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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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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1 00:0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设计思维


----设计意识  设计思维

      虽然人类的各种有意识的活动都是多种思维相互结合、共同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科学、技术思维以逻辑思维为主,艺术思维以形象思维为主,那么设计艺术思维究竟如何呢?国内学者李砚祖提出设计思维是一种综合性的思维:“设计师需根据设计任务和设计对象的不同灵活运用各种思维方式”,“以艺术思维为基础,与科学思维相结合”,并且其中“艺术思维是在设计思维中具有相对独立和相对重要的位置”,“设计思维是一种创造性思维,它具有非连续、跳跃性的特征2。”以上对于设计艺术思维的分析较为全面、精辟,说明了设计艺术思维的本质特征。
      从这个观点出发,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


    1.首先,形象思维是艺术设计思维的基础,表象是设计主体进行思维活动的基本素材。
    马克思曾描述过人类设计活动中的形象,他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这一存在于表象中的形象即设计思维中的形象。形象思维在艺术设计中体现于设计的全部活动都是以造型为根本目的和手段的,不论是草图、效果图、蓝图、模型等,每个阶段都围绕着形式展开,设计师不断在脑海中提取各种形式、形象(包括记忆的和想象的),与眼前的具体形象进行比较,不断修正,完善塑造中的形体。

    在艺术设计思维中,设计主体会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形象来推理、判断所解决的问题,并运用各种形象来展现自己的思维状态。例如设计一个手机时,设计师会调动记忆中的与之相关联的组块,选择出一个或若干组块(模糊的意象),接下来按照当前设计问题约束条件(目标用户、功能、成本、生产条件等)组合,变形、简化、修正这些形象组块,这一过程会重复多次,每次修正,设计主体会以草图、蓝图或模型的形式表达出他们的构思,这些图像一方面可以与外在的条件限定形成对照以帮助设计主体发现设计申的问题和缺陷,一方面也可以作为启发设计主体下一步行为的线索,直至最终出现一个较为满意的方案。设计主体的这种选择和修正的过程很少是直线性的,而是一种发散性的过程,设计主体可能同时选取与设计目标相匹配的若干形象组块来修三与发展,因此设计师通常提交的总是多方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那些兴趣广泛经验丰富的艺术设计师更容易出现“灵感如泉涌”般的状态,这是因为他们的样式组块存储量大,提取适当的形象更加容易。


下面的环节显示了一个典型的工业设计中的设计思维过程。它包括六个环节:

    1)观察市场销售的同类吸尘器研究用户一般在选择吸尘器时主要考虑的因素;现有吸尘器的优缺点:并且研究环境因素对于吸尘器设计、销售的影响,包括物理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
    2)场景模拟:制作草模,研究吸尘器适宜的尺度、相关的人因素和使用姿态。
    3)概念设计:根据研究结果,产生各种改进点的创意方案。
    4)主体设计:将各个零碎的概念发展为一个完整的吸尘器,并进行与改进点相关的初步结构设计。
    5)细节设计:针对吸尘器,主要是把手的设计、配件设计、按键等。
    6)最终模型,并通过高仿真模型进行最后的产品研究和分析。


    2.设计艺术中的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从来就是相伴相依,无法分割。
    设计师对设计对象的构建是逐步清晰、明朗的过程,从最初的若干模糊的意象,到其中某个(些)意象凸现,不断根据问题的约束条件修正和改善,逐步清晰。每个意象在形成最初也许仅是一些抽象的概念、或者科学原理、技术规范,以及数据,但这些抽象的材料需要不断转化为形象(思维中的意象),再通过这些具体的形象进行比较和完善。因此,作为“形式赋予”行为的艺术设计不仅需要抽象的推理、归纳、比较和选择等思维活动,也需要对形象的联想、想象以及情感共鸣等。其中逻辑思维集中表现于设计目的、概念的制定、功能与形式的匹配、方案筛选与评估,以及运用基本设计原则(例如可用性原则、经济原则、法律原则、技术原则等)优化设计的过程等,它是设计的合理性本质在艺术设计思维中的反映。图6-12显示了一种常见的锻炼学生设计思维的方式,要求学生以某一种植物或动物为创意起点,按照相似、对称、因果三类联系法则,设计三款不同形式的同类产品。这种训练方式要求学生选择一种意象作为创作原型,依照逻辑思维的方式,按照目标的约束条件对原型进行修正,进行设计,体现了设计思维中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结合的本质。


    3.设计艺术思维活动归根结底还是一种有限理性下的“问题求解”,活动。
    西蒙于1947年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他认为.理性指的是一种行为方式是指在给定的条件和约束的限度内适合于达到给定目标的行为方式。设计思维并不包含神秘的、非逻辑的因素,甚至设计中最神秘、非理想的“直觉”和“灵感”也能得到合理的科学解释(见前文中的“灵感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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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创造性思维的设计艺术思维
     设计作为一种典型的创造性活动,它的过程既遵循一般创造性思维的过程,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首先,在设计思维过程中,设计师往往采用的是多方案筛选的过程.因此放射性的思维方式显然明显优于科学研究中常使用的线性推理的方式,设计师在设计思维的初期,应尽可能多维度展开思维活动,而不宜过早执著于某一模糊意象。设计专家在设计进行创意中明显思路更加开阔,所提出的可能性高于新手、生手,而约束创意产生的条件限制却明显低于其他组。
     国内学者时勘、傅小兰等人曾进行过关于“广告设计专家的任务理解过程”的研究,实验任务是邀请设计专家、新手、生手三组为一种假想的家用机器设计一张招贴画形式的广告方案,并画出草图,实验结果显示:专家更注重从信息中提取关键信息,其先期经验更多地体现设计对象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特征。另一方面,设计中,专家提出的算子(算子指被试用于缩小问题空间的心智操作或手段,简明地说就是设计的可能性)明显多于其他两组,而报告出来的算子约束(算子约束是规则,是对算子的合法性和执行时所要遵循的条件的说明,也就是筛选算子的规则)却明显少于其他两组(表1、2)。研究者对此的解释是广告设计规则可能在专家头脑中已经内化,而我们认为,很可能是专家更倾向于在设计草图完成后进行详细评价筛选,而在设计阶段则尽可能多开阔思路,尽可能多产生创意。


      另一方面,从设计实践发现,设计专家往往能看到设计方案中的更多细节和区分程度,因而易于产生更多的备选方案,而新手、生手则往往只能区分较大变化的差别,因而所做方案往往区分显著。例如笔者曾傲过这样的测试,图6-14中是同一产品的两款设计方案,从事设计实践5年以上的设计师能看出较多两款方案之间的差别,认为曲直造型差异较大;而无设计经验的生手则认为这两款方案很相似。不仅如此,设计专家往往能看到更多微妙变化的色彩,每种色相的颜色通过明度、纯度的变化能塑造出丰富多彩的画面,而设计新手、生手则往往按照不同色相使用色彩,颜色纯度偏高,缺乏色阶变化。发生这样情况的主要原因可能在于,熟手设计师相关知识累积丰富,其长时记忆中的形式“组块”较多,故能识别出对象的更多细廿;而新手、生手由于组块储存较少,原型“泛化”程度更大,只有剧烈变化的形式才能引起他们的注意。


      第二,设计师一般会运用草图的形式来捕捉瞬间即逝,并且模糊不清的“灵感”,而不是貌似搁置的“沉思”的过程,这也许与设计师的创造性思维中以形象思维为主,具有直观性的特征有关。设计师的灵感常常是非连续的、跳跃的,需要运用速写、草图等工具迅速记录这些跳跃、闪动的创意之花,即使这些创意还很不成熟,或者最终根本就不可行。


      第三,设计思维中的灵感思维也包含了艺术创造思维和科学创造思维的双重属性,一方面,设计师依据具体问题情境进行分析以制定设计目标、功能设计、流程设计、交互过程设计,以及采用方案的细节完善设计这些阶段中类似于科学、技术创造中的明确针对问题的求解活动,通常是在长期自:酝酿徘徊后的一种顿悟;而在赋予各种概念以具体形式、符号、图像的时候,又类似于艺术创作中的直觉,即设计师根据脑海中一个模糊的、似曾相识的意象出发,不断通过修正,补充获得最终的形象。前者基本是按照设计流程,连续的、线性推进的过程,后者则是一种非连续性的、跳跃的过程。此外,设计师本人的人格特征也导致其灵感思维特征各不相同,一般而言,那些创造力很强的设计大师,更接近艺术思维创造的过程;而一般的职业设计师,则较倾向于连续的第四,创造性的设计思维还表现出一种陌生化的特征,即“就使用者欣赏者的视觉感受而言,使(设计)对象从其正常的感受领域移出,造成一种全新的感受”。

      这一理论最早来自俄国学者舍克洛夫斯基对文学创作的分析他认为文学中“艺术的设计是对象的陌生化设计,是制造形式的困难的设计,这是一种增加感觉难度与长度的设计”,艺术设计作为主要针对形式创新的创造性活动,就是要创作陌生化的形式,迫使人们将注意力移向设计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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