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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万林:话语权的争夺与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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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3 00:0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赵万林:话语权的争夺与架空


  一直以来,人与人之间就存在着争夺话语权的现象,这种争夺主要集中在私人和公共两个场域。话语权,从字面上理解,即说话(表达)的权利,这种表达可以借助于口头语言、肢体动作,也可以借助于文字或其他类象征符号。在现有的语境中,话语权指的是一种权力——控制舆论(他者的话语权)的权力。话语权(权力意义层面的话语权)的争夺之所以产生至少来自于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人类注意力的有限性,即不论从人类认知层面还是从人类“对他者施予关注的吝啬”的维度来讲,人类并不具备对所有事物给予同等关注的能力和信念;另一个是人类有对“被他者关注”的需要。马斯诺将人的需要层次化,并将尊重与自我实现的需要作为个体的高级需要,而其所谓的尊重和自我实现都直接或间接地告诉我们每个生活于社会和集体之中的个体都有“被关注”的需要。

  争夺话语权的结果是两种不同群体的出现,即拥有话语权的个体或群体和失去话语权的个体或群体。在这两种群体分野的基础上,不妨进一步根据“对他者行为的影响力”这一变量将“话语生态”概括为三种境况:①一方以压倒性的优势占有私人或公共场域的话语权,并对其受众的行为施加影响,另一方则被动失语或处于依附地位,这种情况下的劣势一方依然拥有一定甚至是同等的表达机会;②双方的“话语优势”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在相应的话语空间内,二者平分秋色,这种状况尤其在自媒体(如微博)出现后变得更为突出,二者均将媒体及其他宣传口径作为表达自己观念和主张的渠道;③一方凭借自身的某种地位及其拥有的某种权力掌控着话语的传输(表达)渠道,压制另一方的意见表达,并将信息进行过滤或将自己的观念、主张选择性地传递给受众,这种所谓的话语权并非建立在表达者对受众从“摆事实、讲道理”层面的征服,而是一种“剥夺对手的劳动工具”的行为。

  以上只是粗略地对“话语生态”进行了划分,笔者接着想要陈述的是“在

  特定情境下话语权的架空”。如果说,对“话语生态”的划分只是形式上的类型辨识,那“话语权的架空”则是对“话语生态”语境下其内容呈现的一种特殊性陈述。某种程度上,“话语权的架空”可以根据其主体归纳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针对已经掌握了绝对话语权的群体,这种情况主要可能出现在第三种“话语生态”下,即依靠掌控“话语传输渠道(工具)”的一方,虽然极力陈述自己的观念和主张,但并未对其“受众”的心理和行为在事实上施加自己所预想的影响,而处于压抑地位的另一方虽然没有机会在“公共领域”进行观念陈述,却将实实在在的影响作用于大众(实质上,其所倡导的观念已为社会的大多数所认可,成为了“不公开的秘密”);另一种则是针对掌握“相对话语权”的群体,这一群体在社会的话语空间内虽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但被占据主导地位的群体“赋予”了表达的机会,然而,这种表达机会只是形式上的话语权(这里作“权利”讲),故此,这种话语权实际上也是一种“被架空的话语权”,或者称之为“话语权的虚假承诺”。

  总而言之,无论是在私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话语空间就好似一个战场,每一个体和每个群体都在尽力为自己话语权的获得而奋战。战场上的“敌我双方”既可能通过“合符道义”的方式赢得这块领地,也可能在“兵不厌诈”的信念驱使下置对方于死地。显然,这里所谓的话语权不仅仅是一个能不能以及可不可以说话的问题,而是一种谋求实实在在的利益的手段。

  2014年7月8日


来源: 共识网-作者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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