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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的“教学性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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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0 14:3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语文教师的“教学性写作”
徐  飞

有人戏言:“语 文老师最易当:自己不写作文,却可以堂而皇之指导作文。”这句戏言倒是给我们不少老师画了一幅像:捧着多年前的教案大讲作文之道,而自己却“袖手旁观”,不动笔墨。
不会游泳的教练,自然教不出游泳健将。但是,即使曾拿过游泳比赛金牌的教练也未必能教出游泳健将来。这就是现在出现的另一种现象,有些语文老师即便自身写作素养深厚,著述颇丰,也未必能提高学生的写作素养。我以为,这是因为他们未能将“自由写作”转化为“教学性写作”。
“教学性写作”,顾名思义,是指能产生积极的教学意义的写作,包括教师所写的“下水文”、教学批语、教学随笔、教学日志、教学论文及能与教学产生积极关联的文学作品等。
“下水文”,是“教学性写作”的重要内容。叶圣陶先生说:“语文老师教学生作文,要是老师自己经常动动笔,或者作跟学生相同的题目,或者另外写些什么,就能更有效地帮助学生,加快学生的进步。经常动动笔,用比喻的说法说,就是‘下水’。”可见,“下水写作”不单单指与学生同题写作,还指其他“能更有效地帮助学生”的写作。苏立康教授曾指出教师写“下水文”具有三方面价值:“(1)展现教师本人写作时的甘苦、得失,传送给学生写作的‘金针’。(2)教师‘下水文’作为特殊的习作样例,成为不可取代的教学资源。(3)教师主动写作,平等地参与,与学生一起构建起和谐的写作共同体。”这与叶圣陶先生对“下水文”的理解基本一致,但也有不同。叶老更侧重于教师经常写文章可达到“熟练”、“具有敏感”的境界,可以更有效地帮助学生改作文和提供帮助;而苏教授更侧重于“下水文”的独特的资源性价值和对构建和谐的写作共同体的意义。
苏教授的观点,凸显出“下水文”的课程价值,对我们的教学实践产生了积极的指导意义。而特级教师李卫东,则以他的一则写作案例生动地演绎了“下水文”的课程价值。李老师有次出差途中,坐在火车上,看到落日,听到《橄榄树》的音乐,莫名地感动,不禁忆起童年生活,他随即在笔记本电脑上写起来。列车到站时,他的《开往远方的列车》也基本完成。第二天,他将这篇文章署上笔名“鲁中”,发给学生讨论。并且要求学生给鲁中先生写封信,可以探导文章写作方面的问题,也可以与鲁中分享自己的童年。收上信以后,李老师发现不少学生写得非常棒,就挑了两位学生的信打印出来,连同《开往远方的列车》(这次署了真名)一并发给学生。学生发现“真相”后,叹佩不已,有学生写:“不知为何,当我重拾起《开往远方的列车》这篇文章时,我感动了。这份感情绝对比我初读它时来得真挚、来得深刻。老师,其实您当初没有必要隐去真名而化用笔名。正是由于了解到这份经历是属于您的童年,才更增添了一份真切的感觉,因为它让我发现了平日课堂里无法发现的您的内心世界。……”李老师也深有感触:“老师要乐于和学生分享、交流。老师的文章会起到其他名家名作无法起到的效果。”
李老师的这则案例可谓“教学性写作”的经典案例,我们借此对“教学性写作”的特点作一番思考。
第一,老师要有勇气且乐于将自己的作品与学生分享、交流。
20世纪70年代美国在写作教学上颇有建树的大学教授叶格雷夫斯说:“写作即自身的暴露——我们英语教师都不得不成为专业上的裸体主义者。”在“教学性写作”中,暴露自己的勇气必不可少。如李老师一样,勇于亮出自己的作品。学生阅读老师的作品总是较阅读名家名作来得亲切,正如李老师的学生所说:“了解到这份经历是属于您的童年,才更增添了一份真切的感觉,因为它让我发现了平日课堂里无法发现的您的内心世界。”因此,我们老师也不必惶恐于作品的青涩。
席慕容说:“一个人有热情才会有才情。”我说:“有了老师的写作热情,才会有学生的写作才情。”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师写作的重要意义在于鼓舞、激励。同甘共苦,总比遥控指挥,更有感染力。王栋生老师有次和学生同写作文,当堂完成两篇,贴于教室。学生围观、评论,很受触动。当然,我们未必有王老师的浩浩才气,但我们也要勇于亮出自己的作品,比如晒晒自己的微博,而这就是对学生写作热情最有力的唤醒。
第二,老师出示自己作品的动机要单纯,要为写作教学服务。
我们发现,非常出色的语文教师,几乎没有一位不与学生分享自己的作品的。但是,出示作品的动机一定要单纯。如果是为着炫耀而出示,却不能指向学生写作素养的提高,这样的写作不能算是“教学性写作”。有这样一类教师,素喜文学,笔力雄健,偶尔也有文章见诸报刊,但多属自娱,虽然也频频出示给学生,但并不能转化为“教学生产力”,学生习作水平并不见提升。
而李老师作品的出示就具有明确的教学意义:(1)他将自己的文章放在学生写作之前展示,发挥了这篇文章作为诱发学生写作动机的文本价值。(2)学生写作完成后,他还原“真相”,是为了激发学生的趣味,且与学生佳作放在一起以供写作讲评之用,并通过教师写作过程的还原,巧将“金针”相度。因此,老师应有意识地将自身作品纳入教学情境中考虑。
第三,老师应与学生平等交流,成为“写作共同体”。
李老师的难能可贵处,在于第一次出示文章时化用笔名,而要求学生给远方作者写信分享自己的童年,这样就消除了学生因知道作者而有可能产生的敬仰心理。如此设计,体现出李老师对学生写作主体的尊重。师生同写童年经历,真正成为“写作共同体”。李老师不仅是此次写作活动的策划者,更是平等参与者。
而我们部分语文老师依凭自己的写作优势,俯瞰学生的写作。因为俯瞰只会带来高度上的差异,所以老师的写作与学生的写作之间,总迸不出平等对接的美丽火花。为此,老师应主动参与到学生的写作中去,以平等写作者的角度,体验写作过程,并给出切实有效的指导。手牵着手,一起走向远方,才是“写作共同体”的魅力所在。
关于“教学性写作”,我想起柏拉图著名的“洞穴喻”:一群囚徒住在洞穴里,他们身体受到束缚,不能走动也不能转头,只能看着穴壁上投射的各种影像。其中有些人能解除桎梏,走出洞穴,看到太阳本身。但这些人不应留恋高处的幸福生活,必须返回洞穴,和囚徒们同吃同住,慢慢说服囚徒,带领他们一同走出洞穴。其实,“教学性写作”正是要求我们的老师,既要能“走出洞穴,看到太阳本身”——拥有深厚的写作素养,并且能经常性写作;又必须“返回洞穴,和囚徒们同吃同住”——教师应蹲下身来,和学生平等交流,赋予自身写作以教学意义。
其实,在“教学性写作”中,受益的不仅是学生,还有我们老师自身。通过写作,我们与学科、与学生融合在一起,教学相长的同时,也达成了对自我身份的认同与发现,从而获得无穷的职业快乐和生命尊严!

(发表于《语文教学通讯》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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