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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守则:若变说教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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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20:1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学生守则:若变说教为对话

蔡朝阳


新发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亮点很多,基层教育工作者可明显感受到主事者转变教育观念的巨大努力。相比于过去,修订的条款可圈可点,受到多数论者的盛赞,也是情理之中。
修订稿的核心是“三爱三讲三护”。“三爱”的要素是原则性的,几次修订,表述上更细致,核心精神未变。
“三讲”之中,最亮的一处是“讲法治”,这一点简直是神来之笔,第一次将“法治”这个词纳入小学生的守则。法治,就其大的目标而言,自然是依法治国。但法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思维习惯,自小学生开始训练,自课堂常规乃至校纪校规开始,有意识地融入在学习生活之中,对培养守法、有正义感、敢于维护自身权利的公民,有很大的导向作用。
“三护”中,“护家园”一点,显然是对当下现实背景一种回应。“护家园”的提出,与“见义勇为”的删除,其核心是一致的,不建议孩子们强行出头,去做有悖于年龄段的事情,首要的是保护自己,力所能及,则注重从日常生活做起。这些小点,都反应了以人为本的基本观念,反应了儿童本位的思想,令人心生暖意。
不过呢,进步固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步伐仍可加大。尤其9条守则在话语方式上,仍沿袭过去的几稿,以命令、说教的口吻发出,显得相当生硬。也即是说,守则固然是刚性的,但言说方式,则可以是对话式的。我们成年人总是喜欢对孩子们说教,但其实大家都有一点常识:说教并不是好的教育。“不能”“需要”这样的句式,带有太多成年人的强制意味。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虽说仅是话语方式的不同,但话语方式里包含的是对教育的、对少年儿童的理解。一定程度上,话语方式,即教育理念。
相信我们对欧美国家的小学生守则并不陌生,其核心精神大多是一致的,无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并努力将他们纳入社会的基本规范,但其表述何其不同!比如美国的小学生守则有这么一条:可以在你的座位上与老师讲话。这是对孩子课堂权利的尊重,同时话语方式显得温和而平等。比如英国小学生守则有这么两条:“我尊重同学和成年人,表现如下:我有礼貌,我不说脏话。我不嘲笑同学”,“ 我用过厕所保持干净”。这两条直接以孩子的口吻来说,以第一人称提出,是孩子们可以做到的,诉诸于自我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这种言说方式,站在了孩子的立场,完全摒弃了成年人居高临下的说教。
有一本长销书,叫做《诺贝尔奖获得者与儿童对话》,书名即观之可亲,因为编著者了解孩子,将自己放在了与孩子们相同的位置,对儿童本位的尊重,由此可见一斑。
21世纪以来,我们对教育、对孩子有了更多的了解,那么,何不再努力一些,从教育观念,到思维方法,再到言说方式,来一次由表及里的深刻改变呢?如此,以人为本、关爱下一代的意图,便能更妥帖地贯彻在这些由我们成年人制定的法规里,又能得到孩子们更好的接受,这样,岂不两全其美?

(刊于8月7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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