鬼们又开始作案。就这样,它们在福地里饱食终日根本不想家,院子里那一把把干燥的谷米丧失了吸引力。夜幕降临,把它们请回家简直难于上蜀道,母亲认为如不撵回,过不了几日它们定会乐不思蜀变成野鸭子……我拖着长杆子,上面绑个红塑料袋,自有妙用。一旦发现鸭子不在池塘而在稻田里,我靠听觉辨别出它们的大致方向,我怕稻秧子割肉而不卷裤脚,直接下田,悄悄溜到它们身边。待确定了具体位置,我一边吆喝,一边用竹竿上的红色塑料袋威逼它们。稻穗浓密,通过缝隙,鸭子能瞥见头顶上的那一抹“夺魂”血红,呼啦啦扑腾起来。它们朝左,我的杆子也朝左飞去,他们朝右,我的杆子再飞向右边,活生生逼它们按我的意志走。假如它们能及时悔改走正道真是谢天谢地;如果它们从一块稻田冲出来接着钻进另一块稻田,你说怎么办?我想哭,甚至想死,嘴里把鸭子的祖宗八代骂个遍,然后开始责怪父母:养这些劳什子的畜生干什么?一辈子不吃鸭肉都行,就是不能再养它们!我扔掉竹竿,还不忘踩它一脚。气愤愤跑回家,我进屋朝母亲嚷嚷:它们怎么不发瘟死掉?等下回来,一个个把头揪下来,明天再也出不了门。母亲也朝我叫,撵个鸭子你还闲烦,我都养你十多年了,又怎样?不苟言笑的父亲,听后也咧嘴,他跑出去看个究竟,然后领着那几只短命鬼回来……
  母亲一般只养白鸭子,它们个大、体壮、肉多,吃起来实惠。隔壁的杨爷爷却与人不同,他非要养些江西麻鸭,它们更机灵、更诡异,跑起来跟飞似的,一溜烟跑了一夜都能不回来,天亮时神兵天降出现在院子里。杨爷爷跟鬼子战斗过,脾气粗躁,这一点在撵鸭子上暴露无遗。他追赶鸭子时嘴粗、气粗、棍子粗,骂骂咧咧,恨不能把它们一只只拍死,待靠近时将手里的棍子一抡,身手敏捷的江西麻鸭如大雁般滑翔数米远,本来它们准备就范归巢的,这下好了,全飞了。它们第二天早晨在草窝生几枚蛋,又不见了踪影,真搞不懂它们在哪里过夜去了。忘记说,杨爷爷给那些鸭子取了个超级炫酷的名字—山骠,这个名字,多年后想起,依然生动,仿佛那些鸭子扑闪着翅膀如流星般“嗖”地滑过去。
  把鸭子从池塘或者稻田里撵到村里还不算,还要把自己家那几只活宝贝撇开赶回去。一般说,住在一个屋檐下的鸭们能会步调一致紧密走一起,它们也能分清哪里是自己家。我把一大群鸭子朝院子门口赶,里应外合很重要,于是母亲在屋内“鸭……吧……鸭……吧”地唤。在它们举头对玩伴表示不舍时,我猛地伸出竹竿将它们撇进去。其实鸭们喜欢回家,跟人一样。它们进了院子后朝鸡们狗们一阵寒暄,感觉像在说:回来了!回来了!鸡倒不怎么领情,它们成天窝在家里,哪见过田野的风景和美味,早已饥肠辘辘,只等分食鸭们的那一份晚餐。不过,有时某只公鸭经不住别人家母鸭的诱惑,竟然有夜不归宿的打算,屁颠颠跟别人回家。母亲晚饭后挨家挨户去请“它”回府,从村东走到村西,肯定能找到。母亲抱着它回家,嘴里叨唠“天天淘气,怕是你阳寿到了吧?”之类的话。说实话,如果它经常这么做,一来二去惹母亲生了气,它就要被执行。还有种可能,如果它经常去打扰别人家,它可能会被悄悄谋害掉,成了别人的桌上餐,那母亲永远找不到它,连根毛也找不到。所以,它们必须乖巧,不然就大祸来临。可惜,我家的母鸭们从未引诱过别家的公鸭,就算有也只能算未遂。
   有时,鸭子撵着撵着便丢了。记忆里有只鸭子永远不会再回来了。那年发洪水,沟渠里浑水四溢。晚饭时,母亲发现少一只幼鸭,我在草窠里找到它,可它慌不择路跳入洪水奔流的小河里,被水流裹挟着一直朝下游滚去。我沿着溪边的小路,陪它一直跑一直跑,我多么希望它能抓住我的竹竿顺势爬上来啊。后来我跑不动了,天也渐渐黑了,看着毛发微黄的它消失在夜幕的水波里,我有些难过。回家路上,我点燃了田野里的一个大草垛,火光通明。如果它能上岸,会不会循着光亮奋力逆流而上,找到回家的方向啊?我当时想。

 
6、致残的泥土    
熊西平
                      1
  办公室搬到了一个曾经陌生的地方。这里,过去生长茂盛的水稻和青翠欲滴的茨菰。茨菰的白花像茉莉,晶莹,洁白,芬芳。搬来的时节,零星的茨菰花映着大片金黄稻子开,满是水气的氤氲。第二年的春天,它们竟在一个夜里搭肩落荒而走,想见到它们须骑上车子奔好远的路才行。茨菰和稻田还没止住步,继续在向远离城市的地方逃去。
  城市在追赶它们。
                       2
  金银花初泛黄白时节,周末带着小东西到办公室玩儿。春光撩拨得孩子不安稳,四处乱跑,一趔趄就出了院门。大门外,隔了条路正起着一片高楼,几层的,十几层的。它们赶走了土著的茨菰和水稻,成了这里的霸主。
  门右边的地面平展,楔上了一尺多长的白森森的木桩,木桩庄严宣告指令:停耕!
  门房的阿姨临时挖了五六个农家鸡圈大小的地盘,横竖垒了几道岭子,抹上了两道黄瓜,几道豆角。和善的阿姨逗着小东西说,过一个月来,黄瓜擩着嘴吃。
  小东西记吃,可不知道一个月有多长,每天都惦着阿姨的话,捣乱,要去我办公室,振振有词:再不让我去黄瓜就老了。
  我上下班瞅着两垅黄瓜变化,起身了,伸藤了,开花了,做纽了。搭了一棚精致的篾劈架子,蛇信样的淡黄色须子得到消息就往上爬,不两天,繁荣成一架子黄瓜。天大热,主人戴着草帽弯在架子前捉黄萤。
  又一些日子,翠玉般的黄瓜垂垂的挂满架,小的顶着黄花结,大的开始脱刺,看了眼馋得不行。
  我用自行车驮着小东西来了,欢天喜地的。阿姨摘下最脆亮的两条,在龙头上洗了又洗,甩了甩,递给小东西。小东西狠劲儿一口,记住了大门口右侧是个生黄瓜的地方。
  第二年,那里堆了一堆乱石子,黄瓜豆角被逼走了。
  三年了,小东西记住了那个地方,说这黄瓜真脆。现在这里盖上了一排六层的楼房。昨天,我带着小东西去办公室,他问:黄瓜不是长在这楼底下吗?
                         3
  大门外的楼房正向上长,看工地的是一对老夫妻。
  老人一双粗糙的手在搓着满把的泥土,他要把它搓碎,搓出碗大盆大平坦的地方,再用手拍平。老人的身边斜着一把铲子,歪着一个裂缝的木瓢,木瓢里装着金黄的大豆。他拍平一块地方就用铲子剜一个坑,丢三颗四颗豆子在坑里,用手把土抚进去,抚平了,拍一拍。那双手很大,像个拍耙。
  见我在看他,有点羞涩,仰着脖子看我,仍蹲着,说,这土假了,掺了沙子,白灰渣,扎手。好泥土,一攥一个团,面团一样啊,舒坦。一坑仨豆,不知出不出苗,不知长不长。好好的泥土都糟蹋了。他满脸的痛惜。
  他的儿子是小开发商,拉一个小工程队,自己有两间地皮,旁边的几家工程也包给了他。他儿子的小车阵风而来绝尘而去,他和老伴替儿子守工地看摊子,风里雨里两年多。居住的棚子旁用碎砖块围了两张席子大小一块活土,湿润润的,里面长着青葱的荆芥和苋菜。苋菜有紫叶苋,有柳叶苋,紫叶苋宽大,柳叶苋如刃,水汪汪的。
  老太太说,种点荆芥苋菜下饭吃,手擀的面条,下上青叶,一锅都香的。
  放眼望去,高低的楼房竟艳,压死了多少泥土,怕这周围只剩下这两席活土了。
                          4
  大门向右,再向右,一位老妇人在刨着建筑堆土,我问她,种什么呢?芝麻。她答道,看了我一眼,担心我制止她,解释说,荒着可惜了,种点芝麻成不成由它去。这芝麻呀,苦命,耐旱,“干芝麻,水绿豆,不干不水种小豆”。这几年雨水少,种芝麻收成好。
  老妇人的眼睛老是在惶惑着。
  半个月前下了三年多罕见的一场大雨,说不定今年雨水多呢。老妇马上拿出不以为然的表情,说,雨是不小,可地太渴,几年了,没下过大雨,两个冬天没下雪,土地爷爷渴坏了。
  她用铁锨指着旁边的一个水沟:看,有水吗?沟底开着口子,小孩嘴一样;更像一刀一刀砍出来的伤痕,合不拢,一纵一横的摆着。一丛丛蒲草很旺盛,像涂了油,明晃晃的,满沟沿深了。
  眼光沿着蒲草尖子往下滑,想找到荷叶,菱角,鸡头籽,乌龟毛……以及毛玻璃水面下的小虾,游鱼,青蛙,黄鳝洞……
  直视无碍,只剩下干裂的沟底纵横的纹路。
  我拉着小东西爬山沟沿,小东西指着蒲草问:要蒲草干什么用?我说端午插屋檐辟邪。忽而想:几家还有屋檐?
  蒲草茂盛的长着,这里曾经是条沟,沟里曾经绿水粼粼。
  我猜想,老妇人什么时候会在沟底刨刨,撒上芝麻。
                    5
  办公室的院子很大,大大小小高高低低堆满了各色建筑用料。每一车货来,都要引起远比一车货还大的骚动和蝙蝠闹腾一样的口水纷争。
  说来奇怪,一辆车通通通进院子,一群老年妇人相跟着就进来了,他们的年龄都在五十岁以上,由于常年装卸赃物,面目都有点模糊,很难辨清她们的实际年龄,我和办公室的同伴戏称她们为“奶奶组合”。
  没等车停稳,她们见货就往下扛。她们都穿着很脏的不合体不合时宜的外套,或长或短或脏或破的工作服,一窝蜂往前涌。货主火烧一样上前制止,她们就围着车团团转,不让卸货,她们也不停下脚步。一窝蜂嗡嗡的跟货主吵。吵够了,含着烟的货主消停的问:谁当家啊?谁当家谁跟我说价。一堆人推推嚷嚷的终于找出一个可以站出来的人。
  货主出的价很低,一片吵吵嚷嚷中,货主早将人数数了一遍,开的数字刚好是一人一块钱。代表不同意,大家都又起来嚷。吵来吵去,从一块钱吵到一块五,很少能涨到两块的,除非是大批的货物,需半天的时间才能卸完。卸完货,她们一人手里攥着一块钱或一块五毛钱或两块钱,嘟囔着走去。
  她们很快还回来。
  一天,拉了一车树苗进院子,“奶奶组合”一阵风包抄过来。司机说过来喝水的,货主说不会在这里卸货,但奶奶们不相信,她们被骗的次数多了,积累了经验。奶奶们苦苦守了一上午,树苗还没卸下,中午轮流守着,又苦守了一个下午,那辆车还是毫不着急的停在那里。想过夜?夜幕四合的时候,奶奶们想起了家里的鸡圈,便往回撤,边撤边嘀咕:地都盖上楼了,树往哪栽?往锅台上栽?往楼上栽?除非栽梦里。


7
、地下铁阅读笔记   
深圳一石
  早晨9:02分
  关于时间,尤瑟纳尔说:
  在石雕破损的裂痕上,悉悉索索沙砾的流淌声里,远古深海地层地质变动的挤压和狂暴火山的喷涌。穿越时间的凝固之旅,伴随着时光的细微反光,从它初始的凝固时刻,又回到孕育之初那个片刻的宁静里。
  在早晨7点45分起床,起床的片刻,清晨的阳光驱散了室内的黑暗,沉如巨石般的黑暗在深夜拖曳和沉溺着人的生命,在清晨悄然挪开了。时间像沙漏里流逝的金色尘埃,当眼睛睁开的一瞬,这尘埃从被黑暗所关闭的另外一个神秘空间里一下子钻入了瞳孔。生命轻轻的呼吸重新在耳鼓和心跳之间节奏明快地响起。
  “啊,新的一天!”这份还没有从懒散和浑浊双臂间滑出来的轻柔的声息,如同祈祷。清晨,每个睁开双眼,意识还在初醒未醒之间的人,不都是生命最为虔诚的门徒?
只要有事,总会在8点36分——38分之间出门,习惯性的,很奇怪,总是这么准,看表不看表都一样。门“咔哒”开了,然后“呯”的关上。
  走在路上的时候,新的一天的紧迫感如同渐渐涨起来的气球,那种紧绷的张力,如沙漠上疾驰的骆驼,滞重、艰涩而凶猛。这种感觉充斥在整个肉体占据的空间里,渐渐膨胀,使生命的活力得以复原。
  精神开始莫名其妙的如大海里的海蜇一样在世界的光影里游离开来。
  整个地铁站台上,被银色光亮的栅栏所分隔,像蠕虫一样蠕动的人群,人人翘首以盼地铁驰来的方向。此时的地铁站台如同一个失魂者的渡口。
  有多少灵魂在此刻分裂成无数个消失又重现的感知的自我?我的阅读趣味随着地铁扑面而来的热风,被一种没有由来的沉默的洪流所淹没。
  9:02分(很多个这样的时刻,在人群里,看一眼正从远处徐徐进站的列车,然后看一眼红色电子时钟显示牌上分隔时间的神秘机器,9:02分像是风平浪静的时间之海上突然跃上高空划出美丽弧线的嬉戏的海豚。9:02分,奇特时间的暗节,这会让人在心里带着迷茫和惊奇发出呼唤),地铁自动门开关闭合的一瞬,好像自己被某个虚幻与真实之间双重变奏的世界所分隔,一浪接着一浪的人群挤进车厢。感到自己变得更加孤独,这孤独如同箭矢,又从内心高高的箭垛上,把无数孤独之箭射向生命流淌的深河。
  光影晃动的栅格,将地铁里凝固的一个个个体瞬间遮蔽又淹没。人人所呈现的姿态,不再是内室里沉思默想的样子。生活的痕迹如同爬虫,爬动在每个人作为叶子的那种状态里。
  正是感觉到了那种尖锐的有着揪心刺痛感的啃齿,漂浮在地铁车厢里那点美丑的烟气和汗渍的酸味变得耐人寻味。
  奔驰的地铁在地下深不可测的黑暗里疾驰,从地铁1号线的起点四惠东,到西单转4号线的漫长的几十分钟时间里,我把自己灵魂的头颅埋入井上靖令人惊艳的《敦煌》,倾听蒲宁《韦尔加》的呼唤,为科萨塔尔《动物寓言集》里女性般细腻迷人的意识的纤维所吸引……这些精神五彩金线编织出的让人惊诧的云烟一样的画面,禁不住让人想起波斯细密画上时光的溪流……
  原本可以呆呆地凝视黑白光影的交替,和眼前人群各自组成片刻纷乱时代如海边沙雕般聚集的群像,也可以玩玩手机里的逗狗游戏。但有另外一个灵魂出窍的我,他跑出去,就像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我要把他追回来,我追着他的时候,在地铁里,哗哗做响的书声就在某个幽暗沉默的世界里响起。
  有一天,读完《韦尔加》时正好到西单站,身边一个女生站起来,很奇怪用胳膊肘轻轻推了我一下,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的泪把书页打湿了。我对她的惊扰茫然无所知,只觉得此刻的自己不在轻微晃动的地铁里,而在海浪翻涌的大海上,在凄厉鸣叫的海鸥群里。


8、我家有女初长成    
   赵化鲁                                 
        期中考试后,两个中学生模样的女孩,牵手走进一家文具店。在心仪的文具盒前驻足,一个女孩喃喃道:这次期中考没考好,不知家里会不会答应给我买……,另一个女孩告诉店老板:她家大人是老师……,言下之意,不言自明。
        那个心怀惴惴的女孩,就是我的女儿。昨天下午,给女儿买下文具盒后,店老板告知,此前女儿来过好几次,对文具盒爱不释手。期中考成绩不理想,女儿如实地告诉了我。说起相识的小伙伴台上领奖,她难掩内心深深的失落:初中三年,我总得领一次奖吧?女儿狠狠地说。一旁的我,没有作声。
        今天是女儿生日,我其实早早就开始了准备。前天回乡下,提醒母亲蒸好桃馍馍,到时候要给老椿树祭拜。说起老椿树,还有一段故事呢。祖母在世时告我,小妹降生那年,祖父从外面移植回一颗小树苗,是椿树。树苗见风就长,一年一个样。记得当初椿树旁有个鸡棚,另一边是茅厕。岁月流逝,小院拆拆建建,椿树周围的景致面目全非了,而椿树不管不顾地独自长大。而今,树身超过碗口粗,树高两三丈。十多年前女儿落地,祖父正卧病在床。抱着两个月大的女儿和病危的祖父告别,老人家注视女儿的目光依依不舍,襁褓中的女儿兀自酣睡,浑然不觉。
        祖父永远地走了,他手植的椿树亭亭如盖。高大的椿树,守护着小院。小院老屋里,年迈的祖母行走不便,平日生活仰仗父母照料。透过窗子,祖母每天可以清楚地看到椿树的身影。女儿幼时病弱,母亲求高人讨来一秘方,认院里的椿树做女儿的干娘。每到女儿生日这天,母亲总要置办贡品,在椿树下面虔诚地祭拜。有祖父种植的椿树庇护,有祖母深情的凝望,有家人虔心的祈祷,女儿一天天长大了。
        这个春上,九十高龄的祖母远行,与祖父团聚去了。院子里的椿树,耸立起伟岸的孤独。再高大的椿树,也望不到远去的祖父和祖母了。五天后是祖母的生日,按照习俗,逝者离去后的第一个生日要好好过的,到时,无论如何我要回来的。
        今天,是女儿的十四周岁生日,我特意携女儿回到乡下,给她的椿树妈妈行礼。祭拜毕,和女儿一起抬头仰望,天空中蓬勃的树冠,全无了叶片,但枝干仍然那么固执地向远处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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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7:06:40 | 只看该作者
淡化抑或消散
                禅香雪
   中国首届网络文学大赛颁奖词:《淡化抑或消散》用充满灵性的文字书写了对于人生境遇的颖悟。作者将无形的情绪之变通过有形的意象进行表达,在自我劝慰的同时实现了心性的达观和精神的超脱,有着理趣之美。语言清新别致,平淡中见华丽,对称中显匠心。

   坐在湖边,水面过于平静,静得连呼吸都清晰可辨。鸟与叶子的呼吸不同,草与露珠的呼吸迥异。我的呼吸落进水中,竟也无动于衷。随手捡起一块石子,抛向水面。于是,静态的水面漾动起来,波纹沿石子的落点渐渐扩散,一波一波,像看热闹的人群,逐层散去。水圈越退越大,越退越淡,淡到虚无,直至恢复原初的平静。
  天色暗下来,我踏上返回的小径。我知道,你的确来过,但你不会再来。最后一次,你紧紧握握我冰凉的手,说再见,说得语重心长。我如此粗心大意,竟没听出你的声调与往日有何不同。彼时,路灯光一片朦胧。我看不清你说话的表情,却能听到你的笑声。笑声灌注着几丝月牙儿的暖,游进我心里时,我的心也变得暖暖的,如同数九寒天忽然看到一方暖阳。后来,你消失了,我多次徘徊在你送我回家的小径,即便五月,即便阳光把小径的每一粒尘土温热,即便每一束花草都能沐浴到阳光的恩泽,我的周身依然一片冰凉。这种凉,穿透力如此之强,洞穿了我的心肺,彻头彻骨地凉了我的整个世界。
  雨季到来时,我心生一种冲动。你一定会拿着一把蓝花雨伞,站在我日日必经的小径,为我撑起一方小小的晴空。瓢泼大雨遮住了视线,我发疯似的冲进雨中,冲向那条小径。我从南走到北,再从北走到南,没有看到一个人影,没有发现一把雨伞。雨点打落一地残红,种子还没孕育成熟,花瓣一片一片零落,融入泥土。看不到落花的泪水,摇摇欲坠的生涩的种子,雨幕中泪水长流。
  大病一场后,忽然笑了。记得有谁说过,花开花落终有时,缘来缘去缘如水。何必强求?于是,我从你编结的罗网中跳出来,保持一定距离审视你。你变成一团扑朔迷离的烟雾,退隐到林木的末梢,袅袅飘散。你的声音变成一缕荷香,只在风起时散发出幽幽淡淡的香。我也在这幽淡中消解了自己的牵念,平静地看花落成泥,看夕阳落山,看生命的生死轮回……
  没有过不去的坎。一个人走着,总喜欢自言自语说这样的话。因为这时,我已经跨过人生的无数道沟坎。那个总欺负我的男孩子,小学时给我播下仇恨的种子。这一粒种子顶着年轮长得枝繁叶茂。我想,总有一天,我要站到他的门前,摇落一树仇恨的果子,让他吞下去,心口绞索般疼痛。二十年后,我再见到他,他病魔缠身,苟延残喘。没有任何铺垫,我便送他一件护胸的背心,叮嘱他好好养病。临走,悄悄给他枕头下塞了三百元钱。
  黄昏时,我和父亲坐在绿树成荫的庭院中说话。聊到儿时备受的屈辱,父亲说,常怀一颗善心,终将获得善报。父亲不是教徒,却也能大发慈悲。我的怨仇滴落父亲宽阔的胸怀,如同咸涩的雨水滴落偌大的淡水湖。我想起一种游戏。学写毛笔字的童年,写得憋闷时,喜欢提起毛笔,饱蘸一笔浓墨,提得高高的,让笔尖的墨汁自动滑落。白森森的大字本上,一个黑色的墨点,迅速向四周蔓延。待到墨汁凝滞,看看父亲不在,拿起大字本到阳光下透视。墨汁洇湿成一个不规则的圆圈,极有层次感,像极美术课本上的黑白画。距离中心点越远,墨汁的颜色越淡,淡到和白纸的白浑然一体。这样的过度自然无痕,我很喜欢。再翻开后面的纸张,也清晰地洇透黑色的墨圈,愈往后翻,墨圈的颜色越淡。墨汁的威力终究是有限的,我想。心中积久的怨恨不也是这样吗?时间的悠远和空间的遥远终究会淡化一切的恩怨情仇。
  弟弟猝亡的那天夜晚,我痛不欲生。随后的日子,我被悲痛堵塞胸口,仿佛每个明天都会是我的末日,来年便是我的祭日。没想到,我竟也活过这么多年。那份伤痛被肩头的责任淡化,结痂,只要不撕裂,就不会再伤心欲绝。
  读高中时,父亲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送我去学校,连人带车带铺盖一同栽进水渠中。路过的大婶把我拽上来,带到她家中,给我换上她的衣服,给我拆洗被褥。我在她家住了三天,然后去学校。走时,她给了我五元钱。我那时想,如果需要,我会不惜我的生命报答她。心中浮现出白云般的情结,走起路来,我也像白云一样飘。后来,遇到更多像大婶那样的人,他们给予我或阳光或雨露般的恩德,我已经没办法回报。年代久远了,一份份恩情像他们留下的碑石,矗立在我们必经的人生路口。那些温暖的细节,清晰而又遥远,恒久而又淡然。我知道,我不能负重前行,我得轻装上阵。他们做给我的,我照着做下去就行。该淡忘的就让其随风散去,只须携带一颗善心行走就好了。
  如今,我身边太多的人离开,像一片片树叶的飘落,无声无息。他们飘落哪里,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入土为安,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轮回转世,我更不知道。我只消记住一串名字,精心制作一挂紫色的风铃,悬挂在记忆的窗口。如果风起,铃铛丁玲作响,我就知道,他们来过我的世界,给过我丝丝入心的温暖。
  又下雨了。你听,窗外的雨声多么大。走出去,走到小径上,奇怪,竟然没有流泪,竟然没有心潮涌动。一份思念,竟也变得淡然悄然。就像这五月的雨,来得悄然,走得淡然。你伴我走路的声息有淡淡的暖,你转身离去的背影有淡淡的凉。这份淡,是石子激起的涟漪淡褪的平静,是墨汁滴落白纸淡化的无痕
初评评委房伟推荐词:谈心性的文章,很容易写,也非常难写,容易在只有有感而发,总能说出一些道理,而难度在于,谈心性的文字,不仅要语出至诚,而且要能做到出语惊人,透过经验层面的人生,真正写出对现实的颖悟和理解,将人和事的磋磨和激情,承诺和反叛,希望与绝望,都化作心灵最为美丽的一道彩虹。这篇小散文,采撷的是生活中的几个片段,有亲人的离散,有爱人的分手,也有陌生人的帮助,但归根结底写的还是生活中的宽容和爱。文章行文秀丽,笔姿摇曳,真诚感人。
路过我心,请迈着梅花鹿的步子
                                朱成玉
    我的心是一张白纸,路过我的时候,我希望,你迈着梅花鹿的步子。那样,梅花鹿的小蹄子,就会在我的心上反复地来回游走,踢踏出一幅曼妙的画来。
    一幅曼妙的画,于我是何等重要!就像,积聚了半世的笔墨,等着某个人在某一刻来为我的一生题词。我希望得到的两句诗是:身为菩提拂万物,心似莲花不染尘;就像,一个露水般干净的新娘,等着一个人来掀开她的红盖头,打开她的身体,检验她的清白。
    可是,在婆娑的月影下,你还会来吗?
    夜里的露水,洗净了你的小蹄子,我不许你跑进那黑暗的境地,月光照不到的地方,我不放心。
    那就径直到我的心上来。我清空一切凡尘迎你,在心底举行一次盛大的欢迎仪式,你无需盛装登场,只需迈着梅花鹿的步子。
    经过我心,无需你带来外面的消息,我不想打听灯红酒绿里的秘密,不流连歌舞升平里的欢愉。如果可能,请带来一缕风,轻轻煽动我心底的一朵云。这朵云于我心底睡了很久,到了该唤醒她的时候。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关于桃花源的梦吧。那里风和日丽,四季常青,不论时日多久,都不见任何衰败的迹象,这就是所谓的永恒吧。
    月光,是我无比寂寥的人生中唯一的欢愉。但不必纠结于丢失和寻找,把她想象为孩子们的迷藏,请任由她绽放或者躲藏。
    是的,我所求甚少,一抹月光就足以慰藉我半世沧桑的心。偶尔,月光不见了,我亦不觉得悲苦,一颗心,总要经历一些黑暗的时刻,此时,请允许我自由支配我的痛苦。
    闭上眼睛,灵魂在呼吸——
    人,习惯了在音乐里寻找安慰。那些音符,把我从陌生的路上唤回来。灵魂似乎被抽去了丝,轻得如一缕香,承不得一件薄纱。
    人,习惯了在绘画里复制梦幻。那些线条,把我推上奇异诡谲的一段旅程,无数被重复的风景,重新经过我的眼底,它们无法再次将我点亮。
    人,习惯了把埋藏在地下的财宝,视为自己的孩子。这根深蒂固的贪婪,把人心牢牢地扎根在暗处。你是否闻到,一股腐朽的味道?
    哦!月光出来了,我睁开眼睛,接住她递过来的手帕。
    我用它熨平了我的心。
    我的心是一张白纸,路过的时候,请你迈着梅花鹿的步子,轻点,再轻点,我要的,不是那小蹄子敲击出的乐调,而是她踩出来的花瓣。
    轻点,再轻点!
怀念冷
   陈年
  这几年的北方,等一场雪和盼一个失去联系的朋友一样,老是迟迟没有音信。
  没有冰天雪地,没有寒风刺骨,没有数九寒天。住在北方,冬天看不到下雪,日子过得缺油少盐的寡淡。有点空落落的感觉,有点天干物燥的火气。电视新闻里总是在讲暧冬,我焦虑地想如果冬天不下雪了,那些关于寒冷的记忆是不是越来越远。
  大雪封门的记忆,居然是暧的。那时的雪真大,早上我一个人推不开门,喊哥起来,一起弓着腰,使出吃奶的劲儿,门才支开一揸宽得缝儿。妈不帮我,妈站着旁边眯着眼笑。妈说,长大了可不能忘了你哥的好。你哥到了你家,你要给他吃下挂面跌鸡蛋。下挂面跌鸡蛋是那时最好的待客饭食。哥穿着吊袖的小黑棉袄,站在雪地上撒尿,老长的一泡尿,好大的一片雪地都让他的尿浇塌了。
  隔壁的小六子喊哥去打雪仗,哥答应一声,开门就跑。我光着脚边找鞋边喊,领上我,领上我。哥说,小片子跑不快。我赶紧说,跑得快,跑得快,和耗子一样快。哥不想带个丫头片子玩,就吓唬说,他们打狼去。我怕狼,哥黑夜里老给我讲狼吃小孩的故事。妈帮我说话,不用背不用抱的,领着妹玩去。真遇见了狼也是当哥的打。哥听妈的话,回身不情愿地扯了我的袖子走。边走边小声骂我,肉尾巴。我才不怕他呢,我威胁哥说,你要对我不好,我以后就不给你吃下挂面跌鸡蛋。
  夜里,耳边有一些极小极碎的声音,走着不肯消失。顺手挑一角窗帘,看到一小块迷茫的雪色。急忙把窗帘全部拉开,黑夜中的雪有种凄迷的美,碎碎的,让人拾拣不到的无耐。
  和朋友来时,要轻轻地叩击我的门环和我打招呼一样,雪冷冷的手指敲着我的玻璃窗,剥剥地,不亮,要用心才能听到的声音。心里惦记着雪,梦里是大雪纷飞。是以前的老屋子吧,窗玻璃上结满亮晶晶的冰凌花。我给哥做捞挂面吃,一碗又一碗。面里卧着雪白的荷包蛋。
  早早起来,趴在阳台上看到对面高楼几条窄窄的白围脖,路上的雪薄薄的已经被踩脏的。一下子很失落,丢了重要东西无可挽回的懊悔。现在的城里已经看不到童话中雪白的屋顶,也看不到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好景,甚至一块干净的雪地也很少能找到。现在的雪和那些骨感美人一样单薄得没有内容,轻轻一脚,已经是扯皮带肉。
  只是好不容易等来的雪天,如果呆在家里真是糟蹋了。棉袄,围巾,靴子,手套,穿戴起来,像是走出去迎一个节。空气又湿又冷,走过一个玻璃橱窗,看到自己的鼻头冻得红红的,喜欢。清冽冽的雪色,让这个城市第一次变得怡静安详。
  没明白为什么,已经摔在马路上。小孩子嘴啃泥的摔跤姿势,趴了大约五秒钟,极快地爬起来。想到自己刚才狗吃屎的样子,竟有些脸红。背对着人来人往的街口,整理衣服,拍打身上的雪。夹了黑泥的雪块,沾在衣服上,很脏。手掌边缘擦破点皮,血和着消融的脏雪,钻心地疼。想找块纸巾纸擦一下,没找着,我就把脏手插进兜里,手上的脏东西,用兜布悄悄地擦干。膝盖大概破了,湿漉漉的。管它。想笑,一个人长大以后,漂亮地摔个跤都不敢。
  记得小时候上学的路上有一段极陡的坡路,下雪天,很滑。我穿着妈做得大头棉鞋,一次次地滑下来。不甘心,用手撑地爬着上坡。小孩子,根本不会想趴在地下的样子好看不好看,有没有人笑话,只是想着不能迟到。还有不能把妈做得棉鞋弄脏了。妈做得棉鞋,样子丑笨,但暖和,地冻三尺,也冻不了脚。棉鞋的面子是灯芯绒的,红色。灯芯绒在当时是很贵重的面料,坚实耐用。这红灯芯是妈年青时的嫁衣,开始是不舍得穿,后来钱紧,拆开给孩子们做了鞋面子。我小时候不知穿了多少双小红鞋,我忘了,妈一定也忘了。
  孩子时的我很怕冷,那种怕不是身体的怕,而是心里在怕。我害怕在寒夜里睡一觉醒来,我的手脚或耳朵突然被冻掉。妈老说,村子里谁谁的手冻下去了,谁谁的耳朵冻下去了。妈不说“冻了”,而是用一个很生动形象的词“冻下去”。妈这样说时,我似乎听到了什么东西掉在雪地的叭嗒声,忍不住先要摸摸耳朵。我觉得耳朵最小,最容易被“冻下去”。妈教我们,如果手和脚冻伤了,要赶紧用雪不停地搓,一直搓,搓成红萝卜色,这样才能保住手脚。其实妈讲的话我不明白,我一直想问问妈,那个冬天如果没有下雪,那冻伤的手脚是不是没救了?还有冻伤了为什么不是用棉被捂,而是要用雪搓?
  哥生了口角炎,妈把大铁锁冻在夜里,早晨起来让哥用冰冷的铁锁捂在伤口边,这样捂过几个早上,口角炎神奇地好了。我也想试试冻铁锁神奇的功能,刚洗完脸用湿手去抓,硬生生撕下一块皮,血流在雪上,马上冻成暗红的一块。我大哭。妈把院子里的雪团成球,包在布里,捂在伤口上,血渐渐止住。没有记住疼,只记得红血白雪刺眼的亮。
  当地有句“冬至不吃肉,冻掉脚后跟”的民谚。冬至这天,妈总是让我们吃上一口肉。肉在锅里煮着时,我就偷偷地捞锅。滚烫的肉块含在嘴里,那偷吃的滋味太美了。
  吃过“冬至肉”我的胆子大了很多,不怕冷,也不怕丢了手脚和耳朵。我不再听话地戴围巾手套,穿丑笨的大头棉鞋。商店里卖得白塑料底的懒汉鞋又好看又轻便,和伙伴们在冰上打滑叉玩,一个滑叉能溜出去好几丈远。嗖地一下,飞起来的感觉。手脸冻得通红,隔一会儿搓搓耳朵,还是有点怕。
  腊七腊八,冻掉下巴。腊七晚上,妈把一盆子水放在夜里,早上我和哥我打腊冰。哥刨冰,我吃冰,小冰渣亮晶晶的,喀嚓喀嚓吃起来,像大把地嚼冰糖,很奢侈。冰块从盆里取出来,妈用刀把冰剁成小块,拌一点白糖,给我们吃。妈说,腊八吃冰,一年不闹肚子。吃过冰吃腊八粥,把红红的豆粥放在碗里,两手捧着小心翼翼地上下掂碗,粥从碗里跳起来,又跳下去。有点象现在的厨师掂炒勺。粥在碗里来回地掂几次,吃起来筋道,也好看,光溜溜的一个蛋。也有把粥掂在地下的时候,挨大人几句骂,并不在意,粥吃起来还是那样香甜。
  我还喜欢吃雪,找一块干净的雪地,吹吹上面的浮雪,伸出舌头直接舔雪吃。或是攥成坚实的雪团子,啃着当饭团子吃,一口一道白白的牙印。很过瘾!从牙齿冰到肚子的冷,每一个汗毛孔都跟着舒服地抖一下。
  很少堆雪人,大约是不缺玩伴。那时家家都有五六个孩子,一个比一个高点,梯子一样的排序。
  一定要扫雪,不是扫院子,是扫房顶。把堆在房顶的积雪扫下来,炉灰渣苫的房顶,被雪水一泡,经常漏水。
  妈每年给我们做棉衣时,总是抱怨我们长得快,袄袖子裤腿子接了一节又一节,深一道浅一道的颜色。一条补丁一个冬天,一个冬天又一个冬天就这样忽闪过去了。

 东面坡
         欧阳杏莲 
   以前几次都没有注意,村东面的山坡在冬天会那样的显山露水——四周的荒草枯槁之后,东面坡上的杉树林、枞树林、桉树林和橘子树像一块黑绸一样夺人眼目。坡前面的田野已经整饰过,糊了洋灰的沟渠,笔直的机耕大道,但是,仍然没有冲淡田野里的荒芜气息。经细雨浸润过的田地里,那一茬一茬的禾兜还在默默表现着陈年记忆,让人在新旧交织的时候犹豫彷徨,莫衷一是。不过冬天已经来了,年来了,过了年,开了春,各就其位,也就没眼下这份闲心想东想西了。
  天气很冷,天空中还有若有若无的雨。大人们除了窝在家里,很少出来闲逛。不管天不管地的只有孩子,三两个在一起,东跑西跑,一脚高一脚低,踩在水里泥里一副全然不顾的样子。而我很奇怪,我看着他们,却没了回忆。建筑——四周的建筑都是崭新的,平房、二层楼房、三层楼房……一栋接一栋,除了偶尔的鸡鸣狗吠,便只有这些跑来跑去的孩子显得突兀了。说土话的,说普通话的,搅在一起,小村已不是当初的小村,小村已经今非昔比,但是,在我看来,小村是正在凋零的小村,这帮孩子在度过春节假期之后,就要离开,这些美丽的建筑基本会空置,那些田野会被他乡来的承包户种上烤烟,故乡的味道,仅仅在屋顶那一抹飘荡的炊烟里了。
  “我们去枞树山里捡菌子吧。”雨停歇了一上午,气温高了一些,住前面房的茶叔便邀我到东面坡的枞树林里捡菌子。三婶也听见了,笑我们:“你们这帮癫子,天这么冷哪有菌子生?”茶叔呵呵笑着,憨憨地说有。
  对我来说,有不有并不重要,出去走走,才是最重要的。
  茶叔在腋下夹了一把柴刀,往口袋里揣了一个红色塑料袋,就在前面走了。茶叔的儿子在浙江义乌做事,他穿着儿子给他买的羽绒服,蓝色的,袖边衣角亦可见黑色的油渍。这件衣服可能是去年就穿了,到如今都没有洗过。茶叔却不以为然,埋着头抵着肩在前面走着。
  我们走过水井,由于近年地下水被采得多,井水已经不旺,但村里的人还是到这井里来取水喝。但不像以前大桶小桶担回家,更多人只是提一小桶回去,有了回味和怀念的含义了。我伸长脖子看了看那井眼,井水在枯竭,要变死井了。
  过了三根水泥电杆做的桥,河坡上就是烤烟田。河道里长满了草,河坡上长满了芦苇,只有道路泥泞。我们跳进田里,走到了东面坡。
  对东面坡,其实一点也不陌生。我出生前,东面坡上还有个山尖,种满了枞树。为了备战备荒,大队请来推土机,把山尖推平了,开出了荒地,积肥养地之后,种红薯、花生、高粱、大豆、西瓜、烤烟……,后来又种白菜、芹菜,再种奈李,到今天,所有的地里只种三样:或杉树、或枞树,或橘子树,地边角种几棵桉树做记号。这些树的树龄都在两三年,没有成材,树下是一片一片的茅草地,走进去齐腰深。这时,我才悟得茶叔出门带刀的用意。草上露水深重,我蹒跚走了几步,裤脚就湿了。茶叔说:“莫进去了,在路边看看,路边有就有。”我们在小路上走着,走过几块地,就到了我家的地,已经种上了枞树。20年前,我还在这里耕耘,挥汗如雨。现在,树在长,草在长,面目全非。我想找出什么熟悉的线索来,扭头,除了蒿草里的坟头,只有遍地萧索了。
  茶叔在前边叫起来,说地上长了一堆“粑粑菌”,问我要不要。
  我说要,只要是这地里长出来的,我都要。茶叔说这菌子不好吃,肠胃不好的吃了泻肚子。我说我无所谓,火气大,泻一泻正好。
  茶叔和我一起弯腰,把黄色的菌子抠起来,放进红色塑料袋里。一边捡菌子,我一边叹息,现在没人种地了。还跟茶叔说当年一起在田地里滚打摸爬的春耕夏种。茶叔却说时不比古了,现在的人都懒了,田都不种了,还管这地?生活也变了,原来拼死拼活糊口,现在出门打工,一天随随便便就能挣个百来块。说完,茶叔又感叹:只是钱不经花了,一百钱拿出去就花个屌毛干净,还见不着多少东西。
  林子里很静,除了我和他的嘀咕,就只有偶尔的鸟叫声。我直起腰来张望,看到的,也是林子。60年前,为了备战备荒,树林成了庄稼地,现在搞发展,庄稼地又还回去了,这是好事,可是,作为有记忆的人,这些绿仍掩盖不了我心底的惊慌,疑问生活。但看到红色塑料袋子里的菌子,我想,乡村正在变,我们阻挡不住,也规划不了,我们只是这个时代的蚂蚁,除了忙碌,还是忙碌。时代的大手,正在把城市、乡村、矿藏、工厂、山野、沟河揉在一起,我们根本不知道未来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生活里,我们只有奔波。既然这样,就得坚强起来,用一份坚持追求自己的生活。
  我们捡了两堆菌子后,在东面坡绕了一圈,确定再也找不出菌子了,茶叔叫上我,又到他的地里看看他种的杉树,一棵一棵,笔笔直直。茶叔说:“再过三五年,就值得一个好价钱了。”我看看茶叔,这个快70岁的老头,居然有这么乐观,还想着三五年之后的事,真是世道变了。
  回到家,在门前把塑料袋里的“粑粑菌”倒出来。搞农业开发的弟弟一看,马上说:“这是牛肝菌。”父亲却慢慢悠悠地说:“管你粑粑菌、牛肝菌还是马肝菌,每次我都弄一碗汤来喝,别人说吃了拉肚子,我吃了消积化食。”说完,便清理起来。看到父亲鼻子下的鼻涕,我摇摇头,又看看不远处的东面坡,其实,它像我们一样,在经历变化。它的变化,使这个时代的样子更为具象。而温软甜美的菌子汤,更让我们记住的是家的味道。
  
半个月亮又上来
              李兴艾
    北方,阳历二月,太阳出来得稍勤一些,但雪天还是有的。坚冰早就融化。如果没有人为的搅扰,江水还是碧蓝的。阴历,现在还在年节里,“七九”,“八九”,碧蓝的江水里的确是可以直接洗手的。
  盆栽的梅,得到过人的精心管护,开了,又谢了,公园里地栽的梅才迟迟绽开。今年,那些梅树上面开出的梅朵犹为繁盛,天晴的时候,常有行人驻足引颈近观。河边的柳,自生的或者人栽的,开始吐露清晰浓郁的绿意。
  持续升温又持续降温,冷暖气流在高空“拉锯”。近几日,来自西北方向的冷风暂时胜出,并一路南下,经行之处,屡屡传来降雪下雨的消息,“飞起玉龙三百万”,在天为雪,在地为雨。
  半个月亮又爬上来,分明是今年的第一次玉兔东升,皎皎新月,仿佛见到生人的羞涩少女。灰蓝的天幕很广阔,很平滑,很柔细,很深邃。偌大的天庭只有半个月亮爬上来,在广阔的天幕上独步——也许它是在独自徘徊,因为空旷而徘徊,因为孤单而徘徊。月的徘徊有些伤感也有些失意,不然,刚刚升入天庭的新月何以眼眸湿润呢?应该不完全因为乍暖还寒亦雪亦雨吧。
  新月爬上来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月的容颜有些颓然,有些哀婉。也许,月的孤独的原因是多重的,是各种各样的,是五颜六色的,并且,酸甜苦辣诸般滋味兼而有之。或许是没有一个星子来陪伴,或许是新月来得有些急迫夜的盛会尚未开场,或许是地上的灯火已经繁盛至极,那么多人都在等待又一个“元宵节”,并且,这“又一个”根本就是崭新的。
  月被冷落,不知是谁的错。第一次月明,这是人的时间观念中又一个起始时刻的景致,也是想象中的景致。月,还是月,新生快意的只是人的心而已,却也不像中秋时节满世界的冲动,那是真正关于月亮的冲动和膜拜。现在不同,人的喜悦全都集中在地上,在年节,在上元夜的灯火,在华服,在美食,在恋爱,在交好。之所专注于生的意义,之所留意于活的品位,之所以为心之所寄爱之所依再付出一些再奉献一些——是因为,心会安稳一些,会自在一些,会喜悦一些,信心也会更强一些。
  不会的,月是不会孤单的。
  不会忘记如水的月色总是雅致的,是高洁的,是宁静的,是和平的,是安定的,是舒畅的,是无欲无求的,是心胸宽广的,是无欲则刚的,是有容乃大的。因而,没有遗忘,没有冷落,只是暂不打扰。天作春雨亦作雪,新月初浴,然后出浴,因此,夜雨才这样悄无声息地来。觉得湿冷的风吹进门窗来了,起视,雨已停歇,云散雾去,夜空又是深深的灰蓝色的,仿佛原本透明,因为太深才变得朦胧,才有半个月亮在闲庭信步。
  低处,大山的剪影分外清晰,再低处,橘黄的路灯投射出来的树木枝干的影子整肃严谨,那是尚未萌动的苦楝树,核桃树,椿树,槐,它们的另类伙伴已经早来——鸮,半冬眠的它们从穿越冬天的地方赶来,驻足于这些树木简明扼要的枝柯之上,求偶之声瓮声瓮气。
  又一个“雨水”节又这样远去,“惊蛰”节的迈进依然悄无声息。可是,说到“惊蛰”,阴冷的天气怎么会关涉粗声大气的响雷呢?如果节令和天气配合得更加紧密一些,唤醒蛰伏一冬的生灵当然没有问题,问题是届时会不会有如约而至晓谕天地的响雷——这又让古人幸而言中了:“惊蛰”节里,常有不堪酷寒的老者撒手西去的,此时,常见写着“讣闻”的黄表纸是灿黄的,那些黄色是用并无生机的矿物颜料制成的,却和早春先开的迎春花、连翘花是一样的颜色。黄色和白色就这样搭配。其实也不必心惊,不必伤感,不必遗憾,不必悲戚,有些花要开,有些花要谢,时光和节令的列车只会暂停而不会永远停下来,上车下车,停停走走,来着自来,去者自去。好在,春天年年都来,不久以后还会有同样炽热灿黄的白菜花、油菜花四处盛开。再说当下,还有粉色的梅,嫩绿的新柳,河边,翠绿的、长发一样的青苔在自由摇摆,还有碧蓝的江水,还有红灯笼,香樟树,电子“流星雨”,还有年轻人的“国标”,老年人的“太极”,老少咸宜的小曲弹唱,还有元宵盛夜里的龙灯、旱船、金锣革鼓、民族傩戏,天上的月亮怎么会孤单呢?至于天上的雷声,总是响在闹元宵的锣鼓声之后。月圆的时候,人间的喜庆花船、辟邪大戏、禳凶狮舞、祈福龙灯,都收敛了,然后,新年的第一轮圆月,一定会有无数的人仰头观赏吧。
  北方,阳历二月,与阴历正月的年节相依相携。“二月二,龙抬头”的时候,恰逢其时,“惊蛰”节将为造化开启门户拉开了大幕,接着是“春分”带来的传递祥和与安乐的高歌劲舞。很奇妙的,也是很感人的,因为这些都是给人带来“繁花似锦”的盼头的。
  上一次月圆的时候,曾对同路散步的人说过:下一次的月圆就在明年了。如今,已经身心畅然地走在“明年”里,而诚言感慨的当时,已经远逝在过往的时光里,仿佛远行的路上翻越了一座大山,昨天,是大山那边曾经暂时栖身的一家客栈。
  都是有道理的,也都是很有趣的。跟月亮依依不舍地分别,又和月亮平平安安地重逢,和日子高高兴兴亲切厮磨,也真心实意热情执手。走进来就是论证的过程,还在继续走着就是最完美的结论。那么,对世人、对世界会心地笑一笑,这一切,都很好。
  北方,阳历的二月,阴历的年节,“欢乐天使”一样的“惊蛰”节将临的时候,半个月亮又爬上来。
    祖母的茶缶
            禾源
  我知道把祖母煮茶的器具称为茶缶是不太准确的,因为它的土名我查阅不到相应的字,大概它的诞生离仓颉年代太远了。我本想把其定名为“瓶”但其体态不及瓶之窈窕,低矮、腹鼓,嘴又偏大。谓之壶,可容量不及壶,只能煎煮一小碗茶,腹不方又带一个细小提耳。谓之瓿、,瓿、都带双耳。于是就用茶缶称之。它的质地介于瓦和瓷之间,方言说是“”。还好我不是考古学究,要不然也会被囹圄其中,狂啃“简帛”诅咒苍颉。今天,我是想从这黑黝黝色泽中再啜一口祖母煎煮的又香又涩的茶。
  
  祖母煎煮茶方法非常简单:抓一把茶叶渗一缶水,或放置灶坑边凭火烧开,或放置炭炉上烤沸,蛋打入碗,浓酽的茶一冲,一碗苦涩又带茶香蛋茶就可以享用。祖母说:喝了它可提神,解泛。我的父亲就凭借它镢起每天的太阳,并背着它走上一天的历程。
  
  我孩提时正是以生产队为单位的集体化生产时期,父亲为了养活一家九口人,不得不用早晚两头时间经营一些“自留地”和细小零星的边角地。虽说有时也会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但父亲还是不懈地耕作。后来听人家说,我家祖祖辈辈成份好,再加父亲又是共产党员,家庭又大,在不很显眼的边角地还是让种植些疏菜,瓜果等杂粮。有时父亲比祖母还早起,祖母就会让我把蛋茶送到园地,这样父亲足足可以在“自留地或边角地”干近两个多小时的私活。而后再准时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祖母说:家里没有什么补品,只能给我父亲多加几个蛋茶。家里其它家务事都由母亲料理,可这下蛋茶总是祖母亲自动手。那黑黝黝的茶缶,不知是烧亮还是被祖母擦亮。
  
  我长大了,有些走亲访友的事落到我身上,我走到亲戚的家,见到他们的灶头也都有一个茶缶。每每他们给我下蛋茶时总会说:我煮的不如你祖母,她煮的蛋茶不但蛋熟透了而且蛋成扁圆的,蛋黄又不外流。我不知这里也有技术,只知道,有亲戚,客人来家,祖母第一件事就是煮她的蛋茶,仿佛亲情、友情都是在这茶缶中反复煎煮才能不冷下去。这茶缶有时还有化干戈为玉帛之魔力,记得一次我不小心一块小石把邻居家的孩子头打了一个洞,那鲜红的血和刺耳的尖叫吓跑了我。不一会儿功夫,那孩子的父亲带着孩子板着乌黑的脸迈进了我家,祖母知道事情的严重,拉来凳子叫邻居叔坐下,立即端起茶缶煮着那浓酽的蛋茶,那黑黑的茶缶在灶坑中出入,邻居叔的心似乎平静了些,再一碗热热的蛋茶下肚,邻居叔的怒气好像也被咽下,说是想来问个清楚。祖母推出我向邻居叔赔礼,又抓了几粒鸡蛋塞给他孩子,一句粗声都没有,一场风波就这样平息了。这茶缶里装的哪是茶,仿佛就是五行中克火的圣水。
  
  如今我常发茶瘾,也喝各类品级的茶。得有清闲也翻阅陆羽的《茶经》,才知祖母的茶缶无名无品,才知祖母煮的茶属下下茶。《茶经》中写到:茶叶中上者生烂石,中者生砾壤,下者生黄土。”煮茶的水:“山水上,江水中,井水下。”还说:“其沸,如鱼目,微有声为一沸,缘边如涌泉连珠为二沸;腾波鼓浪为三沸,已上水老,不可食也”。祖母的茶叶完会是生于黄土。所用的水全是井水,其沸完全是三沸以上。所以说是下下茶。虽然如此我觉得最过瘾的还是祖母茶缶煮的浓酽蛋茶。
如来未来
         端木赐
搭地铁到西门口,穿过巷子,先嗅到香火的味道,才见到光孝寺。
要进门的时候得知需要门票,被横眉冷对了一番。我转而唏嘘,你是哪来这么大脾气。
有些旧砖,有些新瓦,却是每片砖瓦,都是功德。花些银子,也能买来,终还是替佛主遮了些风、挡了些雨,春去秋来年岁疾,却是枯荣相伴。
慈眉,金身,叩首。我也拜佛,我觉得佛堂里异常安详,自然就清净。我也祈祷诸事少些坎坷,却最终只想,心平气和就好。想来笑一笑,不求也罢,走走就好。
几个石头做的小和尚,在院子的一角,其中一个捧着茶杯,我似乎能看到那茶叶经过杀青、揉拧、干燥,在热腾腾的轮回中绽放出一抹春意。阳光直直的洒落凡尘,寂静中透着一丝难以捉摸的欢喜,磨淡了颜色的石头,却依旧温暖如斯。猫儿在石灯旁晒太阳,露着肚皮懒懒看着那来往间虔诚的人群,不知道它是否明白,执着的人们所求所想。。
我算不上信佛的人,只是这些年,突然觉得,人是应该有些信仰的。我觉得信仰是可以贯穿人生始末,于人一同成长,给人予力量,它可以是一方土地,可以是一种信念,它越简单越直接就越有能量。肉体不能永生,但灵魂靠信仰滋生,终归会以另外一种方式长存。
人皆知有用之用,却不知无用之用,于是庄子黄粱一梦,化身千万,自是去逍遥于来无始、去无踪的世界;上善若水,这灵妙的水,却是生生不息、汩汩深流至今,倘若细细品味,做人能如水,却是万法皆通而无所不豁达了。
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史铁生的文字,我能感受到一片独立的精神花园,那里有呼吸,有心跳,有生命,有对话,这是先生的信仰,让他一直坚持地活着,忍受着,却笑着。这些通过文字传达给我们,却是我们应该感谢先生。
当这个世界的人口在膨胀的时候,有很多理念却变得荒诞和难以坚持了。于是信仰的森林荒芜了,沙漠不断蔓延、侵蚀。这时我们常常通过祈求甚至乞求来活得通往未来的道路,殊不知,如来未来,即便佛主一念之间,全然在心,却不会有求必应。
我想,对于一些人来说,佛不是信仰,反而是命。佛曰:不可说。可我要说,很多人执迷而不悟,罔参佛。有朋友信佛,深信不疑。可我却看到了更多的自私,一种崇拜并不能换成一种奖赏,可怕的不是你眼里那些没有信仰的人,而是你错误的以为那是信仰。
佛主早就留了佛法在人间,我想不管是寺庙还是佛像,都是死物,一切触摸得到的都会消亡,相信一物,终究会与其一起毁灭。还记得有朋友从寺庙落荒而逃的经历,和尚满腹经纶,转而问起香客是否带钱,说佛主面前不打诳语。却是佛主面前,还有廉耻?
而我觉得,佛法不就是眼前,这院子里有张石凳,有猫在晒太阳,而我应该坐在那里,如同一颗树,自然的呼吸。有时候,活得就是个心境,浮躁了去洗涤一下,养气而修己身。看不到的路,不管崎岖艰险,都要感恩前行。因为活着,本是这世间最大的恩赐。人生,终归是从内而外的延展,与心相连。它的价值若放在秤杆上,就贬了值。
有些话我总不敢多言,因为时常被人怪罪乱讲话,冲撞了神灵。但我想,这就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万千神灵总不会连这点气度都没有,因为年轻人的一句话,就生了气。我就是如此,这会儿进了寺庙,等下再去看看斑驳的老教堂,这世界是多么纷繁精彩。
如来还是未来,未来只于你相通,而你只能独行。
佛主正躲在哪个屋檐下喝茶。
不如,你也来一口,这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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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7:07:08 | 只看该作者
1955
                              老鱼

    1955这个年份,在时间里隐藏着。之前是潜伏,之后是沉没。那个年份过去50多年了。
    对于1955,我确实没有任何印象。我的村庄,我的亲人,我的时代,我的那个年份的所有细节,都没有任何印象。那个年份我在母亲的孕育中。那年母亲21岁,父亲19岁。那个年份我在10月里出生。和葛套的一些家庭一样,添丁对家庭来说,总是喜庆的。这种喜庆和我有关,和我又无关。因为我什么记忆也没有。
    如问起那个年月,我只能知道一些极其有限的事情。这些事情还是父母和爷爷奶奶后来说出来留在我的记忆里的。我乳名叫五全。这个名字在葛套,是抹不去的村庄名字。直到现在,我回到葛套,那些认识我的人,还是叫我五全。他们或许也知道我叫于吉瑞,但是,这个名字只是在我同学的嘴里出现,在葛套的父老嘴里,我只能是叫五全。这个名字是老太爷起的。老太爷是爷爷的爷爷。爷爷的爷爷那时还活着,爷爷的爷爷把我看的很重,因为我的出生,实现了他老人家五世同堂的梦想。太爷太奶老爷老奶爷爷奶奶父母直到我,是五代人。五代人都在,我就叫五全。
    那个时候的葛套,是什么样子,尽管我没有记忆,可是,等我有记忆的时候,葛套应该没有多少变化。1955年的葛套,是一个黄河故道北岸的普通的村庄。一个套字,留下了曾经了自然风光。这里地势低洼,汛期的大水可以在葛套的土地上行船。因此,葛套的民居,所有老门老户,都在平地上筑起一个约1.5公尺的高台。大雨常常使得葛套这个村庄浮在水面上那样。但是,汛期的雨水也使得葛套的土地肥沃,葛套是著名的麦囤,秋季播种,第二年5月底,葛套一片金黄。那样的金黄养育着葛套。那是葛套的温暖的颜色。葛套在这样的土地上,种植着这样的庄稼:小麦,大豆,高粱,玉米,谷子,这些庄稼,在不同的季节里呈现出不同的色彩。
葛套在1955年有些什么事情我当然不记得。只是,后来,我听大人说起,说成立了合作社。那是是初级社。那时的葛套的人们,现在许多都没有了,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那时很年轻的一些人,现在都没有了。现在的葛套的人,都失去了那个时代。村庄的历史在时间里慢慢埋没。
    如果我不是现在写出我对1955年的一些所闻,1955年的葛套,真就彻底消失了。
    父亲说,1955年,是一个收成很好的年份,因为1954年我们这里发了大水。父亲说,我们那时住两间门朝西的偏房。那两间房子是草房,1955年的草房。似乎还有院子,院门朝南。那时的房间里在黄色的墙壁上贴大红大绿的神仙像。那时,院子里种南瓜,茄子,辣椒一类的蔬菜。那时,房间里是老式雕花的木床,是那个时代的简单的木质家具。那个时代的房间里光线幽暗。幽暗的光线外边好像是葛套永恒不变的一些事物。
    那时的葛套经常有些匠人在村子里吆喝。石匠,钜匠,箩匠,泥瓦匠,经常用不同的声音告诉葛套他们的到来。那时的葛套经常有说书的,唱花鼓唱琴书的,经常有货郎鼓敲着。在1955年,这些东西显示着农耕时代的葛套的特色。
    父亲说,1955年,我们家前面是一个大菜园。那个菜园是葛令喜家的,菜园足有两个足球场那样大,里面有一口井,井旁边有两间草房,草房前面搭建一个棚,棚旁边长一棵老粗的小叶杨。那小叶杨上面常常有喜鹊和乌鸦乱飞。园子四周有水沟,水沟旁边栽着各种各样的树木,其中东北角的一棵杏树很是招惹孩子们的眼光。其实,父亲说,那个菜园30年代就在那里了。那时一个老菜园。
    1955年的葛套民居,大都是草房。那些黄泥巴筑造起来的草房是葛套村民基本的住所。那时全葛套只有西南一隅高家是青砖瓦房大宅门。这些草房征兆着葛套居民基本的生活水准。草是麦草,新盖的草房呈现麦草的黄,那种黄色是五月阳光的颜色。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风雨的腐蚀,那些麦草慢慢发暗。染上了沧桑。不过,那些草房的门楣上如果突然哪天有鲜红的喜联,意味着草房里的新人开始了新的生活。一年过后,就能从那草房里听到婴儿的啼哭声。1955年,葛套新的生命的降生,不止一个。爱社,小营,秀霞,老迷,牙子,那些小小的生命开始给葛套带来新鲜的声音。那些在黄色泥土和黄色草房里的新鲜生命吮吸着1955年的新鲜的奶水,茁壮成长。我是那个年代的人,我们开始了葛套的新生代。我一直认为,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生活,每个时代,也都有每个时代的创造。我们也是。
    1955年的葛套,与外界似乎没有什么联系。那时的村民没有电话,没有收音机,没有报纸,更不会有电视。那时的葛套觉得世界很大,觉得县城很遥远。这一年爱因斯坦逝世,葛套不知道。这一年实行军衔制,葛套也不知道。葛套和世界保持着唯一的联系渠道是干部,村干部,乡干部,这些干部常常去开会,然后把会议精神带回葛套。葛套就有一些新词语在旧有的词语世界里显现着。社会主义,第一个五年计划,合作互助等,让葛套的那些老年人混浊的眼里既觉得新奇又觉得好像世界有了大变局。这是1955年的葛套。
    只是,葛套还是老牛拉犁,老驴拉磨。早晨,村庄刚醒,男人牵着牛去村外耕作,女人牵着驴去磨房磨面。那时的公鸡在树梢上报晓。孩子们背着书包去村西北角那座庙改建的小学去读书。那时,葛套的读书声给葛套带来了许多梦想。
这是我所了解的葛套的1955年。
支锅匠喜子 
张怀珊 
  
喜子,方圆几十里的人见了,都这么呼来喊去的,他听了总是连鼻尖上也荡漾开笑意来,脆生生地答应。他姓章,有大号,叫家喜,知道的人不多。
  喜子是个支锅匠,支是方言,砌的意思。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哪家哪户都要支锅砌灶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炊烟是人间烟火,望见烟囱,鸡犬之声相闻,就是人家。
  喜子支锅的手艺冒尖,做事有板有眼。一早就来到主家,埋头干活,先用生石灰在地上画个图样,然后用土墼和砖头夹杂着砌,一头紧紧依靠着墙壁,另一头向外伸展开来,有曲线弧度。一大一小两个锅膛,有分割,有交通,前端中央安一汤罐,靠大锅膛的热度,“汤罐的水——带就带热了”。锅是论丈的,并不同于寸、尺、丈的丈,约定俗成罢了。灶壁直通屋顶,烟道非常重要,曲里拐弯,烟绝不四处乱冒。锅灶台起先用石灰和纸筋搅拌了抹,光滑平整好看,后来用水泥,再后来贴瓷砖,更加雅致洁净。
  支锅人家讨吉兆,“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灶王爷,当天要吃新锅饭的,称作“暖锅”。喜子心里有数,不会耽误启用的,手上不怠慢,嘴上不得闲,喜欢开玩笑,说俏皮话不打草稿,用他自嘲的话说,“阴沟洞里的水,支锅匠的嘴”。主家给烟,喜子不接,说:“不会抽,就不乌龟吃大麦——瞎糟蹋。”听到小孩子喊:“不得了,锅盖冒热气要跑了!”他会逗孩子玩:“拿磨盘去,压住!”看做菜的不停掀锅盖,他会笑:“掀一掀,三个草把子不够添。”如果谁在锅膛门口不小心被火叉、火钳烫了手,他也有话说:“小乐(烙)啦?”开席请他上坐,他偏坐不重要的位置,说:“小瘌子爬上岗子,会无法无天。”小酒只喝三杯,饭只吃一碗,不讲究菜,说:“酒足饭饱,站起来好跑。”喜子人随和,不玩心眼,好侍候,生意就好,走四方,吃百家饭,有不错的名声。
  如今厨卫现代化了,不需要支锅了,喜子也老了,抱着孙子晒太阳,说:“想不到手艺也会脚面上支锅——靠不住。”喜子三句话不离老本行,最爱说的一句口头禅是:“锅膛要空,人心要忠。”
兰  花
韩文友(雪水温)
我家西边的两间房,住进来一对老头老太,五常县城来的,似乎是大嫂那边的一门亲戚——她没有撂小脸子,还哼着小曲把一盆快要蔫掉的兰花放在窗台上。
    那正是山中春来晚,惊蛰柳未青的时节。
    老太太除了晒太阳,还喜欢吃甜的,炕沿边一个青花瓷罐子里,全是一粒一粒的冰糖。我闲逛到屋子里,眼神没着没落扫过这个瓷罐上时,老太太便拎起盖儿,捞出两粒,来吧,张嘴,这东西才甜哩。
    老头儿有一个小匣子整天带在身上,里面是拖拖拉拉总也唱不完的剧腔,睡着了也响着。我按捺不住,轻手轻脚过去,拧动匣子上的小钮儿,想调出一个打小鬼子的机枪扫射的声音——他醒了,一把抓过他的匣子,怒目狰狞,小兔崽子,你干什么,你想干什么?
    老头儿厌恶我的顽劣和不学无术,常说,三岁看老,小子跟他爹,他哥,是一套号的,这辈子就在这个山沟里玩土圪塔了。脾气好的时候,他给我讲十大元帅的故事,也讲许世友,说小鬼子的子弹遇到许世友就拐弯儿了,根本近不了他的身呐。我以为神奇,发誓要做刀枪不入的许世友。见了他便要问,子弹见了许世友真的就拐弯儿么?子弹真会拐弯儿的么?
    老头儿就很烦,时常有意躲着我。

    秋天里,老太太把菜园里的茄子、豆角、丝瓜,摘回来,切成细丝,摆在院子里晾晒,马车上,井台边,还有她用砖头搭起的木案子,到处都是她晒的菜丝。我跑来跑去,她便站在院里盯着我,担心我踢翻她的菜。大嫂过来,看到这一堆那一片的干菜,一脸疑惑,两口人,晒这么多干菜干什么,吃得了么?
    大嫂转一圈,无聊,扭着步子走了,老太太便悄悄和我母亲说,你这个媳妇呀,啧,你这个媳妇呀,等她当了婆婆以后,就知道该怎么当媳妇了。
    母亲只是笑,说,那咱就睡到西山坡去了,眼不见心不烦喽。
    大嫂刚刚嫁过来不到一年,小两口住在屋后的小新房里,从地里回来就洗脸,擦雪花膏,来大屋吃饭,然后就回房,边唱,边绣门帘儿,绣暖壶罩,绣各种没用的小玩意。
    老太太看大嫂不上眼,常叹气。
    老太太在台柜里供了一尊菩萨,见天擦拭一次,早晚诵经几遍。母亲要我送过来的苹果、小瓜、柿子,她都要洗净后供在菩萨前,不许我再去动。母亲不念佛,但来到屋里,都小声说话,语气恭敬而温和。我每有小恙,母亲也要到这边来,和老太太商量,是否要做一些法事,要不要上一柱香,要不要许一个愿。
    老太太一脸严肃地教母亲怎么做,心里怎么想,嘴上怎么念。母亲便认真地学,庄重而虔诚。
    有一天,大嫂来到院子里,一脸俏皮地说,咦,怪了,你和老太太看上去像娘俩呢。
    母亲笑了笑,什么也没说,到厨房收拾饭菜了。母亲那时候四十岁多一点儿,从小没有了母亲,听到这么一说,感到有些羞涩了。
    忽一日,老头老太要回五常去了。
    住着好好的,为什么要走呢?
    邻里们过来寒暄,说几时再回来住吧,这多清静,太阳也好。老头儿说,得回去了,吃不惯你们这里的面食,想老家那边的大米饭啦。——看来,无论年龄多大的人,离不开自己的故乡,说到底,是灵魂上离不开那里的吃食啊。
    老太太把瓷罐放在一个包袱里,抱在身上,走了。
    一夜秋雨,窗台上的兰花开了。
    素洁清雅,满庭幽香。
清明无雨
 苍凉逐梦

  
  泪水,潮水样涌入清明,以相同的悲情和缘由,挤满天空,天空无雨。
  
  我也拥挤在潮水当中,因母亲,沉积越来越重的阴云。清明与我已经非常习惯,像一位旧友,每年光顾我的左右。它一来,我便开始恍惚,辨不清一些时日是今天还是昨天,一些梦境是真实还是虚幻。
  
  时间过去很久,久到我掰着手指也无法准确计算它流逝的年代。母亲形单影孤地躺在尘埃之中,我搞不清楚,是尘埃吞没了母亲,还是母亲原本就是尘埃。尘埃越积越厚,母亲越来越荒芜,我纵使长出千根手指,也不能触摸母亲曾经的温度。其实,我与尘埃只是一只鞋底的距离,然而,却是天涯相隔,我周身燃烧着烈焰,也无法让母亲温暖。母亲,再不是我真切的依恋;我,再不是母亲深情的期许。我们,只剩下一个概念,她是我的母亲,我是她的女儿,除此,我无法炮制什么故事来延续这种母女关系。
  
  一切都模糊起来。母亲似一张浸过水的底片,不借助梦境,很难清晰她的容颜。包括她的声音,也被岁月空洞,我穷其回味也只是虚无,像一根断弦,无声无息。而那些疼痛也在麻木中滋长,犹如一只劳作的手,不根除老茧不会有所感觉。可是,我是刀子的同谋,或者,我甘愿自己是一把刀子。时时,处处,有意,无意,履行刀子的职责。结痂被隔开,流着脓血。母亲从伤口中走出来,微笑着,带给我无限的悲伤和疼痛。
  
  时间真的太吝啬,只给我十几年的时间让我拥有母亲。而在这短暂的时光中,能留下记忆的也不过十年光景。十年的幸福,需要几十年的记忆来回味珍藏,我无法掂量这幸福有多么珍贵。同样,十年的快乐,需要几十年的痛苦和悲伤来承载,我也无法感知这快乐有多么沉重。十年,我仅仅有十年的时间来收藏母亲,收藏她的爱,收藏她的好,收藏一家人的圆满,收藏一家人的欢笑。可是,我不能预知未来,否则,我不会像现在,忆起母亲,却只有那么几个被我反复添加修改的场景供我回首,供我享受。然而,仅仅这么几个支离破碎的章节,也被时间和记忆双重筛选,像一层烟雾,又像一曲远歌,没有前因,亦没有后果,朦胧与我的记忆深处。有关母亲的一切,正一点一点远离我。
  
  时间是残酷的。人的忘却也是残酷的。可,母亲还是来了,残破、零落地站在那儿,怯生生地注视着我。我哀哀地站在她的对面,以她没有见过的容颜和神情,久久地热望着她。似乎,母亲不认识我了。她只记得她的女儿还是少女,脸上存有充足的天真和稚气。而对面的女人,无法褪去岁月的风霜和沉重,与她的女儿根本找不到共同的东西。我挣扎在梦里,无论如何都无法开口无法迈步,无法摇着她的胳膊告诉她,我就是她的女儿!翻滚的江河顷刻间破堤了,我和母亲都找不到河岸。
  
  守在母亲现身的梦乡,我望老了天望老了地,也望疼了自己。母亲定格在岁月的最后年龄,我,马上就要经历。直到现在我都无法容忍,母亲以这样的年龄结束自己。我不知道,母亲的脑血管到底有多么薄脆,瞬间就夺去她鲜活的身体。和母亲同龄,悲哀像风时时在心中扫荡。我根本不能相信,母亲在我这么年轻的时候,正一步一步接近死亡……
  
  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虽然,这绝望悲怆的词句是北宋词人贺铸为悼念亡妻所作。但我还是因母亲而想起。此刻,空床卧听,南窗却无雨。因为,天空载不动更多的悲伤,以雨泪的情形相左。而母亲,我也不希望她挑灯夜补。我希望,轮回真的存在,母亲下一次的人生,再没有悲苦。
  
  以此文祭奠母亲。
  
女裁缝
贾哲慧
去年冬天,我与妻子带儿子去省城走亲戚。时间约定上午九点。吃过早饭,七点不到我们就动身了,在去乘公交车的路上,我们在后面走,儿子在前面跑,突然发现儿子的皮衣口袋撕了一个大口子,半个衣兜耷拉了下来。原来调皮的儿子乘大人不注意,将口袋撕烂了。
  让儿子这个样子见亲戚不合适,一是对人家不礼貌,二是显得家长也太麻胡了。只好在街上找裁缝部。小巷裁缝部倒不少,只是人家看不上这小活儿,不干。我们只好打算找个修鞋的将就缝缝。恰巧路边站一老大爷,他告诉我们附近有个裁缝摊儿,不过十点多钟才出来。
  真得感谢鼻子底下这张嘴,千打听万询问,左弯右拐,我们来到了一个破旧的院子里,再趟过垃圾,顺着狭窄的外楼梯登上了二楼,二楼其实是一溜儿低矮简陋的棚子,看样子起码有五六十年了,裁缝住左数第三家。掀开棉门帘,一股浊气直烘鼻孔。屋子窄而乱,床上地下到处是东西,布头零星的到处都有,角落里蹲一台老式缝纫机。一家正在吃饭,清水泡馍,围着半碗咸菜。
  见有生意来,女裁缝立马站起身,接过衣服。屋子里实在没有多余的空间,我只好退出门外。
  从周围环境判断,这是一座纺织厂的职工宿舍,女裁缝显然是这个厂的职工,在她屋里,我看到了几件七十年代的奖品(镜子和茶缸等)。那时候她或许是纺织厂的三八红旗手呢。后来年龄大了,下岗了,或许单位破产了,没有生活来源,只好发挥专长,在街头摆起了裁缝摊儿,做小缝小补的活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缝缝补补的小活越来越少了,女裁缝的生意显然很不好做,一天也指不定有三件五件活儿做呢,加上收费不会高,收入连起码的生计维持都成问题。我开始担心起她会狮子大开口,敲上门生意的竹杆,又担忧妻子不服,与她理论,于是便第二次跨进她的家门。正好妻子给钱,女裁缝找零。五毛。
  儿子的衣兜缝好了,细心的裁缝往里面垫了一层棉布,这样儿子就不会轻易撕扯下来了,即使撕扯下来,也不会伤及皮衣了;再者多了一层棉布,儿子放进口袋里的手会更加温暖。
  走出门外,猛然觉得一股感动直抵鼻头,同时也为自己刚才的担心而脸热。
那些吉光片羽里的声部
庄辜笑声
秋日,微凉。她喜欢独自靠在躺椅上,听屋角的阳光象沙漏一样似有若无的轻轻下落的声音,她觉得自己像红尘里那个痴痴守侯的女子,在摇落的角落里怀抱琉璃瓶,希望温一壶暖暖的流黄在耳间,享受胸口那浅浅涌动的喜悦。隔壁唱片里那个贵妇的声音颓废,迷茫,她仿佛看见回廊的柱子尖上那些飘荡的颜色,一会儿是轻旋可人儿的碧绿的江南,弹指间又回到沙发前那妖娆的浅红。最后,滴血的唇里分明是一个男人苍白的声部,森冷,阴郁,好象莽原冬青带里绿胎的声音。她闭上眼,想象芦花荡里大雁零落的哀鸣——它们结成白雾的眼睛里逼仄的可怜,只能容得下画亭窄窄的脚,上面,停着清寒的云,孤单的无人做伴。窗外的街面上空荡荡的,好象忘记扣纽扣的风衣裸露的身子,她擦擦眼睛,没哭!眼圈好似树上瑟缩深藏的枯叶蝶,打着卷儿,任凭风的吹打也滴不下一滴晶莹的眼泪。她记得小时侯姥姥给她熬小豆汤,清火慢炖的氤氲里,她看见碗里自己的影子在灯下清俏可人儿。一阵风穿过耳间,双腿在打颤儿,冷是冷极了,可碗里秋的滋味却是浓了。至此以后,她再也没有找到这种零落味道的小幸福。

    她打开灯,粉白的灯罩里有光线摩挲的质感,她喜欢这种被包裹的小困扰,有一次男人当着面说她像一只蜘蛛,她嘴上没有说,心里却很喜悦,好象第一次喝酒浅红爬上脸的感觉。秋天她总喜欢淡紫色的丝巾,她说她喜欢自己修长的脖颈被丝巾缠绕的柔柔的感觉,很舒服。那时候,她坐在地板上,清酒温软的色流从指间滑过,她轻轻支起脚尖踏在地毯上,低眉敛目,解下紫色的丝巾为心爱的男子漉一杯酒,从此告别樱花飘飞的年纪。同学们都笑她傻,她的嘴角却轻轻的笑了。

    她坐在镜子前,堂口的风吹过来,白流苏缠绕的风铃阵阵轻响,眼前帘子上好象有池塘粼粼的光线在晃动,高脚杯里的城市犹如从纸上剥落而出的糖果,甜腻而清亮。她穿上拖鞋走到小摊前,炉火映在她洁白的脸上好象一朵微微绽放的红莲。她将发白的炒栗子切成小块装在一个食盒里,放在屋檐下——她是喜欢猫的。她喜欢收集轻柔的事物,她习惯于点燃香烟后用玫瑰红染过的指甲轻轻摩挲银色的软盒,淡白的烟色混合着植物特有的香气袅袅地环绕在她的周围。先生喜欢一尘不染,她却习惯衣柜里留有一点浅浅的细灰,夕下的阳光从缝隙照进来,好象余烬里飞动的蛾子,她爱死这种跳动的味道了,以后每到这个时候,她都会抱紧手里正织的毛衣,凝神片刻。

    那天,女人摸了摸手里男人的夹克衫,很硬,高耸的领口上没有温度,好象窗外冷雨里峭立的黑色的岩石,她想起那个微微翘起的下巴。她想起那个微微翘起的下巴,不由得捏捏鼻子,会心笑了。

    窗里,花花绿绿的拼图散乱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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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7:07:53 | 只看该作者
悲观的人笑起来那么好看
              作者:树上生长一只鹿
   门前的桑树上长满了风。一月的风还很冷,二月的风吹不开窗,三月的风醒时你还在窗外,四月份下起了雨,五月的风惊醒了林中渴慕的泉水,六月的风吹走了你,思念占领了整个七月,八月的风播下榆树的种子,现在已经是九月,九月我又在倚在风中想你。每当听到窗外,风吹醒了树叶唦唦地响不停,都但愿你是回来而不是离开。
    林中荒芜了九月,没有一棵树发出声音。深处有一汪泉水,泉水的旁边站着一座褴褛的屋。它的门从未打开,它的窗从未关闭。我感激你在我梦里从不离去,我痛恨你在我面前从不靠近。我把我写在信里,站在窗前把信读进了风里,只盼你偶然推开窗,风才会把我吹进你的耳朵里。

    我若有一把锋利的宝剑,可以轻易砍掉恶魔的头颅,把你从他的手中抢走。我若有一匹奔驰的骏马,可以带你私奔到草原到高山到每一处可见的尽头。我希望你可以从背后将我紧紧抱住,即使勒得发疼,我也会轻轻牵起你的手。我频频回首,太阳长在你的皇冠,刺痛我的眼眸,我看不见了自己,我只能看见你。但我愿意这样一直深情款款地凝视着你,只希望你能为我讲一个有趣的故事。

    故事,你只讲了一个开头。我们就在沙漠里遇到了恶魔的妻子,我记得她有一对漂亮的翅膀,宛如冬夜里最新鲜的窗花,一哈气便溶化进温暖的气息。但是爱人啊,请你屏住呼吸紧闭双眼,我有锋利的宝剑,谁也不能在我身边将你带走,让我与她一绝生死。可是你走向了她,你告诉我你爱那云间,胜过了马鞍。我的喜从悲中来,我的悲从喜中去。

    你喜欢我变成骆驼吗?亲爱的,你看女魔头在对我微笑,那笑声漂洋过海打断高山掠尽草原以及我左胸的四根肋骨。她把我变成了骆驼,而你成为了漂亮而聪明的小鹿。莽撞的小鹿啊,你跌跌撞撞进了我的心栏,我一度欢愉,你一度惊惶,不想你受了虚惊,撞碎了心逃进了森林里,你藏身在林中的黑色里。我看得见你,却无法寻获你,你许诺我可以抚摸你脊背上的梅花,却不准我轻吻你的眉眼。榆树靠近了些,桑树离远了些。

    我只是一头负重的骆驼,一个驼峰插满利剑,一个驼峰种满了蔷薇。
   你看我像一棵树吗?树上生了长一只鹿,我的枝叶茂密,但我的眼睛却长在树根里,你在我身边炫耀美丽的毛发,我却不能深情地注视你。我的手臂生长在最高的树梢,你轻躺在我的树干休憩,我却不能簇拥着你。你在我身边欢快地愉悦地不安分地轻佻地莽撞地奔跑,但我不必担心你摔倒,我愿你的聪颖,不必让我将你扶起,我愿你的聪颖,让我将你扶起。你从梦中老去,我在老去的梦里。


   你的眼眸就像清澈的小溪,我多么渴慕这汪溪水畅饮在口喉。你的皮肤,就像森林里下了一夜的雪,没有一只小兽忍心留下脚印。你看我笑了,我笑你鼻尖轻嗅,支撑着你的倔强你的太阳。你的黑发短短得别在耳后,我只要你兔牙微张,对我一句言语,我便可以侧耳从白日听到深夜。若果我很幸运的没有见过你,那森林也不必再有夜莺,那黑夜只需有孤零零的一颗星,为什么有春天还需要寒冬,因为比起春暖花开,我更爱大雪美丽但不温柔,冻结住孤独与哀愁。若果我很幸运地遇见你,我会害怕用手捧起你的脸蛋时你会在我的指尖融化成溪流,不知去向地去哪个绿野或是深丛。

    但我不必管那么多,但我何必管那么多,儿女情长,我很幸运地遇见你。
从早上出发
                                                      武志强

 那天早上,我从这里出发,我看到一棵树,它要倒下来的样子,我试着把这棵树扶起来,但我的努力以失败告终。我只得拍拍树身,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一只小狗开始追着我咬,我喝叱它,我做出捡石子要打它的样子,它被我吓唬跑了。我继续向前走,看见路边有三个小孩子在耍土土,他们兴高采烈,玩的很专注、开心。我也想玩,但他们不要我,他们说:“这是小孩子玩的,你是大人了。”我只得走开。我怕我再呆下去,打扰了他们。

  我继续往前走,抬头看见太阳就像颗橘子,黄黄的,是谁把这样一颗大橘子放在了天上的,它一定很甜吧,我想吃,跳起来,向上伸展手臂去探。我探到了吗?我当然探不到。只好让那颗黄黄的大橘子还留在天上。

  接下来发生的事有点不可思议,我看见一个人用手掌托地,倒立着走,我问他为什么这样走,他说他的世界就是这样的,一直如此,从未改变,他与我们眼里的世界正好相反。但是我想他那样走哪有我这样走着来的踏实了。不过或许也不一定,世上什么可能都存在,还是不争论吧。我顺着路往前,接着就看见一个妇女头顶着一灌水,我并不认识她,但我还是热情地向她打招呼,问她干啥去。她友好地笑着说去浇花,她的花开在一片花园里,非常的美丽。她并且邀请我去赏花,我说改日吧。

  再往前,我还看见一个小女孩,手里握着一根冰棍,我说我口渴了,能不能让我吃一口。她看了我一眼,握紧她的冰棍,蹦蹦跳跳地走了。一只公鸡跟在我后面,喔喔叫着,像是向我示威。我说我又不是鸡,你朝我叫什么。它说在我眼里你就是一只鸡,你不比我高明多少。我连连点头,说那是那是,我从来就没有什么。公鸡于是高傲地走在了我的前面,继续喔喔的叫着。

  我正要抬腿,听见下面一只蚂蚁在叫:“别踩了我的房子。”我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脚边有一个蚂蚁窝,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没看见。”原来这一群蚂蚁正忙着收拾自己的房子呢,它们说收拾好房子,以后就不怕下雨了。我不便打扰它们,自觉地绕了过去。

  我来到一座桥上,看了看风景,其实还有看风景的人在看着桥和桥上的我,无形中我已成了别人眼里的风景。

  离开桥,我走到河边洗了把脸,河水清凉,正合我意。我躺在草上,闭上眼,想睡觉,有个虫子在我耳边嗡嗡飞着,我挥手赶都赶不走,这让我很无奈。睡不着,就睁开眼,对虫子说:“真讨厌。”虫子呵呵笑着,做了个鬼脸,飞走了。我躺着看天,一朵白云飘过来,手里还拉着一朵红云,像是姐妹俩,在那里玩耍呢。我说我能上去就好了。云彩说你太重了,我们不要你。我说那我在地上也好,我躺着就能看见你们,我因此很开心。云彩说那你就看吧,我们玩去了。

  这时我脸上有点湿意,以为是雨点,用手一摸,才知是鸟屎,顺着视线看见一只麻雀在飞过我的头顶,我听到它说不好意思,我没看见你。我说没关系,你走吧。麻雀飞走了。天上云彩飘远了。我听见身子底下青草在嚷:“你压疼我了,压疼我了。”我连忙起身,离开了这片草地。

  我走在石子铺的路上,那种鹅卵石,光滑,坚硬,闪亮,走了一阵,我的脚掌便感觉到疼。石子说:“来,咱们比试比试。”我连忙说:“不用比试,我肯定不是你的对手。”于是我离开了这段显然不友好的鹅卵石路。

  我跟着就看见了一个姑娘,是位不错的姑娘,我对她说:“你能爱我吗?我爱你。”“凭啥让我爱你呢?”“不凭啥,只是我想。”“你白日做梦吧。”于是这个长着一张娇艳脸蛋的姑娘离我而去了。我也不伤心。

      黄昏的时候,我来到一个池塘边,一群青蛙正快乐歌唱,我想加入到它们的歌唱中,学着它们呱呱地叫,结果吓跑了近前的几只青蛙,其中一只青蛙趴在水上,回过头来,犹疑地问:“你是谁?干吗来打扰我们?”我说:“我只是个过路人,偶尔来到这儿。”“但这是我们青蛙的世界,我们不欢迎你。”“那好吧,我祝你们快乐歌唱。”

  离开了池塘,我隐入到一片夜色中,月亮出来了,月弯如弓,但怎么没有箭呢?搭弓谢箭,能射大雕,成就英雄。我想做一支箭,但那得有月亮同意。我去问月亮,月亮说:“我不是弓,我是只船,你看我不像只船吗?”它一边说,一边晃了晃身子,我再仔细看,月亮果然像只船,弯弯的船,两头尖。

      我说:“像极了,你就是只小船。我想上去,你同意吗”“那你上来吧。”月亮很爽快地答应了我,邀请我上去。我纵身一跃,就上了月亮船,飘飘摇摇地航行在夜空里。我伸手就揽住了一把碎金子似的星星,我问他们:“你们呆在这黑黑的天上干什么?”他们争着说:“我们是金子做的钉子,钉在了这里,没有我们,天就要塌了。”

  听它们这样说,我赶紧撒手放它们到夜空中去,于是它们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眨着眼睛对我笑。我问它们:“那你们不寂寞吗?夜夜呆在这上面。”“那有什么办法,这是我们的责任。”

  这时月亮说:“我们往前走吧,这里的世界大着呢,比地大,大很多。”“好吧,这样我们可以尽情遨游了。”就这样我们在星与星之间游来游去,不用担心黑暗,星星就是灯笼,为我们照亮,给我们引路。现在我倾耳听,还能听见我在月亮上面时那快活的声音,我就像个孩子似的,快活地说:“月亮姐姐,这儿真好,还有那儿也真好看,真好玩。”我就想我要一直呆在月亮上面了,我不回去了。

  我后来回去了吗?当然,我又回到了地上,继续经历着世间万象。
火车,诗歌与少年 
           作者:深棉

  火车慢下来,终于停靠在小站,在一种近似隐忍的静止里。对火车而言,这一小段时间是迎候,也是蓄积。在它重新启动的一刹那,会发出更加尖利的鸣响。当长长的铁皮车厢在火车头的带动下,转眼在我面前飞过,我最先想到的是时间。我终于更加清晰地看见了时间的样子——比时钟上的指针更为真切,就是一种物体来不及完全展开自己的形态,闪电般远去。
  我于是想到一种短暂停留后的流逝,忽然有一丝感伤,南方小城澄净的阳光照见了一个善感的人心底的一小片暗影。在火车庞大的躯体从我的视野中彻底消失的一刻,我陷入一片寂静与空旷。然后,我听见了自己的心遗弃了身体,在风中咔嚓咔嚓地飞驰。这种心灵独自狂奔的感觉竟是如此美妙,以至于我在黯然之后完全释怀。
  当然,这仅仅是一次短暂的内心之旅。转身,从偶尔的游离重返生活,这是我必须做的一件事。在过往的岁月中我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这样的姿势,它几乎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或者说它早已成为我的一部分。从梦幻和冥想中转身,生活会开启另一个端口。我如同一个小小的斜坡,世界的那一头顺着我的坡度趁势而来,无可抗拒,因为尘世汹涌。
  我在这座城市里的穿梭无声无息。喜欢独自行走,在僻远的郊外,黄昏的河边,或者来到漆黑的电影院,书店安静的一角。这些都是安置自己的好地方。我尤其偏爱电影院,银幕上移动的光束恰似某种神秘指令,从黑暗的深处召集各种梦幻的身影。他们走动,出声,在事件里出没。投影机发出轻微的嗞嗞声,如同开动着一列时光的火车,只要胶片不停止转动,银幕上的悲欢离合就永远不会结束。至于书店,我对书架上整齐排列的图书近似迷恋。打开一本书,就是乘坐一列蜿蜒盘旋,同时拥有无数方向的火车……
  更多的时候我会跌落在城市的坚硬、喧嚣和阴影里,这近似一种宿命,伴随着一个人行进的脚步。在这里,我看见了被放大的丛林与海。这刚性、混凝土的丛林开满了眺望的窗户,却早已被截断了远方。至于海,并非这座城市濒临的蔚蓝海域,而是人群涌动的海。我看见大朵大朵人群的浪花,带着钢水似的火红与沸腾,将喧嚣声狂热地掷向高空,经久不落。这一片躁动、饥渴、迷乱的海,混杂着欲望与铜锈的气味。而托起这些浪花的是城市里大小不一的街道,它们在交错中纠缠,将各种不同质地的生活、悲喜交织的命运曲折延伸至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如果翻寻城市的细枝末节,你还会看见横七竖八地张贴在墙角和电线杆上专治暗疾的小广告,那上面透露的信息,好似微弱的光线投向阴暗角落里一双浑浊的眼睛。
  只有当我背对这座城市的时候,我的心才贴近了大自然的呼吸。我可以借助嫩绿,纸鸢,蝴蝶,找到春天的方向,根据百花的香气,说出她们不同的名字。可以籍着月光洒下的银粉,发现斑驳的青石板上浮现的梦境,或是独对月影,聆听高涨的蛙声里密集的雨滴……只要彻底静下来,用月光洗涤心灵,就可以轻轻推开尘世那扇沉重的门。
  我渴望搭乘一列与尘嚣格格不入的隐形火车,风一样穿过城市的重围,而我全部的行装就是对生活满怀诗意的渴望。当我提及“诗意”一词时,我是小心翼翼,并且心怀忐忑的。它所散发出来的光芒在这个实利时代的坚厚壁垒上纷纷折落,叹息一样飘向地面。我因此选择了向内的书写,诗歌所具备的灵魂的伸展与自由,由里而外的穿越与抵达,与我心契合。当我依傍着我所热爱的宁静的蓝,写下流淌在血液中并试图映照梦想天空的诗句,我是否在芜杂的生活表层割开了一道涌流清泉的裂口呢。
  在小城,我有一些像我一样写诗的朋友。大家经常聚在一起,像谈论爱情和玫瑰一样谈论诗歌,彼此的表现令我们吃惊。我们不约而同地发现了那个从生活中释放出来的自我兼具热情,率真,固执与不羁。有时,诗歌会成为话语碰撞的推力,然后让一双双急切的眼睛闪闪发光,这使我得以充分感受诗歌的包容与能量。有一次,我的一位朋友激动中从地板跳到凳子上,像是被黑暗裹藏太久了似地露出一口白得耀眼的牙齿,开始用磁性的嗓音朗诵自己的作品。那声音在空中不停地勾划出属于诗歌的优美弧线,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忽略了他儒雅俊美的脸部轮廓,甚至忽略掉我们自己。我们的心底不停地堆积着来自诗歌的美。
  我们为诗歌动容而对窗外日影的移动浑然不觉。坐在尘世的边缘倾心于诗歌之纯粹的我们注定要被这个世界遗忘。屋外,机器的轰响,打桩机的撞击,汽车的喇叭,自行车的响铃,以及偶尔零星散落的口哨与叫卖声,这一切纷乱地交织在一起,却因为诗歌的覆盖而寂灭。这一刻,我们所在的角落,充满了青草的柔软与朴素的香气。光阴短暂,而我们拥有诗歌带来的漫长时光。
  记得夏天的一个午夜,我们几个人走在寂寥的广场上。夜风轻柔,像是无数纤细的手指游走在我们的思绪间。不知是谁开的头,我们开始用诗歌里的片段大声地传递我们对美的向往与热爱。头顶上的星空在我们的仰望中徐徐沉降,即使黑暗与睡眠蒙蔽了所有的耳朵,我们的诗歌一样能抵达俯视的星星。星空澄澈,充满了神性的光辉,我们的内心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风继续吹,我们衣衫鼓荡,身子轻盈。我感觉到体内展开的一条路径正引领着我不断加速,我仿佛听到了火车车轮的滚动……若干年以后,我终于意识到诗歌其实是一列从我们的内心出发的火车,拥有梦想的力量、速度与节奏,永远出行在寻找与期待的路途上。
  但是,我仍然不得不说,一个热爱诗歌写作的人更多的时候是被孤立的。绕过物质的中心,诗人用精神书写的身影在沉寂中更加落寞。聚会上,有位学者用一种无比惊讶的目光看着我,无数问号的堆积,使得他的脸看起来十分夸张,原因仅仅因为我还在写诗。他试图用目光探究一个异己分子的内心结构,也许他看到了一个工业文明时代的原始农耕者,一个不识时务的务虚者,甚或是一个误入地球的外星人。我熟悉这样的目光,它们在人群中密布,像一张迎面而来的巨大的网。我感觉到我被揉捏,变形,正在陷入某种非议与曲解。什么时候诗人与马戏团里的丑角等同起来,成为制造笑声的廉价辅料。逃离,这是我经常想到的,但我更愿意停留于自身的坚守。当我将人群远远地甩在身后,我幻想成为透明的水滴。是的,如果能够,我希望这一滴水在干渴的人群中不断漫溢,渗透。
  写到这里,想起从前的一位少年。少年的到来,一开始令我恍惚。他瘦削,黝黑,寡言,看起来并不英俊,这是最初他留给我的印象。他的声音并不清亮,有些迟疑忐忑,每一句之间有小小的停顿,然后就有一种微暗下透出的湿润与光亮,小心翼翼地蜿蜒而来。在我的感觉中,他的身上弥漫着南方的水气,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暖。我记得是书店,这是多年前我们第一次碰面的地方。我们各自捧着一本书,然后从书店来到附近办公楼一隅。一路上,他只说了几句话,说的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后来说到诗歌,他完全变了一个人,话语急促,甚至细碎,该拐弯的地方乱了阵脚,偶尔还会加上几个手势。再后来,他又开始变得沉默。我记得他的眼睛黑而明亮,有着他这个年纪少有的深邃与睿智。
  这样的表情,后来我见过很多次。暗地里我常常这么想,他是一个不断被诗歌加速的人,就像一列静默的火车,某一刻忽然被第一个轮子带动。但他有一个听起来显得沉稳,让人感觉慢下来的名字。石头,我们通常这样叫他。他也称自己为静默在深处的石头,或者一块独自漂泊的石头。那时候,为了生计,他奔赴异乡,在陌生的城市里艰难打拼。在生活的低处,他像一块紧贴着地面的石头,卑微拙朴,但棱角分明。
  这是一块水气氤氲中的石头。石头内部积聚着什么,又通过水气弥散着什么。每次遇见,他重复得最多的就是故乡的老街,仿佛他身上遍布老街的痕迹。他列数童年记忆中老街的种种细节,并通过这些细节放大他对故乡的爱。这些细节被他反复打磨,就有了一种温润的光泽。当他说出老街的石桥,流水,老树,庭院,街角,店铺,它们就不再是词语,而是在他脸上流动着的斑驳的影像。有时,我甚至闻到了春天里老树枝叶的气息,并且听到河水之上咿呀咿呀的桨声。这是一个在骨子里怀乡的少年,他对故乡的这份爱有一种近似宗教般的庄严和神圣感。这份浓重的情感与他所经历的岁月相比照,有着明显的不对称,也是我一直觉得奇异的地方。
  当少年在他的诗歌里写下记忆中故乡老街的黄昏,雨季,瓦片,廊檐,河埠头,写下冰凉的月光和湛蓝得使人忘记血液颜色的天空,我不自觉地陷入一种淡淡的忧伤。那忧伤将我一遍遍地擦拭,直到我的心露出了乡愁的底色。而我的乡愁,源于对故乡过往的留恋——那种细腻,温婉,湿润,明媚,在流光中更加馥郁的江南水乡的美。
  现在,我仿佛又看见了一棵树的浓荫。少年就站在浓荫里,手里拿着一本诗集,这是他特意从外地带来送给我的。他有些拘谨地将书递给我,绿色封面上铺满从枝叶间漏下的光点。它们轻轻地跳动,就如少年沉默中诗句的闪烁。我想,少年的心上应该也落满了细碎的光影,在时间的沉寂里,那颗心坚持传递着一个人内心的声音。
  我记得他转过身时,树叶摇动光影的样子。一些寂静在颤动,随即倾向外部的世界。围墙外,尘嚣四起,像密集的蜂群挤压着,冲撞着,间或夹杂着尖锐与钝重的声响,这使得听觉中的世界有一种立体的突兀感。我无意在其中停留,只是惦记着少年经过大街的身影是否一路分开两侧的喧嚣。我再次想起一列驶向远方的火车,确切地说是一列诗歌的火车,这位被诗歌加速的少年会在哪一节车厢的窗口远眺呢。远方多远,会比时间更远吗?
  我知道有一天,青春会渐渐远去,像一面绿色的旗子消隐于沉沉暮色,少年终会向时间交出一头黑发。多么希望少年情怀不会老去,因为它正是我梦想中的诗句:纯净,朴素,真挚,悲悯,坚韧,柔软……而这列时间大风中的列车,我祈望它一路行进,穿越浮云与尘沙。




铁工厂
       作者:郭伟
   外公是铁工厂的工人。十多年前,铁工厂倒闭后,外公从厂里搬回一个风箱、二个铁蹲、几把铁锤,又在厅屋中央搭建一个砖石垒成的灶台,灶的中间开口,添煤,拉风箱,火呼呼响。外公扒开煤,夹出一块通火通火的铁,置于铁蹲上,敲,叮、叮、叮,火星四溅,铁慢慢有了形状,可成锄,成耙,成斧,成风车手,成蛤蟆口,成长锨儿……

    外公不是本地人,他是从衡南那边过来的。外婆说,当年,衡南穷得很,混不饱一张嘴,好些人不得不出远门学手艺,你外公过常宁跟一个铁匠师傅学打铁,二年后出师,恰好碰上铁工厂招工人,你外公就进去了。

    铁工厂隔我屋不远。八、九岁的那年,每每放学后,我都立在隔工厂大门不远处瞅着工人下班。男工一队,女工一队,鱼贯而出,秩序井然。我瞅着外公了,他朝我招手,我奔去,如风。外公从上衣口袋摸出两粒硬糖,塞到我手心,硌人。我小心翼翼地驳开,糖纸捏在手心,糖粒时而被我鼓在左腮帮子里,时而被我鼓在右腮帮子里。外公摸我的头,笑,问,在学堂听老师话不。我边点头边望着外公一身的深灰色,尽是灰。外公看看天气,拍拍身上的灰,又嘱我早间回家,这才转身往回走,等他那高瘦高瘦的背影消失在巷口,我就拼命地往屋里奔,跟风赛跑一般。

我在屋门口停下,一面大口大口气地喘气,一面喊妹妹,妹妹,吃糖咯。妹妹那年才七岁,上二年级,瘦,矮,坐在凳子上,攀不到课桌的面。我从妹妹那收回糖纸,夹在语文书中,从一页,到书的中间,全是天空一样的颜色的火柴盒大小的糖纸,数,一百七十三张;算,该要多少天才能积满这个数目呢?我是算不出的,自从数学老师在课堂上扯我耳朵让我感到痛疼之后,我就讨厌起加减乘除了。我想这个问题还是去问问外公。我还要偷偷跟外公讲,到我有外公那样大了,我要买糖给他吃,跟他拉勾勾:这事只能是他一个人晓得,不许外婆晓得。因为我怕外婆知道了会说我。

    第二日,放学,我又在离铁工厂的大门外,瞅着,等外公出现了,我奔去。外公重复性地问我在学堂听老师的话不,他生怕我不学好。我把外公拉到一边,趁人少,便把前日间的问题和想法神秘秘地说出来了。这次,外公不摸我头了,他刮我鼻子,又摸出四粒硬糖塞到我手心,说,伢子啊,等你到了我这样的年纪,我早就作古了。我可不管作古是什么意思,我只吃糖,不嚼,吸吮,慢慢的,慢慢的甜。

外公像前日间那样拍身子,仍是灰;外公像前日那样嘱我早间回去,然后,才往巷口走。一下下,外公便消失在巷口的尽头。那年里,我一直认为巷口是一个坏坏的魔术师。

    铁工厂倒闭后,变买了所有的机器设备,光汽车就拉了好几天。那些天,总有人在感叹一个上千人的厂说倒就倒了呢?这其间就有外公,他神色不安,好像掉了什么东西似的。汽车开走后,厂里空荡荡的,像被掏空了内脏的动物的躯体。

我们小孩去厂里捡铁卖,运气好可以捡好十来斤,一斤二毛钱,有二块多钱哩,这对那时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笔莫大的财富。有几次,我瞅见外公一个人在厂里,他这里看看,那里摸摸,好久才离开。我想外公一个人在那儿有什么好玩的呢?我想不通,也不愿去想这样的问题,我依然兴头十足、专心致致的“寻宝”。上天不负有心人,我在一草丛中找到一整块铁,捧在手心,沉沉的。我高兴到极点,我跑去找外公,想让他跟我一起分享这件天大的喜事儿。谁知外公非但不高兴,抡起右手掌,就给了我两个壮实的巴掌。这实在让我意料不到,我都差点儿栽倒在地上了。

我哭,一路哭回屋里,也不顾那块值钱的铁了。我想让母亲给我申张正义、报仇雪恨。可母亲不,她一面帮我拭眼珠儿,一面唉声叹气,说,你外公心里头苦啊,在厂里呆了几十年,如今,厂说没就没了……母亲说着说着哭起来,这比外公的大手掌更让我意料不到。我想不通了,我想大人真奇怪。

    后来,我又与同伴去捡铁,每当外公一个人或者与几个人出现在厂里的时候,我先是避开,后瞅见外公一幅很伤心的样子,我也跟着伤起心来了,我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从那次以后,我再也不到铁工厂捡铁了。

    外公在前几年里得了到了市上级部门的一笔数目极少的补贴,这给外的安慰很大,外公说,退下来了这么多年,上级领导还是关怀我们这些老工人的,――这不在钱多钱少,而在这份心。也是在这一年里,外公得了肺癌,晚期,勉强拖了半年多的时间,便与世长辞了。之前,外公一直坚持打铁,虽然,他不很缺钱花,屋里也有人劝他不要打了,但是外公还是坚持着,得来的钱,他大多散在我们这些作孙辈的身上,特别是在我的身上,那会儿,我在读书,屋里是困难些。既是如此,在外公过世的那年,我也未来得急赶回去,见他老人家最后一面。不该!不该!不该!

    这二年,铁工厂的厂房倒得差不多了,杂草丛生,完全没了先前的那种景象。去年春节,我在屋里过年,特意去了一回铁工厂,尽是一片荒凉,想起了外公,想起外公打铁的声音――叮!叮!叮!难免不伤心起来。

   又听村上的人说,铁工厂的地皮最近也得卖掉。我不晓得九泉之下的外公晓不晓得近三年来铁工厂的变化,但愿外公不晓得。
小地方,小情怀
         作者:李新立

                             小店
  往前走着,就挡住了。我们叫它“炮楼”,没有威猛的意思,更没有贬低的意思,只是说它小,说它外表粗糙简单。比如招牌,不夺目,不显眼,以人的名字命名,谦恭得近乎卑微。
  踩梯是用角铁做成的,每个台阶上装了木板,踏上去,颤颤微微,但响声不刺耳。听见动静,小个子女老板就站在楼梯口等着,含着平常那种笑,不讨好,不谄媚,她那普通的脸形,因此就有些动人。
  我们有固定的房间,与楼梯口隔了一层板,能听见客人上楼的声音。临街,玻璃通透,即便是阴雨天,也光线充足。光线刺眼时,可拉上粉白色窗帘。房间没有门,挂一白色帘子。这样的空间没有秘密,自由得舒服。
  不用喊菜,先端来花生米,用一只浅白瓷盘子盛着,撒了椒盐,泛着浓香。筷子摆在一边,不太使用,径直用指头捏取,有些迂腐的味道。酒是白酒,盛六小杯,放在平底小瓷盘里,睁眼瞅着我们玩扑克。玩法简单,叫梦幻金花,是砸金花的变异,有趣热闹。服务员是小女生,提了水壶,站在门口看我们玩耍、争执,就想笑出来,样子显得俏皮。一转头,女老板站在服务员身后,抿嘴偷笑,看着自家人一般。
  客人不多,如果有,都是熟客,身份和钱包与小店大致相差无几。也不点菜,小老板知道他们的口味,径直就叫服务员端上桌去。偶有生客撞入,小老板怀里抱了装订一新的菜单,双手递过去,立在一边听着。客人的交待,不记在小本子上,全部写进头脑里。
  闲暇时,小老板和小服务员或者站着,或者坐着,瞅着窗外,安静得如同雕塑。窗外的街上,有车、有人,有美丽如织的绿化带,有姣好的阳光。不知道她们在看什么。
  一转身,老板不见了。她没有出去,肯定在店里。是的,她坐在另一房间门口的椅子上。她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不到一岁。小孩子将头埋在她的怀里吃奶,吮吸的声音泛着清香,让人猜想起自己的幼年。她看着走来走去的客人,脸上流露出些许羞涩。但她允许客人摸一把孩子的头顶。
孩子们

  其实算不上公园,不过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小土包,栽了树,种了草,育了花,移来了几方不规则的石头,搁置了多个动物雕像,修建了几处互相雷同的亭子,供无处可去的人有个去处罢了。
  一辆面包车,在门口停了下来,先跳下一位大人,站在车门的一侧,随后,又下来了七八位孩子。我猜测,大人是他们的老师,他们是一群进城参加什么竞赛活动的小学生。最近竞赛很多。
  他们的没穿校服,衣着不一,即便不是新衣,但还干净,能闻得见香皂的味道,是乡下的槐花香。看不出他们从哪个学校的,但可以断定是从某个山村来的孩子,脸膛红润,甚至有些粗糙。面对环境的陌生,没有谁先走动,他们挤在一起,都从不同角度打量着这个地方,眼神有些好奇,有些紧张,有些惊讶,也有些控制不住的兴奋。
  孩子们跟在老师的身后、左右,走在铺着彩色路面砖的小道上。小道本可以平且直,但被修得曲折迂回,高低错落。孩子们或许觉得,城里人拿出一块土地,修这样的路,只是为了好看。十几分钟很快过去,孩子们开始不太听从老师的要求,他们放慢脚步,东张西望,甚至回过头去张望。这群孩子,对圈在公园里的水不感兴趣,山村的河流里,他们经常嬉戏;对一堆堆假山没有兴趣,他们屋舍的周围,都是重叠起伏的山峦;对夸张的小桥亭阁不感兴趣,他们上学的路上,要跨过不少小桥。
  孩子们看到公园的一隅,摆放了一些没有见过的体育和健身器材,停下了缓慢的脚步。想试试,却畏畏缩缩的,有几分胆怯,也没有哪位城里的大人和孩子,主动让出来叫他们试试。孩子们站了一小会儿,互相扯一下衣角,悄然走开了。他们对道路边的仿树桩垃圾桶感兴趣,指着它们,议论纷纷,少了先前的矜持。有几个孩子,极力掏尽自己衣服的所有口袋,把能扔进去的都扔了进去,有几个孩子,把路上的餐巾纸、冰激凌袋拣起来扔了进去。除了他们的老师,没有谁发现他们很开心。
  近一个小时后,孩子们要走了。回到车前,孩子们再回头看看公园,就像站在别人家的门口。

            小站
  摇摇晃晃的,睡意更浓。猛地朝左一甩,车内一片惊叫。听见有人说,到了。是到小镇的汽车站了。仍然是那样:没有候车室之类的设施,只在路边立着一个用水泥做成的柱子,柱子的顶端固定了一方石块,上面刻着“车站”两个黑字。我看着它,觉得极像沉默的人,坚定地立在公路一侧,一晃几十年。
  镇子太小,长不过千米。少了商业的推动,它就长不大似的。
  小站聪明,避开了繁华路段,执著地站在三叉路口,几乎可收尽四面八方需要坐车的人们。通常是这样的情形:太阳还没有冒花子,人们开始在小站四周汇集。若是秋夏,天气凉爽,等车者虽然心中焦急,但神情上显得悠闲;进入冬季,袖着胳膊跺脚取暖的人们,难有一丝从容。初次等车,我想,这么多人,一辆班车怎能载得走呢?班车一来,方才明白,人群中近一半儿是来送行的。
  赶班车是件大事。几年前,天还没亮,母亲早就烧好了荷包蛋等我起来,还为我收拾好了行装,大哥也做好了送我的准备----母亲执意要大哥陪着我去。我矮小瘦弱,力气不足,挤过几次班车后明白,大哥陪我去,主要是为我挤车占位。班车到站,还没有停稳,等车者便迫不及待地朝班车涌去,洪水一样不可阻拦。车门打开,车上的往下挤,车下的往上挤,车上的小孩子、行李从车窗往外送,车下的小孩子、行李朝窗口往里递。总有人丢了帽子,踏坏了鞋子,扯烂了衣服,场面混乱不堪。大哥就在人堆里拼命挤着,挤上去了,趴在车窗朝我笑着,打了胜仗似的。
  等车耗人。为赶班车,有人到站时,不明世间真相的星星还挂在天上。陆陆续续的,人就多了起来。按照惯例,班车九点会到站的,若过了九点半还不来,人们开始焦燥了起来,围着 “车站”字样的柱子走来走去,朝班车的驶来的方向翘首张望,偶尔发几句牢骚;有人坐下来抽烟、打盹儿,有人索性钻进附近的商店或饭馆。这时,传来几声汽车鸣号声,大家像听见了冲锋的号角,一下子来了精神,纷纷摩拳擦掌,做好了厮杀的准备。但却是一辆货车,卷着尘土,傲气十足地驶过。人们失望地跺着脚,口里嘟嘟囔囔地骂着,又四散开来。有人环顾一下四周,为自己刚才的失态而偷偷脸红。
  现在,我知道,通往小站的那辆老班车退伍了,它的残骸躺在某家废品收购站内。代替它的是小型客车,每天往返八趟。小站没有了滞留的和等待的旅客,反而显得清寂了起来。
  小站的石柱子,仍然以一个固定的姿势,站立在老地方。它太像一个有经历的人。有一天,或许它会开口说些什么。
小坐

  上午10时许,阳光如雨,无法遮拦。北二环路的公园内,一位老人,半眯着眼晴,端坐在墙根下的石凳上。石凳的左边是一条拐杖,右边是一台小收音机,拐杖光滑,收音机关着。不远处的草坪前,有一点黄,走近了,才看清是一只黄猫,它神情专注,凝视着前方。
  这是城市的一隅,竟然突然变得十分安静。
  独坐其实很好。我拣了个亭子,没有人。其他几个亭子各有一对男女或坐或站地占着。我的亭子在高处,眼前的水,没有微澜,人造湖,水绿中透着蓝,像没有灵气的石头。刚栽下不久的树木,遇到百年不遇的大旱一样,有气无力。还能看到:高低错落的楼房,闪光的铜字招牌,远处的线状车道,甲虫般蠕动的车辆。但这不是独坐的目的。独坐应该没有目的,仅仅是独坐而以。
  石凳冰凉,坐着坐着就不知道冰着还是热着,只是,时间长了,便有许多人和事走进了思想。
野鸭子
        作者:祖克慰
       乡村总是宁静,没有城市里的喧嚣。山野里,只有鸟的声音,杂乱地歌唱;风凑着热闹,呼地刮过,带着一丝哨音,掠过山坡,从低洼冲出去。风过低洼处,总会有一个堰潭,碧绿的水面,挂着一丛丛水草,有几只水鸟,在水面上嬉闹。在北方山区,只要种植水稻的地方,这样的堰潭,处处可见。这是北方山区,独特的风景
    人不觉得这是风景,司空见惯,到处都是。水鸟不同,水鸟的想法奇特,山野里多么宁静,那一潭清水,就是一片大海,对于鸟来说,这是多美的风景啊!它们在堰潭里尽情地挥洒着快乐。水鸟在微波上一晃一晃地游着,高兴时,头一缩,钻进了水下,不见了踪影。
  农人看到水鸟,站着不动,看了一阵又一阵,不想离去。鸟的快乐和自由,让人羡慕。人们开始嫉妒鸟了,他们对着水面,丢一颗石子,水鸟于是扑棱棱飞向远方。
  乡村人这样对待水鸟,似乎是最近的事。很早以前,并不是这样。很早以前,乡村人看到水鸟,丢下的不是石子,是火药枪射出的铁砂子。对待一只鸟的变化,似乎在告诉我们,人类的文明,因为石子与铁砂子的变换,又缩短了一段距离。
  我想起了以前,想起了我们家乡,人与鸟的距离,曾经是那么的长。
  多年以前,在我们家乡,活跃着成群的水鸟。在我们家乡,只要是像鸭子的水鸟,家乡人都叫他们野鸭子,也叫水母鸡。 生活在我们家乡的这种水鸟,其实就是绿翅鸭,家乡不知道什么绿翅鸭,他们把把这种水鸟叫野鸭子或者水母鸡。
  我喜欢绿翅鸭这种的水鸟,我更喜欢水母鸡这样通俗的叫法。在乡村,看见堰潭里游玩的水鸟,我们总会说:“看,水母鸡,水母鸡。”为什么叫水母鸡?没有人能说清楚。我记事开始,就这么叫,现在家乡人还这么叫
     我少年时代,性格孤僻,喜欢独来独往。寂寞时,我会走上山坡,在长满栗毛的山坡上,晃来晃去,看见一只鸟,我看半天;看见一群鸟,我也看半天。我在山坡上,我在鸟声里,消磨着时光。更多的时间,我会在家乡的堰潭之间来回穿梭,看水母鸡,看它们在水面上悠闲地游玩。我看见过一只水母鸡从堰潭这边钻入水中,又从那边钻出水面,然后甩甩头,继续在水面晃荡。它们的悠闲,让我向往
      乡村的人,不会像我那样,只是看看,看它们的快乐,看它们的自由。他们不这么想,在他们的眼里,水母鸡,这肥嘟嘟的水鸟,是那么的令人垂涎欲滴。他们看水母鸡,是一盘盘下酒的美味,在营养普遍缺乏的年代,是最好的滋补品。水母鸡成了人们猎杀的目标,他们三五成群,掂着火药枪,出没在堰潭、水库、河流边,他们躲藏在树丛里,贪婪的眼睛,盯着水面上游玩的水母鸡
      野鸭子或者水母鸡,在我们家乡很多,成群结队,在河流、水库、堰潭里游玩、觅食。猎杀它们的人,时常在清晨或者黄昏,出现在它们出现的地方,枪声响起之时,总会响起人们的欢呼声,那是血腥猎杀后获得的快感。
  我在老家时,有一次去南洼,经过南洼堰潭,突然看见几个人,手里掂着火药枪,几个人呈扇形分开,用火药枪对准堰潭。离堰潭很远,我看见一群水母鸡在游玩,大概有几十只,在水里钻来钻去。还没等我走过去,就听见几声枪响,那些刚刚飞起来的水母鸡,纷纷坠入水中。几个人脱下衣服,在水里捞那些中枪的水母鸡。大概有十几只,一溜地摆在面前,那些人看着死去的水母鸡,抽着烟卷,笑得脸上开了花
      躺在地上的水母鸡,刚刚还活蹦乱跳,在水面上游玩,瞬间就折翅而亡,抛尸荒野。还有那么一两只,在抽搐着,痛苦地挣扎,等待着死亡的来临。那一刻,我感到生命的脆弱和卑微。在人的眼里,生命,一如草芥
     没有人会这么想,他们想到的是美味带给他们的愉悦。在人们的意识里,生存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一只水母鸡,就是一道美味可口的菜肴。当人们拿起枪瞄准水母鸡时,当人们大口啃咬着水母鸡鲜嫩的肉时,他们就是这样想的     在我老家,当一种叫水母鸡的鸟,给人们带来味觉的快感时,水母鸡就成了人们猎杀的对象。就像野兔,它们来到大地上,就是为了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自然是上天的安排,猎杀,就顺其自然。曾经,乡村的人,就是这么想的,这是多么可怕想法啊!
     记得那时候,水母鸡很多,堰潭、水库、河流到处都有它们的踪影。只要有水母鸡的地方,就有猎杀水母鸡的人的身影。可能是被打怕了,水母鸡的警惕性越来越高,一有风吹草动,它们就腾空而起,瞬间消失在远方。人们说:这小东西学精了,打不住了。
       几十年一晃过去了,我从没有近距离接触过它们,我只是远远地看着它们,在水中嬉戏,它们鲜活的样子,我无缘一睹。我看到的是它们血淋淋的尸体,还有临死前那痛苦的挣扎。没有人会相信这是事实,可这确实是事实,我真的没有近距离地看过它们。我看见的是游在水中的水母鸡,那朦朦胧胧的身影。
   我老家现在还有野鸭子或者说水母鸡,因为没有了火药枪,因为生活好了,也就没有人再打这种鸟。可是,老家的堰潭,却看不到它们的身影。只有在远离我老家几十里的鸭河、冢岗庙水库看到。远远地,它们悠闲的样子,一如当年。只是,它们已不再是当年的水母鸡,警觉地游在水库中央,远离了人群。
  但我相信,若干年后,远离人群的野鸭子或者水母鸡,会慢慢地回到人们的身边。这样想法,并不是虚无的想象,因为,人与野鸭子的距离正在慢慢靠近。我们没有理由怀疑,梦想不会成为现实。
夜雁声声
       作者:晚乌
   我总会在深夜听到空中的雁鸣。刚才,我又听到 “咿—呀”声,只一次,窗外的天空里重归安静。

  我曾在笔记本上写下我听到雁鸣的时间,十月十五日,十一月二十九日,五月八日……。夜晚,我或坐在电脑前写字,或靠床头看书,窗外漆黑一片。听到雁声,我随手记下日期。每翻看这些琐碎的记录,我有恍惚之感,那些字晕展开,仿佛一只只南来北往的雁,在我的呼吸里,一会变成“人”字,一会变成“一”字。小时候,母亲指着天空说:“你看,大雁。”我循着望去,跑几步,似乎那样就能跟它们保持近点距离似的,扯开嗓子,我使劲喊“人”字,“人”字, “一”字,“一”字……雁群也好像能听懂我,摆着不同的阵势朝远方飞去。

  这些年,我很少见到白云下飞翔的雁。于是,我习惯在夜晚听雁。那声音像孩子的呼喊,嫩嫩的,有些沙哑,我一直以为那是幼雁的鸣叫。我甚至猜想,那是一只孤独落队的雁,在深沉的暗夜里,它拍翅飞翔。某天,我在省城一所大学的池塘边见到真正的大雁,听到它们的低鸣。我恍然,雁的叫声都那么稚嫩,不分老幼。

  其实,十年前我也曾见过大雁。那天我从街上回来,远远看到班里几个女生。走近一看,一个女孩怀里抱一只雁,其余几个簇拥着。我惊奇,问哪里来的,她们不说。很多年后,我在一次聚会上听到完整情节。那天,她们上完前两节课,准备去食堂吃饭。空中坠下一物,正好落阳台上;温柔可爱的H跑出去看究竟,她大叫一声,原来一只雁从天而降。它受伤了,还是飞累了,我不知道。我看到它及她们时,它的命运已被H姑娘安排好,她提议把它带到餐馆,别的姑娘欢欣雀跃,无异议。在金黄秋天,一只雁在南飞的路上发生意外,它再也无法回到南方的家。

  我努力回忆,它长一身灰色羽毛,修长的颈子,安静温顺。很多雁都是灰色的,我从电视上看到。但我宁愿不知道这个事实,它们看起来并不美。一只一只,躺在地上,灰色羽毛,死亡的幕布,凌乱不堪。雁的美,与飞翔有关,与白云有关,与它们懂得我的话语摆出不同造型有关。它们死了,面貌难堪,身体扭曲。儿时记忆里的大雁,飞得那么高,那么远,人无法知晓它们如何老去。我以为,一只垂死的老雁会在清澈的小溪边吃顿晚饭,在夕阳温暖且人迹罕至的草丛里睡去。可电视上的画面,解构了我对雁之死亡的美好想象。当北方转冷,鸟便启程往南飞。但它们中的很多却永远陨落在飞翔的路上。有人在山林里开辟出一块空地,用灯光制造出白昼来临的假象,雁以为天亮了,为躲避天敌,便循着光亮飞去,降落。成群的鸟在枪声里飘落,山谷里响起笑声。一些鸟春天出发,回到它们的出生地,在那里繁衍后代。穿过南方的山水,日夜飞行,它们在北方也遇到不测。稻田里,一只只雁挣扎着死去。水塘边,鸟被铁夹弄伤,单腿跳,一直跳。我还看到一只雁脚上带着铁夹,在水面起飞,缓缓在低空盘旋。它修长的腿直直垂下来,翅膀不停拍打,那一刻,我对一只鸟心疼不已。

  一只鸟死了,它便什么也看不见了。鸟在南来北往的飞翔里,曾一遍遍俯瞰大地,它圆圆的小眼睛比我们看得多,看得远。飞过西南,它们一定见过青山绿水间的废墟及山崩地裂带来的伤痛;飞过北方,它们一定见过被沙尘笼罩的城池,被雾霾遮掩的版图。此时,它们或许为自己长了翅膀能在空中飞翔而幸福,南方、北方,多简单的生活,不用买房,不需装修,更不要贷款,在自然里某个最安静丰美的地方,过自己的日子。鸟在空中,能看到山川,河流,但未必能看到我们的身影。当年,我在阳光下大声呼叫,鸟儿肯定看不见也听不见我。实在是太小了,我想,就算是现在的我,它们也看不见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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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7:08:27 | 只看该作者
古木:禅房的树指尖
古树长在墙里,像人挤在人群里。
  红尘拥挤,一些细碎的磕碰和不悦暗自滋生。树不说,它被泥灰和石头框裹、挤压时,身上的生疼和心下的酸楚。树总是比人活得更坚强,更尊严,更沉默,所以也更长久。
  人是向往活成树的境界的,也炼丹熬药,求仙问道,却到底抗不过时间的摧枯折腐,连百年也难熬,便自行消亡。
  树活了百年千年的,活过一辈一辈的人,像找到了逃脱的诀窍,被时间忽略了。所以,越是隐蔽的村庄,古树的数量越多,越健康。
  一个叫禅房的村庄,隐在蜿蜒的道路和重峦叠嶂中央。途径核桃林,尘沙飞扬的矾石场,洋槐紫和白的花,斑鸠和啄木鸟的声音,我沿新修水泥路去寻找一棵树的根部,竟走完了一整条街。街,于初夏呈现出干热的饥渴,像旺火,要烧灼和烘烤了人间通衢。街两旁是新建的宅子,高墙深院,不见其里。没有水,村庄里的水在很久前就消失了,久到连老辈人都忘了河流和泉。五行里说,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树在,就证明水在过,村庄的清幽和湿润在过。单“禅房”这村名,如果不是赴踏在这火一般的街道,我定会想象它是树木葳蕤,流水遍野之所,禅房花木生,浓荫深处,水气氤氲,一盏茶,一张琴,一人,一几,悠然,清远,若颂歌里的传奇,好景好态好湖山,人间因之多了留恋意,多了可爱心。
  远山近坡,连绵一色的黄,土叠着土,石堆着石。“禅房”,在这里,不过美丽装饰,既欺骗想象,又瞒哄天下,它是习俗和模仿,是远离事物本宗的附属,不具任何形容和表达意味。
  逼仄的旧街景,堆积的红砖,青石,废气的朽木,柴薪,挖掘机的轰鸣,所有人间繁琐忙乱之后,才是古树的样子。无委屈,无埋怨,长在逼仄街巷的墙里,新砖砌的墙,墙墙相围,是不该长的地方。不知是树挡了人间出路,还是墙挡了树的地盘。这样的纠纷是村庄里的风景。人多喜热闹,亦少分辨,谁对谁错,树和墙不说,人也不讲究。只可惜了树的笔直貌态,穿了整面墙的不屈服,不对抗,长得自觉,不闻不问。
  倒似禅房花木深处的僧,诗歌里的大美,不争不强,端正安详地活,地老天荒地活,日夜无休的活。活到无动于衷,熬罢四时,坐断红尘。村里人说它老。但到底多老,又说不上个所以然,他们看我端着相机,以为寻宝,某说家里有老货,某某说家里有元宝,一时好不热闹。笑而不语。古树揣了千古秘密,连鸟雀虫蚁都不相告。假如某和某某的祖辈地下有知,会为后代生出的贪婪感到惭愧吗?或某和某某不过藏了假货,想得几许钱财?如此更令老辈蒙羞了。树总是比人强了千百倍的,它懂得善良,懂得道,懂得顺应,皆因它懂得,所以生命久长。
  树的老枝长得密密的,伸得长长的,墙内人家半边院子的荫凉。树是不计较人的好歹的。他们把它砌在墙里,若人在夏天穿了冬衣,自由套了刑枷,失了自在,但树照常努力地庇护凡人。
  树好几百年了,人嫌它碍事,又不敢砍伐。倒不是对它多恭敬,而是俗世的繁文缛节令人头疼。获赦的树恭敬天地,也恭敬生命。天地给养人间万物,人也知道,所以建了新庙,庙里供着泥胎新神。人跪下去,身体匍伏,头额顶地。树在远处看着。一辈一辈的人跪下去,一辈一辈的人跋涉在寻觅水源的途中,一辈一辈人从遥远的地方挑水,扁担担折了,人死了。只有树活着。树活着,村庄就活着,人也一辈一辈地活着,神也活着,希望也活着。
  神在夜里狂欢,人在夜里做梦,只有树在夜里醒着。树不跟神对话。神在云天,树在尘寰,人在树下走,树远远地听人的念叨,神回应了什么,人不知道,树知道。大地之上,众生沉浮,树安静地倾听,承受,不妄念,不勘破。直到不得不死时,树里结出琥珀,晶莹的秘密,时光里的光芒。
  人在人群里,会同化,会纠结,会生厌恶,会窒息,会虚脱,会死。树在墙里,把根须延伸到墙外,到街道上,到大地上,到地表下的深邃里。身体的桎梏无法使它失去生机,它的气息和魂灵,伸展在禅房村庄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院落,每一个人心里。
  人混沌,所以无觉知。
  有一天,村庄会知道树的好,人也会知道。
秘密庄稼指尖
村里最好看的老女人住在大院里。我喊她守德奶奶。她肤色青白,穿寡蓝褂子,青灰裤子,脚小得站不稳身子。那年夏天,村庄被密密麻麻的庄稼们包裹,它们纷繁而急切地生长,弄出好大的响动,竟遮盖了温河奔流的声响。我家住了数十个工匠,他们是来给旧窑洞抹墙泥,垒炕,打地和固顶的。村里每年都会有工匠们出现,他们修补残旧的窑洞,翻新快要倒塌的土炕,使它们重现坚固起来。于是,我被大人们送到守德奶奶家暂住。
    大院,并不是村里最大的院子,但它可能是村里最好,最完好,结构最工整的院子。除了西面是窑洞,其他三面全是高大瓦房,这在村里不多见。这些瓦房又有了些年头,作为村里粮仓的东屋屋顶上,篙草葳蕤,黄绿相间,若冠盖相扣,有鸟和蝴蝶成群飞走,夕阳下,煞是好看。
    我跟守德奶奶住在中间的窑洞里,虽有火灶,却洁净清凉。我的睡眠并未因之而变质。在村里,所有的炕都有一样的温度,所有的人,都可亲可近。
    早上,守德奶奶做饭,面疙瘩细细碎碎的,里面有雪白的土豆块,黑色的酸菜,还有绿色的葱花,饭的色调像她一般,清,鲜,味道极好。我问,守德爷爷不吃吗?
    守德爷爷一个人住在正房里,他有雪白及胸的长髯,拄漆黑木拐,青布鞋,青裹裤,雪白的袜子,我在街上遇见他几次,他坐在大院外的高坡顶端吃烟,仰头看,像传说中的仙人。
    守德奶奶说,他不吃我的饭。
    我说,这么香他也不吃吗?
    守德奶奶给我擦了擦嘴巴,把脸扭到一旁,说,不吃。
    大院里的花是一条界限,把院子分为南北两个,北面,是守德爷爷和守德奶奶的,清洁,干净,蜀菊、美人蕉、柳叶桃、月季花,开得灿烂干脆,几株葵花像站岗的士兵,有序地立在花池中央。院子是砖砌的,这在我们村也是唯一的,我们村所有的院子都是用谷秸跟黄土捣成的,干,硬,发亮,人走上去,蹦蹦的响,偶尔摔脚,头会被磕一个大包,深疼深疼的。我喜欢在大院里慢慢走,一块砖一块砖地踩着走,沿着从不同方向看过去会出现不同形状的图案,布底子鞋,踩上去,无声无息,干干净净。
    而南院是一个窄条,住着村里最邋遢的老女人,一年四季都穿黑袄黑裤,脸也不洗,花灰的头发下,眼睛通红,见人就流泪。她住的院子也是青砖,但砖缝里长满蒿和狗尾巴草,除了街门口人的脚印踏出来的那条路,整个院子荒芜的像没人烟似的。
    有一天,我沿着荒芜院子的砖缝边走进整洁院子里去,院子在阳光下显出一种大空旷,房屋高盛,森严,木窗上密密麻麻的卐字图案,像一幅放久了的旧画,散发着神秘的巫气。守德爷爷坐在高高的台阶上,笑眯眯地朝我招手,他把捲着的手伸开,露出一块琥珀色的冰糖,我们都笑了。他说,喊爷爷,我就清脆脆地喊爷爷。食物总会使小孩解除戒备和反感,况他亦不是不招人欢喜的人。我把糖放到嘴里的时候,他拉住了我的手,并低下头,轻轻地亲了一下,他的长髯触碰到我的手背上,没有任何温度。后来我就坐在他身边的石阶上,看到东面斑驳的屋门裂开了一条缝,一个大大的锁头将两扇门勉强拉住。我突然发现,这个院子缺几个小孩。
     有一天夜里,门闩挂上,灯吹灭后,我在被窝里问守德奶奶,奶奶,你的孩子去哪了?
     她长长地叹气。像棉花丝拉长的条缕,撕扯着纠缠着却理不清。她叹完气说,你亲奶奶比我有福气,有儿有女的,现在又有了后辈。
     那夜的月亮很亮,从浅色窗帘里透进的光线照在守德奶奶青白的脸上,愈发白得苍冷。
     南院里的邋塌奶奶每天都蹲在南檐底下补衣裳,她看到我,也会抬起头笑笑,红眼睛里溢出一串水。她的身上散发着腐烂的味道,又臭,又腥,我看她笑,便跑出街门去。她有次跟我出来,我有几分惧怕,但她并没有随着我,而是远远地看我,然后转身蹒跚地回去了。
    守德爷爷在茅厕的空地上种了一大片我没见过的菜蔬。他家的茅厕也跟一般人家的野外或者院外挖砌不同,院角边上的一个月亮门进去,一间好大的屋子。他耐心地告诉我,这是西番柿,这是茄子,这是黄瓜……这些都是菜,跟咱们菜园子里种的胡箩卜,茴子白,土豆是一样的,只不过更好吃。我这才想起,仙人一样的守德爷爷也是要吃饭的。我问,爷爷,你就吃这些?他摘下一个绿白的西番柿给我,说,你试试。
    我打小就不勇敢,所以,这个西番柿被摆在守德奶奶的窗台上,直到半个月后,我家窑洞维修的新灿灿的,散发出白灰和草的味道,我跟守德奶奶欢天喜地地告别时,看到它红得透亮,像诱人的苹果。
    那年冬天,守德爷爷故去了。给他披麻戴孝的是远方的侄子。守德奶奶一个人坐在守德爷爷一尘不染的大炕上,透过红柱子,木木地看帮忙的人,眼里空荡荡的,像看着一川收了庄稼的田野。
    第二年,南院里的邋塌奶奶也死了,她死在秋天发大水的时候。她把自己栽到小河口咆哮的洪流中去。洪水褪去后,村里的人依旧去小河口洗衣服,人们说着笑话,河水清喧喧的。据说她是疼死的。身体的某个部位一直在腐烂,最后央及全身。大人们说她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奇怪,有厌恶,有嫌弃,又有可怜和同情。在村里,无数秘密一茬一茬种下去,又一茬一茬地被收割,反反复复,无穷无尽。
    许多年后,守德奶奶也死了,大院里空了,有外乡的人来,住进去,一口气生了五个孩子,院子里热闹极了。父亲某次闲聊,说起,才知守德爷爷年轻时当过先生,算盘打得好。他教的财主家的孩子中了举人,财主高兴,就送他田地和房屋,连同小妾(这个小妾就是守德奶奶)。守德爷爷那时有喜欢的人,但他为了富贵,不得不要守德奶奶。不想后来土改,他家被定为富农成份,房屋田地都被村里分了,他觉得自己倒霉透了,于是再不理守德奶奶,直到死去。窗外正黄昏,浓郁的夕阳被前面的高楼遮住,天空像戳了个巨大的黑洞,听此原委,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马骏,一个时代的精神符号
  
在中国革命数不清的仁人志士中,马骏,不是一个尽人皆知的名字。这是大多先驱者的寂寞,也是时光的无情。但历史终究不会被遮蔽,无论记忆,还是遗忘,它都在那里,而且,在适宜的土壤与温度下,总要以其原有的面目呈现出更多的真实,令后人追怀。
   大凡动荡的年代,都不缺少风云际会,热血的壮怀激烈者便在时代的大潮中应运而生,并成为时代的佼佼者。马骏,就是在中国社会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过渡时期涌现出的杰出革命者,是“五四”运动主要青年领袖之一,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活动家和领导者,并在黑龙江省宁安县——他的家乡,创建了中国共产党东北地区第一个党小组。
  马骏,作为从家乡的黑土地走出的革命先驱,我总有一种别样的关注与骄傲。
  故乡牡丹江,是一块热血喷张的土地。位于牡丹江东南方的宁安,三百多年前是宁古塔将军府所在地,成为东北北部政治和军事中心。一千多年前,满族的祖先——靺鞨族,曾在这里雄踞一方,在宁安市渤海镇,建成史称 “海东盛国”的渤海国国都上京龙泉府。而东北大地,这片以冰雪水墨为细节特色的土地,亿万年前却是火山频繁爆发的地方,整个东北的地貌格局几乎都是由火山活动造就的。牡丹江,这片冰火洗礼的土地,不时回响着他们——她的英雄儿女们血脉中澎湃的声音。
  初春,下午的阳光远远地,不疾不缓地流泻,苍灰的大地尚未显现生机,很适合追忆和怀想。
  宁安,牡丹江畔。马骏烈士纪念馆,平静,安然。
   世人所知他所有的生平,都一一陈列,依稀的老照片,斑驳的文字,近百年的时光,虽时空阻隔,仍难以抵挡那样一个人的再现。那张黑白照,他浓密的络腮胡子,目光平静却不失坚毅,就是他吗,33岁的生命,比我还要年轻,却戛然而止,我们惋惜感叹他的年轻,但他如东北大地常年生长的青松,铁色的苍绿,凛冽的气度,不斜不蔓,挺直地插向天际。也许,今人很难理解那个激情年代里那些义无反顾的勇士,为了精神和信仰,将头颅轻掷,以赤子之心成为精神的殉道者。
   理解,于我们这些草芥之人似乎遥远。但敬畏,不容置疑。
   那么,在当下,还有吗,还有什么值得我们舍身以赴,付出血与生命这样高昂的代价?是时代的失位,还是我们内心的缺失?
   我呢,作为马骏的家乡人,我却离他那么远,遥不可及。如果可以对话,我会说些什么?他又会说什么呢?而作为书写者,我的提笔,如果有所意味,那么,是呼唤,还是寻找?
   现在说信仰,似乎有些空泛,是不是因为我们心中已然没有。但它是真实存在的。没有信仰,就没有中国从昔日走到今天。信仰不是教科书里统一的标准答案,黑格尔说:“说到信仰,我真正所指的是我的个人信仰,是一种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内在确定性。” 黑格尔的话揭示,信仰是由衷于心的真正相信,并成为人的精神与行为的导向,进而成为光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奋进前行的精神灯塔,
   在马骏那个年代,“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那些我们所熟知和不知的革命志士,对信仰坚守不移,对民族与社会堪有担当,他们是一个个为家国燃烧的生命,他们真的可以慨然赴死,以此烛照后来。
   “五四”学生爱国运动成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时值与周恩来同在南开学校读书的马骏,广泛组织学生,发起并成立了学生联合会,以非凡的组织能力和影响力领导天津学生声援北京的爱国运动,成为“五四”运动的主要青年领袖之一。他组织学生罢课、商会罢市。为力劝商会罢市,马骏慷慨陈辞, “鄙人虽无财产牺牲,然尚有生命热血,可流于诸君面前,国事如些,唯有一死,以谢同胞”。说罢挺身而出以头向议会的明柱撞去,幸被人抱住。马骏又从桌上拿起一个瓷质烟灰罐用力猛击自己的太阳穴,头部当即鲜血直流,失去知觉。他的行止,令人震惊,但他的大义凛然,以身请命,有力地支持了全国的爱国运动。8月,为营救瞿秋白等到总统府请愿的被拘代表,马骏被京津等地学生推举为学生运动总指挥,在天安门前率四五千名请愿学生,坚持斗争了三天,这就是当时有名的“马骏大闹天安门”。反动当局发现,由于马骏的出色指挥才使请愿队伍坚不可摧,下令逮捕马骏。马骏被捕后,京津等各地联合会通电全国学联,表示誓与政府不正当压迫作最后斗争。周恩来也赴京营救被捕代表。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马骏等被捕代表全部释放。天安门前的斗争,马骏作为青年领袖,在学生及各界群众中赢得了极高的声望,自此,他以“马天安”自称。
  1919年9月,马骏和周恩来、郭隆真、邓颖超等20位青年成立了革命团体--“觉悟社”,出版《觉悟》杂志,宣传进步思想,成为天津反帝爱国运动的领导核心,在北方革命社团中享有很高的声望,是共产主义小组的萌芽。
   其实,出身于黑龙江省宁安县(原属吉林省)一个回族家庭的马骏,家境较为殷实,8岁即入私塾读书,11岁进入由他父亲集资创办的清真小学。宁安县北接中东路,东靠海参崴,常有俄人出入,马骏从小就能说些俄语,如此走下去,以他的禀赋,也许他会成为学者或商人,但他从小性格刚烈,好打不平,革命者的激越与胸怀即初露端倪。随着日渐成长,国事,在少年马骏的心中变得越来越清晰与沉重。和当时许多进步青年一样,他积极向往外面更阔大的世界,寻求救国救民的理。1915年,20岁的马骏来到新思潮比较活跃的天津,考入天津私立南开学校,在一次演说比赛中,马骏以《如何人格方可谓之有价值》作了充满爱国主义的激情演说,获得第二名。这可以说是他在探索真理道路上所做的自我思考与回答。
   在这次演说中,周恩来也成为前五名优胜者,二人从此相识相知。虽然他们性格各异,一个激进,一个温和,但古人所谓“君子和而不同”。“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共同的人生取向使他们成为莫逆之交。
   如果做这样一个假设,和周恩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马骏,倘若他的生命能够延续,他将是共和国历史上怎样一位缔造者呢?我们不得而知。然而,马骏不得不死,于国势衰微的中国,于尚在星火中的中国革命,死,似乎是革命先行者的必然。
  1921年7月,马骏在天津入党,成为天津的第一批共产党员之一。
  1922年,马骏到哈尔滨从事地下工作,开展反帝爱国宣传,在宁安建立了吉林省第一个党小组,也是东北地区第一个党小组,成为东北党组织的创始人之一。
  1925年9月,应李大钊函召,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
   1927年4月,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同时,奉系军阀张作霖在顺直地区加紧捕杀共产党人,以李大钊为首的中共北京区执行委员会遭破坏。4月6日,李大钊等80余人在北京被捕。在狱中,李大钊备受酷刑,但始终凛然不屈。4月28日,李大钊等20位革命者被绞杀。就义时,年仅38岁。
  所谓革命前仆而后继,1927年夏,马骏奉调秘密回国,临危受命任北京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长,负责重建北京市委。京津地区是马骏早年从事学生运动的地方,既为他提供了熟悉环境的便利条件,同时也增加了他从事革命的危险性。马骏把长长的胡须修剪成满口络腮胡子,短衫换长袍,机智巧妙地躲开暗探军警的追捕,积极活动在白色恐怖笼罩下的北京,党组织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
   1927年11月,由于同志的背叛,马骏被捕。
   在军阀张作霖的狱中,马骏受尽各种残忍的法西斯酷刑,那是地狱般的折磨,我们难以想象,但他为掩护一起被捕的同志,仍旧承担了一切责任。敌人威逼利诱,他不折不屈。他说:“叫我不宣传马列主义,不搞革命,这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难!”一个常人的血肉之躯,无论怎样非人的苦痛,精神的摧残,都不能使他就范,他心中怎样强大的信仰光照支撑他到最后,我们不得而知。但他无疑是决绝的,抱定了必死的心,“死生一事付鸿毛”,他为自己写下“故共产党员马骏之墓”的碑文。
  1928年2月15日。
  马骏穿洁净的蓝色长袍,蓝色礼服呢马褂,两脚带镣,从容赴刑。他微笑着劝痛哭不已的夫人,不要悲伤,好好抚养孩子长大,随即将身上的长袍和马褂脱下,说“免得弄脏,怪可惜的”,交给夫人留作纪念。
  他昂首,高唱《国际歌》,长须迎风飘逸,向沿途群众大声疾呼,“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牺牲时,马骏年33岁。
  马骏的离去,让我想起曾两度担任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也是中国共产党早期主要领导人之一的瞿秋白。
  作为舍生就义的革命先驱,他们的最后一天,同样洒脱,从容如常,不忧不惧。
  1935年6月18日。
  瞿秋白起床,换上洗净的黑短褂、白中裤、黑袜、黑布鞋。然后,坐在桌前,吸烟,喝茶,吟读唐诗,写下绝笔诗。而后,他被押到中山公园凉亭前,含笑,拍照。又行至八角亭前,独自用酒菜,神情自若。
  在刀兵监护下,出中山公园,缓步趋向刑场。瞿秋白手挟香烟,沿途用俄语唱着他自己翻译的《国际歌》。到罗汉岭下,他自己选一草坡坐下,对行刑者微笑说:“此地甚好”,接着饮弹洒血,年仅36岁。
  其实,无论马骏,还是瞿秋白,他们不是勘破生死,没有谁能真正洞悉生死端倪。但同为革命先驱,虽然马骏长须硬朗的外表,与瞿秋白儒雅忧郁的气质有异,在我看来,他们一个高歌,青云贯天如剑客;一个低吟,坦然淡定是书生,但他们有同样的血气和大义,有同样的精神强度和信仰的高度,同样可以做到以真正的舍生忘死完成自己内心对理想信念的追随。
  今天的我们,对革命与信仰已有些许疏离与不解,但无疑,信仰是一个民族与国家的品质与力量,并使之崛起与新生的原动力。
  其实,不仅仅是马骏瞿秋白们,尚有更多被历史淹没的不知名的志士,他们以集体的姿态发出轰然有声的巨响,从那个时局飘摇的年代,回响至今。他们的喋血和精神指向,图映出家国命运的希冀,并成为那个时代独有的精神象征。
山路蛇行贾哲慧
    爷爷的背是沙滩,我是瘫软的泥鳅。阳光也许柔柔地照在我们身上,爷爷呼哧呼哧地背负着大病初愈的我去见母亲——她在一个遥远的深山沟教书。他将不得不在有限的时间里与年迈的体力抗争。汗水溪流一样顺着他的脸颊和脖颈穿行,我在氤氲的汗味中昏头昏脑,一条蜿蜒小道无边无尽地徘徊于爷爷的脚下。爷爷蹀躞着,每次看到他暴露的经脉时,我就想起那条久远的褪成灰白的路,它像蛇样地在我眼前游动。妈妈说那时我还不到两岁。是这条山路划开了我记忆的田垦。后来我怀着无比虔诚的心情去参拜这条路的时候,我发现它与记忆中的那条路是如此的不同,以致于我产生了对这次历程的怀疑。直到今天我才明白,那条路是一定的,也许后来它瘦了,或者胖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爷爷曾经背负我走过那一段艰难的路程,由此我睁开了辨别世界万物的眼睛。
    我常常乖巧地靠在院畔的土墙下望着远山曲曲的小路发呆,那条路通往另一个村子,那里有我慈祥的姥姥,唬着脸的姥爷,调皮的表哥,好吃的熟鸡蛋,好看的小人书。姥姥就住在另一个山头的半腰。山里人家都这样,村庄要建在一个避风的地方,又要向阳,因此谁也看不到谁。眺望过去很近,中间却隔着一条深沟。有急事的时候,对面山梁上便会有人对着这个村庄呼叫,这边就有人应了,两个人断断续续地对话,隐隐约约地像那条蛇行的山道。
    处于崇山峻岭的山村是一根藤结着的许多南瓜,缠来绕去的藤就是山道,人们就成了攀附其间的蚂蚁。姥姥的村庄是离我们最近的一颗南瓜。去姥姥家大都选在清晨。山清,水秀,风凉,路静,到达的时候正好赶上吃早饭。妈妈挎着篮子,我空着双手。路很陡,很窄,很弯曲,也很瓷实,像一条白蛇。我就用双脚踏着它很飘很飘地跑,妈妈总要攥我的手,我嫌她走得太扎实,一步又一步的踩。终于摔倒了,跌得不轻,蹭得鼻青脸肿,臂腿流血。自己爬起来,艰难地忍着巨疼,不能露出难看的表情,更不能哭!妈妈告诉我:男儿有泪不轻弹。等到所有的疼痛消失了的时候,我们也就走到沟底了。
    林中我们采到了锅盖般的大白菇,摘到了耳朵样的黑木耳儿。有时候眼前会倏尔显出一条青蛇,它霸占着道路昂首吐信,或盘卧,或横行,从从容容,倨傲得好似一位挺着将军肚的干部;惊魂未定之时,又有一只受惊的兔子嗖地从身旁跳过,抑或有长着花翎的野鸡在头顶嘎嘎扑腾乱飞。
    母亲牵着我上坡,手掌满是母性的慈爱和温柔。姥爷当年拖她的手硌人的。这段路母亲曾于几十年前在姥爷威慑下走过不知多少回。十八个女同学越走越少,最后只剩下孤身一人。她不想再用千层底鞋踏过这里,姥爷的坚定战胜了她的泪水。妈妈最后一次踏过这里的时候,姥爷背着铺盖,将那张沧桑的脸舒张成一条灵动的湍流——妈妈考上了师范,她变成了城里人,妈妈是从蛇行山道踏出来的一只金凤凰。妈妈求学走过的蛇行小道这只是很短的一段,有很长的道路在我记事时也夷成了公路。每次坐车经过的时候,我都能望到一处名叫万圣寺的古刹,那里至今没有可以通向砖塔的名正言顺的小路。据说当初建塔的砖泥土石全部用羊驮上去的,山脚下有米芾的行草“天下第一山”;原本涌涌的山泉经不住岁月的厮磨,早已干涸成萋萋山路,顺着它曲折蛇行,它会把你尽职地带入峡的子宫。

    当袅袅炊烟随风淡去,喷儿的米香占据整个村庄上空的时候,山村便拉响了“爷爷——吃饭——”的警笛。太阳毒毒地炙烤着姥爷畦畦菜地,我扛着耙子、锹,多时省得麻烦,藏在杂草丛中,再加上些枯草或荆棘稍稍遮掩。姥爷腿力不济,他年轻时走了太多的弯路,一条健美的腿最终承载不起辛劳和重负而摧了意志,他不得不借助手杖支撑他后半生踏遍青山的夙愿。这是一条浓缩了崎岖与曲折的小道,尽管路旁缀满了鲜花和蜂蝶,但我们一点儿都走不出城里人的闲情逸致。姥爷的步子很沉,他急且粗的鼻息里仿佛能喷出火来,手杖很响地敲击路面,他在借助这种方式实现与大地的共振和共鸣。姥爷的人生之路走得很艰难,他自幼丧父,少年被抓丁,中年打成现行反革命,老了,又失却了健康的行姿和步履。
    乡村常常书写“荷锄戴月归”的诗境,对于孩子们,最多的日子显现的是一幅“牧童暮归图”。失血的月光已经显在天边,秋虫啾啾,夜莺咕咕,蝙蝠扇动夜的翅膀,幽灵一样地在头顶盘旋。吃饱喝足的牛羊叮叮当当地汇集成洪流在崎岖的山道鱼贯缓行,我持着鞭子,表哥驮在牛背上做驭马的梦;牛像智者甩着佛尘一样的尾巴,它们永远是满足的,没有被奴役的耻辱感,它们心甘情愿地用四蹄按响沟沟坎坎、蛇行小道,直到轰然倒塌。更多的时候表哥要背着沉甸甸的草筐,那里面除了青草外也有来路不明的青皮核桃和玉米棒子。表哥也许太累了,他腾出一只手将牛的尾巴拉成了一条井绳,牛没有发怒的脾性,牛很感恩地拉他上坡,直到憋出如盘的牛粪。表哥从来不让我分担重负,他只比我大一岁,却大得像个大人。尽管他怂恿过我往邻居家的茅坑里扔砖,掮着我愈墙偷他同学的书,但每有体力活,他总要我坐在一旁看着他做。我就看着他挑着担子来来回回地在山路上蹒跚而行,拿着镰刀翻过沟坎田塍打草。表哥很勤劳,他用并不强劲的臂膀和双手锻造一个农民的品质。然而在他还没有真正用双脚夯实脚下的泥土时,便在一场愚昧的闹剧中失去了稚嫩的生命,留给了苟活着的亲友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他的路走得太短了,太急促了。小时候我们常常望着远山遐想,眼际之处有一片突起的森林,一条小道从我们脚下直通那里。我们相约有朝一日相伴去那里看个究竟,然而这一切永远不会有了。那一年表哥穿着布鞋进了小城,他说城里好是好就是走路不太习惯。他说,弟弟,你好好念书吧,表哥明年就要结婚了,将来你出息了可不要忘了表哥啊。我说,那能呢,我还要给你在城里找工作呢。表哥和我拉了勾,那时我十六,他十七。他回家后不久就死掉了,就像我们曾经放牧的老黄牛,轰然倒掉后就再也没有起来。他的脚步戛然而止,蛇行小路留在人间。


    妈妈大约病着,爷爷忙着秋收。姥姥只好赶着毛驴去父亲的单位给我们驮回他从牙缝里省下的口粮。母亲经过踌躇再三终于决定让我跟姥姥作伴。我那时小学三年级,还无法意识到徒步四十里山路对我意志的折磨。当我们攀上第一道山岭眺望远方的时候,姥姥用手指着天际中如黛的群山对我说,你爸爸就在那座山的背后,那里是一座铁厂,有比两根窜天杨接起来还高的烟囱;通往那里的是一条忽隐忽现的山道。
    正是仲秋季节,大山行将暮年,沉思缀满枝头。沙棘用刺酸添着我的牙根,姥姥讲她小时候躲避小日本袭击村落的故事。她指着远处的悬崖,那里分布着纹理混乱的石径,其实根本不能算路。姥姥的爷爷在一次逃遁中像一只熟透了的苦瓜一样翻着筋斗掉下山崖。用姥姥的话说,爷爷像一片叶子一样漂亮地在空中旋转。几十号人都闭着嘴俯视着他软软地落在地上。
    如果不是返途中遇到一场暴雨,我也许会做着梦走完二十里山路的。我第一次经受了长途跋涉的无奈和困乏。姥姥对我的颓废由刺激到无奈最后恼怒,然而只有骤雨才使我浑然激灵起来,泥淖在足下变成得蛮有乐趣,姥姥一步一滑,将对否运的愤懑化为鞭挞。毛驴的犟脾气终于被她暴戾的鞭子挖掘了出来,它连续在一处险道摔爬了五次,倔强终于使它赢得了这场战争,它从而也付出了弄伤腿的代价。现在姥姥每每总是守在窗前看着我下班回家,每次我看见紧贴玻璃的偏平的脸,我都会想起同姥姥的那次长旅以及当她望到家时的充满稚气的欢笑,而且这种感觉就像刚刚走出剧场。姥姥几乎不能走路了,她年轻时那条带领村民踏遍田野的腿同她的年龄一样老去了。
   长途的艰辛并不就此困住我的双腿,稚嫩的双脚总是与两位老人跟得很紧,小时候喜欢跟着爷爷去山外看戏。天刚蒙蒙亮,妈妈给我们做了拉条子,没有菜,放点葱花,滴点儿香油,温馨的暖味就像那崎岖小路连绵而不去。汇集的村民似一群羊,涌涌地踏着轻快的步子。爸爸嫌我年纪小,向我吼:不准去!我不肯。他就用手装模作样地打我的屁股。爷爷拖着我,很仔细地看着我踏过每一块河卵石。路在我的脚下变得像扁担一样轻巧地闪晃。父亲喜欢让我陪他打猎,常常带着狗,又多是“天寒红叶稀”的季节;这时候野味最鲜美。狗有点受宠若惊的样子,它一直在草丛中撒着欢,或者撬起腿洒尿,要不就是从远处望着我们一步步朝它走近,眼里射出很坏的光芒。爸爸扛着步枪,他常常放开刺刀炫耀,刺刀就在太阳的爱抚下闪着暧昧的寒光。爸爸大多时候让我空喜一场,爸爸笑笑:只要有耐心,机会总是会有的。我不喜欢走弯路,上山总自作聪明找捷径走直道。然而不一会我便成了赖皮狗瘫倒在地上不动了。爸爸不止一次坐在山坡上跟我讲:路不总是直得好,比如上山,就必须要走弯路。绕来绕去,不仅可以从不同角度欣赏到风光,而且很不费力地就到了。爸爸说这句话的时候,夕阳正暖暖地照在他的背上,雄伟的幻影被投到刚刚走过得虬曲如蛇的山路上……


    通往山外的小路蟒蛇一样蜿蜒盘旋于崇山峻岭,最后将头松松垮垮地伸向我要去的终点。在此后的一些年里它灰白的身躯将印满我如鳞的脚印;我将不得不让它载着稚气的脚掌步入一个多维的世界。记忆中这是一条艰险却遍布诗情画意的山路,而且所发生的一切似乎都与炎热和寒冷有关,在它身上行进,脚下总有唏哩哗啦的卵石温暖或冰冷你的双脚,这条路似乎寓示我的起码有一半的人生之路走得并不轻松。当我第一次登上山之巅遥望如梦的东山时,太阳刚好露出金灿灿的胖脸。父亲望着如锦的朝霞喃喃自语:东山看着西山高,西山又望东山高。父亲的暗示成了我一生享用的灵丹妙药,它时时化解我的浮躁和自卑,使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既不好高鹜远又能充满信心。我们的脚下是广阔的汾河流域,那里遍布丘壑,导火索样的小路绕于其里,我知道我的新生将由它点燃。我甚至怀有一种背叛大山的沾沾自喜。
    多少次我沿着下山的小路缓行,丝毫都不能感到下山比上山更好走。当我背对大山的时候,我的双腿脆弱。发软。大山像亲人一样推我前进,我一路踉踉跄跄,跌跌撞撞。我发现土路也有土路的艰难,可我的伙伴们却不幸走不了这么远。在同一条路上行走,我怀揣的是描绘前景的纸笔,而他们掮负折的是生计的艰辛。
    “远上寒山石径斜”,这是我回望所走过的这条路吟咏最多的一句诗。二十年后,当我再次经过这里的时候,这条路已被拓展得平平坦坦,很远就能看见辟于山间的那道灰白。一道永远无法弥合的伤口。我再也寻不出第一次只身穿越其间的情景了。一个霪雨霏霏的深秋,记忆中唯一在这条路上度过的秋光,尽管有树树红叶大纛般团聚我两旁,但我仍旧大煞风景地在这条道路最偏僻的地段舍命狂奔。我不怕蛇,不怕强人,怕狼!等我恍然醒悟的时候,我发现居然在熟识中误入了歧途,而且陷得要命地深。我往回跑,仓皇中又迷了路;恐惧战胜着无望,我在夕阳下豕突狼奔。那晚的夕阳一定很美。等到我野猪一样喘着粗气歇脚的时候,通往家的路居然星光大道一样铺展于脚下,找到归途的兴奋令我眩晕。多少次想起那趟行走,我都忍不住沉浸:那次历险胜过我许多年对书本的拷问,它使我懂得,迷途与捷径其实只隔一条蛇行山路。
    我最终没有将这条路走圆满,当我非常固执地作出退学决定的时候,我从父亲的眼里读出了酸痛和失望,他明亮的眼睛在一点一点地失去希望的光芒,我知道对不住这条路曾经承载过的希望。就在这条路上,爷爷让人抱着骑驴卖炭赚钱养家;就在这条路上,父亲抄着一根棒只身走出大山。父亲的路走得更艰难,但他继承了爷爷坚韧的脚力。他四十岁转干,四十一岁实现了上大学的夙愿,四十六岁成为某单位的主要领导。忘不了有一年射落一只鹞鹰时父亲对我说的话:儿子,其实做好一件事情,技法有时并不最重要,重要的是要有耐心,耐心儿子!他的枪法并不最好,然他扛着枪比别人走了更多的山路,击败鹰隼,并不偶然。有一年同几位同窗加文友再次踏过这里的时候,沿着山脊我在回忆自己所走过的路:考工作,上自考,学写作。我发现自己一直没有停止在山路行走,一直都在努力,每一步都在用毅力跟逆境抗争。要有耐心,耐心儿子!父亲如訇的声音回旋山梁。父亲永远是矗立在我面前的一座大山,蛇行山路是他对我的塑造。


    泉,大山的静脉;人,大山的吸血虫。井是没经斧凿的山石围起来的泉,翻开任何一块古朴的条石,便悄然掀起了山村历史的扉页。曲径可以通幽,这是连接村庄的最漂亮、最瓷实的山路,像一条银亮的蛇带着你在峰回路转中欢舞。这样的路,身处绝境的外乡人最能体验到它的博爱和温柔。
    把山村比喻成蜘蛛吧,缠绕四周的密密匝匝的山路就是蛛丝,它编成了一张生命之网。人们在这张网里出生、摄食、结婚、繁养、生病、死亡。这些山路承载了山村的历史兴衰,孕育过丰沛的怡然和艰辛。其实这些小路也许没有多么复杂,它质朴得如同村民坦荡无砥的问候:一条通往生计之坎,牛羊的粪便铺成了散发异香的柔软的地毡;一条通往生命之源,山花蜂蝶身边萦绕,松涛涓流挠于耳畔;一条通往死亡之丘,长蒿幡旗飞舞,藤萝纵横附野。山村的生者常常把死者葬于村畔,他可以时时凝望故人坐于坟头向他点头,山村的生者常常淌着汗水蹲在荒丘与故人喁语;山村的死者每每归宗冢而居,他要与阴间的亲人欢聚,山村的死者也不愿隔村庄太远,他要常常顺着咫尺蛇道在子夜用长着灵魂的手去扣响活人的大门。在山村,生与死用一条蛇行小路相连,而且并不比其它路曲折难行。
    蛇行山路像时间一样无限,又像时光一样经得起磨损,一代代人躺于山丘看云卷云舒,听呼呼野风,闻如荼花香,也许是一位牧者,牛羊在山坡缓行,山咀便嘟嘟地吐出了一队人马:前边的嘀儿哒吹着唢呐,中间的骑着高头飙马,后面的轿子披红挂花,这支队伍行如蜗牛,井绳一截儿的山路走了千年而不穷,牧者就躺了千年;还是那队人马,前边的仍旧嘀儿哒吹唢呐,中间成了油漆如火的寿器,后面的人群号衣如雪、啕如裂帛。一样的山路,不一样的戏曲,牧者千年一叹,起身暮归,时光纷纷仆地,而蛇行山路像手中的牧羊鞭越来越光洁,越来越温润。
   蛇行山路也不完全沧桑,有时候年轻得像一曲山歌在山间穿梭,时而陡峭,时而平曲,时而俯冲,时而缓行。它融化过农人的汗水,它窃听过情人的誓语;春天山花为它妆艳,夏天鸟兽同它戏嬉,秋天蚰蛉寒蝉给它鼓瑟,冬天它在默默的月光下梳理怀春的心情。它牵动着村民的步履,沉重如掮担的樵夫,轻快如欢跑的稚童,颠踬如说书的盲人;它更牵动着每一个山民的心,纵然走得再远,他也走不出那条蛇行山道,那里烙下了他一生的情缘,想抹也抹不掉,想荒也荒不了。蛇行山路是一条风筝线,一头儿是你在天上飘,一头儿是母亲在牵着跑,你要想挣你就挣吧,你要企图摆脱你就会软软地飘零于树梢。


致我已经逝去的高中
窦逗
高三的生活又终止在这个看似生机的夏天,三年的高中生活,真切而虚幻。
  两年的时间,让我认识了七个傻瓜,死胖子、玉儿、海坤、徒儿、兰兰、孟孟、凤凤、还有两个男神大爷和小强。不知道我们可以走多久,只要我们坚持我们一定会在一起。
  在这个平凡而不普通的小镇里,我懂得什么叫做真实,我们曾经是班级里的小帮派,我们一起面对大河的惬意,我们真的会铭记,不离不弃。
  孟孟,凤凤,真感谢高三有你们的陪伴。
  今天,我们一起出去玩,突然很难过,这样的日子,离我们越来远。
  我很感激每一位老师对我的帮助,很荣幸有班任吴老师,语文老师杨老师,物理老师徐老师,还有化学小韩老师,还有那个仅仅陪伴了我十个月的老王,我喜欢这个称呼,很亲切。不知道我给他的印象是不是就是那个爱迟到的小孩儿呢。语文老师徐老师,对我的帮助很大,很温暖。还有,我的美女老师玲玲、我真的超级喜欢她。
  给我深刻印象的十四班,可能从我踏入那个门开始,就把自己当成了那个班级的一份子,即使和我说过话的人屈指可数,但我仍然喜欢我的这个班级,看着我们班同学的照片,不由得微笑而又难过,我,仅仅是十四班的过客罢了,或许在未来,没有人记得我和孟孟的存在。但我仍愿意爱这个班级,霸道的班长,无厘头的同桌,特立独行的ma龙龙,我的朋友盟盟。那些我班级里看着他们疯狂的人们,我很羡慕,可能我和你们可以在一起三年,是不是就可以和你们成为朋友了呢,嘿嘿,真是很奇怪的事情,不小心就多了那么多的记忆,可能是太靠近我的生活了。
  这个团结而充满力量的班级,十个月,没有人会记得我们这样的“外来人”只剩下的是一张毕业照片,没有喜怒哀乐的木偶。
  我们,真的毕业了,在我卖掉我高中的书时,当这些化为几张肮脏的钞票时,我像出卖了自己的人贩子,嘲笑着自己的高中生活。
  除了感谢,还是感谢,感谢每一个为我青春留下痕迹的人。
  三年取得什么样的成绩不重要了,即使它决定了我的大学,但它决定不了我的未来,至少我懂得人情冷暖,我的心里充满阳光,所以我不会让我的未来很糟糕。
  我坚守的友情,真的可以很长久。长大以后,我们仍然是朋友。
  杨睿,六年了,快吧,这六年我真的很难熬啊…不过,我知道的,你也不好过,所以,我们继续折磨彼此的人生吧!
  王越男,十一年,我这寒窗苦读的日子都跟你了,你也没给我整明白,我寻思咱俩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谁也跑不了!
  齐月,真不想追溯到我出生,就从初三算吧!你啥时候能跟我温柔点就好了,不过你对我好我都知道、所以原谅你了!
  人生难觅一知音,你们仨无敌了!真开心有你们。
  结束了,我的高中,没有结束的是朋友们…(未完)
  
回娘家
郭芭蕉
我不常回家,尽管只隔三四十公里。没觉着我是我妈泼出去的水,只是发愁独自开车进山,我懒,也散漫,一松劲儿就灭了“回家看看”的念头,且常用妈说的一句话来安慰我自己,她说打个电话说说话就好了,来回跑啥跑。这次我终于回到家中也是缘于妈的一句话,我说想回家但还要看周末天气,太热就不回了,电话那头的她却慢慢地说:“还不到大热时候,你也开着车哩。”她是想我了,于是我让她的“想”落到了实处。
  我跟妈的心有一条细丝线连着,能感知它轻微的颤动始于我当妈的那一天,不当娘不知报母恩,当了娘突然就明白当娘的心了,对儿女,含着不是,捧着不是,打也爱,骂也疼,反正谁不当娘谁体会不出其中味儿。印象中,妈一直很强势,老厉害,不像人家的妈温柔平和,她总是手脚慌张、说话大声,她的厉害有两个意思,一是真厉害,纺花织布,垒锅灶、炸油条,犁、耧、锄、耙,各色农活家务都做得周全。还有就是脾气不好,她爱发火,根儿里说,是肝火旺,这一点我随她。我从小就怕她,怕挨她的打,惹毛了她,那可是真打,手打疼了操家伙,扫帚、火杵、鸡毛掸子,不择手边物,摸着就是武器。我们姊妹几个都挨过她的打。她也护犊子,她打可以,别谁欺负了我,她不愿意。她曾把一个让我喊他叔的男同学撵到西坡上骂,骂得他低眉顺眼,噤声抿翅,从此不敢对我呲呲牙。其实论辈分我是该喊人家叔,可我妈理直气壮大喝:“啥驴尾巴掉棒槌的叔啊,啊!”妈这样处处护着我,也好也不好,好的是让我有充足的安全感,不好的是,软弱的我更软弱了,依赖心强,凡事都想着有我妈呢,婚后想着有丈夫呢。让我不够果敢和彪悍。女人适当彪悍一点,也是撑门立户所不可或缺的。妈的强势表现在N多面,家里,当老师的爸总体上服从于识字不多的我妈,我爸斯文,嘴也不及妈厉害,妈说三句了,爸的一句话还在打腹稿呢,慢慢地,爸也习惯了,于是家里的格局成型了,半辈子不动摇;地里,妈个儿不高,肩挑手提却不含糊,有一群“狼”嗷嗷待哺,不干活咋挣工分,不挣工分咋分粮食哩?所以我妈是大本事的“花木兰”,不需要我,她独个儿能撑起一片天。
  然,不知何时起,我隐隐感知妈在变老,先是爸的耳朵背,说话声大,我妈还笑他聋,去年吧,我发现我跟妈说话,她也答非所问,听不清话音了,我不得不加大说话声儿时,心底呆愣片刻,旋即意识到妈也老了。锋芒渐敛的妈,都快不像妈了,她愿意把头低下,把自己隐在女儿的影子里。这次回家,妈说话慢了,话也少了,面对爸的唠叨她也淡定了,不再针尖对麦芒处处分个高下和明确,仿若叱咤疆场的将军一朝解甲归田,倏忽安静了,我很不习惯。
  妈的黏糊和不舍,我也不习惯。下午四五点,雨还在下,我得回了,不顾妈的挽留。我掉转车头时,妈在雨中随车进退,爸在过道下吆喝妈,说她碍我的事。妈不听,隔着车窗跟我说话。她头顶的一片粉红色毛巾,淋湿了,衣裳湿了,我的脚死死踩着刹车片。爸又吆喝她了:“车里潲进雨了,让她走吧。”妈的眼里也有雨,满是潮湿。我狠心把妈留在花椒树旁的泥地上,红花衣裳的她一直站在我的左视镜里,直到我冲下山坡。待我弯曲着拐到南岭头的大路上时,使劲摁了三声喇叭,这是我跟我妈会心的告白。
三夏四忙抢麦收
我记忆中的,乡村三夏四忙麦收的日子,是收获、种植、管理同步,割刈、耕拉、碾打、扬飘并举的日子,是恨不能人多生两只手,扫帚、板凳最好总动员齐上阵一起走的日子,是农村学校必须要放忙假,让娃娃们回来搭把手的日子。怎一个抢字了得!老爷爷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是“小狗子也知道看天时,赶紧忙去!”
  田里的菜籽饱满得欲炸欲裂的,迟一刻儿功夫,就“泥牛入海无消息”了,如上战场,屁股忙得带冒烟地收回来,那才是锅里的油星星,油花花。
  大麦、小麦、元麦,次第黄了,熟了,沉甸甸了,先收后收,早收晚收,就是凭老把式的眼力,捋一穗,放手里一揉搓,扔嘴里一咬嚼,一锤定音,一溜排地开镰,齐刷刷,齐刷刷,割倒刈下,顺手打个草腰捆扎了。前行的是脚步,后退的是麦捆,抛洒的是汗珠,丢下的是喘息。
  大伯伯,小叔叔,金哥哥,银娃子,甩开绳索,叠起麦捆,一使劲,打个扣,桑树扁担两头一穿,猫下身子一雄起,一头一座山,稳稳当当,双臂张开执一端,接踵迈步节奏欢,中途换肩不歇担,挑到场头折回返。
  二大爷是大场上的“能豆子”,挥动连枷,转动上下,拍打的有声有色;挥动扬锨,斜刺扬向半空,飘出去一条线,落下来麦是麦,芒是芒,草叶泥块到一旁;挥动翻耙,来回翻转,赶着太阳晒,抢着日脚烤;脱粒机省却了几多麻烦,停电了,人工服从“能豆子”统一调度指挥,门板,石磙,磨盘,处处可以掼,掉下来麦粒,飞舞着草雾,头上、身上沾着、挂着碎碎叶叶,没谁留意标致、秀气、臭美。
  小鬼头们,㧟着篮子在地垄边捡拾麦穗,动作慢一点,那些鸡,那些鸭,那些鹅,就会扑愣着翅膀,争抢着将颗粒归了“肠”。
  “水来了——”灌溉渠的水流进了麦茬地,彪悍的愣青子最神气,扶犁耕田,一挥鞭,嘴里吆喝“倒——剥”,牛畜生通人性,懂得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倘若偷懒,倒下来,就剥皮,岂敢不奋力勇向前。耙地平整,人跨马般站在犁铧木架上,手拽着牛尾巴,颠簸摇晃,溅起一路泥水花,像表演杂技的演员,大秀技巧、技艺、技能。

  栽秧号子即兴唱响,一人领,众人和,手不停,脚不住,收起了金黄,栽插了碧绿,横看成线,竖看成行,一丝风吹过,水面秧点头。

  老奶奶送 “早茶”“下午” 到田头地边,是惬意的片刻,大麦果子茶,大麦面稀粥,摊的发酵面饼,无须客套,谦让,推辞,端起来就灌,拿过来就嚼,三下五除二,风卷残云,咕噜咕噜下了肚,打一声饱嗝,望一眼云彩,抽一袋旱烟,嗖嗖嗖地就长了精神,足了力气,倒倒磕磕鞋子里脏兮兮的沙砾,掸掸屁股后面的泥土,噔噔噔,大步流星又去了。
  忽然间,暴雨来袭,不期而至,迅雷不及掩耳,不管男女老少,一个个都竞相飞奔着来到场头,你拉我拖,随机组合,迅速码了堆跺,苫挡好,盖严实,高高的,大大的,尖尖的。保护的是收成,风驰电掣,惊心动魄,与老天爷赛跑,无异虎口夺粮。
  忙碌的夏夜是不平静的。蛙声一片无人听取,水牛没进泥塘里,小河中,躲避牛蝇,麦稳、芒屑、草根,燃起烟雾,防御蚊虫叮咬。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季节不等人,手快抢手慢,手慢没处站。
  昔日乡村三夏四忙麦收,是一幅画,是一首歌,是一道风景线。抢是经,忙是纬,连轴转,囫囵觉,驴子打滚又飞跑。掂一掂,量一量,估一估,算一算,笑容满面汗水淌,开心脸上写希望。
  如今,机械化,规模化,多了机器的轰鸣,少了汗水的抛洒,进城打工的劳力,尽可安心挣票子;打工的妹子,也照样穿行在公交站台上。留守的老人儿童,在村口老槐树下,不时听听手机,看看短信,眼巴巴透出关切,牵挂,不忘交代一声:“好!啥都好!家里放心吧!”
  乡村的三夏四忙麦收哦,怎一个抢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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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7:08:57 | 只看该作者
寇洵
当我沿着他走去的路往前走时,我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声音。我差点就要喊出来了。“爸爸、爸爸”我喊。我希望那个男人能够听见。为了让他听见,我几乎攒足了浑身的劲,但那个男人始终都没有听见,或者说,他听见了,但他不愿意回头。
   我继续埋头追赶。有一次,我感觉我就要追上他了。我看见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外套。我感觉我只要再紧走几步,我只要跳起来,就可以拉住爸爸的衣襟。我忽然就想起了我五岁那年,或许是六岁。我记得那时候我老是拉着爸爸的衣襟走路。爸爸在前面走,我就在旁边拉着他的衣襟。爸爸的衣襟总是被我拉得高高的。风有时候就从爸爸的衣襟里灌进去,灌进去又出来。爸爸的衣襟就会飘起来,像一面旗帜。爸爸的衣襟那时候就是我的旗帜。我拉着爸爸的衣襟在路上走。有时候我们从很远的地方回来,爸爸的脚步便有点急切。爸爸似乎急着想赶回家,所以他走路的时候,步子就比平时快了许多。我只好迈开步子跟着爸爸,我很用劲地扯着爸爸的衣襟。那时候,我总担心爸爸会扔下我一个人独自走。
   有一回,我在梦里看见爸爸扔下我一个人独自往前走了,我急得在后面大声喊叫。可是无论我怎么喊,爸爸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爸爸不要我了,我在心里说。我一下子就急哭了。
   我开始跑。我一定要追上爸爸。“爸爸、爸爸”,我一边跑,一边喊。我的声音带着哭腔。我的哭腔被风声送出去,在寂静的夜里传得很远。爸爸早该听见了。可我不知道爸爸是怎么了,他只顾着往前走。他越走越快。我迈开步子,我把双手攥成拳,把身体弯成弓,我跑。我感觉月光也跟着我在跑,我把月光踩在脚下。我身边的事物也在跑。有一条河被我甩在了后面,有一棵树,又有一棵树,有一座房子,有一口井,有一块地,有一排月光下的篱笆墙。我感觉很多事物都被我甩在了身后,但我始终没有追上爸爸。
   我跑得浑身是汗。我不知道为什么爸爸就在前面,可我为什么总也追不上他。我的嗓子喊哑了,我感觉口干舌燥,我觉得再也呼吸不上来了。我的腿跑软了,我感觉轻飘飘的一点劲都使不上来。
   我彻底绝望了。我在绝望中大喊一声。我大喊一声醒了过来。醒过来后,我发现爸爸就在我身边躺着,我紧紧地拽着他的衣襟。
   “爸爸、爸爸”,我喊。我在从前的夜里喊,在我五岁或六岁那年的夜里,我在很黑的夜里喊,我无所顾忌地大声地喊。我扯着喉咙喊。我的喊声回荡在我的童年,在我童年的月夜,在月夜的村庄,至今有些地方还保留着我的喊声。
   我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学会喊的。爸爸说我从出生的时候就会喊,这点让我深信不疑。爸爸说我一出生在躺在床上喊。我知道我那是哭。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都应该会哭,可爸爸说我那是喊。当我躺在床上张开嘴哭得惊天动地的时候,爸爸却在一边暗自偷着乐。爸爸在后来的回忆中说,我听到你在喊。你落地的时候就在喊。你声嘶力竭地喊,你不顾一切地喊,你喊。爸爸的脸上笑开了花。在我学会喊爸爸的时候,爸爸笑了。爸爸说,那时候我也笑了。
   我学会走路的时候,开始跟爸爸在村里走。从村东头到村西头,不厌其烦地走。把太阳走下去,把月亮走出来。村里到处都回荡着我稚嫩的喊声,爸爸、爸…
   村里有一片芦苇塘,很多年前的一个夜晚,我路过那里时喊了一声,爸爸。爸爸那时候走在前面,我喊了一声,他没听见,他只顾往前走。我又喊了一声,他仍然没听见。风把芦苇吹得哗啦啦响,芦苇就开始晃动,像无数的人影在晃动。我看了那儿一眼,那里黑忽忽的。我忽然大喊一声。我那一声喊特别响亮,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那一声喊怎么会那么大。爸爸一定是听见了我那一声喊,他忽然停了下来。爸爸停在我那声喊里。很多年过去了,我还清楚地记得爸爸停在地上的影子。
   爸爸的影子很长。我站在爸爸的影子里喊了很多年。很多年里,我一次次看见月光把爸爸的影子拉长。
   有时候,爸爸的影子埋在黑暗中,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我和爸爸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辨不清方向,爸爸这时候是我的方向。我跟着他,他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我在黑暗中低低地喊,爸爸,爸爸。那样的夜晚,我总不敢大声喊。我怕我大声喊出来被什么听到,我怕他们把我从爸爸身边带走,我不能离开爸爸。我只能低低地喊。我希望我的声音只有爸爸一个人能够听得到。我每走一段,都要低低地喊一声爸爸。爸爸听到后就会把我的手攥得紧紧地,爸爸不需要回应我。我也不需要爸爸回应。我那喊声很多时候是喊给自己听的。我要用喊声提醒自己爸爸就在我身边。
   爸爸似乎没有听见,他一直在前面走。我看见那件深蓝色的外套被风鼓荡起来,在月光下,我发现他是那样的美。
晨间.露珠
操场上四个人,一个老人,一个老人,一对老夫妇。老太太带着帽子,杵着拐杖,右腿不灵活。她迈开左腿走一小步,然后在拐杖与丈夫的帮助下,右腿小心迈出。他们在跑道上一步步挪动,明显,他替她做康复训练。轮椅在树荫下,仿佛安静的教练,看他们渐渐走远,然后缓缓归来,它不言语,但它有绝对的权威。
  夏日的操场,草叶茂盛。逆光,水珠被太阳一照,一粒一粒,犹如珍宝,昨夜,它们睡在草丛里。没人看见一颗露珠如何来到这个世界,但在这个清晨我察觉到它此间真实的存在。此时,在草、水珠、我们之间,存在一些特殊的关联。世间万物的相通,不需要臆想,它本来就存在,如果你爱它,就能发现。此时,我热爱生活,早早下楼,到操场跑步,我知道我可能不会坚持,但至少此刻,我心生诚挚,对新的一天充满感激。草在毁坏与重生中往复,跟我们生活的世界一样,杂乱而又生机盎然。而我们的一生,恰如露珠,落在草丛深处。露珠不见了,草依然存在,我们不见了,世界依然存在,道理如此相似。
  太阳,在晨间六点,露出它圆盘似的大脸。这个夏季,皖南的雨水已耗尽,存留下的酷热与阳光,浓烈,一点也不慈祥。露珠,不会在阴雨天出现,它晶莹明亮,自有它的道理,因为它选择与太阳同在,与晴朗同在。晨间,露珠上的光芒,来自太阳,也来自我们的内心。
  我看看身后的老太太。人生暮年,她即将抵达终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无人能够回头,一站一站地走,想来,这让人悲伤。如果没有选择,我们就学会抉择。露珠活不过午后,于是,它决定穿过深夜的寂静与冷清,以最纯洁的姿态,迎接太阳。那我们呢?如果无法回头,那我们就做一粒露珠,不惧怕短暂,按守内心的寂静,漫长的黑夜后,太阳会接走我们。
  跑几圈,我停下来。他们依然在操场,一圈对老太太来说犹如一生那么漫长,这不夸张,我跑五圈,他们只挪动了近四十米。等他们走完,我想露珠都回家了,回到空中,回到白色的云朵里。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停留片刻,看一看满操场的露珠,那么晶莹,那么明亮。或许,她此时对生活心存倦意,对病痛忍无可忍,那怎么办?我们都会这般,逃不掉,脱不了。四个老人的脚步里隐藏某种深沉的惊恐,我也是,人生的那一天终会来临,或早或晚,我们会回到空中,回到云朵里。一粒露珠的诗意,会不会改变人生,一粒露珠能不能穿过灵魂,替我们找到安然、平静的姿态,想到这里,我抬头看天。
  轮椅,如人,端坐在树荫下,我从它身边走过,不忍细看。阳光炎炎,穿过树梢,穿过人群,我走在回去的路上。露珠,在身后闪光,不久,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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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7:09:26 | 只看该作者
杏花开了
文 /窦宪君
舅舅生前,一直念道,杏花开了就好了,开了就好了。
  舅舅盼着,我也盼着。我也跟着相信,杏花开了,舅舅的病就好了。舅舅住的房子朝阳,窗户对着南山。刚刚下过一场春雨,舅舅就常常朝窗外望着,望着望着,就仿佛望见了盛开的杏花。舅舅越来越多地提起杏花,也让我忍不住跟着想,想粉红粉红的杏花。
  舅舅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他睡不好觉,躺下就呼吸困难,躺下就像掉进一个无底的洞。他害怕,我也害怕,害怕他真的等不到杏花开了。舅舅是头年的秋天查出的病,像一截黑铁塔似的舅舅,连感冒都很少得,突然吐了一口血之后,便被判了死刑。舅舅不相信自己病了,舅舅的家人也不相信,舅舅艰难过熬过五次化疗,病没有起色,却化出一张书生脸。稀梳的头发让刚刚56岁的舅舅凸现衰态。在病房里,舅舅整夜呆坐。我和他说话,竭力让他相信,不管生什么样的病,完全可以凭着信念坚强地活下去,就像我熬过生命里那段最艰难的岁月一样,舅舅也能。
  舅舅相信我说的。相信可以活下去的舅舅让我心疼不已。
  舅舅还可以走路时,清晨我陪舅舅去郊外散步。
  舅舅站在草地上,本来好好地说着话,却突然转过身去。舅舅时时都有忍着的眼泪,不想在人前流出来。他说,怎么突然就成了这个样子,晴天霹雳呀。不相信,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我还要给舅舅做好吃的,舅舅愿意吃我做的饭。他每次从工地回来,都要来家里,我做锅沓肉片,麻辣豆腐,拌三丝,这些都是舅舅爱吃的,还有最好的酒。我愿意听他和妈妈一起回忆他们的小时候,说姥姥要饭,他才没有被饿死时,老姐俩一起长吁短叹的情景让我觉得时光的恍惚和不可信。
  舅舅的身体越来越差时,会自暴自弃地说,他要去找姥姥了。跟着他又会说,杏花开了就好了。那时候还是深冬,离杏花开的季节很远。看着还可以走动的舅舅,我真的相信舅舅一定会等到杏花开的时候。
  只要身体允许,舅舅每天都会到家里来。从舅舅家到我家只有几分钟的路,舅舅每回都将自己包裹得严丝合缝,像装穿在套子里的人。因为舅舅要来,妈妈会先泡好热茶等着。舅舅喝茶,要看着时间,过了吃药点,抢着喝几杯。舅舅和妈妈说话,常常说着说着,舅舅便会跑去厨房呆一会儿。妈妈不跟去。这样,这一个那一个,独自伤心一阵,再出来团圆。
  舅舅离开的那天,下了第一场春雨,雨天阴暗,湿冷,像舅舅的手。舅舅的手在我的手里,让感到那越走越远的气息,再也不可能回来。
  舅舅走了,终于没有等到杏花开了。
  舅舅墓地的南面,恰好是一处杏园。清明扫墓时,枝头刚刚顶出一个个小包包。看着街头人家的杏花开了,觉得山里的那处杏园一定也是开着的。清晨早早地去,站在杏花丛中,望着对面山坡上的舅舅。
  舅舅,杏花开了,不知道你在那边过得好不好。


老董印象记
文/冯铭
老董是上海人。上海在我们印象里,一直都是很文化的,很文明的,至于老董怎么又到了我们这个小城市,我却不知道,有人说,他是知青下乡的,又有人说他可能属于右派。老董一直在体委,专管排球,偶尔也打打乒乓,就独不喜了那篮球,他朋友说他,一生就欢小,不喜大。城里办篮球赛事,他都不参加,在边儿也不看。据说排球是他的专业,县里要组建排球队,他就任教练,不组建他也任教练。有一年在我们学校抽三名,我就被他看上了。我对老董的认识,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老董个子矮,不及一米六五,平生只好着穿夹克。那夹克一套在他身上,鼓鼓的就显得更矮。老董夹克的颜色,大多又是青灰,红绿的色道,就未见他穿过。有一阵流行中山装,流行穿西服,老董就仍穿他的夹克。有人说老董是蛮青春的,咋就打扮得这般老气,一点都不合了个性,我说,人家喜欢呗。
      老董有辆自行车,女式的,样子有点小巧,啥牌子不知道,知道的是他骑了二十年。骑了二十年自行车的老董,我们却觉他那技术不咋地,一是骑得慢,体现不出技术;二是骑得东倒西歪,显得没水平,不仅走不着直线,连姿势也不好看。他从他家到单位,只有五六里的路程,而他骑着车,居然还要二十分钟,换作我们用脚走,也不比他慢。当然,换作他走,是肯定不如骑车的了,老董汽车不喜蹬上坡,哪怕这个坡很小很小,只要蹬不动,他都要下来,推着走。车子推上了坡顶,人才停下,瞟一眼踏板,看它在没在前面,没在了就蹬它一下,这把式一做好,左脚就踏上去,然后右脚一蹬,一撂,车儿就歪一边去,待右脚撂过去,又再才把车儿正过来,走着,那背儿就弯成个弓了。
      作为教练,老董是苛刻的,完不成任务,都得要挨他的训。老董训人,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训练惩罚,比如说罚你连续接三百个球啦,扣一百个球啦;另一种就是挂嘴叨你,今天说你“妈的个疤子”,明天又说你“妈的个疤子”。你若对这“疤子”不爱听了,你就得好好的打球了。
      有一次我在场上打一传,因场地是外县,时间又在晚上,且看的人又忒多,队员们都觉压力大,我在场上无疑也觉得不轻松。裁判哨音一响,对方“啪”一下就把球发了过来,球在网子的上面我就做好了准备,看它速度不快,就松了警惕,马步仍然是蹲着,脑筋却去想了其它,结果一闪念,球就来了,我伸出双手,球就不肯往我的手上来,它分明是朝了我的左边,我却用手去右边,而且我还在场上说它是旋的,被风吹转弯了,我怕看的人不相信,我就用手去指着地面划圈圈,还说“它是旋的!它是旋的!”老董在场外已看得瞪了眼来,就一个劲的叨着“妈的个疤子,妈的个疤子。”其实这“疤子”我是听不见的,倒是人们的笑,我看得很清楚。
      回来我就退役了,不跟他打球了,倒不是我打不好的因素,而是我母亲说了,打球是打不来饭吃的。我想也是。我不打球了,在哪里见了他,我都会喊他一声“董老师”,或者“董教练”。有时没看见他,他却看见了我,他也要吆一声,我一喊他教练,他就撂一句过来,“妈的个疤子,教练个毬,就喊老董!”人就走了。有天晚上在餐馆里见到他,他便要我陪他喝一点,我说我有事的,今儿个就陪不着您了。他说,这晚了有尿事,妈的个疤子。我说,教练还是老样,没变。就笑一下,走了。
      老董家住郊外,但他却经常在城里。偶尔在墙角或巷道,见着一辆自行车,且车身裹满了泥,又没了挡泥板,龙头上还生了锈,这车就是老董的。显然他就在这附近喝茶,或者打麻将,要是到了下夜,那车都还在,这说明老董有了别的事而用不着这车了,原因是,老董不喜熬夜。
      我大学毕业便去了乡下,五年后才上来,不见老董已十三年整。却听说他已退休,且去了上海,现在要见他,还真是有些难了。前阵子北京办奥运,夜里就看了几场排球赛,其间因评价过激,妻就予了驳斥,还挑了我的弱项论,情急中我就搬出了老董。我说,老董就最是器重我的,她说老董是老几,我说你不管他是老几,反正他打得好,提到排球他都懂。她说他怎么不懂?明明就叫老懂。我说,你……妈的个疤子!



野菊花的温暖
文 /李晓春
秋深了。
  秋阳像个大火笼子,暖暖的,惹得院子里的菊花竞相绽放,红的、黄的、白的,碗口大的花朵,开满了整个院子,金色的阳光中弥漫着甜甜的清香。
  天地安祥。
  我静坐院子里。
  多么美好的时光,在如此静美温暖的阳光下,翻翻书,赏赏花,该是何等的美妙惬意呀。但此时此刻,我没翻书,也没去观赏芬芳的花卉,目光只逗留在手中那杯淡绿色的野菊花茶上。
  野菊花是一个来城里打工的老乡送的。说真的,长年在钢筋水泥构架的城市里奔波,野菊花,这个乡间最平常的灰姑娘,就像是我一个多年不见的远房亲戚,乍一见到,心里头竟涌上了一股说不上来的亲切。
  老乡送来的野菊花大都没有绽放,只是些细小的花籽。它们在开水的冲泡下,一粒粒沉入杯底。也有那么二三颗在沸水的冲泡下,居然绽放开来,花极小,但也能看出花的模样和紫红色泽。我轻摇杯子,野菊花随着玻璃杯的晃动,上下浮动,那些沉积在我心海深处的往事也悠悠地荡漾上来。
  少时,我肝火旺盛,嘴角口腔老是生黄疮。黄疮不是什么要命的大毛病,疼起来却锥心地痛。为此,我整日厌食,啼哭不休,人瘦成皮包骨。父亲带我去县城医治,那时,没有“六味地黄丸”、“云南白药”、“西瓜霜”之类的特效药,医院配出的无非就是几粒消炎药和“紫药水”。那阵子,我变成了一个嘴唇乌紫,满嘴吐蓝唾液的怪物。
  吃过消炎药,涂上“紫药水”, 病情还是没有好转。父亲急得直抓头发,唉声叹气。
  “去找点野菊花来试试”。奶奶对父亲说。
  傍晚,奶奶给我端来了一碗野菊花茶。碗是大青碗,碗口冒着袅袅的热气。“来,喝下去,病就会好了。”奶奶用嘴吹了吹还有些烫的药水,喂我喝。
  野菊花茶,不苦,有一点涩和淡淡的草香。茶水润着我的唇,漾过我的口腔,滑入喉咙。我浑身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舒坦,病也一下子好了许多。
  以后,奶奶每天泡野菊花茶给我喝,说也神奇,只喝几天,疼痛消失,黄疮像受了惊的野兔子逃得无影无踪。打那后,只要一生黄疮,奶奶就泡野菊花茶给我喝,而我呢,对野菊花更是有了一种依赖,只要黄疮一兴风作浪,就跑到奶奶跟前,掰开嘴唇给她看那个折磨我的“恶鬼”。奶奶也总是很快就给我泡来一碗滚烫的野菊花茶。
  奶奶在我眼里就好比是个宝葫芦,野菊花取之不尽。
  知道奶奶不是宝葫芦,是在奶奶摔断腿之后。那天放学回家,看到奶奶左腿打着绷带躺在床上,沟壑遍布的脸上充满了痛苦。奶奶小声呻吟着,额头上沁着黄豆般大的汗珠子。我心疼地用衣袖去擦奶奶脸上的汗水,泪水“吧嗒吧嗒”地滴在地上。
  父亲告诉我,奶奶是去山上采野菊花时,不慎摔下山崖的,如果不是被树枝挡了下,奶奶命都没了。直到这时,我才知道为什么奶奶有用不完的野菊花了。
  限于医疗技术和艰难的家庭条件,奶奶腿伤好后,还是留下了后遗症,两只脚高低不一,变成了一个跛子。有好事者笑奶奶走路的姿势象是撑船。而在我的心里,奶奶本来就是一艘船,载满了爱,渡我走过艰贫而又幸福的童年。
  秋阳暖暖地照着,杯中的野菊花在阳光的渲染下,愈发生动起来。望着杯中的野菊花,我仿佛看到奶奶正缓缓向我走来。   

我宁愿在梦里想你
文 /記得
    我说:我不想去了。
    妈一口答应,不去就罢,不去就罢了。
    本来今天是大爷去世一周年,我打算和姑姑们一同去上坟的。可是我改变主意了,现在我又不想去了。我似乎还是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尽管已经过去了一年的时间。去年的今天,我在坟地里,看着一个盒子就这么安置在这座坟墓里。小姑说:你大爷没有了,你大爷没有了。然后便失声痛哭,跪倒在地上,两只手支撑着,嘴里喊着:俺哥哥唉,俺哥哥唉。我只是站在那呆呆的看着,看着所有人的动作,表情,就像在看一场戏。
    我在心里赞扬,他们的演技是多么的棒啊,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我不敢相信,一个好好的人怎么会突然就没了,让我们惊慌失措。每个人在大爷的坟墓前磕一个头,大爷的坟墓比其他任何一个都要豪华,前面有一个大墓碑,刻着字。我没有注意看上面的文字,脑子里一片空白,面无表情。大火把一切东西吞灭,大爷所有用品......这火好像是一个通道,通向的是那座坟墓。所有人的哭喊声随着火焰的旺盛而更加的强烈,好像只要火熄灭,通道便会关闭,大爷就会完完全全的消失。声音震破了整片坟地的安静,巴掌大的黄纸被一只手仍向天空,然后缓缓落下。所有东西在火焰中化为灰烬,留下一片黑乎乎的残渣。
    所有的仪式似乎都结束了,哭喊声也不似刚才的强烈。我没有掉一滴眼泪,从始至终都是呆呆的看着。这么多天,我只哭了一次,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我从没这么落过这么多的泪。
    妈说:这都是命。我相信命运,命运是会眷顾好人的。可大爷就是好人,我从没听过村里的人说过大爷一个不字。大爷走了,村里人也是惋惜。这么好的人,唉......这是大爷走后,我在村里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可是现在,我不再相信命运了。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我不允许身边的任何一个人离开,即使我无法改变任何一件事情。
    我小的时候,最怕的人就是大爷了。特别是大爷生气的时候,眼珠子瞪的圆圆的,两只手叉腰,满脸通红,嘴里骂骂嚷嚷。大爷的嘴巴上方有一排小胡子,单从长相上来看的话,我觉得大爷长得像鲁迅呢。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躲的远远的。大爷家门口有一块空地,上面种满了花,大爷爱摆弄这些花花草草。春天的时候,空地上飞满了白蝴蝶,与地上的小白花一起,分外的好看。我拿着一个小铝盆在那块地上逮蝴蝶,只要用盆一罩,便能够抓到一只,有时候还能罩到两三只。为了抓蝴蝶,我在花上踩来踩去,本来挺直的小白花便全部趴在地上。大娘从屋里出来朝我大喊,小丫嘞,赶紧跑哦,等你大爷来家打你的啊。我身子一哆嗦,跐溜一下跑回了家,一天都没敢出来,怕大爷找我算账。大爷虽然脾气不好,可心是好的,村里哪家有喜事,一准找大爷帮忙......现在,我最怕的大爷没了,像气球里的空气,不小心被厄运扎了一下,便于空气融合在了一起,找不到了。我知道,人死了之后,好人会上天堂,坏人会去地狱。我知道大爷一定去了天堂,去做了神仙,或许那比人间还要好呢。即使这样,我是舍不得大爷的,我是多么想让大爷再次手叉腰,两眼瞪着我,朝我威胁着,要打我.....
    大爷走后,大娘就信仰了基督。
    今天是很平常的日子,可似乎有种特殊的意味。我一整天都高兴不起来,心情低沉。大爷离开我们整整一年了,我觉得时间是如此之快。老奶与老爹也是一整天都在哭,我能感觉到他们心里的那种滋味。老奶一边抹眼泪一边骂着老天。
    我曾经多次对着路人幻想过,那个就是大爷,他并没有离开我们。汽车的笛音把我从想象中拉回来,每次都觉得自己好笑,像是在做白日梦一样。醒来后便又是彷徨,失措。我不理解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意外,意外是无法预知的,只有神才能知道。我现在明白大娘为什么要去信仰基督。
    我不想去上坟了,以后也不想再去了。比起面对着冰冷的坟墓,我宁愿在梦里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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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7:09:59 | 只看该作者
父亲的一天(作者:杨柳小调)
    父亲不能像别家的男主人一样,大早就出去劳作,他要帮母亲扣衣服上的一粒粒扣子,帮母亲把鞋穿上。在母亲下炕前把热水倒进盆子,等母亲刷牙、洗脸、喝完清晨的第一杯开水,父亲已经把热饭端到桌子上。陪母亲吃完饭,一切收拾停当,他才抄起锄头去干地里的活。这个时候,太阳升得老高,从干活回来的人擦汗的动作可以看出,今天的太阳又很毒,可父亲蹒跚的步子却踩得踏实极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父亲才回家,休息片刻,炉子里就冒出青烟。父亲在院子里用力劈柴,母亲坐在一旁的大石头上,絮叨地问着地里的情况。其实她不问父亲也会说。母亲病后,依然对我们家所有的事情了如指掌。父亲问他,东边山洼里的那块地种玉米好呢,还是种红薯。母亲还是许多年前的架势,种红薯!孩子们都喜欢吃。父亲做面食做得极好,炒菜也很香。母亲病之前,他一次饭也没做过。那时候,他总坐在桌子前,端着碗挑这挑那,“应该整几个小菜的!”或者,“这菜应该放点辣椒才好。”那时候父亲的样子不算可爱,母亲就指着父亲说,等咱们老了,我看你怎么办?
  母亲生病的时候,父亲流过眼泪。这些年,他从来也没当过家。家里所有事他都不知道,家里的活他从来也没干过。可现在父亲已经能做所有事情,父亲给母亲洗衣服,父亲把家收拾得井井有条。地里的庄稼长得也好。再忙,再累,他从不给母亲吃剩饭,他总说,哪顿饭也不能将就。儿子五个月的时候,我回故乡,孩子小,我帮不上任何忙。父亲从地里回来,就要给我们做豆角焖面。面要他亲手和,还要手擀出来。我说,别做那么麻烦的饭了,炒个菜,吃个馒头不就得了?父亲说,不麻烦,你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再说,你妈也爱吃我做的焖面。这一做就是一个多小时。父亲的腰一直不太好,他不时捶捶自己的腰,看着真让人心疼。
  病后的母亲不仅半个身子不能动,性情也变得像个孩子,坐在椅子上一会要这,一会要那,而父亲总是放下手里忙着的活计,把母亲要的东西递到她手上。父亲从来也不午休,他总让母亲去睡会儿,母亲不睡,他就坐在母亲旁边帮她按摩。父亲很幽默,随便一点小事,一经他的口,总会变得可乐。母亲笑着笑着就笑出眼泪来。母亲说,假如我不生病就好了……这些话母亲已经说过上千次,父亲象第一次听到一样耐心劝她,那你快锻炼,赶紧好了,我带你去远处转转。
  父亲喜欢带母亲出去,他开着那辆机动三轮车奔波在山路上,去赶集,也去串亲戚。为了母亲能舒服点,父亲把家里的单人大沙发放在三轮车上,高大的沙发停在三轮车上,看上去很壮观。所到之处,总能引来别人的注目。母亲不好意思,父亲说管别人怎么看呢。不能总在家里不出门吧。母亲胖,加上生病以后身子变得笨拙,上下车都要父亲抱着。母亲对我说,带她出去跟带着婴儿出门一样。所以母亲哪儿也不想去,她总怕父亲辛苦,可父亲还是喜欢哄着她上车,她坐在车里,父亲感觉心里踏实。山里到处是乱跑的兔子,父亲玩笑道,天天在家,你能看到活蹦乱跳的兔子吗?母亲笑着不说话。
  村里人大都外出打工,父亲已经算是年轻的壮劳力。几乎每天都有人找他,帮谁把地里的玉米拉回来,帮谁把院子里的重物搬回屋子,帮谁家查看坏掉的电器。不管谁来叫,他都会捶着自己的腰去帮忙。母亲有时候会生气,你怎么不拒绝呢!她实在心疼父亲,可父亲说一个村子的乡亲,怎么开得了口说不呢。每个农忙时节,父亲都是村子里最忙碌的人。
  临近黄昏,母亲站在门口等父亲回来。家里的牛站在圈里翘首远望,猫咪跟着父亲去地里了,狗去不了,狗被拴在家门口。只要父亲的三轮车声一传来,它就跳着脚不住地叫。父亲不能按时回来,一个家的一天好象都无法安顿。父亲回来以后就忙着做饭,刷锅洗碗,收拾停当以后,给家里的牲畜喂了食。这时,山里的繁星全都爬上天幕,父亲在灯光下用红花给母亲泡脚。
  母亲总会在深夜里叹息,然后惦念在城市的儿女。父亲帮她掖好被,打个哈欠说,明天一早给他们打个电话吧。他用呼噜声宣告这一天的结束。
  
水中少年(作者:王克楠)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少年,生活在水里,和我一起生活在水里的,还有月亮。
  月的光芒像是妈妈的手,抚摸我刺猬一般的头发。我顶着月光在河堤上奔跑,呼呼呼,呼呼呼,风筝就来了,星星也飞过来了,我所喜欢的那支铜笛也飞过来了,呼呼呼,呼呼呼。
  河是绿色的,离我家100米的地方有一道拦河坝,拦河坝阻挡了流水,河水就变成了瀑布,白色的。无论是白色的,还是蓝色的,都是我挚爱的。我像其他男孩子一般扑通就跳进水里,做水底的泥鳅,摸着河底的石头往对岸游,一口气可以穿越河床。
  学校里已经不读书了,只发一些红塑料皮的《毛主席语录》,一个能站在那个高地发号施令的人,照样可以在纸张里呼喊。我是不喜欢呼喊的,我只喜欢河床里温情的水花。我用手臂拨水,水用它的身体缠抱我。我用水的颜色把身体染绿,绝不会染那些有毒的红色。在水里玩得太久了,姥姥会站在河堤上扯着嗓子喊“楠子~~~~回来~~~楠子~~~~回来~~~”
  我一头扎进水里,潜泳,不敢回答,更不敢回家,我知道姥姥有她的本事,让我脱掉衣服,往我的背上用指甲一划,露出白色的粉印,姥姥知道我去凫水了,少不了一顿狠揍。
  我喜欢缠绵在河水里,河里有白鲫鱼,有小乌龟,有女人长发一般的水藻,我喜欢在它们中间穿梭,有的时候,会有一条小鲫鱼和我比赛游泳速度,有的时候我游得快,有的时候小鲫鱼游得快。我和我的心沉浸在水的世界里,感受着和陆地上决然不同的世界。
  她也有长长的头发,不是分散的,梳在背后,梳成了一条大辫子。她的脸膛上有金属的光泽,尤其是夜晚,明亮得像是镜子,我不知道这是怎样形成的。我们的房子后有一个菜园子,菜园子里有一口水井,她住在井边不远的小胡同里,只有两户,她的父亲是一个淮海战士,上衣的左边挂满了战役纪念章,有一枚是二级战斗英雄。但是英雄现在成了狗熊,挂着一个大牌子被工厂的人揪斗。
  我害怕见到她,见到她就有些羞涩。她大我两岁,我喊她珍姐姐。她的脸膛是红的,靠近耳根的地方有两块鹅蛋白。我的手指有几次都颤颤地靠近那两块白了,谁知道她的手更快,兰花指一甩,就把我的手指弹开了,我的手指头像被小鸟啄了一口。她在哭,她的父亲被揪斗到很远的地方,不得回家。他的妈妈跳河淹死了。她在哭,哭她的父亲,更哭她的母亲。
  我不让姐姐哭,说,姐,我们逃跑吧。姐的脸色由白而红。说,跑到哪里?跑到天边吗?我说,比天边更远。其实,我也不知道比天边更远的地方在哪里。我的心告诉我,更远的地方也许在河水里,我救不了姐姐,就更加沉溺于凫水。水里有鱼,水边有芦苇和歪脖子柳树,我在沁河凫水的时候,它们用亮晶晶的眼睛看我,把我就融化为一滴饱满的水,叮叮咚咚地流到远方。
  珍姐姐要回到乡下的姑妈家了,我送给她一个河底捞出来的洁白的蚌壳。用手摸摸很质感,我学着大人的口吻对她说,一切会好的,别哭,我找到了远方就会告诉姐。
  她走了,我还在小河里凫水,天晴的时候游,下雨的时候也游。雨水湿漉漉地从天空掉了下来,我的头发不怕水,本来是湿漉漉的,两个湿漉漉碰到了一起。鱼们和蝌蚪们是害怕雨水的,纷纷沉到河底,泥鳅们更没有出息,干脆钻到了河泥里。我在河里像是鱼,雨水落进河里。先是画一个个圈圈.,大的,小的,互相重叠,然后消失,成为了河。它们是从一条从天空赶到了地面的河。雨水啊,真的是傻傻的,如果我是雨,就住在天空不下来。
  我真的好希望天空能够落到河水里,我可以到天空看看,看看有没有适合居住的地方,如果有,就把姐姐从乡下接回来。可是,天空从来没有落下来,只是往河水撒碎银子一般的星星,还有或圆或缺的月亮。我喜欢月缺时候的月亮,弯弯的,如镰刀,我不怕镰刀锋利,用自己的脖子套进去,恰似戴上了项链。
  我不知道自己戴项链的样子,像不像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闰土在绍兴的乡下守着瓜园,我在北方的小河里寻找比天边更远的地方。月亮落到河水,到了后半夜会睡着。人睡着了,但睁着眼,河的水面上一片明亮。珍姐姐的乡下有小河吗?如果有的话,一定可以接通我的这条小河,我推着月亮游到姐姐的窗下,给姐姐送去我家的黄杨木梳子。我问过妈妈,我想把这把梳子送给珍姐,行不?妈妈点点头。
  我的父亲是一个诗人,他会吹芦笙,会在青衫广场的几万人的群众大会上朗诵艾青的诗歌《向黎明》,但是他不会歌颂红太阳,有人翻档案,查出了父亲是一个漏网右派分子,被人押到很远的山区去背石头。我和妈妈一起送父亲,他说,真正的人在远方,要做真正的人。
  我当时还小,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人。只是姥姥不再管我,使得我更加自由地在河里游泳,从初春游到盛夏,再游到深秋。想念已经不写诗的父亲,也念记在乡下姑妈家的她。我尤其喜欢夜游,在水里游。一点也不怕大人讲的水鬼,一次水鬼也没有遇到,倒是看着岸上的高举着口号游行打倒这个打倒那个的那些人,像是鬼。
  水是软的,风是硬的,河岸上的梅豆花和丝瓜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我就这样一天天在水里消磨。水是明的,水也是暗的,明的水和暗的水都不会使我害怕。水是静的,水也是动的,无论动静,都能催化一个少年对世界的最初的懵懂。河边的芦苇丛里会有青蛙,呱呱,呱呱,我去抓它们,它们并不怕我,在我的手掌依然呱呱,呱呱,呱呱呱。
  河里的月,月里的水,水里的月和我,就这样一天天氤氲了一个男孩子逃跑到远方的梦,这个男孩子就是我。
  
怀念(作者:小虎)
        一
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死亡会这么早地出现在朋友们之间,尽管人到中年,尽管毫不节制地抽烟、喝酒,尽管喜欢通宵达旦地聊天、读书、写作,尽管固执地不爱锻炼,尽管这个世界上死亡的事情每时每刻都在上演,我依然认为,死亡只是远方掠过的一阵风,草尖的颤动消融于遥远的距离。这一切的想法,在2013年10月11日傍晚嘎然而止。
那时,已暮色苍茫,滨海大道上的路灯一盏盏打开。我在密密麻麻的车流中,像曾经的每一个日子,挣扎着前行,无奈而又坚定。黄礼孩突如其来的电话,极其沉重、缓慢的语气,让我握着方向盘的手不由自主地颤抖——东荡子走了,下午,在增城,心脏的问题。我停顿了那么一下子,或者,很长的时间,然后,用一种怪异的声音问,你说什么。礼孩沉默,挂了电话。我关掉了车里的音乐,告诉坐在身边的妻子,东荡子不在了。妻子惊讶地看着我,呢喃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东荡子是湖南益阳人,妻子曾经在那座城市生活、工作过,地缘使他们有许多共同的话题。2011年12月我们结婚的时候,东荡子、黄礼孩、世宾从广州赶到深圳,带着大家都是第一次见面的莱耳。不久的春节,在长沙,我们又见了,在岳麓山脚下的望月湖,我想留住他一起吃饭,他却走了。我们的儿子满周岁,他们三个人来看孩子,我抱着儿子坐在窗台上,东荡子摸着孩子的头,对他朗诵诗歌——那首我最喜欢的、充满大无畏英雄主义色彩的《水又怎样》,“水又怎样/我就这样趟过河去”。他激昂的声音在客厅回荡,他挥舞的手臂刚刚垂下来。儿子“哇”地一声就哭了。东荡子笑眯眯地看着他,说,一首诗就把你激动得流眼泪。他侧过身子,告诉我,小虎,你一定要把你的儿子培养成一名诗人,一名伟大的诗人。
回到家,我依然感到烦躁和不安,心像井里的桶。微信里有朋友贴出了关于东荡子的消息。我坐在阳台上,一条条翻看,其实,根本就看不进去。我在求证吗?我忍不住,给浪子拨打了电话,他的声音沙哑、沉重,但两个人更多的是沉默,说什么呢?应该说什么呢?他告诉我,礼孩和世宾在去增城的路上,他第二天会赶过去。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是沉默,然后,挂了。我还是无法相信,东荡子不在了,这个厚实、健硕的家伙,不在了。我在微信和博客上说了几句话,我说,东荡子走了。
东荡子只是走了,就像以前的日子,在华南植物园、在银锭塘、在石牌村、在沙河顶、在太和、在梅花园、在增城、在深圳••••••在每一个我们见面又分开的地方,他微微侧着身子,扬起夹着香烟的手,说,走了!然后,离开。然后,我们又在一起。


我点燃香,缓缓地跪下去。缭绕的烟雾在我眼前游荡,我低头,抬头;又低头,抬头;第三次低头,抬头。荡子,我很想跟你说点什么,说我想你,说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我很想骂你,骂你这么快就走了;我想问你,去天堂的道路平坦吗。但我不知道怎样开口。这样的时候,这样的场合,任何语言都是轻浮的。我看着墙上,你的目光穿过灵堂,穿过袅袅的烟雾和低徊的音乐,又将停驻在哪里呢?
我走向你的灵柩。你母亲站起来,对你说,吴波,你的朋友来看你了。声音沙哑、低沉,每一个字像石子一样,缓缓坠落。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母亲,但我早已从我们的交谈中、你的文字里和她相遇。我知道你是她最疼爱的儿子,我知道不论你在生活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她一直都在背后支持你,支持你的生活、支持你的诗歌写作。在你开始写诗的时候,父亲扔掉了你的诗集,母亲为此和父亲大吵一场。我从未想过会和老人家在这样的场合见面。我伸出手,扶住老人向我倾斜过来的身子。
你安详地躺着,栩栩如生,额头上的印记鲜红。荡子,我把手伸出去,我多么希望就像以前一样,你把我的手推开,缓慢地、笑呵呵地说,小虎。我大声地叫唤着你的名字,荡子,荡子。你没有理我。玻璃挡住了我的手。我真想把你摇醒呀,荡子。
世间再也没有东荡子了!
我的眼泪一颗一颗滴下,滴在玻璃上。我抬起头,对着天花板做深呼吸,把玻璃上的泪水擦干净。
在宾馆的房间,世宾依然埋头在修改第二天的悼词。他转身对我说,当写道“东荡子一生都在贫困••••••”时,眼泪忍不住就哗哗哗下来。那个时候,我斜靠着墙壁。看着灯光下世宾的脸,世宾的表情,我突然想起,1998年的4月,在广州银锭塘的一家大排档,我们在一起吃饭。东荡子说,将来,他的悼词要由世宾来写。那时,我们之间总是会谈及将来,也会在彼此之间开一些玩笑。但我没想到,这,居然,一语成谶。冥冥之中,命运也许早就安排好了每一个人的归程。我告诉世宾,我突然的记忆。多少年了,这样的话语在我们之间不时就会闪现,我已忘记。但那一刻,却清晰地浮现出来:在我租住的二楼房子的斜对面,中午,五个人,阳光把低矮的桌子分成两半,我坐在荡子和世宾的中间。世宾低着头,一会,说,想起来了。
我想起在到增城的路上,和国明通电话,他告诉我,直接去殡仪馆,还告诉我,去往殡仪馆的路该怎么走。我打断了他的话,告诉他,我知道。增城是我常来常往的地方,我喜欢那里,喜欢那里的山水、美食,也喜欢生活在那里的朋友。国庆,我刚刚在那里度过了三天。在每一次抵达和离开中,我留意的是那些景点,但就在这个国庆,我居然就看到了殡仪馆的牌子,并且记住了。我怎么就走了那样的一条路呢?
凌晨,世宾、余丛和我,又出现在殡仪馆。荡子,我们又一次来看你,我在你的灵柩旁边走来走去,靠近你,离开你••••••我知道,明天之后,我再也没有办法见到你了。
荡子,从此,我们的生活再也没有交集,只剩下回忆了。  
厨房(作者:晚乌)
         不同地域对生火做饭的地儿说法不一,在皖北,它叫锅屋;在我老家,母亲唤它灶屋。我喜欢乡下人的称呼,他们或许觉得锅碗、灶台才是主人,在真正意义上与屋子生死相依。

  然而,现代汉语称其为厨房,这凸显施动者的主体性,俨然在说,这房子是属于厨子的。厨房大抵是世间烟火味最浓的地方;人生时光可以用节段来度量,虽说每一段都在厨房里沾染过,但附着的气息不尽相同。

  大多孩子对厨房的亲近来自食物的诱惑。放学回家,他们嗅到喷香的饭菜味一头钻进屋,连书包都忘记放下。厨房好似母亲身体之外的乳房,嗷嗷待哺的孩童渴望食物的自然本性在它面前暴露无遗。有时,我拉开橱门只能找到一点酸豆角或豆腐乳,那也是美味儿,一无所获时,我用手蘸点盐放嘴里,味也很美。我忘记自己到底几岁时对厨房产生了莫名的驾驭渴望,但我察觉到,过早走入厨房的事实里隐含着体恤甚至取悦父母的心理动机。我要洗碗,母亲不让,她怕我洗不干净或将碗碟打碎。父亲搬来小凳子,我站上去一边往锅里舀水一边笑。还有一天,我和哥哥兴致很高,淘米生火煮饭,等待迟迟未归的父母。父亲掀开锅盖看到上稀下焦的一锅粥,抽根棍子将我们撵得老远,他觉得我们在逞能。第一次做饭,失败了,我和哥哥在冬日温暖的田野里走来走去,不敢回家。还有个傍晚,我燃起灶台里的柴草烧开水,户外蝉鸣阵阵,撩拨得我不能自持。我在天井里专心缝制捕蝉的网兜,任火在那烧着。

  父亲看我一心二用,问:“灶里有火?”

  我不抬头:“恩,火好大!”

  待我直腰往里瞧:父亲左手抓着一块带火的布,右手提根棍子,满脸怒气。不妙,我拔腿就跑。原来,锅里没放水,贴在锅上的抹布已燃了起来。

  初二时,我终于能轻松为十余人准备一顿吃食,桌旁的舅舅、叔叔、邻居一边吃喝,一边夸,我低头不说话,塞一大口米饭到嘴里生生压下内心的骄傲。晚间,坐在盛满清水的木盆里,我嗅到洋葱、浓烟、油脂混杂的气味,开始生长。

  从前,母亲为父亲不会做饭感到恼怒,她责备父亲的语气坚决武断,俨然他一辈子都无法烧熟一粒米似的;然而,父亲在我们兄弟各自独立后却习得如何烧煮一些简单食物。母亲不在家,他不再饿肚皮,母亲生病了,他也能为她烧煮。哥哥婚后也学会做饭,他嗜辣,但自从家里有了孩子,饭菜清淡平常多了。母亲多次表扬父亲和哥哥,悠悠缓缓的赞美词里,有如释重负的幸福。现在,我的厨房多少显得有些冷清,偶尔开火,也是胡乱的没有章法。独自在家,我没兴致为自己准备一餐吃食。分享给人带来愉悦与欢喜,我喜欢多人共食的场面,比如今晚,妻的两位同事来家里,我们买菜、烧洗、蒸煮,小火锅咕嘟咕嘟响着,屋里萦绕着浓烈的烟火味,为生而食的气息如一根绳子捆绑着我们,不言不语,我们也能感到各种滋味。

  厨房里的姿态抑或就是人生的姿态,我在想,品尽万千美味而不知烹饪是不是一种遗憾。厨房是温暖的,为爱而煮。上至父母,下至妻儿,再到亲朋好友,每一次步入厨房,都为交心的无声行动。现在回老家,我常掌勺,母亲在灶台边打下手,她任我折腾。我将在书籍、电视或酒店里习得的烹调之法展示出来,一道菜肴可口也好,难入口也好,母亲只说好。对我而言,为父母下厨,不再是取悦,更多的是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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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7:10:34 | 只看该作者
《夜归人》
文/白岐
那晚我刚从外地返乡,山头好大月亮。月是不甚明净的昏黄,仿佛一滩高低不齐的荒树长在圆里边,外边且镶着一撮撮青山。远远望去又像是一座广寒宫,灶灰堆就的垣墙,好似下一秒就要烬灭了。我一个人在白花花的屋宇间打转,短短一程路竟怎么也走不到家门口。
夜里没甚么具体味道,气味愈拉愈长、影影绰绰,一切肉体都抽象了。当风吹出叶子的人形时,灵魂便开始炯炯活动。走过村里旧戏台前的空地时,一阵萧索的葫芦丝猛地从暗中打出个豁闪,好劲壮的功夫!仙人使竹木刀枪似的,冷不防剌拉出我一身鸡皮疙瘩。循着声音,我委委曲曲地摸到那户人家墙角,再侧耳听,竟不如路上听得真切。葫芦丝又叫葫芦箫,因底下架的是竹管。其声呜呜然,不在室内,不在丰满的灯下,是从极高极远的地方凭风长出来的。它来得慢,好比迟暮之心。剥开这颗心脏里潮润的主音符,往低处再沉潜,便尝出了一片苦雨风景。我想着雨滴旧竹,那一节节歹绿不知天高地深,泛泛揉开,一眼一眼瞧得雨发抖。雨战战摇着竹林寒凉的发,绿又变作另场雨,泡胀了水滴的瘦身子。任是这般昂扬,亦不可言传,只能屏息听它一腔纷纷清华莽撞着、蜿蜒着,吹彻天涯。
窗内忽明忽暗,那人到底坐在哪儿,离我忽近忽远。待曲暂歇,踏着夜寒露重的余音,我慢慢返回雪亮的路上,不曾想,才去几步,忽闻空中丝弦消息,竟是又一处的月琴。琴声如石屑、针泥,那是吴刚倒竖的髭须,欲整顿心情已来不及。这稀有的谧静中,我原本不过是个偶然的存在,但却有音乐意外地充溢着我无足轻重的形,使飘荡半空的万千个我有了一份在世的凭托。脚边星星点点的翻塘鱼浪,不远处,月亮正照着、阶前占一片香樟的正是我家。尘世愈逼真愈模糊。大弦小弦似荒黑的叩门声,又快又紧张。我站在凉风中,看到母亲点灯,低声答应着穿过深夜的院子,走向那扇窄门的身影。而更幽僻的屋内,却传来我年幼的哭声。呜呼,却也正是这音乐,令我无碍无阻走出人境抵达旷远。
故乡夜晚、十五的月,到后面的苦竹游丝,这些教我越发寂寞得厉害。直到我听见月琴弹出写意的《葬花吟》,终是感到了旅途的疲倦。家门口正对着一口塘,不急着进屋,只靠在塘边的石栏上,将行李立在一旁。山中好大风。黑暗中,几盏老去的灯火。树愈吹愈厚,哗哗地响,像土底下沓沓的脚步声。这样冷清的人世,我想杜丽娘还魂,苟苟戚戚前去与柳梦梅相认那夜,陌上是不是也有这样好的月色。她一介孤魂野鬼,怕不怕?怕她的郎是个薄幸郎,怕他憎恶她阴阳相隔。她转桥涉水,心底该是多么恐怖;还有那崔莺莺后花园听张生,那花睡草亦昏暝的时刻,她站在鹅毛月下,冷不冷?若是等的人不来,她可怎么办?她等在那故事里,是焦还是慌,是不是也该有说不出的寂寥;水浒传里林冲夜奔,他提的甚么兵器,穿的甚么衣裳?过松林阴风惨惨,魍魉弥漫,他岂不是一步就可入云端去。那夜天凉如水,暴雨将落未落,他可知今夕何日兮?隔世的琴声收了鞘,我犹自拖着纸扎似的步子静悄悄地走,怕人听到又盼人听到,唯恐是在梦中。
我环顾四周,从一爿爿狭长的、断断续续的瓦片,看到檐下的院子,有上下的台阶,院里还夹种着树和花。在我十八年的人生里,它们是恒久不变的背景,我早已烂熟于心。最后,看到了阶前零乱的道路。那么多条路,通向哪儿的都有,人走出家门,岂能不受它的迷惑。当初考大学时,我毫不犹豫地抬脚走上了离家最远的路,心里仍想的是只怕不够远吧。那是誓要成蝶的年龄,家是眼中笨重的茧壳,意味着桎梏。但此刻,我突然记不起我坐在驶向远方的列车里朝前眺望的脸。背后一户人家的灯倏然灭了,夜深了几寸。我依然在不住地四处看着,带着极大的惊讶。眼前的一切是那么陌生。我刻意去回忆从前生活的点点滴滴,心头却空茫、根本无从想起。而我也确实不是一个异乡人啊!因我的心在此时是格外圆满的,满得几乎快要痛快地哭出声来。
月琴渐渐沉落了。随之,有人推窗,大声的咳嗽。走近几步,我清楚听到父亲住的房中的电视声音。一个过去的画面轻轻划过脑海,我记得,父亲的电视不会关,是一夜放到天亮的。许久后,我摸黑走到廊下,低低敲门道:“妈,我回来了。”
《向导老谢》
文/贾志红
老谢是一个很丑的男人,丑得让你坐在对面吃不下饭的那种。很长的鞋拔子脸,下巴松松垮垮地在脸上耷拉着。被烟熏得黑黄的牙齿东一颗西一颗地延长至嘴巴外面。我在太白山脚下的铁甲树见到他时,着实吓了一跳!吃惊之余不禁暗想:女娲即使打瞌睡也不至于造出这般模样的人啊?也许是那一天女神心情不好,或者情绪极其波动,捏泥巴的手颤抖了一下,就颤抖出了个千古遗恨。
我在被老谢吓了一跳后,远远地打量他:不仅丑,而且脏。我相信初次见他的驴友,一定都和我有相似的感受。编织袋和麻绳被加工成了简易的背包,脚上是一双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球鞋。稀疏的头发,烟不离口的颓废模样。
奇丑无比的老谢是太白山赫赫有名的高山向导。四十多岁,和古稀老母相依为命。他熟悉横穿直穿环穿的各条线路,而且比较敬业,据说曾在暴风雪中勇敢地救了两个日本登山者的小命。当然,如果穿越队伍里有漂亮妹妹,他就会特别敬业。再如果有足够多的漂亮妹妹,他就会忙得不亦乐乎,除了在队前指路以外,还要在队尾救美......除此以外,他还有一个很高雅的头衔:根雕艺术家。据说尤其擅长摆弄维纳斯。
那是我第一次登太白,也是第一次登海拔超过3500米的高山,没有经验加上高反,常常被远远地甩在队伍的最后。隔着几条溪流看见同伴们的身影掩映在丛林深处,独木桥上湿滑的青苔却让我举步维艰。老谢总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伸出他粗糙而有力的大手,很尽心地扶着我,自己却站在冰凉的溪水里。若是听见我在激流中的孤石上惊叫,他就会迅速返回,站在石头和岸之间,弓起膝盖,让我踩着跃过……看着他佝偻着远去的背影和压在那个背影上的编织袋,我心里有些酸涩。我想:丑男人,也是男人啊!
那几年,太白山几乎成了我们这帮朋友的登山基地,我们频繁地能见到老谢,彼此也熟识了不少。其实老谢不缺登山的装备。几个驴友更新自己的行头时,把几乎是八成新的登山鞋、背包都送给了他。我第三次去环穿太白山时,还受一个驴友之托,给他带去了冲锋衣和冲锋裤。但他从来不穿,依旧是寻常的山民装扮。在太白主峰拔仙台,狂风几乎要把我掀翻时,他扶住我,说了一句能呛死我的荤话:“妹妹,冲锋衣也不如哥哥压风呀。”
下山途中,他又凑过来帮忙。我开始躲这个狡黠的山民。他大约也意识到了,不再耍花腔,只在有岔路口时,略略等我片刻。
从未上过网的老谢有一个浪漫而洒脱的网名:太白雪上飘。他和当地山民最大的不同就是爱读书。这个在现代人看来无论怎样也算是优点的特点,在老谢身上却未必。读书,让他在山村里如此地另类;读书,使他在乡亲中无比孤独;读书,促使他头脑清醒但灵魂却愈发地痛苦。这个连老婆都讨不到的山民,是个失败的山民。不做向导的日子里,他沉湎于赌桌不能自拔。
在药王殿的草甸营地里,同行的朋友曾打趣地问过老谢:想媳妇儿不想?这个粗陋的山民语出惊人:“幻想不等于现实呀,上帝和我开了一个玩笑。” 随后,他就和美女们合影去了,还自嘲地说着:“蒹葭倚玉树。”看着老谢脸上淡淡的苦笑,一些苦涩也掠过我的心头。
那次分别,我们带了一些老谢的根雕作品。他嘱咐送给几个给过他登山装备的驴友。我们坐上长途车,老谢在车下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为了表示和解,我冲他笑笑,他说:“妹妹下次再来,带些书吧?”然后,回身走了。
现在,我手里拿着老谢漂亮的名片,回忆着这个与众不同的向导,读着他名片背后的他自己写的很煽情一段话:“假如我能陪伴你走过一段人生的旅程我将由衷地感谢上帝对我的青睐,无论是幸会还是久仰,我都会珍惜这份情缘。许多年后君会记得,我也会记得我们共同走过的一段路。” 不知此时的老谢是带队进山了还是在赌场里不知晨昏地麻痹着自己。那些我送给他的书,他读完了吗?
记起林肯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人,四十岁以后,应该对自己的容貌负责 ”,不知道很读过一些古书的老谢,在对着女人痴想的时候,是否知道:一百多年以前,一个著名的外国人说过的这句名言。
《胡子》
文/樊少佳
父亲的胡子很旺盛,从左耳根连到右耳根。父亲刮胡子的态度很认真,和他在三尺讲台上给村子里的孩子们讲课一样认真,成为每天清晨的第一课。因为人师,重其表行,父亲会在每天出门之前将胡子刮干净,然后迈着稳稳的步子走上讲台,开始陶醉在讲授之中。
父亲正式的一天就从刮胡子开始。
父亲把他用过的旧刀片都珍存在书桌上一个小盒子里,他不会将它们轻易地扔掉,因为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刮去了他两天的时光(父亲两天换一个新刀片),它们是岁月的证据。父亲一生还不知要刮多少次胡子,一个刀片刮去一截胡子,也刮去父亲生命中的一个日子。
看着那些父亲用过的旧刀片我想到一个词——毕业。父亲毕业时他生命中的第一茬胡子已经长成了,他带的第一届学生毕业时父亲第一次刮下了他的胡子。到现在,父亲的学生毕业了一批又一批,而他的胡子更是刮了一茬又一茬。它们也像从父亲的手里毕业了一样,被安放在桌上的盒子里。父亲的学生毕业时,他就像一个秋收后的老农,满脸的胡茬隐在笑容里。
父亲的时间全在他的学生身上,而母亲却将时间全都用在了她的庄稼上。父亲恐怕自己的胡子长长,母亲却惟恐自己的庄稼长势不好。母亲说,庄稼是生命的根本。
母亲也是有“胡子”的,不在脸上,长在村头的农田里。母亲的“胡子”,就是庄稼。母亲总是对她的“胡子”心怀敬意,毕竟她的“胡子”能打出粮食来。而父亲和我,包括种“胡子”的母亲,一家人都要靠粮食来维持生命,所以母亲的身影总是在田间晃荡个不停。
我好比母亲田间的一株庄稼,我不在身边时,母亲就把想和我说的话全说给她的庄稼听,仿佛我就能听见。事实上我确实能够听得见。母亲的声音在我的血液里回荡。
我身后的日子已经排成了一列长队,拔河一样生拉硬拽,于是,我脸上的皮肤被胡子戳出千疮万孔。我的脸面因胡子而看上去过于成熟,母亲说你要记得常刮胡子,那样看上去年轻。或许,胡子可以将年轻掩埋,但刮去胡子当真能回到年轻时代?而我则相信,成熟不只存在于表面。
面对父亲我永远都不成熟,就像他的胡子永远要比我的硬。刮去胡子,父亲的脸上呈现出铁青色,我知道那是男人的颜色。胡子会在脸上陪伴我一辈子,那时,从我脸上刮下的胡子够编一条超长的辫子,在我身后的日子也能筑起一座人生的大楼。
胡子越刮越硬,像人生越挫越勇。
我遗传了父亲的满脸胡,和他一样从左耳根连到右耳根。我也开始每天刮胡子。我的胡子应该是父亲胡子的延长,因为父亲每刮去一截,我就长长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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