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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丹阳:中国式“殉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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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1:45: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赵丹阳:中国式“殉死”教育
  弄权者的阴暗心理揭露:

  在如今这个“兼相益,交相利”、大众已经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观点产生共识的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代,兼利主义“双赢”的价值观念无疑应引起广大青少年的注目。即服务他人、贡献社会应以自身能力为限度,以双方获得直接的物质利益与间接的精神利益为目的。惟其如此,才能做到“发能中利,动则有功”,从而刺激平民大众争相效仿,形成人与人之间互利互惠的和谐局面。

  假若死抱着“身名俱全者,上也;名可法而身死者,次也;名受辱而身全者,下也”的腐朽观念,除了能树立几个百姓争相嗟叹却不愿学习的道德模板,又能有何作为?任长霞殒身不恤,一心为民,不可谓不高尚;白芳礼舍己为人,捐资助学,不可谓不仁爱;老丛飞毁家纾难,专门利人,不能说不伟岸。然而基层的顺民、市侩、禄蠢、犬儒与及广大的仁人志士却对之不屑一顾的原因,正在于这些道德模板的下场都是家破人亡啊!《弟子规》曰:“同是人,类不齐,流俗众,仁者稀”。的确,同样都是人,在自己不具备一定的势位和技能的条件下,又怎么能要求自己过多的帮助别人甚至牺牲自己呢?

  众所周知,“利之所在民归之,名之所彰士死之”、“君子怀德,小人怀惠”。因此,我们所制定的道德模板,应该是某人在急公好义之后,修成正果,身名两全的。如果现实中不是这样,为政者就要检讨为何急公好义,反而下场凄凉,所定制度和规范还有些哪些不足?今后如何避免急公好义者再受其害?而不应将此类案例作为模板,宣诸四海,以引起百姓对道德的嘲讽与恐惧。

  但倘若为政者一心一意的践行兼利主义理念,那么在道德领域内就不能不劳而获的催生为自己免费做政治教材的模范;在经济领域内就要加大民间资本的准入空间;在司法领域内也就不能再依照特殊利益集团的授意制定规矩。如此一来,等于说利益的蛋糕被百姓分去了一半,这当然是历代“与民争利”的弄权者所不乐见的。

  所以有心计、有城府的帝王变相鼓动百姓为自己的政权殉死,以此实现统治阶级的利益最大化。故而每当我们翻开以儒家理论为核心的官方教材时,十句话里有七句话是教百姓放弃生命的。

  如《论语-卫灵公》中所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融鸟赋》中所言“贪夫殉财兮,烈士殉名”、《史记》中的“与其生而无义,固不如烹”、《孟子-告子上》中的“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作者按:学贯中西的学者仁人都知道,其实‘大利’就是‘大义’,即如果你做一件事,这件事对你我双方甚至大家都有利,那么显然这就是义举。如果你做了一件事,妨害了大家的利益,那么就是不义。如此看来,利与义是辩证统一且兼能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根本不是对立关系。)

  也就是说我们给孩子上的第一课,并非教会他们如何立身处世,如何学以致用、学以致富、学以立德,而是开门见山的教他们去死。只有‘殉死’教育成功了,政局才能安稳,江山才能巩固。

  所谓“殉死”之术者,其道有六:

  一,将利与义凭空对立,一味强调“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宣传低级奉献精神,大造空中楼阁。而罔顾大众是否温饱、是否有能力“急公好义”等客观因素。

  二,以一元化指导思想贯穿教育教学、治国理政之始终,实行流氓政治、庸德教育(又称弱智教育),令学子“所闻所学,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冻饿而死”。

  三,断章取义。以片段化、格式化的教材案例,诱使学生不能“弘思远益,应权通变”,从而陷入易走极端的管状思维。令其一遇变故,不知所措,自怨自艾,至于自绝。

  四,溢美现实,空谈理想,无的放矢,虚拟激励,而不授人以立身之道。(如此一来,当莘莘学子步入社会之后,由于心理落差,则忧国愤世、偏激狭隘者不绝如缕。)令广大青年死于潜规则与厚黑学的双面夹击。

  五,虚情假意,礼贤下士,以所谓的“隆恩厚德”润泽属下,将部曲一一化为“敢死之士”,令其为一己霸业从容赴难。

  六,外宽内忌,皮里阳秋,制造假象,骗人致死。

  这是下层百姓常常被帝王之术骗死,却还不明所以的原因。

  案例一:

  光武帝刘秀在雕梁玉栋、堂璧斗银的大殿之内做起了“大汉先进人物表彰”报告:“

  1.尹翁归,字子兄,西汉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后迁至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东南人习文法,先后任缑氏令、都内令、弘农都尉、东海大守,后以高第守右扶风。任郡守时,以惩治黠吏豪滑为己任,所到豪民不敢犯禁,皆大治;尹翁归为政任刑,从不以能力骄人,为官公正廉洁,清正自守,在公卿之间语不及私。死后家无余财。

  2.杜诗,东汉河内汲县(今河南汲县西南)人,字君公。早年曾经任郡功曹,后任更始政权大司马府属吏,此后归附光武帝刘秀。先后任侍御史、成皋令,沛那及汝南郡尉。迁任南阳大守,所到皆有政绩。南阳人称其为“杜母”。他还根据前人的经验,制造水排,利用水的力量带动鼓风机,进行冶铁铸造。此法比欧洲早一千多年。杜诗不仅有政治才能,而且任官廉洁,死后贫困无田宅,丧无所归。

  3.张堪,字君游,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为南阳大姓。光武帝刘秀末起事时,对张堪节操甚为赞美。后由来歙推荐,召拜为郎中,再拜蜀郡太守。当时光武帝派吴汉征公孙述,因粮草不足欲退兵,张堪力谏止之。平公孙述后,汉军入蜀,张堪先入城,检阅府库,收其珍宝,悉条例上报,秋毫无私;慰抚官民,蜀地百姓大悦。后任渔阳太守,教民致富,外抗匈奴,颇有政绩,卒于官。”

  谋臣不解,问道:“您表彰的这几个人,不是死后家无余财,令妻儿老小挨饿受冻的,就是在任期间被黑社会弄死,因公殉职的。没一个是好下场,为什么还要号召老百姓去学呢?”

  刘秀道:“我想对匈作战,又恐怕老百姓爱惜生命,不肯替我去死,所以宣传这些先进人物。”

  案例二:


 一位姓齐的政治老师迫于教育大纲要求,经常在课上传播这类信息:“在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一条值得特别关注:要继续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围绕这个主题,老师日前了解到分宜县早在1998年就率先在全省试行农村低保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如今已有22646户低保户享受到了政府的‘阳光雨露’,共发放低保金1538万余元,取得了十年无上访的好成绩。”
  于是他的学生张惠明以为世界没有险诈与算计,步入社会之后,只稍稍遇到一点打压,便愤世嫉俗得几乎要自杀。

  另一种说法是,张惠明在校期间,见义勇为,将多次入校行窃且兼早已退学的同学李某逮了个正着。由此,校方领导对其大加赞誉,并授予他一面锦旗、一纸证书等蜗角虚名。从此以后,张惠明悟得了“一切肮脏与丑恶,在正义面前只是纸老虎,多行不义必自毙,邪不胜正”的大道。

  毕业之后,有一日在公交车上,张惠明再次遇见了偷人钱包的扒手,便不假思索的上前阻止。

  于是张惠明被接连捅了13刀,几乎丧命。

  不教人明晓黑暗,加以防范,以便理性斗争、策略维权;反而大力健全溢美现实、弱化民智的制度,即使死再多的人,难道奇怪吗?!

  案例三:

  赵妻问:“为什么夫君近日郁郁寡欢呢?”

  赵蕤道:“我恐怕李白要出事。”

  赵妻道:“他去京城求官,以他的才华,难道还不能捞得一官半职吗?”

  赵蕤道:“但愿他听进去了我的话,能够王霸兼用,外儒内法,相时而动,随机应变。假使他迷信‘故明王之任人,谄谀不迩乎左右,阿党不治乎本朝;任人之长,不强其短;任人之工,不强其拙。此任人之大略也’(译为:贤明的君主任用人选,谄媚阿谀的人不放在身边,结党营私的人不得治理政事;用人时发挥他的优点,不强求他的缺点;任用他的专长,不强求他的弱项。这就是用人的主要原则。)这种一元化的腐儒思想,脑筋发死,思维管状,不能对多种理论兼收并蓄,因地制宜,那就糟糕了。”

  到最后,李白终究还是仕途不顺,被赐金还乡,一生颠沛流离,郁郁而终。

  现今社会也有像李白一样不通权变、愤世自沉的理想主义者(或者说是一根筋),都是我们长期在教育教学中坚持一元化的思想指导的功劳啊!假使我们不把某一套学说推进神殿,能够多家并举,求同存异,令学生根据自身的特性与形势的变化自主选择、去芜存菁,从而做到知人论世、知行合一,又何愁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实现自我价值呢?!

  所谓“罢黜百家,独尊一术”者,流毒不浅!不是造就市侩,就是造就愤青。

  案例四:

  万历皇帝经常这样教育百姓:“看看你们啊,整日为利奔忙,多么肤浅无耻啊!你们要多读圣贤之书了!《管子卷-三十二》有云: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意思是立国有四大纲要,其中一个纲要断去,国家就会歪斜;其中二个纲要断去,国家就会危险;其中三个纲要断去,国家就要倾覆;其中四个纲要断去,国家便会灭亡。倾斜了还可以将它扶正,危险了还可以使它安定,倾覆了还可以将它救起,独有灭亡了便不能使它再建立。国之既亡,于你们又何益之有?所以你们要无偿的尊奉我所定下的道德规范!不能有异议!”

  《管子-卷三十二》确有“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的言论,但管子并没有号召百姓无偿尊奉统治阶级所提出的道德规范,在这之前,还有条件,那就是“仓廩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译为粮仓充实,人民才知礼节;衣食充足,人民才知荣辱;在上者能笃行礼法,人民才能效法而使六亲团结坚固),在这之后,还有追加,那便是“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译为政治之所以能够推行,在于顺应民心;政治之所以荒废,在于违反民心。)

  现今社会,也有对圣人之言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大造空中楼阁,以图令万千生民为其做“殉死模板”的人,大都像万历皇帝这一类。

  案例五:

  辽国陈国公张孝杰,曾以《政要论》卷四十七中的“故修身治国也,要莫大于节欲。传曰:“欲不可纵。”历观有家有国,其得之也,莫不阶于俭约;其失之也,莫不由于奢侈。俭者节欲,奢者放情。放情者危,节欲者安”这一段话来做自己的座右铭。

  在他看来,修身治国,没有比节制欲望更重要的了。遍观有家有国的领导者,其取得成功,无一不是凭借勤俭节约;其导致失败,无一不是由于奢侈浪费。勤俭的人节制欲望,奢侈的人放纵情感。放纵情感的人危险,节制欲望的人安全。

  所以在任官之初,他一直清廉自守,俭以养德,勤政爱民,以致官箴颇佳。但是,渐渐地,他发现由于自己清高耿介,直言无忌,经常被萧氏贵族与耶律皇族所排斥和打压,几次差点丢掉性命。愤懑无比的他,终于看破了孔孟二子所谓“利义之辩”的虚伪,改为信奉“无百万两黄金,不足为宰相家”的腐朽思想,开始与萧氏贵族、耶律皇族狼狈为奸、同流合污。

  不久后,贪污事发,张孝杰被处以车裂之刑。临刑前,张孝杰问监斩官:“比我更贪婪的人,何止千百?何以我就非死不可?”

  监斩官道:“你死因有三。其一,弃车保帅,替你的主子耶律乙辛挡死;其二,以你祭旗,平息百姓对贪官的愤怒;其三,你与萧氏贵族、耶律皇族的利益链不够牢固,归根结底你是外族人。”

  张孝杰苦笑道:“起初我立志肃贪、反腐倡廉时,你们要我死,理由是我迂腐偏激,不知变通,妨碍了你们的利益交换;现在我与你们沆瀣一气,搜刮民财,你们还是要我死,理由是以我之死来告诉百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看来我终究免不了要做‘大辽’政权的‘殉死’教材了!”

  专制体制下的‘殉死’教育,直如一把精神上的‘三尖两刃刀’,当你把它奉为圭臬时,不免因过于迂腐偏激而在‘实战’中吃亏;而当你看透它的虚伪与残酷时,那颗被专制高压、厚黑权谋压抑已久的内心又不免滑向另一个极端——明哲保身甚或步入邪道,最终为“正义与法理”所诛!

  但凡受过‘殉死’教育的人,无论最后觉醒与否,大都难免一死。

  案例六:

  有一次,一个士兵身上长了个脓疮,作为全军统帅的吴起,竟然亲自用嘴为士兵吸吮脓血,全军上下无不感动,而这个士兵的母亲得知这个消息时却哭了,有人奇怪地问道:“你的儿子不过是个小小的士兵,将军亲自为他吸脓疮上的血,你为什么哭呢?你儿子能得到将军这样的厚爱,这是你家的福分哪!”

  这位母亲哭诉道:“将军是爱我儿子吗?他是鼓励我儿子为他个人的功名大业冲锋陷阵啊。想当初吴老将军也曾为我孩子的父亲吸脓血,结果打仗时,他的父亲格外拼命,战死沙场;现在他又这样对待我的儿子,看来这孩子也要为他的霸业视死如归了!”

  现今也有表面上体恤下属,关爱同僚,处处身先士卒的领导,他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让人替他“卖命”,以成就自己的大私吗?!真正意欲普施大爱的王者,有谁不先从制度建设做起,以求为人人平等、国泰民安奠定强有力的司法基础,而单一的去做“亲民演义”呢?

  案例七:

  曹操年幼时期,曾随张邈、公孙瓒、袁绍等人一同劫夺新娘。长大以后,曹操常以此为耻。于是向邻人请教道:“我该如何消除我的耻辱感呢?”

  邻人劝道:“孟子曰:‘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大丈夫立于世间,首重节义。可你连偷抢别人妻子的事也都干得出来,实在不该苟活于世。孟德既然觉得耻辱,为什么不去自杀呢?”
 曹操听毕,懊恼的将此事告诉了父亲。
  曹嵩笑道:“劫夺别人妻子的是盗贼,劫夺国家公器的是枭雄!既然同样都是劫夺,孟德何不专为后者?”

  这一切当然是稗官野史中的笑谈,然而我们不难从中看出一个事实,那便是:“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在专制体制下,偷盗财货、背妻偷情、背夫偷汉等等行为,固然要被“殉死教育”所鄙视;然而一旦盗得公器,就可以对“殉死教育”产生免疫,甚至能够以它为宝,令别人为自己殉死了。

  假使曹操为当时大汉政权所制定的道德规范去‘殉死’,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典韦、曹安民、郭嘉、荀攸、崔琰等辈争相为“实行九品中正制、官僚机构更为合理”的大魏政权‘殉死’的事情了。虽然二者同属为一家一姓去死,都带有为‘犬忠式爱国’这一理念‘殉节’的封建属性,都不值得提倡。但相对来说,历史之车轮总是滚滚向前,为后者殉死不是更有价值吗?!

  在和谐安定的时代,我们固然应该亲贤远佞,固守仁义,惟其如此,才能在保全自身的同时顺应社会的发展,为‘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贡献一己绵力;反之,若在人心丧乱,四维崩塌的时代,最好离“对你有道德洁癖”的腐儒远一点,而多亲近自己的妻儿老小。道理很简单,父母教你生,腐儒教你死!

  案例八:

  某县小学六年一班的学生张晓强在上语文课时,时常感到压抑,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他的父亲关切道:“是不是老师讲的太深,你听不懂,所以感到压抑?”

  张晓强道:“不是的。而是短短一部《论语》,其间竟有四十多处提到让我们放弃生命的言论,我因此感到压抑。”

  当一个国家人口众多,利益诉求此起彼伏,而统治阶级又无法一一满足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时,就干脆教他们去死。

  案例九:

  赵丹阳:“陈平受金盗嫂,开济役娶甥女,二者同于大义有失,而毁誉不同,这是为什么呢?”

  徐东道:“陈平虽然贪财好色,首鼠两端,没什么节义,但是在政治生涯的最后关头却懂得站在周勃这一边,讨伐诸吕,再兴大汉,所以史学家不计较他的个人品质和生活作风问题;开济为官之初,虽然尚算清廉,刚正不阿,但是后来却为了自我保全而贪污,更霸占自己妹妹的家产,强娶自己的外甥女。他犯案之际,正值洪武年间,皇帝立志肃贪,焦心可鉴,因此他成了倒霉蛋。”

  赵丹阳道:“那么史学家所谓的‘义’与‘不义’,其实无非取决于政治上的‘成王败寇’啊!一旦成功之后,曾经抛妻弃子的小痞子(刘邦之流),也可以赞美他是‘大礼不辞小让,大行不顾细谨’;一旦失败,连践行仁义的楷模也被说成‘妇人之仁’(宋襄公之流)。”

  如果道与义的标准能够不随着朝代的更迭和权力的蛊惑而左右摇摆,老百姓一定更愿意践行它。

  案例十:

  皮阳子治理鲁国,表面上很仁义,时常一副对谁都很不错的样子。

  滑里听说了这件事,叹道:“鲁国将要大乱了!”

  果然,半年之后,鲁国人民纷纷扯旗造反,割据一方,要求独立。皮阳子迫不得已,只能出兵镇压。这一役,杀死了鲁国将近四分之一的人。

  皮阳子为此而伤心难过,整日睡不着觉。

  古语道“夫火形严,故人鲜灼;水形懦,故人多溺”。就是这个道理啊!火的外形很严峻,所以被灼伤的人很少;水的外表看起来很柔和,所以很多人死于溺水。皮阳子外表一副仁义的样子,好像什么都允许百姓去干,同时内心又有很多忌讳,(譬如贪权恋势,维护稳定,不允许人们觊觎神器)然而却不事先告诉百姓自己的雷线在哪里,以致于很多百姓死于非命。

  假使一开始的时候,皮阳子不搞两面三刀这一套,直接告诉老百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并以此为标准进行公平公正的赏罚,百姓自然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了。又怎么会导致血流成河的惨剧呢?

  现今的法律条文上也有表面允许去做,但是如果真的去做就立刻身陷囹圄、万劫不复的,大都类似皮阳子这套骗人去死的戏法。

  防范原则: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回齐国发生政变,鲍叔牙事奉公子小白逃奔到莒国,管夷吾和召忽事奉公子纠逃奔到鲁国。鲁庄公九年,齐国的公孙无知因为虐待雍凛,雍凛杀了公孙无知。齐桓公从苔地先回到齐国。鲁国这时也动兵伐齐,要纳公子纠为君,双方在乾时那地方作战,管仲箭射桓公,仅中带钩。鲁军打了败仗,齐桓公即位为君了。
于是齐国要胁鲁国,要鲁国杀公子纠。齐桓公问鲍叔说:“将怎样安定国家?”鲍叔说:“得到管仲和召忽,国家就安定了。”齐桓公说:“管仲和召忽是我的仇人呵。”鲍叔便把他们三人从前的谋划告诉了桓公。桓公说:“那么,能得到他们么?”鲍叔说:“要快快召回,就能得到,不快就得不到。因为鲁国的施伯知道管仲的才干,他会献计让鲁国把大政交给管仲。管仲如果接受,鲁国就知道如何削弱齐国了;管仲如不接受,鲁国知道他将回齐国,就一定把他杀掉。”齐桓公说:“那么,管仲将接受鲁国政务么?还是不肯接受呢?”
  鲍叔回答:“不会接受。管仲不为公子纠而死,就是为安定齐国,若接受鲁国政务,就是削弱齐国了。管仲对齐国没有二心,虽明知要死,也肯定不会接受的。”齐桓公说:“他对于我,也肯这样么?”鲍叔回答说;“不是为了您,而是为了齐国先代的君主。他对您当然不如对公子纠更亲,对公子纠他都不肯死难,何况您呢?您若想安定齐国,就快把他接回来。”齐桓公说:“恐怕时间来不及了,怎么办?”鲍叔说:“施伯的为人,聪敏然而伯事,您若及早去要,他害怕得罪齐国,一定不会杀的。”桓公说:“好。”鲁君施伯果然去对鲁君说:  “管仲是有智谋的,只是事业未成,现在鲁国,您应把鲁国大政委托给他。他若接受,就可以削弱齐国;若不接受,就杀掉他。杀他来向齐国讨好,表示与齐同怒,比不杀更友好。”鲁君说:“好。”鲁国还未及任用管仲从政,齐桓公的使臣就到了,说:“管仲和召忽,是我的叛贼,现在鲁国,我想要活着得到他们。如得不到,那就是鲁君您和我的叛贼站在一起了。”

  鲁国问施伯,施伯说:“您可以交还给他。我听说齐君性急而极为骄傲,虽得贤才,就一定能使用么?如果齐君真的使用了,管子的事业就成了。管仲是天下的圣人,现在回齐国执政,天下都将归顺他,岂独鲁国!现在若杀了他,他可是鲍叔的好友,鲍叔借此与鲁国作对,您一定受不了,还不如交还齐国。”鲁君便把管仲、召忽捆起来准备起行。管仲对召忽说:“您害怕么?”

  召忽说:“怕什么?我不早死,是等待国家平定。现在既然平定了,让您当齐国的左相,也一定让我当齐国的右相。但是,杀我君而用我身,是再一次对我的侮辱。您作生臣,我作死臣好了。我召忽既已明知将得万乘大国的政务而自死,公子纠可说有死事的忠臣了。您活着称霸诸侯,公子纠可说有生臣了。死者完成德行,生者完成功名,生名与死名不能兼顾,德行也不能虚得。您努力吧,死生在我们两人是各尽其分了。”于是上路而行,一进入齐境,召忽就自则而死了。管仲也便回到齐国。君子们听到都说:“召忽的死,比活着更贤;管仲的生,比殉死更贤。”

  面对封建伦理道德的洗脑,召忽选择了殉死,管仲选择了活着,在常人看来二者之死可能各有价值,召忽以死宣扬了节义,使世人重德守礼,维护了封建统治的基本秩序;管仲以生完成了复兴齐国的伟业,使齐桓公三聚诸侯,九霸中原。然而二者谁更可取,的确值得我们仔细思量。如果我们得悉后来的齐国在管仲的治理之下,曾经获得三十载的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也就差不多知道答案了。

  由此可见,面对‘殉死’教育的蛊惑,是生是死应该由我们自己决定,答案不该被虚假的理想所强行统一。如果已经到了生无可恋,山穷水尽,即使苟活也不可能创造价值,还要殃及父母妻儿甚或人民群众的地步,那么就干脆一死好了;但假使忍辱一时,偷生于世,可以创建更大的功业,拯救更多的百姓,又何必为了小事而殉死呢?!古云:“贤者死忠以振疑,百姓寓焉;智者究理而长虑,身得免焉。”此之谓也!

  可见统治阶级让我们一遇到不法行为就必须见义勇为、以身殉死的教育是荒诞可笑的。假如一旦遭遇困境,就必须舍己为人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又何以会出现“领导先走”事件呢?领导们又何以会用“某身系一省一市之安危,未可轻死’来自我开脱呢?如果“低级奉献、盲目勇为、舍身取义”这些理念,上位者尚且不愿意践行,老百姓又为何一定要奉行不渝啊?!

  破解之道:

  一,在未建功业之时,帮助他人时时刻刻要以自身的经济基础为原则,以同气相求、关系良好或道义相勖为基准,切不可盲目信奉低级奉献精神,毁己利人。

  二,在建功立业,获得利润之后,出于道德责任、社会责任,有必要对一定的人进行物质帮助,以便达到共同富裕。

  三,对于司法建设,我们应该强调“抑强扶弱”,使特殊利益集团的行为有所收敛。从而达到人我两利的境界,否则只能是你死我活。历朝历代没有按照特殊利益集团的意愿来立法,却不导致国家危亡的。

  四,在关键的工程和项目上,加大民间资本的准入空间,使老百姓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从而保有一定的独立人格。

  老百姓必须处在“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环境,且兼自身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才有可能追求更高的“殉死”境界。现实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生存尚且成问题,又怎么会考虑别家死活?希望上位者能时时刻刻谨记“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有专之,其害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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