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生活365》网[师慧园]论坛

 找回密码
 必须实名注册
查看: 3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梁启超:学与术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万

帖子

20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469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02:3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与术
(本文原刊 1911626《国风报》第二年第15期,
署名“沧江”;收入《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五(下))
吾国向以学术二字相连属为一名辞,《礼记·乡饮酒义》云“古之学术道者”,《庄子·天下》篇云“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又云“古之所谓道术者恶乎在”。凡此所谓“术”者即学也。惟《汉书·霍光传赞》,称光“不学无术”,学与术对举始此。近世泰西,学问大盛,学者始将学与术之分野,厘然画出,各勤厥职以前民用。试语其概要,则学也者,观察事物而发明其真理者也;术也者,取其发明之真理而致诸用者也。例如以石投水则沈,投以水则浮。观察此事实,以证明水之有浮力,此物理学也;应用此真理以驾驶船舶,则航海术也。研究人体之组织,辨别各器官之技能,此生理学也;应用此真理以疗治疾病,则医术也。学与术之区分及其相关系,凡百皆准此。善夫生计学大家倭儿格之言也,曰:“科学(英Science德Wissenschaft)也者,以研索事物原因结果之关系为职志者也,事物之是非良否非所问;彼其所务者,则就一结果以探索其所由来,就一原因以推断其所究极而已。术(英Art德Kunst)则反是。或有所欲焉者而欲致之,或有所恶焉者西欲避之,乃研究致之避之之策以何为适当,西利用科学上所发明之原理原则以施之于实际者也。由此言之,学者术之体,术者学之用。二者如辅车相依西不可离。学而不足以应用于术者,无益之学也;术而不以科学上之真理为基础者,欺世误人之术也。”
倭世之言如此,读此而中外得失之林可以见矣。我国之敝,其一则学与术相混,其二则学与术相离。学混于术,则往往为一时私见所蔽,不能忠实以考求原理原则;术混于学,则往往因一事偶然之成败,而胶柱以用诸他事。离术言学,故有如考据帖括之学,白首矻矻,而丝毫不能为世用也;离学言术,故有如今之言新政者,徒袭取他人之名称,朝颁一章程,暮设一局所,曾不知其所应用者为何原则,徒治丝而棼之也。知我国之受敝在是,则所以以救敝者其必有道矣。
近十余年来,不悦学之风,中于全国,并前此所谓无用之学者,今且绝响,吾无取更为纠正矣。而当世名士之好谈时务者,往往轻视学问,见人有援据学理者,动斥为书生之见。此大不可也。夫学者之职,本在发明原理原则以待人用耳;而用之与否,与夫某项原则宜适用于某时某事,此则存乎操术之人。必责治学者以兼之,某无理也。然而操术者视学位不足轻重,则其不智亦甚矣。今世各科学中,每科莫不各有其至精至础之原则若干条;而此种原则,大率皆经若干人之试验,累若干次之失败,然后有心人乃参伍错综以求其原因结果之关系,苦思力索而乃得之者也。故遵之者则必安荣,犯之者则必凋悴,盖有故诸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者。试举其一二。例如言货币者有所谓格里森原则,谓恶货币与良货币并行,则良者必为恶者所驱逐。此一定之理,凡稍治生计学者皆能知之。而各国之规定币制者,盖莫取犯之也。而我国当局,徒以乏此学识,乃至滥铸铜元以痡毒至今矣。例如银行不能发无准备金之纸币,不能发无存款之空票,故款与人,最忌以不动产为抵押。此亦稍习银行学者所能知而莫敢犯也。而我国以上下皆乏此学识,故大清银行及各私立银行纷纷不支矣。例如租税以负担公平为原则,苟税目选择不谨,或税率轻重失宜,则必涸竭全国税源,而国与民交受其敝。此亦凡稍治财政学者所能知而莫敢犯也。而我国当局徒以乏此学识,乃至杂税烦苛,民不聊生,而国库亦终不能得相当之收入矣。凡此不过略举数端,而其他措施,罔不例是。夫当局苟实心任事,则误之于始者,虽未尝不可以补救之于终,然及其经验失败而始谋补救,则中间之所损失,不已多乎!而况乎其一败涂地末从补救者,又往往而有也;又况乎其补救之策,亦未必遂得当,而或且累失败以失敢也。实则此种失败之迹,他国前史,固已屡见。曾经无量数达人哲士,考求其因果关系,知现在造某因者,将未必产某果,为事万无可逃。见现在有某果,知其必为前此某因所演成,而欲补救之,则亦惟循一定之涂轨丝毫不容假借。凡此者,在前人经几许之岁月,耗凡许之精力,供几许之牺牲,乃始发明之以著为实论;后人则以极短之晷刻,读其书,受其说,而按诸本国时势,求用其所宜而避其所忌,则举而措之裕如矣。此以视冥行踯躅再劳试验再累挫敢然后悟其得失者,岂止事半功倍之比例而已哉!夫空谈学理者,犹饱读兵书而不临阵,死守医术而不临症,其不足恃,固也;然坐是而谓兵书医书之可废,得乎?故吾甚望中年以上之士大夫现正立于社会上而担任务要职者,稍分其繁忙之晷刻,以从事乎与职务有关系之无术之讥,慎终不能免耳。
——梁启超著,夏晓虹点校《清代学术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71--273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必须实名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教师生活365》网[师慧园]论坛  admin.php?action=setting&operation=basic

GMT+8, 2024-9-17 19:15 , Processed in 0.157731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