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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教育盘点】2014年教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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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8 18:2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年终教育盘点】2014年教育大事记


    目录 
  1月10日 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
  1月10日 教育部依托高校推出“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
  1月11日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教师九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将予以处分
  1月14日 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出台
  1月22日 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出台
  2月7日 教育部发布《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明确建立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教育督导体系
  2月10日 教育部发布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2月20日 教育部等六部门开展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
  3月7日 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3月10日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开展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
  3月25日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暂行标准发布
  3月26日 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3月30日 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月1日 教育部部署中小学德育工作
  4月10日 教育部要求学习贯彻有关特殊教育重要批示讲话精神
  4月15日 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
  4月21日 教育部发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项文件
  5月4日 教育部出台改进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工作的意见
  5月4日 习近平总书记号召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月17日 解决高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四风”突出问题
  5月28日 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
  5月30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从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月31日 “夺刀少年”英勇救人传递正能量
  6月3日 中共教育部党组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一重要讲话精神
  6月6日 教育部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改革与合作发展
  6月11日 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发布
  6月23日、24日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这是国务院在时隔9年后再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6月26日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开展
  7月2日 中共教育部党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7月8日 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7月22日 教育部要求做好全国学籍系统应用工作
  7月25日 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8月13日 三部门联合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8月18日 教育部启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8月24日 高校新生电子学籍全面实施
  8月25日 教育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9月3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9月9日 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9月11日 两部委要求学习贯彻刘延东副总理在世界语言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9月18日 三部门下发意见加强央属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
  9月25日 教育部出台意见鼓励支持教师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9月29日 教育部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9月30日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10月17日 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0月31日 三部门联合发布201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11月3日 三部门公布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意见
  11月12日、13日 全国留学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把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统筹起来谋划,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
  11月17日 加强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财务队伍建设
  11月20日 教育部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
  11月20日 教育部通知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11月24日 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15届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
  11月24日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意见》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
  12月1日 北大清华和上海改革方案公布 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深化
  12月16日 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12月16日 教育部发布《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12月17日 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12月17日 教育部发布《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1月10日  教育部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就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提出意见。
  《意见》指出,要推进艺术教育要明确思路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住重点环节,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艺术活动。要建立评价制度,促进艺术教育规范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
  1月10日  教育部依托高校推出“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决定依托高等学校整合提升并建设认定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在建设模式、科研组织、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等方面推进机制创新、改革试点,以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学术声誉,加速世界一流学科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到2020年,选择高校优势学科和领域,依托国家级或水平相当的科技创新平台,择优整合提升和认定一批有一定规模、代表我国科学研究水平和实力的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成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学术中心、聚集一流学者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创新基地。
  该计划包括开展国际化科学研究,积极发起、申请或参与国际和区域性的科研项目、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建立定期本科生访问、互换机制,遴选合作双方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研究团队;实行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双方机构联合培养,联合授予学位;汇聚国际化学术队伍,组建以合作双方高水平科研人员为主的学术带头人队伍;成立国际学术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聘请国际一流科学家担任实验室负责人,逐步实行准聘——长聘制和年薪制。
  1月11日  教师九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将予以处分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办法详细列举了教师受处分的9种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根据办法,教师所受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办法强调,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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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18:28:29 | 只看该作者
1月14日 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出台  为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学升入初中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教育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要求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并明确了工作制度和流程,即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同时,我国将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试行学区化办学。
  教育部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就是单校划片;对于城市老城区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可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同时,要求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
  教育部明确,要强化义务教育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的目标任务,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到2016年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
  1月22日  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出台
  2014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方向、保持定力,深化改革、狠抓落实,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地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工作要点包括: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始终;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改革教育发展方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月7日 建立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教育督导体系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重大举措,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意见》指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要以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完善督学队伍管理;实行督学责任制,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专业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为目标。
  《意见》从督政、督学、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使用四方面提出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主要任务,这也是近期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 
  督政方面:一是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制度,开展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综合督导;二是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就一些普遍性问题和教育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三是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四是建立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导制度。 
  督学方面:一是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二是加强学校视导队伍建设;三是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和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四是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和工具,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和对地方政府发展教育事业情况监测制度;二是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三是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评估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四是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教育质量监测项目。 
  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使用方面:一是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分级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的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三是建立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问责机制。 
  2月10日 教育部发布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智库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刘延东副总理在“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推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教育部制定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通知指出,高校智库应当发挥战略研究、政策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的重要功能,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结合高校优势和特色,统筹规划高校各类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和项目设置,凝练智库建设的主攻方向,力求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外交与国际问题、“一国两制”实践与推进祖国统一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
  教育部将实施高端智库人才计划,遴选200多名高校专家,建立咨政研究核心人才库,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引导和支持专家围绕全局、战略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中央及国务院各部门提出政策建议,适时向公众发布研究观点。对政府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科研成果,教育部将给予后期奖励和持续支持。
  2月20日 教育部等六部门开展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 《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有关部门决定于2014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和中、小学进行。调查对象为汉族7-22岁学生,少数民族7-18岁学生。2014年调研点校原则上延用2010年调研点校,因学校合并等原因需要调整时,必须在原调研点校附近选择同类学校。本次调查延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调查方法,即首先确定调研点校,再以年级分层,以教学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构成调研样本。调研项目包括检测项目和问卷调查。
  2014年12月2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组”提供的统一软件完成数据录入,并将数据录入软盘或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的检查验收。

  3月7日  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更多希望,2014年教育部继续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
  《通知》指出,要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2014年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扩大至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
  要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要因校制宜,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原则上不低于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一定数量的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招生名额,实施招收本省(区、市)农村学生的地方重点高校专项计划。
  3月10日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开展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关于“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任务和全国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就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提出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语言文字信息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监督监测、测查认证等举措基本完善,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基本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得到较大提升。语言资源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并实现有效共享。信息化服务语言文字事业的能力显著增强,与信息化相关的语言产业进一步发展。语言文字系统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建设进一步拓展,“电子语委”初步建成,政府管理社会语言生活的能力和公共服务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因此,相关部门要依法规范重点领域信息技术产品中的语言文字应用、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急需的规范标准、大力推进语言资源建设、构建语言文字工作信息化平台,提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强化语言文字信息化的应用与服务。
  3月25日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暂行标准发布
  为构建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标准体系,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教育部印发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对高校辅导员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和各级能力标准进行了规范与要求。
  标准指出,高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应将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作为职业守则,不断拓宽知识储备,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标准从初、中、高三个能力级别,对高校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九方面职业功能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对辅导员在不同职业功能上应具备的能力和理论知识储备提出了明确要求。
  3月26日 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育部发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指导纲要明确了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具体方向,即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开展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开展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并分别针对小学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提出了具体的教学目标。要求“在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课程标准修订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应结合教学环节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
  3月30日 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为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立德树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综合育人水平,更好地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教育部提出意见。
  《意见》提出全面深化课程改革“五个统筹”的工作任务。一是统筹小学、初中、高中、本专科、研究生等学段(包括职业院校)。二是统筹各学科,特别是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学科。三是统筹课标、教材、教学、评价、考试等环节。四是统筹一线教师、管理干部、教研人员、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力量。 五是统筹课堂、校园、社团、家庭、社会等阵地。
  针对课改的关键领域、主要环节和制约课程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意见》提出了十项措施:研究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修订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编写、修订高校和中小学相关学科教材;改进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加强考试招生和评价的育人导向;强化教师育人能力培养;完善各方参与的育人机制;实施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整合和利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加强课程实施管理。
  4月1日 教育部部署中小学德育工作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针对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教育部发布《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加强德育载体建设,改进方式方法,从细节入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意见》指出,充分体现时代性,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准确把握规律性,改进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等关键载体;大力增强实效性,改进方式方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完善督导评价。
  4月10日  教育部要求学习贯彻有关特殊教育重要批示讲话精神
  2014年1月27日召开了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委员王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特殊教育工作做出重要部署。为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特殊教育的讲话精神,教育部下发《关于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特殊教育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办好特殊教育对于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增加残疾人家庭福祉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办好特殊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切实履职尽责,统筹规划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条件保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别是特教特办的要求,要落实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中。
  4月15日  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  
    根据中央领导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的指示,落实国务院2014年3月14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开展督导。
  督导范围涵盖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包括乡镇学校、村小和教学点,重点是贫困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义务教育学校,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课桌椅、数字教育资源和接收设备配备等基本办学条件,学生住宿、饮水、就餐、如厕、上下学交通、取暖等基本生活条件,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营养午餐、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公用经费保障、课程开设等14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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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教育部发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项文件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发布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等三个文件。
  三个办法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制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政策性和制度性,分别明确了管理内容、执行程序和适应范围。三个办法分别规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地方体育工作报告等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过程和条件等。总体上以学生体质健康为主线,以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为重点,以各地学校体育政策支持为保障,其目标是建立一套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着力点有三:一是聚合一个目标,就是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二是健全一个机制,就是通过监测评价学生、学校和地方的行为,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并与教育学业考核、素质评价、招生考试、质量监测、教育督导等教育评价框架相衔接;三是形成一个格局,就是要通过三个办法有机结合、相互配套、系统设计,综合形成“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引导学校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推动各地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整体格局。 

  5月4日 教育部出台改进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解决评审多、评估多、检查多等地方和学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发挥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工作在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科研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教育部出台《关于改进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改进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工作,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教育部要求精简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事项,对于不符合实际需要、作用不大、效果不明显或者较长时间没有实际开展的三评事项,要予以取消;对于内容交叉重复或者关联度高的三评事项,要予以整合。统筹各种常规性和临时性检查,大力精简三评和检查事项,对同一单位的同一事项,一般不搞年年评年年查。清理后,三评事项原则上要减少1/3以上。 
  精简工作完成后,对于确需保留的三评和检查事项,要编制目录清单,经过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凡已经取消、下放不在目录清单内的三评事项,一律不得再开展。
  需要新增的,要对其必要性、可行性作充分论证并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实施三评和检查工作,不得收费。
  5月4日  习近平总书记号召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四”青年节,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北京大学考察,并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与同学和老师交流想法。
  习近平强调,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核心价值观的养成绝非一日之功,要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努力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广大青年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上下功夫,下得苦功夫、求得真学问,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决断选择,扎扎实实干事、踏踏实实做人,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人民,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
  5月17日 解决高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四风”突出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高等学校普遍重视,认真执行,落实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但当前高校工作中、干部作风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还存在抓落实和监督不力现象,个别领导干部“四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因此,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反对“四风”的精神,《规定》指出,高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提高学习实效,增强党性修养;改进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转变文风会风,改进方式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密切联系师生,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严格使用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校园;强化纪律约束,不断进行自我完善。
  2014年,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将加大学校落实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力度,重点督查部属高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转变作风、执行规定的情况,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和指导本地区高校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5月28日 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进一步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好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教育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表现纳入师德评价体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师生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同时,加强多方监督,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监督机制。
  5月30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从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到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参加学校少先队主题队日活动、与师生代表进行座谈后,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讲话满怀深情、语重心长,和蔼亲切、贴近学生,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发展和民族进步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历史渊源和实践要求。因此,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让他们成长得更好。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密切结合工作实际,适应中小学生的年龄和特点,切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教育改革的强大思想武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狠抓落实,密切与家长、社会的联系,形成合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一重要讲话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今年五四重要讲话相结合,制订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方案,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不断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
  5月31日 “夺刀少年”英勇救人 传递正能量
  5月31日,在江西省宜春市区至袁州区金瑞镇的一辆中巴车上,一名男子突然持菜刀行凶,致5名乘客受伤。宜春三中高三学生柳艳兵勇敢上前,上前夺下歹徒手中的凶器,但自己却被砍两刀。他与另一名同学易政勇被送往医院救治,两人因伤情严重,无法参加7日的高考。柳艳兵勇斗歹徒的英勇事迹在社会上广为传扬,被誉为“最美高中生”。

  6月6日 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改革与合作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着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区域教育合作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区域教育一体化建设等方面率先探索,提升区域教育的整体水平,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区域教育体系,努力赶超发达国家教育发展水平,打造亚太地区教育高地,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教育部就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教育合作,深化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发展提出意见。
  要加快教育合作重点领域改革步伐,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区域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区域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等多项改革。创新区域教育合作体制机制,加强区域高校校际合作,共建区域教育协作发展平台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区域性师资队伍建设合作。
  6月11日 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发布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
  在体育课程设置与实施上,必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多样化、可选择、有实效的锻炼项目,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将学生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毕业年级学生测试成绩及格率须达95%以上。
  6月23日、24日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这是国务院在时隔9年后再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23至24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习近平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
  6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公布,提出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6月26日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开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将于今年起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14年—2018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随机抽评阶段。
  此次评估的范围包括:2008年以前(含2008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以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为基础增列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011年—2012年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对应调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2009年以后批准的其他新增学位授权点(不含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其评估工作按项目批复文件执行)须进行专项评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7月2日 中共教育部党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全面准确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阐述了讲话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理论观点,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讲话精神的重要辅助材料。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教育系统对《读本》的学习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不断深化对讲话精神的领会和把握,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中共教育部党组要求教育系统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育第一位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推进教育改革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改革作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培养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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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18:29:33 | 只看该作者
 7月8日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教育部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之一,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将其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要加大宣传教育,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要强化监督检查,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
  7月22日 教育部要求做好全国学籍系统应用工作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安装部署和首次数据采集工作基本完成。为充分发挥该系统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系统全面应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学籍信息质量。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工作体制。加快制定完善实施细则,明确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升级、升学、毕业等)、学籍异动(转学、出境学习、休学、复学、留级、跳级、辍学、死亡等)的管理工作。要开发完善基于全国学籍系统的特色需求。构建运维长效机制,尽快落实全国学籍系统应用培训、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所需经费和人员,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7月25日 教育部公布高校信息公开清单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制定《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包括10大类别50条具体项目,涵盖高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等。教育部要求,10月底前,部属高校应当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教育部将在部门户网站集中添加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开专栏链接,为社会公众查询提供统一入口。
  在信息公开的时间上,教育部要求建立即时公开制度。各高校应当在清单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此外,完善年度报告制度。各高校应当编制学校上一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清单所列信息的公开情况逐条详细说明。年度报告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在监督方面,教育部表示,高校监察部门会同组织、宣传、人事等机构及师生员工代表,对清单实施开展监督检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教育部还将引入第三方对教育部直属高校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8月13日  三部门联合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率先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就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意见。
  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各地要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8月18日 教育部启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为推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量,教育部决定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目标要求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指导、协同创新、深度融合的基本原则,针对教师培养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深化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协同培养新机制,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各地各校要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抓手,整体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8月24日  高校新生电子学籍全面实施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9月1日起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在校生学年及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
  针对新生,办法规定高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按照特殊政策录取的学生应标注其录取类型。对在校学生,办法要求他们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学年电子注册,这包括在校生新学年注册(含注册学籍、暂缓注册等)和上学年学籍变动(含留级、降级、跳级、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等)、学籍记载(含学业考试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奖惩情况等)、学籍注销(含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以及学生取得的其他证书(含肄业证书、学习证明等)的标注。
  办法规定,高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应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办法强调,高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并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
  8月25日 教育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教育部就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出意见。
  要把握试点工作内涵,积极推进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
  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的进程中,要逐步增加试点规模,选择一批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市、行业、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作为教育部首批试点单位;应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专业特色,因材施教,探索不同的培养形式;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鼓励试点院校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9月3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考试招生制度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实施意见》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五大任务: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制度保障,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五是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9月9日 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9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见庆祝第三十个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后来到北京师范大学,看望教师学生,观摩课堂教学,进行座谈交流,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崇高的节日敬礼和祝贺。
  习近平在考察中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国家繁荣、民族振兴、教育发展,需要我们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需要涌现一大批好老师。全国广大教师要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继续大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使我国教育越办越好、越办越强。
  9月11日 两部委要求学习贯彻刘延东副总理在世界语言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2014年6月5日,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举办的世界语言大会在苏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开幕式并做了题为《促进语言能力共同提升推动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的讲话,贯彻落实了习近平主席2014年3、4月份访问教科文组织及欧洲关于语言文化重要讲话的精神,充分肯定了新中国成立60多年以来语言文字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并从人类社会发展的高度,阐述了语言在推动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对于未来世界各国如何提升语言能力提出了倡议。刘延东副总理的讲话对今后一个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发布学习和贯彻刘延东副总理在世界语言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的通知。
  9月18日 三部门下发意见加强央属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
  为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育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和基金会的合法权益,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今天发布《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如果涉及学校建筑、设施、场所的冠名事项以及学校内部机构冠名事项,基金会接受捐赠过程中应当征得学校同意。
  《意见》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育基金会在完善治理结构、加强财务管理、加强筹资过程管理、规范投资行为、合理使用捐赠资金以及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要求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育基金会获得的各类收入应当及时足额地纳入账户核算,不得长期挂账,不得“坐收坐支”,更不得形成“账外资金”和“小金库”。
  《意见》指出,基金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股权、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没有发票、报关单或其他凭据作为入账依据的,应当以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作为确认入账价值的依据。
  无法评估或经评估无法确认价格的,基金会不得计入捐赠收入,不得开具捐赠票据,应当另外造册登记。
  9月25日 教育部出台意见鼓励支持教师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为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鼓励教师成为注册志愿者,建立教师志愿服务“绩分银行”,对教师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认证和登记,有关表现可在教师考核评价中予以参考。
  意见对不同教师的志愿服务内容上提出个性化建议:中小学教师可将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和学习有困难学生,以及薄弱地区教师等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免费学习辅导、巡回支教、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儿童安全知识宣讲、城市教师对口帮扶农村教师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高校教师可在知识服务、科学普及、文化宣传、政策咨询、专业培训等方面,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医疗服务下乡进社区、科技成果惠民生、专业对口支援交流、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调查和政策建议、扶危济困、应急救援、重大活动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退休教师可到学校、社区及农村薄弱地区,开展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教学技能传帮带、传统文化弘扬、关心下一代等志愿服务活动。
  同时,意见提出,将教师志愿服务与学生志愿服务统一起来,教师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的基础上,指导帮助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有效的实践育人成果。
  此外,在强调教师的社会责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同时,意见也强调,教师志愿服务要坚持自愿原则和量力原则,讲求实效,尽力而为。
  9月29日 教育部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首次划出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等都属于违反师德。同时明确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条件的重要指标,以及违反“红线”的责任追究等内容。《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建设六大长效机制。《意见》称,要创新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摆在高校教师培养首位,贯穿高校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
  与过去不同的是,此次教育部要求建立师德建设专家库,把高校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同时,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
  此外,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必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要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
  9月30日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加强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适应各地教育教学需要,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
  选用教科书应当组织成立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的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科书的选用工作。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
  教科书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稳定。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

  10月17日 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了的事情,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分头落实;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高等学校贯彻执行本意见中出现的问题。
  10月31日 三部门联合发布201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201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2013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30364.72亿元,比上年的27695.97亿元增长9.64%。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为24488.22亿元,比上年的22236.23亿元增长10.13%。其中,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包括教育事业费,基建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各级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和各级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都有所增长,落实了《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情况。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140212.1亿元的比例为15.27%,比上年的16.13%降低了0.86个百分点。据统计,2013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568845.2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4.30%,比上年的4.28%增加了0.02个百分点。
  11月3日 三部门公布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意见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向社会公布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6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左右。 
  2011—2013年,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入园难”问题初步缓解,但学前教育仍是教育的薄弱环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各地可聘任优秀的幼儿园退休教师,到教师资源短缺的农村地区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各地2015年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11月12日、13日  全国留学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把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统筹起来谋划,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
  全国留学工作会议12日至13日在京召开。习近平强调,新形势下,留学工作要适应国家发展大势和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培养造就更多优秀人才,努力开创留学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广大留学人员跟上时代潮流,放眼观察世界,坚定理想,刻苦学习,掌握新知,增强本领,更好为祖国和人民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留学事业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以才立,业以才兴。通过留学工作培养会聚人才是国家重要的软实力建设。要以全球视野和改革创新举措积极推动留学工作跃上新台阶,揽四海英才服务国家建设大局。希望广大留学人员面向世界,努力掌握前沿知识和先进技术。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来华留学管理服务,增进各国人民的交流和友谊。要为归国留学人员营造环境、搭建舞台,鼓励他们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让人才红利与改革红利相叠加,助力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会议围绕国家外交战略发展和教育人才规划,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研究了当前留学工作面临的最紧迫、最突出、最薄弱和全局性问题,并对下一步留学工作进行了部署。改革开放36年来出国留学人员300多万,目前留学中国的各国留学生3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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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 加强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财务队伍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教育财务干部队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教育部就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财务队伍建设提出意见。
  意见指出,单位应当根据单位实际、经费收支规模、财务部门职责及当前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加强财务工作力量,科学合理配备财务人员编制和数量,并按事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以保证财务工作正常开展。坚持财务岗位专业化,减少人员调入的随意性。单位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财务机构中工作。
  11月20日  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
  11月19日上午,山东省蓬莱市一辆接送幼儿园孩子的面包车与一辆砂石运输车相撞,事故造成面包车上11名幼儿和面包车司机共12人死亡,3名幼儿受伤。其他一些地方近期也发生了学生伤亡事故,令人痛心,发人警醒。
  目前正值冬季来临,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自然灾害多发,给学校和师生安全带来诸多隐患。为此,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求努力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加强消防安全、防止煤气中毒、预防滑冰溺水事故、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各地各校要迅速作出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追究,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全力避免恶性事故发生。
  11月20日  教育部通知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部发布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和相关要求的通知。
  中小学要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上一节宪法教育课等活动。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方式,自主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政法院校和专业师生要组织一次宪法宣讲活动,深入社区、中小学开展宪法教育实践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要组织本地方或本部门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制作宪法教育的展板、宣传资料等等。
  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作为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的核心内容,在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活动的同时,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11月24日 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15届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
  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确保2015届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到中小学校任教。
  通知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部属师范大学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组织专场招聘活动,调动各方力量,确保在2015年5月底前,90%免费师范毕业生能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若在2015年6月底仍未签约,这些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将会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离校前全部落实任教学校。同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保证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对于免费师范毕业生不能履行协议的,通知规定,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11月24日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意见》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
  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近期任务是要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举措:
  一是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深化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临床医学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着力推进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融合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探索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改革;推进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改革。
  二是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培养合格临床医师。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三是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继续教育实施方式,开展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
  12月1日 北大清华和上海改革方案公布 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深化
  12月1日,《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正式获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以及上海市“两校一市”综合改革试验,到了全方位铺展之时。在教改先行先试下,可以预期,即将到来的2015年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教育综合改革“攻坚年”。
  北京大学提出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按照《北京大学章程》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合章性审查,并筹备成立章程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并重组校务委员会,从而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此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将本科教育的性质界定为通识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相融合,这是对本科教育定位认识的重大突破,引领了新时期研究型大学本科教育的改革方向。此外,为了建设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北大、清华实施了“预聘—长聘”制度。
  12月16日 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为了保证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学习要求,《意见》规定,《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考试内容方面,《意见》要求,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要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 
  在考试对象方面,《意见》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学生可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避免学生进入高一就选择困难太大。同时,教育部要求高校提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做到“科目要求早知道”,以方便学生选择。 
  《意见》规定,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这样做的目的是减轻学生的焦虑和心理负担,满足学生更换选考科目的要求。由于涉及到各地考务承受能力等问题,一科两考和调换选考科目,文件只提了方向性要求,现阶段不作统一刚性规定,便于各地分步实施。 
  在考试时间安排方面,《意见》规定,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引导学校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
  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12月16日 教育部发布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意见》规定,对思想品德评价的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等。
  《意见》明确,对学业水平的评价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对身心健康的评价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对艺术素养的评价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对社会实践的评价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同时,《意见》还要求,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意见》还画出了综合素质评价的流程图,从写实记录、整理筛选、公示审核到形成档案、材料使用,对每一项“分解动作”都有细致可循的要求。
  评价的起点是客观记录,写实记录要真实、有据可查,而不能是人为的、主观的评价。《意见》要求,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生要签字确认。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
  《意见》提出,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意见》同时还对高校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做出明确规定。高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12月17日 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在对31个省份进行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今天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对高考加分进行大幅“瘦身”,加强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
  《意见》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与此同时,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鼓励类加分项目,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为有序衔接,《意见》指出,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但加分分值不能超过5分,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
  《意见》规定,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意见》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各省(区、市)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但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
  《意见》指出,一是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二是地方性加分项目的适用范围与全国性加分项目不同,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三是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为便于考生和社会监督,《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确保职责明确、办法清晰。
  12月17日 教育部发布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对自主招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剑指“掐尖”、“抢生源”等热点问题,要求2015年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实施,所有试点高校一步到位。
  《意见》明确,从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考核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如需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
  为了确保考生的机会公平,《意见》明确,报名由考生提出申请,有关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试点高校要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合理确定考生名单,向中西部、农村地区适当倾斜。
  在规范录取程序方面,《意见》要求,试点高校要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专业及优惠分值。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审查考生投档资格。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应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高校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为体现规则公平和结果公正,《意见》指出,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向社会公示后,由试点高校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录取。
  此外,《意见》明确,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现阶段不扩大试点高校范围和招生比例。
  为提高自主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试点高校和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实行自主招生信息“十公开”,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
  对社会普遍关心的“违规自主招生”问题,《意见》提出“十一条”自主招生工作禁令,并建立试点高校动态管理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机构和学校建立申诉和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有关单位、个人及相关责任人。
  对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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