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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绪升对话林书杰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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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06:4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宗绪升对话林书杰博士

  宗绪升:选择研究书法艺术理论,或许要付出艰辛的劳作和忍受常年的寂寞,可否谈谈你的研习之路?

林书杰:学习书法对我而言,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不过,做一件事,每个人取向和判断不一样,也会导出个体的感受和体验不一样。学习是个人的事情,尽管别人有理解和不理解,都与个人所做的没有太大的关系。 我并没有选择书法,而是书法选择了我。对书法的喜爱与生俱来,自有记忆起时便觉自己已很喜欢写字了。不过家里非常穷,这种爱好对于我来说是相当奢侈的事。但因为喜欢每天就如此地写了。 攻读博士学位是一个蜕变的过程,每天的学习非常有规律,晚饭后几乎要到西湖走上半圈,把每天读的书,思考的问题做些梳理。散步,放松,问题很容易理得清楚些,每天就在这样紧张和放松中度过的,如此的学习方式,时间长了就觉得应有一条通向我理想之路了。
  宗绪升:您怎样完成“书法(书写)与现象学”的研究?
林书杰:这一过程的转换是我在中国美术学院学习所要做的一项工作,这仅仅是开始。一直以来虽然在写字、读书,但读博士时我这专业艺术现象学是新的,并且我的研究涉及到中西的哲学问题。前一半的时间(一年多)用来梳理西方的问题。这一过程在导师的指导下,我逐渐找到了自己所要研究的问题。
可以说,现象学为中西文化思想的交流对话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因为长期以来有一个所谓的“言语中心”、“欧洲中心主义”,一直在殖民很多文化,中国文化思想就在其中。可是在西方的哲学终结(传统的形而上学)之后,语言与意义、思维与符号并不同一,产生断裂。传统形而上学通过语言和逻辑形式来传达意义并不理想,也不是唯一的方式。
刚提到“书法现象学”、“书写现象学”这一词,这是个新“词”,也是一个“学名”,包括我的专业也是类似地称呼,这仅是“名”而已。该词主要是德里达解构西方形而上学之后,提出的一个“概念”,此与书写的问题相关,是一个有针对性的策略和理解问题的方式。尽管如此,从西方的角度来看都还是有问题的——依然存在“书写”与意义的差异,最后也会导致意义的“终结”。 如此的情形,中国的文字书写将是怎样?是否有其独特的存在方式?或者说,是否有较好的理解方式?这就是我博士论文所要面对的问题,我想从汉字的角度来把握——在传达意义上——在书写的方式、方法上始终贯穿着书写者的方方面面。从二十世纪的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到解构思想的出现,德里达是一个代表,文字书写成了德里达研究的对象,也是他要颠覆传统形而上学的切入点,同时他也希望借助中国文字为其解构服务。由此,中国文字也重新受到了关注(西方历史上对汉字曾有过褒贬)。
德里达认为汉字是在另一个系统发展起来的文字,不受“言语中心论”、“逻格斯中心”的影响。汉字与“看”有关,汉字与“书写”或形有关。就此汉字还没有形成一种所谓的所指与能指的对立。一直以来都认为“言”比“写”重要。但现在,学界对“言”与“写”出现了不同的对待,认为“写”(文字书写)比起“言”更具本源性。因此,汉字受到了关注。但汉字到底是怎样的东西?汉字能有什么用?汉字有怎样的思想文化资源?就梳理这些问题至少对人的思维方式,包括言语与文字的相关问题。
宗绪升:攻读书法博士研究生对提高书写技能和理论有什么样的帮助?  
林书杰:这种学习最主要是获得一种环境,其实书法的学习或其他的学习也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来进行,但是在学院有很好的学习条件。因为大学制度已逐渐形成了现代教育的模式,并且可以让你自由地思索、舒展,同时学院拥有丰富的资源。但提高还是靠个人。 书法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有与其他艺术形式不一样的东西。书法所强调的时间性是其他艺术难以企及的。主要体现在其书写的方式上——一次性——与神韵、气韵相关。这些都是相续于书法的表达之中。如此的书写就会涉及到人与时间、书写(实践)与理论等关系。这里只对后面的关系作一些阐述。理论作为一种叙述方式需有待书写之生成、生发。理论没有先在于书法之中的叙述。也就是说,理论与书写状态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为我们的理论、叙述只是语言概念上的诠释,也就是说书写的当下与语言有一定的差别,也不能用一定的概念方式去理解或指导。因为书写时只是在一定的方式之中的书写,其中的可能皆在书写之前和当下之中的书写。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是书写方法与人的技能,以及对书法的理解是相应的人之功亦是书之能,这种方式就包括我们对书法之理解是一种“理论”的方式。就此可说,书法的书写方法即是一种实践与理论的相续方式。   宗绪升:是否存在我们自身的某种“理论”模式呢?能否进一步论述?  林书杰:“理论”这一提法是与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的方式相关的,指先有一个完备的架构——理论,包括我们的意识里预先存有一个对象之“理型”(Idea),然后在认识上,乃至在时间创作上来呈现出与理论相一致的方式,并且理论总是指导实践、创作。然而,中国书法的理论形式应有属于自己的存在方式。也就是说中国书法的“理论”就要有区别于西方意义上的理论形式。换言之,我们在运用西方的比如“哲学”、“美学”、“构成”等等词语来武装中国的书法时我们可能要警惕了。因不同的语境带来某种错位是我们要舍去自己独有的优势来迎合其叙述。这是我们要着重反思和注意的。 这里我们如何来构建自己的“理论”呢?书法,就书写而言,是个体的,与此同时用着普遍确认的经典法帖来学习。如此就是带有某种个体与普遍相互沟通和联系的意味。这也许就是中国书法的理论模式——“个体-普遍”的沟通和联系,同时是在一定的书写方法当中来呈现,通过具体的书写技巧和方法以致获得书写的意义。
   宗绪升:通常的书写与您研究的领域有多少实质性的联系?普通的书法爱好者或书法家都要在理论研究上作探讨?
林书杰:这问题很有意思。 世上很多事情因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演化出了各种学术问题,比如言语与书写、行为与观念等。这些关系是在一般的学理上是不平等的,有等级的。其实它们原初是一体的。但自柏拉图之后把它们给区分了。到了二十世纪之后,特别是现象学的出现,从直观的方式来把握对象的本质之后,才致使传统的形而上学被颠覆,也因此造成了许多学科的“终结”。但这是一种偏见和误解。自胡塞尔、海德格尔等人之后,他们强化了事物的非对象性,即对象的概念、语言形式与对象的意义,其原初并不是一对对立的东西。而造成的对立确是他们站在不同的角度来审视柏拉图的“理型”哲学,才导致传统形而上学的局限的结果。其实柏拉图做了应该,也是必须做的。意思是说,我们在表达时,必然就有言与意、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同一,才能达到一定的目的,而一味地强调其非对象性、差异性和断裂性,实际上这是在不同层面上的问题,而学界常常把他们混为一谈。如此有归罪于柏拉图之感。 我这么引述一些问题是想说,在面对所谓的理论和实践时怎办?其实就是一事的两面,可以合二而一,亦可以一分为二地来对待。但我们经常强化某一面便会导致问题的重叠和交叉。理论和实践具体地说是两种对待事情的方式,通常我们把理论认为是语言、逻辑、概念性的形式,属静态的,可确定的。而实践是一种活动、书写、行为,属动态的,不能确定。这种区分是有其意义的,并且能清楚地对待。但如若要讨论问题时并不一定有效果。比如要把问题说清时,就会出现意义与言语的差异。实践作为行为的方式在表达或传达意义时同样遭遇到行为与意义的差异。如果把理论与实践做如此地应用,并没有孰好孰坏。问题是是否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理论或是实践?可以说,没有一定的分界。那我们经常所强调的某种东西理论性或实践性,其实也是一种带有目的性的方式而已,达到了,其意义就失去了。因此,如此地区分、理解理论和实践,意义不大。重要的是在传达意义上或是在对待事情、事物时,运用什么方法。换句话说,对事情、事物的传达主要并不是在是“什么”的意义上,而是在处理时运用什么方法,也就是做得“如何”的问题。这些方式在中国文化系统里体现得最有技巧,特别是在书法的世界了充满了如此的方式。比如,我所谓种种的“书体”(“什么”)之前,即是以写得“如何”为重点,甚至小孩还不知道是“什么”(包括书体之名、字之识别等)时,他们已在书写了,并且以写得“如何”的方式来要求,才能在“书体”、书法与人的关系等问题上去认识,进而体现出人与书法的关联性和相应性。 就实践与理论的关系问题,如没有一定背景和前提我们是无法去界定的,哪个属于理论?哪个是实践?如把解决某个问题看成是理论的事情的话,且将可以。可是,有些书法作品本身也是谈“理论”的,比如象孙过庭的《书谱》(虽然与我们所谈的“理论”不一样,但我们还是可以把它作为一种说理性来对待)。我们如何界定呢?非要把它拆开吗?理论的提法可能是与西方的方式相关,而书法还是中国的。在此,是否存在有一个悖论呢?把它们分开的,实是人为的结果,这样把所谓的“创作”和“理论”分开,或是把书法分为如此的东西,这都不是书法的本来,是我们“强加”给了它。其实《书谱》更多是讲一种对书法的体验、书写把握技巧和方法,并不是一种具有普遍性意义上的“理论”。就此来说,书法不需要西方意义上“理论”。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绕开这种概念式的理路去重新“思考”书法——有一个生成和沟通“实践”与“理论”的可能,那就是书写的方法——书法。
  宗绪升:为什么要选择“书写之道——‘延异’与汉字书写”作为你的研究论文?
林书杰:这是希望在东方(中国式)的方式来思考问题,是在知道概念又要回避概念、逻辑等问题去展开思考的可能,即从还没有形成“书法—概念”之前的方式下去把握。这是一种注重在过程、方法当中来呈现是其所是的方式,以致使对象获得其自性——是方法与意义统一的结果。犹如《易经》里所说的:“生生之谓易”,庄子所说的:“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的方式。    道常“无名”只能在“日用而不知”里呈现——至少在日常的书写当中去展开,进而把握“书写”。
  宗绪升:目前国内外对中国书法的研究与你的研究是一种怎样的情况?
林书杰:对书法的研究现在主要在史方面较多,而理论较少。我主要做理论研究。国内外的研究自上世纪以来,已有很大的成绩,但主要还是在西方的语境下的研究,没有真正从自身的文化角度来介入问题的讨论。比如书法的美学、哲学等的概念,这些研究更多的是在西方的背景下的书法“理论”阐述。应该说,这种语境的转变是解构思想出现之后——破除概念、逻辑、语言的事情才开始的。当然,我们现在所讨论的“理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具概念性、逻辑性的特征。而是转向了在中国文化的语境下,以方法和技巧的方式来进入对问题的阐述和讨论(这些问题在前面也都提到)。这么强调的意思是说中国的文化与此方式最为贴切。换言之,中国文化在新的世纪遇到了新的机遇,其中汉字就是其最为有应对“能力”的一种。因为汉字、书法有在转化语言和概念、逻辑方面有其独特的方式。这也是我从另一角度来诠释汉字、书法的原因所在。 书法的研究或是汉学热,都与汉字相关。汉字的命运的确坎坷。特别是自清末以来,不管在西方还是中国,都要灭掉汉字,改用拼音文字。不过还是有另一种声音,高呼“汉字是理想中的文字”。时至今日,汉字自德里达解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之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虽然早在17,18世纪时期的欧洲非常崇拜中国汉字,认为中国汉字是世界上最理想的文字,特别是以莱布尼兹为首的一批哲学家、思想家推崇汉字、汉文化。还有一批基督教传教士,他们发现汉字已有五千年的历史,早于语言变乱的时间。《圣经》里说语言变乱之前,人类说的是同一种语言。按此推断,他们就认为汉语可能是人类最早的语言。从而使汉字在西方的思想文化界获得了较大的影响。但后来的黑格尔从理性、逻辑的角度来贬低中国文字,并以汉字的落后为契机说及中国没有哲学。因此,在黑格尔的思想影响下的西方甚至中国很多学者多受到了影响。都认为汉字不如表音文字。 其实汉字、书法的魅力、意义和价值并不仅在我们所见、所知的层面上存在,同时还具有能联系人与人、内与外、物与我等作用。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以一种确定的思维方式就可把握得了的,其意义总在不同的层面上呈现——汉字具有作为言语的符号工具,也可以因书写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这是在世界文字系统中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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